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期末重点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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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期末重点复习

民诉重点总结

1、单选:15题15分

2、多选:5题10分

(管辖、强制措施、期间送达、诉讼费用的承担、公告期间60天、拘传、共同诉讼(属于必要和普通)、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

3、判断并说明理由:5题15分

(民事纠纷当事人之间关系、仲裁以及解决、人身关系能否仲裁)

4、案例分析:3题40分

(1)民事诉讼法的关系有哪些?

法院、诉讼行为当事人可以做什么?

民事诉讼行为

(2)回避是什么

怎么回避

回避的理由

回避方案

(3)谁作为当事人

管辖法院

当事人死亡怎么判决

诉讼终止与诉讼终结

5、论述题:20分

结合实际谈谈你对解决民事纠纷的看法(出现民事纠纷如何解决)

选择题:

一、管辖:

民事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它是人民法院内部具体落实民事审判权的一项制度。管辖恒定原则

(一)概念

所谓管辖恒定原则,是指法院对某个民事案件是否享有管辖权,以起诉受理时为准,受理时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因确定管辖的因素在诉讼过程中发生变化而受影响。

(二)级别管辖恒定

是指级别管辖按照起诉受理时的标的额确定后,不因诉讼过程中标的额的增加或减少而变动。

(三)地域管辖恒定

地域管辖不因受理后在诉讼过程中以确定管辖的因素(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以及行政区划等)的变动而受影响。

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

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绝大部分的一审民事案件。

(一)中级人民法院的级别管辖

1.重大的涉外案件

(1)重大(满足三者之一即可):争议标的额大、案情复杂、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2)涉外(满足三者之一即可):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涉外(中国国籍当事人居住在外国不成立涉外)、法律事实涉外、诉讼标的在外国。

2.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

(1)海事海商案件(海事法院皆为中级法院);

(2)专利纠纷案件;

(3)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高院可确定若干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

(4)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高院可以在较大城市确定1-2个基层法院受理第一审);(5)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

(6)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

(7)重大的涉港澳台民事案件;

(8)对于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请求法院作出裁决的;

(9)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由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二)其他级别法院的级别管辖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

2.高级人民法院: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1)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2)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是指不同地域的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一)一般地域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是指根据当事人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的一种管辖。

1.原则规定:原告就被告

(1)被告是没有办事机构的公民或合伙型联营体,则由注册地法院管辖;没有注册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

(2)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2.特殊规定:被告就原告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会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监禁、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1]。

(4)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3.离婚案件管辖的特别规定(从略,具体内容参考教科书)

(二)特殊地域管辖

1.合同纠纷的管辖(一般合同且不存在协议管辖):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1)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有约定的从约定,约定不明确的遵循如下规定: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约定履行地的,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购销合同中实际履行地与合同交约定交货地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纠纷中的几种特殊管辖案件(从略,代位权、撤销权以及主合同和担保合同的管辖参考《合同法》相关规定)

(3)协议管辖

协议管辖,亦称合意管辖、意定管辖或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以书面方式约定管辖法院。协议管辖的适用优先于合同的特殊地域管辖。

①适用于合同纠纷(涉外民诉中及于涉外财产权益纠纷)。

②协议时间为纠纷发生之前或纠纷发生之后诉讼之前,仅适用于确定一审案件管辖。

③管辖必须采用书面方式。

④在规定范围内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

⑤选择必须是确定和单一的。

⑥不得违反民诉对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⑦合同中协议条款具有独立性。

2.侵权纠纷的管辖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广义)。

几种特殊的侵权案件:

(1)产品质量纠纷的管辖: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

(2)侵犯著作权、商标权案件的管辖: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商品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

3.运输纠纷管辖

(1)运输合同纠纷: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

(2)运输事故请求损害赔偿:事故发生地、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和被告住所地。

(三)专属管辖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法院来审理。

1.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强制措施

强制措施又称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是指法院在民事诉讼(包括审判和执行)过程中,为保证民事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的顺利进行,对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所采取的各种强制性手段。

1、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种类:

(1)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2)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违反法庭规则

(3)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妨害诉讼证据的手机、调查及阻拦,干扰诉讼的进行。

(4)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5)诉讼欺诈行为

(6)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拒不履行协助义务。

(7)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行为。

2、强制措施的种类:

(1)拘传

(2)训诫

(3)责令退出法庭

(4)罚款

(5)拘留

三、期间

期间是指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单独或者会合实施某种诉讼行为应遵守的时间。

种类:

1、法定期间

2、指定期间

3、约定期间

计算:

1、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

2、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3、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4、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剔除:

1、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1个月之内的期间;延期审理超过1个月的时间,仍应计入案件的审结期限。

2、民事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

3、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管辖争议的期间

4、民事诉讼执行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

5、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回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

6、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

7、上级人民法院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间

8、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

四、诉讼费用的承担

诉讼费用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依法向法院缴纳的为进行诉讼所必须的费用

诉讼费用的负担:

所谓诉讼费用的负担,是指在案件审判终了和执行完毕时,当事人对诉讼费用的实际承担。

(一)一审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

1、败诉人负担

2、撤诉人负担

3、协商负担

4、自行负担

5、申请人负担

(二)二审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

1、当事人一方不服原判提出上诉,二审被驳回维持原判的,第二审费用由上诉人负担

2、双方当事人均不服原判提出上诉的,二审被驳回维持原判的,第二审费用由双方当事人负担

3、二审人民法院对案件审理后对一审判决改判的,除应确定当事人对第二审诉讼费用的负担外,还应当相应地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4、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经过调解达成协议的,在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视为撤销。因此,一审二审全部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承担,协商不成的,由二审人民法院一并作出决定

五、公告期间60天

公告送达的,自公告发出日起,经过60天,视为送达。

六、共同诉讼

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是同一类的,在办案过程中合并审理的诉讼。一起起诉或应诉的人,称为共同诉讼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分为两种类型: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

必要共同诉讼

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多数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的利害关系。这种共同的利害关系有两种情况:一是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二是诉讼标的属于同一事实和同一法律原因而产生的。

类型:

1、权利义务共同型

2、原因共同型

普通共同诉讼

普通共同诉讼:是相对于必要共同诉讼而言的,又称为一般共同诉讼。是指共同诉讼人的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宜于合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因为在普通

共同诉讼人之间不存在共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只是属于同类型的诉讼标的。因此,在诉讼中可以共同起诉,也可以单独起诉。是否合并审理,由人民法院确定。

七、简易程序适用范围

1.哪些案件可以用简易程序:

简单民事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和其派出法庭审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

当事人双方约定使用简易程序的非简单民事案件(即普通民事案件)

●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员年平均工资30%以下的简单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

八、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间

管辖权异议,指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提出的该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的主张。它包括对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两个方面的异议。

(一)异议主体

1.案件当事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一般是被告)。

2.原告可以提出管辖异议的情况:(1)原告误向无管辖权的法院起诉;(2)被追加的共同原告可对受诉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3)起诉后案件被移送管辖、指定管辖或者发生管辖权转移的。

3.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

(二)异议提出时间

一般是在法院受理案件后的当事人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即在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内(涉外为30日内)提出。

(三)异议的处理

1.人民法院应当在15内审查并作出书面裁定。

2.异议成立,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者法院主管不合法的便直

接裁定驳回起诉;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管辖权异议。

3.当事人(原告、被告)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可以在裁定送达后10日内提出上诉。

4.管辖权异议生效后,当事人申请对该裁定再审的,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四)管辖权异议与诉讼的关系

法院对撤诉申请的审查,优先于对管辖权异议的审查。

九、送达

民事诉讼中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交给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

特点:

1、送达的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

2、送达的对象只能是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

3、送达的内容是所有需要交给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文书。

4、送达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

方式:

1、直接送达

2、留置送达

3、委托送达

4、邮寄送达

5、转交送达

6、公告送达

7、数字化送达方式

判断题

1.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关系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错,理由:根据当事人平等原则,即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平等地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其内容的第一个方面是: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平等的,即当事人双方平等地享有诉讼权利,同时平等地承担诉讼义务,这决定了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完全平等,并无高低之分。因此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关系不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是平等的。

2.仲裁适用人身关系的纠纷.。

错,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它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并通过列举和概括的方式对涉及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关系的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排除了其适用。由此可见,仲裁的适用范围主要在因财产关系而产生的纠纷领域,而对因人身关系产生的民事纠纷则不能适用。

3、仲裁以及仲裁解决

仲裁是指纠纷主体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双方协议,将争议提交一定的机构以第三者居中裁决的方式解决纠纷。仲裁具有不确定性。

案例分析题

一、1、民事诉讼法的关系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和要素。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关系中的一种,它是由民事诉讼法律调整所形成的人民院和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在诉讼中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的关系。(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

1、人民法院

2、当事人,第三人及代理人

3、证人,鉴证人,翻译人等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

主体之间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

1.人民法院与诉讼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主要是围绕案情事实和实体权利的请求而展开的。

2.人民法院与证人,鉴证人,翻译人员之间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案件事实。

2、法院、诉讼行为当事人可以做什么?

调解

3、民事诉讼行为

指民事诉讼主体所实施的能够引起一定的诉讼法上效果的行为。是民事诉讼上的主要法律事实。

二、1、回避是什么

所谓回避制度,指的是为了保证民事案件的公正审理,要求符合法定回避情形的有关人员,退出案件的审理活动或者其它诉讼活动的法律制度。

2、怎么回避

有申请回避、自行回避、指令回避

3、回避的理由

回避的法定原因

(1)是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相关需要掌握的是:法官的配偶、子女不能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2)与本案有厉害关系

注意:该点与仲裁中需要回避的有关情形是不同的,在民事诉讼中,如果有关人员不是和当事人有其它关系,而是和诉讼代理人有其它关系,如许多年的同学、战友等关系无须回避,但是在仲裁中,和代理人有其它关系,也需要回避。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它关系,并且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4、回避范围

回避是适用于民事诉讼的始终的,不管是一审、二审还是再审,回避对象包括:审判人员(包括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和刑事诉讼法相同:证人不适用回避。

三、1、谁作为当时人

2、管辖法院

3、当事人死亡怎么判决

当事人死亡,中止诉讼,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与诉讼。如果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终结诉讼。

4、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

诉讼中止与诉讼终结的异同:

⑴概念上的区别;⑵情形不同;⑶后果不同。

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进行中,由于发生某种特定原因,使诉讼程序暂时停止;

诉讼终结,是指在诉讼进行中,由于出现特定情形,使诉讼程序不能继续进行下去,或者失去了继续进行的意义,从而结束诉讼程序的

论述题

四、结合实际谈谈对民事纠纷解决的认识

一、民事纠纷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所发生的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和冲突。

二、民事纠纷的处理机制(是指缓解和消除民事纠纷的方法和制度)

1、自力救济又称私力救济,俗称私了,是指纠纷主体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纠纷,没有第三者协助或主持解决纠纷。包括自决与和解。

自决是指纠纷主体一方凭借自己的力量使对方服从。和解是指纠纷双方相互妥协和让步。作为公力救济和社会救济的必要补充。

2、社会救济。依靠社会力量来解决纠纷的方式。它是基于纠纷主体的合意,请求第三者来解决纠纷的方式。包括调解和仲裁。

调解是指第三方依据一定的道德和法律规范,对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解决纠纷。调解结果更多体现当事人的意愿。仲裁指纠纷主体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双方协议,将争议提交到一定的机构以第三者居中裁决解决纠纷,仲裁结果更多体现仲裁者意志。这种方式应大力提倡,使其发挥更多作用。

3、公力救济是指诉讼和行政裁决。诉讼的实质是由审判机关在纠纷主体参加下,处理纠纷的一种最有效的、最具有权威性的方式。其特点是具有国家强制性和严格规范性。

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经历了由自力救济到公力救济的发展过程,其中也伴随

着社会救济的发展。即使在现代社会,这三种解决纠纷机制也是并存着的。这些解决纠纷机制构成了一个多元化的纠纷解决体系。

三、选择民事纠纷解决机制或方法,应该考虑以下几点因素:

1.效率,当事人都希望案子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了结,最怕的是长期陷入诉累。

2.经济成本,“经济成本”主要包括律师费、诉讼(仲裁)费、鉴定费和当事人为此事而支付的差旅费、误工费等。目前诉讼过程中律师费、差旅费、误工费等都是由各方当事人自行承担,而诉讼(仲裁)费、鉴定费也是由原告先垫付,最后再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是一项很重的经济负担。原告无论是选择仲裁还是诉讼,都必须先支付大量的成本。笔者建议,我国的诉讼制度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制度和仲裁制度,判决由败诉方承担方胜诉方的律师费,甚至可以支持为诉讼而实际支出的必要的差旅费、误工费。这样增大侵权者或违约者的的违法违约成本,才能有效减少纠纷的发生。

3. “调解者、裁决者的公平公正”是第三者介入解决矛盾的保障。

4、“裁(判)决的切实执行到位”,它是维权者的最终目的,目前法院的执行力度从总的方面来讲还是不尽人意。“执行不到位”会使当事人对法律彻底失去信心,转而其求次寻求其他非法途径,如因合法债权而产生的非法拘禁案、非法入侵他人住宅案、绑架案、寻衅滋事案等时有发生,也有的当事人寻求“黑社会”的保护。因此加大执行力度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因此,纠纷双方在解决纠纷时应该考虑这几方面的因素,综合各种纠纷解决的利弊,选择最有利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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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书本的练习题,举一反三。还要多向家长和老师寻求帮助,只有这样复习的效率就提高了。 第二,面对困难、不要泄气。在学习的过程中,难免会碰到一些难以解决的困难,但有时只要你换个角度去思考问题,也许就会豁然开朗。问题也将迎刃而解。 第三,平和心态,决胜千里外。同学们,临近考试,请你放下背上的包袱,用平和积极的心态,坦然的迎接考试,迎接梦想的飞翔。你可以思慕古人那种“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旷达胸襟,向往诗圣李白恃才傲物的豪迈情怀,艳羡毛泽东的“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的高瞻远瞩。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啸傲考场,人生处处精彩。 同学扪,考试的号角已经吹响,胜利的旋律在寰宇回荡,长风破浪正此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行动起来吧,我们一定会谱写自己的辉煌。相信自己吧,人间自有公道,付出就有回报,我们的成绩一定会步步高。 (本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附:

《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重点整理(完整版)

民事诉讼法 民事纠纷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 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又称为民事争议、民事冲突。 特点:1、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2、内容是对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争议 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 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在民事纠纷解决中,诉讼请求的确定、诉讼资料和证据的收集和证明主要由当事人负责。 内容A、关于事实主张,法院能够调查认定的事实只能是当事人在诉讼中明确加以主张并予以争执的事实; B、关于自认事实,只要自认就排除法院的认定,法院不仅没有必要审查其真实性,而且也不允许作出与此相反的事实认定; C、认定所争事实需要的证据资料,必须是从当事人提出的证据方法中获得,不允许法院依职权调查证据。 特点:①诉讼当事人化。诉讼活动都由当事人来发动推动主导 ②程序公正。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更加强调程序公正的价值。 ③当事人有主动权。当事人主义给予当事人极大地权利。 ④法官中立。法官在诉讼过程中处于消极仲裁者的地位。 民事诉讼的程序价值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旨在揭示民事诉讼程序存在的必要性和意义,分为: (一)程序的内在价值(目的性价值) 指民事诉讼程序自身所具有的满足程序主体需要的独立价值。内在价值的实现可以排斥法官的恣意,保障人的尊严,吸收当事人的不满,确立理性而为公民所信赖的司法权威。 程序自由价值主要指程序价值主体能够合乎目的的支配民事诉讼程序,自由的选择,判断和接受民事诉讼程序。 公正价值法官中立、当事人平等、程序参与、程序公开、程序维持等。 效益价值包括效益和效率价值。等 (二)程序的外在价值(工具性价值) 外在价值是人们用来评价和判断民事诉讼程序在保护民事权利、维护

民事诉讼法期末重点讲解

民事诉讼法期末重点 一、诉与诉权 1、诉: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保护实体权益的请求,即请求说。 2、诉的种类: (1)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他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的诉讼。 ●积极的确认某种法律关系存在的诉 ●消极的确认某种法律关系不存在的诉 (2)给付之诉,是指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一定义务的诉讼。<例如:请求给付货款、赔偿金、租金等> (3)变更之诉,又称形成之诉,是指原告要求变更或者消灭与被告之间一定的法律关系的诉讼。 诉的类型实体法基础诉讼请求 确认之诉支配权确认法律关系存在与否 给付之诉请求权给付什么或者给付多少 变更之诉形成权请求法院变动实体法律关系 3、反诉:是指在已经提起的诉讼中,被告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法院提出一个与本诉有直接联系的独立的诉讼请求,已达到抵消、动摇或者吞并本诉的目的。 (1)反诉的构成要件: ①通常情况下,反诉是本诉被告对本诉原告提起的。 ②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起。 ③反诉和本诉必须适用相同的审理程序。 ④反诉与本诉在诉讼标的、诉讼请求和案件事实方面存在牵连关系。

⑤反诉的管辖应当合法。 4、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1)民事诉讼法对人的效力<民诉法第4条规定> (2)民事诉讼法对事的效力<民诉法第3条规定> (3)民事诉讼法在时间上的效力,是指民事诉讼发生法律约束力的期间。 (4)民事诉讼法对空间的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在多大领域内发生效力。我国领域,包括领土、领海、领空,以及领土的延生部分。 二、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之诉讼原则 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民诉法第8条规定> 基本内容:(1)诉讼地位平等(2)诉讼权利平等 2、辩论原则<民诉法第12条规定> 基本内容:(1)辩论权是当事人的权利,证人没有辩论权。 (2)即可以对实体问题,也可以对程序问题辩论。 (3)既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辩论 (4)辩论原则贯穿于整个民事诉讼活动。 简答or论述 辩论原则和辩护原则的比较? 1、概念:(1)辩论原则是指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和争议的问题,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依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 (2)辩护原则是指由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控诉,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理由,说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免除处罚的诉讼活动。 2、区别:(1)民事诉讼对的辩论原则建立在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的基础之上,刑事诉讼的辩护原则建立在公诉权与辩护权相分立的基础上。

期末考试总结作文

期末考试总结作文 导读:篇一:期末考试总结_250字 今天,我要去学校拿期末考试成绩单。到了学校,我的心里非常紧张,因为我想知道语文和数学能考多少分。成绩单发下来了,我看到语文作文是满分,考试成绩是96.5分,数学是100分。太好啦,我的玩具有希望啦!因为妈妈答应我只要有一科考了满分,就给我买“面包工坊”的玩具。 我对这次考试不是太满意,但是妈妈夸奖了我,认为我考的很好,因为我没有犯马虎的坏习惯,错的都是我不会的题,所以妈妈下午要带我去买我想要的玩具和我喜欢的好吃的,我真开心。 我下学期一定要好好学习,争取考双百。 天津市河东区中心东道小学二年级:张周瑶 篇二:期末考试总结500字 这个学期结束了。在这个学期里,老师为我们的学习付出了许多心血,我们也为自己的学习洒下了许多辛勤的汗水。这次期末考试,我的每门功课,都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 总结这个学期的学习,我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学习态度比较端正。能够做到上课认真听讲,不与同学交头接耳,不做小动作,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对老师布置的课堂作业,能够当堂完成;对不懂的问题,主动和同学商量,或者向老师请教。 第二,改进了学习方法。为了改进学习方法,我给自己订了一个学习计划:(1)做好课前预习。也就是要挤出时间,把老师还没有讲

过的内容先看一遍。尤其是语文课,要先把生字认会,把课文读熟;对课文要能分清层次,说出段意,正确理解课文内容。(2)上课要积极发言。对于没有听懂的问题,要敢于举手提问。(3)每天的家庭作业,做完后先让家长检查一遍,把做错了的和不会做的,让家长讲一讲,把以前做错了的题目,经常拿出来看一看,复习复习。要多读一些课外书。每天中午吃完饭,看半个小时课外书;每天晚上做完作业,只要有时间,再看几篇作文。 第三,课外学习不放松。能够利用星期天和节假日,到少年宫去学习作文、奥数、英语和书法,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各门功课都取得了好的成绩。参加少儿书法大赛,还获得了特金奖。 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这学期的各门功课,都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自己被评为三好学生,还获得了“小作家”的荣誉称号。 虽然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但我决不骄傲,还要继续努力,争取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下学期还要取得更好的成绩。 篇三:期末考试总结800字 各位同学,老师: 大家好! 85个人,两个多月,七轮考试,终于尘埃落定。在这过程中绿有一句话,我特别喜欢“每一次考试,我们要注重的,不是分数,而是过程。”的确,细细盘算下来,我不由得开始敬佩这里的每一个人,在这七轮考试中,我们每个人克服了36次自己心里和生理上的压力来参加考试,遭受了36次来自不同程度的打击。但如今,我们仍然

关于期末考试总结(2020年)

关于期末考试总结(2020年) About the final exam summary ( 个人总结 ) 汇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适用于工作总结/工作汇报/年终总结/全文可改

关于期末考试总结(2020年) 考试后,我最关心的事莫过于各科的成绩了。成绩很不理想。其实分数只不过是检测我们对知识掌握了多少而已,不必耿耿于怀,而是要明白自己在哪里失分了,找出原因,及时弥补。我们必须总结失分的原因,采取措施,加以补救。 这次考试不理想的原因如下: 1、考前没有好好复习。临急抱佛脚。正如毛泽东所说,不打无准备之战。言外之意是没有准备过得事很难做好,而我却没有好好准备,导致失分了。 2、平时没有养成认真检查的习惯。答完卷之后,没有认真检查试卷,马马虎虎、粗心大意,导致失分严重。 认证弥补,加以改正。采取正确的方法学习。 语文,要多看课外书,提高作文水平。因为现在语文写作占很

多分。想要语文成绩变好,首先要想法设法提高作文水平,这样才能拿到高分。 数学,是我的一科也是最致命的一科。因为有时做完卷子,没有认真检查,导致失分。所以我们做数学的时候要细心、不马虎、不掉以轻心。 英语,是我最薄弱的一科。特别是听力和句型,所以我要在周末多听英语,多做题目,不会就问,希望英语不再那么差。 政治,是我有史以来,考的的一次了。 物理,要多背物理公式,多做习题,不过不要搞“题海战术”要适可而止。 这次考试虽然没有考好,但是我相信,只要坚持,我的成绩一定有所提高。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如有需要该处可填写单位名称) Please fill in the name of the unit if necessary

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复习

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 1、民事诉讼: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因此而产生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 2、两审终审:一个民事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终结诉讼的审级制度。 3、专属管辖:法律规定的某些民事案件专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均无管辖权。此类管辖具有独占性和排它性。 4、移送管辖:人民法院对已经受理的案件,发现自己无管辖权,从而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5、当事人:因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人发生民事权利义务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并受法院裁判约束的利害关系人。 6、诉讼行为能力:以自己行为的参加诉讼活动,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的能力或资格。 7、诉讼代表人: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诉讼中,依法律规定产生的代表众多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其本身也是当事人。 8、诉讼标的:诉讼中,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要求法院裁判的实体法律关系,也指当事人的实体权利请求。 9、举证责任倒置:特殊情况下,提出事实主张的当事人不负举证责任,而由对方当事人负举证责任,即提供证据证明事实主张不能成立。 10、民事诉讼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可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人所采取的强制手段或处罚手段,目的在于保障审判活动顺利进行。 11、缺席判决:缺席判决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指法院开庭审理时,在一方当事人未到庭的情况下依法进行的判决。 12、执行根据:当事人据以申请,人民法院据以执行的,具有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 13、执行回转:执行完毕后,因执行根据即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人民法院采取措施,将财产恢复到执行前状况的情形。 14、司法协助:两国法院之间根据本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的原则,相互承认和执行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相互代为送达诉讼文书,调查取证以及其他诉讼行为等活动的总称。 15、民事程序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预防和解决民事纠纷适用的方法性法律,是由诸多法律组成的法律体系。 16.既判力:是指生效民事判决所裁判的诉讼标的对双方当事人和法院所具有的强制性通用力。 17、民事案件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18原告,是指因民事使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 19、证明责任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和在无法证明时,要承担的败诉责任。 20、民事主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和解决民事、经济案件的职权范围,也就是人民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群众组织处理民事、经济纠纷的分工。 21.上诉,是指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的诉讼行为。

(完整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重点整理

行政法 1、行政法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规范行政组织及其职权、行政行为的条件与程序,以及对行政活动予以监督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主要特征:(1)行政法涉及的内容广泛;(2)行政法规范具有易变性;(3)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没有截然分开。 2、行政法的渊源及其制定主体: (1)宪法; (2)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3)行政法规: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 (6)行政规章: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地方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7)国际条约与协定; (8)法律解释; 3、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构成要素: 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对由行政活动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加以调整后,所形成的行政主体相互之间、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以及行政主体与其他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特征: (1)行政法律关系双方主体中,行政主体一方是恒定的; (2)行政法律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应性和不对等性; (3)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国家权力具有不可处分性; (4)行政法律关系的设定具有灵活性与及时性; 构成要素:(1)主体,行政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或个人; (2)内容,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 (3)客体,行政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或标的。 4、依法行政原则: (1)合法行政,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具体要求: A、职权法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首先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即职权法定; B、依法的规定行政,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包括遵循法定条件,依照法定程序行政; C、法律优先,在依法的规定进行行政活动的过程中,行政主体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等多种法律文件,此时从法制统一的要求出发,必须遵循法律优先。 D、法律保留,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

学校期末考试总结

学校期末考试总结 学校期末考试总结 学校期末考试总结(一) 各位同学,老师: 大家好! 85个人,两个多月,七轮考试,终于尘埃落定。在这过程中绿有一句话,我特别喜欢“每一次考试,我们要注重的,不是分数,而是过程。”的确,细细盘算下来,我不由得开始敬佩这里的每一个人,在这七轮考试中,我们每个人克服了36次自己心里和生理上的压力来参加考试,遭受了36次来自不同程度的打击。但如今,我们仍然端坐在这里,这是值得任何一个人去学习,去尊敬的!单凭这一点,就值得我们每个人,为自己而鼓掌! 回首这七次考试,好似白日云烟,转瞬即散,如此长的时间,我们都不曾捕捉到什么,那就更不必谈什么收获了。但,有时,我又觉得,没有说感悟,没有收获,这便是最大的感悟,最大的收获。 人们在跌宕起伏之中生存,当下一次面临相同的抉择时,或许我们才会真正觉悟:“如果当初……” 一次次的跌倒,一次次的爬起,终有一天,自己才会明白:生活的齿轮,不会是光滑的,我们既然没有能力将其磨平,那就只能调整自己,适应它的深度,正如面对这一次次的考试。 指尖,在日历上流过,我想多数人,盼得不是期末,而是那久违

的寒假,不过不要傻了,初中的最后一个寒假,哪里会让你过得舒服呢纵然没有成本儿的作业,但你就真的打算玩一寒假吗 请听我说。一个寒假,30天,不算每日休息和做作业的时间,还有300~400个小时可以利用,这300~400多个小时,足以超越某一群人!校内的时间宝贵,那校外又何尝不是呢那些比我们强的人还在努力,我们又有什么理由消极退却呢寒假的自由时间,我们足可以好好利用,适当放松,夯实基础,超越拓展。这些,对于有心人来说都算不上难事。 纵使假期注定劳苦,但相较于寒假的魅力,考试的震慑,往往就显得有些微不足道了。 即将到来的第八轮考试,依旧是这些人,依旧是这间教室,依旧是那些题。改变的,不过是每一场考试的时间,再加上我们自己的心态。 紧张了一个学期,也可以在这个时候稍事放松,但要明白,缓解一下压力,只是为了冲得更远,我们的目标不仅是期末,更是中考!以一颗平常的心,去面对任何一个环境,淡定、淡泊,但也要有一个度!你我不是陶渊明,无需归田隐逸;你我不是李白,更无须扁舟一叶醉江湖!在平常中进步,在淡泊中扬名!不求一飞冲天、一鸣惊人,但求扎实稳进,问心无悔! 让自信在成功的基础上建立;让那刹那的芳华,成为永恒;让那萎靡的昙花,再现光彩! 谢谢大家!

《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重点

民事诉讼法 民事纠纷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又称为民事争议、民事冲突。特点:1、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2、内容是对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争议 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 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在民事纠纷解决中,诉讼请求的确定、诉讼资料和证据的收集和证明主要由当事人负责。 内容A、关于事实主张,法院能够调查认定的事实只能是当事人在诉讼中明确加以主张并予以争执的事实;B、关于自认事实,只要自认就排除法院的认定,法院不仅没有必要审查其真实性,而且也不允许作出与此相反的事实认定; C、认定所争事实需要的证据资料,必须是从当事人提出的证据方法中获得,不允许法院依职权调查证据。 特点:①诉讼当事人化。诉讼活动都由当事人来发动推动主导 ②程序公正。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更加强调程序公正的价值。 ③当事人有主动权。当事人主义给予当事人极大地权利。 ④法官中立。法官在诉讼过程中处于消极仲裁者的地位。民事诉讼的程序价值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旨在揭示民事诉讼程序存在的必要性和意义,分为: (一)程序的内在价值(目的性价值) 指民事诉讼程序自身所具有的满足程序主体需要的独立价值。内在价值的实现可以排斥法官的恣意,保障人的尊严,吸收当事人的不满,确立理性而为公民所信赖的司法权威。 程序自由价值主要指程序价值主体能够合乎目的的支配民事诉讼程序,自由的选择,判断和接受民事诉讼程序。公正价值法官中立、当事人平等、程序参与、程序公开、程序维持等。 效益价值包括效益和效率价值。等 (二)程序的外在价值(工具性价值) 外在价值是人们用来评价和判断民事诉讼程序在保护民事权利、维护法律秩序以及解决纠纷等方面是否有效的标准,包括实体公正价值秩序价值等 诉的概念诉是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的保护其实体权益的请求。 诉讼请求指原告获得实体法上的具体法律地位或具体法律效果的诉讼主张。当事人就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要求法院作出的特定的判决,决定法院裁判的内容和范围。诉讼标的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并要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实体权利。 我国界定;主要根据诉讼标的来确定案由。民事诉讼案件案由主要是依据当事人主张得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来确定的,对于少部分案件也依据请求权形成权或者确认之诉形成之诉的标准进行确定。 诉的分类 分类标准:诉讼请求内容的不同 (一)确认之诉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他与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或者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的诉。分积极的和消极的确认之诉。 特点:在于要求法院对某种现存的、有争议的法律关系的存在状态作出确认,结果不需要执行。 (二)给付之诉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履行一定给付义务的诉。 特征:1、当事人就权利行使或者义务履行存在争议; 2、给付判决需要执行。 分类:1、现在、将来给付之诉2、实物、行为给付之诉三)形成之诉指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变更或者消灭其与被告之间的既存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诉。 分为:1、有广泛形成效力的形成之诉2、无广泛形成效力的形成之诉 特点:1、法定性2、现实性 反诉:指在本诉的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起的与本诉相关的诉。 反诉的要件:1、反诉是本诉被告对本诉原告; 2、反诉只能在本诉进行中提起;“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3、反诉与本诉适用同一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与本诉具有一定的牵连性(1)法律上的联系(2事实上的联系 5、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且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 民事诉权是当事人享有的请求国家给予民事诉讼保护的权利。 基本原则的概念指在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中,或在重要的诉讼阶段,起指导作用的准则。 特点为:概括性、稳定性、包容性 合议制度的含义是指人民法院审判民事案件实行集体审理和评议的审判制度。 意义在于发挥集体智慧,防止个人擅断。弥补个人能力上的不足和知识上的缺陷,保证正确处理案件提高办案效率。具体表现:1实行合议制使事实的认定更趋客观全面和准确,防止和减少单个人在事实认定上的片面性。2有利于审判人员更加准确理解适用法律防止和克服其认识上的偏差,从而使裁判更趋公正法律的适用更趋统一。3有利于实现法院系统内部的自行监督和制约,防治法官个人武断和对审判权的滥用。 管辖恒定指确定案件的管辖权,以起诉时为标准,起诉时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因确定管辖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发生变化而影响其管辖权。包括级别管辖恒定和地域管辖恒定。故意规避法律规定的不适用管辖恒定。、级别管辖的概念指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管辖。 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1、案件的性质2、案件的繁简程度3、案件的影响范围 完善:以诉讼标的额为主、案件性质为辅

期末考试总结与反思作文

期末考试总结与反思作文9篇 期末考试总结与反思作文篇1 这次考试我终于成功。下面我就这次考试做下总结。 考试之前,我一直缺乏自信。现在成绩出来,我明白缺乏自信是不应该的。半期考试的时候,语文,我只考88分,数学也只考80分。我当时认为半期考试这么难,期末考试也一定更难。 这个困难的挡路虎却帮我一个忙,成为我的好朋友。挡路虎它一直想让我陷入困境,它讽刺我:“哎呀,梁潇云,你半期考试这么差,就更别提什么期末考试。还是向我投降,做我的奴隶吧。”我回答它:“挡路虎,你先别这么说,假如我考得上90分,你就永远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如果我考不上90分,我便服从于你,做你的奴隶。”挡路虎满有自信地说:“好啊,一言为定。”说完,我便回家复习。我从吃过下午饭后,一直复习到晚上9点。 第二天一早,我提着口袋,轻快地走进考场。 开始考试,我一看题目并不难嘛。后来发卷子,我高兴极,因为我语文考89.5分,数学考90分,还得一个优秀学生奖呢。挡路虎果真兑现自己的承诺,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这次考试,我总结一个道理只要努力,就一定有收获。 期末考试总结与反思作文篇2 期末考试的成绩终于下来,我这次的成绩非常的不理想。语文86.5,数学98,英语96。虽然平均分能够90分以上,但语文单科低于90分,看来这次无缘三好学生。 总结这次考试,语文最值得回味。首先,因为我写字速度很慢,所以最后的作文写得虎头蛇尾,草草结尾,被扣掉3分。平日里爸爸妈妈说我握笔的姿势的不对,所以写字速度快不,我还不以为然,这次的考试让我认识到,把字写的又快又好有多么的重要。看来以后我一定要改掉握笔姿势不对这个坏习惯。另外就是如果错的题是不会做的难题也没有什么可抱怨的,但这次语文之所以考的这么差,很多错题都是送分题。其中有一道题是“我们应该向抗日英雄学习什么样的精神?”这道2分的题我居然空着,妈妈问我是怎么回事,我回想一下也搞不懂当时是怎么想的,这道题居然没有答,你说气人不气人。还有一道阅读理解题问用什么样的说明方法,明明是举例子,我却图省事,写成举例,一下子又被扣掉2分。哎,现在想想都觉的冤。

期末考试总结发言稿范文3篇

期末考试总结发言稿 期末考试总结发言稿范文3篇 期末考试总结发言稿范文1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各位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学校召开期中考试总结表彰大会,目的是通过这次大会,我们都能够更好地发展,更快地提高成绩。期中考试在各位领导、各位老师的辛勤农历下已顺利结束,在这次考试中,有许多同学,许多科目,许多班级在这次期中考试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这次期中考试成绩与我们全体教师辛勤教育,教学是分不开的,由绝大部分同学勤奋刻苦分不开的,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在这次期中考试中,每个班级都涌现出成绩优秀的学生。 以上同学之所以能达到预期目标,是因为这些同学平时学习刻苦、方法正确、态度端正。同时与我们班主任、课任教师辛勤劳动分不开的。有许多班主任利用课余时间找同学们谈话交流,耐心启发诱导,帮助同学们树立信心。这些同学值得我们在座所有同学学习,平时,以他们为榜样,向他们看齐,力争在下次考试中能实现自己预定的目标。 同学们,紧张的期中考试已淡出我们的记忆,其实,其中考试是对每位同学半学期学习情况检查和总结。也是对各位同学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学习效果、学习方法和学习经验的检

查和总结。我们希望通过本次期中考试总结表彰大会,激发同 学们争先创优意识,掀起学习高潮。我们也希望其他同学,以 受表彰的同学为榜样,顽强拼搏,激起直追,刻苦努力,争创 一流。下面就今后的学习情况给同学们提几点要求: 首先同学们不能忘了总结反思,因为通过反思,大家才可 以发现平时学习上的不足与缺陷。 其次,我们也要正确面对考试成绩。我们不能盲目乐观, 无论是谁,都不可能完美无缺,也许你还有许多弱点和缺点没 有暴露,每份试卷都会有不同的结果。考试失利的同学也未必 是坏事,失败是一支清醒剂,是不断成功的动力。 三要树立目标,目标是前进的灯塔。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个 既定目标,瞄准目标奋力攀登,就一定会取得成功。 四要勤奋,勤奋是成长的阶梯。要学习真本领没有勤奋的 耕耘不行。不勤奋,理想永远是梦想、是幻想。 五要方法,勤奋并非只是简单的忙忙碌碌,更需要方法。 有的同学终日劳累,却没有明显的进步,原因何在?我想,也 许是因为缺少学习方法,还未认识到自己学习中的“短处”, 课前不预习,抓不住关键的课堂学习环节,重作业轻复习,忽 视学习规律的总结和学习方法的琢磨,学习在高耗和低效中进行。所以,我劝同学们忙中偷闲,针对本学科特点,寻找最适 合自己学习的途径。学习效率才能提时时反思自己的“短处”,力求一份耕耘两份收获!

个人期末考试总结2000字

个人期末考试总结2000字 个人期末考试总结2000字期末考试已经结束了,那么同学们对于自己的考试成绩有怎样的看法呢又会怎样总结自己的学习情况呢一起来看看yjbysxx整理的个人期末考试总结2000字,希望对您有帮助。 个人期末考试总结2000字【篇一】 考试过去了,留给我的除了有各班级的成绩,更重要的是对这次考试的总结与反思,这次考试我所教的班级都有不同程度的下滑,我所教学科也大幅度下滑,有客观原因,更重要的是主观原因。 1.成绩分析28班89.3829班88.8530班86.5831班87.85,年级平均分88.83,从成绩上看,30班和31班较差,从平时教学来看,这两个班级上课回答问题反映也较差一些,没有引起我足够重视。 2.存在问题1课堂效率较低。体现在当堂所讲知识学生掌握情况不好,本月有好几次课前提问学生的回答不准确,记忆不熟练。 2教学环节落实不到位。原来以为上课讲到了,学生就应该掌握,从现实来看并不是这样,只有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不断重复,才能记忆牢固。

3对偏科生指导少。由于种种原因与偏科生的交流较少,导致偏科生还是偏科。 3.具体措施1精心备课。认真准备每一节课,阅读教材,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让每节课都力争成为精品课堂。 2优化教学环节。针对学生学习中的问题,通过讲课、整理、练习、讲评、反思等环节,促进学生对知识的掌握。 3加强偏科生谈话。利用好自习时间和课下时间找学生谈话。 高二29班期中考试总结本次期中考试29班成绩下滑较快,从原来的年级第一名下降到现在的年级第九名,为了促进班级的进步,下面对本次考试总结如下虽然我刚接班才四天,但我原来就教这个班级,因此本次成绩的下降也基本在意料中,只是没想到下降这么多,通过我以前的观察和这几天的了解情况,我觉得班级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1班级有的学生有骄傲情绪。上次考完后,我在班级里提过生物考得不错,前40名成绩是年级第一,学生就高兴的不能自已,但实际上与其他班级差距很小。 2上课精力不集中的学生较多,包括有的成绩很好的同学。 3自习纪律较差。好几次上自习时教师在教室时候学生很安静,但是一出门学生就开始活跃。 4学习习惯有待加强。上课时有的同学手懒,笔记不记或记得很少,背书时候只是简单背书,不动手导致考试时候眼高手低。 刚接班级,很多情况还不了解,我准备在以下几方面加强管理1加强班风建设。针对有的学生反映的班风有点散的问题,我

期末考试总结与反思范文

期末考试总结与反思范文 期末考试考完了,还没等成绩出来,我已经预料到了这次考试的惨败,我认为让 这次考试惨败和这几点有关: 1、考试前没有好好复习 2、考试时心理状态不佳,非常紧张 3、考试时精神状态异常不好,没精打采,根本没有心思考试,只想赶快把题做完,结束考试 4、在考试的时候有部分题目不会做,放在了后面来做,结果后面没有了时间,也忘记了还有这些剩余的题目 成绩次日就下来了,结果非常令人惊讶,简直不可思议,卷子错误连篇,叉叉随 处可见,上次期末222名,这次中期考试竟然409名,直线下降187名,接近翻番, 如果在后半期还是这样的状态,留在宏志班是没有希望、完全不可能的,因为在我后 面还有许许多多的人想到宏志班来,而我在后退,他们在前进,所以我在后半期一定 要努力,做到这几点: 1、每天所有的课余时间均拿来学习、做作业、看书,上厕所除外. 2、提高每次作业质量,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等其它科目,尽自己的力量完成会做的题目. 3、做作业认真审题,遇到选择题、填空题不乱写乱填,坚决做到先审题再思考最后再答题,不盲目的猜. 4、回家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不使用电脑,在有关学习的情况下才使用电脑 5、上课不和同桌及其周围的人讲话,在上课时不理睬与课堂无关的谈论、事件 6、上课尽量精力集中,不发呆、坐飞机 7、不在上课的时候睡觉,特别是数学课的时候 8、不在上课时做与本堂课无关的事情,例如在数学课上做其它科目的作业之类 9、改变我自暴自弃、破管子破摔的观念 这9点,我一定要在这在校的四十多天中坚持下去,争取考到前200名,留到这 个集体,时间已经不多了,难道在这剩余的四十多天中,我都不能坚持么?

民诉 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新民诉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第2讲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辩论主义(作为当事人与法官权限配置的关系原则——排斥职权探知) 辩论主义的三个命题: 1.主张责任:主要事实只要没有在当事人的口头辩论中陈述,就不能作为判决的基础。如果当事人不主张与己有利的主要事实,该事实就被视为不存在,进而遭受不利裁判。这种不利益就是主张责任。【主张共通原则】 2.自认约束力:双方当事人无争议的事实,无需通过证据来认定,法院也不能作出相反的认定。 3.禁止职权调查收集证据:对于当事人有争议的主要事实,应该由当事人提交证据,或者由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证据共通原则】 证据共通原则:不论何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均可为法官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既可证明有利于自己的案件事实,也可证明有利于对方当事人的案件事实。 自认约束力的限制 《解释》第92条: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前款自认的规定。 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形 第64条第2款: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解释》第94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 (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期末考试总结

透过在高一学的知识使我又成长了一步,转眼时间过去了,我还恋恋不舍的怀念。我要感谢老师传授给我知识,感谢同学给予我的关怀。让我在这个秀丽的校园里茁壮成长,高一的第二个学期就这样结束了。迎来了盼望已久的暑假。 时光飞逝,斗转星移。转眼成为班级一员已半年多了。回首这半年的点点滴滴,朝朝暮暮,心中顿生了许多感触。这半年中经历的每一天,都已在我心中留下了永久的印记,因为这些印记见证我这样一个新生的成长。在过去半年的内,透过不断地学习,我收获了很多。时间就是这么无情头也不回的向前走着,而我们却在为了不被它丢下死命的追赶着。是的,谁都不想被时间丢下。而我们也随着时间的流逝一点一点的成长。而完美的纯真随着风雨的磨灭化成了成熟。或许这正是成长的代价。回想自己还是考生的那段日子,显得是那么的遥远。我在憧憬中懂得了来之不易的珍惜;在思索中了解了酝酿已久的真理;在收获后才明白努力的甜美。突然觉得自己似乎明白了许多事情,但是仔细琢磨后又不尽然……原先过去所见所识都是那么的偏见而又肤浅,以前的天真似乎在一瞬间幻化成无知和可笑,我想谁又不是这样的呢?或许在以后也回嘲笑此刻的渺小……我们不得不笑着回首我们所走过的路: 在学习上:我深知学习的重要性。应对二十一世纪这个知识的时

代,应对知识就是力量,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科学论断,我认为离开了知识将是一个一无是处的废人。以资本为最重要生产力的'资本家'的时代将要过去,以知识为特征的'知本家'的时代即将到来。而高中时代是学习现代科学知识的黄金时代,我就应抓住这个有利的时机,用知识来武装自己的头脑,知识是无价的。 在纪律方面,基本能够做到:尊重教师,同学之间能够真诚相待;能遵守校园各项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上学穿校服;举止礼貌;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扔废弃物。 以上是我对高一上学期期末一些方面的个人总结,我将结合这个小结回顾过去,确定未来的发展目标,我对未来充满信心。自然,这需要老师们的精心培养和同学们的真诚帮忙。 期末考试总结2 第一个学期就这样结束了,迎来了盼望已久的寒假。时光飞逝,斗转星移。转眼成为初一学生已半年多了。回首这半年的点点滴滴,朝朝暮暮,心中顿生了许多感触。这半年中经历的每一天,都已在我心中留下了永久的印记,因为这些印记见证我这样一个新生的成长。在过去半年的内,通过不断地学习,我收获了很多。时间就是这么无情头也不回的向前走着,而我们却在为了不被它丢下死命的追赶着。是的,谁都不想被时间丢下。而我们也随着时间的流逝一点一点的成长。而美好的纯真随着风雨的磨灭化成了成熟。或许这正是成长的代价。回想自己还是考生的那段日子,显得是那么的遥远。我在憧憬中懂得了来之不易的珍惜;在思索中了解了酝酿已久的真理;在收获后才

期末考试总结1500字

期末考试总结1500字 期末考试在焦虑,喜悦,悲伤等种种复杂心情的交织中,落下了帷幕。下面一起来总结一下这次期末考试吧。以下为你整理了两篇期末考试总结1500字,欢迎参考~! 期末考试总结1500字(一) 期末考试结束了,我所剩下的中学生活随着一次又一次的考试逐渐变短,这次考试比上次有些进步,我认真分析了原因: 1、在考试前我并没有深入复习,只不过是看了看书。 2、临阵磨枪,突击,平时不善于积累。 3、复习没有重点。 其实,语文一直是我这三科中最不理想的科目,我对此也非常的着急,所以我在今后的学习中会更加重视学习。 数学一直是我的强项,可这次发挥的也不是很令自己满意,但也没有发挥出自己应有的水平。这是什么原因呢?主要是自己思想上的问题,我总认为没什么,靠自己的功底完全可以应付,但是事实与自己所想的是完全相反的。 经过这次考试,我也明白了,随着年级的升高,我们所需要掌握的知识也在不断的增多,我以前学的那些知识已经远远不够,所以,既是自己的强项,就更不能落下,就更应该跟着老师好好的学。在语文方面,我还应该加强阅读训练,使自己的阅读能力有所提高。 努力,是我们熟得不能再熟的字眼,但这两个字就够一个人做一辈子的了,而且它是永远做不完的。所以我更应该珍惜时光,为自己的目标而奋斗!好的成绩是靠良好的学习方法。许多教育专家认为,将来的“文盲”,不再是目不识丁的人,而是一些没有学会如何获取知识,不会自己钻研问题,没有预见力的人。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掌握知识,更重要的是必须学会如何学习。 学习的方法因人而异,因学科而异,正如医生用药,不能千人一方。同学们应当从实际出发,根据自己的情况,发挥特长,摸索适合自己特点的有效方法。但良好的学习方法绝对离不开预习、认真听课和课后复习。

民诉法期末复习重点(全)

民诉法复习 页码均为课本页码 名词解释围 1、民事诉讼P9 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2、民事诉讼法P15 是由国家制定的调整民事诉讼活动、确认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的总和。 (规定人民法院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的总和) 3、民事纠纷P7 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容的法律争议。 4、合议制度P61 又称合议制,是指由三名以上的审判人员组成审判集体,代表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制度。 5、两审终审制度P70 是指一个民诉案件经过两级法院的审判就宣告终结的制度。 6、诉权P39 民事诉权是当事人享有的请求国家给予民事诉讼保护的权利。 (亦即当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就民事法律关系发生争议时,当事人请求国家法院行使司法权来保护民事权益或者解决民事纠纷的权利。) 7、诉P24 诉是指当事人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而向法院提出予以司法保护的一种请求。8、确认之诉P28 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的具体状态。 (是指原告请求法院确认其主的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益)或者特定的法律事实是否存在或者是否合法有效之诉。) 9、形成之诉(变更之诉)P27 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通过判决,改变或者消灭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某种现在民事法律关系之诉。 (是指原告请求法院运用判决变动已成立或既存的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益)或者特定的法律事实之诉。) 10、给付之诉P27 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的民事义务之诉。 (是指原告请求被告履行一定给付义务之诉。) 11、诉讼标的P24 是民事当事人之间争议的请求法院审判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或者民事实体权利。 12、诉的合并P32 是指法院将两个以上有关联的诉合并,合并到一个诉讼过程中审理解决。诉的合并只是合并审理的一种原因。诉的合并一定会导致合并审理;而其他原因也可能引起合并审理。13、诉的追加

关于期末考试的反思总结

关于期末考试的反思总结 篇一:期末考试反思 期末考试结束了,语文基本上都会做,可是数学有点难,有两张试卷,第一张感觉还可以,第二张太难了,好多题我都没见过,有两道题不会,有按规律填数,我拿不准,我想数学可能考的不太好。妈妈让我总结为什么考试不好?我想了想,原因就是自己平时不虚心,而且太懒惰。平时作业做完时,妈妈总想让我做一些练习题, 可我一点也不想做,总感觉书上的都会了,不用做了吧。我只想着看动画片,玩电脑游戏了,让书柜上的语文试卷、数学测试,还有两本数学奥数书都在那儿睡大觉了。现在考试不好了,后悔当时真应该听妈妈的话,那样可能就会考好了。这次考试结束了,妈妈说让我吸取这次教训,一定要虚心学习,多练习一些别的题型,争取下学期学好,考个好成绩。加油! 篇二:期末考试反思 xx分的期末考试分数,可以称得上是惨不忍睹。我不敢想象,当老师们知道一个好学生有这样的成绩是,相信他们的心情是用嘴说不出来的。我也不敢想象,到了散学典礼的时候,他们和我会有怎样的对话。 可是,妈妈说得对:“遇到失败时,不是要把失败放在一旁,而是勇敢地站起来,勇敢地面对失败。”我可以在寒假的时候报一些课外班,努力学习。

失败是成功之母。这次的失败,是要让我懂得如何去站起来。但如果我各科考试都得了100分,寒假时我就会手机、电脑离不开。 至散学典礼我和老师的谈话,我也找到了正确的答案;不管老师会不会当着全班的面大声骂我,不管老师叫我去办公室谈话。我会把自尊心扔下,我会告诉老师:“老师,我考的的确很差,但是我会更努力的学习!” 勇敢地面对困难,是唯一的正确的办法,不会再遇见绊脚石的时候停下脚步,低头哭泣。哭泣是没有用的,有两条路给我,是在原地哭泣?还是继续勇敢地站起来,向前走呢? 篇三:期末考试反思 1月21日,是我们1年1度的考试时间。考试完后,我心里像挑着十五个水桶--七上八下。非常想知道自己的成绩。 终于,今天老师该念成绩了,如坐针毡我心里怦怦直跳。“语文95,数学100,英语100”老师清脆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考。我心里暗自高兴,心里的一块石头也算落了地。但是,我心里也同时在反思,为什么语文退步了4分我暗暗难过起来。我在心里想:难道试题越来越难。还是对,都是粗心大意惹得祸,我越来越恨我的脑细胞了。回到家,我向妈妈说了自己的成绩,本以为一场暴风雨就要来临了但妈妈却会心的笑了笑,和蔼可亲的说:“你不要伤心,也不要放弃,这次进自己最大努力就行了。”我听了妈妈的话非常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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