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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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要求

实验室管理要求

为使检测结果准确、可靠,各监测检验机构应具备监测计划所列标准方法的国家级检验资质,同时必须制定相应的标准操作程序。在实际监测工作中,各机构必须对所推荐采用的分析方法进行可靠性的验证。

对于非标方法,在正式投入使用前都要求进行方法确认和实验室验证,以确保该检测方法在本实验室能够得到正确使用。

1、检验方法的选择

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需要,应优先选择国家标准检测方法或由相关部门指定的检测方法。对于没有标准方法的,可以由监测检验机构推荐实验室方法,该方法应至少在5-10家监测检验机构进行方法有效性验证。

在开展专项监测或应急监测时,可选择比国标方法更快捷或更准确的检验方法,使用前也需要进行验证确认。

针对兽药、生物毒素和非法添加等项目采用指定的基于免疫技术的快速检测方法进行粗筛,对于发现的阳性样品再采取必要的确证措施。

2、方法确认

对于方法确认,可按照如下要求进行方法学验证。

(1)方法验证涉及的内容

验证内容包括方法的确证性、正确度、精密度、检测限、定量限、线性关系、耐变性和系统适用性等。具体包括仪器及仪器参数、试剂、

系统适用性试验、供试品溶液制备、对照品溶液制备、测定、计算等。

(2)方法验证的实施

——确证性

确证性系指在分析样品中可能有共存物质(如食物基质、其他成分、降解物等)情况下,采用的分析方法能够正确鉴别、测定被分析物质。如果分析方法的确证性有缺陷,可以用其他方法加以补充。如色谱法测定结果可用质谱或分子光谱加以确证等。

确证性试验要求证明能与可能共存的物质或结构相似化合物区分,需确证含被分析物的试样呈阳性,而不含被测成分的试样为阴性,结构相似或组分中的有关化合物也应呈阴性。

——准确度

准确度系指分析方法所得测定值的偏离程度,通常以测定值的总平均值与真值之间的差来表示。

如果有相应的标准物质,准确度可以测定室内重现精度时所得总平均值与真值的差表示。如果没有相应的标准物质,准确度可以加标回收率进行表示,但需要指出的是加标回收率有时并不能准确反映出方法真实的准确度。

对于评估一个方法而言,一个有真值样品的检测结果可以确定一个方法的准确度,而针对一个方法的加标回收率就相对难以单纯用数值进行判断,因为不同含量水平、不同物质其加标回收率结果的要求是不同的。对于一些复杂基质中痕量物质的检测,建议尽可能使用内标法。

准确度的结果与试样的含量水平有着密切的关系,应全面根据试样的含量水平判定准确度结果的可靠性。进行加标实验时要根据试样的含量水平进行至少3个水平的添加实验。

一般对于禁用物质应在方法的检测限、两倍方法检测限和十倍检测限进行三水平试验;对于已制定最高残留限量(MRL)的物质应在方法检测限、MRL、通常含量水平处进行三水平试验;对于未制定MRL 的物质应在方法检测限、常见限量指标、通常含量水平处进行三水平试验。

表2 回收率范围

——精密度

精密度是指从均匀样品中抽取的试样进行重复分析测定时,所得到的一系列测定数据彼此之间的一致程度。测定值的误差以偏差、标准偏差或相对标准偏差的形式表示。根据重复实验的不同可采用平行样的相对相差、多对样品的相对偏差和室内再现偏差来表示。

平行样的相对相差和多对样品的相对偏差系指实验室、实验者、实验日期、装置、器具以及试剂的批号等实验条件均未改变的情况下,从均匀样品中抽取的两个以上复数个试样短时间内进行重复分析测定时的测定结果。

室内再现偏差系指同一实验室内,实验者、实验日期、装置、器

具以及试剂的批号等实验条件一部分或全部改变的情况下,从均匀样品中抽取的复数个供试品进行重复分析测定时(室内再现条件)的偏差。

为了正确得出分析方法的精密度,必须有足够的实验次数、分析条件的水平数。并且要对可预想到的致使分析发生变化的要因进行研究。将其与分析方法所要求精度的标准值进行对照,以确定分析方法是否可行。

特别要注意的是实验时要保证所用试样的数量和均匀性。溶液应为均匀性样品,在得不到均匀性试样时,通常将大量试样粉碎混合,并在通过适当的均匀性评估后使用。否则可能会出现由于实验问题导致精密度不符合要求的现象。

一般对于禁用物质应在方法的检测限、两倍方法检测限和十倍检测限进行三水平试验。对于已制定最高残留限量(MRL)的物质应在方法检测限、MRL、通常含量水平处进行三水平试验。对于未制定MRL 的物质应在方法检测限、常见限量指标、常见含量水平处进行三水平试验。一般要求至少重复测定6次。

表3 实验室内变异系数的要求

——检出限

为某特定分析方法在给定的置信度内可从样品中检出待测物质的最小浓度或最小量。所谓“检出”是指定性检出,即判定样品中存有浓度高于空白的待测物质。该指标能够用来表示仪器本身的性能。

检出限除了与分析中所用试剂、仪器设备等有关外,还与仪器的稳定性及噪声水平有关。方法的检出限与分析空白值、精密度、灵敏度密切相关,是分析方法的一个综合性的重要计量参数。

光谱检出限可以通过空白样品或检出限附近的样品测定值的标准偏差以及检出限界附近的标准曲线的斜率算出。

D L=3×σ/slope

式中:DL——检出限

σ——空白样品测定值的标准偏差

slope——检出限界附近标准曲线的斜率

应用色谱法时,测定值的标准偏差可以用信噪比代替。

——定量限

定量限是指样品中所含的被测物质可被进行定量的最小量或最低浓度。

通常定量限可以通过空白样品或被测物定量限界附近的样品测定值的标准偏差以及定量限界附近的标准曲线的斜率算出。例如,根据定量限附近的标准曲线的斜率以及空白样品测定值的标准偏差,由下式求出定量限。

DL=10×σ/slope

式中: DL——定量限

σ——空白样品测定值的标准偏差

slope——定量限附近标准曲线的斜率

应用色谱法时,测定值的标准偏差可以用信噪比代替。

分析方法的定量限理论上应比限量标准中规定值要低一个数量级以上。

——线性关系

线性关系是指分析方法能够得到与被测物质的量或浓度具有线性的测定值的能力。线性范围是指具有一定精度和准确度的被测物质上限及下限量(浓度)之间的数值范围。具有线性关系的分析方法系指具有一定精度和准确度,并且使线性关系成立的被测物质上下限量(浓度)之间的领域。该指标对于判定结果是否准确还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超过线性范围结果是否可靠有待进一步研究。最佳测定范围应小于方法的适应范围,对测量结果的精密度(通常以相对标准偏差表示)要求越高,相应的最佳测定范围越小。通常好的分析方法要有宽的线性范围。有的分析方法线性范围只有一个数量级,有的分析方法线性范围可达5~6个数量级。

通常,至少采用5个不同量(浓度)的样品作线性关系的研究。校准曲线包括标准曲线和加标工作曲线,前者用标准溶液系列直接测量,没有经过预处理过程,这对于样品往往造成较大误差;而后者所使用的标准溶液经过与样品相同的消解、净化、测量等全过程或在净化处理后阴性样品中添加标准。

凡应用校准曲线的分析方法,都是在样品测得信号值后,从校准

曲线上查得其含量(或浓度)。因此,绘制准确的校准曲线,直接影响到样品分析结果的准确与否。此外,校准曲线也确定了方法的测定范围。

校准曲线绘制时对于标准溶液一般可直接测定,但如试样的预处理较复杂致使污染或损失不可忽略时,应和试样同样处理后再测定。校准曲线的斜率常随环境温度、试剂批号和贮存时间等实验条件的改变而变动。因此,在测定试样的同时,绘制校准曲线最为理想,否则应在测定试样的同时,平行测定零浓度和中等浓度标准溶液各两份,取均值与原校准曲线上的相应点核对,其相对差值根据方法精密度不得大于5%~10%,否则应重新绘制校准曲线。校准曲线的线性检验原则上要求其相关系数 |γ| ≥0.9990,否则应找出原因并加以纠正,重新绘制合格的校准曲线。在线性检验合格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线性回归,如校准曲线的回归方程计算结果准确度不高,应找出原因予以校正后,重新绘制校准曲线并经线性检验合格。回归方程如不经检验和处理,就直接投入使用,必将对测定结果造成偏差。斜率检验即检验分析方法的灵敏度,方法灵敏度是随实验条件的变化而改变的。在完全相同的分析条件下,仅由于操作中的随机误差导致的斜率变化不应超出一定的允许范围,此范围因分析方法的精度不同而异。例如,一般而言,分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要求其相对差值小于5%,而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则要求其相对差值小于10%等。

——耐变性

系指将分析条件在小范围内变化时,测定值不受影响的能力。例

如,分析中的样品性质、pH值、温度、所用试剂品种及使用量、人员等分析条件在适当的范围内改变时,对测定值的稳定性进行的研究结果。

其中,试样性质是需要重点考虑的内容之一,任何一种方法都有其试样适应范围,能否针对某种试样采用该分析方法需要经过严格的验证,技术参数符合要求时方可采用,并形成相应的报告。

不同的色谱柱、试剂批号和牌号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别,这些差别可能直接会影响到结果的准确与否,因此当改变上述内容时均需要进行验证性实验并形成相应的报告。对于色谱柱还应确定拖尾因子、分离度、容量因子、塔板数等指标。

由于监测技术机构所处区域不同,因此温湿度条件存在较大差异,为此推荐的方法必须根据监测地的气候条件进行验证试验,即使是同一地点的不同季节之间也应对方法进行验证试验,以保证方法的可用性。

每个监测实验室均应具备一套针对监测项目的标准物质,并有相应的证书。当购买或使用他人配制的标准溶液时需要确定其含量是否准确,并应有相应的保存要求和使用期限。

人员改变对于分析方法可能会造成结果的变化,为使不同人员检测结果尽可能一致就需要在改变人员时,对该人员进行方法验证,直到其能够准确得到检测结果时该名检验人员方可从事此项工作。

——空白试验

当空白实验出现干扰时需要逐一分析查找污染产生的原因并明

确其控制措施。当由于是环境原因造成的干扰时建议改变实验场所,以避免出现干扰;如果是非环境原因造成的,则需要对分析中使用的各种试剂以及实验器具、仪器设备甚至对实验者本人进行污染原因的查找,直至这些因素消除。如果出现恒定的、不可消除的因素时可采取扣除空白值的方法。

(3)根据评估结果形成标准操作程序

当验证结果确认方法符合分析要求时,该方法可被允许在本单位使用,同时应针对验证后的方法写出标准操作程序,其中应对所用的方法、具体操作人员和试剂作出具体的规定。当其中的条件有所改动时必须进行重新验证,符合要求时方可使用。

3. 实验记录

检测原始记录是出具检测报告的依据,是最重要的检验过程记录。为了保证能够复现检验活动的全部过程,原始记录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包含足够的信息:

——样品名称、样品编号;

——原始记录的唯一编号和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

——检测的依据和方法;

——使用的仪器设备名称和编号;

——使用的主要试剂、来源及批号;

——记录观察得到的数据、计算公式和导出的结果;

——检测中意外情况的描述和记录;

——检测日期;

——检测人员、校核人员的识别;

原始记录应予以现场记录,不得采取补记或追记的办法。检测原始记录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原始记录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内容齐全,不应省略和涂改。书写时应使用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当发生记录错误需要重新记录时,原记录只能“杠改”并保持原记录仍可辨认,不可擦涂掉,以免字迹模糊或消失。实施“杠改”的人员应在原废止的数据上加盖执行人的名章后,再在废止数据的右上角填写新的有效数据。对电子存储的记录也应采取同等措施,以避免原始数据的丢失或改动。

4. 监测档案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档案资料需统一管理,每年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完成后,指定人员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形成所有资料按照电子数据要求进行保存及备份,文字内容应整理立卷,按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保管,以便检索查询。在未经允许公开之前监测资料应限制传阅范围。只限在指定地点、由限定人群查阅,未经允许不准摘录、拍照和复印。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档案资料的保管期限为长期保存。

5. 标准物质

(1)标准物质概述

标准物质是具有高度均匀性、良好稳定性和量值准确性的计量标准,一般具有一种或多种特性量值。标准物质可以用于测量系统的校准、测量程序的评估、给其他物质赋值和质量控制、分析方法性能特别是准确度的评价等,在食品理化分析结果的质量控制和保证中具有

重要作用。

由于监测工作中使用的很多标准物质并不是由国家计量部门制作,而是购买国外相关公司或实验室的产品,因此相关质量保证证书是保证其质量的最有效手段。

(2)标准物质的管理

——标准物质的验收

购买的标准物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必要的验收和检查。验收内容包括品名与购买要求是否一致;包装、外观是否正常、标识是否清晰、完整;有无证书;是否在证书声明有效期内等。如有可能尽可能进行必要的比对。

——标准物质的保存

建立标准物质的登记、领用及管理制度,保留每一种标准物质的证书、附带文件以及核对记录。

标准物质应有专门的存放场所或空间,并由专人负责保管。保存条件应符合证书中规定的要求,有特殊保存要求的标准物质,应有特殊的保存场所及设施。对保存的场所及设施应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并保留监控记录以确保其正常运行。

不同种类的标准物质应根据其物理化学及安全特性进行保存分类,采用隔离、隔开、分离的方式分区保存,避免标准物质间的交叉污染。过期、变质、破裂、渗漏的标准物质,要有明显的标识并分区存放。

——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

对于有证标准物质,检测实验室一般不具备对标准物质原品核查的技术能力,可通过核查其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按照该标准物质证书上所规定的适用范围、使用说明、测量方法与操作步骤、储存条件和环境要求等信息,以确保该标准物质的量值为证书所提供的量值。

若上述情况的核查结果完全符合要求,实验室无需再对该标准物质的特性量值进行重新验证。如果发现以上情况出现了偏差,实验室则应对标准物质的特性量值进行重新验证,以确认其是否发生了变化。例如可以考虑对反复开启使用的标准物质、含有挥发组分或所含成分不稳定的标准物质、标准物质的中间使用溶液有效期的确认等有必要进行期间核查。

非有证标准物质是指未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备案的标准物质,包括:参考(标准)物质、质控样品、校准物、自行配置的标准溶液等。这类标准物质应进行核查。

标准物质的核查方式:

(a)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对其特性量值进行期间核查;

(b)如果实验室确实无法获得适当的有证标准物质时,可以考虑采用下列方法进行核查:

-通过实验室间比对确认量值;

-送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核验;

-测试近期参加过分析质量控制结果满意的样品、检测足够稳定的不确定度与被核查对象相近的实验室质量控制样品;

-利用能力验证活动合格结果实现对使用标准物质的核查;

-采取对来源于不同制造商的标准物质进行比对验证;

-用以前检查过的标准物质进行不同时期的比对验证。

如果标准物质在期间检查中发现已经发生分解、产生异构体、浓度降低等特性变化,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报告保管人,并追溯使用该标准物质产生的测试结果,确定这些结果的准确性,如有疑问,须重新检测。

(3)标准溶液的配制及管理

——实验室配制或稀释的标准溶液标签应规范统一,标准溶液的标签要注明名称、浓度、介质、配制日期、有效期限及配制人。

——标准溶液的配制记录应齐全,配制标准溶液应由两名专业人员进行,须标定的标准溶液应做到双人复标每人四平行标定。

——标准基准物称取量小于0.5g时要求使用十万分之一的天平等。

——标准溶液应指定专人妥善保存,有专门存放区域,严禁与普通试剂混放,且标识明显、清楚,必要时应冷藏,使用前应将温度恢复至常温。

——标准溶液有规定期限的,按规定的有效期执行。未明确有效期的可参考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食品理化检测(GB/T 27404-2008)的规定。

①酸碱标准溶液常温保存,有效期为2个月;

②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标准溶液一般配制成较高浓度的储备液,保存在0~5℃的冰箱中,稳定的品种有效期为6个月;

③元素标准储备溶液保存在0~5℃的冰箱中,有效期为6个月;经稀释的标准工作液应现做现配;

④不稳定的标准液(如甲醛、二氧化硫等),只能临用时配置并现标定。也可通过对规定环境下保存的不同浓度水平标准溶液的特性值进行持续测定来确定各浓度水平标准溶液的有效期。

——标准溶液存放的容器应符合规定,注意相溶性、吸附性、耐化学性。遇光易分解或化学性质不稳定的标准溶液应使用棕色瓶在适宜的温度下储存。应经常检查标准溶液的变化迹象,观察有无变色、沉淀、分层等现象。当检测结果出现疑问时应核查所用标准溶液的配制和使用情况,必要时可重新配制并进行复测。

6. 试剂和耗材

实验室确保购买的所有影响检测结果的试剂、耗材及实验用水只有在验收符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有关检测方法中规定的要求之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保存有关符合性检查的记录。验收可通过空白试验、检测质量控制样品等方式来实现。

7. 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质量,必须进行实验室质量控制。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包括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和实验室间的质量控制。包括人员要求、仪器要求、试剂要求等。每个承检机构需要制定本机构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质量控制计划。

(1)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

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包括正确度控制和精密度控制。精密度实验和

正确度控制需要按照相应的监测项目,目标物浓度,基质分别制定相对相差的要求,回收率要求。最好不要不同基质、不同浓度都制定相同的技术参数,这样结果不具有可操作性。精密度控制包括标准偏差或极差控制图,还可能用到精密度控制样品、平行样品等,正确度控制包括平均值控制图,主要用到有证标准物质和加标样品。如果将精密度和正确度一并考虑,则需要用到不确定度控制图。标准物质选定需要按照标准物质使用的基本原则即基质基本一样,浓度基本一样。室内质量控制采用的方式可根据项目不同选用不同的质量控制方式,原则上有标准物质的目标物的监测首选同时测定标准物质;其次为加标回收;室内定制物质的质控图等。对于无标准物质的监测项目采用加标回收进行质量控制。平行样必须严格执行标准的要求,即每个样品均需进行平行实验。加标回收和标准物质测定原则上频率不得低于10%。为了确保由于仪器、试剂对于实验结果的影响,必须确保所使用的仪器经过检定或者校准或者比对。所用的关键试剂在进行实验前必须进行试剂验收。具体要求如下:

——样品在接收、制备和测试等整个流转过程中应始终确保样品的原始特性、未受污染、变质或混淆。

——测试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核对标签和检测项目、选定规定的检测方法、按检测方法的需要配制试剂和标准溶液、按检测方法的要求准备仪器和器皿;检查检测现场清洁、温度等可能影响测试质量的环境条件,使用符合分析要求的水、试剂和器皿,防止测试者用手触摸、毛发、化妆品和用药带来的沾污。

——测试过程质量控制

按规定的标准操作程序操作。随同样品测试做空白试验。若空白值在控制限内可忽略不计;若空白值明显超过正常值,则表明测试过程有严重沾污,样品测定结果不可靠;若空白值比较稳定,可进行n 次重复测定空白值,计算出空白值的平均值,在样品测定值中扣除。随同样品测试做控制样品的测定,用统计技术、质量控制图等措施对控制样品的测定结果进行评价。

控制样品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在样品(该样品中被测组分的含量相对加标量可以忽略不计,或者已知其含量)中加入已知量的标准物质,成为加标样品;另一种是选用与被测样品基体相同或相近的实物标样。

质量控制图:对控制样品独立测定至少20次,计算平均值和标准偏差。在确认所有的数据点都符合统计学要求后,以测定值为纵坐标,测定顺序为横坐标,测定值的平均值为控制图的中心线,3倍标准偏差为控制限,2倍标准偏差为警告限,绘制控制图(见图3)。

图3 质量控制图

测定顺序

值X-2s

2s X

X+2s

X+3s

在测试样品的同时测定控制样品,把质量控制图的结果点在图上,如点未出界,表示分析过程处于控制之中,同时进行的样品测试结果可靠。如数据点超出控制限或有出现递增、递减等异常趋势,说明分析过程有异常,同时进行的样品测试结果不可靠,应找出原因后重新测试。

——校准曲线可以是工作曲线或标准曲线,应做到:至少作5个点(不包括空白);线性范围内相关系数原则上应大于0.998;测试溶液中被测组分浓度必须在校准曲线的线性范围内;不稳定项目每次测试都应制作校准曲线;较稳定项目可在一段时间内使用同一校准曲线,但每次测试应取单点校准。

——分析过程可以溶剂—标准—空白样品—控制样品—溶剂—测试样品—标准—溶剂为循环进行,次序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经某一种方法检测为阳性结果,必要时应采用其他定性手段如质谱、光谱、双柱定性或特定前处理方法进行确证和复测。

——当测试过程出现不正常现象应详细记录,采取措施或与同岗位技术人员一起研讨解决。

——单一样品的检测必须做平行样,平行样相对允差符合检测方法规定要求时取均值报告结果。成批相同基体类型的样品,可取10%-20%的样品做平行测定。新开验项目、复测或疑难项目的检测应做双试验或多试验核对,可采用2人做平行测定或1人做多次测定来完成,平行误差应在检测方法规定的允许范围之内,若检测方法未予以规定,可参考下表4所列的具有较高技术要求的平行双样相对允

差。

表4平行双样相对允差

——数据处理

结果计算应有明确公式,针对某些结果比较稳定且可以用回收率进行校准的情况,必须在最终结果中明确说明并描述校准公式。检测结果的有效位数应与检测方法中的规定相符,计算中间所得数据的有效位数应多保留一位。数字修约遵守GBT 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检测结果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使用计算机程序来存取、处理、使用和查询数据时,应在程序最初投入使用前或修改和调整后进行验证,以证实其有效性和准确性。

——结果控制

检测人员应在原始记录表上如实记录测试情况及结果,字迹清

楚,划改规范,保证记录的原始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原始记录及计算结果由检测人员自核和互核,授权签署人审核。

——室内比对试验

实验室应根据需要制定室内比对试验计划,计划应尽可能覆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规定的项目和检测人员,并满足对检测有效性和结果准确性的质量控制要求。比对试验的具体方式可以采取如下方式:使用标准物质或实物标样比对;保留样品的重复试验;不同人员用相同方法对同一样品的测试;不同方法对同一样品的测试;某样品不同特性结果的相关性分析。应对比对试验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和评价。

(2)实验室间质量控制

实验室间质量控制目前常用的是能力验证或者实验室间比对。每个参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实验室原则上鼓励参加FAPAS或者国家合格评定委员会组织的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相关的能力验证或比对。

——实验室间质量控制的目的

实验室间的质量控制目的是使参加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实验室间能在保证基础数据质量的前提下,提供准确可靠并一致可比的测试结果。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间质量控制由食监三司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方案,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技术机构实验室必须积极参加,并按规定要求报出检测结果。

——实验室间分析质量的评价方法

实验室间分析质量的评价目前多以Z分值作为评价基础。Z分值越接近零,表示与实验室总体结果越接近,Z分值越大,表示偏离总

体结果的程度越大,评判如下:

︱Z︱≤ 2 时,评定为合格;

2<︱Z︱<3 时,评定为可疑;

︱Z︱≥ 3 时,为离群值,评定为不合格。

(3)质量控制考核计划

为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各承检机构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各类监测项目的质量控制考核计划,采取盲样考核、加标回收等多种方式对所有类别监测项目进行质量控制。除此之外,食监三司组织相关单位安排涉及监测项目的考核,年初制定计划,监测前或在监测中进行实施。

(4)国家分析质量控制工作

为建立适用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分析质量控制管理机制,规范分析质量控制工作,提高该项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科学确定项目,使分析质量控制的结果能够更有效地反映出检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真正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主要采用通过实验室间测试结果的比对来判定。它通过发送根据监测需要而统一制作的分析质量控制样品给各个监测实验室进行实际分析,再将测试结果进行统计分析,通过各个监测实验室结果的一致性来判定实验室对于特定项目的检测能力。

分析质量控制是对实验室能力状况和管理状况进行客观考核的一种方法,通过开展分析质量控制,可发现实验室存在的问题和监控实验室的运行状态,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和检测水平,确保监测结果的质量。

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

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 实验室的各项安全直接关系研发人员的人身安全,公司财产受到损失,试验和研发能否顺利开展,因此,研发实验人员在实验室从事各类工作时,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自觉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开展实验工作,规范实验操作流程,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研发实验工作顺利完成。 一实验室安全守则 1.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须有专人负责,凡是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要参加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 2.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需要有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及注意事项,仪器设备操作人员需经培训并按要求进行操作和使用仪器设备。 3.有危险性的场所、设备、设施、物品及技术操作等要有警示标识。 4.放置危险品的场所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根据化学药品的危险性质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实验室工作人员需按规范操作并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5.实验室产生废弃物要按照规定要求分类并分别按规定进行处理。 6.实验室保持通风,保持消防通道的通畅以及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7.制订紧急事故处理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危险化学试剂的被盗、丢失、泄漏、严重污染等安全事故,须立即根据情况启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同时向主管上级汇报,事故的经过和处理情况应

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二实验室个人安全须知 1.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2.进行试验时不得穿拖鞋、短裤,女士不能穿裙子,并应把长发束好,操作感染性、有毒性或炙热物品时,必须带上防护手套。 3.严禁在实验室、库房、资料室内抽烟。 4.食品、饮料以及生活物品不得带入实验室,严禁在实验室吃东西、喝水。 5.严格执行电器安装维修规程,严禁私拉电线。 6.实验过程必须保持桌面和地板的清洁和整齐,与正在实验无关的药品、仪器和杂物不要放在实验桌面,实验室一切物品必须分类摆放整齐。 7.熟悉在紧急情况下的逃离路线和紧急疏散方法,清楚灭火器材、眼睛冲洗器的位置,铭记急救电话,禁止往水槽内倾倒杂物、强酸、强碱及剧毒有机溶剂。 8.在不危及自身和他人重大人身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措施保护公司财产少受损失,采取措施包括自己采取行动,报警、呼叫他人及专业人员协助采取行动。 9.实验、科研工作完成或工作人员下班时,必须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切断电、气源,关好水龙头及检查可能引起水患的地方,预防水患以及雨淋对仪器设备造成损坏。 10.下班后关好门窗,收藏好贵重物品,注意防盗。 11.有毒和恶臭气体的实验,需在通风橱中进行。 12.未经许可,不得任意混合各类化学药品,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电子实验室管理制度

电子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制订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的方式及措施,以确保发挥仪器设备的效益以及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2.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涉及实验室拥有的所有仪器和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的管理行为。 3.在发生本制度没有明确,而涉及仪器、设备的所有行为时,解释、执行权在实验室。 4.各种仪器设备必须建立专人负责制,实行档案管理制度,建档建卡,做到技术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5.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方能上机操作,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6.仪器设备实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仪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写出事故报告,仪器设备的故障现象、维修过程均须记录备案。 二、实验人员管理办法 1.所有进入实验室的学生都必须遵守实验室的管理制度。 2.实验开始前,检查本组内仪器设备、器材是否齐全且完好无损、规格是否适用。 3.实验时,小组内人员应有分工,并轮流担任接线、记录、观察、操作等工作。 4.线路连接应正确、牢固、整齐、美观。线路连接完毕检查无误后,方能接通电源进行实验。改接线路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5.合闸通电后,不要抚摸带电裸露部分,注意人身和设备的安全。测量数据和操作仪器设备时,要认真仔细,力求准确,以免过后因数据错误导致实验失败。 6.实验过程中,若发现异常现象、异常气味或其他危险迹象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切勿惊慌失措。 7.实验结束后,检查、清理所用的仪器、仪表、元器件、设备和导线,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修复,避免影响其他实验。 8.人为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直到赔偿。

9.工作结束后,废物要放入纸篓或废物箱内,保持工作台整洁。 三、管理人员职责 1.应熟悉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及特性,指导使用者正确使用仪器。 2.爱护仪器设备,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安排维修,提高设备完好率。 3.实验前必须熟悉实验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4.保持实验室的整齐和清洁,实验室内不得任意堆放杂物,废物要及时清除,临时使用的物品要堆放整齐。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证仪器设备安全。 5.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分类账,做到账物相符。 四、实验室安全制度 1.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2.实验前全面检查安全,实验中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3.如遇火警,除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4.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并及时报告上级和保卫部门,同时保护好现场。 5.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6. 下班前,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确保仪器设备断电,断开电源开关,关好实验室的门。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实验室安全环境管理办法 实验室是华世通公司安全环境重点防范部位,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公司各种安全环境规章制度,加强对重点防范部位的监控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实验室负责人应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环境管理工作,组织实验室人员学习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法规,制定有关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实验室的干净、整洁和安全。 第二条公司EHS管理人员要做好实验室的安全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检查实验室的安全环境情况,做好安全环境检查记录,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和纠正,对违章人员有权进行处罚。 第三条保证实验室环境整洁,设备器材摆放整齐,严禁占用走廊堆放杂物,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实验室负责人要做好实验室外来人员的参观接待工作,当有人员参观或审计时,一定要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确保实验室的干净整洁,如果因为某实验室的安全卫生不达标而导致公司形象受损的,将对该实验室负责人进行问责。 第四条实验室设备须配备安全操作规程,并且要求操作者熟识,操作人员要掌握其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实验室实验设备和仪器要进行定位和标识,仪器在使用后要进行归位。 第五条实验室的化学品必需标识清楚清晰,有机溶剂,固体化学药品,酸、碱化合物需分开存放,化学品存放区要进行分类并标识,实验室经常使用的化学品要放在正确的存放区中,并且化学品要进行定位定置,标识清楚,化学品在使用后要求归位放置;非经常使用的化学品要求存入库房,并严格按照库房管理制度进行领用和存储。

第六条实验室人员进入实验室操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严禁穿短裤、短裙、拖鞋、凉鞋进入实验室;下班离开实验室时要关闭实验设备和照明电源,拔出插头,关闭门窗,清洁清扫整顿好实验室后方可离开。 第七条实验室尽量避免做过夜反应,特别是加热反应的过夜反应更应避免,如果必须要进行过夜反应,需要写明过夜反应卡,标明反应温度,每一个过夜反应必须要项目组长或者主管领导审批,同时确保实验台周围没有引燃物品和试剂。如果加热反应,必须用调压器加热系统,不容许用热电偶或者电热套加热,反应温度在120℃以下,超过120℃的反应需要有人看守。如果过夜反应需要用循环水,需把循环水尽量调小,防止半夜水压增大导致实验室淹水。 第八条实验室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报警装置,要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和消防栓,实验室要安装烟感报警器和监控摄像头。要组织对实验室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实验室人员要能正确使用灭火器,掌握必要的急救和逃生知识,每年组织一次实地或者桌面应急演练。公司要对实验室的灭火器和烟感报警器等定期进行检查,查看其是否处于可用状态。 第九条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剂、有毒有害化学品实验和研究时,必须穿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防护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第十条进行实验时,要把长发和松散衣服妥善固定,进行高温实验时要佩戴防高温手套,灼伤除了高温以外,液氮、强酸强碱、强氧化剂、溴、磷、钠、钾、苯酚等都会灼伤皮肤,要注意不要让皮肤与其直接接触,尤其防止溅入眼中。 第十一条做有危害性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中进行,如果操作人员暂时离开操作台,要把通风橱的活动门拉到指示线以下。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行业资料:________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9 页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是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重要保障,为了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及实验室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爆、防毒、防盗、防灾害等事故的安全预防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使用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物品做实验时,实验的废弃物要在实验指导教师或实验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按相关规定处理,不得乱倒乱丢。 二、实验中严格按仪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加热、烘干、蒸馏所用仪器的电源、导线要经常检查;加热加压过程中需专人看管;禁止使用没有绝缘隔热底座的电热仪器;电炉不能放置在木质工作台上;以防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 三、实验室内不准抽烟,不准煮食物(实验除外),未经实验中心批准不准随便带人参观,不准在实验楼通道内堆放杂物,保持通道畅通,便于疏散。 四、每个实验室由该实验室的实验管理人员担任兼职安全员。对不符合规定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实验室每次实验完毕或下班前都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气源、水源,锁好门窗。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三懂三会:懂所在实验室的火灾危险性,会拨打火警电话119;懂预防火灾的措施,会使用灭火器材;懂灭火的基本方法,会扑灭初起火灾。 五、实验过程中,对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操作,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使用有腐蚀性的试剂时,要带防护手套操作。 六、实验室钥匙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实验期间实验指导教 第 2 页共 9 页

师不得擅自离开;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 七、对违章操作、忽视安全,造成失火、被盗、污染、人身重大损伤或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的情况,立即向实验中心报告。 八、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实验室进行各项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实验室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 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是实验室管理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近几年对实验室评审逐步增加了这方面要求,但由于各实验室的规模,检测内容,仪器环境安全防护的重点不同很难统一标准。(微生物实验室等特殊实验室安全有国家标准)所以各新建或扩建实验室在实验室安全管理及安全设施几个人防护的要求上各自一派,虽各有特色,也有疏忽一面。 一,实验室安全设施 今天就这个问题做一些提纲性的探讨,其目的是抛砖引玉,希望在座的每一位在协会这个平台上,相互学习交流,希望在座的每一位多要走上讲台,提出疑难问题,介绍经验,分享信息。在下面就我利用我本人浅薄的知识结合我多年的工作经验简单的说说,一般实验室安全设施大致有1环境和设备布局设施,2消防设施,3通风排风设施4消毒洁净设施5废弃物处理 6防爆设施7防盗设施8防鼠设施,9喷淋装置 第 3 页共 9 页

实验室管理规定

实验室管理规定 实验室管理规定 总则 一、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更实验室用途,将安排用于教学、科研的实验室场地改为生产或商业用途。未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不准擅自改变实验室的功能,如要改变实验用房的功能,应向学校主管部门申请获准后才能实施。 二、未经学校主管部门的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出租、出借实验室给个人或外单位使用。私自出租出借的,一经发现,将追究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责任,当年考核定为不称职。 三、本单位教学和科研使用实验室,其使用面积按照《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室用房标准和使用办法》计算,并按照该文件的规定进行实验室内部分配。 四、为完成科研课题向本中心借用实验室或场地,应按照广东工业大学实验室用房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借用手续。项目完成后应按时归还,不得拖延或拒不归还。 五、不得擅自改变实验室内部或外部结构。不得擅自改变实验室间隔。 六、不得擅自拆、加装室内电源。不得超负荷用电。 七、大型或超重设备、有激烈振动或冲击产生的设备上楼必须核实、批准。 八、不得将家具、杂物或设备放置在走廊、通道、楼梯等场所或将公共场所改为实验室。实验室低值易耗品丢失损坏 实验室低值易耗品丢失损坏赔偿办法

一、低值易耗品指玻璃器皿、实验器件200元以下的小型实验仪器、及实验所需的其它物品。 二、对丢失或因质量问题、学生操作不当及其它原因损坏的物品均须登记造册,作为下学期补充的依据。 三、凡丢失物品,均按物品的原值全额赔偿。 四、由于操作使用不当损坏的物品,按以下规定赔偿: 1.价值在50元以内的物品,损坏后全额赔偿; 2.价值在50元以上,100元以内的物品,损坏后按物品原值的50%赔偿; 3.价值在150元以上,200元以内的物品,损坏后按广东工业大学《低值耐用品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即按原值的60%-100%赔偿); 五、学生所赔金额均由实验指导教师负责收取,并由实验教师填表,学生签名,学期末统一交院教学管理处,用于低值易耗品的随机补充。 六、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实验室卫生守则 一、每一实验场所必须制订值日生轮流表,值日学生必须要对当天卫生负责。 二、值日生要求认真负责,每天要拖地一次,擦净工位及公用设备。 三、实验室每周五大扫除一次。四、实验室所卫生要求做到: 1、门、窗、墙壁、天花板、电扇、灯具无污迹,灰尘和蜘蛛网等。 2、所有实验设备上无铁屑、灰尘废料、污迹等。 3、实验材料、废料、工件、设备摆放规范整齐。

实验室日常管理规定

实验室日常管理规定 为了配合与支持公司加强规范化管理的优良管理精神,为了进一步提高实验室人员的工作效率,根据目前实验室目前的实际情况,现拟订《实验室日常管理规定(试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勤。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管理规定认真执行。 二、安全。 1、着装要求。在实验区域必须穿工作服,而且要扣好所有的扣子。裤子必须长到脚踝部分以下。在实验室的办公区域,可暂时不穿工作服,但工作服必须放在指定地点。 2、饮水进食。禁止在实验区域进食、喝水等。 3、门窗。上班开门、窗,下班锁门关窗。如有参观人员,提前通知实验室负责人;如果需要加班在实验室做实验,提前告知实验室管理人员并填写实验室延时使用单,找实验室主任签字,使用完成后关好窗户,锁好门。 4、技术资料。必须具备良好的保密意识。对于不清楚保密级别的东西,及时询问直接上级。 5、在实验区域要集中注意力,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对进行有危险及较大危害的实验,实验者有责任提醒实验室其他人员注意,以便提高防范意识。 三、仪器管理。 1、检测人员使用仪器时必须严格按照使用方法操作,不得私自操作,使用完成后将仪器整理干净,放回原位,保持仪器关闭状态。对于实验室租用的仪器,须填写租用仪器详单,得到领导签字,并妥善保管,保证完好归还。 2、仪器定期进行外校,由实验室管理员送校,并要保证在外校期间,实验室仪器使用正常,无缺少,保证实验正常的进行。 3、实验室仪器保证贴有统一标志,对合格,准用,停用仪器严格区分,绝不违规使用,仪器损坏时需及时联系专人修理,修理产生费用填写报销单进行统一报销。对于新购进的仪器需进行校准,并贴标、填写仪器档案。 4、仪器设备需要借用时,需要借用人员填写《仪器借用登记单》,仪器管理人员在仪器外借前需要认真检查仪器的状态,符合使用要求才能外借。借用人员需保持仪器设备的完整性及完好性,确保仪器设备在借用期间无损坏。如有损坏,按损坏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维护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秩序,创建“平安校园”,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原国家教委令第20 号)、《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28 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 号)等有关法规和规章,以及《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皖教秘科〔2014〕32 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实验室”是指全校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所有实验场所。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学校安全稳定与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实验室准入制度与项目安全审核制度建设、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生物安全管理、辐射安全管理、实验废弃物安全管理、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水电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管理、实验室内务管理以及环境保护等多方面的工作。创建安全、卫生的实验室工作环境是各学院、科研平台、各级领导以及广大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校长是学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学校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分管校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分级负责制(以学校与各单位签订的《安全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为准)。 第四条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丰富师生的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校园文化氛围,提高教职工、学生安全意识。 第五条实验室安全工作是各单位和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评奖评优的重要指标之一,并且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章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由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科研处、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基建处等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学校实验室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实 验 室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一、做好实验室的技术安全、环境保护和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条件。各实验室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每个实验室应设一名兼职治安保卫安全员(简称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保密工作。安全员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纠正违章行为。 三、各实验室(仓库)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提出确保安全的具体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对压力容器、电工、焊接、振动、噪声、高温、高压、辐射、强光闪烁、细菌疫苗及放射性物质等场所及其有关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落实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五、对易燃、易爆、剧毒及放射源等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指定专人(双人双锁)妥善保管。领用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或课题负责人签署意见,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退回仓库,并作好详细记录。 六、各种压力气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标志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它种气体使用。 七、电气设备或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对必须拉接的临时线,用毕立即拆除。 八、未经所(系)审核批准,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包括电炉、电取暖器、电水壶、电饭煲、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电梳子等)。凡擅自使用电加热器具者,除没收器具、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外,按规定处以罚款。 九、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及其闸阀启闭等工作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 十、对实验动物,要有专人负责,落实实验动物管理措施。 十一、实验室内外采光与照明,应达到实验操作照明度和安全标准。

实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管理制度(试行) 为加强实验室日常管理,明确人员职责,进一步为全院科研和工程试验做好服务,结合实验室现状,在原《实验室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实验室运行管理程序 第一条重点实验室对实验室的运行管理负总责,监督检查实验室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二条实验室设日常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管理员”)一名,其待遇参照院办公室工勤岗人员执行,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实验室服务对象为院内人员和开放基金课题负责人。委托样品测试需填写来样测试委托表(见附件1),由重点实验室安排专人负责试验。自行开展试验需填写实验申请单(见附件2),经分管副院长、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进场,新进人员进场前要参加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并通过考核。外部人员进入实验室试验,由试验负责人负责收取每人500元押金,交至院财务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试验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违反规定或不接受管理员监督管理的,管理员有权停止其试验工作,并通报其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院长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条试验完成后,试验人员须清理干净试验现场和设备装置,清点归还借用物品,按照收费标准(见附件3)

到院财务缴纳相应的费用,报管理员检查批准后方可取回押金、离开实验室。试验评估表(见附件4)由试验负责人填写,评估结论由管理员或实验室主任填写。 第六条实验室原则上不安排加班试验、过夜试验及节假日试验。如有特殊需要,由试验负责人提出试验申请(含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方案),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分管副院长签字后,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实验室分管副院长批准后方可进行试验,重大节假日试验需得到院长批准。 第七条实验室主任原则上每周至少检查实验室安全卫生情况两次,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管理员进行整改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院领导书面汇报并提出整改建议。 第八条院办公室和分管行政副院长不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卫生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实验室主任进行整改,并按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第九条日常检查中发现管理员或试验人员违反本制度的,将对试验人员和试验负责人、管理人员采取教育、罚款和院内通报等处罚措施,具体处罚细则由重点实验室另行制订公布。 第二章安全卫生管理规定 第十条管理员负责安全卫生规定的实施,日常安全卫生工作内容包括:安全监督、安全教育、采取各种防火防盗防毒的安全措施以及负责试验场所、仪器设备的清洁卫生。

实验室日常管理制度

1实验室是进行检测和科研的重要场所,严禁存放私人或与实验无关的一切物品;不准做一切与检测和科研实验无关的事情。 2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加强技术安全和技术保密工作,严格实行标准化管理和计量管理。 3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实验室有关的安全守则,熟悉有关仪器的操作规程和相关实验技术操作规程;遵守有关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管理,在实验室内的一切活动须经本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许可方可实施。 4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着整洁的工作服。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与实验室工作有关的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严禁入内。 5严禁实验室人员私自接受或安排他人在实验室内开展实验工作、进行仪器检测和私自收费,或减免应收费用,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和处罚。 6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每次实验必须有详尽的记录,包括实验目的、实验方法、实验操作步骤和实验数据等;使用仪器必须按规定进行登记。原始实验记录、数据按规范和要求必须严格管理。 7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直到赔偿。 8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到文明、有序管理。必须认真执行有关实验室安全卫生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整洁,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杜绝事故的发生。 9实验室钥匙管理应严格遵守实验室有关钥匙管理的规定,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 10非本公司外的个人或团体参观实验室需经主管级别以上批准。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安排他人参观。

1实验室内应保证有各种必备的安全设施(通风橱、防尘罩、消防灭火器材等),并应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可随时提供使用。 2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在使用电、气、水、火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实验室内各种仪器、器皿应按规定的位置放置,不得任意堆放,以免错拿错用,保证安全无误并认真填写使用登记(记录)表。 3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前应做好个人防护,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鞋套,搞好实验室内外的环境卫生。 4禁止将与实验无关的物品带入实验室,实验室与办公室须严格分开。 5凡进入实验室的各级工作人员,都要熟悉准备进行实验的具体步骤和条件,选用适当的仪器和试剂药品,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应作好防护准备。 6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掌握消防常识和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能区别不同火源选择适当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要放置在明显及使用方便处,要经常检查,保证其处于完好有效状态。 7操作和处理易挥发、易燃试剂时,严禁用明火直接加热。 8按照仪器说明的要求,使用安全电压以上电压的电器设备均应有良好接地,电热设备所用电源导线应能满足功率(电流)要求,应经常检查是否完好无损。关闭闸刀开关时绝对不得用湿手进行操作。 9凡使用有毒气体、液体或在反应过程中产生有毒、刺激性气体和液体时,必须在通风柜内进行操作。 10使用酸、碱等强腐蚀性试剂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必要时佩带橡胶围裙,勿使易挥发试剂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 11清洗实验室仪器时应注意不使含有多量剧毒试剂的废液直接倒入下水道,必须先经适当转化处理再进行清洗排放。 12发生意外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火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保卫消防部门。 13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就餐、会客、住宿,严禁携带无关物品或带领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14实验工作结束后,值班人员要对仪器设备、水、电、门、窗等进行安全检查。 各室都要选定安全负责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

:①所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通过考核,获得上岗证书;②在开始相关工作之前,应对所从事的病原微生物和其他危险物质以及相关操作进行危险评估,根据国家对于各种微生物操作的危险等级划分和防护要求以及危险评估的结果,制定全面、细致的标准操作规程和程序文件。对于关键的危险步骤设计出可行的防护措施并对这些细节了然于胸;③熟悉各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运行的一般规则,掌握各种仪器、设备、装备的操作步骤和要点,进行正确的操作和使用,对于各种可能的危害应非常熟悉;④应掌握各种感染性物质和其他危险物质操作的一般准则和技术要点。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技术规范,包括但不仅限于实验室运行的基本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规范、针对感染性材料、危险化学品、放射性核素等的操作规范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规范等。一、日常管理规范人员控制仪器设备搬入和移出防虫及防节肢动物措施清洁与消毒水电安全管理一)人员控制规范1、人员专业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2 、禁止独自进入实验室工作3 、有禁忌症的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工作4 、孕妇暂时离开实验岗5 、实习进修人员不得独自开展实验活动 6 、参观、检查人员须经管理部门审批、持证进入7 、后勤保障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持证进入8 、厂商维修人员须持管理部门准入证进入。9 、严禁在实验室会客。二)设备搬入和移出、摆放规范1、实验室应为大型设备应进出留出通道(设备门)2 、实验室应有足够的电力供应设施3 、考虑设备的摆放空间4 、实验室考虑足够的承重水平5 、先前考虑设备的维修通道和位置6 、移出实验室的设备应经过前面的消毒,消毒方法可采用擦洗表面和整

体熏蒸的措施,消毒方法不应损害设备的安全和使用性能。9 、摆放的位置应符合要求三)防虫及防节肢动物措施规范1、有自动闭门系统2 、有放昆虫和节肢动物的设施,如纱窗、挡板等3 、实验室门窗的密闭性能应符合要求 4 、实验室送、排风管道有安全措施,防止小型动物或昆虫从管道进入实验室;四)清洁与消毒规范1、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定期进行消毒。2 、实验活动结束后及时清理实验台面,清理实验器具,并进行前面消毒。3 、实验室消毒方法与消毒程序应符合规定要求。4 、消毒剂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质量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未经验证和过期的消毒剂。5 、消毒时间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不得随意缩短或改变。6 、消毒剂应现配现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7 、消毒和灭菌方法应根据消毒对象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五)水、电安全管理规范1、实验室应加强对水、电的管理2 、避免常明灯、长流水等现象3 、禁止超负荷用电4 、设备使用后及时切断电源 5 、对需要连续通电的设备,要定期进行巡视,特别是节假日期间更应注意巡查。6 、使用电炉、灭菌器等设备时应做到全程有人监管。7 、实验室发生断电、停电、停水时应及时检查,切断电源或关闭水龙头,防止发生以外。8 、生物安全实验室应有可靠的电力供应,最好有双路供电或有备用电源,保证重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实验室的安全。二、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一)完善管理体系文件1 、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2 、制定实验设备的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3 、制定实验检测规程和标准操作程序4 、制定实验室人员准入和项目准入制度5 、制定实验室进、出程序6 、制定实验废弃

实验室管理制度

实验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1 目的 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实验室工作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实验室规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1.1 职责实验室隶属于公司品质部,主要用于开展并完成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优化、样品化验分析、新产品研发、小试及中试等试验研究任务。 1.1.2 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实验室的所有人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 1.0 管理者职责 1.1 品质部主管对实验室的管理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实验室负有直接责任。 1.2 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使用和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职责包括: 1.2.1 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组织安排研发、测试任务的顺利进行。 1.2.2 负责访客接待、外联活动安排。 1.2.3 负责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的申购。 1.2.4 负责组织实施实验室的改造,仪器设备安装、调试、保养、

维修和报废申请。 1.2.5 负责管理实验室业务流程,指导分析人员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研发、分析工作。 1.2.6 负责实验室质量控制,审核、监控研发、测试的数据和结果。 1.2.7 负责指导实验报告和测试报告的编写以及实验室的文档管理。 1.2.8 负责实验项目分析测试方法的开发与改进。 1.2.9 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职责划分、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 1.2.10 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以及突发事件处理。 1.2.11 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卫生,有权安排本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日常卫生制度。 2.0 管理员职责 2.1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员的职责: 2.1.1 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台账建档工作。 2.1.2 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期间核查和周期检定。 2.1.3 负责仪器设备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和检验标识的管理。 2.1.4 负责办理仪器设备的送检和返回。 2.1.5 负责外出作业时所需仪器设备的调试与准备。 2.1.6 负责对仪器设备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价。 2.1.7 负责相关检验数量记录与统计。 2.2 实验室试剂与耗材管理员的职责:

(完整word版)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一、实验室管理制度 1、实验人员应严格掌握,认真执行本室相关安全制度、仪器管理、药品管理、玻璃器皿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 2、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工作服,进入无菌室换无菌衣、帽、鞋、戴好口罩,非实验室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实验室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应进行清扫整理,桌柜等表面应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保持无尘,杜绝污染。 4、实验室应井然有序,物品摆放整齐、合理,并有固定位置。禁止在实验室吸烟、进餐、会客、喧哗,或作为学习娱乐场所,不得存放实验室外个人用品、仪器等。严禁在冰箱、温箱、烘箱、微波炉内存放和加工私人食品。 5、随时保持实验室卫生,不得乱扔纸屑等杂物,测试用过的废弃物要倒在固定的箱桶内,并及时处理。 6、试剂应定期检查并有明晰标签,仪器定期检查、保养、检修。各种器材应建立请领消耗记录,贵重仪器填写使用记录,破损遗失应填写报告,药品、器材等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或转让,更不得私自拿出。 7、进行高压、干烤、消毒等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擅离现场,认真观察温度、时间、压力等。 8、严禁用口直接吸取药品和菌液,按无菌操作时,如发生菌液

等溅出时,应立即用有效消毒剂进行彻底消毒,安全处理后方可离开现场。 9、实验完毕,即时清理现场和实验用具,对于有毒、有害、易燃、腐蚀的物品和废弃物应按有关要求执行,两手用清水肥皂洗净,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手,然后用水冲洗,工作服应经常清洗,保持整洁,必要时高压消毒。 10、离开实验室前,尤其节假日应认真检查水、电、气、汽和正在使用的仪器设备,关好门窗方可离去。 11、部门负责人督促本制度严格执行,根据情况给予奖惩,出现问题应立即处理、上报。 二、检验员岗位职责 1、检验人员应系统掌握检验方法和检验所依据的标准,了解检验过程。 2、做好检验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仪器,设备,试剂,药品,标本等),并保证达到检验要求。 3、对所领用的精密贵重仪器要加强管理,经常检查,精密贵重仪器要记录档案,明确责任。要熟悉实验室有关仪器,设备的功能,特点和操作方法,要具备维护,保养的知识,并能进行简单维修,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应酌情处理。 4、遵守实验室制度,按时上、下班,工作时要坚守岗位,配合主管加强对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

学校实验教师职责 一、执行学校有关实验室工作计划,遵守、执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总结经验,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教学仪器研制,改进管理方法,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 三、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采购、验收、保管、使用、维修以及废物回收、处理工作,保持实验室整齐清洁,教育学生保持良好习惯。 四、做好实验器材的准备工作,协助任课教师辅导学生实验,切实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并积极创造条件开放实验室,组织学生开展课外科技活动。 五、采取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好国家财物,按规定处理好三废。 教学仪器领用借还制度 一、教学仪器专供实验教学、研究和课外科技活动等使用。禁止擅自挪用教学仪器用于非教学活动,更不允许个人占用。 二、校内师生开展教学活动时借用教学仪器,应先填写“实验通知单”,演示实验提前三天,学生实验提前一周交实验教师准备,然后签字借出。 三、外单位借用教学仪器,需持单位证明,在不影响本校教学的情况下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借出。

四、教学仪器使用完毕要及时归还,实验教师对借用时间到期而未归还者有责任督促归还,学期末要将借出器材全部收回入库。对归还、收回的教学仪器要当面清点,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有关规定处理。 教学仪器损坏赔偿报废制度 一、教学仪器若有损坏或丢失,应由当事人填写“仪器损坏、丢失报告单”,实验教师应及时查明原因,根据有关制度和损失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领导批准签字后实施。 二、本校师生实验教学过程中正常损坏的仪器一般免于赔偿,但若属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或粗心大意、玩忽职守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应视情节轻重,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并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情节严重的加倍赔偿。 三、外单位借用或本校教师非教学借用造成损失的,应视影响教学的程度,赔偿全部损失或加倍赔偿。 四、对于损坏或丢失的教学仪器,确已无法修复或追回的,学期末统一填写“教学仪器报废申请单”,学校要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逐件进行技术鉴定并填写鉴定意见,需报废的低值易耗品直接报学校主要领导审批,需报废的固定资产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报县教学仪器站,县教学仪器站依据有关规定组织鉴定审批。批准后方可办理销帐手续。 五、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要注明报废标志装箱单独存放备用或清除,报废情况年末报县仪器站备案。

实验室管理规范

实验室管理规范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实验室管理规范 一.目的: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实验室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特制订本实验室管理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进入实验室内所有人员。 三.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 实验室属于家电公司厨电技术部,负责厨电烟机,消毒柜及灶具新产品研发实验、调试、验证和测试评价等工作,担负着产品研发测试、产品常规检验、市场退换货产品确认、OEM供应商送检产品评价、零部件形式实验及周期审查。 1.1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使测试任务顺利进行; 1.2仪器仪表,测试工具,测试辅料定期点检,维护,报废及申购; 1.3负责实验室标准建立、修订,实验记录、报告等归档; 1.4负责实验室日常5S; 1.5负责实验室物品的点检,每月至少点检一次。 四.实验室管理办法: 1.1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 1.2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安排,采取必要的安全 措施,保证人身及仪器设备的安全。

1.3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使用和 移动实验室中的任何设备。实验室设备借用按程序向实验室管理人员 申请。 1.4不得将实验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由于产品技术又有保密性,进出实 验室要随手关门。 1.5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五.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1实验室应制定相应实验室规则及实验室安全制度。根据本实验室情况 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及防火、防电、防气体泄漏及防盗管理制度,实 验室内部人员要严格执行。进入实验室的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 有关的规章制度。 1.2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负责本室的安全技 术监督、检查工作;对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危险物品,应由具有业务 能力的专人负责操作。 1.3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 训与考核。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着整齐、不佩戴有损仪器仪表的 挂件。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外单位来访人 员如需要进入实验室,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才能进入实 验室。 1.4不得在实验室饮食、娱乐,实验室操作用仪器仪表不能用来盛载食物 和饮料。 1.5实验室及走廊禁止吸烟,严禁烟火。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 1、目的为了营造一个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实验室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特制订本实验室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规定适用于进入实验室内所有人员。 3、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负责公司新产品研发实验、调试、验证和测试等研发任务。 3.1实验室负责人 3.1.1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组织安排测试任务顺利进行; 3.1.2负责管理实验室业务流程,指导分析人员及时、准确的完成各项分析工作; 3.1.3负责实验室质量控制,维护实验室质量体系,审核、监控测试数据和结果; 3.1.4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与突发事件处理; 3.1.5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卫生,有权安排本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日常卫生制度。 3.1.6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台帐建档工作; 3.1.7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期间核查和周期检定; 3.1.8负责仪器设备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和检验标识的管理; 4、实验室管理办法 4.1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确保安全文明从事研发工作。

4.2实验室出口、走廊是安全通道,任何时候应保持畅通。实验室配置的灭火器、消防砂、消防水带等供消防使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能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4.3实验室要保持整洁、安静,物品摆设要整齐、规范、科学,做好四防、五关、一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门、窗,水、电、气;查仪器设备)。 4.4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安排,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及仪器设备的安全。 4.5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使用和移动实验室中的任何设备。 4.6对于有规定的预热时间的仪器设备,使用设备的人员必须提前预热登记。 4.7不得将与实验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4.8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5、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5.1实验室应制定相应实验室规则及实验室安全制度。根据本实验室情况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及防火、防盗管理制度,实验室内部人员要严格执行。进入实验室的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 5.2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实验仪器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各仪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5.3所有药品、试剂都有指定位置,药品、试剂使用和购买后要放入指定位置,各种药品、试剂要有正确清晰的标签,包括名称、浓度、规格等,按正确方法取用。

实 验 室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一、做好实验室的技术安全、环境保护和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条件。各实验室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每个实验室应设一名兼职治安保卫安全员(简称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保密工作。安全员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纠正违章行为。 三、各实验室(仓库)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提出确保安全的具体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对压力容器、电工、焊接、振动、噪声、高温、高压、辐射、强光闪烁、细菌疫苗及放射性物质等场所及其有关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落实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 五、对易燃、易爆、剧毒及放射源等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指定专人(双人双锁)妥善保管。领用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或课题负责人签署意见,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退回仓库,并作好详细记录。 六、各种压力气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标志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它种气体使用。 七、电气设备或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对必须拉接的临时线,用毕立即拆除。 八、未经所(系)审核批准,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包括电炉、电取暖器、电水壶、电饭煲、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电梳子等)。凡擅自使用电加热器具者,除没收器具、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外,按规定处以罚款。 九、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实验室的安全用电用水及其闸阀启闭等工作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 十、对实验动物,要有专人负责,落实实验动物管理措施。 十一、实验室内外采光与照明,应达到实验操作照明度和安全标准。

实验室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实验室日常管理规 章制度

实验室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制定人:高欢相美容王旭李阳王朋展闫辉 老师审批意见: .10.20

一、总则 (1) 二、实验室日常管理责任分工安排 (2) 三、实验室维护与科研管理制度 (3) 四、实验室资产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4) 五、实验室资产设备保管管理制度 (5) 六、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6) 七、实验室教学管理制度 (8) 八、实验室财务管理制度 (9) 附件1.实验室卫生值日表 (10) 附件2.实验室经费报销值日表 (11)

为加强实验室规范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确保实验室安全,保障科研工作,根据老师要求和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验室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实验室全体成员必须严格按照老师的要求,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第二条实验室一切事务必须严格按照老师的统一要求和安排进行。 第三条实验室日常管理按照“集体协商,分工负责”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实验室日常管理实行分工负责制。各负责人必须按照老师和规章制度要求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配合好其它负责人的工作。各负责人向老师和全体成员负责。 第五条坚持汇报制度。实验室成员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向老师汇报自己的工作进展。重要事项必须及时向老师汇报。 第六条对任何违反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做出适当处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相关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并合格后方能继续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及时向老师汇报,接受老师处理。 第七条禁止个人做有损实验室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实验室发展的事情。 第八条规章制度要与时俱进。各负责人对不适应新情况、新

问题的规定要及时修改,上报老师审批。 实验室日常管理责任分工安排第一条实验室日常管理责任人 总负责人:孙启慧 负责人:高欢相美容 分管负责人:王旭李阳高欢王朋展闫辉相美容第二条实验室日常管理职责分工 (一)总负责人 指导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人 负责统筹实验室日常管理全面工作。 (三)分管负责人 1、王旭:资产设备维护与科研管理 2、李阳:资产设备使用管理 3、高欢:资产设备保管管理 4、王朋展:安全卫生管理 5、闫辉:教学管理 6、相美容:财务管理 7、研三:监督指导 8、研一:协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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