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使用乙炔气瓶的管理规定

安全使用乙炔气瓶的管理规定
安全使用乙炔气瓶的管理规定

安全使用乙炔气瓶的管理规定

1.乙炔气瓶的漆颜色必须经常保持完好,不得涂改。瓶体不得沾有油脂,保持安全附件齐全。

2.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超过40℃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

3.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夏季要防止曝晒,与明火距离不得少于30米。

4.禁止敲击,严禁抛、滑、滚、碰。

5.冬季闸门冻结时,严禁用火烤,必要时可用40℃以下温水解冻。

6.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震,严禁用链绳吊装、搬运。

7.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有放射性射线场所,更不准放置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8.乙炔气瓶和氧气瓶严禁放在一起使用,间距不少于5米。

9.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

10.必须有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方可使用。

11.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03MPa,最高不得超过0.7MPa。输气流速不得超过1.5-2.0平方米/时瓶。

12.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

13.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冬季必须留有0.5MPa,春秋必须留有0.3MPa。

14.如发现乙炔气瓶有裂纹、重皮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

15.如发现有严重变形、腐蚀、损伤要立即更换。

16.乙炔气瓶专用工具必须有工长统一保管,无证者不得使用。

17.各单位使用人员必须持有局特考委培训发放的操作证。

18.运送乙炔气瓶的车辆,必须专车专用,不得与其它物品混装。

19.乙炔气瓶外部检查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应报废。

⑴瓶体有渗漏、烧灼痕迹的。

⑵瓶壁有损伤,其损伤深度超过壁厚1/4、长度50mm的。

⑶瓶壁有凹陷直径超过50mm、中心深度5mm的。

⑷气瓶闸门,易溶塞连接螺丝严重腐蚀损坏的。

⑸瓶体表面有鼓包成明显膨胀,弯曲的。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 气瓶检查 1.1 企业应从具有气瓶生产或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厂家采购或充装气瓶,接收前应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得接收。 1.2 气瓶使用单位应指定气瓶现场管理人员,在接收气瓶时以及在气瓶使用过程中定期对气瓶的外表状态进行检查,并按照《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2009]552号)的有关要求,挂贴相应的标签。对有缺陷的气瓶,应与其他气瓶分开,并及时更换或报废。 1.3 对气瓶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气瓶是否有清晰可见的外表涂色和警示标签。气瓶颜色应满足GB 7144-1999的要求,警示标签应满足GB 16804-1997的要求。 ——气瓶的外表是否存在腐蚀、变形、磨损、裂纹等严重缺陷。 ——气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阀)是否齐全、完好。 ——气瓶是否超过定期检验周期。 ——气瓶的使用状态(满瓶、使用中、空瓶)。 1.4 企业委托具有气瓶检验资质的机构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周期如下:——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如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每两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如空气、氧气、氮气、氢气、乙炔等),每三年检验一次。 ——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氩、氖、氦等),每五年检验一次。 1.5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2 气瓶运输与搬运 2.1 运输气瓶的要求 2.1.1 装运气瓶的车辆应有“危险品”的安全标志。 2.1.2 气瓶必须佩戴好气瓶帽、防震圈,当装有减压器时应拆下,气瓶帽要拧紧,防止摔断瓶阀造成事故。 2.1.3 气瓶应直立向上装在车上,妥善固定,防止倾斜、摔倒或跌落,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2.1.4 运输气瓶的车辆停靠时,驾驶员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运输气瓶的车不得在繁华市区、人员密集区附近停靠。不应长途运输乙炔气瓶。 2.1.5 运输可燃或有毒气体气瓶的车辆应备有灭火器材或防毒面具。 2.1.6 夏季运输时应有遮阳设施,适当覆盖,避免曝晒。 2.1.7 所装介质接触能引燃爆炸,产生毒气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或强氧化剂气瓶同车运输。 2.1.8 车辆上除司机、押运人员外,严禁无关人员搭乘,司乘人员严禁吸烟或携带火种。 2.2 搬运气瓶的要求 2.2.1 搬运气瓶时,要旋紧瓶帽,以直立向上的位置来移动,注意轻装轻卸,禁止从瓶帽出提升气瓶 2.2.2 近距离(5m内)移动气瓶,应手扶瓶肩转动瓶底,并且要使用手套。移动距离较远时,应使用专用小车搬运气瓶,特殊情况下可采用适当的安全方式搬运。 2.2.3 禁止用身体搬运高度超过1.5m的气瓶到手推车或专用吊篮等里面,可采

乙炔气瓶安全存放及使用(通用版)

乙炔气瓶安全存放及使用(通 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299

乙炔气瓶安全存放及使用(通用版) 1、乙炔瓶的使用现场,存放不得超过5瓶;贮存量超过5瓶但少于20瓶,应在现场或车间内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墙隔成单独的贮存间,应有一面靠外墙;超过20瓶,应设置乙炔瓶库。 2、贮存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5米(m),且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内。 3、贮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要避免阳光直射,要保证运输道路通畅,在其附近应设有消火栓和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4、乙炔瓶贮存时,一般要保持直立位置,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5、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间贮存。

6、贮存间在醒目的地方应设置“乙炔危险”、“严禁烟火”的标识。 7、使用前要仔细观看气瓶肩部球面部分的标志,特别是注意“下次试压时间”,并在使用过程中按照要求定期对气瓶作技术检验,不得使用超过应检期限的气瓶。 8、使用时,首先要做外部检查,检查重点是瓶阀、接管螺纹、减压器等;如果发现有漏气、滑扣、表针动作不灵或“爬高”等,应及时维修,切忌随便处理,禁止带压拧紧阀杆,调整垫料。检查漏气时应用可燃气体检测仪检测,或用肥皂水,不得使用明火。 8、乙炔瓶与电焊在同一场所使用时,瓶底应垫上绝缘物,以防气瓶带电;与乙炔气瓶接触的管道和设备要有接地装置,防止由于产生静电造成燃烧或爆炸。 9、冬季使用乙炔气瓶时,瓶阀或减压器可能出现结霜现象,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用火烘烤或用铁器敲击瓶阀,也不能猛拧减压器的调节螺丝,以防气体大量冲出造成事故。 10、在使用和贮运乙炔气瓶过程中,应避免剧烈震动和撞击。

氧气乙炔的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乙炔的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了加强氧乙炔气瓶安全管理,保证安全使用,保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部门氧乙炔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二、储存和使用: 1、储存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氧乙炔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仓库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之射; (3)、空瓶与实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氧乙炔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灭火器材; (4)、气瓶放置整齐,并配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宜超过五层。 2、气瓶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2)、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 (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距明火10米以外;盛装易引起聚合反应和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并应避开放射性射源; (4)、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倾倒措施; (5)、夏季应防止曝晒; (6)、严禁敲击、碰撞; (7)、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8)、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9)、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应小于0.05MPa ; (10)、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11)、使用气瓶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气瓶一般安全知识。

三、确保气瓶安全五条纪律: 1、禁止用氧气瓶或其它压缩气瓶对轮胎充气,吹扫容器管道系统,缺氧的工作现场通风以及作为各种容器打压的气源; 2、禁止用氧气瓶充装氢气或其它气体; 3、禁止用扳手及手锤等敲打旋转瓶阀,防止阀门损坏气瓶冲出; 4、涉及到易燃易爆场所或有危险作业现场,在操作使用气瓶时,必须事先完善可靠的安全措施,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进行。 四、气瓶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 1、本车间气瓶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由车间负责; 2、发生下列情况按照《太原第一热电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进行考核: (1)、由于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气瓶爆炸、着火、设备损坏或人身事故; (2)、由于对气瓶管理不善,维护不当致使发生气瓶爆炸、着火、设备损坏或人身事故; (3)、发生一般习惯性违章造成严重人身未遂事故或造成严重设备损坏未遂事故; (4)、外包工程施工单位,在承包设备检修或更改工程使用气瓶发生不安全情况时,由生技部或承包方在工程费用结算中按有关规定根据安监部罚款通知书进行扣罚; 3、根据本制度,凡是现场使用乙炔气瓶时应装设止回阀,如不使用止回阀每次罚款300元; 本管理制度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的条款,以上级规定为准。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作业活动中使用的可搬运的钢质压缩气瓶(以下简称气瓶)。 本标准不适用于防护用空气呼吸气瓶、灭火器瓶、民用液化气瓶、车载燃料气瓶、医用和家庭用气瓶、以及运输工具上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瓶式压力容器。 4 管理要求 4.1 气瓶检查 4.1.1 企业应从具有气瓶生产或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厂家采购或充装气瓶,接收前应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得接收。 4.1.2 气瓶使用单位应指定气瓶现场管理人员,在接收气瓶时以及在气瓶使用过程中定期对气瓶的外表状态进行检查,并按照安全《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2009]552号的有关要求,挂贴相应的标签。对有缺陷的气瓶,应与其它气瓶分开,并及时更换或报废。 4.1.3 对气瓶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气瓶是否有清晰可见的外表涂色和警示标签。气瓶颜色应满足 GB7144-1999-的要求,警示标签应满足GB16804-1997的要求。常见气瓶颜色标志见附录A,瓶装气体危险特性警示标签参见附录B; ——气瓶的外表是否存在腐蚀、变形、磨损、裂纹等严重缺陷; ——气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阀)是否齐全、完好; ——气瓶是否超过定期检验周期;

——气瓶的使用状态(满瓶、使用中、空瓶)。 。C气瓶检查清单参见附录. 4.1.4 企业应委托具有气瓶检验资质的机构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周期如下: ——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如二氧化硫、硫化氢等),每二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如空气、氧气、氮气、氢气、乙炔等),每三年检验一次; ——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氩、氖、氦等),每五年检验一次。 4.1.5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4.2 气瓶运输与搬运 4.2.1 运输气瓶的要求 4.2.1.1 装运气瓶的车辆应有“危险品”的安全标志。 4.2.1.2 气瓶必须配戴好气瓶帽、防震圈,当装有减压器时应拆下,气瓶帽要拧紧,防止摔断瓶阀造成事故。 4.2.1.3 气瓶应直立向上装在车上,妥善固定,防止倾斜、摔倒或跌落,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4.2.1.4 运输气瓶的车辆停靠时,驾驶员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运输气瓶的车不得在繁华市区、人员密集区附近停靠。不应长途运输乙炔气瓶。 4.2.1.5 运输可燃或有毒气体气瓶的车辆应备有灭火器材或防毒面具。4.2.1.6 夏季运输时应有遮阳设施,适当覆盖,避免曝晒。 4.2.1.7 所装介质接触能引燃爆炸,产生毒气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易

乙炔气瓶安全使用

乙炔气瓶安全使用 a)使用气瓶的单位应加强气瓶的安全管理,生产车间内使用的气瓶应放入栏内,空气瓶应及时清出车间外,摆放在指定位置。b)生产车间外的气瓶应摆放在指定位置,应有防晒防淋措施。c)气瓶的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以下职责:[1]检查气瓶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2]对气瓶的使用、充装、保管、运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3]督促检查气瓶的使用情况,及时消除隐患;[4]向主管部门报告使用情况。d)供应部负责建立本厂气瓶档案卡片。气瓶档案应包括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卡片应包括制造单位、瓶类、瓶号、出厂日期、漆色、检验周期,档案卡片应保存到气瓶报废为止。e)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态检查,对所装气体进行确认后方可使用,保持瓶阀、瓶帽、护圈、护罩和漆色的完好。并按以下规定使用气瓶:[1]各类气瓶的放置地点均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应距明火10米以外。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应避开放射源。溶解乙炔气瓶的使用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超过时应采取降温措施。[2]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严禁敲击和碰撞。[3]夏季应防止曝晒,严禁在气瓶上或旁边进行电焊引弧,严禁用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进行加热。溶解乙炔气瓶严禁卧放使用。[4]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5]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应留有剩余压力,以防止其它物质或空气窜入。永久气体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冲装量的剩余气体;乙炔气瓶余压,冬季不小于0.05Mpa,夏季不小于0.3MPa。[6]溶解乙炔气瓶必须装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7]气瓶使用时应按要求对压缩气瓶进行分开摆放,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两者距离应保持在5米以上,二者距焊割点10米以上,若遇大风天气时两气瓶应放在上风头进行焊割作业,并远离易燃物品和热源。[8]不能在水泥地上滚动无护圈的氧气瓶或乙炔气瓶,装卸车时应避免摔、砸等剧烈碰撞。[9]不能擅自自行处理气瓶内残气、残液。[10]使用、检验、充装单位不准擅自改变气瓶的颜色标记。气瓶的颜色标记见附录2。e) 乙炔气瓶的存放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溶解乙炔气瓶应单独设置库房存放,瓶库的设计建造按4.4.3.1条的规定执行;[2]在使用乙炔的现场,储存量不得超过5瓶,超过5瓶但不超过20瓶的,应在现场设置非

氧气、乙炔安全管理规定

氧气、乙炔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规范公司氧气、乙炔的采购、储存和使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2.范围:适用于公司氧气、乙炔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采购部负责氧气、乙炔的采购。 3.2仓储部负责氧气、乙炔的入厂、存储和发放。 3.3各使用部门负责氧气、乙炔的现场安全管理。 3.4设备科负责氧气、乙炔的综合管理。 3.5安环部负责对各部门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工作程序 4.1采购 4.1.1采购部根据计划联系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采购并与供货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严格按国家相关安全规定装运,保证运输安全。确保采购的气瓶在有效期内。4.1.2氧气乙炔运输车辆进厂前必须经保卫处检查方可进厂,一旦发现氧气、乙炔气瓶混装,必须在公司门外卸下,分装后单独入厂。 4.2储存 4.2.1氧气、乙炔必须单独存放,氧气、乙炔气瓶进入库区时必须戴好保护胶圈和瓶帽。 4.2.2搬运气瓶要轻起轻放,严禁碰撞、抛掷、滚滑,瓶阀严禁对准人。 4.2.3接收气瓶时,仓储部应检查气瓶的试验日期及气瓶相关附件是否完好,发现超期及存在问题气瓶应立即通知供应部及时退换。 4.2.4仓储部设立氧气、乙炔气瓶专用储存区域并设立瓶架使气瓶应垂直立放。储存气瓶仓库周围10米内不得堆置可燃物品,严禁明火作业。 4.2.5保卫处负责在储存气瓶仓库内配备相应消防器材。 4.2.6气瓶存储区域应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4.3使用管理 4.3.1各使用部门应根据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制定《气割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实施,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氧气、乙炔的安全管理,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持证上岗。 4.3.2气瓶搬运应使用专门的抬架或手推车,应做好防止撞击的措施。不论是已充气或空的气瓶,应将气瓶上的保险帽和气门侧面连接头的螺帽盖好后才可运输。 4.3.3运送气瓶时,必须保证气瓶不致沾染油脂、沥青等。

乙炔瓶安全管理规定

乙炔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一、乙炔气瓶移动与运输 1.在移动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和倒置,吊装乙炔瓶应使用专用夹具,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用链绳捆扎; 2.装运时,汽车装乙炔瓶横向排放,头部应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二; 3.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其它易燃物品或装有可燃气体的容器一起运送; 4.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采用专用小车搬运,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如需乙炔瓶和氧气瓶放在同一小车上搬运,必须用非燃材料隔板隔开; 5.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装运乙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二.乙炔气瓶保管与存放 1.容积较小的仓库(储存量在50个气瓶以下)与其它建筑物的距离应不少于25m;较大的仓库与施工及生产地点的距离应不少于50m,与住宅和办公楼的距离应不少于100m; 2.乙炔的储存室(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通道和特别的格架,应备有消防用具,并应采用防爆的照明,在其附近应设有干粉和二氧化碳灭火器材; 3.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间贮存。贮存间应有专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应设置"乙炔危险"、"严禁烟火"的标志; 4. 安设在露天的气瓶,应用帐篷或轻便的板棚遮护,以免受到阳光爆晒;

5.乙炔瓶储存时,应保持起立位置,且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6.乙炔瓶附件包括瓶阀、易熔合金塞、瓶帽、防震圈应保证完好; 三、乙炔气瓶使用规定 1.使用前,应对钢印标记、颜色标记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乙炔瓶不准使用; 2.禁止用铁制工具敲撞乙炔瓶及其附件,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必要时可用温水解冻,严禁用40@以上的热水或其他热源对乙炔瓶进行加热; 3.乙炔气瓶应涂白色,并用红色标明“乙炔”字样。气瓶在保管、使用中,禁止改变气瓶的涂色和标志,以防止层涂色脱落造成误充气; 4.乙炔减压器出口与乙炔皮管必须专用轧头轧紧,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发现泄漏要及时处理,严禁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 5.瓶阀出口处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正常使用时,减压器指示的放气压力不得超过0.15MPa,放气流量不得超过0.05m3/h。L。如需较大流量时,应采用多只乙炔瓶汇流供气; 6.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瓶瓶阀的专用搬手,应始终装在阀上。暂时中断使用时,必须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乙炔瓶瓶阀,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开、闭乙炔瓶瓶阀; 7.在使用乙炔气瓶时,必须缓慢地拧开阀门。乙炔气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0.05MPa的剩余压力; 8.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乙炔气瓶安全技术规定

编号:SY-AQ-08726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乙炔气瓶安全技术规定 Safety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acetylene cylinders

乙炔气瓶安全技术规定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4、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2.0米3/时瓶。 5、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7、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8、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

免放在一起。 9、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与乙炔接触的铜合金器具含铜量须得高于70%。 10、使用中的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剩余压力应符合安全要求:当环境温度<0℃时,压力应不低于0.05MPa;当环境温度为25~40℃时,应不低于0.3MPa。 11、在用汽车、手推车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12、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乙炔瓶向放置时,头部应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14、装运乙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15、乙炔瓶在使用现场或班组小库内储量不得超过5瓶,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厂房相邻建造,相邻的墙应是无门窗洞的防火墙,

乙炔气瓶安全技术规定(标准版)

乙炔气瓶安全技术规定(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274

乙炔气瓶安全技术规定(标准版) 1、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2、乙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3、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4、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2.0米3/ 时瓶。 5、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

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7、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8、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 9、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与乙炔接触的铜合金器具含铜量须得高于70%。 10、使用中的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剩余压力应符合安全要求:当环境温度<0℃时,压力应不低于0.05MPa;当环境温度为25~40℃时,应不低于0.3MPa。 11、在用汽车、手推车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12、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乙炔瓶向放置时,头部应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13、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

炼钢厂氧气、乙炔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炼钢厂氧气、乙炔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080-46 炼钢厂氧气、乙炔安全管理规定(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氧气 1.1氧气管网的设计、作业和检修,应符合GB 50030、GB 16912的规定;从事氧气管道检修、维护和操作的人员,应通过有关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1.2炼钢车间管道中氧气最高流速:碳钢管不大于15m/s;不锈钢管不大于25m/s。 1.3新敷设的氧气管道,应脱脂、除锈和钝化;氧气管道在检修和长期停用之后再次使用,应预先用无油压缩空气或氮气彻底吹扫。 1.4氧气管道的阀门,应选用专用阀门;工作压力大于0.1MPa时,不应选用闸阀。 1.5氧气管道和氧气瓶冻结时,可采用热水或蒸

汽解冻,不应采用火烤、锤击解冻。 2乙炔 2.1乙炔站应符合GB50031的要求;其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应符合甲类生产车间厂房的要求。 2.2乙炔工作压力为0.02~0.15MPa时,管中最大流速不得超过9m/s。 2.3乙炔管道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压力为0.02~0.15MPa的中压管道,应采用无缝钢管,且管内径不大于90mm; ——内径大于50mm的中压管道,不应使用盲板或死端头,也不应采用闸阀。 2.4使用乙炔氧气点火枪应远离电气柜,点火枪附近不应有易燃、易爆物品。 2.5车间内乙炔管道进口,应设中央回火防止器;每个使用管头应设岗位回火防止器。室内管道,应每隔25m接地一次。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氧气乙炔安全管理制度

氧乙炔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xx施工现场氧气、乙炔气瓶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使用,切实维护一线工人人身和财产不受损坏,特制定本部门氧乙炔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二、储存和使用 1、储存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氧乙炔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仓库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之射; (3)空瓶与实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氧乙炔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灭火器材; (4)气瓶放置整齐,并配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宜超过五层。 2、气瓶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2)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 (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距明火10米以外;盛装易引起聚合反应和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并应避开放射性射源; (4)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倾倒措施 (5)夏季应防止曝晒; (6)严禁敲击、碰撞; (7)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8)严禁用温度超过40"C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9)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应小于0.05MPa (10)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11)使用气瓶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气瓶一般安全知识。 三、安全管理四条纪律 1、禁止用氧气瓶或其它压缩气瓶对轮胎充气,吹扫容器管道系统,缺氧的工作现场通风以及作为各种容器打压的气源; 2、禁止用氧气瓶充装氢气或其它气体; 3、禁止用扳手及手锤等敲打旋转瓶阀,防止阀门损坏气瓶冲出; 4、涉及到易燃易爆场所或有危险作业现场,在操作使用气瓶时,必须事先完善可靠的安全措施,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进行。 四、气瓶管理的安全检查 1、本项目的气瓶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由安全环保部负责;

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涉及气瓶运输、装卸、使用过程中的作业员工工作状态、作业场所的工具、场所环境、工作过程等方面的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气瓶管理的要求和内容。 2 支持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 3职责权限 3.1 安全办 3.1.1安全办定期对厂区涉及气瓶运输、装卸、使用的作业场所的员工工作状态、场所工 具、工作环境、工作过程等方面进行检查,并提出建设性整改意见。 3.1.2对各部门在用的气瓶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3.1.3对各部门在气瓶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给予协调帮助,跟踪整改完成情况。 3.1.4制定与气瓶供货单位的安全协议(附件1),收集和保存各家气瓶供应商的资质,不定 期对气瓶供应商的进厂产品进行安全抽查。 3.2 各使用部门 3.2.1气瓶入库前必须严格检查:瓶壁温度有无异常、瓶体有无出现鼓包、变形、泄漏、瓶 阀和瓶口连接处的气密性是否良好,瓶帽和防爆圈(上下各1各)是否齐全完好。外观不合格的气瓶不准入库。每天至少按要求检查一次气瓶库,按时填写检查记录(安全办制定检查记录表样本)。 3.2.2入库空、重瓶严格分开,以免混发并检查有无漏气。 3.2.3气瓶在储存时不得临时存放,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仓库标识明显,仓库内不得有

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3.3.4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 3.2.5氧气瓶不准与其它气瓶混放; 3.2.6存放气瓶时,应旋紧瓶帽,放置整齐,留出通道。气瓶立放时,应设有防倒装置。卧 放时,应防止滚动,头部朝向一方。 3.2.7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不得更改气瓶的钢印或者颜色标记;不得使用已报废的气瓶;不得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3.2.8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使用中的气瓶要直立固定放置。移动时最好使用专用小车搬运,搬运气瓶要轻拿轻放,防止摔掷和剧烈震动。搬前要戴好瓶帽并旋紧,以防不慎摔断瓶嘴发生事故。钢瓶必须具有两个橡胶防震圈。避免气瓶直接受热,远离明火源。 3.2.9夏季应防止曝晒;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应保留合格气压的气体;使用气瓶的工作人员应由安全员组织本制度培训,确保其了解基本的气瓶安全常识; 3.2.10气瓶使用过程中出现安全附件损坏的情况员工应立即停止使用此气瓶,采取避险措施,避免伤及人身安全,及时上报车间安全员,安全员及时联系供应商开发部相关人员协调气瓶厂家负责维修,结合实际情况,如果安全附件确实是我厂在使用中造成的损坏,维修产生的费用由使用部门支付。 3.3 供应商开发部 供应商开发部对供应气瓶和气体的厂家进行审核,确保其具有合格运输资质及生产资质并向供应商索要合格资质交到安全办存档;协调安全办与供应商签订气瓶安全协议协,更换供应商时必须及时通知安全办与新供应商签订安全协议;帮助协调和解决车间和供应商之间因供应商的过失在气瓶管理上产生的安全问题。

乙炔、氧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乙炔、氧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氧气、乙炔的储存及使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尽量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确保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氧气、乙炔储存及使用全过程的管理。 三、职责 (一)生产部门负责氧气、乙炔瓶的储存、维护管理,使用过程的监督、检查。 (二)生产部门机修人员负责氧气、乙炔瓶减压仪表的检验、校准和日常维护。 四、乙炔瓶、氧气瓶的贮存 (一)各种气瓶都要各设存放点单独存放,不准和其它物品合用一库。 (二)存放点的位置应远离明火与热源,且不可设在高压线下。 (三)存放点周围 15m 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存放油脂、腐蚀性、放射性物质。 (四)存放点有良好的通道,便于车辆出入装卸。 (五)存放点内外应有良好的通风与照明,室内温度控制在40℃以下,照明要选用防爆灯具。 (六)存放点应设醒目的“严禁烟火”的标志牌,消防设施要齐全有效。 (七)存放处建筑应选用一、二级耐火建筑,库房屋顶应选用轻质非燃烧材料。 (八)存放点应指定人员管理,严格执行发放监管制度,保证发放气瓶瓶帽、防震圈等安全构件完好,并控制发放数量。 (九)未经使用的实瓶和用后返回仓库的空瓶应分开存放,排列整齐以防混乱。 (十)储存气瓶应旋紧瓶帽,戴好防震圈。 (十一)气瓶的漆色应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十二)严禁在库内扭动气门、试气、查压,如需进行要移出库外,并避开瓶阀口进行。 (十三)报废的气瓶或超过检验周期的气瓶应单独放置,严禁继续使用或挪作它

用。 五、乙炔瓶、氧气瓶的厂内运输 (一)气瓶在运输时,要将气瓶稳妥固定,轻装轻卸,严禁抛、滚、滑、碰。避免剧烈的震动和碰撞,特别是冬季瓶体金属韧性下降时,更应格外注意。 (二)气瓶应装有瓶帽,防止碰坏瓶阀。搬运气瓶时,不准肩扛、背负、拖拉或脚踏。 (三)夏季运输,长时间暴露在强烈阳光下,气瓶要加覆盖防止曝晒。 (四)禁止用起重设备吊装、搬运运气瓶。 (五)在运输前,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胶圈是否齐全,瓶身、瓶嘴是否附有油类等。 (六)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碰撞、损坏和爆炸。 (七)用车辆运输时,车上禁止烟火。 (八)严禁氧气、乙炔瓶混装运输和同其它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六、乙炔瓶、氧气瓶使用 (一)乙炔瓶安全操作规程 1. 乙炔瓶要安装防震橡皮垫圈,要轻抬轻放,严禁发生震动、碰撞冲击,禁止从高处滚落滑下。 2. 乙炔瓶表面温度不超过30℃--40 ℃,夏天运输和使用乙炔瓶时,要加覆盖,不准阳光暴晒 3. 乙炔瓶要远离高温,隔离明火,熔解金属飞溅物和易燃物质等,作业时乙炔瓶与作业点氧气瓶三者距离分别在 10 米以上。 4. 瓶内气体不能全部用尽,应留有余气(压力 0.1--0.3MPa)关紧截门,防止漏气,使瓶内气压保持正压,防止丙酮外溢或空气进入瓶内。 5. 气瓶使用时首先要做外部检查,检查重点是瓶阀、接管螺纹、减压器等是否良好,如发现漏气滑扣、表针不正常时,应及时找有关部门维修,严禁随便处理。检查漏气时,用肥皂水,严禁使用明火。

乙炔气瓶使用安全规定

编号:SM-ZD-12392 乙炔气瓶使用安全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乙炔气瓶使用安全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乙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必须直立固定,严禁卧放或倾倒,防止瓶内的丙酮随乙炔流出,甚至会通过减压器而流入椽皮管;应避免剧烈震动、碰撞,以免瓶内多孔性填料下沉而形成空洞,影响乙炔的储存。运输时应使用专用小车,不得用吊车吊运;环境温度超过40℃时应采取降温措施。 2.乙炔减压器与瓶阀之间连接必须可靠,严禁在漏气的情况下使用。否则会形成乙炔与空气的混合气体,一旦触及明火就会立刻爆炸。 3.要用专用板手开启乙炔气瓶。开启乙炔瓶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拧开瓶阀不宜超过1.5转。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Mpa 。 4.瓶内气体不能用光,必须留有一定余压。当环境温度小于0℃时,余压为0.05兆帕;当环境温度为0~15℃,余压为0.1兆帕,当环境温度为15~25℃时,余压力0.2兆帕,当环境温度为25~40℃时,余压为0.3兆帕。

气瓶使用管理规定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确保证公司生产所需各类气瓶的安全使用,预防和减少因气瓶采购、储存、使用不当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 《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6-2014 《气瓶颜色标志》GB 7144-2016 《气瓶警示标志》GB 16804-2011 《瓶装气体分类》GB/T 16163-2012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Q/SY 1365-2011 《溶解乙炔气瓶》GB 11638-2011 《溶解乙炔气瓶充装规定》GB 13591-2009 三、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厂区(含商检实验室)内生产检修所需乙炔、氧气、氩气、氮气、氢气、压缩空气等钢瓶的安全管理。

四、职责 安环部负责组织本规定的编制、修订,设备科、行政科负责本规定的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和安环部负责监督。 实验室所用气瓶的采购、储存、使用安全由公司安环部监督管理。 五、气瓶采购安全管理 1、所有气瓶供应商均必须持有省级质监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必须承诺对气瓶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2、氧气、氢气、氩气、乙炔等危险化学品气瓶供应商必须持有市公安消防局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必须确认其所提供的所有气瓶均已办理《气瓶使用登记证》,定期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所有钢瓶均应在明显部位标有气瓶使用登记代码永久性标记。禁止采购无标记或标记模糊不清的气瓶; 4、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气瓶上均必须粘贴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的警示标签和检验合格证; 5、行政科负责向气瓶供应商索取上述各种资质和证照的复印件,交安环部存档备案; 6、设备科协助行政科负责落实气瓶采购质量要求,并将其写入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协议中。安环部负责保存该协议的复印件备查。

氧气乙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氧气乙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氧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1.1运输 1.1.1在运输前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胶圈是否齐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1.1.2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撞损坏和爆炸。 1.1.3不准装运其它可燃气体。 1.1.4在强烈阳光下运输时要用帆布遮盖。 1.2氧气瓶保管与存放 1.2.1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 1.2.2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距离热源明火在10米以外。 1.2.3氧气瓶减压阀、压力计、接头与导管等要涂标记。 1.3氧气瓶使用规定 1.3.1安装减压阀前先将瓶阀微开一二秒钟并检验氧气质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1.3.2瓶中氧气不准用净应留0.1Mpa。 1.3.3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1.3.4氧气瓶不准改用充装其它气体使用。 2.乙炔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2.1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2.2乙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2.3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2.4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2.0米3/时瓶。 2.5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2.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2.7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2.8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 2.9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与乙炔接触的铜合金器具含铜量须得高于70。 2.10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下表规定的余压。乙炔瓶内余压与环境温度关系 2.11在用汽车、手推车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雨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碰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2.12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乙炔瓶向放置时头部应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2.13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2.14装运乙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2.15乙炔瓶在使用现场或班组小库内储量不得超过5瓶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厂房相邻建造相邻的墙应是无门窗洞的防火墙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2.16乙炔瓶贮存时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严禁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品同向贮存贮存间与明火和散放火地点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2.17乙炔瓶严禁放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瓶库或贮存间有专人管理要有消防器材要有醒目的防火标志。 2.17.2 气瓶应每三年检验一次装惰性气体的气瓶应每五年体验一

氧气乙炔储存保管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氧气乙炔储存保管制度 篇一:氧气瓶乙炔瓶存放安全管理制度 氧气瓶、乙炔瓶存放安全和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管理网() 详细出处: /manage/system/special/20xx09/199459.shtml 为了加强氧气和乙炔的存放安全和领用、使用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消除隐患,制定本规定: 一、氧气瓶存放安全防火管理 1、氧气瓶存放场所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远离明火, 防阳光曝晒。存放场所不得堆放其它物品,不设电器装置,要有安全管理制度,存放要固定牢固,防止倾倒;要有“严禁烟火”标志。 2、搬运氧气瓶要轻起轻放,严禁碰撞、抛掷、滚滑, 瓶阀不得对准人。 3、不得用沾有油污的车辆运输气瓶。不得穿沾有油污 的衣服、手套装卸气瓶。气瓶沾有油污可用四氯化碳揩拭干净。

4、气瓶应有两个防震圈、瓶帽应紧牢,安全附件要齐全有效,卧放时应有防滚动措施,头部要朝同一方面,堆叠高 度不超过5层。不得同一车运送氧气、乙炔瓶。 5、气瓶泄漏应搬到室外空地进行处理,处理现场周围严禁烟火。不懂处理可找焊工协助。瓶内氧气不准用尽,应保留有0.2mpa余压。 二、乙炔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1、乙炔存放场所要符合防火安全规范要求,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措施,避免阳光曝晒,电器要有防爆装置。附近应有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 2、乙炔存放场所不得堆放其它物品,严禁与氯气、氧气及易燃物品存放。乙炔瓶必须竖立放置,严禁卧睡,避免丙酮溢出发生事故,放置要固定牢固,防止倾倒。 3、乙炔存放场所离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距离不得少于10米,要有“严禁烟火”标志 4、乙炔瓶搬运要轻起轻放,防碰撞、跌落。要密封无泄漏,安全附件齐全有效。 三、氧气瓶和乙炔瓶保管和使用的安全管理规范 1、氧气和乙炔的保管和使用要设专人负责,需要使用作业时必须得到班长的确认,不得私自拉离钳工房存放地(地点确定在旧磨刀房)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规范对公司内气瓶的安全管理和使用,根据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各项有关规定,障公司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所规定压力范围的气瓶有:甲烷瓶、氢气瓶、氮气瓶、丙烷瓶、丁烷瓶、氩气瓶、液化石油气瓶等。 三、领用管理 领用气瓶时,领用人必须检查气瓶上是否粘贴符合国家标准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如缺失或没有标签,气瓶不得进入厂区。 四、搬卸管理 在搬运和装卸气瓶时,必须配戴好瓶帽,轻装轻卸,防止震动,严禁抛、滑、滚、碰、掷、摔及其它容易引起撞击的方法;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金属链绳。 五、收发贮存管理 1、收发贮存保管人员应培训上岗。 2、气瓶贮存保管单位需建立验收制度,指定专人对气瓶的入库与发放及回收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应包括:气瓶类别、编号、定检周期、外观检查、入或出库时间和领用单位、管理责任人等)。 3、气瓶贮存保管单位每周对工业气瓶的收、发货情况以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定期对使用、发放、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4、收货时必须检查气瓶外观和标志等。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并做好验收记录。对不符合下列要求之一的拒绝接收: 4.1 无充灌合格证的。 4.2 气瓶外观有缺陷及腐蚀、有机械性损伤和严重腐蚀的。 4.3 不在有效的使用、检验周期内,无气瓶检验钢印和不能识别的气瓶。 4.4 漆色及标志不明显的。 4.5字样和色环标记不符合规定,没有气瓶警示标签(见附表)。 常用气瓶的颜色标志

4.6 安全附件不齐全、完好(包括专用爆破片、安全阀、易熔合金塞、瓶阀、瓶帽、防震阀、防震圈等)。 5、贮存管理 存放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5.1仓库状况良好,安全标志完善 5.1.1储存气瓶的仓库或临时仓库,必须使用防爆开关和灯具.周围禁止动用明火,禁止堆放易燃可燃物资; 5.1.2气瓶宜存储在室外带遮阳、雨蓬的场所,存储在固定专用库房室内时,建筑物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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