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设备外修管理制度

集团设备外修管理制度
集团设备外修管理制度

龙兴集团设备外修、外委施工管理制度

1.为规范公司设备外修、加工、设备外委施工等项目的职责、审批权限及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单位。

3.外委加工修理项目指公司内部无法解决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在公司范围以外进行委托加工、修理或外委单位在公司范围内进行施工,最终进入设备维修成本的项目。

3.1供销部负责对受委托方的加工维修能力、售后服务体系、财务资信状况等的考评工作。

3.2机械动力部负责对外委加工项目的审核。

3.3各生产单位负责对外委加工、维修的内容、工艺、技术参数、施工内容、施工消耗及加工周期等进行确认。

3.4各生产单位负责项目的申请、报批、设备备件离厂手续及返厂入库或外委施工完毕后验收等工作。

4.需要发送外委加工、修理电机等项目时,由生产单位主管技术员填写《外委加工修理申请单》(附件二)经生产单位主管领导确认后,报送机械动力部审核。审核完毕后由生产单位报送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

4.1经过审核、批准的外委修理项目,供销部应尽快商

议确定的加工、修理的内容及费用起草相关协议,报批合同时须附《外委加工修理申请单》。

4.2对外委加工、修理的备件等到货后马上按合同约定或申请单上相关要求使用生产单位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并填写《外委加工维修验收单》(附件一),由项目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4.3.1设备外委施工管理流程:各生产单位负责相关统计汇报工作,须在外委施工的前一天,由相关责任人填写(外委施工记录表)(附表四),对本次施工项目,计划施工内容等做详细记录。报送机械动力部相关责任人。

4.3.2待施工完成后两天内及时填写实际施工内容,施工公司、施工用料等情况,由负责本次施工的施工方、生产单位主管领导对本次施工进行验收签字,将纸质外委施工记录发交机械动力部。(附表一)

5.外委加工、修理及外委施工项目发票在申请签字入帐时,必须持有经批准同意的《外委加工修理申请单》、《外委加工维修验收单》、《外委施工记录表》方可办理。

5.1各单位当月所发生的外委修理费用以当月实际委托修理的总计金额为准,具体参照当月审批的《外委加工修理申请单》和《外委施工记录表》。

6.各生产单位应建立外委加工修理施工项目台账。每月10日前将上月所发生的外委加工项目整理汇总后备案。

7.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机械动力部。

8.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

龙兴集团外委加工维修验收单

可编辑

可编辑

附件二:

外委加工修理申请单

可编辑

注明:

1、在“申请单位不能处理的原因”一栏,要写明是人员技术水平的原因或是设备、工艺水平的原因。

2、在“外委加工内容”一栏须有填写外委加工的内容。

可编辑

附件三:

(单位名称)外委外修件台账

年月日

可编辑

主管领导:设备主管:制表人:

可编辑

附件四:

(生产单位名称)外委施工记录表

可编辑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