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力行政部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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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力行政部管理制度汇编

编号:

YCA-W-XZ-07-A.0

状态:□受控□非受

分发号:

持有者:

人力行政部治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5年6月1日公布 2015年6月1日实施友臣(福建)食品有限公司公布

目录

01 考勤治理制度

02 职业健康治理制度

03 招聘治理制度

04 打架斗殴治理制度

05 友臣汽车治理制度试行方案

06 车辆及驾驶员治理制度

07 宿舍治理制度

08 安全保安治理方法

09 安全、工伤治理制度

10 食堂治理制度

11 培训治理制度

01 考勤治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职员出勤治理,明确考勤核算操作标准,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部各部门考勤治理,各子公司参照制定当地治理制度,报总部审核后执行。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各部门人员出勤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考勤核算;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职员的出勤治理;

3.3财务部负责审核人力资源部提报的考勤核算报表与考勤原始记

录。

4作息时刻

4.1职员必须按照公司审批生效的“各岗位作息时刻管控表”出勤上

班;

4.2因业务开展需要、生产停产、季节性作息时刻调整等专门情况调

整作息时刻的,以公司通知为准,职员应服从安排;未经总裁批

准,各部门不得擅自改变作息时刻。

5打卡规定

5.1打卡次数:公司全体职员都必须通过指纹/人脸识不打卡机进行出

勤打卡,打卡次数按照“各岗位作息时刻管控表”执行;

5.2有效卡:计时人员有效打卡时刻为上班前45分钟和下班后45分

钟之内(每天最后一节班除外),超过时刻段打卡的视为无效卡;

计件人员按照生产安排时刻上下班打卡,不严格限定有效卡时刻

段;

5.3异常卡:

5.3.1因公务外出无法按时返回公司打卡的职员,按照相关负责人

审核无误的《公出申请单》、《外出登记表》、《出车登记表》

等相关记录予以销卡;

5.3.2因停电、考勤机故障、指纹异常等缘故导致无法正常打卡,

必须第一时刻报备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经确认后方可视为

打卡出勤;

5.4漏打卡:指职员不记得打卡;

5.4.1计时人员每月前2次漏打卡凭签批生效的《考勤补卡申请单》

可免予扣款;第3-5次漏打卡,按20元/次进行处罚;超过

5次漏打卡,相应班次按照缺勤处理;

5.4.2计件人员每月前4次漏打卡凭签批生效的《考勤补卡申请单》

可免予扣款,超过4次,按20元/次进行处罚;

5.5生产停产打卡规定:

5.5.1生产部停产由生产中心提早一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相关职能

部门;

5.5.2停产期间因车间卫生清洁、设备维修/保养、会议、培训等

工作需求安排上班由生产中心提早书面通知人力行政中心,

应出勤人员按照正常上班时刻出勤打卡;停产期间无工作安

排人员无需打卡。

6考勤违纪规定

6.1迟到/早退

6.1.1迟到:指晚于公司规定上班时刻到达工作岗位上班的;

6.1.2早退:指早于公司规定下班时刻退离工作岗位下班的;

6.1.3计时人员当月迟到/早退累计不超过10分钟,可免予扣款;

累计超过10分钟的,按1元/分钟扣除相应的工资;计件人

员由生产部各工段提报人员出勤日报表中备注迟到早退情

况,人力资源部依照打卡记录进行核对;

6.1.4生产体系(生产、机修、品控)因停产或提早完成生产等专

门情况提早下班打卡的,由车间主任以《内部联络函》形式

提报,经生产经理审核后,报备人力资源部可视为正常出勤。

6.2脱岗

6.2.1脱岗:指职员在上班时刻未经批准外出或不在办公区域的行

为;

6.2.2当班脱岗1次处罚20元;当班脱岗2次扣除半天工资;当

班脱岗3次扣除一天工资(计件职员按保底工资扣除)。

6.3旷工

6.3.1旷工:指职员未事先向公司请假或请假未获公司批准而无故

不上班;请假时刻已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岗;采纳不正当手

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擅自

不到岗工作等行为;

6.3.2计时人员旷工: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1天扣3天工资

(以此类推);

6.3.3计件人员旷工:连续旷工取消旷工当天保底工资,旷工半天

处罚50元、旷工第1天处罚100元、旷工第2天处罚200

元(以此类推);累计旷工按照100元/天进行处罚;

6.3.4连续旷工3天或者全月累计旷工5天按严峻违反规章制度自

动离职处理,劳动关系自连续旷工第3天结束之日起或累计

旷工第5天结束之日起解除;旷工扣罚工资作为赔偿职员自

离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7假期规定

7.1月公休假

7.1.1职员公休假天数按照“各岗位作息时刻管控表”执行,固定

安排于周日休假;各部门周日必须安排人员值班,值班人员

调休原则上安排于周六,专门情况安排于周一至周五必须填

写《请(休)假单》按流程审批(每月不得超过2次);

7.1.2生产体系(生产、机修、品控)每月2次转班停产抵扣1天

公休假:另外的公休假由生产中心审核后合理安排;生产停

产休假天数超过当月公休假天数的,带薪休假;

7.1.3当月公休假必须在当月休完,当月未休完不予跨月调休或计

算加班。

7.2法定节假日:计时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有全年11天的法定带薪假

日;计件人员依照生产需要灵活安排法定节假日休假。

7.3病/事假

7.3.1请假必须在不阻碍工作情况下提早申请,经审批并安排好职

务代理人后方可休假;因专门情况无法提早申请的,必须电

话报备,并于返岗2个工作日内补假;

7.3.2病假/事假不带薪,请假最小单位为0.5天,病/事假优先抵

扣月公休假。

7.4婚假

7.4.1转正职员在职期间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按照法律规定结婚的

可享受5天的带薪(除绩效工资外)婚假(计件人员按当地

最低工资核算婚假工资);

7.4.2婚假须按照结婚证上登记时刻起三个月内一次性休完;因工

作缘故申请婚假延期的,必须分管副总裁批准;

7.4.3婚假需提早15天书面提出申请,必须提供结婚证,未提供

结婚证视为事假。

7.5产假

7.5.1入职满一年的女性计时职员,可凭有效的生育证明(结婚证、

准生证等)申请不超过3个月的产假。产假期间,可依照实

际请假时刻申请核算不超过60天的差不多工资,并于产假

结束60天之后一次性发放;

7.5.2产假必须提早一个月申请;

7.5.3计件人员请产假后按规定时刻返厂的,当事人产假期间对应

的工龄予以连续。

7.6丧假:职员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去世后十五天内,职员可享有3天带薪(除绩效工资外)丧假(计件人员按当地最低工资核算丧假工资),必须一次性休完。

7.7年假

7.7.1入职满一年、不满五年的计时人员享有带薪(除绩效工资外)

年假5天/年;入职满半年、不满一年的计时职员享有带薪

(除绩效工资外)年假2天/年、主任级(含)以上享有带

薪(除绩效工资外)年假3天/年;

7.7.2年假由公司依照业务开展需要统一安排,一般情况下安排在

春节;当春节放假期间无法休完的,可调休;

7.7.3春节放假期间值班的:春节法定3天假期按照3倍全额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周末2天按照2倍全额工资计算加班工资,

其他上班时刻按照1倍全额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春节值班人

员享受额外红包)。

7.8工伤假

7.8.1职员受伤按规定流程认定并提交申请审批后方可享有工伤

假,工伤假天数依照职员伤情结合医院医嘱建议,经分管副

总裁批准后确定;

7.8.2职职员伤假工资按照40元/天发放。

7.9请假审批流程与权限:除法定节假日、周末公休假外,其他假期

必须填写《请(休)假单》按照《请假审批权限管控表》规定审

批权限逐级签批。

8加班规定

8.1职员因无法完成正常范围内的本职工作,而在规定工作时刻外接

着工作者不得申请加班;职员因生产旺季、执行专门勤务等专门

情况可申请加班;

8.2申请加班必须提早填写《加班申请单》,并逐级报分管副总裁吴总

审批;

8.3周末、公休假及平常加班的,按1倍全额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法

定节假日加班的,按照2倍全额工资计算加班工资,保安等专门

岗位按照经签批生效的相关申请文件执行。(春节假期加班按照

“第7.7.3条”执行)

9公出规定

9.1公出:指当天能往返的因公外出;

9.2职员公出必须如实填写《公出申请单》并由直属上级审批、部门

要紧负责人或中心负责人外出由分管领导审批;审批人无法签字

的,可先电话、短信或微信报备,事后补签;公出频率高的职员

填写《外出登记表》按月进行因公外出申请审批申报。

10其他考勤规定

10.1满勤奖:

10.1.1满勤:指全月没有请假(公休假、法定节假日、年假除外)、

迟到/早退(不超过10分钟)、脱岗、漏打卡(计时人员不

超过1次、计件人员不超过2次)、旷工的行为;

10.1.2生产体系组长级与一线职员全月出勤天数许多于26天享受

满勤奖;

10.1.3生产体系主任级停产天数超过公休天数的,享受带薪休假,

不享受满勤奖;

10.1.4车间一线职员、其它部门职员及职员、基层治理等人员满勤

可享受满勤奖100元/月,中层治理(副主任与主任级)满

勤可享受满勤奖150元/月,经理级(含副经理)以上不享

有满勤奖。

10.2每月考勤核算周期为上月1日至上月末最后一天止;发薪日为每

月最后一天。

10.3人力资源部负责每月两次(月中、月末)将考勤原始记录发放至

各中心/部门文员,职员查阅各自考勤原始记录后,必须于2天内

提交考勤异常情况的证明(如漏打卡申请等),逾期人力资源部有

权不予受理;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编制本部门“考勤表”,经部门

负责人签核后于次月1日提交至人力资源部。

10.4副总监级(含)以上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1附则

11.1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11.2本制度经总裁核准后公布实施,修订时亦同;本制度生效后,原

与本制度有冲突之规范,均依本制度执行。

12相关表单

12.1《各岗位作息时刻管控表》

12.2《公出申请单》

12.3《外出登记表》

12.4《考勤补卡申请单》

12.5《内部联络函》

12.6《请(休)假单》

12.7《加班申请单》

12.8《月份排班表》

12.9《请假审批权限管控表》

02 职业健康治理制度

1.目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治理,综合治理”的方针,为预防、操纵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爱护职员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职员的职业健康治理。

3.职责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职业卫生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日常治理的具体工作。

4.内容

4.1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

4.1.1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力度,对有毒、有害岗位实行分类治理、综合治理,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积极采纳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治理改善环境,消除危害。

4.1.2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治理工作。

4.1.3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配合政府疾病操纵中心对从事有毒有害职员每年定期进行体检,及时将体检存在问题反馈并通知体检者本人,并依照政府疾病操纵中心鉴定意见调整安排其相应工作。

4.2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治理

公司在合同中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职员,并对新招聘职员进行上岗前健康体检。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

4.3作业场所治理

4.3.1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经常性监测与防护,对重点有

毒有害岗位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讲明,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督促职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必须配戴防护用具。

4.3.2加强对工艺设备的治理,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跑、冒、滴、漏,以减少职业危害。

4.3.3对有毒有害岗位定期进行有害物质检测,并公布检测数据,同意职员监督。

4.3.4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峻超标且危害严峻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操纵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4.3.5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

4.3.6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生产岗位治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正确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互救差不多知识和技能,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4.3.7制定职业病防治打算和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4.4职业病诊断与治理

4.4.1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由公司和当事人如实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情况,按法定程序取得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

4.4.2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依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4.3发觉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同意其到医院进行观看治疗,按医院出具证明享受待遇。

4.5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

4.5.1各级领导和职员都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治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和预防措施。

4.5.2对全体职员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条例及各种规章制度。

03 招聘治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人事治理与招聘治理,职员应征、入职流程的明确,更好引进外部优秀人才,确保招聘工作有序、按期完成,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外来求职者与公司所有职员。

3.定义:无

4. 职责

4.1 人力行政中心统筹、主导人员招聘的治理规定,负责本规定的制订、

修改,人员面试的初审、选拔与入职等相关工作。

4.2用人部门分管本单位人员招聘治理。

5.人员增补与策略分析

5.1各部门内部因缺员、新规划、扩充、组织调整、进展储备等人力需求,且经确认并无内部横向调职的可能性后向人力行政中心提出增补人员,按增补人员职位要求如实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并按以下程序逐级审批后递交区域人力资源部与集团人力行政中心。

A.基层职员的增补由车间组长填写,车间(副)主任确认,部门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审查。

B.主任级(不含)以下治理人员的增补(不含新增编制)由单位主任填写,部门经理确认,中心总监(或副总)审批,区域人力资源部审查。

C.主任级(含)以上人员的增补或组长职员级以上人员新增编制,由部门主管填写,区域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查,分管总监审核,人力行政中心审查,副总经理或总裁批准。

5.2人力行政中心应对比《职位讲明书》,认真审核部门所申请职位的工

作内容及任职资格,为了给公司职员提供更多的晋升与进展机会,人力行政中心确定人员招聘需求后,首先考虑采纳内部招聘的形式

解决,并同步考虑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5. 3 依照招聘职位的入职要求不同,分不采取不同的招聘渠道,具体招

聘策略如下:

5.4 内部调动或内部人员竞聘上一级岗位者,按内聘治理流程及《岗位

异动治理规定》组织实施。

5.5招聘广告须依据用人部门提供的“人员增补申请表”内容拟定,讲明招聘的岗位、人数及所需的资格条件,并注明待遇。

5.6通常情况下,人力资源部将按如下选送比例及招聘期限实施招聘,达到人才选送比例且选送人员差不多符合岗位要求,视为招聘达标,具体标准如下:

6.应聘流程

6.1应聘人员在面试前,应携带相关资料:身份证、健康证、学历证明。

6.2面试时:

6.2.1职员级人员面试

6.2.1.1在区域人力资源部填写“应聘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初审、验证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并在该表上确认意见并签名;由部门直接负责人进行复试,安排进行现场操作技能测试,并在相应栏目上作出录用与否的签名确认。

6.2.1职员级含以上人员面试

6.2.1.1应聘治理干部或办公室职员的,填写“治理人员应聘登记表”,人力资源部初审、验证有关证件及进行差不多知识和相关业务技能考核。初审合格后推举用人单位进行综合技能测试考核,考核及面试合格确定可试用的,由人力资源部报分管副总审核后,由分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依照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时刻和试用期待遇后实施。

6.2.3主任级以上干部及核心岗位人员的面试

6.2.3.1人力行政中心招聘组负责初试、笔试、资格审查,公司领导、用

人部门负责人、相关专业人员与人力行政中心组成面试小组进行复试。

6.2.3.2面试小组在面试过程中,应认真填写《面试评价表》,作为推断

是否录用该应聘者

的重要依据。面试完成后,面试小组人员应立即召开碰头会,商讨候选人的录用问题。

6.3对参加面试的各级人员,用人部门面试完后将面试结果及时反馈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将面试结果反馈与面试者。

6.4副主任含以上级不人员需经总裁复试,合格后人力资源部方能办理相

关入职手续。

6.5 公司已决定录用的主任级以上人员,在征求应聘者同意后,人力行

政中心应该对其进行背景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填写在《应聘者资格审查表》上,作为人事档案存档。

6.6必要时,对一些关键岗位人员进行技能操作测试、心理测评或其他专业测评。

6.7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录用:

6.7.1未满十六周岁者或者男性年龄超过55周岁,女性超过50周岁者。

6.7.2上下级、业务链接关系为直系亲属关系者。

6.7.3患有各种传染病者,精神或心理不健全,或躯体有缺陷无法正常工作者。

6.7.4曾在公司服务且被公司开除、辞退者。

6.7.5曾触犯法律被剥夺民权,贪污公款,吸毒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6.7.6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处于禁业限制期间。

6.8人力资源部办理入厂手续:依面试相关要求,规定的相关资料统一交至人事专员处存档、登记,办理临时厂牌及签订劳动合同,并凭新办理的厂牌(职员宿舍安排通知单)到行政后勤处进行住宿安排及至工作单位报到。新职员办理入职手续应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6.8.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6.8.2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1份;

6.8.3县、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单

6.8.4其他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8.5最近一家单位的离职证明(一线或应届生除外)与收入证明,在不能提供离职证明情况下,需签定《入职声明》。

7. 试用期规定

7.1职员试工期为5天,新进职员进厂时到人事专员处先办理入职手续;

现场组长、品检、财务、业务、文员、仓管等职员级人员试用期为1-3个月,主任级以(含)上干部、技术岗位试用期为3—6个月。应届生、实习生或其他专门规定人员除外。

7.2新干部在试用期间请假10天以上,试用期按请假天数顺延。

7.3 所有治理层人员和其他作业人员正式录用后,都需与公司签定1-5年的用工合同期。

7.4试用期考核与转正:

固定月薪的干部在试用期满前5天由人力资源部将“转正申请表”发给部门负责人,考核流程如下:

①试用干部依照自身工作情况,按《转正申请表》要求实事求是进行“自我评定”,填写试用期间的工作总结。

②再由直接上级依照当事人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进行复评,定出评语;并依据申请表要求,给予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等逐级审批,作出转正薪资的建议;职员以上人员转正逐级审批至分管领导(或总监级)即可,主任级以上干部转正须逐级审批至常务副总方可。

③新职员试用不合格的,公司将采取如下方式予以办理,由部门负责人

提早一个星期与新职员讲明情况。

A、予以辞退;

B、延长试用期;

C、降级试用;

D、降薪培养。

④人力资源部将考核记录存档备案。

8.相关表单:

8.1《人员增补申请表》

8.2《入职登记表》

8.3《转正申请表》

8.4《入职声明》

9.以上规定经集团总裁批准、公布一月后实施,解释权归属人力行政中心(其中一个月时刻为治理宣导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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