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政策与法规

农村政策与法规
农村政策与法规

《农村政策与法规》期末总复习题

2011.11

考试形式:开卷考试,上机考试

考试时间:60分钟

考试题型:判断题20个,每题1分;单选15个、每题2分;多选25个,2分

一、判断题

(一)正确的

1.制定农村政策的前提是调查研究。制定农村政策的前提是调查研究。

2.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包括完善分散的家庭承包经营和集体统一经营。

3.1987年后,我国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形式基本是以乡村和农户统分结合的形式为主。

4.凡是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都应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对占有耕地进行补偿。

5.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

6.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责任是指因实施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行为,即侵犯土地权利或者不履行土地义务的行为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7.农业技术推广是指通过试验、规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把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活动。

8.卫生部《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于2002年7月1日实施。

9.动物资源的保护是知识产权的具体内容。

10.统筹城乡发展,落实“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是“十一五”期间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坚持的原则之一。

11.农业劳动力的产业转移既指农业劳动力在农业内转移,也指由农业部门向服务业等部门转移。

12.农村政策一直是党和国家指导和推动农村发展和改革的基本手段,通过农村政策来指导农村工作是党的基本领导方法。

13.由于农业问题和农民、农村问题的密切关系,广义的农村政策也涉及农村、农业和农民领域,也称为“三农政策”。

14.在整个农村法规体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是保障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法律,对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政策、基本体制和基本制度作了规定。

15.一般来说,违反了农村法规,必然也违反了农村政策,而违反了农村政策的则不一定违反农村法规。

16.我国实施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农业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17.我国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18.我国坚持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19.我国在农村坚持和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20.宅基地和自留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1我国国有土地依法可以确定给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集体所有制单位或个人使用。

22.集体所有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集体或个人承包经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

23集体土地实行农民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使用权与所有制分离。

24.基本农田保护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

25.农业信贷资金是我国农业投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26.农业专项基金是国家为保证农业第一领域事业的发展,而单独设立的一种专用资金形式。

27.实现农业财政政策目标的手段,主要是合理运用农业税收和财政支农两个杠杆。

28.农业基本建设是农业生产基础,提高农业一方面是抓好农业生产,另一方面更要抓好农业基本建设。

29.我国的农药管理实行对口管理、分级管理的体制。

30.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农药登记和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31.国家实行农药生产许可制度。国家实行农药生产许可制度。

32.国家对进口兽药实行注册管理制度。

33.加强对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的核心和基础是安全性评价。

34.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得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否则该条款无效。

35.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二)错误的

1.目前,我国农业经营形式以个人单干为主。

2.农村法规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和原则,为了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在一定时期内为实现农村方面所要达到的目标而制定的准则。

3.《农业法》的适用范围是农业生产活动以及各种服务于农业生产活动的其它相应活动。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城市所有制和农村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5.国家在农村坚持和完善以按土地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6.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在其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7.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投资形式的股份化和组织形式的多样化。

8.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必须坚持社会总资产中企业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资产占优势。

9.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和实行无偿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和实行无偿使用。

10.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由村民经营、管理。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由村民经营、管理。

11.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使用土地进行建设的,必须申请闲置土地。

12.农业投入泛指在一定时间内投入到农业再生产过程的固化劳动和活劳动。

13.实现农业财政政策目标的手段主要是合理运用农业税收和农业费用两个杠杆。

14.农业信贷政策的基本目标是通过资金的回笼与投放,调节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产品的需求。

15.我国农业生产中的基本建设应以农业机械化为重点。

16.国家实行农药生产登记制度。国家实行农药生产登记制度。

17.主要农作物种子和主要林木种子的生产,并且主要用于销售以获得利润的,须申请种子生产营业证。

18.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安全行政部门报告。

19. HACCP作为科学预防性食品安全体系,不是零风险体系,但使食品生产最大限度趋近于“零事故”。

20.绿色食品是一个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标准的荣誉商标。

21.集贸市场的主要特点是自给自足和充分竞争。集贸市场的主要特点是自给自足和充分竞争。

22.品种权的经济利益是用国家强制力来实现的。

23.水土保持的管理体制实行以村民为主,由水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与分级实施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24.绿色农业技术的特点主要体现在“绿色”两字上,体现在农业生产环境保护的功能上。

25.乡镇企业是以乡村组织为主兴办的从事商品生产、交换和服务活动的盈利性经济组织的总称。

26.乡镇企业的主要结构应设在乡(镇)村,一般不超过县城的范围。

27.乡镇企业结构调整重点是发展农副产品,并大力发展工商、工农、工贸联合,以整体优势搏

农村政策与法规期末复习资料2014.6

农村政策与法规期末复习资料 2014.6 一、判断题 1.1987年后,我国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形式基本是以乡村和农户统分结合的形式为主。√ C 1.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由村民经营、管理。× 2.村民委员会是乡镇下属的工作机构,负责村级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财政政策对农产品流通的调节主要是通过农业税收政策实现。√ D 1.动物资源的保护是知识产权的具体内容。√ 2.对买卖土地的行为,应由乡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3.党的政策也就是国家或政府的政策。× 4.党的农业政策是在党的民主集中制基础上产生的。√ 5.党的农村政策和农村法规都是保证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6.党对农村、农业和农村的领导,主要是通过政策来实现的。√ 7.党的农村基本政策反映了一定时期经济基础的客观要求。√ F 1.凡是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都应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对占有耕地进行补偿。√ 2.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安全行政部门报告。× 3.发展农业主要依靠政策、科技的投入,与农业法律法规关系不大。× 4.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2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 5.法律通过规定人们的自由来确认、保护和发展一定的社会关系。× G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的70%以上。× 2.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和实行无偿使用。F。 3.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农药登记和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4.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5.国家实行农药生产许可制度。√ 6.国家实行农药生产登记制度。× 7.国家对进口兽药实行注册管理制度。√ 8.国家采取措施,促进农业扩大利用外资。√ 9.国家在农村坚持和完善以按土地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10.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由国家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批准发布,国家标准部门统一编号。× 11.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格式条款。× 12.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人类的衣食之源、生存之本。× H 1.HACCP作为科学的预防性食品安全体系,不是零风险体系,但使食品生产最大限度趋近于“零事故”。× 2.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3.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J 1.集贸市场的主要特点是自给自足和充分竞争。× 2.集体所有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集体或个人承包经营,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 3.集体土地实行农民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使用权与所有制分离。√ 4.基本农田保护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 5.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制定农村政策的原则。× 6.加强对转基因食品安全管理的核心和基础是安全性评价。√ 7.经济制度是指国家组织政治活动的各种制度的总和。× L 1.绿色食品是一个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标准的荣誉商标。× 2.绿色农业技术的特点主要体现在“绿色”两字上,体现在农业生产环境保护的功能上。× M 1.目前,我国农业经营形式以个人单干为主。× N 1.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依法在其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2.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投资形式的股份化和组织形式的多样化。× 3.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 4.《农业法》的适用范围是农业生产活动以及各种服务于农业生产活动的其它相应活动。× 5.农业技术推广是指通过试验、规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把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活 动。√ 6.农业技术推广是一个教育和激励过程。×

(完整版)三元桥村农村土地确权会议记录

高石乡三元桥村第组关于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和换证工作的会议记录 时间:地点: 主持人:记录人: 参加人员: 内容: 一、主持人发言 1、开展土地确权的必要性 由于一轮、二轮土地承包均是责任承包制,客观上淡化了对空间信息的管理需求。农村土地权属关系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明确,在此基础上进行的流转、征地占用等行为,使政府掌握的权属资料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误差。凡此种种原因造成了目前我国农村承包地地籍管理混乱的现状:(1)没有一个清晰的登记农村土地的账目,和一个有效的、图账对应的农村地籍信息管理系统,政府无法清楚的掌握农村用地的空间信息;(2)村民之间,集体与个人之间不少遗留问题关系错综复杂,造成权属信息不明确;(3)农村居民对其土地的产权没有证书依据。【2015】1号文件明确提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这意味着:土地确权后,可以进入市场交易,这就为土地入市埋下了重大商机。因此,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势在必行。 2、本次确权换证内容:所有依法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经营权的耕地、自留地等。确权换证的目标是完善二轮土地承包关系,做到农户承包地面积坐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土地管理台帐“四相符”和承包地分配到户、承包地边界四至登记到户、承包合同签订到户、承包经营权证书填发到户。 3、对土地指界员的要求

(1)、指界员人数:3—5人,(2)、年龄较大熟悉本组土地情况,(3)、民主推荐 二、村民发言 三、民主推荐指界员 经大家一致同意,推荐为本组指界员。 四、形成决议 1.同意在我组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换证工作。以为工作小组 组长建立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和换证工作工作小组。成员由组成。 2.同意本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换证工作采用的方法是以第二轮承包为依 据。 3.对外出打工或举家外出的,应尽力通知承包户主或代表返乡,无法返回的, 可由承包户寄回书面委托书,无法寄书面委托书的,由组长打电话给对方,社员代表在场,把相关谈话内容记录在笔记本上,组长和社员代表都在上面签字证明。 4.一致同意本组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和换证工作的实施方案。 五、参加会议人员签名:

农村政策法规基本知识

【资料】农村政策法规基本知识 第一章 1.农业法的概念 广义的农业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制定和颁布的规范农业经济主体行为和调控农业经济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狭义的农业法即农业法典,即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对农业领域中的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进行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2.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组织制度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双层经营体制:集体统一经营、农民承包经营 3.农业法的基本原则 1.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将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首位的原则。 2.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原则。 3.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保护农民利益的原则。 4.“科教兴农”的原则。 5.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4.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概念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是对农业生产过程的决策以及组织这些决策实施的基本组织制度和形式,包括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组织制度、生产经营主体和经营形式。 5.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农民或者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第二章 1.农村土地承包法的适用范围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这一规定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它规范和调整的是农村土地。但并不是全部农村土地。二是这些土地的用途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对耕地、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分别

农村土地确权的几种基本形式

农村土地确权的几种基本形式 马敬桂 土地确权是对农户土地承包权的法律认定。当前我国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正在各地逐步展开,确权的具体做法各地尽管不尽相同,但根据我们的调查和分析农民承包地确权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一是“就地确权确界形式”,即按农户分的承包地的数量和地块位置确权确界。这是现在一种普遍的做法,也是最简便的形式。但这其中也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到底是以第一轮承包还是第二轮延包地的基数为准。由于第二轮延包时当时农业税费比较高,种田的收益比较低,有时一年的收入甚至还没有要交的税费多,所以有的农户对当时第二轮延包及承包地面积要不要调整并没有给予特别的关注和在意,总觉得多一点少一点无所谓,反正现在种田又没有什么收益,再说第二轮延包后还可能有第三轮第四轮延包什么的,到时看情况再说。但现在情况不一样了,不仅种田收益明显上升,而且现在普遍的提法是要坚持农村土地承包期“长久不变”,这种“长久”到底是多久,以后是否还有土地第三轮延包谁也说不清楚。所以有的农户对第二轮延包的承包地面积提出疑议,有的要求按第一轮承包时对自己有利的面积进行确认,有的则提出第二轮延包时自己的权益没有完全得到保护,要求进行适当调整后再确权。由于现在少数要求调整者与大多数不同意调整者意见不统一,坚持按第二轮延包地的基数为准进行确权还是为大家所接受。 另一种情况是当时村里为了完成税费任务,把一些抛荒的农户的田地转包给其他农户了,也有的是个别农户自己把人家一些抛荒几年不种的田地种起来了。这些抛荒的田地被人使用后现在有的已经改变了原来承包人田地的用途和地界,比如有的原来是耕地现在变成了鱼塘,有的已被他人使用多年并进行了一些投资改良。现在原来土地承包人回来要进行自己的承包地确权,有的原来承包地的地貌都发生了改变,有的转包人或使用人当时都交了税费甚至进行了较大的投资。这样如何处理?有的由于当时是村里转包的需要村里出面来进行协商,有的则由农户之间自己进行协商。但不管如何协商处理首要的是不能侵占原来承包人的权利,当然也要照顾转包人或使用人的利益。目前各地在处理这方面问题都坚持维护原来承包人的权益,同时在利益上也考虑了现实。 “就地确权形式”虽然简便易行,农户普遍都容易认同,但也有一些缺陷,就是土地分散和细碎化的问题不能有效解决,从长远看农业规模经营和规模效益可能受到制约。 二是“换地确权确界形式”,即农户将分散的地块土地与本村本组的农户通过相互换地集中在一起后确权确界。这有几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这次确权前,村里为了集中成片进行耕种或养殖,已经对部分农户的承包地进行了置换,农户双方都接受同意了,这次按双方换了的田地进行确权确界没有什么问题。另一种情况是有的农户自己之间进行协商把原来承包的三五块地换在一起便于集中经营,而且对于好地和差地、近地和远地还进行了适当的面积补偿,双方都同意确认了。这次按双方换了的田地进行确权确界也没有什么问题。再一种情况就是现在有些村农户的承包地还是很分散,随着农业规模经营效益的不断显现和有些农业项目的实施,有的村委会还有一些农户提出从长远利益着想,可以对一些农户承包地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进行换地后确权确界。 “换地确权形式”把农户分散的土地连片和集中在一起,这有利于成片耕种和机械化生产。但前提是要尊重农户的愿望,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当然也需要进行一些引导。 三是“确权不确界形式”,即集体集中整治和管理土地,农户拥有各自原来承包地面积的承包经营权和收益权,农户的承包地不确定具体的位置地界。这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村集体集中管理和经营村里的土地,每个农户就像村土地股份公司的一个股东,按农户各自拥

农村政策法规平时作业3

农村政策法规平时作业(三) 调查报告(仅供参考,请勿照抄) 参考一: 基层农村民主法制建设调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抓好基层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开展好民主法制示范村的创建活动,2007年3月至5月,我们组织了司法、派出所、政府办工作人员组成调查组,先后三次深入到者太乡三卡村进行实地调查,通过采取座谈、走访等方式,初步了解了该村民主法制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现状及特点 三卡村位于者太乡西北部,地处云南、广西、贵州三省五县(广南、丘北、师宗、西林、兴义)交界处,辖20个村小组(三卡,落角、大湾)等,共769户,总人口3794人,居住着汉、壮、苗、彝四种民族,农民收入主要依靠饲养牛、猪、家禽和种植水稻,包谷、生姜、桐果等,2004年度人均纯收入为548元。该村地处边僻,交通闭塞、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较低,法制观众淡薄,生活还比较困难。2004年至今一直被列为重点扶贫村。该村的民主法制建设具有以下特点: (一)基层政权组织机构健全。该村有村党总支和村委会,两委组织都经民主选举产生,村两委班子分别由党总支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各5人组成,班子工作分工明确,团结协作。 (二)建立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各岗位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设有简易的村务公开栏,通过该窗口栏目基本能做到不定期在向村民公布村务、财务收支及计划生育工作等情况。 (三)村干部和群众在强烈渴望上级给予项目扶贫的同时,更希望能知法懂法用法和依法治理,渴求社会治安状况好转,社会稳定、安居乐业。在调查和座谈的过程中,从干部和群众的语言中流露出了因不懂法而在日常生活和生产经常过程中经常吃亏甚至在不知不觉中造成违法犯罪,遇到纠纷不知如何打官司等不懂依法维权的苦处。因此,村民在渴求农业科学技术知识的同时,更迫切希望法律知识在农村得到普及。 (四)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农副产品价格不断上升,群众收入也随之提高,但是由于该村地处三省五县交界处,地理位置特殊,外地往来人员较多,加之长期以来很少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社会治安较为混乱,治安、刑事案件时有发生,给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村民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迫切要求建立一个社会治安群防群治网络,各村村民小组建立一支巡防队伍,

《农村政策与法规》课程教案_347

《农村政策与法规》课程教案 篇一:农村政策与法规课程教学大纲 农村政策与法规课程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大纲说明 一、课程的性质与任务 农村政策与法规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高等专科行政管理(乡镇管理)等专业重要的专业基础课,也是农科各专业的选修课。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获得宪法常识、民法、刑法、经济法、农业法、资源环境保护法、诉讼法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以达到对学员的实际工作起一定的指导作用。 二、课程教学基本要求 使学员基本掌握宪法常识,民法、经济法的主要内容,刑法基本常识,行政法的主要内容,与农业、农村有密切关系的农业法、土地管理法、乡镇企业法,与资源环保有关的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诉讼法等内容。

三、课程教学要求的层次本课程按“了解”、“掌握”、“重点掌握”三个层次对学生的学习进行要求。考核难度及题量的梯度对应于教学要求的三个层次。未作具体教学要求的内容不作考核要求。 第二部分多媒体教材总体设计初步方案 一、学时分配 二、教材1、文字教材 主教材为《农村政策与法规》。主教材是教与学的主要依据,也是编制音像教材的基础。辅助教材《农村常用政策法规汇编》将农村常用的法规和政策汇编成册,供学员在学习、工作中使用。2、音像教材 音像教材18学时,为重点讲授型,包括三部分内容: (1)每章的重点和难点; (2)请有关专家讲述重要法规的立法原则和精神;(3)典型案例分析。 三、教学环节1、电视课

电视课是本课程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学生获得本课程知识的重要媒体之一。本课程将突破以往系统讲授的教学模式,采用重点穿插加专题讲座的方式。2、面授与自学 面授课应依照本教学大纲的要求,以文字教材为主、结合音像教材的内容,进行启发式讲解、讨论。 学生以文字教材为主要教学媒体,结合收看电视教材、参加面授辅导课进行自学。3、考试 考试是对教与学的全面验收,是不可缺少的教学环节。 考试题目应符合本大纲的要求,覆盖面广,难度适中,题量适度,难度及题量的梯度按照教学要求的三个不同层次安排,对未作具体教学要求的内容不作考试要求。 第三部分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 第一章宪法常识 教学内容:

关于土地确权实施方案(最新版)

关于土地确权实施方案 关于土地确权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发〔201X〕1号文件及《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加快推进吉林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加快推进农村地籍调查,201X年基本完成覆盖农为贯彻落实中发〔201X〕1号文件及《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加快推进吉林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加快推进农村地籍调查,201X年基本完成覆盖农村集体各类土地的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包括农户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中发〔201X〕1号文件的明确要求。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关系到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顺利推进,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关系到农村社会基础的稳定,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意义。 二、任务目标 主要任务 1.全面铺开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对农村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全面开展土地总登记。其中,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集体土地。要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草原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等工作统筹协调,应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的农用地,不再发放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确保不重不漏。以

符合发证条件的总宗地数为基数计算应发证率。 扎实开展地籍调查。地籍调查是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应以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为标准,在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基础上,充分利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等成果,深入开展地籍调查,查清农村每一宗集体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地类等基本情况,形成地籍档案资料,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提供依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应调查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 组织。 3.强化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建立健全土地权属纠纷调处机制,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生产生活、生态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积极化解农村土地权属争议,明晰农村土地产权。 4.加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信息化建设。把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同金土工程建设结合起来,在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确权登记发证的同时,以县为单位,完善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及其管理系统,建设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数据库和动态监管查询系统,实现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的信息化管理。 5.建立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动态更新机制。以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为切入点,建立政府主导、国土资源部门为主、有关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实时更新地籍调查成果资料,维护土地调查数据库成果的现势性,确保土地登记结果的准确性;逐步建立地籍档案统一管理机制,实现部门间资源共享,全面提高地籍管理的社会化服务程度。 主要目标 以县为单位,201X年底,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建制镇地籍调查完成个数达到80%以上,村庄地籍调查完成自然屯个数达到20个以上;201X年底,建制镇地籍调查全面完成,村庄

农村政策法规与法律基础知识试卷自测题附答案

法律基础与农村政策法规试题 一、抢答题范围 1、法就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了国家对人们行为的评价,这表明法具有()。 A、规范性 B、国家意志性 C、国家强制性 D、普遍性 答:B 2、不管人们主观愿望如何,人们都必须遵守法律,否则将受到相应法律制裁,这体现了法的()。 A、规范性 B、国家意志性 C、国家强制性 D、普遍性 答:C 3、法规定了人们的行为模式,告诉人们可以怎样做、不得怎样做、必须怎样做。这体现了法的()。 A、规范性 B、国家意志性 C、国家强制性 D、普遍性 答:A、 4、法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与特性,这表明法具有()。 A、规范性 B、国家意志性 C、国家强制性 D、普遍性 答:D、 5、法律与政策的稳定程度不同,比较而言,(1)具有较大的稳定性。 A、法律 B、政策 答:A 6、法与政策调整的范围、方式不同。二者相比,(1)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范围更广泛。 A、法律 B、政策 答:B、 7、法与道德起源的时间不同,()就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的变化,阶级与国家产生后才产生的。 A、道德 B、法律 答:B 8、法与道德的表现形式不同,()就是约定俗成的,内容比较原则与抽象,没有严格的制定与修改程序。 A、道德 B、法律 答:A 9、法与道德实现的方式与手段不同,()的实施主要靠社会舆论与传统的力量以及人们的自觉维护。 A、道德 B、法律 答:A 10、下列关于社会主义法制基本内容的表述正确的就是( 1 )。 A、社会主义法制就是传播社会主义道德的有效手段 B、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C、社会主义道德就是社会主义法的评价标准 D、法律以政策为指导 答:B 11、我国就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一特性反映了我国的()。 A、政体 B、国体 C、政党制度 D、国家结构形式

农村土地确权具体细则

农村土地确权具体细则 对于农村土地确权,农民反映较多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地块权属、地块面积等方面,国家在土地确权方面采取了以下政策措施: 地块权属方面 1、代耕代种 大致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承包农户承担相应的农业生产成本,享受相应的农业生产收入,同时自己承担农业税费或享受粮食补贴;一种是承包农户将生产权、收益权进行转移,不承担农业生产成本,也不享受农业生产收入,即不拥有经营权,只是保留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本权利——承包权,因此也保留了承包权附带的权利和义务——承担农业税费或享受粮食补贴。 对于上述情况,农村一般有较为一致的认识,无论是重新分田、年终流转分配等,还是收取农业水电费、筹资筹劳等,均视同农户常年在家,由原户主享受或承担。 因此,在确权过程中,代耕代种地块的权属应归原承包户所有,代为耕种农户仍按照自己本身的承包地确权,即“各确各的权”。确权过程中之所以产生纠纷,主要牵涉代耕代种期间,部分代耕户为原户主承担了一定的农业税费、水电费、筹资筹劳等,他们不愿意无偿返还权属。 2、互相调田 在农户自己看来,这种调田方式已经完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但在法律和政策上,有的不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的规定程序。因此,在确权过程中,既要妥善照顾到农户的感情和利益,又要切实合乎法律、符合政策,把两者兼顾好。对于二轮承包之后农户私下调田的,原则上应返还权属,即“先归还、再确权”。 3、弃耕后要田 这些弃耕又要田的农户一般都是经济状况较好、较早迁往城镇的家庭,群众和确权的村组干部在感情上难以接受返还其承包权的要求。但根据确权要“长期化”、“固化”的政策,不

能因为其曾经抛荒弃种的短期行为,而使其失去这份长久的、要固化的财产权。因此,对于弃田后再要田的农户,应分情况进行处置:曾经明确放弃责任田,村委会有申请书、承认书的,在本轮承包期内不确权;对举家迁入设区以上城市的,可动员其放弃要地诉求,收归集体;对举家迁入小城镇的,尊重其意愿,动员其与现耕种农户协商解决,同时予以一定的经济补偿。 4、承包地被部分征用 确权中会遇到的矛盾是:有的村组认为承包耕地是集体所有,因此将部分承包地的征地补偿费在全组农户中按照人口、承包地面积等进行分配,没有和被征承包地绝对挂钩。现在被部分征地的农户对确权工作提出要求:要么重新分地,要么重新分钱。承包地部分征收可以这样处理:征地补偿费由被征地农户享受的,已征面积不确权,其他未征收面积确权;由其他农户共享的,可以根据农户要求,按照现有人口重新分配未征地面积后再确权,即“先调田、再固化”。 5、集中居住 集中居住是指在新农村建设中,少数农户响应政府号召,拆除过去住在村组内的散居房屋,搬进统一规划建设的集中居住点。集中居住只是改变了农户的宅基地,没有改变农户的承包经营权和承包地。但对于规划建设集中居住点的村组来说,其承包经营权和承包地已经改变了。目前集中居住的试点中,一般有两种用地模式:一是征收,二是临时用地,即视同流转,每年支付流转费。对于临时用地模式,原则上要尊重农民意愿确权确地到户,如果群众有要求,也可以“确股确利”。 地块面积方面 1、承包面积 承包面积的确定是确权工作的核心。承包面积主要是根据二轮承包资料确定的。对于二轮承包资料完善的村组,先按照二轮承包资料确定合同面积;在此基础上,再与计税面积(或粮食补贴面积,下同)核对,合同面积一般应等于计税面积。如果不等,需寻找原因,剔除不合理部分或增加面积。当合同面积大于计税面积,分为实际减少和藏田两种情况,实际减少

农村土地确权流程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流程及具体操作办法 包括每个村组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通俗的说就是包括每个村组所有的山水田林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包括了“林权证”、“草原证”“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它相当于身份证,其他证相当于“工作证”。我们现在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就是给农村集体土地办“身份证”,每块土 地还要编号相当于身份证号码。整个过程是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是一个依法依规相互配合的过程,要使整个过程完成顺利,必须环环紧扣,不仅要讲究依 法依规,而且还要讲究程序到位。下面我就具体的操作程序给大家做个详细的说明:(整个程序包括九个部分) (一)工作准备阶段。 此阶段的工作主要有:成立机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业务培训、权属资料整理,编制工作方案,收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成立乡(镇)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及土地权属纠纷调处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备登记所需表册及设备,收集资料。市集体土地发证办公室收集: 涉及国土部门(土地详查等资料)、林业部门(林权制度改革成果资料)、农业部门(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关资料)、民政部门(行政勘界成果资料),水利部门(水域及水利设施的有关资料)规划部门(乡(镇)新农村规划资料和有关农村测绘成果)等等。 村小组收集:主要是权属资料: 1)土改时、“四固定”或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土地所有证、资料; 2)山林所有权证; 3)土地承包合同;

4)山林纠纷调解书; 5)有关农村土地权属制度的历史资料及集体土地所有权形成和演变的其它资料等。 (二)发布通告阶段。 市人民政府向辖区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发布通告。通告的内容包括土地登记区的划分、土地登记的期限、收件地点、申请人应当提交的相关文件材料,以及需要通告的其他事项。这次通告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张帖;二是直接送达申请人。 (三)提出申请及申报飞地阶段。 申请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单位,按照权属界线所封闭的宗地为基本单元申请土地登记,由村民委员会统一组织本村所辖的村民小组或自然村提出申请,其中“一村一组”或“多村一组”的以村民小组申请,“一村多组”的以联组(自然村)申请,具体操作是: (1) 村民委员会根据政府通告内容向本村所辖的村民小组下发土地登记通知书,村民小组长收到通知后,小组法人必须在通知书上签名,以示通知已收到。 (2) 村小组长到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办公室领取土地登记申请书(制作统一表格),填好后连同相关资料,一并提交到乡“三权”发证办公室,时间定在12月20日前提交。 (3)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和农民宅基地使用权证由土地使用者申请,也就是谁使用谁申请。因省里正准备研究出台农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的有关规定,所以这块工作先放后一步,先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的发证工作,待省里的规定出台后,再全面铺开这两个项工作。

2017年农村土地确权新政策

2017年农村土地确权新政策 2017年农村土地确权新政策,土地作为农民最基本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其之前的权属是不完整的、不确定的,下面带来2017年农村土地确权新政策相关文章,一起来阅读了解下吧。 2017年农村土地确权新政策 农村土地确权具体细则 土地作为农民最基本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其之前的权属是不完整的、不确定的。 通过登记发证的方式把权利确定下来,实质上是对农民的一种保护。 经营权的不确定会直接导致经营行为的不确定,农民就不愿意在他的土地上进行生产周期比较长的大的投入。 同时土地确权是对土地二轮承包政策落实十多年后的再次完善,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地块权属、地块面积等方面。 因此小惠了解到,国家在土地确权方面采取了以下政策措施: 地块权属方面 1、代耕代种 大致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承包农户承担相应的农业生产成本,享受相应的农业生产收入,同时自己承担农业税费或

享受粮食补贴;一种是承包农户将生产权、收益权进行转移,不承担农业生产成本,也不享受农业生产收入,即不拥有经营权,只是保留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本权利——承包权,因此也保留了承包权附带的权利和义务——承担农业税费或享受粮食补贴。 对于上述情况,农村一般有较为一致的认识,无论是重新分田、年终流转分配等,还是收取农业水电费、筹资筹劳等,均视同农户常年在家,由原户主享受或承担。 因此,在确权过程中,代耕代种地块的权属应归原承包户所有,代为耕种农户仍按照自己本身的承包地确权,即“各确各的权”。 确权过程中之所以产生纠纷,主要牵涉代耕代种期间,部分代耕户为原户主承担了一定的农业税费、水电费、筹资筹劳等,他们不愿意无偿返还权属。 2、互相调田 在农户自己看来,这种调田方式已经完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但在法律和政策上,有的不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的规定程序。 因此,在确权过程中,既要妥善照顾到农户的感情和利益,又要切实合乎法律、符合政策,把两者兼顾好。 对于二轮承包之后农户私下调田的,原则上应返还权属,即“先归还、再确权”。

农村政策法规试题及参考答案

农村政策法规试题及参 考答案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农村政策法规试题及参考答案1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农业法(狭义): 2、农村土地: 3、草原载畜量: 4、人生权: 5、开垦土地: 二、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48分) 1、如何减轻农民负担? 2、如何解决农村人地矛盾的问题? 3、简述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 4、捕捞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两种? 5、简述共有的特征。 6、义务教育实施的保障措施是什么? 三、论述题(每小题16分,共32分)

1、如何理解我国的林业建设方针? 2、试论物权和债权的区别。 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狭义的农业法,指农业法典,即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对于农业领尸的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进行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2.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莲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3.草原载畜量,是指在一定放牧时期内,一定草原面积上,在不影响草原生产力及保证家正常生长发育时,所能容纳放牧家畜的数量。 4.人身权,是指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能分离的非财产权利。 5.开垦土地,是指以垦殖为目的开发土地,即开垦荒地为耕地用于农作物的种植。 二、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48分) 1、如何减轻农民负担 (1)禁止非法收费、罚款、摊派;

(2)不得向农民集资和非法在农村进行达标升级、验收活动; 〈3〉不得违法摊派税款及以其他非法方法向农民征税; (4〉不得对农村中小学生非法收费 〈5〉不得侵犯农民在土地征用、占用时的合法利益; (6〉不得强制农民接受服务。 2、如何解决农村人地矛盾的问题? 答:(1)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这是我国保护耕地的基本方法。《土地管理法》规定了新增加的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农用地转用审批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等措施。(4分) (2)保证耕地总量不减少。耕地总量不减少,是指通过行政、经济、法律的综合措施,保证我国现有的耕地的总面积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稳定。具体办法包括保持耕地总量不减少措施,实行省级政府负责制等。 3、简述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的主要内容。 答:实行基本草原保护制度,一方面为了保护脆弱的草原生态环境,另一方面为了保障草原畜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1分) 根据《草原法》的规定,应当划分为根据《草原法》的规定,应当划为基本草原实施严格管理的草原有: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

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 (国土资发〔2011〕1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农办(农工部、农委、农工委、农牧办)、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财务局、农业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 为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进一步规范和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二、依法依规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政策文件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规定,本着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有利生产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在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以及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基础上,依法有序开展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依据的文件资料包括:人民政府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处理决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解书;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当事人之间

《农村政策法规》课程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农村政策法规》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 农业法:农业法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农业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包括有立法权的地方权力机关、地方行政机关)制定和颁布的规范农业经济主体行为和调控农业经济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狭义的农业法则仅是农业法典,即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对于农业领域中的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进行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2. 农业: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包括与其直接相关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3. 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是对农业生产过程的决策以及组织这些决策实施的基本组织制度和形式,包括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组织制度、生产经营主体和经营形式。有关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规定是农业法最核心的内容之一。农业法第五条规定,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组织制度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4. 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产业化经营其实质就是用管理现代工业的办法来组织现代农业的生产和经营。它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科技进步为支撑,围绕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形成以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集种养加、产供销、内外贸、农科教为一体的经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5.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6.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三)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四)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五)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二、单项选择题 1、C 2、A 3、C 4、D 5、B 6、A 7、B 8、B 9、C 10、D 三、简答题 1、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是什么? 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是建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确保农产品供应和质量,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生活改善的需要,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缩小城乡差别和区域差别,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实现衣业和农村现代化。 2、农业发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农业法的基本原则是:1 、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将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首位的原则。2 、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原则。3 、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保护农民利益的原则。 4 、科教兴农的原则。 5 、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3、我国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包括哪些内容? 答:根据《农业法》的规定,我国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 、加强国家财政对农业的支持。《农业法》对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对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做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加强对用于农业的财政资金和信贷资金的监督管理和审计监督。 2 、多渠道增加农业投入。除国家财政投入外,通过信贷资金、其他社会资金和外资对农业进行支持,鼓励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增加农业投入。 3 、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要加强农村信用制度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金融支持。 4 、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制度。要逐步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鼓励开展商业性农业保险,扶持互助农业保险。 5 、在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衔接的前提下,明确了促进农产品出口的扶持措施。 6 、鼓励和支持开展农业信息服务以及其他多种形式的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

农村政策及法规

农村政策与法规 教案 2013年9月份

《农村政策与法规》教学设计 本教材依据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立足于实用实效和能力培养,从有利于理解和掌握好农村政策与法规,有利于更好地宣传、贯彻和落实农村政策与法规,有利于培养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能力出发,精选了部分主要的农村政策与法规。 教材分三个部分共11个单元。第一部分时导论,是农村政策与农村法规概述;第二部分法规篇,主要介绍了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规、农业生产经营法、合同法及农业承包合同;第三部分政策篇,主要包括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策、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农村改革发展政策、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政策、农业投入和农业科技政策。 第一部分导论1农村政策与农村法规概述 学习目标 (1)掌握农村政策与农村法规的本质与特征以及农村政策与农村法规的关系。 (2)了解农村政策与农村法规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3)培养在农村社会经济活动中,贯彻实施农村政策与农村法规的能力。 1.1农村政策(理论2课时) 1.1.1农村政策的内涵与特征 政策是国家、政党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路线和任务而规定的行为准则。政策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农村政策,是指党和国家为了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政策。 农村政策除具有政策的一般特征外,从其本身性质出发,还具有以下特征: 1.1.1.1内容上的纲领性1.1.1.2适用范围的广泛性 1.1.1.3具体应用上的灵活性1.1.1.4政策效力的有限性 1.1.2农村政策的具体目标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目标“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农村政策的基本目标包括农业产值目标、农村产业结构目标、农民收入目标、农村环境目标以及农村社会目标。 1.1.3农村政策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实践证明,党在不同时期制定和实施的农村政策使我国农村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农村政策指导农村社会经济活动。 农村政策协调农村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 农村政策调动和保护农民的积极性。 农村政策实现国家对农村发展的宏观调控。 农村政策规范和约束农村经济社会活动行为。

农村政策与法规讲义标准答案

农村政策与法规讲义1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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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政策与法规》讲义1答案 一、名词解释 1、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是对农业生产过程的决策以及组织这些决策实施的基本组织制度和形式,包括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组织制度、生产经营主体和经营形式。 2、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包括与其直接相关的产前、产中、产服务。 3、农业法:指《农业法》,即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对于农业领域中的根本性,全局性的问题进行规定的规范性文件。 4、农村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5、农村土地家庭承包是以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户家庭为单位,人人有份的土地承包。 6、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方将其所享有的承包经营权的部分或者全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于第三人的行为。 7、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是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内将全部或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让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成员,由受让方对承包方承担约定的义务,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8、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经过承包方之间自愿商一致,将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9、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是指承包方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彻底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 二、简答题

农村土地确权有关政策

解读《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https://www.360docs.net/doc/cf14448962.html, 2011年11月10日 17时08分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字体:大 中 小】 【 推荐 近日,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就相关政策要点,记者采访了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有关负责人。 定位:面上推进势在必行,点上难题留有余地 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提出,“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力争用3年时间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 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登记确权发证工作,是中央从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作出的重要决策。这项工作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巨大而深远。为加快部署工作,2011年5月,国土资源部联合财政部、农业部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文件。

与此同时,对推进工作急需的政策措施,抓紧研究、论证,争取早日形成《意见》。 在60号文件的基础上,《意见》集中解决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急需的有关政策和技术措施等问题。《意见》起草过程中,经反复商讨研究,吸收采纳了法学界及实践层面专家、学者的合理化建议,征求了财政部、农业部、中农办、国务院法制办等多部门意见,在充分修改完善基础上,最终形成《意见》。 部地籍司负责人指出,鉴于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国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十分复杂,通过一个《意见》解决所有问题不现实,《意见》定位在“面上推进工作、点上留有余地”。《意见》主要就全国普遍存在的问题明确政策措施,把一些更具体的局部地区的问题留给地方解决,允许地方细化政策。同时,目前解决的主要是研究得比较成熟、看得比较准的问题,对一时还看不准的,留待下一步解决。 范围:坚持“全覆盖”原则,“身份证”有别“工作证” 《意见》首先明确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即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部地籍司负责人对“全覆盖”原则,作了着重强调。他说,由于目前林业部门、草原部门都有各自的法律依据,在实际工作中,落实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全面覆盖,与林地、草地登记发证有效衔接确实存在管理上的协调难度。对此,他认为,应当坚持一点,土地证书与林权证在内的其他证书的关系,应当是“身份证”与“工作证”的关系,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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