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审核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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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审核管理规定

第一版(共1版)

2013年8月2日发布 2013年8月2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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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规

定。

2 适用范围:公司总部。

3 操作内容:

3.1 各岗位签名责任:

3.1.1 经办人为事项发生的经手人,对事项发生的真实性、票据的合法性、金额的正确性负

责。

3.1.2 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对事项发生真实性、金额的正确性、报销范围标准性负责。3.1.3 条线副总审批签字,对事项发生的真实性、报销范围标准性负责。

3.1.4 部门预算员登记签字,对登记费用金额的正确性负责。

3.1.5 资产会计审核签字,对合同中资产付款满足条件、金额、支付方式的正确性负责。

3.1.8财务部审核签字,对事项报销范围标准性、票据合法性、金额正确性、事项真实性负

责。

3.1.9 出纳付款,对付款凭证签字手续的齐全性负责。

3.1.10 备注:条线副总外出时可以指定授权人(书面授权),报财务备案,代理行使审批

权。临时外出,如需紧急付款,可电话联系,回公司后由业务经办人在一天内负责

办理补签手续,如拖延办理,下次业务不再突击办理。

3.2 报销流程:

3.2.1 费用报销流程:

3.4.3 材料发票入账审核

材料入账审核单》、《采购入库单》、《送货单》、《采购发票》是否手续齐全、签字完备;

3.4.4 费用发票入账审核

费用

服务费用

3.5 付款审核

3.5.1 材料付款

3.5.2 设备付款

3.5.3 工程类预付款

工程合同》、《合同审批单》、《工程付款申报表》是否手续齐全、签字完备。

3.5.4 费用类预付款

《合同》、《合同审批单》是否手续齐全、签字完备。

3.6 付款、报销时其他事项的具体规定:

3.6.1 单笔需付现金额超过10000元,需要提前一天通知财务备款。

3.6.2 所有凭证上不得有涂改。

3.6.3 当月收到的发票要在当月进行报销,跨年度的费用报销在粘贴票据和填写报销单时分

开,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以报销。

3.7 借款流程

3.7.1 各岗位签字责任:

借款人为该借款的直接经手人,对事后还款负直接责任。

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对借款金额合理性、借款事由真实性负责,为借款第一担保人,负40%担保责任。

条线副总审批签字,对借款金额合理性、借款事由真实性负责,为借款第二担保人,负30%担保责任。

为借款第三担保人,负30%担保责任,原则上前帐不清后帐不领。

3.7.2 因公借款流程:

3.7.3 因公借款审核:

3.8 职责奖罚:

3.8.1 审核以“谁审核,谁负责”为原则,各审核人对本人审核签字负责,承担对上一道

签字人员负监督责任。

3.8.2 为提高审核人员的责任感,减少各级审核出错率,各审核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审核,发

现上道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审核未发现错误问题,对前道审核人员各罚款30元/道,

包括经办人在内,由发现问题的审核人员开具罚款单,另追究公司造成的损失。同

时奖励发现问题的审核人员30元/道。

3.8.3 审计部在日常审计中发现错误,但各级审核人员没有发现问题,各级审核人员各罚款

50元/张,由审计部开具罚款单。同时奖励审计人员50/张。

4 附则

4.1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4.2 本制度经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4.3 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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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下发范围:

财务制度原始票据管理制度

陇南东盛控股集团 原始票据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和依据 合法、有效的原始票据是会计核算的基础,为规范公司财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原始票据的填写要求 1、内容完整。包括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 2、章印齐全。从外单位或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或其指定的人员签名、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无论是从外部取得的发票还是本公司开具的发票,均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现行规定要求加盖发票开具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3、填写规范。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包括但不限于请购单、询价单(除零星采购外)、合同(除零星采购外)、销货单位送货单、购货方验收(质检)入库单、合法发票等。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收据等。 4、用途明确。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

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5、手续完备。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职工因公外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借款原据。 6、业务真实。上述各项要求均必须建立在经济业务真实发生的基础之上。 《会计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税收征管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要求,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合法且有效的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三: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的种类 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可大致分为以下几类:票、表、证、单、书、据等。 1.票,如发票,是经济生活中最重要、出现频率最高的原始凭证。发票主要是指单位和个人在商品购销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劳务服务及其他经营活动中,购销双方证明其经济业务发生及收付款项的书面凭证,是核算财务收

应收账款票据管理办法 - 企业文规

应收账款票据管理办法-企业文规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权益,减少坏账损失,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各营业部门应依国内营业处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为妥客户征信调查,并随时侦察客户信用的变化(可利用机会通过A客户调查B客户的信用情形),签注于征信调查表相关栏内;但政府机关、公营事业,信用良好的民营大企业及机会性的小金额或现金交易客户应不受此限。 第三条营业部门最迟应于出货日起30日内收款,当然,不锈钢及特殊钢因限于同业习惯,应于55天内收款。如超过上列期限者,总管理处即依查得资料,就其未收款项详细列表通告各营业部门主管核阅以督促加强催收。如超过60天尚未收回其金额在5万元以上者,营业部门应即填列应收账款未收报告表送总管理处参考办理。但政府机关、公营事业及民营大企业等定有其内部付款程序者,应依其规定。 第四条赊销货品收受支票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注意发票人有无权限签发支票。 2.非该商号或本人签发的支票,应要求交付支票人背书。 3.注意查明支票有效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如文字、金额、到期日、发票人盖章等是否齐全。 4.注意所收支票账号号码越少表示与该银行往来时间越长,信用较为可靠(可直接向付款银行查明或请财务部协办)。 5.注意所收支票账户与银行往来的时间、金额、退票记录情况(可直接向付款银行查明或请财务部协办)。 6.支票上文字有否涂改、涂销或变造。 7.注意支票记载何处不能修改(如大写金额),可更改者是否于更改处加盖原印鉴章,如有背书人时应同时盖章。 8.注意支票上的文字记载(如禁止背书转让字样)。 9.注意支票是否已逾到期日1年(逾期1年失效);如有背书人,应注意支票提示期限是否超过第六条的规定。 10.尽量利用机会通过A客户注意B客户支票(或客票)的信用。 第五条本公司收受的支票提示付款期限,至迟应于到期日后6日内办理。 第六条本公司收受的支票“到期日”与“兑现日”的计算: 1.本埠支票到期日当日兑现; 2.近郊到期日2日内兑现。 第七条所收支票已缴者,如退票或因客户存款不足,或其他因素,要求退回兑现或换票时,营业单位应填具票据撤回申请书经部门主管签准后,送总管理处办理;营业部门取回原支票后,送总管理处办理,营业部门取回原支票后,必须先向客户取得相当于原支票金额的现金或担保品,或新开支票,始将原支票交付,但仍须依上列规定办理。 第八条应收账款发生折让时,应填具折让证明单,并呈主管批准后方可办理(如急需时可先行以电话取得主管的同意,而后补办);或遇有销货退回时,应于出货日起60天内将

公司票据管理制度

公司票据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票据管理,根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以及《南京市市本级购领财政票据服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对票据的管理以票据种类、票据使用准则、票据统计核销、账册管理、财务稽核、印章管理、档案室票据管理等事项制定财务票据管理细则,公司各部门、各项目、各有关人员应严格执行。 一、票据分类: 1.1、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电汇、承兑汇票) 1.2、发票、收据(以“发票”冠名的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机打平推发票、资金往来收据) 1.3、借款单(公司自制单据,使用时在封面注明项目、部门及个人借款) 1.4、费用报销审批单(公司自制单据) 1.5、费用支付申请单(公司统一单据) 1.6、材料出入库单(公司统一单据) 二、票据的使用准则: 2.1、支票 2.1.1、支票购买回来后先由资金管理会计建立支票登记簿,出纳按

照登记簿的内容逐一填写领用时间、支票种类、份数、讫止编号(连续编号)、领用人姓名、财务经理签字确认后领用; 2.1.2、出纳接到已审核后的费用报销审批单或费用支付申请表后,按照费用报销审批单付款类别的批示启用现金支票或转账支票。出纳应准确填写好支票内容,检查经资金管理会计确认无误后,由会计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报财务经理审核后盖齐印鉴章。 2.1.3、出纳要建立支票使用登记薄,按登记薄要求逐一填写时间、支票种类、支票票号、份数、转款事由、收款单位、金额、出纳、经办人签字、备注。 2.1.4、对于支票的使用出纳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及审批意见执行,认真履行规定的相关手续,做好相关登记记录。不得擅自使用支票,尤其是现金支票。 2.1.5、禁止携带已盖章的空白支票、收据外出,如特殊情况需要携带外出的,应报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2.2、发票、收据 2.2.1、发票购回后先由税务管理会计建立发票登记簿,发票管理会计按照登记薄上的内容逐一填写领用发票的时间、种类、份数、讫止编号(连续编号)、领用人姓名以及会计确认签字。对其需要开具税务发票的工程,要由业务部门提交发票申请单,经项目经理、会计确认签字后,发票管理会计才能使用。 。 2.2.3、发票收据应复印填写,严禁开鸳鸯票,封面注明行政费用类、

票据结算管理规定

票据结算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结算票据的管理,避免票据纠纷,规范传递程序,确保资金安全,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票据结算过程中涉及到的部门和人员。 3、术语 本办法采用ISO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和《质量手册》中的术语及以下定义。 票据:指在公司销售回款过程中出现的银行汇票、承兑汇票、支票、本票等。 4、职责 4.1 供销处业务员负责票据的接收、登记、初步审核,以及转让、退票等工作。 4.2 销售会计负责票据的登记、复审、核准等工作。 4.3 财务处负责票据的终审、接受、记帐,以及管理等工作。 5、工作程序 5.0 程序图 5.1 接收 5.1.1 销售业务员在货款回收过程中接到客户支付的票据后应首先按下面5.9之规定进行初步审核。 5.1.2 经初审未发现不符合5.9之规定后即可接收,并记入本人业务台帐该客户栏内,填写清楚该客户资金增减和余额情况。 5.2 复审 5.2.1销售会计按下面5.9之规定进行验证和复审。复审未发现不符合规定后由业务员、销售会计分别在《供销处收款记录》和《业务台帐》上签字确认。 5.2.2 《供销处收款记录》和《业务台帐》应按产品分别建立,由分管会计负责管理。

5.3 终审 5.3.1 财务处出纳对销售业务员送交的票据按5.9之规定进行终审,无不符合规定后由财务处出纳开具正式收款收据。 5.3.2销售业务员复印后将票据和复印件一并送交财务处,其中复印件由财务处存档(装入凭证,永久保存)。 5.4 退票 5.4.1 对于经审核发现不符合5.9之规定的票据,应根据具体情况按以下方法处理: (1)、销售业务员、会计审核发现的,由销售业务员做退票或换票处理,同时在《供销处(收款)票据退换登记薄》中进行登记,此时业务员不得送交财务处。 (2)、财务处出纳终审发现的,应拒收并不得出具收款收据。销售业务员做好退票记录并到销售会计处填写《供销处(收款)票据退换登记薄》。销售会计在《供销 处收款记录》和《业务台帐》中标注“退回注销”字样。 (3)、财务处已接收并向客户开具收据后,经银行确认票据有误或其他原因造成票据不能按期承付时,应由财务处出纳交销售会计并详细说明退票原因,销售会计 做好登记,并负责更换或办理补救手续。 5.4.2 所有退回票据一律由供销处复印存档(保存期限不短于一年),复印时应将票据正反两面复印。 5.5 转让 5.5.1 对于存在轻微不符合5.9之规定的票据,由供应业务员进行试转让,具体按下列程序办理:(1)、经供销处销售业务员、会计登记后转交财务处; (2)、财务处开具暂收条,同时应在暂收条上注明存在何种轻微问题,收据由销售业务员暂时保存; (3)、销售业务员通知供应人员共同到财务处填写《承兑汇票转让登记薄》,按5.7.2规定办相关付款手续,供应业务员领取票据进行试转让; (4)、转让成功后即可由销售业务员凭暂收条换取正式收据; 对于未能转让出去的票据,其暂收条应交回财务处,由财务处出纳通知承办销售业务员和销售会计退票,具体按5.4.1(2)执行。 5.5.2 对于正常票据在转让时按以下程序办理: (1)、填写付款申请,到财务处办理付款手续,并填写《承兑汇票转让登记薄》;

银行票据管理办法及操作流程(试行)

银行票据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银行票据管理行为,加快货款的回笼,保证资金的及时入帐,最大限度地降低销售业务中的资金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和公司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银行票据包括: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一、银行票据的收取: (一)银行票据收取的范围: (1)收款人为公司的真实有效的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2)被背书人为公司的真实有效的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3)经批准可以收取并附质押协议的、客户用于质押的真实有效的银行承兑汇票; (4)经公司财务总监批准收取的真实有效的商业承兑汇票。 (二)公司不予收取的银行票据: (1)票面不整洁的银行票据; (2)伪造、变造、克隆的银行票据; (3)代垫的银行票据; (4)远期支票(指出票人将未来的某日记载为出票日的支票)、空头支票(指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支票); (5)距出票日超过一个月的、实际结算金额更改的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 (6)承兑期限(指出票日至到期日的期限)超过六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或收到时公历日期已超过到期日的银行承兑汇票; (7)收款人超出汇票辖区范围的有区域限制的汇票;

(8)票面要素有更改或打印票据时票面要素错位的银行票据; (9) 出票日和到期日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票据。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的其他不能收取的银行票据。 二、银行票据审核 (一)收取银行票据前应对银行票据进行认真全面地审核,不得收取任何可能给公司引起经济纠纷或造成经济损失的银行票据。 (二)银行票据的审核主要审查银行票据的真实性和银行票据的要素及记载事项。银行票据的审核应通过银行查询、票据甄别两种方式进行。 (三)收取银行票据应当审核票据的真实性,应当检查和查询: (1)银行票据是否经伪造、变造,是否是克隆的银行票据; (2)支票记载的出票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内,支票是否为空头支票; (四)收取银行票据应当审核票据的要素及记载事项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检查: (1)银行票据票面是否整洁,银行票据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超出辖区范围; (2)银行票据必须记载的事项是否齐全; (3)出票日、到期日是否填写齐全、规范; (4)出票人名称及签章是否正确、无误; (5)出票行及签章是否正确、无误; (6)收款人是否准确、无误; (7)金额填写是否正确、规范; (8)背书是否规范; (9)汇票审核过程中凡涉及因票面要素问题需出具证明的,其证明必须由出票银

票据管理制度

票据管理制度 一、公司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二、公司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或其他经营活动,而支付款项,应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三、取得的发票应是税务局统一印制的盖有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行政事业单位为财政局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 四、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出纳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是指发票未经税务机关监制或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没有加盖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伪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 五、发票由专人负责,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六、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薄。 七、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薄应当保存五年,不得擅自销毁。 八、公司内部之间的经济往来,如果是独立法人,应开具资金往来发票,非独立法人可以使用收据。 九、发票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十、开具发票时,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

原始凭证记录的管理办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帐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的规定,对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二、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经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四、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复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五、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六、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

票据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襄阳航生石化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票据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维护财务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银发〔1997〕393号)、《中航工业航宇票据管理办法》(司财〔2015〕408号),结合公司实际,现制定印发《襄阳航生石化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票据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襄阳航生石化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7日

襄阳航生石化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票据管理 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票据管理是保证资金正常周转的关键,为维护财务工作 的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银发〔1997〕393号)、《中航工业航宇票据管理办法》 (司财〔2015〕408号),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票据系指:银行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 业承兑汇票和信用证等。 第二章票据的管理 第三条计财部门应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 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发现疑问时,应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报告。 第四条计财部门应建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重要 票据的备查账簿,登记领取人、领取日期及注销日期等。 第五条严格支票结算办法,必须做到: (一)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二)不准签发远期或空头支票 (三)不准将支票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四)不准将支票做抵押; (六)不准签发印鉴不全、印鉴不符的支票。 第三章票据的保管 第六条票据应存放保险柜保管,票据与财务印章应分设专人保管。

第七条如票据遗失或被盗,应立即办理挂失止付,按规定及时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 第四章支票的购买及使用 第八条计财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支票的购买及使用,并在支票登记簿上登记。 第九条支票必须随签随发,不得事先盖章备用,严防支票遗失和被盗。 对已签发的支票,要及时报催注销,并定期核对,做到心中有数。 第十条签发支票时,支票用途内容要填写真实,齐全,字迹要清晰,不得随便更改大小写金额,为避免签发空头支票,财务人员应准确及时的掌握银行存款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一条借用支票人员必须对所借支票予以妥善保管,不得随便乱改。签发支票按规定办理,发生支票丢失而使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过期、作废支票加盖“作废”戳记,要妥善处理,不得乱扔乱放。 第五章其他有价票据及证券的管理 第十三条取得其他有价票据和证券时,必须保证取得的有价证券和票据与合同约定的内容相一致,收取时,计财部门出纳需对其他票据和证券进行审核,确保相应票据真实有效。 第十四条取得其他有价票据和证券后,出纳需及时登记台账,并将相应的其他有价票据和证券保存在保险柜中或及时送存银行。 第十五条票据背书转让时,必须由计财部相关业务主管人员复核对方债务的真实性,复核无误后方可进行背书转让,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出纳应在票据到期前十日移交银行出纳办理到期解付手续。 第十六条计财部门稽核会计应定期对其他有价票据和证券进行盘点,盘点时确保实际的其他有价票据和证券数量与台账上登记的相一致,并与财务账簿相核对。

票据管理制度

票据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与资金相关票据的管理,规范各种票据的领用、保管、使用等事项,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与资金相关票据的业务办理。 1. 票据的领用、保管与使用 出纳人员负责建立票据登记薄,保管相关的票据。 有关部门或人员领用票据时要填写“票据领用单”,注明领用票据的日期、金额、用途等事项并报相关管理人员批准。 出纳人员签发票据前要逐项审核票据领用单上的内容与相关管理人员的审批意见,审核无误后盖章签发,并在“票据签发登记薄”上记录。 出纳人员必须按照支票的序号签发支票,不得换本或跳号签发,否则后果由出纳人员承担。 出纳人员对填写错误的支票要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存。 票据领用人在“票据签发登记薄”中的领用人栏中签字,未使用的票据与使用过的票据存根、相关使用凭证应在××天之内交予出纳人员进行票据注销登记。 出纳人员应在“票据注销登记薄”上注明票据编号与注销日期,逾期不办理票据注销业务的票据领用人,出纳人员有权停止对其部门及个人签发票据。 票据领用人妥善保管相关票据,不得将票据折叠、污损、丢失。 出纳人员不得签发印章齐全的空白支票,确需签发的应该得到财务经理的批准,并在支票上注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最高限额及报销日期,不能确定收款单位名称的必须注明签发日期、最高限额与报销日期,逾期未用的转账支票需及时收回注销。 出纳人员签发票据时用碳素笔填写,按银行规定的大写汉字表示,日期、金额、用途、单位应填写齐备并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出纳人员不得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得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不得无理拒绝付款或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2. 票据的填写要求 1.票据填写是否清楚。 2.票据内容是否齐全。 3.是否在签发单位处加盖单位印鉴。 4.票据上的金额及收款人是否有涂改迹象。 5.票据是否在有效期内。 6.有背书的票据其背书是否正确。

票据管理规定

票据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票据管理,维护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财政票据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如下一、票据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相互制约、严格稽核”的管理制度,发票必须由会计统一购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和印制,若有违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票据使用时,必须按照规定程序逐项填写齐全,文字要清晰、工整,多联票据必须一次复写,内容要一致合法,严禁分次复写、套写;收费项目要按规定项目填开,不得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各种票据严禁涂改、刮擦、挖补等。开具的收入票据每个月末及时向会计结报。 三、票据领取、发放、核销时要进行登记《票证结报手册》并签名,会计每月末要进行核对账面结存数和实际库存数,防止票据丢失。 四、所有收入款项要及时交出纳统一存入局账户,各科室领取的票据原则上每月结报一次。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财政票据行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单位财务监督,维护国家财经秩序,保护公民、法

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票据的印制、领购、发放、使用、保管、核销、销毁及监督检查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政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监(印)制、发放、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 财政票据是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财政部门是财政票据的主管部门。 财政部负责全国财政票据管理工作,承担中央单位财政票据的印制、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指导地方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财政票据的印制、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指导下级财政部门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省级以下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财政票据的申领、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五条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依托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手段,实行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

票据审核管理规定

******有限公司 票据审核管理规定 第一版(共1版) 2013年8月2日发布2013年8月2日实施 ******有限公司发布

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规2适用范围:公司总部。 3操作内容: 3.1各岗位签名责任: 3.1.1经办人为事项发生的经手人,对事项发生的真实性、票据的合法性、金额的正确性负责。3.1.2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对事项发生真实性、金额的正确性、报销范围标准性负责。 3.1.3条线副总审批签字,对事项发生的真实性、报销范围标准性负责。 3.1.4部门预算员登记签字,对登记费用金额的正确性负责。 3.1.5资产会计审核签字,对合同中资产付款满足条件、金额、支付方式的正确性负责。 3.1.6审计部审核签字,对合同中资产付款满足条件、金额、支付方式的正确性负责。 3.1.7基建负责人审核签字,对付款进度的满足条件、金额、支付方式的正确性负责。 3.1.8财务部审核签字,对事项报销范围标准性、票据合法性、金额正确性、事项真实性负责。3.1.9出纳付款,对付款凭证签字手续的齐全性负责。 3.1.10备注:条线副总外出时可以指定授权人(书面授权),报财务备案,代理行使审批 权。临时外出,如需紧急付款,可电话联系,回公司后由业务经办人在一天内负责办理 补签手续,如拖延办理,下次业务不再突击办理。 3.2报销流程: 3.2.1费用报销流程: 3.3付款流程:

3.3.1固定资产付款流程: 外部审计 I 332建筑工程付款流程: 333材料付款流程: 3.3.4费用付款流程:

3.4发票入账审核 3.4.1设备发票入账审核 3.4.1.1 审核附件《资产入账审核单》、《固定资产采购申请单》、《固定资产验收单》是 否手续齐全、签字完备; 3.4.1.2 审核固定资产增值税发票填开是否符合税务要求,字迹、密码区是否清晰; 3.4.1.3 审核资产价格、名称、规格型号与合同是否相符; 3.4.2工程发票入账审核 3.4.2.1 审核附件《合同》、《工程审批单》、《工程付款申报表》是否手续齐全、签字完备; 3.4.2.2 审核工程发票填开是否符合税务要求; 3.4.2.3 审核发票内容与合同是否相符;发票金额与合同是否相符; 3.4.3材料发票入账审核 3.4.3.1 审核附件《材料入账审核单》、《采购入库单》、《送货单》、《采购发票》是否手续齐全、 签字完备; 3.4.3.2 审核固定资产增值税发票填开是否符合税务要求,字迹、密码区是否清晰; 3.4.3.3 审核材料价格、名称、规格型号与采购订单单价是否相符;并进行市场的询价,是否存在价格 偏高现象。 3.4.4费用发票入账审核 3.4.4.1 差旅费 3.4.4.1.1 手续是否齐全、各责任人签字是否完备。 3.4.4.1.2 审核原始发票是否符合税务要求。 3.4.4.1.3 审核出差地点与车票是否相符。 3.4.4.1.4 审核车票的金额与实际报销金额是否一致。 344.1.5 审核补贴天数、标准、金额与实际是否一致。

财务票据管理规定

财务票据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某上市公司财务票据管理制度 XXXX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文件№: 标题:财务票据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XXXXC 41>. 修改状态:A/0 页码:1/4 目的 加强公司对票据的管理,防范票据风险,保证票据安全。 _GoBack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各分子公司财务部。 定义 本制度中的票据包括银行票据(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发票(广东省增值税专用发票、广东省增值税普通发票、广东省出口商品统一发票、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发票(电子))和收据。 职责 各分子公司:按制度要求合理使用票据,保证票据安全。 财务部经理、财务部副经理:负责监督票据的使用,不定期检查票据的使用情况。 票据的管理 支票管理

出纳购买支票回来后,在《支票购买登记表》上逐一填写购买日期张数、起止号码(连续编号)并签字确认。支票应存放于保险柜保管。 仅出纳可以领用空白支票、开具支票,支票要按支票号顺序使用,不得跳号。出纳需领用空白支票时,按《支票领用登记表》要求逐一填写领用日期、票据起止号码、张数,领用人签字后方可领用。 出纳开具支票以后,从系统中导出《支票签收表》,内容包括票据号码、出票日期、收款单位、金额、经办人签字、备注。支票接收人在支票存根与《支票签收表》“经办人签字”专栏内签字确认后方可接收支票。 若支票填写错误,应按程序重新申请,出纳对填错的支票(及支票存根联)加盖“作废”印章,并在《支票领用登记表》备注专栏处登记“作废”字样。银行要求作废支票要交回的,由出纳交回银行并取得银行的缴交记录,缴交记录应归档后定期移交档案管理员保管;银行没有要求将作废支票交回的,作废支票先由出纳核对后保存,定期移交给财务部档案管理员保管,不得随意散失。 每月初,财务经理指定监盘人员与出纳一同对所有支票(包括作废支票)进行盘点,核对实存支票数量、票号与《支票购买登记表》除《支票领用登记表》登记外的数量、票号是否一致,《支票签收表》数量与作废支票数量合计数与《支票领用登记表》中已领用数是否一致,票号是否一致,《支票签收表》上的支票号与财务凭证摘要上的票号是否一致,财务经理指定监盘人员需填写《空白支票盘点表》、《作废支票盘点表》对结果进行书面记录,双方确认签字后交财务部副经理审阅。 《支票签收表》、《支票购买登记表》、《支票领用登记表》、《空白支票盘点表》、《作废支票盘点表》应定期装订归档,移交财务部档案管理员保管。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

票据管理规定

票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票据行为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合法权益和经济秩序 防范金融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制定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票据 是指汇票、本票 暂不使用 和支票。 第三条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票据权利 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 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本规定所称责任 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第五条票据上的签章 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签章 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人代表人的签章。 第六条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 二者必须一致 二者不一致的 票据无效。 第七条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 更改的票据无效。 第八条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 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票据的取得 必须给付对价 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 第九条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 不得伪造、变更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 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票据丧失 失票人可以及时通告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 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章汇票 第一节概念要素 第十一条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 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 第十二条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汇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收款人名称 六、出票日期 七、出票人签章。

票据管理规定

票据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票据管理,保证物流生产经营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运作,特制定票据管理规定。 一、货物承运单的管理 1、货物承运单由物流公司内勤负责印制,物流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承运单的保管、发放、回收、存档。 2、物流公司统计人员按需要数量定期到财务部门领取货物承运单,并在票据领取登记表上登记票号并签字确认。 3、统计人员领取票据后,应在发放记录上登记,业务人员签字后领用。 4、业务人员应在票据使用完后立即交还统计并登记,对长期未收回票据,统计人员有职责督促要回。 5、物流公司统计人员根据用完的货物承运单存根,在货物承运单表皮上注明该本承运单所反映的总件数,总金额,以便与财务内部数据核实。交票工作完成后,在登记表消号。 二、项目回单(发货通知单)的管理 1、运输车辆驾驶员、业务人员等一线人员负责客户签收货物回单的收回,并将回单交运营调度,调度登记后交由统计人员保管,作为与客户对账、开票依据。 2、统计人员每月凭货物回单按项目汇总收入支出月报表,报财务部门进行核对,并由项目中心与客户对账,客户有特殊要求的回单交还客户。 3、财务部门根据对账单,协助项目中心开具发票,与客户进行货款结算。 三、车辆费用审批 1、车辆费用审批表由驾驶人员填写,按照当日实际运输路途与里程填写。填写内容包括运输日期,车辆牌照号,行驶路线,驾驶人

员姓名,现金加油情况,油卡加油情况,路桥费,按照要求填写齐全,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2、驾驶人员将填写完整的车辆费用审批表交由营运调度核实,营运调度核实后签字并登记调度台帐,再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 3、驾驶人员将签字后的车辆费用审批表到财务部门报账,财务部门复核无误后进行费用的支付。 4、财务部门负责按期将车辆费用审批表报总经理审批,并对车辆费用审批表进行保管与装订。 四、相关责任 1、货物承运单必须按照要求填写完整无误,如出现与底联不符的,除补足差额外,每张单据罚款当事人50元;如出现丢失现象的,视情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2、发货通知单(回单)不得丢失,如丢失罚款50元/张,给公司造成后果的承担全部责任。 3、驾驶人员必须在执行任务结束后填写车辆费用审批表,做到及时准确,弄虚作假的除扣除作假款项外,罚款驾驶人员100元,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00九年八月十七日

银行票据管理制度

精品文档 第七章银行票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银行票据管理,规范票据的领用、缴、销制度,明确票据使用范围,预防票据遗失、填制错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及实际控制公司。 第三条银行票据分类。银行票据是指银行结算用的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等法律支付功能的有价票据。 第四条支票管理细则。 1、收票管理。收票管理:收票指因回收资金而收到的支票,出纳收到支票后,需认真审核支票的所有记载事项,出纳应及时将收到的支票交存银行,并落实资金确实到账。发生退票或按正常时间应到账而未到账的支票,需要及时查找原因,并及时解决;无法解决的,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汇报。 2、出票管理。出票指因支付资金而开出的支票。购买空白支票需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同时,购买的空白支票应与银行预留印鉴分开保管;签发支票时应将要素填写齐全,严禁开出无期支票、无限额空白支票、空头支票,不得擅自开具远期支票,支票日期应为签发的当天;支票记载事项的收款人名称与发票或收据等收款人合法收款凭证上的印 鉴单位名称必须保持绝对一致,收款凭证与支票存根须一并保存;支票购买后和出票前,出纳须登记《银行凭证出票登记簿》,详细记载

支票的购买时间、购买数量、支票起止编号、购买人签字、核销人签字;支票的支付时间、编号、支付单位名称、支付金额、用途、核销日期、凭证号、领票人签字等要素;发生退票时应凭退回的支票换票,旧票回收后先加盖“作废”章,再开出新票,同时要注意做好票据更换的登记工作;支票必须按编号顺序使用,不得跳号或断号签发;以现金支票支付外部收款人,须在取得对方的收据情况下才允许支付。 3、支票管理其他规定。空白支票、已加盖印鉴的空白支票等发生遗失,须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汇报,财务负责人在分析风险后决定风. 精品文档 险控制措施,影响重大的,在采取措施的同时,上报所在公司总裁或总经理;支票存根遗失的,须写出书面说明,在财务部门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确认资金去向和金额属实后,经过财务负责人同意,方可核销;作废的支票要妥善保管,超过两年,经确认银行不再回收的,可以销毁处理,销毁时需要彻底粉碎。对未使用完的空白支票,经确定以后不再使用、银行不再回收的,超过两年视同作废支票处理;空白支票原则上不准借出,确实需要的,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零星开支,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可以开出。借出的空白支票必须填写限额,需在借出之日起10日内归还;每一笔提现必须经过财务经理确认后才能办理;由于工作失误或管理不善,使支票遗失、透支等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第五条汇票管理细则:

财务报销票据管理规定

财务报销票据管理规定 1、目的 1.1为了适应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客观要求,规范公司财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3、工作内容 3.1原始票据管理规定 3.1.1发票和行政事业性收据: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并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使用有效期内;行政事业性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监制章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3.1.2发票或收据必须注明单位名称、日期、经济业务内容、采购货物名称明细、数量、单价、金额、填制人等。差旅费原始发票要素应包括以下几点:收款单位及其印章、时间、单价、金额以及住宿天数等。发票应正面向上粘贴,且应避免将票据贴出报销单外。不要将票据集中在报销粘贴单中间粘贴,以免造成中间厚,四周薄,使凭证装订起来不整齐,达不到档案保存要求。 3.1.3如果票据大小不一样,可以在同一张报销粘贴单上按照先大后小的顺序粘贴。 3.1.4票据比较多时可使用多张报销粘贴单。 3.1.5对于比报销单大的票据或其他附件,也应沿报销粘贴单左上角对齐粘贴,超出部分可以按照报销单大小折叠在粘贴范围之内。 3.1.6差旅费报销时差旅费报销单应写明出差人姓名、出差事由、出差起始时间及地点等。3.1.7票据粘贴谨记误将金额粘住,如金额不清楚的(例如:出租车发票),在原金额旁边用中性笔标明,承办人签字。 3.1.8凡属公司采购目录的采购物品,必须纳入公司统一采购,由具体主管部门办理。对未按审批程序审批的各类采购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3.2填写规范及注意事项

3.2.1所有报销票据均应提供正规合法的票据;发票要填写完整,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发票专用章清晰可辨。报销者在取得发票后,请查询发票真伪,假发票、空白发票和填写不规范的发票,不予报销。 3.2.2各类发票,应在取得之日起尽快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原则上不得跨年度报销票据。 3.2.3填写报销单时使用中性笔以规范汉字填写,不得涂改,经办人、单据张数等信息应填写完整。 3.2.4不要将票据倒置粘贴,不要用订书机装订票据。 3.2.5发票上未列明详细名称、数量、单价的(比如“办公用品XXX元”)以及购置其他一批商品的发票,必须附有加盖发票专用章的购货清单。 3.3原始报销单上相关数据填写规范要求 3.3.1大写汉字栏内应按规范汉字在已经印刷好的相应位数内填写数字大写,并在大写汉字前的每一空位上画“⊕”,在数字是0的位置填写汉字“零”。 3.4.费用报销审核程序 3.4.1报销人粘贴原始票据,填写并计算报销单,部门领导签字审批,费用会计审核单据,董事长批准,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审核,会计编制凭证,总账会计复核,出纳现金付款。 3.4.2因公发生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必须是凭正式发票。具体审核标准 3.4.2.1发票的合规性,挑出假票、废票 3.4.2.2报销金额与发票金额是否一致; 3.4.2.3权签是否完整; 3.4.2.4费用是否在预算内,超预算与预算外费用有无特批; 3.4.2.5报销单填写的事项与发票是否一致,会计做账时要随发票走。 3.4.3审核发票时要特别留意发票的盖章,注意有没有以下常见的错误:

财务票据管理办法

武汉中央商务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财务票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票据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完善票据的领用、缴销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内对外的各种财务票据。包括银行票据和非银行票据。银行票据指支票、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等。非银行票据指各种税务发票、收据及有价证券等。 第二章财务票据的管理 第三条财务管理部门为财务票据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票据的申购、领用、使用、保管、稽核、检查、归档等工作。公司各职能部门必须在其职责范围内,配合财务管理部门做好财务票据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部门须建立健全财务票据的管理流程,并确定财务票据管理责任人。一般情况下由出纳员担任财务票据管理员,负责财务票据的申购、领用、使用和保管工作;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票据的稽核、检查、归档工作。财务负责人也可指定专人负责财务票据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票据必须通过财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使用部门须按规定管理程序使用财务票据,不得随意损毁票据,对已开具的财务票据,须及时将票据财务联和存根联归还至财务管理部门。

第六条财务票据管理员必须保管好未使用的空白票据。在票据未领用之前,不得预先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若发现空白票据遗失时,须及时汇报并查明原因,办理挂失手续;若发现在用的财务票据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加盖作废章。 第七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财务票据的使用、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丢失、盗用、违规使用财务票据的行为,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公司处罚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三章财务票据的领用 第八条财务管理部门根据公司业务需要,按照税务机关和银行的统一规定申请领购相关的财务票据。银行票据须填写《票据及结算凭证领购单》,税务票据需填写税务局监制的《发票领购簿》。 第九条银行票据的领用及报销 一、各职能部门因业务需要领用银行支票的,应凭领导审批的相关单据办理领用手续,并在支票登记簿上填写领用日期、领用人、款项用途、及金额。 二、超过规定期限的支票不得自行作废,必须在三日内退还票据保管员。如需继续使用该支票,应在三日内到财务管理部门办理换开手续。 三、支票不能开具远期支票,应与出票当日日期相符;年末开具支票的,应在支票上填写当年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十天的日期。 四、原则上禁止使用空白支票及限额支票,如确因特殊工作需要开具未填写完整支票的,除履行正常的审批手续外,还需要

应付票据管理制度

应付票据管理制度 应付票据是指企业根据合同进行延期付款交易而采用商 业汇票结算时,签发、承兑的保证货款到期到付的商业汇票。 企业根据合同进行延期付款的交易业务,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时,购货方签发承兑汇票后即构成一种债务,所签发、承兑的商业汇票称为应付票据。应付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小企业的应付票据业务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并且这种结算方式不多,因此《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专门规范。 应付票据的管理与应付账款基本类似,但是有几点不同: 1.票据的签发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人员批准; 2.设置应付票据登记簿。票据登记人员不得兼管票据签发; 3.要有专人控制空白的、作废的、已付讫退回的票据; 4.要由不从事票据记录的人员负责定期付账; 要有专人复核票据利息核算;5. 6.应付票据要依号保存; 7.签发票据与订货单、验收单、发票要定期核对。 其他应付款项的管理与应付账款基本类似,不再赘述。(一)商业汇票的使用流程 1.申请 存款人领购商业汇票,必须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

并签章,签章应与预留银行的签章相符。存款账户结清时,必须将全部剩余空白商业汇票交回银行注销。 银行承兑汇票申请手续: (1)银行的公司业务部可受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承兑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书》一式两份,同时提供下列银行要求的资料: ①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有关企业法人变更资料等; ②担保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人身份证明、有关企业法.人变更资料等; ③要求银行办理承兑业务的书面申请报告和申请人及保证 人的基本情况介绍; ④社会专职机构(会计/审计/资产评估事务所)审计的承兑申请人及担保人上年度以及近期的财务报告; ⑤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以及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⑥申请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购销合同及其增值税发票; ⑦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2)经审批同意承兑后,执行承兑协议。 2.提示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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