各地市人才引进政策(博士).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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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人才引进政策

一、上海市

1.夫妻两地分居调沪

博士学位获得者,可以申请将其在外地配偶的工作关系转移来沪,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

二、金华市

1.对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五年内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的补贴,由所在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市委办[2001]83号文件)

2.对引进的博士、硕士分别由财政补助安家费3万和1万。(市委[2003]21号文件)

3.高层人才来金工作,由事业单位聘用的,可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上浮二档职务工资。(市委办[2001]82号文件)

4.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需要在金华购房的,由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工作满五年后住房权归个人所有。具体补助标准为:博士10万、硕士3万。

5.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有工作单位的配偶、子女可按原工作单位对口安排工作。其中原工作单位是企业的或配偶、子女属待业人员的,可以在事业单位安排工作。高层次人才的未成年子女可以到当地条件比较好的中小学、幼儿园入学入托,有关事业单位不得收取借读费。(市委办[2001]83号文件)

三、杭州市(2009年)

1.人才经济适用和经济租赁专项住房。人才经济适用专项住房主要用于本市引进的高学历、高职称人才,包括来杭创业和工作的海外留学人才。每年从市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中

安排300套左右,每套住房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左右。人才经济适用专项住房,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购,单位核实公示后,报市人事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市房改办审批。申购对象选房后直接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办理购房手续。

2.引进人才专项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对象

(1)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技术职称者;

(2)具有硕士学位的副高级技术职称者;

(3)持有中国护照,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国外硕士以上学位或回国后取得副高以上技术职称的留学人员;

(4)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获得者等;

(5)获全国优秀教师、国家、省级特级教师、国家级名医生、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以及体育、文艺等专业同等荣誉者。

3.2009年房源分别位于三墩镇的都市水乡和九堡镇的金雅苑(三墩镇位于西湖区,九堡镇位于下沙区)。

四、唐山市

对引进的国内外毕业博士,发给本人安家费10万元。除工资外,由用人单位发给月生活补贴1000元。

五、大连市(2009年)

1.在继续执行《大连市引进人才若干规定》中关于安家补贴政策基础上,采取多种措施,妥善解决高层次人才住房困难。来连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高层次人才,购买家庭首套住房时,准予申购限价商品房。

2.来连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下列高层次优秀人才,可享受市政府发放的一次性安家补贴:国内统

招统分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补贴6万元。用人单位应以不低于1:1的比例匹配资金用于安家补贴。(2004年政策)

六、厦门市

引进具有本科、硕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人才的政策待遇:

【允许单调】允许夫妻一方单调,符合计生规定的未成年子女可随父或随母迁入。

【户口】凡属引进的人才及随调、随迁人员允许在全市范围内(不分岛内岛外)按其实际居住地(应提供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就近办理入户。

【流动方式、工龄计算】对辞职、离职或被辞退后来我市工作的,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予以办理重新录用手续;其辞职前和重新录用后的工龄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引进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人才,可享受引进具有本科、硕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人才前三款政策待遇及以下政策待遇:

【生活津贴】从省外引进到我市国有企事业单位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福建省人事厅每人每月发给生活津贴500元。

【社会保险】凡经市人事局批准引进(包括重新录用)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才,社会保险缴费指数按本市社会平均工资指数1计算。超过本市平均水平的按实际计算。用人单位在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金外,可再为其一次性缴纳一笔养老基金,全额进入个人帐户或进入补充养老保险,以提高其退休待遇。引进人才中经资格确认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退休时退休金低于厦门市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可

按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加补贴予以计发退休待遇。

【住房】可按规定申请购买引进人才住房(即经济适用房)。

【安家费】从外地引进到本市国家机关、财政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户一次性发给安家费10000元。引进到本市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或企业或驻厦省部属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可参照上述标准发给安家费或自行规定。

七、哈尔滨市(2004年)

博士8万元标准发放安家费,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由同级人才发展资金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引进的高级人才随迁配偶、子女就业困难的,由人事、劳动部门推荐安排就业。硕士未成年子女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入托可在本区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中择校、择园,两院院士、博士子女可适当放宽选择范围。

八、青岛市

1.新引进的国内博士,连续3年由市政府每年发给安家补贴1.5万元。

九、昆明市(2009年)

1.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配偶的工作安排,按照调入调出单位为同类性质或顺向流动的规定,由用人单位协助解决,可直接考核调入,各级人事行政部门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

2.引进到市属企事业单位工作博士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上述补助发放期限3年。

3.原市政府“博士公寓”临时性周转房房源有余时,引进高层次人才可申请租住;“博士公寓”临时性周转房房源

不足时,用人单位以租赁方式为其提供居住条件的,租金由用人单位承担。同级政府给予适当租金补助,补助期限3年,第一年每月补助1000元,第二年每月补助700元,第三年每月补助400元。

十、宁波市(2002年《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大力引进人才和智力实施办法〉的补充意见》)

1.宁波市博士安家补助15万元。

2.提高引进人才住房货币化分配标准:博士90平方米。

3.凡符合引进对象的各类人才,其子女除按地段就近入学外,还指定几所初中和小学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子女就学问题。

4.引进人才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符合投靠条件的双方父母均可随其本人落户宁波。

5.博士的配偶工作安排,由区人事局负责,列入政策性安置,其子女就学由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免收择校费和借读费。(宁波市镇海区)。

6.配偶、子女及父母等户籍关系可与本人一并迁入;引进到各县(市)工作的,其本人、配偶、子女及父母等需在市区落户的(属农业户口的现办理“农转非”),到宁波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办理。

7.对引进到我市落户的下列人员给予一定的易地安家补助,补助金额一般按以下标准掌握:45周岁以下副高级专家或博士15万元。

8.妥善解决引进人员的配偶就业问题。引进的国内有知名度专家、教授、博士后、博士的配偶工作安排,列人政策性安置,由当地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对口安置。

9.对地方政府、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引进国

家级科研机构、国家重点高校、海外知名大学、世界500强企业,并与其共建的各类创新载体,为引进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等高层次人才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可据实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十一、南京(2004)

1.博士到事业单位,不受编制、计划指标限制;对引进的博士,一次性给予每人不少于3万元的生活补贴。

2.妥善解决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建设优秀人才公寓,供来宁的博士等高层次人才租用周转。

3.对引进的博士、博士后以及海内外各类高层次人才的随迁父母、配偶、子女,准予在市区落户,妥善解决配偶就业,并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本人意愿优先安排子女入学。

十二、石家庄

1.经批准引进的博士后、博士或双硕士学位人才的住房,用人单位可按我省有关规定,申请居住“省会专家博士楼”。也可购买面积为15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由财政补贴购房款的1/2,用人单位和个人各负担购房款的1/4(房价按1700元/平方米计)。

2.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除执行国家正常工资标准外,由用人单位另外给博士后、博士600元/月补贴。

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中,博士以上人员的随调家属,市里统一安排工作。

十三、长沙市

1.对用人单位引进储备且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博士生、硕士生给予安家补助,其标准为博士生6万元/人、硕士生3万元/人,分三年逐步到位。

2.对企业和科研院所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在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市财政连续三年全额奖励给个人;同时,对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博士及专家型人才,在长购买房屋、车辆所发生的契税、车辆购置税,由市财政按其缴纳额实行全额补贴。

3.强化对优秀青年人才的服务保障,建立由市人事局牵头,科技、教育、编制、公安、财政、房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密切配合的人才引进“一条龙”服务窗口,为优秀青年人才进入长沙提供人事代理、落户安居、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全程服务。涉及家属工作调动和子女就学的,原则上以用人单位为主,相关部门协助配合解决。在住房方面有困难的,可为其提供创业公寓或廉租住房,并按16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补贴。凡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购房时可享受政府货币补贴政策。

厦门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引进具有本科、硕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人才的政策待遇: ㈠、【允许单调】允许夫妻一方单调,符合计生规定的未成年子女可随父或随母迁入。 ㈡、【户口】凡属引进的人才及随调、随迁人员允许在全市范围内(不分岛内岛外)按其实际居住地(应提供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就近办理入户。 ㈢、【流动方式、工龄计算】对辞职、离职或被辞退后来我市工作的,经市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予以办理重新录用手续;其辞职前和重新录用后的工龄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㈣、【安家费】从外地引进到本市国家机关、财政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户一次性发给安家费,获得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的人员5000元。引进到本市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或企业或驻厦省部属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可参照上述标准发给安家费或自行规定。 引进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人才,可享受引进具有本科、硕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人才前三款政策待遇及以下政策待遇: ㈠、【生活津贴】从省外引进到我市国有企事业单位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福建省人事厅每人每月发给生活津贴500元。 ㈡、【社会保险】凡经市人事局批准引进(包括重新录用)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才,社会保险缴费指数按本市社会平均工资指数1计算。超过本市平均水平的按实际计算。用人单位在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金外,可再为其一次性缴纳一笔养老基金,全额进入个人账户或进入补充养老保险,以提高其退休待遇。引进人才中经资格确认的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退休时退休金低于厦门市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可按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加补贴予以计发退休待遇。 ㈢、【住房】可按规定申请购买引进人才住房(即经济适用房)。 ㈣、【安家费】从外地引进到本市国家机关、财政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户一次性发给安家费10000元。引进到本市自收自支、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或企业或驻厦省部属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可参照上述标准发给安家费或自行规定。 ㈤、【经费补助】博士在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期间,由市财政每人每年发给补助经费5万元,由其个人自行支配使用。该补助经费每半年发放一次,博士后在站工作满半年,经考核合格即发给2.5万元。 从外地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经市人事局组织专家评鉴确认的重点人才,可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㈠、【引进方式】可采用不转移行政关系和户口等“柔性流动”方式来厦应聘工作,聘期一年以上的,在购房、子女就学等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对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由指定的中转单位在专项编制内予以吸纳。 ㈡、【入户】重点人才的配偶、父母和子女随迁人数不受限制。 ㈢、【子女入学】重点人才子女由异地、境外(国外)转入,要上中小学或幼儿园的,允许择校入学或入园就读,免收择校择园费用。 ㈣、【工资福利】重点人才的连续工龄视同本单位工龄享受各项工资福利待遇。 ㈤、【职称职数】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数,实行专项专报,单列下达。 ㈥、【编制】急需引进到卫生、教育、科研等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人员编制已满的,可向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市人事局申请专项批办。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一、办理条件 1.身体健康; 2.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4.经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定并取得相应证书的高层次专业人才(以下简称“高层次专业人才”),且年龄不超过该类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最高年龄。 二、提交材料 (一)《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 此表在人才引进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表中所填内容须真实准确,拟引进人员在“本人承诺”处签名。 1.单位申办的,由在深工作单位和呈报单位的法人代表(负责人)和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个人申办的,由人才引进代理机构的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已婚人员的配偶和子女信息须如实填写,在申请人或其配偶入户深圳时,公安部门会核对已有信息。 (二)《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审查表》 此表在人才引进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在户籍地有正式工作关系及完整人事档案的,需由调出单位及调出审批(主管)单位的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原工作单位,一份存入个人档案,一份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三)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学历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本人及配偶户口簿、身份证(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1.户口簿(收首页及相关人员信息页复印件,复印同一张纸上)。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3.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须提供集体户口簿中相应户口页复印件(须加盖公安部门公章),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4.身份证号码曾有变更的(正常升位的除外),须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说明出现两个不同身份证号的原因、变更时间,并须明确一个有效身份证号。 5.如配偶为外籍或者香港、澳门、台湾人士,须提供配偶的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六)随迁子女证明材料 根据我市子女随迁政策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在申办人才引进业务时申请子女随迁: 1.本人生育且抚养权归属本人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 2.随迁子女需与本人在同一户口本上,且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 业等级资格且申请人与随迁子女户口性质一致的(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可申请办理异地随迁。 3.本人不存在超生情况的。 4.材料要求: (1)所有随迁子女均须提供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首页及相关

天津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天津人才引进之一 由于天津市常住人口的减少(到2020年天津市常住人口将减少5万人,应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为了将来吸引更多的人才来天津定居,天津将不可避免加大引进新人才的力度。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只有两种方式来天津定居 人才引进 积分结算 当然,每个人的情况都不同,处理所需的材料和步骤也将不同。小编整理了处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打算在天津启动新的定居点,以方便朋友在天津定居。 天津坠落系列一:天津新移民 天津是拥有天津永久居住权的最低成本方式。我们应该抓住机会,在毕业后两年内毕业。 1,毕业后两年内外省市学生 (1)接受条件 合法,稳定就业并居住在我市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其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或兄弟姐妹的名义申请定居合法产权住房在天津 如果没有以该人或其直系亲属或兄弟姐妹的名义居住的合法产权房屋,则他/她可以在其稳定居住的合法租赁房屋所在社区申请集体安置。 “天津的秋天”注:应届毕业生可以选择在兄弟姐妹的房子里定

居,这对申请人来说无疑是一件好事,并减少了定居的成本。在其他情况下,它只能属于直系亲属的财产。 今年天津定居点需要说明的问题: 1.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包括:可以清楚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和档案材料; (二)未取得房地产所有权证但具有房屋清算条件的,应当提交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三)办理安置手续,必须到公安机关办理。 4.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法律上的父母,法律上的父母),子女,祖父母(祖父母)和孙子女(孙子女); 5.登记永久住所位于原住所的毕业生(尚未将其登记住所移至学校,也没有户口证明)的毕业生应提交户口簿,分支机构应签发迁徙许可证明在; 6.该业务是分公司的权力。如果材料齐全,则将在现场完成。 (2)申请人签发的证明: 1.户口登记通知书(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向群众提供); (二)承诺书(由接受承诺的公安机关提供给群众);和; (三)户口过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由天津大学和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编号并盖章;

《北京市人才引进公开招聘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北京市人才引进公开招聘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首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吸引各类高层次人才来京创新创业,全面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打造世界高端人才聚集之都,促进引进人才公开招聘平台的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引进公开招聘重点围绕高新技术、现代制造、金融、文化创意、现代服务、现代农业等本市重点发展产业及研发机构、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区域重点企业进行,上述单位申报的高端岗位均可通过公开招聘形式引进高层次人才。中央在京落地重大项目按照本市服务中央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第三条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突出重点。人才引进专项计划要与首都发展重点结合,紧密围绕首都重大项目、重大改革、重点产业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重大任务展开。 (二)立足高端。通过专项计划公开发布的人才引进岗位须为高层管理或核心技术岗位,应聘人选须符合我市人才引进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并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优秀业绩。

(三)公开公平。通过规范公开招聘流程、严格笔试面试环节、加强监督引导力度,确保人才引进专项计划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 第四条引进人才专项计划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按照岗位需求申报、汇总发布职位、报名审核筛选、笔试面试确定人选、办理引进手续等流程进行,具体时间进度安排由年度引进人才专项计划工作方案确定。 第五条用人单位为事业单位,有空缺岗位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即可申报;企业单位应属于本市重点发展产业或区域重点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且在京注册经营三年以上,掌握自主产权核心技术的成长型企业和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高科技小型企业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企业单位人才需求岗位必须为高层管理或核心技术岗位,高层管理岗位须为部门总监、副总经理以上职位,核心技术岗位须为技术专家、科技带头人、首席技师等职位,且提供福利待遇条件与市场同等职位相当;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需为七级(含)以上岗位,并须明确工作环境、福利待遇等配套政策。 第七条各用人单位上报的岗位需求须为本单位空缺职位,对于列入年度引进人才专项计划的需求岗位无特殊情况不再变更。用人单位未经批准通过其他途径招聘的人才,不列入专项引才计划。 第八条报名应聘人选应符合岗位职责要求,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和优秀业绩,符合本市引进人才基本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020年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2018年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2018年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受理条件 1.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 (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3)具有本市户籍; (4)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或获准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 (5)续发时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在引进我市后累计在深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2.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3)具有深圳户籍; (4)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

(5)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申请材料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 填报须知 申请人无需提供任何材料。 受理标准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受理量化表 网上办理流程 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政府网站“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提出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人力资源部门日常受理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请人户籍情况,通过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市、区申请人名单后,送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核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在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 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信息审核以审核时的信息状态为准。

天津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天津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天津海河英才落户条件 学历型人才 1.全日制高校毕业,本科生不超过40周岁; 2.硕士不超过45周岁; 3.博士不受年龄限制。 技能型人才 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工作满1年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并工作满3年的、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的技能型人才。 资格型人才 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以及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等职业资格的资

格型人才。 创业型人才 对创办符合天津市产业政策且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个人累计缴纳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创业型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急需型人才 对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数字创意、航空航天、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领军企业的急需型人才。 2020年天津落户最新政策细则 第一条符合以下条件,且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的国内外人才,可以来津落户: (一)学历型人才。包括:普通高校毕业,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不超过40 周岁(有无学位证均可),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一般不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不受限制。

(二)资格型人才。包括: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的。 (三)技能型人才。包括: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高等职业院校毕业,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并工作满1 年,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 周岁;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 周岁;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 周岁。 (四)急需型人才。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数字创意、航空天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领军企业所急需的人才,由企业确定。各区人才办负责组织所在区领军企业的资格认定并公布领军企业名单。 第二条来津人才可选择以下落户地点: (一)本人或配偶名下的产权房; (二)所在单位集体户; (三)无产权房、所在单位无集体户的来津人才,在区人力社保

北京市人才引进办理指南

北京市人才引进办理指南 点击:2482013年4月17日 ◆申请条件 员工应在公司工作满2年以上,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年龄在50周岁以下,工作业绩突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会计事务所担任高级职务或中级职务3 年以上的管理人才或研发技术人才; 4、主持过省部级大型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5、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的主要项目负责人; 6、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连续2年以上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相当职务的高层管理人员; 7、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重点企业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关键岗位履职3年以上,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年薪30万元以上的高层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55周岁。 ◆办理程序 1、个人提交《拟引进人才申请表》、《人事档案告知单》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提交到人力资源部审核。 2、人力资源部接到申请后,对基础材料和人事档案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告知申请人准备材料办理。 3、单位备齐所有申报材料后报送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引进窗口审核。 ◆申报材料

1、个人调京工作的报告。主要内容:企业基本情况、纳税情况、引进人才理由、引进人员基本情况、现任职位及突出业绩和作用、配偶子女基本情况、单位盖章; 2、引进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引进人员及随调配偶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结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引进人员到本单位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7、随调人员在京单位接收函,接收函上需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8、独生子女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引进人员及随调人员取得高级技术职称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通知; 10、引进人员在京固定住所证明: (1)自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2)租赁房屋的提供与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和缴税发票; (3)居住单位公房的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和房产证; (4)借住亲友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11、全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12、申请单位对引进人员《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说明(见附件1); 13、引进人员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14、单位及个人诚信声明(见附件2); 15、引进人员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见附件3); 16、配偶为工人身份的需同时提供: (1)与在京接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2)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17、随迁子女超过16周岁的(高中及以下可随迁),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在校证明,无工作的须当地劳动部门出具无业证明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深圳人才引进政策补贴方案及深圳紧缺人才目录.doc

2019年深圳人才引进政策补贴方案及深圳 紧缺人才目录 深圳人才引进政策补贴方案及深圳紧缺人才目录 在全国城市化过程中,为了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多地都推出了人才补贴政策,以吸引更多的人才,近年来各地发布了多项政策,从各方面对各地人才敞开大门,那么2018年深圳人才引进政策补贴方案有哪些?以及深圳紧缺人才目录是什么?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为营造有利于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深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活环境,对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可享受的优惠奖励政策作如下规定: 一、奖励补贴 (1)A类人才可享受300万元的奖励补贴。 (2)B类人才可享受200万元的奖励补贴。 (3)C类人才可享受160万元的奖励补贴。 二、居留和出入境便利 (1)海外高层次人才符合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条件的,市公安机关应为其本人及外籍配偶、未成年子女向公安部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2)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市公安机关应为其办理有效期为2-5年的就业居留许可。 三、落户 (1)具有中国国籍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愿意落户深圳的,可办理本人及配偶、子女的随迁落户手续。 (2)愿意放弃外国国籍并申请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可办理本人及配偶、子女的加入中国国籍并落户深圳手续。 四、子女入学 (1)引进人才子女接受小学和初中教育,由教育部门结合人才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安排入学,并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待遇。 (2)引进人才子女接受高中教育,减免学杂费、借读费和择校费等费用;报考我市高校的,在政策范围内优先录取。 五、配偶就业 引进人才的配偶就业参照《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就业促进办法的通知》(试行)执行。 六、税收 海外高层次人才享受的税收优惠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七、医疗 (1)A类人才中的杰出人才可享受市政府一级保健待遇,其他A类人才可享受政府二级保健待遇。 (2)B类人才可享受市政府三级保健待遇。 八、保险 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为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办理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也可为其购买商业性补充保险。

兰州人才引进政策补贴方案及兰州紧缺人才目录.doc

2019年兰州人才引进政策补贴方案及兰州 紧缺人才目录 兰州人才引进政策补贴方案及兰州紧缺人才目录 在全国城市化过程中,为了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多地都推出了人才补贴政策,以吸引更多的人才,近年来各地发布了多项政策,从各方面对各地人才敞开大门,那么2018年兰州人才引进政策补贴方案有哪些?以及兰州紧缺人才目录是什么?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亮点一:急需紧缺人才分三类 《办法》明确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主要分为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和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实用人才。其中,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包括学科领军人物、学科带头人以及创新创业人才。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主要针对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社会公共服务领域,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招不到急需紧缺专业技术的岗位。学历方面要求市属近郊四区至少要达到“211工程”、“985工程”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医疗卫生岗位可放宽至二本及以上;远郊区县达到二本及以上,医疗卫生岗位放宽至三本及以上。职称方面要求达到正高级职称,医疗卫生岗位放宽至副高级职称。学历、职称符合其一即可。事业单位急需紧缺实用人才具备为所在单位和社会作出重大

贡献,在同行中享有很高声誉,年龄符合相应岗位要求即可,不受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 亮点二:鼓励柔性引才 鼓励柔性引才。对不愿改变原工作单位工资、人事关系和所任职务的人才,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特聘、兼职、专利或技术入股等形式引进。鼓励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对引进的人才,实行以管理、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薪酬方式。对一些特殊需要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给予每年2万-5万元的生活补贴;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与兰州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1年以上工作合同,且每年在兰州工作不少于1个月以上,每年给予5000元的差旅费补贴,并可免费入住兰州市人才公寓或按实际工作时间每月给予1000元的租房补贴。 亮点三:优化引进程序 引进程序方面,为提高办事效率,针对三类急需紧缺人才制定了不同的引进程序。其中,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只需申报、评审、认定三个环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和实用人才引进,需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认定等六个环节,进一步明确并简化了办事程序、减少了审批环节。 特别是对特殊人才引进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由兰州市委人才办会同用人单位专项办理。 亮点四:解决住房等方面后顾之忧 住房保障等服务工作方面,对愿意在兰州市安家落户的高层次人才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对急需紧缺的国内外科技型创业高层次人才,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对科研、经营管理、金融等方面的创新人才以及嫁接式企业引进领军型创业人才在与企业签署创业合同后,由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一次性给予

海南人才引进政策2020

一、2020年海口进一步放宽人才落户条件! 1、2020年1月4日,海口日报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获悉,海口市进一步放宽人才落户的学历、年龄等条件,且符合引进人才落户条件的人员,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随迁,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父母也可以落户。 2、学历范围放宽:2020年8月8日海口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实施《海南省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才可以申请落户,2020年扩大至应届高校和职校或海外留学归国毕业生。 3、年龄范围放宽: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是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资格人才从40周岁放宽至55周岁;全日制专科学历或高级工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人才从40周岁放宽至45周岁。 4、其他:在海口市创办企业、连续经营5年以上,依法纳税、无不良记录的公司法人代表且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的,可以申请落户。 二、海口市办理落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应届高校和职校或海外留学归国毕业生:《居民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劳动(聘用)合同及用人单位或本人领办、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是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资格人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三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及用人单位或本人领办、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全日制专科学历或高级工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人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三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及用人单位或本人领办、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海口市创办企业、连续经营5年以上,依法纳税、无不良记录的公司法人代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工商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司连续经营5年以上且无不良记录证明及依法纳税证明。

北京市引进人才的实施办法

关于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和北京市引进人才的实施细则 为了吸引人才,稳定骨干,鼓舞职员长期为公司服务,使公司拥有一支同行业中最优秀的职员队伍,公司依据北京市人事局京人发[1999]38号文件的精神,为职员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和北京市引进人才手续。特作如下规定 一、适用范围 公司已转正的正式职员,均可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报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受理条件 ?35周岁以下且躯体健康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 ?具有学士学位且成绩突出者;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业务骨干; ?在国外获得学士学位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的留学人员。 ?45周岁以下且躯体健康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办

理北京市人才引进手续: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 技术人员和治理人员; ?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治理 人员。 三、申报材料(使用B5纸) ?申办《工作居住证》的职员须向公司提供如下材料: ?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学历、学位证或职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书面形式写一份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的要紧业绩; ?配偶随办提供单位接收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子女随办提供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三份; ?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申办北京市人才引进的职员须向公司提供如下材料: ?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 三份);

?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 式二份); ?取得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随调人员单位接收函。由 集体、民营、私营等企业接收的需由人才服务中心或上 级人事部门盖章,由中央或市属单位接收的需局级以上 人事部门盖章,经办人签字、注明联系电话; ?随迁子女超大型过16周岁的,需学校出具在校证明。 无工作的需当地劳动部门出具待业证明。 四、享受待遇 ?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者,不再办理户口《暂住证》;?在购房、子女入托、入中小学等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五、受理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证书原件审批后退回; ?申报材料合格后,报北京市海淀区人事局审核; ?审核同意后,报北京市人事局调配处审批; ?审批同意后,领取"工作居住证"。 六、延期、注销方法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须盖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专用章",有效期限为两年,经市人事局批准,可办理延期手续。 3 / 6

人才引进及落户协议书

人才引进及落户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单位工作期间表现优秀,工作突出,且乙方承诺在落户后至少为甲方服务满—年,应乙方要求,甲方同意为乙方办理深圳市人才引进服务,并允许乙方落户于甲方集体户。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的政策规定,初审乙方材料,帮助乙方办理人 才引进申请手续。 2. 甲方根据乙方申请,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帮助乙方办理“人才引进”及入深户落户手 续,协同公安部门对落户人员实施管理,并提供相应服务。 3. 乙方在甲方办理手续期间,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及时提供各项所需材料,并保证所提 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如因乙方提供材料虚假而无法办理引进手续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或赔偿。 4. 甲方帮助办理引进手续如涉及到档案托管费、工本费、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办 理入户的申报成功后,需由乙方亲自到场的领取“入户指标卡”、取消原户籍、上户口、办理新身份证等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协助。 5. 在办理人才引进手续过程中,如因国家或深圳市相关政策或甲方的人才引进战略调整等 原因而导致无法办理或暂停办理的,甲方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与甲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终止不因人才引进手续能否办理或暂停办理而受影响。 6. 乙方领取深户户口卡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交甲方人力资源集体户管理员管理,并在 领取新身份证3个工作日内提交复印件给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在收到新身份证复印件次月向社保局提交社保修改信息,具体实施日期按社保局审批为准。乙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化,应在三天之内通知甲方,以保证联系通畅。 7. 乙方保证并承诺: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在甲方(含甲方分子公司)从事甲方指定的工作

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人事局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人事局 篇一:北京办理人才引进条件 北京:办理引进人才的条件-- 办理引进人才条件 一、所在单位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研究开发机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北京市紧缺人才、年龄在45 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者,可申请办理引进人才手续: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经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评估认定证明)。 办理引进人才所需报送的材料 一、引进人才所需报送的材料 1、申请单位的申请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抬头写:北京市人事局,内容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公司经营范围,在华在京投资发展情况),引进人才的理由(公司对专业技

术、管理人才需求情况),以及需要引进的人才的基本情况和突出业绩(对公司的价值、贡献)。以第三人称写。 2、填写《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一份):单位在申请单位意见处盖章,申请理由处内容应该是书面申请证明的缩写,以第三人称写。 《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单位在承办单位盖章处盖章,“迁移原因”一栏注明“引进人才”,“随迁人员”栏空着,一律不填任何内容;如有随迁家属,配偶单独填写《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3、申报单位的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研究开发机构的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4、引进人员与单位签定的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引进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引进人员取得的研究成果和突出成绩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引进人员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全面工作鉴定及同意调出证明各一份(抬头写:北京市人事局)。 8、引进人员的完整人事档案。 9、引进人员近期(近三个月)体检证明(在区县级以上

政府优惠政策和人才引进

北京: 一、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规定 1、企业所得税:经认定后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2、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二、北京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规定 (一)北京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政策 1、企业所得税:经认定后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2、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3、个人所得税:对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由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对所获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4、增值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5、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产的集成电路产品(含单晶硅片),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新的集成电路和扩大再生产。 (二)北京高新技术企业人才政策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应届毕业生受聘于中关村科技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直接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2、凡经市经委根据《来京投资企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认定办法》认定的来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企业可以为其申请一次性购房专项奖励。购房专项奖励标准为来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本人购房时间上一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数额地方留成部分的80%。 3、来京投资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子女在京参加高考可与北京籍考生同等对待;来京投资企业职工及子女可参加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来京投资企业申请其在京职工子女入本市中小学借读,由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就近安排。 4、市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软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兴办高新技术企业或增加本企业资本金投入以及个人第一次购买住房、轿车的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不超

关于办理和北京市引进人才的实施细则

关于办理和北京市引进人才的实施细则 为了吸引人才,稳固骨干,鼓舞职员长期为公司服务,使公司拥有一支同行业中最优秀的职员队伍,公司依据北京市人事局京人发[1999]38号文件的精神,为职员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和北京市引进人才手续。特作如下规定 一、适用范畴 公司已转正的正式职员,均可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报到人力资源部备案。 二、受理条件 ?35周岁以下且躯体健康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工作居住证》: ?具有学士学位且成绩突出者;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业务骨干; ?在国外获得学士学位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的留学人员。 ?45周岁以下且躯体健康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北京市人才引进手续: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治 理人员; ?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治理人员。 三、申报材料(使用B5纸) ?申办《工作居住证》的职员须向公司提供如下材料: ?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学历、学位证或职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书面形式写一份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的要紧业绩; ?配偶随办提供单位接收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子女随办提供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三份;

?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申办北京市人才引进的职员须向公司提供如下材料: ?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调动人员情形登记表》(一式三份); ?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取得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随调人员单位接收函。由集体、民营、 私营等企业接收的需由人才服务中心或上级人事部门盖章,由中央 或市属单位接收的需局级以上人事部门盖章,经办人签字、注明联 系电话; ?随迁子女超大型过16周岁的,需学校出具在校证明。无工作的需当 地劳动部门出具待业证明。 四、享受待遇 ?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者,不再办理户口《暂住证》; ?在购房、子女入托、入中小学等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五、受理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证书原件审批后退回; ?申报材料合格后,报北京市海淀区人事局审核; ?审核同意后,报北京市人事局调配处审批; ?审批同意后,领取"工作居住证"。 六、延期、注销方法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须盖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专用章",有效期限为两年,经市人事局批准,可办理延期手续。 ?延期手续应在有效期限届满前二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请办理,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自然失效。 ?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工作满三年者,需要引进并符合条件者,可由职员本人申请,公司举荐,经北京市海淀区人事局审核后,办理引进人才手续。

各地市人才引进政策(博士)

各省市人才引进政策 一、上海市 1.夫妻两地分居调沪 博士学位获得者,可以申请将其在外地配偶的工作关系转移来沪,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 二、金华市 1.对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五年内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的补贴,由所在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市委办[2001]83号文件) 2.对引进的博士、硕士分别由财政补助安家费3万和1万。(市委[2003]21号文件) 3.高层人才来金工作,由事业单位聘用的,可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上浮二档职务工资。(市委办[2001]82号文件) 4.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需要在金华购房的,由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工作满五年后住房权归个人所有。具体补助标准为:博士10万、硕士3万。 5.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有工作单位的配偶、子女可按原工作单位对口安排工作。其中原工作单位是企业的或配偶、子女属待业人员的,可以在事业单位安排工作。高层次人才的未成年子女可以到当地条件比较好的中小学、幼儿园入学入托,有关事业单位不得收取借读费。(市委办[2001]83号文件) 三、杭州市(2009年) 1.人才经济适用和经济租赁专项住房。人才经济适用专项住房主要用于本市引进的高学历、高职称人才,包括来杭创业和工作的海外留学人才。每年从市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中

安排300套左右,每套住房建筑面积在80平方米左右。人才经济适用专项住房,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购,单位核实公示后,报市人事局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市房改办审批。申购对象选房后直接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办理购房手续。 2.引进人才专项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对象 (1)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技术职称者; (2)具有硕士学位的副高级技术职称者; (3)持有中国护照,在国外学习并获得国外硕士以上学位或回国后取得副高以上技术职称的留学人员; (4)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获得者等; (5)获全国优秀教师、国家、省级特级教师、国家级名医生、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以及体育、文艺等专业同等荣誉者。 3.2009年房源分别位于三墩镇的都市水乡和九堡镇的金雅苑(三墩镇位于西湖区,九堡镇位于下沙区)。 四、唐山市 对引进的国内外毕业博士,发给本人安家费10万元。除工资外,由用人单位发给月生活补贴1000元。 五、大连市(2009年) 1.在继续执行《大连市引进人才若干规定》中关于安家补贴政策基础上,采取多种措施,妥善解决高层次人才住房困难。来连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高层次人才,购买家庭首套住房时,准予申购限价商品房。 2.来连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合同的下列高层次优秀人才,可享受市政府发放的一次性安家补贴:国内统

外地生源人才引进北京落户条件说明

外地生源人才引进北京落户条件说明 一、关于应届生身份 很多同学,在毕业的时候,并没有明确的接收单位。实际上,国家规定,大学本科和研究生毕业,都有两年的择业期,这期间只要没有签订“三方协议”,(注意是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实习学生都可以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劳动合同不会影响应届毕业生身份。),就算是应届毕业生。 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不同的就是,劳动合同只是合同关系,不存在接收关系,不处理档案和户口。而三方协议一旦签订,是一式三份(有的学校是两份),表示单位,学校和本人都已经接受了派遣关系。那就会给出“报到证”,一旦报到,就类似于七八十年代的那种分配了。就表示已经是就业人员。 所以,如果没有心仪单位,或者还想年底参加考公的同学,一定不要随便把三方协议签出去。可以暂时保管起来,保留好应届毕业生身份。 二、关于户口档案存放处 如果要落户北京,一般都要经过漫长等待。很可能毕业的时候,户口档案(以下简称户档)还暂时不能迁过来,需要缴纳一定时间社保才可以。为此,我们的户口和档案就需要一定时间存放在。通常学生的档案都是在学校,户口分为在自己出生地,未迁出。和已经迁到学校两种。我属于户口、档案都在学校的那一种。实际上,国家规定两年择业期内,户档是可以留在学校的,但现在学校往往狠心的不给留存。因为毕业生量太大,而且毕业后往往难以管理,很多学校不愿意揽这个摊子,通常都会告诉你不能留下,必须迁回原籍或放在省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1.放在学校 如果可以搞定学校行政的老师,给你放在学校,这是最最最最方便的方式,但考虑到学校有寒暑假,也有发生异常的可能。但权衡来讲,是最方便的做法。 如果搞不定,就只剩两种选择。一是,迁回原籍,自己原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或者放在自己上学所在省份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2.迁回原籍 迁回原籍的话,户口也会跟着回去。具体放回家家里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还是放回人才中心需要自己确认。总之,如果迁回原籍,真正落户时,需要到学校开个“已迁回原籍”的证明。当然,这个难度非常小,只要保存好当时的迁移证,学校一般不会不给开。 档案放在自己家乡,无论在哪里先工作,办理的话,都有爸妈在家,而且自己家里的办事机构,如果需要开证明,找熟人,也很方便。

北京人才引进政策问答

龙人 [神] 北京人才引进政策问答 ●1999年5月10日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北京市科学技术干部队伍建设(1999-20 03年)规划》(京发[1999]13号)提出: 做好目标定位,确定引进人才的重点和范围。引进人才坚持数量素质并重的原则,以 “两高一低”(高学历、高级职称、低年龄)的人才为主要目标,重点吸纳国际国内有关领域的顶尖人才。引进重点是首都经济重点支持和发展的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医药、光机电一体化、环境保护、新材料等新兴高技术产业的人才;电子、汽车、机械装备等主导行业的人才;促进实现首都农业现代化的人才。 积极引进国外人才。参与国际人才竞争,扩大国际互利合作,加快发展与发达国家的合作与研究,采取课题招标、协作攻关、项目合作、讲学指导、访问交流、联办企业等多种形式引进人才。制定新的更开放的吸引留学人员政策,使办理户口、安排工作、创办企业等一系列政策更趋完善;不断建立新的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方针,为他们提供再出国学习、交流的机会,使之不断追踪、了解、掌握国际先进科学技术。 二、北京市有哪些吸引人才的优惠政策? ●1999年4月2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京政发[1999]14号)提出,为吸引、凝聚高素质创新和创业人才: 对经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所需的外省市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经人事部门批准,给予工作寄住证,享受本市市民待遇。工作满三年者,经用人单位推荐、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办理户口进京手续。 在中关村地区建立社会化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高新技术企业中的科技开发、经营管理人员,由个人申报,经评审机构评审合格后,授予专业技术职务。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教授、研究员通过专职、兼职形式创办或受聘于高新技术企业,进行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在企业任职期间,教授、研究员资格予以保留;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聘请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做兼职教授、研究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与高新技术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共同建立实验室;允许在校研究生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并保留其一定时期的学籍。 对在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由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市有关部门每年制定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的培训计划并委托有关高等院校或机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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