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东煤炭集团公司煤矿顶板事故案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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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东煤炭集团公司煤矿顶板事故案例汇编

生产管理部编制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日

编审委员会

主任杨俊哲

副主任罗文

主编姚海

编写李瑞群李金刚杨永亮杨晓超高峰蔚保宁曹建云

王秀元翁海龙陈佩东任志国冯晓栋苏杰审稿高登云杨建彬韩龙杨晓强华玉鑫

目录

第一部分巷道掘进篇 (6)

案例一:大柳塔煤矿“10.10”顶板事故 (7)

案例二:补连塔煤矿12煤五盘区回风大巷冒顶事故 (11)

案例三:锦界煤矿31109机头硐室冒顶事故 (15)

案例四:上湾煤矿22煤辅运巷冒顶溃水溃沙事故 (17)

案例五:哈拉沟煤矿12上101掘进面“11.4”顶板事故 (21)

案例六:哈拉沟煤矿中央主运大巷54L顶板冒顶事故 (26)

案例七:石圪台煤矿72301切眼掘进冒顶事故 (30)

案例八:石圪台煤矿71304辅运顺槽冒顶溃水溃沙事故 (35)

案例九:乌兰木伦煤矿2204掘进工作面顶板事故 (38)

案例十:寸草塔二矿22116辅运顺槽顶板伤人事故 (42)

案例十一:寸草塔二矿31204回风绕道顶板伤人事故 (45)

第二部分综采面回采篇 (49)

案例一:大柳塔煤矿22404综采面“4.12”飓风事故 (50)

案例二:大柳塔煤矿52304综采面末采冒顶事故 (55)

案例三:大柳塔煤矿52307综采面老顶垮落推出支架挤坏煤机摇臂事故 (64)

案例四:补连塔煤矿12401综采面顶板漏冒事故 (70)

案例五:补连塔煤矿12404综采面顶板漏冒事故 (80)

案例六:补连塔煤矿12511综采面顶板漏冒事故 (84)

案例七:榆家梁煤矿42213综采面末采漏顶事故 (90)

案例八:榆家梁煤矿43308综采面初采压架事故 (95)

案例九:布尔台煤矿42105综放面动压事故 (99)

案例十:布尔台煤矿42106综放面动压事故 (106)

案例十一:锦界煤矿31107综采面顶板伤人事故 (113)

案例十二:上湾煤矿12211综采面过空巷冒顶事故 (116)

案例十三:哈拉沟煤矿22203综采面“3.11”顶板事故 (121)

案例十四:哈拉沟煤矿22529综采面机尾超前冒顶事故 (125)

案例十五:哈拉沟煤矿22408-1综采面缩面冒顶事故 (133)

案例十六:石圪台煤矿71206综采面过空巷冒顶事故 (138)

案例十七:石圪台煤矿31201综采面压架事故 (144)

案例十八:石圪台煤矿31204综采面末采贯通压架事故 (157)

案例十九:保德煤矿81304综放面压死支架的事故 (165)

案例二十:乌兰木伦煤矿2204综采面顶板事故 (174)

案例二十一:柳塔煤矿12104综采面过空巷压架事故 (178)

案例二十二:寸草塔煤矿22103综采面漏顶事故 (186)

第一部分巷道掘进篇

案例一:大柳塔煤矿“10·10”顶板事故

一、工程概况

大井22煤六盘区22607综采面东侧与F8断层之间的三角块段采用旺格维利采煤法回采,回采区域如下图所示。支巷煤柱设计宽度为9m,每8条支巷留设一条保护煤柱,旺采刀间煤柱的宽度为0.5~1m。旺采区沿煤层底板回采,顶煤

留300~500mm为准,采高不低于4m。

发生事故时,正在回采12支巷,第5支巷留设了9m的隔离煤柱,5支巷至12支巷间的顶板悬空一直未冒落,空顶面积约10235m2。

图1 22607综采面东侧旺采区回采位置

图2 22607综采面东侧旺采区右翼二区段设计图

二、事故经过及造成的损失

事故时间:2005年10月10日17时05分。

事故地点:大柳塔井12607东房采面右翼2区段1号辅运巷4联巷口及12支巷

2005年10月10日7时30分左右,连采三队八点班带班队长郑某等15名工人下井,在右翼二区段右侧12支巷作业。当时该区段5支巷留设了9m的隔离

煤柱,计划在12支巷采完后再留设9m的隔离煤柱,5支巷至12支巷间的顶板悬空一直未冒落,空顶面积约10235m2。15时50分连采三队四点班带班队长谢某等13名工人开完班前会后,下井接班。下午17时左右交接班时,电钳工王某、马某、刘某、汪某、谢某和关某等六人在12607东侧旺采区右翼二区段辅运平巷4联巷旁边的铲车周围测瓦斯、修理铲车,八点班带班队长郑某、林某、电钳工于某、连采机司机白某等四人在12607东侧旺采区右翼二区段辅运平巷12支巷内距巷口约5m处交接班。大约17时05分,12607东侧旺采区右翼二区段5支巷至12支巷间采空区顶板突然大面积跨落,顶板冒落形成的飓风将东侧旺采区右翼二区段辅运平巷4联巷旁边铲车周围的电钳工王某、马某、刘某、汪某、谢某和关某等六人和在12支巷内的带班队长郑某、林某、电钳工于某、连采机司机白某等四人吹倒。飓风过后,12支巷内的带班队长郑某和电钳工于某先爬起来,发现他们的矿帽被飓风吹掉了,矿灯也被飓风吹得绞在一起,两人把绞在一起的矿灯分开并打开开关,发现连采机司机白某爬在旁边的地上,白某想爬起来,撑了一下地就又倒下了,郑某和于某急忙过去想把他扶起来但是扶不动,正在此时,又发生了冒顶,冒顶形成的飓风又一次吹来,郑某和于某急忙趴倒,飓风过后,两人又试图扶起白某可还是扶不动,郑某和于某只好喊人,喊了几声,光听到有人答应看不到有人过来,过了一会林某过来了,他们三人一起扶起白某撤离12支巷。在4联巷铲车周围的王某、马某、刘某、汪某、谢某和关某等六人被飓风吹倒后,刘某和马某爬起来发现他们的矿帽和矿灯不见了,找到矿灯后,发现王某头部受伤仰面朝天躺在铲车边的地上,两人问王某情况怎么样,王某手捂住肚子说他腹部疼,随后四点班带班队长谢某、郑某、于某和白某等人也到了辅运平巷4联巷,郑某安排打电话向大柳塔煤矿调度室报告事故情况时,带班队长谢某说已经打过了,之后林某、关某护送白某先离开辅运平巷,于某和谢某用电工刀割下来一块风筒布,大家一起把王某慢慢地扶到风筒布上,用风筒布把王某抬到随后赶来的李某的农用车上,并护送王某一起升井。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事故报告后,立即安排车辆下井接应,并联系120急救车辆和医护人员到井口等待。白某和王某先后升井,在井口经120医生急救处理后送往神东职工总医院治疗。王某在神东职工总医院经抢救无效于2005年10月10日18时30分死亡。白某在神东职工总医院因左侧颅骨骨折做了手术,在神东职工总医院住院接受治疗。

事故造成的损失: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12607房采采空区大面积悬顶垮落(115×89m),,是造成此次伤人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未及时对悬顶采空区顶板进行强制放顶,是产生飓风伤人的主要原因。

(三)根据已往开采经验,神东公司确定旺采区域正常回采时,每隔6~8个支巷留设一个隔离煤柱,这个经验数据无理论依据。

(四)现场管理不到位,在顶板大面积悬空的情况下未及时留设隔离煤柱。

(五)矿井未对旺采面采空区顶板进行有效监测监控。

四、采取的防治措施及取得的效果

(一)加强技术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针对性强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使职工熟练掌握,并认真贯彻执行。

(二)对旺采区的设计进一步优化,将刀间煤柱的宽度增大为1.5m。

(三)对边角块段煤的回采,尽量布置长壁采煤工作面,采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

(四)房采时应采用技术手段加强顶板的监察、监控,合理控制房采工作面的空顶面积,地质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五)必须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从严管理,落实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五、事故经验教训

“10·10”顶板事故是在采用旺格维利采煤法过程中,由于对顶板控制经验不足,对顶板安全缺少科学的论证和监测监控造成的,为矿区顶板管理敲响了警钟。在这次事故的教训中,大柳塔煤矿对旺格维利采煤法的设计进行了优化,增大了刀间煤柱的宽度,增加了保护隔离煤柱的留设,强化了旺采期间的顶板管理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执行。

案例二:补连塔煤矿12煤五盘区回风大巷冒顶事故

一、事故经过及造成的损失

(一)事故经过

补连塔煤矿12煤五盘区回风大巷与12煤四盘区采空区煤柱宽度42.7m,与五盘区主运大巷煤柱宽度24.4m,巷道设计宽高尺寸为6.0×4.05m。采用锚网喷支护设计(见图1),顶板每1.2m设计6套φ18×2100mm圆钢锚杆,每2.4m

设计2套φ17.8×6500mm锚索,钢筋网规格φ6.5×200×200mm,喷50mm厚C20混凝土。

图1 12煤五盘区回风大巷支护断面图

2017年6月21日上午9:20分,通风队电钳工周某检查时,发现12煤五盘区回风大巷约4500m处大巷顶板发生全断面冒落,当即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启动顶板事故应急响应程序。具体冒顶位置如图2所示。

图2 12煤五盘区回风大巷冒顶位置示意图

矿领导及机关科室负责人立即到达现场查看冒顶情况,经核实冒顶位置为回风大巷4493~4508m,冒高4.3m,宽5.7m,长度15m。

确定支护方案后立即进行处理,处理工作历时10天,于7月1日夜班支护完毕。具体如图3所示。

图3 12煤五盘区回风大巷冒顶示意图

(二)造成损失

巷道支护及出渣费用约10.8万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主要原因

12煤五盘区大巷掘进时间为2011年5月~2012年6月,冒顶处巷道掘进时间为2012年5月下旬。根据冒顶处揭露顶板岩性素描(见图4)和钻探结果,该处顶煤厚度0.5~0.9m ,顶板以上约4.0m 范围内为粉砂岩、泥岩及砂质泥岩互层。

图4 12煤五盘区回风大巷冒顶处岩层柱状图

通过冒顶处的岩层柱状图看出,锚杆锚固端位于泥质胶结的粉砂岩中,

锚索

锚固端位于砂岩中。顶板长期受裂隙水浸润致使其强度降低,锚杆(索)组合梁加固拱效果差,巷道跨度上无法保持稳定结构,是导致巷道冒顶发生的主要原因。

(二)直接原因

矿井在巷道掘进中没有详细勘查,根据巷道顶板岩性变化变更支护方案。对巷道后期出现的淋水未引起足够重视,没有及时采取补强支护措施,致使巷道因顶板围岩结构失稳发生冒顶。

(三)间接原因

5月份巷道隐患排查中,已发现五盘区回风大巷4260m处顶板有0.06m2喷浆层离层剥落,却未能引起管理人员重视,未对附近巷道进行细致排查,顶板管理重视程度不够。

四、采取的防治措施与事故经验教训

(一)矿井对五盘区主运、辅运、回风大巷的顶板进行取芯,掌握顶板岩层结构和物理力学性质,根据取芯结果制定三条大巷的补强支护方案,并逐步实施。

(二)加强顶板离层监测和顶底板移近量观测,在五盘区三条大巷安装了顶板离层仪,每隔200m设置一处顶底板移近量观测点,划分责任,派专人定期观测。

(三)矿井下发顶板岩性探测管理办法,对掘进巷道的顶板岩性进行探测并建立台账,对复合顶板、软弱岩层及其它影响支护强度的情况时,及时制定针对性的支护方案并做好后期巷道变形观测工作。

(四)对矿井所有大巷的支护质量进行排查。经统计,矿井无锚索支护大巷总长度53300m,按照紧要程度逐步进行实施。

(五)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对查出的顶板隐患由矿技术专业组核实并制定支护处理方案,切实消除顶板安全隐患。

案例三:锦界煤矿31109机头硐室冒顶事故

一、工程概况

31109机头硐室位于31煤一盘区,该机头硐室采用炮掘施工,硐室设计宽度5.4m,高度5.5m,实际高度6.2m。顶板采用“锚杆+钢筋网片+锚索”支护,锚杆采用ψ16*2100mm圆钢锚杆,间排距为1000*1000mm,锚索规格为ψ

17.8*8000mm,锚索间排距为3000*3000mm,喷浆厚度为50mm。

二、事故经过及造成的损失

2014年8月29日14点50分左右,运转队工人王某向矿调度室汇报:31109机头硐室靠近31煤集中辅运侧顶板离层有响动。调度室接到通知后及时联系生产办和安全办派人到现场查看。15点55分左右,运转队工人刘某向调度室汇报:31109机头硐室靠近31煤集中辅运侧冒顶,冒顶范围1500mm*3500mm*2000mm。16点10分左右,值班矿领导、生产办、安全办相关人员陆续抵达现场并设置警戒。查看现场后,立即组织锚索队在冒顶区域前后进行补强支护,由胜利公司处理冒落区域矸石并挂网支护,8月30日22点55分冒落区域全部处理完毕。该事故共计影响一盘区正常生产32h。

三、事故原因分析

通过分析,造成本次事故原因如下:

(一)直接原因

巷道顶板支护强度不足。根据钻孔jbs7、J203、JB202-1等资料分析知,该区域上覆基岩厚度为45m左右,松散层厚度55m左右。从31煤煤层往上顶板岩性首先是约2~3m粉砂岩,其次是0.3~1.0m的泥岩与砂质泥岩,再往上是4~10m的粉砂岩与细砂岩。硐室支护时锚杆锚固端处于0.3~1.0m泥岩与砂质泥岩中,岩石长时间风化后,导致巷道支护强度降低,是出现冒顶的直接原因。

巷道隐患排查不到位。机头硐室属于大断面超高巷道,巷道顶板变形状况无有效监控手段,并且日常排查不到位,导致顶板下沉超过规定未及时发现,是出现冒顶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巷道多次受采动影响。冒顶区域多次受连采掘进挑顶和机头硐室挑顶扩帮等采动影响,是出现冒顶的另一原因。

工程施工期间监管不到位。31109机头硐室设计高度 5.5m,实际掘进高度6.2m,施工期间监管不到位;施工期间锚索、锚杆支护质量检查不到位,是发生冒顶的又一原因。

三、采取的防治措施

为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采取如下措施:

(一)对全矿井下在用机头硐室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同时,对机头硐室进行补强支护,确保巷道顶板安全。

(二)在工程设计时,进一步优化巷道支护设计参数,保证巷道支护强度满足使用要求。

四、事故经验教训

(一)加强图纸设计管理。生产办进一步优化图纸设计,机头硐室、风桥等大断面巷道锚索支护时应加w钢带,掌握顶板岩性变化情况,确保设计巷道支护参数合理。机头硐室设计根据设备参数,合理降低硐室高度,杜绝巷道超高施工。

(二)加强隐患排查管理。对机头硐室、风桥、切眼等大断面、超高巷道,尤其是多次受采动影响的巷道,加强隐患排查管理,定期对顶板完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按照“五定”跟踪督办。

(三)做好巷道顶板离层观测管理。对机头硐室、风桥、切眼等大断面巷道设计安装顶板离层仪,加强对在用巷道顶板离层监测力度,确保各巷道处在有效监控范围内,发现离层及时处理。

案例四:上湾煤矿22煤辅运巷冒顶溃水溃沙事故

一、工程概况

(一)工作面概况

22煤三条大巷设计长度1650m,冒顶区距离巷道开口1350m,煤厚4.3~7.6m,平均5.3m。冒顶区域煤层埋深69~91m。该区域受强烈的冲刷和剥蚀,致使煤层及上覆基岩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给安全开采造成极大困难。

(二)顶底板岩性

22煤辅运、胶运、回风巷顶底板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煤层顶底板情况表

(三)工作面设备配套情况

配套12CM15-10B连续采煤机,ARO-40-RELMB-CWT四臂锚杆机,1030给料破碎机,488GLBC铲车,带宽800mm胶带机,BKJ-NO6.0 2X18.5局部通风机。

(四)工作面支护情况

22煤三条大巷采用锚杆支护。顶板采用φ16×1600mm圆钢锚杆支护,间排距为1000×1000mm。

图1 三条大巷巷道支护平面图

二、事故发生过程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01年5月30日夜班,11:00当班带班队长甘某组织召开班前会,班前会甘某强调工作面顶板局部破碎、淋水大,作业过程中短掘快支,确保安全生产。井下交接班完毕,煤机司机刘某开始掘进辅运大巷,掘进5m后,停机检查工作面顶板情况,发现顶板淋水有变大的迹象。立即将煤机退出,并通知相关人员对

掘进段顶板进行支护。锚杆机司机接到通知后,立即开始对辅运顺槽顶板采用锚杆支护,支护中发现顶板淋水不断增大,锚杆机司机加快支护进度,支护完毕后立即将锚杆机和人员同时退出。早上5:20左右,辅运顺槽给料机处人员听见岩石滚动的轰鸣声,用矿灯照射发现后方区域冒顶,且泥沙及岩石从顶板急速下泄,立即组织人员向后方撤离。此时煤机司机正在胶运大巷进行掘进,已掘进10m 左右,煤机司机发现运煤车迟迟不来接煤,感觉情况不对,立即将煤机往后侧联巷倒机,倒移煤机过程中,发现后侧巷道有人员在晃矿灯。此时煤机移至联巷口位置,煤机司机刘某赶紧下机,往外撤离,此时发现泥沙推进至胶运靠近回风巷的联巷口,估计深度1m。观察四周发现沿胶运及辅运巷道的撤离路线被堵塞,此时发现靠近回风侧的联巷还可撤离。煤机司机刘某立即沿联巷撤离致回风巷,与前来救援的肖某、杨某汇合,带班队长甘某立即将情况向矿调度室进行了汇报,并清点人员组织撤离升井。

调度室在2001年5月31日7点20分接到井下人员汇报,上湾煤矿22煤辅运巷掘进工作面发生了严重冒顶溃沙溃水事故,一泻而下的泥沙水涌下了辅运巷,并逐渐漫延至胶运巷和回风大巷,堵塞了两条巷道长达420多米,将价值3500万元的生产设备被泥沙淹埋,情况十分危急。

图2 冒顶事故发生的位置

(二)救援过程

事故发生后,上湾矿及时向神东公司汇报了灾情,公司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及时赶赴现场,全面展开了与溃沙灾害抗争的大会战。

公司组成了以副总经理为组长的会战领导小组,指挥现场救援工作。从技术措施、现场组织、地面塌陷治理、恢复生产及安全监督检查上各把一关,开展抢险救援工作。研究制定了详细的救援技术措施,地面动用装载机和车辆将装满块石的麻袋封口回填至地表塌陷坑封堵溃沙通道,井下设置1m宽沙袋墙三道阻止

泥沙的漫延,开启水泵抽排巷道积水,同时抓紧清理巷道泥沙,迅速回撤设备,恢复生产。到6月1日早7点,井下共投放沙袋3000多个,地面投放沙袋4000多个,泥沙及透水基本得到了控制。连采一队于上午9点率先恢复了生产,到6月15日将其它被淹埋的设备全部挖出。矿里及时组织全体检修人员昼夜抢修设备,将煤机、锚杆机、运煤车、给料破碎机部件拆装34次,烘烤电机14台次,于6月18日将挖出的设备全部修复,连采二队也于6月20日恢复了生产,将灾害损失降到了最低点。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掘进工作面上覆基岩太薄,厚度仅有2m,顶板破碎,工作面淋水大,是导致大面积冒顶溃水溃沙事故的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针对22煤层局部受强烈的冲刷和剥蚀,致使煤层及上覆基岩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

矿井对顶板重视程度不足,没有对掘进巷道顶板基岩厚度布孔钻探。

安全风险预控不到位,未对22煤大巷掘进工作面过薄基岩的危险源认真辨识与评估,对其存在的风险程度严重认识不足,导致对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到位。

四、采取措施及取得的效果

针对22煤层存在薄基岩区域的实际情况,22煤层巷道掘进期间严格执行基岩厚度探测工作,确保掘进范围内的上覆基岩厚度情况提前探知。

针对22煤掘进工作面顶板淋水的情况,要对水源科学分析,明确水害的影响范围,采取措施确保将水害影响程度降到最低。

对地面塌陷区,动用机械设备回填麻袋块石,彻底封堵顶板冒落通道,切断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终稿)

潞安集团煤矿安全事故案例 汇编 安监一局

二0—四年三月十七日 、八、亠 前言 为切实吸取事故教训,根据潞安集团2014 年安全工作会安排,集团公司安监一局于年初启动了《潞安集团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汇编》一书的编撰工作,本书由安监一局牵头编撰,生产处、辅助运输处、通风处、地质处、机电处等业务部门参与,本书共分八章,各章节由对口业务部门编撰,最后由安监一局总体汇总、编撰、校对、印刷。 具体分工如下:第一章由通风处负责;第二章由通风处负责;第三章由地质处负责;第四章由生产处并辅助运输处负责;第五章由生产处并辅助运输处负责;第六章由生产处并辅助运输处负责;第七章由机电处负责;第八章由生产处负责。 各矿要认真学习事故案例,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和发生原因,牢记事故防范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公司安监一局 2014年3月17日

目录 第一章瓦斯事故 (1) 第一节采煤工作面瓦斯燃爆事故 (1) 案例1:山西焦煤屯兰煤矿2009222瓦斯爆炸事故 (1) 案例2:余吾煤业2011.6.22瓦斯燃爆事故 (2) 第二节掘进工作面瓦斯燃爆事故 (4) 案例1:常村煤矿2004428瓦斯燃烧事故 (4) 案例2:夏店煤矿2012.9.25瓦斯燃爆事故 (5) 第三节采空区瓦斯燃爆事故 (6) 案例1:山西阳泉寺家庄煤业2013.1.7较大瓦斯爆炸事故 (6) 案例2:隰东煤业2014.1.17瓦斯异常涌出事故 (6) 第四节地面瓦斯燃爆事故 (8) 案例1:余吾煤业公司2006.8.15选煤厂瓦斯燃爆事故 (8) 案例2:余吾热电厂2008.2.5瓦斯燃烧事故 (9) 案例3:五阳煤矿洗煤厂中煤筒仓2012.7.1瓦斯事故 (9) 第五节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1) 案例1:河南中平能化平禹四矿2010.10.16煤与瓦斯突出事故.....11 案例2:云南曲靖师宗私庄煤矿2011.11.10煤与瓦斯突出事故.....11 第二章火灾事故 (14) 第一节外因火灾事故 (14) 案例1:王庄煤矿1988.11.5火灾事故 (14) 案例2:潞宁煤业公司2013.9.27火灾事故 (15) 第二节内因火灾事故 (18) 案例1: 一缘煤业2010.03.22煤层自燃事故 (18) 案例2:李阳煤业2012.6.28CO超限事故 (19) 第三节其他类型火灾事故 (20) 案例:郭庄煤业 2012.3.21 乙炔气燃爆事故 . (20)

煤矿事故典型案例汇编

《煤矿事故典型案例汇编》 (部使用) 阳煤标志 阳煤职教中心(党校)安培部编

前言 本书对阳煤集团2003年到2014年发生的顶板、通风、瓦斯、放炮、机电、运输等45起典型事故案例进行了汇编。每起事故一般由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事故教训、防措施和事故点评五部分组成,参加培训人员应牢记血的教训,珍爱生命。在工作中,务必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三个敬畏”,认真贯彻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责任。 本书可作为阳煤集团煤矿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职工等人员的培训教材。 本书由阳煤集团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组织编写,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阳煤集团副总经理、安监局局长乃时等领导的大力支持,受到集团公司安监局,生产技术部、机电动力部、通风部、地质测量部、职教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衷心感! 限于编者水平及资料的局限性,恳请使用本书的老师和学员批评指正。

编审委员会 主任:乃时 副主任:翟治红马宏福武学刚路永胜付书俊边俊国 成员:王华平王宝军建生高寿旺王文华文斌宇亮聂建国 主编:王华平王宝军 编审:文斌王文华宇亮许东明 世登穆素祥金晶

目录 第一章顶板事故 (1) 第一节新元公司“2.19”顶板事故 (1) 第二节长沟公司“11.8”顶板事故 (2) 第三节元堡公司“2.15”顶板事故 (3) 第四节新景公司“11.4”顶板事故 (5) 第五节二矿“5.16”顶板事故 (6) 第六节一矿“9.15”顶板事故 (8) 第七节石港公司“3.26”顶板事故 (9) 第八节宏厦“1.10”顶板事故 (10) 第九节二矿“7.22”顶板事故 (10) 第二章瓦斯事故 (11) 第一节三矿裕公井“8.14”瓦斯爆炸事故 (12) 第二节寺家庄公司“6.10”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5) 第三节新景公司“10.26”瓦斯窒息事故 (16) 第四节宏厦“5.5”瓦斯窒息事故 (17) 第五节新景公司“6.19”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9) 第六节寺家庄公司“1.7”瓦斯爆炸事故 (20) 第七节五矿“5.20”违章放炮事故 (22) 第八节家分区“5.1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23) 第三章机电事故 (25) 第一节一矿“2.16”机电事故 (25) 第二节新景矿“2.27”电弧伤人事故 (26) 第三节新景矿“12.7”弧光短路伤人事故 (26) 第四节五矿广场站6KV母线短路事故 (27) 第五节发供电分公司“9.5”触电、高坠事故 (28)

近几年典型起吊事故案例汇编

近几年典型起吊事故案例汇编 目录 1、大强煤矿“2017.9.18”伤人事故 (1) 2、小青矿“2017.5.17”伤人事故 (3) 3、大平矿“2016.11.3”亡人事故 (4) 4、小青矿“2016.4.20”伤人事故 (6) 5、小康矿“2016.1.13”伤人事故 (8) 6、小康矿、机械公司“2015.10.27”伤人事故 (9) 7、大明矿“2014.9.26”伤人事故 (10) 8、机械公司“2014.8.30”伤人事故 (12) 9、晓南矿“2014.5.30”伤人事故 (13) 10、大平矿、矿建公司“2013.10.3”伤人事故 (14) 11、晓南矿“2012.10.24”伤人事故 (15) 12、机械公司“2010.9.4”亡人事故 (17)

1、大强煤矿“2017.9.18”伤人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7年9月18日白班,大强煤矿皮带队队长张红军在班前会上安排刘冬鸣班组共6人,在0906回顺无极绳绞车机头处分解无极绳绞车。绞车分解后未将滚筒轴承压盖拆卸下,而是悬挂在滚筒轴上。现场用两台5t起重机将绞车滚筒吊起一定高度后,另一台5t起重机挂在无极绳绞车底座(3200×1400×800mm)前沿将底座抽出1.5m,此时底座倾斜15度,已达到起重机牵引位置,准备前移起吊点,前后各用一台5t起重机牵引,因为绞车底座后沿起吊链条长度不够,刘冬鸣准备接加长链,11时20分,刘冬鸣站在绞车底座西侧(外侧)俯身将头探进底座内,用40t链条作为加长链,与另一根40t链条链接,此时,轴承压盖(重180kg)掉落,刮扫到其右脸侧,导致右侧面部受伤,随后伤者被送至集团公司总医院,经总医院诊断为开放性右颧骨、右颧弓、右眶壁、双侧上颌骨、鼻骨、腭骨粉碎性骨折,重型面部挫裂伤、颅脑损伤。 二、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施工简化作业程序,拆卸后的一侧轴承压盖没有落地,悬挂在轴承上,刘冬鸣没有确认好作业环境存在的隐患,作业时轴承压盖掉落,刮扫到其右脸侧,造成伤害,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间接原因 1.措施编制、审批、贯彻、落实不严肃、不认真。措施编制不细,对拆除无极绳绞车作业,无拆除工序,施工时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未及

煤矿重特大事故案例汇总

云南瓦斯事故 救援人员在现场准备进行救援。当天下午14时15分左右,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黄泥河镇上厂煤矿一号井110212采煤工作面放炮作业时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经全力组织、科学施救,49人安全升井,16人现场遇难、1人在送往医院救治途中死亡,遇难矿工遗体全部升井并妥善安置。升井人员中有6人受伤,被及时送到医院救治,伤者生命体征平稳。 据新华社贵阳3月13日电(记者王新明)记者13日凌晨从贵州省政府应急办获悉,12日20时许,贵州水矿集团格目底公司马场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已致21人死亡,还有4人下落不明。事故发生时,当班下井人员83人,其中58人安全升井。 吉林八宝煤矿事故 2013年3月29日,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的吉煤集团通化矿业公司八宝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瓦斯事故。2013年4月1日,因通化矿业公司擅自违规派人员到八宝煤矿井下再次处理火区,八宝煤矿井下再次发生瓦斯爆炸。两起瓦斯事故,共造成35人死亡,16人受伤,11人失踪。 吉林八宝煤矿再次发生瓦斯爆炸 新华网长春4月1日电(记者马扬)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2013年4月1日10时06分,地处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的通化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八宝煤矿再次发生瓦斯爆炸,确定6人死亡,另有11人下落不明。 防治措施 首先通过勘察研究划定突出区段,然后针对瓦斯突出所在煤层的特点,采取防治措施。具体措施有:①开采解放层。在多煤层矿井中,选择一个无突出煤层或突出危险性较小的煤层作为解放层,首先开采,使上下邻近煤层卸压,从而消除突出危险。这是比较有效的区域性措施。②抽放瓦斯,降低瓦斯压力,削弱瓦斯在煤层中的作用。③水力冲孔,煤层注水,安设专门支架等措施也有一定效果。④震动性放炮诱发突出。控制振动强度,采用挡栏措施可获一定效果。 突出条件 主要有3个:岩层的重力和构造应力;瓦斯的含量和压力;煤层本身的松软结构。瓦斯在煤层中的赋存状态分吸附和游离两种。煤层吸附量的多少,取决于煤的变质程度、结构和成分,同时与矿压和围岩的封闭性有关。 突出的强度与类型:煤(岩)和瓦斯突出的强度,常用一次突出的煤量或岩石量表示。100吨以下的为一般突出,100~500吨的为严重突出,500~1000吨的为大突出,1000吨以上的为特大突出。如1975年8月8日发生在中国四川重庆三汇坝矿区,喷出甲烷1200000立方米,煤和矸石12780吨。1975年6月13日发生在吉林营城煤矿五井,喷出二氧化碳14000立方米及砂岩1005吨。两次都是少见的特大突出。 瓦斯突出分3种:①突出,在地压和瓦斯联合作用下产生,瓦斯参与了煤岩的破碎和运搬过程。抛出的煤有明显的气流运搬特征:煤的堆积角度小于煤堆的安息角,粒度分布呈分选现象。②压出,主要由地压造成,涌出瓦斯和粉煤都较少。③倾出,煤岩倾出后,形成孔洞的轴线与水平交角大于45°,煤的堆积角度与煤堆的安息角相接近。突出最为常见,占总数的50%以上。 4.5贵州瓮安煤矿透水事故 事故概述

煤矿顶板事故心得体会

煤矿顶板事故心得体会 【篇一】 我们常常听到这样一句话:"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说明了安全生产对我们的重要性,分析目前所有安全事故,绝大多数是有违章造成的,也就是一切事故的根源出现在我们的思想上。安全意识不强,现场管理不严,凡事掉以轻心,这些问题依旧是引发各类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从这个意义上讲,抓安全生产,其实就是抓人的思想工作,以增强人的安全意识。我公司在三八节组织的安全演讲活动,三月十八晋城苗匠x事故发生一周年的警示,宣誓活动,无不在提醒我们要不断增强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生产;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安全生产;加强制度落实,保障安全生产。 增强安全意识,促进安全生产。 增强人的安全意识,我认为首先要通过各种培训和学习来提高。现在我们xx正在不定时的集中培训学习,以及每日在餐厅的黑板上写出一道有关安全生产的题目,以供职工在吃饭的间隙也可以了解一些安全生产知识。这种方法其实都是在意示着我们要时刻增强安全意识,保持高度警觉;要居安思危,防范于未然。我不知道你们是否注意过蚂蚁窝,只要是在平地的蚂蚁窝,都会在洞口边发现一圈高高的土,你知道它是用来干什么的吗它们就是怕下雨的时候雨水流进洞来。一只小小的蚂蚁都能做到居安思危,防范于未然,对于我们来说,更应该如此。其次,我们还要通过身边的典型和事例来警醒。这两年,我国发生的x不安全事故很多,离我们近的,比如说我们单位顶板事故,晋城苗匠x事故,还有前几天发生在孝义的安信x 主井发生炸药爆炸事故,我相信,谁听说之后心情都会沉重,都会悲痛,但是我们不能只是听听而已,当时心痛一下,更多要从中反思,总结教训,不断的警示自己,告诫自己该怎样做,从哪里做起。 增强安全意识,实际上就是要我们明白防患于未然的价值,要远远大于发生事故后的吸取教训;事前努力的意义要远远大于事后的追悔莫及和追究责任,要在安全时抓安全,不要在事故后去埋怨。因此,我们的安全意识和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一定要抓到点上,落到实处,不能盲目无序,要把“安全第一”当作首要的价值取向,只有真正让员工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才能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才能确保我们的企业兴旺发达,长盛不衰。 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安全生产。 【篇二】 顶板事故是煤矿的五大灾害之一。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我矿在顶板管理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也有不少教训。现就我矿预防顶板事故的经验和体会总结如下。 一、加强现场管理,重点严把“五关” 一是技术规范和方案设计关。根据小煤矿矿井地质条件,工程技术人员在采区和采面设计上下功夫,积极探索适合本矿地质条件和有利于顶板管理的设计方案,如采用底板岩石大巷开拓方式,就能减少采动影响,或尽可能把巷道布置在全岩中,并尽可能避开井巷交叉,这样掘进巷道时施工条件好,对顶板管理非常有利,在源头上减少了顶板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又如,有的顶板在表面上看来完好,执行敲帮问顶时也未发现有脱落征兆,作业规程或安全措施中也未对其作出明确的支护规定,这也是在编制设计时重大失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经典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 【经典考试资料,答案附后,看后必过,WORD文档,可修改】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煤矿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摘要】 作为高危险、高风险、高投入行业的煤炭企业,在开采煤炭的过程中,受井下生产条件的制约、煤矿井下技术装备的局限性以及井下生产一线职工自身素质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一直以来,预防、减少和遏制煤矿生产过程中各类事故发生是煤矿生产者和管理者追求的最高目标。作为一名采矿专业的学生我更应认真地对待安全这个问题。本文剖析了煤矿事故发生的各种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 安全事故原因分析预防途径 【正文】 我国目前煤炭生产机械化施工作业约占80%以上,安全、优质、高效,但还没有完全解决刀具磨损快、寿命短的问题,故在使用范围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采用钻眼爆破方法仍是井巷掘进以及采煤施工的主要方法。因此,必须掌握安全爆破的相关要求及规定以及爆破事故预防及处理方法。 一、原因分析 煤炭需求增加推动了煤矿超能力生产。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煤炭需求总量过高,要求煤炭工业维持较高产出,是造成煤矿超能力开采的宏观直接原因,超能力开采已经成为全国煤炭工业增加产出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成为我国煤矿各种事故的重要导火索 小煤矿违规开采引发煤矿事故居高不下。目前我国约有2.5万个煤矿,其中2.3万个是乡镇煤矿、个体煤矿,几乎都由个人承包经营。每年发生的煤矿事故中,乡镇煤矿占70%,而重大或特大事故占80%。较低的市场准入门槛使小煤窑业主竞相逐利行为变得轻而易举,而较小的事故风险成本又不足以使他们望而却步。由于当前煤炭行业风险与收益的严重不对称,加之有关部门监管乏力,导致在矿难事故频发的情况下,小煤窑的破坏性、掠夺性开采屡禁不止,接近疯狂。小煤矿的掠夺性开采在损耗煤炭储量的同时,由于本来技术力量薄弱,安全投入少,引发的恶性安全事故必然居高不下。 思想政治工作与安全生产相脱节。安全生产的实践主体是人,人的安全意识的强弱,直接作用于生产活动中的安全行为。但是,在许多人甚至是一些领导同志思想上,并没有认识到安全宣

2013年度全国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汇编 2

山西XXXXXXXXX有限公司 2013年度全国煤矿安全事故汇编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编制单位:XXXXXXXX 编制时间:2013-6-16

1.3甘肃肃南煤矿透水事故 透水事故 2013年1月3日凌晨4时许,甘肃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日前发生一起煤矿透水瞒报事故,造成4亡5伤。1月12日,涉嫌瞒报的该煤矿项目部经理、矿长、副矿长、当日井下作业班长4人予以刑事拘留;该县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和2名驻矿安监员停职。目前,金源煤矿透水瞒报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初步核查 经初步核查,2013年1月3日凌晨4时许,肃南县金源煤矿9名工人分别在主井进行维修作业时,矿井突发透水事故,4人未及时逃生,经抢救无效丧生。5名伤者被送往永昌县医院救治,经治疗后返回原籍,目前无生命危险。 处理决定 肃南县委宣传部称,1月11日,肃南县对金源煤矿透水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涉嫌瞒报的金源煤矿项目部经理路某,企业法人、矿长李某,副矿长、安全生产负责人武某,安全员、当日井下作业班长刘某4人予以刑事拘留,对事故中负有监管责任的该县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和2名驻矿安监员停职。 根据相关调查结果,甘肃煤监局兰州分局作出对张掖市大河煤矿行政经济处罚250万元、矿井负责人处罚2万元的决定,并建议追究煤矿投资人、煤矿负责人、煤矿井下负责人、煤矿事故当班班长的刑事责任。 近年事故 近年来,甘肃张掖连续发生煤矿安全事故并多次瞒报。 2011年7月2日,张掖市山丹县金湾煤矿发生事故,致5人死亡,事故单位隐瞒事故情况,私自与死亡人员家属进行协议赔偿。 2012年8月8日,张掖市大河煤矿发生瓦斯中毒事故,死亡3人,伤1人。 事故问责 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日前对肃南县金源煤矿“1·3”较大水害瞒报事故

煤矿顶板事故案例分析精选版

煤矿顶板事故案例分析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诧城矿“3.19”重大冒顶事故案例时间:2006-11-90:00:00?编辑:煤炭网 2004年3月19日中班21时28分,城矿采煤一区3904工作面刷面初放第一次回双档料时,发生一起推垮型抽顶垮面事故,死亡4人。 一、自然情况 3904下分层工作面位于-260水平北三采区上部,顶部为3904、3906、3908工作面上分层采空区,下部为煤柱,上方为3902下分层采空区,东部为9煤辅助上山,西为老北三轨道上山;该面煤层为小湖系9煤,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爆破落煤;工作面走向长600米,里面300米已回采完,并于3月16日收作完,跳面切眼向外走向300米,可采230米,煤层厚度 0.3—3.0米,平均1.0米,煤层倾角平均29度,工作面长79米(分四段,下头第一段5米为下分层,第二段20米为煤柱,第三段25米为下分层,该区段正好位于上分层工作面止采线附近已回采的三角形区域中,第四段29米为煤柱),全面共160棚,冒顶范围为第71棚—88棚,共18棚(长10米、宽5米、高2.0—2.5米),冒顶地段正好处于第三段下分层地段。 二、事故经过 3月19日早班1230,矿有关领导召集矿安监部部长、矿技术部分管副部长等初放小组成员到该面进行了会审,认为工作

面还存在木垛、拉勾等5项特殊支护措施未落实到位,要求工区待上述5项措施落实后,再进行初放。约16时40分左右,工作面在上述5项措施未进行落实的情况下开始回料。当回到工作面第69棚时,下方有5棚原切眼梯型棚未回,此时,工区跟班书记蔡某要迎头回料人员休息,自己亲自操作,928分当使用回柱机回第二架棚腿时,顶板来压冒落,造成其上部18棚被抽空倒棚,工作面从煤帮到老塘全部冒死,当场有4人被埋在冒顶区,分别为工区跟班书记、班长、铁管员和迎头信号工。后经集团公司和矿的共同抢救,两人分别于20日1925、1939分被扒出,其余两人分别于21日325分、515分被扒出,扒出时4人均已死亡。 三、事故原因 1、工作面顶板破碎,在现场不具备初放条件的情况下,干部违章指挥,并参于违章作业,强行放顶,造成顶板大面积抽冒埋人,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工作面倾角大(29°),切眼在掘进期间曾发生漏顶和冒顶,顶板不实,矿有关领导及部门、工区对此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未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3、工作面工程质量低劣,木垛及拉勾等特殊支护未架设到位,工作面支柱初撑力合格率仅50%,工作阻力全部不合格,不同规格的支柱(1.8、2.0、2.2、2.5、2.8米)混用现象严重,是造成事故的又一重要原因。

煤矿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安全教育

典型事故案例 (教案) 代

一、教学目的 通过对事故案例的剖析掌握各类事故的预防措施,进一步探讨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各环节的方法,提高现场隐患的辨识能力,确保煤矿的生产安全。 煤矿常见事故的预防,提高事故预警能力。 二、教学重点 煤矿常见事故案例的原因分析,预防措施。 事故汇报程序 三、教学难点 本次授课对象为新入矿从业人员,对现场工艺、矿井部分名称等了解不太清楚,讲解存在部分难度。 学员工种不同、工作性质不同,难以把每个工种出现的事故从不同容、不同角度进行重点讲解(时间受限)。 四、教学方法 结合我矿及附近矿井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剖析,利用VCD、幻灯片进行影像讲解。 五、教学用具 板书、幻灯片、VCD教学光盘。 六、课时分配 第一课时事故案例分析基本知识。 第二课时顶板事故类案例分析 第三课时瓦斯(煤尘)事故类案例分析 第四课时机电事故类案例分析 第五课时运输事故类案例分析

第六课时放炮事故类案例分析 第七课时水害事故类案例分析 第八课时火灾事故类案例分析 第九课时其它事故类案例分析 七、教学容 第一部分事故案例分析基本知识 1、根据我国有关事故调查的法规,我国事故调查的基本程序。: (1)事故的通报;===>(2)事故调查组的成立;===>(3)事故现场处理; ===>(4)事故有关物证收集;===>(5)事故事实材料收集; ===>(6)事故人证材料收集记录;===>(7)事故现场摄影及拍照; ===>(8)事故图表的绘制;===>(9)事故原因的分析; ===>(10)事故调查报告编写;===>(11)事故调查结案归档; 2、《安全生产法》第73条的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实事、尊重科学的原则。 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就是执法办案。它不仅要揭示事故发生的在原因,找出事故发生的机理,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制定预防重复发生事故的措施,做出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的认定,依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而且据此为政府加强安全生产、防重、特大事故、实施宏观调控政策和对策提供科学的依据,这一切都源于事故调查的结论。差之毫厘,谬之千里。事

最新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心得体会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心得体会 第一篇: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教育的心得体会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教育的心得体会 观看了地宗公司10年来事故案例漫画的展览,这些事故的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给公司的安全生产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也暴露出安全思想松懈、管理混乱等一系列问题。痛定思痛,我们应该深刻汲取这些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的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努力把地宗公司三塘煤矿打造成一个本质安全型、和谐稳定型、强势竞争型、科学发展型的现代化企业。 思想决定行动。抓好煤矿安全生产,首先要始终摆正搞质量标准化与安全之间的关系、与生产之间的关系、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质量为本、安全为天”和“持之以恒抓质量、扎实有序做工作”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起“抓质量就等于抓安全、就等于增效益”的观念,牢固树立“没有质量标准化建设就没有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的思想观念,在全矿上下形成共识,凝聚合力。要制定科学的管理机制、考核机制、事故问责机制和激励机制等一系列制度。 制度落实是关键。思想提升了,制度完善了,我们就要不折不扣

去执行,去落实,去管理。层层落实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只有实施强有力的管理,才能保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扎实稳步地 第二篇: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一、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五七(集团)公司大井“12·10”瓦斯爆炸事故 (一)基本情况 1997年12月10日10时50分,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五七(集团)公司大井发生特别重瓦斯爆炸事故,死亡79人,直接经济损失480万元 (二)事故经过 1997年12月10日8点班,大井区共入井124人,其中采、掘工作面68人,机修30人,巷修19人,区直人员3人,公司辅助救护队员4人,分别在1、2号回采工作面和1、2号掘进头等地点作业。10时50分,大井区主井井口工袁某发现井口冒黑烟,便马上向承包人高某报告,高某立即向井底车场打电话询问情况,井下打点工说:“过来一阵风,把我的帽子吹掉报告”。高某随即让井长回采工作面打电话,但没人接。这时井下脱险的工人开始升井,并报告说:“井下瓦斯爆炸了”。10时15分,公司安全副经理刘某、安全科长张某、大井区井长杨某、副井长段某、公司辅助救护队队长樊某、安全员尚某等11人立即赶到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 1、赵某危险作业,不听劝阻,对事故负直接责任; 2、耿某互保联保不到位,发现危险没有强行制止,对事故负主要责任; 3、跟班队长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没有在现场指导检修工作,对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 4、队长负领导责任,书记负安全教育不到位责任。 四、事故防范措施 1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狠反三违,杜绝冒险作业的现象,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工友之间要相互关心和爱护,发现工友冒险作业,要本着对他人负责,对他的家庭负责的态度,必须强制其停止冒险作业,保证他人不受伤害。 3、队领导要加强职工管理,规范井下作业行为,严格落实互保联保制度,加大奖罚力度。明确责任划分,增强工人自主保安意识。五、事故体会和感想通过这起事故案例,使我们广大员工深刻认识到机电检修工赵某换电机销子时,思想麻痹,安全防范意识不强,不听劝阻违章作业,用手指捅销子而造成伤害后果,而实际有多少不听劝阻违章作业侥幸没有造成伤害的人,他们是否能够注意到,在以后的工作中,希望我们每一位员工都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避免类似现象再次发生。同时也要求我们广大员工在井下作业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遵章守纪,规范上岗,确保我矿的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再次发生。平顶山煤矿事故 6月21日凌晨1时40分左右,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发生井下火药爆炸事故,当班共发放矿灯77盏,已确认入井72人,另有5人初步确

定没有下井,正在进一步核查。截至10点整,现场经多次搜救,已生还26人,共发现46人遇难。井下巷道没有受到破坏,搜救工作已基本结束。在矿难频发的现实语境中,再细若琴弦的神经恐怕也会变得麻木。但是,矿难背后必有人员死伤,令人无法不痛惜,正如有网友叹息:这次爆炸毁掉46家的幸福,又有多少老人失去了他们的孩子,又有多少孩子失去了父亲,又有多少女人失去了丈夫……诚然,当我们看到遇难者家属在煤 矿门口痛不欲生的场景,心底恐怕仍会多多少少产生颤栗和不安。矿难的原因各不相同,但这一次平顶山矿难堪称极致的人祸。据报道,该矿设计能力9万吨/年,其采矿许可证于6月6日到期,卫东区已于6月7日晚8时对该矿实施断电。该矿主在区政府实施断电后非法接通电源,违法组织生产。明明6月6日已经到期,但矿主在电源被切断的情况下,仍然非法接通、违法生产,真是草菅人命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但是,不能仅仅把板子打在矿主身上。相关部门把电一断了之,却不强化事后监管,就必然给矿主留下可操作空间。可以说,这次矿难更让我们看到了监管之缺位。众所周知,近年来平顶山已经发生多起矿难,一提平顶山就不免想到矿难这个悲情符号。2007年8月31日,平顶山市宝丰县发生矿难,死亡12人;2007年4月16日,还是宝丰县发生矿难,死亡33人;2008年11月17日,平顶山市郏县发生矿难,死亡41人;2009年9月9日,平顶山新华四矿发生矿难,死亡54人。不到三年时间,这个地级市已经发生5起矿难,死亡将近2百人,频率之大死亡人数之多令人震

2019年煤矿事故汇总

2019年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汇总(2019年5月前)

目录 一、1月12日陕西榆林李家沟煤矿爆炸事故 (1) 二、2月26日内蒙古矿业公司重大运输事故 (1) 三、3月14日山西介休义棠煤业爆炸事故 (1) 四、3月15日山西阳泉古州东升阳胜煤业瓦斯燃烧事故 (2) 五、3月21日江苏盐城化工有限公司爆炸事故 (2) 六、3月22日湖南常长高速旅游大巴起火事故 (3) 七、4月10日四川川煤集团李子垭煤矿瓦斯事故 (3) 八、4月24日焦煤公司赵固一矿顶板溃水溃泥事故 (3) 九、4月25日云南红河三金煤矿事故 (4)

2019年煤矿事故案例 一、1月12日陕西榆林李家沟煤矿爆炸事故 1月12日,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百吉矿业公司李家沟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爆炸事故,造成21人死亡。 有关要求: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禁层层转包,严禁采用非正规采煤工艺,严格执行矿领导现场带班、入井检身、一炮三检、放炮警戒撤人等制度,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排查隐患,杜绝违规违章作业。各地要结合春节期间煤矿生产特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督促煤矿企业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国家煤矿安监局) 二、2月26日内蒙古矿业公司重大运输事故 2月26日,内蒙古矿业公司发生重大运输事故,造成22人死亡。 三、3月14日山西介休义棠煤业爆炸事故 3月14日16时左右, 山西省介休市义棠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爆炸事故,事故后该矿瞒报情况,谎称事故造成3人受伤; 有关要求: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风险管控,认真排查治理瓦斯、煤尘和炸药管

煤矿安全事故与案例分析(3)

煤矿安全事故与案例分析(3) (一)输送带着火事故 1.事故案例 [案例一]1982年9月7号,某矿采煤工作面运输平巷使用非阻燃带式输送机,司机班中睡觉,带式输送机过负荷未能及时发现,输送带打滑,造成摩擦起火事故。死亡3人,全矿停产11天。 [案例二]1989年8月23号,某矿为加快运输速度在南一采区北侧401工作面运输平巷安装一条420m长的带式输送机代替矿车运输。在试运转过程中,由于拉紧装置出现故障,输送机运转时输送带松弛造成打滑。司机不顾运转异常,听到信号工发出的开车信号就开机,致使输送带打滑,摩擦起火,死亡15人。 [案例三]1990年5月8号,某矿斜井安装带式输送机时,用气焊切割钢板的余火点燃非阻燃输送带,造成输送带着火,死亡80人,直接经济损失567万元。 2.原因分析 (1)使用非阻燃输送带或不合格的阻燃输送带。 (2)带式输送机超载压住输送带或由于输送带严重跑偏以及部分托辊不转或输送带松弛等原因使输送带打滑,如不及时停机处理,驱动滚筒与输送带摩擦生热引起火灾。 (3)液力偶合器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塞或易熔塞安错位置和使用可燃性介质,致使液力偶合器喷油引起火灾。 (4)高速转动的机械、输送带长时间与煤粉、矸石、木块、电缆、管线等摩擦起火。 3.预防措施 (1)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使用合格的阻燃输送带。 (3)带式输送机巷道应保持清洁,做到无杂物、浮煤,无淤泥、积水,电缆、管线吊挂整齐。 (4)机道要设置防灭火水管,每隔50m设一个管接头和阀门。机头部要备有不少于0.2m3的内装黄砂的砂箱和2个以上的灭火器,同时机头部必须备有25m消防软管。 (5)液力偶合器必须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必须使用难燃液或水介质。 (6)定期巡检,加强输送机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输送带运行不跑偏、输送带张力适当,托辊、滚筒转动灵活。 (二)输送带打滑事故 1.事故案例 [案例一]1983年10月25日,某矿采区带式输送机,由于带式输送机负载大,输送带打滑,驱动滚筒空转摩擦起热,将输送带烧穿。 [案例二]1986年8月21日,某矿采区带式输送机,由于仓满,带式输送机停机后,输送带下滑。司机用木楔塞入机头滚筒,力图刹住滚筒,结果将胳膊卷进滚筒,挤伤胸肺死亡。

宝钢集团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汇编

目录 一、宝钢股份炼钢厂1.25正式员工工亡事故通报 (2) 二、八一钢铁1.23伤亡事故 (4) 三、宝钢工程2.26协力员工工亡事故通报 (7) 四、宝钢不锈福建德盛1.5正式员工工亡事故通报 (9) 五、宝钢股份炼钢厂3#RH 2月15日事故通报 (11) 六、“1.10”宁钢一死一伤事故 (13) 七、中冶宝钢技术第二检修分公司死亡事故通报 (16) 八、中冶宝钢技术第四检修分公司液压设备检修作业事故案例 (17) 九、宝检公司液压设备检修作业事故 (19) 十、“2.23”梅钢公司事故通报 (21) 十一、“3.22”宁钢公司热轧厂事故通报 (24) 十二、“5.7”八钢炼铁厂触电事故通报 (26) 十三、八钢南疆钢铁公司“3.15”触电事故情况通报 (28)

一、宝钢股份炼钢厂1.25正式员工工亡事故通报 事故经过: 2014年1月25日5#转炉炉修设备调试结束,约5:30分准备进行烘炉作业。6:05分协力叉车工陈良超,将移动作业平台叉至5#炉炉口,操作工计划分四次向炉内投入木料。约6:20分操作工孙辉和诸国华站在作业平台上第三次向炉内人工投掷烘炉用的木料,投掷作业结束后,孙辉先行离开作业平台,突然作业平台向转炉炉内方向倾斜,在平台上的诸国华不慎滑入高度落差10.8米的转炉炉下渣坑内,即送上海三人员医院急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示意图

事故原因: 1.移动作业平台发生倾倒是造成诸国华高处坠落的直接原因。 2.移动作业平台未完全放置到位,处于不稳定状态,使用前又未检查确认,最终在作业过程中移动作业平台发生倾倒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操作工诸国华在移动作业平台作业时未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安全带造成本起事故的次要原因。 防范措施: 1.立即开展高空、临边、孔洞专项排查工作,审视现有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完善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及相应的岗位规程。 2.加强员工作业过程的监管,进一步推进现场标准化作业的落实和执行。 3.立即开展自制设备、工器具的梳理工作,辨识出其存在的潜在风险及安全隐患,并落实改进措施。 集团公司安监部 1、宝钢股份要开展有效行动,把岗位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落实到员工的行动上,各级管理者要和员工一起识别岗位安全风险,重温安全要领,严格执行标准化作业规范。对烘炉作业制定科学、安全作业方式和管理措施。

各类煤矿事故典型案例汇编.

《煤矿事故典型案例汇编》 前言 本书对阳煤集团2003年到2014年发生的顶板、通风、瓦斯、放炮、机电、运输等45起典型事故案例进行了汇编。每起事故一般由事故经过、事故原因、事故教训、防范措施和事故点评五部分组成,参加培训人员应牢记血的教训,珍爱生命。在工作中,务必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三个敬畏”,认真贯彻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责任。

目录 前言 0 第一章顶板事故 (1) 第一节新元公司“2.19”顶板事故 (1) 第二节长沟公司“11.8”顶板事故 (2) 第三节元堡公司“2.15”顶板事故 (3) 第四节新景公司“11.4”顶板事故 (5) 第五节二矿“5.16”顶板事故 (6) 第六节一矿“9.15”顶板事故 (8) 第七节石港公司“3.26”顶板事故 (9) 第八节宏厦一建“1.10”顶板事故 (10) 第九节二矿“7.22”顶板事故 (11) 第二章瓦斯事故 (12) 第一节三矿裕公井“8.14”瓦斯爆炸事故 (12) 第二节寺家庄公司“6.10”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5) 第三节新景公司“10.26”瓦斯窒息事故 (16) 第四节宏厦一建“5.5”瓦斯窒息事故 (17) 第五节新景公司“6.19”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19) 第六节寺家庄公司“1.7”瓦斯爆炸事故 (20) 第七节五矿“5.20”违章放炮事故 (22) 第八节赵家分区“5.1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23) 第三章机电事故 (25) 第一节一矿“2.16”机电事故 (25) 第二节新景矿“2.27”电弧伤人事故 (26) 第三节新景矿“12. 7”弧光短路伤人事故 (26) 第四节五矿广场站6KV母线短路事故 (28) 第四章运输事故 (30) 第一节三矿“7.19”运输事故 (30) 第二节新景矿“10.23”运输事故 (30) 第三节三矿“11.11”运输事故 (31) 第四节三矿“3.30”运输事故 (32) 第五节新元公司“6.25”运输事故 (32) 第六节石港公司“8.26”运输事故 (34) 第七节二矿“9.4”运输事故 (34) 第八节宏厦一建“9.25”运输事故 (35) 第九节三矿“1.14”运输事故 (36) 第十节一矿“10.2”运输事故 (37) 第十一节一矿“5.29”运输事故 (38) 第五章水害和火灾事故 (39)

煤矿顶板事故案例

煤矿顶板事故 1.1 构造区打眼片帮伤人 事故经过: 某综采工作面过构造,部分煤帮全断面矸石,需打眼放震动炮,就在李某、郭某一组持风钻在构造区打炮眼时,无人观山,瞬间煤壁片帮,大块矸石掉落砸到李某,使其左大腿受伤。 违反规定: A、违反《综采工作面过构造安全技术措施》中“进入煤帮打眼时,必须设专人观山,并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和找掉制度”的规定。 B、违反支护工保命条款中“严禁未对工作面顶、帮进行敲帮问顶、找掉就进行作业;进入作业地点前,必须先进行敲帮问顶并找掉危煤(矸)。”的规定。 C、违反“三违”条款顶板专业中“不进行敲帮问顶作业的责任者(一般违章)”的规定。 1.2 锚索失效掉落伤人 事故经过: 某综采工作面上下班必经巷道,时间已久,顶板锚索部分失效,又没有吊挂锚索保护套,一天下班途中,一根失效的锚索受顶板压力影响,“砰”的一声锚索断了,连托盘一起从顶板上掉下,正好掉在从此通过的王某肩部,造成王某肩部受伤。

违反规定: A、违反《晋煤集团安全管理强制性若干规定》采掘专业中“回采工作面超前支护段、巷道顶帮压力较大地段、留设巷道、人员密集地点、行人路线等地点必须对锚索加设专门的防射出锚索套。严禁进入以上无锚索套区段施工作业。” 1.3 煤壁片帮伤人 事故经过: 某综采工作面机头上坡,前溜机头大架翘起严重,出煤困难,需要进入煤壁卧底放平溜子,班长张某安排丁某、李某进入煤壁卧底作业,卧底过程中,煤壁突然劈下一块1.2m×0.6m的大碳,将丁某扑倒至溜子中,使其腰部和腿部轻微磕伤。 违反规定: A、违反作业规程中工作面综合管理安全措施“作业人员进入煤帮和溜子内作业前,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和找掉制度,其次支架工要将作业地点前后5m 范围内的支架护帮板打出,闭锁工作面溜子,且溜子闭锁键不少于2个处于有效闭锁状态,并要有专人看护。班长和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敲帮问顶,找掉活矸、活炭。找掉前,首先清理好退路,确认无隐患后,方可进行找掉作业。在煤帮作业时,班长要设专人观山,禁止任何人乱动周围支架手把。”的规定。 B、违反“三违”条款顶板专业中“不进行敲帮问顶作业的责任者(一般违章)”的规定。

煤矿事故案例分析63例

本期共梳理事故案例共63例,其中采掘专业25例,机电运输专业13例,一通三防专业16例,地测防治水专业9例。 一、采掘专业事故案例(25例) 案例1:单体柱伤人事故 2012年4月18日14时30分,XX矿综采一队职工王XX在12041综采工作面用单体柱推槽,由于推槽时操作不当单体柱崩落,发生单体柱伤人事故,造成王XX右肩肩胛骨粉碎性骨折、右侧肋骨多根骨折。 一、事故地点概况 12041工作面倾斜长度,采用倾斜分层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工作面支架型号ZF8600/20/38,工作面安装117架,刮板输送机型号SGZ800/800,采高,采用全部垮落法处理采空区。2012年4月2日工作面初次来压后, 因工作面水大、压力大,多次出现工作面部分支架被压死、支架十字头被压断,无法进行正常推溜移架,至2012年4月18日工作面机尾段支架压死,支架高度降低,造成作业空间狭小。 二、事故经过: 2012年4月18日八点班,跟班队长王XX安排职工王XX处理机尾死架。王XX使用单体柱柱根顶住机尾槽节上沿,柱头顶住支架大立柱底座进行辅助推溜。由于注液枪枪头卡未卡紧单体柱三用阀,开始移溜时,顶在支架底座上的单体柱受力、柱头柱牙逐渐变形,导致单体柱受力不均,造成单体柱发生崩落,王XX闪躲不及,单体柱直接崩到王XX的右肩上,造成右肩肩胛骨粉碎性骨折、右侧第5、6、7、8根肋骨骨折。

三、事故原因分析 1、职工违章作业,使用单体柱进行推槽作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液压支柱枪头安装后没有再次检查确认,未及时发现注液枪头卡未卡紧,是造成事故的的重要原因。 3、工作面大面积来压,支架被压死,施工现场空间狭小,施工环境存在安全隐患,是造成事故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4、区队现场管理人员安全检查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制止违章作业,职工安全意识差、安全防护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四、防范措施 1、全面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现场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及时查处现场安全隐患,杜绝职工违章作业。 2、现场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操作之前开展危险预想、安全确认,防止误操作。 3、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使安全“零”理念入脑入心,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提高职工自保互保能力。 事故现场示意图

煤矿事故案例范例

煤矿事故案例范例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东滩煤矿事故案例分析范例 2017年3月 目录 范例一:严重“三违” 严重“三违”分析处罚范例 一、查处时间: 二、查处地点: 三、事件经过及界定标准: (略) 依据《东滩煤矿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红黄牌”“三违”标准及执行说明〉的通知》(东煤发〔2015〕41号)井下(地面)严重“三违”××专业第×项,认定为严重“三违”。 四、责任分析及处理意见:

依据《东滩煤矿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东煤发〔2017〕3号)文规定处理如下: (一)1次严重违章指挥行为,给予行政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特别严重或年内累计2次的,给予行政记大过、降职或撤职。 (二)1次严重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罚款100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罚款2000元/人次或给予记大过处分。 (三)因“师徒合同”履行不到位,徒弟出现违章行为的,师傅负同等责任。 (四)严重“三违”人员接受“过三关”脱产教育,培训10个工作日,并签订“三违”帮教签字单。学习班第一天,其所在单位支部书记必须陪同参加学习。 (五)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停止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六)脱产教育结束后,由安全监察处向区队下达职工返岗通知书,脱产教育人员方可上班。 (七)未按要求参加“三违”帮教培训,对相关单位负责人给予500元罚款。 (八)“三违”人员拒不报到接受教育的,按欠勤处理,并对其进行转岗培训。 (九)严重“三违”人员纳入安全诚信档案管理。 (十)井下跟班副区长(技术员)、工班组长、质量验收员自身出现“三违”的,取消“优秀‘两长两员’”评比资格。 五、防范措施 (略) 六、参加人员 单位、姓名、职务。 东滩煤矿 20××年×月×日

2021年煤矿经典警示教育事故案例

煤矿警示教育事故案例 欧阳光明(2021.03.07) 山西王家岭煤矿“3·28”透水事故 事故经过: 2010年3月28日14时30分左右,中煤集团一建公司63处碟子沟项目部施工的华晋公司王家岭矿(在山西省临汾市乡宁县境内,为中煤集团与山西焦煤集团合作组建的华晋煤业公司所属)在基建施工中北翼盘区101回风顺槽发生透水事故,为小窑老空水。事故发生时,井下共有261人作业,截至事故当晚统计,108人安全升井,153人被困井下。经过抢救,事故共造成38人死亡,11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37.29万元。 事故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该矿201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附近小煤窑老空区积水情况未探明,且在发现透水征兆后未及时采取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等果断措施,掘进作业导致老空区积水透出,造成+583.168m 标高以下巷道被淹和人员伤亡。 事故间接原因: 1.地质勘探程度不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未查明老窑采空区位置和范围、积水情况。 2.水患排查治理不力,发现透水征兆后未采取有效措施。 3.施工组织不合理,赶工期、抢进度。 4.未对职工进行全员安全培训,部分新到矿职工未经培训就安排上岗作业,部分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防治水主体责任。 2.切实加强矿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为防治水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严格落实“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措施,有效防范重特大水害事故。 4.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安全责任。 5.全面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制定水患避灾演习预案,加强员工防治水措施的学习与培训,并组织员工进行水患避灾演习。 甘肃屈盛煤业公司“9·25”斜井人车跑车事故事故经过: 2012年9月25日0时10分,甘肃省白银市屈盛煤业公司煤矿发生钢丝绳断绳跑车事故。34名井下作业人员在煤矿副井筒人车提升过程中距井口约80米处,钢丝绳断绳,人车下滑至距井口约230米处侧翻,造成人员伤亡。发生事故的副井筒总长度704米,坡度28度。经施救34人分五次全部升井,其中20人死亡,14人受伤。 事故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严重超员的斜井人车在提升过程中掉道,随即与巷道巷帮底部的钢管法兰盘发生碰撞,致使磨损锈蚀严重的提升钢丝绳负荷突然增大超过其承载极限而断绳,导致人车跑车,跑车后的人车在快速下滑过程中与巷道发生强烈撞击,造成斜井人车严重变形、乘车人员伤亡。 事故间接原因: 1.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井底车场没有配备安全员维持乘车秩序,带班矿领导、跟班人员和人车跟车工对工人违章挤乘人车未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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