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完善

浅析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完善
浅析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完善

浅析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完善

[摘要]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步伐加快,不仅对金融监管的难度加大,而且使金融监管的重要性也更加显现。通过对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分析,结合国内金融监管的现状,提出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金融监管;金融监管法规;信息披露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取得一些成绩,但在监管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在实践中,我国金融监管还未实现系统化和规范化,多是一次性的、较分散的,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集风险监测、评价、预警及防范的金融监管体系,同时也缺乏早期预警和控制,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没有切实有效结合,监管信息也未得到充分利用。针对我国金融监管体制中存在的系列问题,笔者认为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并以此提出个人的一些意见。

一、金融监管法规的切实完善

面对加WTO的新形势,在经济金融全球化的背景下,立足我国金融业的实际国情,面向世界金融业发展的潮流,应当全面审视现行金融业的法律框架,首先是应修改不符合实际或不能适应世界发展潮流、或成为金融业发展障碍的条文;其次是补充完善相关的法律条文;再次是制定一系列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在我国的立法实践中,笔者认为应该把握以下几个重点环节。

(一)强化金融业的市场准入和业务范围的法规建设

目前在这方面的突出问题是非法设立金融机构和非法从事金融业务活动,如非法集资、非法的地下钱庄等等,严重冲击正常的金融秩序。一方面要健全和完善严格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的法律制度;另一方面要对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进一步明确取缔,并制定相应的法规制度,同时对混业经营和金融创新作出规范。

(二)金融机构破产、市场退出的法律规范

政府行为不能代替市场约束,金融监管不能保证不出现金融机构的破产。因此对严重资不抵债、已经或即将引发挤提的金融机构,应视其情况对其依法关闭或破产。首先应当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坚持先立法后推行;其次是建立金融机构破产清算机制;第三,明确中央银行作为最后贷款人的援救规范。目前我国金融破产的法律规定缺乏可操作性,以致金融机构的破产清偿难以推行。

二、提高监管人员的职业素质

浅析我国金融监管中问题分析及措施

浅析我国金融监管中问题分析及措施1983年,工商银行作为国有商业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离出来,实现了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分离,从而使人民银行集金融监管、货币政策、商业银行职能于一身的金融管理体制宣告结束,现代金融监管模式初步成形。当时,人民银行作为超级中央银行既负责货币政策制定又负责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进行监督。这时的专业银行虽然对银行经营业务有较严格的分工,但并不反对银行分支机构办理附属信托公司,并在事实上成为一种混业经营模式。XX年初银监会的成立,使中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框架最终完成,由此形成了我国“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体制。针对监管体制中存在的缺陷,在金融监管改革过程中,应首先建立金融监管的合作制度,使三大监管机构在各自独立行使监管职能的同时,有效地协调彼此之间的权责,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其次,强调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加大对金融机构创新业务内控制度的检查监督力度,督促金融机构完善创新业务的操作制度,防止金融创新的衍生风险。 我国金融监管的时间较短,在金融监管的方法手段、技术条件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我国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金融监管有效性不足,金融监管内容过于狭窄,其金融监管仍偏重于合规性监管,严格的管制极大地遏制了金融创新的有效空间;对金融机构日常经营

的风险性监管涉及不多;监管措施的效能未得到充分发挥,对金融机构违规行为的处罚不够严厉,违规处罚中缺乏严厉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缺乏有效性。其次是金融信息披露滞后,信息披露滞后于监管和外部市场约束的需要,我国金融机构关于信息披露的法制观念不够,数据资料编报的随意性较大,信息披露缺乏强制性和规范性;金融信息披露的范围小,内容比较单一,信息不完备,缺乏专门的金融信息开发和传播中介机构,使得金融信息在低水平上传播和利用。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法人治理结构和利益约束机制,内部监管乏力,导致银行出现大量的不良资产需处置,同时,还面临着大量存款需找出路却又“惜贷、拒贷”的尴尬局面。监管目标不够明确;金融监管独立性不够;金融监管机构协调性差;金融监管措施不力;现行监管制度不利于金融创新等。 完善金融机构内控机制就必须深入到金融机构内部的组织、结构、观念、管理等各个环节,建立起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以达到规避风险、维持安全的目的。要提高对加强内控机制建设的认识,金融机构的各级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内控建设的重要性,把它作为经营管理工作中的关键一环,常抓不懈,落到实处,这样才能有助于金融机构内控机制的建立健全和充分发挥作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应着力于打破现有的银行业垄断,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实现银行运作机

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目录Abstract (3) 一、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现状 (3) (一)金融监管体制 (3) (二)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现状 (3) 二、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问题 (4) (一)监管体制难以适应混业经营的需要 (4) (二)监管方式独立性不够 (4) (三)监管协调性差 (4) (四)金融机构自律监管不足 (5) (五)监管人员素质不高 (5) (六)金融监管配套法规不到位 (5) (七)现行监管体系不能适应地方金改创新 (5) 三、我国完善金融监管体系的对策 (6) (一)加紧构建有效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6) (二)完善监管当局监管控制体系 (6) (三)建立“四位一体”的金融监管方式体系 (6) (四)强化金融监督主体及金融机构的自身建设 (8) (五)重视金融监管效率低下问题,提高监管人员业务素质 . 8 (六)建立和完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 (8) (七)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配套机制 (9) 1

内容提要 我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的基本特征是分业监管。近年来随着金融全球化、自由化和金融创新的发展迅猛,金融机构开展混业经营已是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分业监管体制已显现出明显的不适应,其本身所固有的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因此,改革金融监管体制,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提高监管效率,势在必行。 关键词: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法律体系

一、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现状 (一)金融监管体制 金融监管体制是指金融监管的职责和权利分配的方式和组织制度,其要解决的是由谁来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业务进行监管、按照何种方式进行监管以及由谁来对监管效果负责和如何负责的问题。由于历史发展、政治经济体制、法律与民族文化等各方面的差异,各国在金融监管体制上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别。 金融监管体制按照不同的依据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其中按照监管机构的组织体系划分金融监管体制可以分为统一监管体制、分业监管体制、不完全集中监管体制。 (二)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现状 2014年9月29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消息称,同意上海市筹建上海华瑞银行。4个月后,新华社发布消息,上海银监局已经批准上海华瑞银行开业,这是国内第二家获得批准开业的中小型民营银行。接着,华瑞银行在上海自贸区开始试营业,仅覆盖简单的存贷汇业务,比如存款仅能使用存折,而不能使用银行卡业务等。 国内首家获得批准开业的中小型民营银行是微众银行。2014年7月24日,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准微众银行成立。同年12月12日,微众银行获批开业。微众银行由腾讯公司发起,腾讯持股30%,深圳市百业源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立业集团分别持股20%,其他共持股30%,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亿元。两家中小型民营银行获得批准成立,可以追溯至2014年3月,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向媒体披露:经过反复论证和筛选并报国务院同意,已确定首批5家民营银行试点方案,共有10家民间资本参与,包括阿里巴巴、腾讯等。2014年,中国银监会先后批复成立前海微众银行、天津金城银行、温州民商银行、浙江网商银行和上海华瑞银行。 此外,同年3月11日,银监会还确定了首批自担风险民营银行试点名单,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在同年新设金融机构中,有14家民营控股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108家民间资本占主导地位的村镇银行。 放宽对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限制,增强市场竞争和多元化发展的改革步伐在2014年进展迅速。民间资本设立民营银行,是打破银行业垄断的破冰之举。微众银行等民营银行的出现是在给民间资本机会,同时也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 与2013年不同的是,2014年银行监管部门密集出台了多部规范性文件,从基础制度到具体业务规范均有所覆盖。

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要素构成1

编者按中国金融业发展相对滞后,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体制、观念、机制、 环境等,但不能忽视,传统的合规性监管、过于严格的金融管制、消极监管、 事后监管、忽视效率的监管等,已严重扼制了金融业的创新和发展的有效空间, 直接影响金融业整体效率的提高。如何使我国金融监管水平有一个质的飞跃,探索建立既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惯例,又要符合中国国情的监管体制, 切实做到完善监管理念、更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 迫任务。本文作者的思考有一定的启发性。 金融监管的法律支持体系 金融监管的目的是防范金融风险发生,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保障金融体系 的运行安全,保护资产所有者的利益。金融监管的有效运行要有一个良好的金 融环境作条件,而这个条件能否具备则依赖T健全的金融法律体系。 我国虽然已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等多部法律与法规,但只对金融机构市场准入有着严格的规定,金 融机构的市场退出存在着严重的法律缺位。当金融机构监管的某一环节处于法 律的真空状态,而金融机构风险暴露时,央行的监管无法可依,只能借助强制 性行政干预来解除金融风险,1997年海口城市信用社因挤兑出现支付困难时强制由海南发展银行托管乃至兼并一案仍历历在目。要改变这一局面我们现阶段 必须加强监管的法制化建设,完善金融监管的法律支持体系。 1、尽快完善主体法律。目前耍抓紧修改、整理和完善《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担保法》和《证券法》等金融法规;尽早出 台银行、证券和保险三大监管法规和金融机构市场准入退出(破产)法规,包 括《金融机构接管法》、《金融机构破产法》、《金融机构临时性支付风险管 理法》、《金融机构兼并收购管理办法》等;制定《信贷资产保全法》和《外 资金融机构法》,按国际资本充足率框架,制定资本充足率的监管框架,从而

浅谈我国金融监管问题

浅谈我国金融监管问题 摘要:20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自由化的趋势锐不可挡,金融创新层出不穷。 各国银行业越来越深切地认识到,以往的监管措施、监管力度及银行本身的信用 风险管理水平很难再适应银行所面临的日益复杂的风险环境。尤其是全球性金融 危机等一系列重大的金融风险事件更加深了各国银行对信用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 题的反思。越来越多的研究开始关金融市场中普便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是造成信用 风险的直接因素,当前我国金融监管理念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关键词:金融监管理念金融监管框架金融创新 0 引言 为了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更好地发挥金融监管对金融发展的促进作用,如 何树立正确的金融监管理念并有效地指导金融监管实践活动成为目前一个亟待研 究的问题. 金融监管理念必须从传统的控制风险转变到隔离风险上来,建立并完 善对金融机构的效益监管,创新监管的手段和方法,最后建立适应现代金融监管 理念的新型金融监管。 1 当前我国金融监管情况分析 1.1 行政管理色彩浓厚,监管效益和监管成本不对称一是金融监管依然存在 行政性管理色彩。二是“重监管,轻效益”的观念根深蒂固,监管效益与监管成本 不对称。三是“重常规性监管,轻创新监管”的思想亟待改变。目前的金融监管是 一种对前期业已出现的问题进行控制和监督,而对未来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没有 制定前瞻性的监管制度。存有求稳怕新的思想,不利于金融业的发展。 1.2 金融监管力度不够由于各种原因,对监管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章金融机 构人员,还不能严格依法处理,监管工作中有法不依、有法难依,执法不严、违 法不究的现象时有发生,降低了金融监管的严肃性和中央银行的监管权威。 1.3 金融监管体系不健全我国目前的金融法律体系与市场经济体制、金融改 革和发展、现代金融监管理念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一是部分金融法律法规 与现实情况不符,造成金融监管的法律基础不规范。二是金融法律法规不系统。 各种地方性法规、各金融机构系统内制定的各种制度规定较多,庞杂而不系统, 但多数又都具有法律效力,在监管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对某一问题认识上的不同 而产生定性上的争议。三是相对于金融业务创新的趋势,对新的金融业务的立法 管理滞后,监管的法律依据不足。四是目前国内各项金融法律法规与世界上其他 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还不能有效地衔接起来,在已经加入WTO的新的环境下, 做好与WTO组织各国金融法律法规的衔接工作显得尤为必要。五是有效监管的 基础还没有建立起来,缺乏社会联合防范机制。 2 金融监管理念创新的建议与思考 2.1 树立由控制风险向隔离风险转变的监管理念一是对问题机构在其破坏金 融体系前实行隔离;二是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要迅速、稳定地获得相关信息,确保在金融风险积累前采取相应的措施;三是即时清算,减少支付时滞带来的负 面影响。注意运用新的思路和方法加强金融监管,允许所有符合条件的投资主体 进入金融产业,按市场原则引入竞争。 2.2 树立并完善对金融机构效益监管的理念新型监管理念中最关键的是,要 规避金融企业现行会计核算制度的缺陷,真正建立客观真实地反映金融企业业务 经营全过程的会计核算制度,其核心则在于建立一套科学的会计核算指标。效益 监管的核心是金融企业经营成果综合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体系的设立,而其中心

浅析金融监管中的问题及对策

写作提纲 一、我国金融监管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二、我国金融监管方式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监管方式过分依赖行政审批和现场监管(二)我国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三)我国金融监管透明度低 (四)金融监管部门缺乏匹配的专业人才 (五)监管内容和范围狭窄 三、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对策 (一)增强行业自律机制 (二)加强金融机构内部控制的建设 (三)加强银行、证券、保险三大监管部门的协调和合作(四)大力提高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 (五)建立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 结论 参考文献

浅析金融监管中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本文对我国金融监管的基本面进行了分析,同时提出了金融监管中出现的问题及对策,找出并借鉴了西方国家在金融监管在金融危机形势下采取的相关措施,包括理论上的革新和新的法律法规的颁布等等。金融危机下,对于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我国应该积极的进行反省与思考,找出我国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在吸取经验教训的同时结合我国国情,建立起一套稳固的金融监管体系,为我国经济健康快速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金融监管;金融危机;发展 一、我国金融监管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随着我国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也随之得以建立和健全。目前世界主要国家和经济体的监管模式大致可分为,统一监管和分业监管两种模

式。我国采用的是分业监管的基本模式,这样的模式源自于上世纪末的亚洲金融危机背景下,过去由人民银行对应所有金融机构的监管模式已经不能满足金融市场高速发展、与世界接轨的需求。2003年,第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获准成立;是年12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下称《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决定》和《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并于2004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现代金融监管框架的基本确立。根据修订后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强化了中国人民银行在执行货币政策和宏观经济调控上的职能,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管职能转移给新成立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留了与执行中央银行职能有关的部分金融监督管理职能,至此,我国金融监管将分别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也就是通称的“一行三会”四个机构分别执行,从而中国金融监管也形成了现行的多元化监管体制。而三部银行法和《证券法》、《保险法》、《信托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票据法》及有关的金融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行业自律性规范和相关国际惯例中有关金融监管的内容共同组成了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制度体系。 二、我国金融监管方式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监管方式过分依赖行政审批和现场监管 由于我国金融监管的体制建立时间较短,还处在过分依赖行政审批和现场监控的地位,其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市场准入、业务范围、日常业务监管、市场退出等方面,过分依赖行政审批和现场监管,虽然近两年开始试行非现场监管,但其方式还不完善,监管的有效性很低。 2、监管手段陈旧,科技水平低,与被监管机构未实现电脑联网,无法实现实时监控,使监管人员忙于监管资料的收集和层层上报工作,效率低,成本高。 3、对金融机构退出市场的监管经验不足,尤其对有问题的金融机构退出市场的处理缺乏成熟经验,许多法律和制度建设滞后。 4、利用社会力量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尚未起步,对外部审计师的利用几乎是空白,对如何利用外部中介机构实行金融监管缺乏相应的制度和法规。 5、金融监管的成本较高,导致金融监管的有效性下降。 (二)我国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目前,我国金融监管的法律体系还不是很完善,仍存在不少弊端,无法保证金融监管合理、有效、规范地实施。首先主要表现在配套法规不完善,大法不少,

我国金融监管现状问题研究

我国金融监管现状问题研究 摘要:金融监管体制的选择是实现有效金融监管的 前提,完善的金融监管体制是实现金融监管目标的重要保障。本文介绍了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对策建议,希望对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和完善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金融监管体制;问题;对策 金融监管是指金融主管机关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利,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运营情况实施监督和管理,以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保护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保护金融体系安全,健康,高效运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金融机构依法运营,监管当局依法监管是确保金融体系稳定的前提。金融监管的目的是防范金融风险发生,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保障金融体系的运行安全,保护资产所有者的利益。 一、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现状 目前,我国实行金融分业经营体制,并依据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和银行业监管法的规定实施具体的金融监管。从体制上看,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应属于“一元多头”,即金融监管权力集中于中央政府,由中央政府设 立的金融主管机关和相关机关分别履行金融监管职能,即银

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分别监管银行、证券、保险机构及市场,中国人民银行、审计机关、税务机关等分别履行部分国家职能。在这种分业监管体制中,中国人民银行处于核心地位,是全国金融业的最高主管机关,它不仅负责银行业和信托业的监管,还要从宏观上对证券业和保险业的监管予以指导,以保证整个金融业的健康发展;银监会负责对银行业的监管,证监会作为国务院证券监督机构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保监会负责对全国保险业和保险市场的统一监管。同时,我国法律还规定有金融业的自律监管和社会监管作为辅助监管。自律监管包括金融机构自我监管和行业自律监管,社会监管主要是指中介机构的监管。 二、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我国实行的分业监管的监管模式专业化优势较为突出,便于分散风险,而这一点亦导致了监管协调中深层次的问题,中国加入WTO以后,面对来自混业经营、金融创新、网络金融的挑战,这一问题更加突出。 (1)金融监管独立性不够。巴塞尔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规定:促进有效银行监管,必须具备稳健且可持续的宏观经济政策,完善的公共金融基础设施,有效的市场约束,高效率解决银行问题的程序以及提供适当的系统性保护机制等基本条件。更为重要的是,在一个有效的银行监管体系下,参与银行监管的各个机构要有明确的责任和

浅谈我国金融市场监管中问题分析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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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金融市场监管中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班级:11财管402 姓名:朱懿学号:1131061450【摘要】:金融市场监管一般是指国家根据有关金融市场的政策法规,规范金融市场交易行为,以达到引导金融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稳定发展的目的。金融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作为金融活动载体的金融市场,对于整个经济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理论和实践都证明,缺乏监督和管理的金融市场不仅效率十分低下,而且可能酿成金融和经济危机,对国民经济产生严重的破坏。近年来爆发的一系列金融危机,提醒我们要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使经济健康和快速的发展。本文通过我国金融市场监管中问题的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我国金融体制的若干建议。 【关键词】:金融监管存在问题措施分析 一、我国金融市场监管体制发展简要历程 (一)、我国早期金融市场的发展 中国明朝时出现资本主义萌芽,但发展比较缓慢。 (二)、我国近代金融市场的发展 1897 年,中国创办自己的第一家银行-------中国通商银行。辛亥革命以后,特别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后,银行逐步成为金融业的主体,钱庄、票号等相应退居次要地位,并逐步衰落。可以说辛亥革命后,中国银行业与证券业的发展真正开启了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大门。 (三)、改革开放以来的金融市场 1979年10月开始恢复金融、重构金融组织体系的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完全摆脱具体银行业务、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标志着我国中央银行体制的正式建立。票据承兑贴现市场的初步形成;同业拆借市场的形成发展。1993年我国已基本建立起一套间接宏观调控机制手段。1983年,工商银行作为国有商业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离出来,实现了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分离,从而使人民银行集金融监管、货币政策、商业银行职能于一身的金融管理体制宣告结束,现代金融监管模式初步成形。当时,人民银行作为超级中央银行既负责货币政策制定又负责对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进行监督。这时的专业银行虽然对银行经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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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尽快完善主体法律。目前要抓紧修改、整理和完善《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担保法》和《证券法》等金融法规;尽早出台银行、证券和保险三大监管法规和金融机构市场准入退出(破产)法规,包括《金融机构接管法》、《金融机构破产法》、《金融机构临时性支付风险管理法》、《金融机构兼并收购管理办法》等;制定《信贷资产保全法》和《外资金融机构法》,按国际资本充足率框架,制定资本充足率的监管框架,从而为制度化、规范化的监管提供法律基础。 2、尽快制订金融法律实施细则。主体法是纲目式的,对于履行金融监管职能的主体来说,更需要一套较为完整的并与金融法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也要对原颁布的有关法规、制度进行清理,对不适应的条款进行废除或修订;还要对立法环境尚不成熟、近期不宜立法的有关金融业,先制定一个过渡性的暂行规定。 3、尽快建立独立的金融执法机制。目前银行对企业大量的金融违法违规行为无能为力,如果依法收贷只能是“赢了官司赔了钱”;更甚的是对于银行起诉,许多地方是“起诉不受理、受理不开庭、开庭不裁决、裁决不执行”,这种现象助长了企业、个人不守信用,直接恶化了社会信用环境。为此,有必要尽快组建执法机构,专门受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业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诉讼案件,重塑我国公正、公开、公平的金融司法秩序。 有效的金融监管体制 1999年11月,随着处于世界金融垄断地位的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正式签署生效,标志着美国放弃维持近70年的“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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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监管的现状及对策 摘要:金融业因其具有特殊性质,是我国受监管最严厉的行业,这说明强化金融监管已成为我国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的当务之急。金融监管同时也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之一。西方国家在长期的监管实践中,积累了不少有益的经验和技术,在此基础上,就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思考,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希望有助于我们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监管之路。 关键词:金融监管金融体系监管体制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上频繁爆发金融危机,使得各国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不得不改变金融监管的策略,将其监管的重点从合规性监管转向对金融风险的控制与预防从而增加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金融监管是现代市场经济国家管理经济活动的核心内容之一,在当今世界上,任何国家的经济与金融发展都离不开完备而有效的金融监管。系统、完备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最基础性的框架制度之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深入, 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作用逐步得到认可和强化,金融监管工作在改革中也得到进一步发展与完善。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我国金融行业正面临金融全球化的现实。如何正视目前我国金融监管存在的差距和问题,从金融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出发,深入研究建立既符合我国国情又适应现代化要求的金融监管体系,是目前我国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中国金融监管发展的历史进程描述 (一)90年代之前,我国实行统一监管 改革开放前,中国人民银行负责金融监管,除依法接管官僚资本银行、取消外商银行在华特权外,主要任务是:整顿和改革私营金融业;打击投机活动,维护金融秩序。在1978 年改革开放后,工、农、中、建四大国有专业银行相继建立。此时,中国证券市场尚未形成,而唯一的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也是中国人民银行的下属性机构,四大专业银行与人保公司分工明确,不允许业务交叉经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的主要重点是:配合监督、检查四家国有专业银行执行国家金融政策、业务分工和规章制度情况,并与金融投机和金融犯罪作斗争。 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集中力量进行金融宏观调控与管理,研究和制定金融方针政策。1986年1月7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银

浅析我国金融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金融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提纲: 一、导论: 1、选题原因:主要是从政府的金融监管机构的设置以及有关金融监管职能分配的角度来分析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并积极寻求对策,希望能对我国的金融监管理论和监管实践发挥一些积极的作用。 2、基本框架:第一部分为导论,主要包括选题原因、文献综述、研究的基本方法;第二部分介绍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沿革和现状;第三部分具体分析了我国金融监管体制中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主要是政府在金融监管中面临的“定位困境”;第五部分是针对上述的分析,提出政府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建议。 二、正文: 1、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沿革及现状 (1) 金融业的分业经营、混业经营与金融监管 (2) 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现状 2、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问题及其分析 (1) 机构设置的问题 (2) 现阶段金融机构的经营问题 3、政府在金融监管中面临的“定位困境” (1)金融监管模式的选择 (2)政府是改革的推动者和政府权力收缩之间的矛盾 4、完善我国金融管理体系的对策 (1)我国金融监管要朝统一监管方向发展 (2)积极推动行政体制改革,健全金融监管体制 三、结论

摘要:本文主要是针对我国目前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金融监管模式,研究探讨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设置和监管内容安排问题。从“市场失灵论”、金融业固有的高风险特征以及信息不对称理论出发,并联系我国金融实际,本文认为政府有必要监管金融业,这是政府的经济监管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在经历了三次变迁后,目前采用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 我国政府设置了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个金融监管机构分别负责金融监管职能。但是,我国的中央银行缺乏独立性,其货币政策往往受其他因素干扰,不能以独立的专业角度,从维护货币稳定的目标出发制定政策;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务院下属事业单位,行政监管属性不明确,一直处于“尴尬”监管的地位上,不利于其开展金融监管工作。与此同时,我国的金融业发展又出现了新现象,混业经营萌芽的出现,国有金融机构改革进入关键阶段等等,这些都是摆在政府金融监管工作面前的新问题;而国际金融业的发展趋势对我国金融业的发展以及金融监管体制也提出了挑战。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必须改革,尤其是要改变“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监管模式,允许混业经营,逐步走向统一监管,合并原有的“一行三会”,建立统一的、全局统筹的金融监管机构。 本文主要采取的是定性分析方法,辅以部分定量分析。主要是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框架展开全文。 关键词:政府金融监管、一行三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统一监管

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分析与展望

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现状分析与展望 夏斯雅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财务管理专业 摘要:本文分析了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沿革、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阐明了进一步改革与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必要性。目前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监管机构协调性差、监管法律体系不健全、监管的有效性不强、金融机构自律监管不足等问题,应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完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社会监督作用,改进监管方式,完善金融监管主体自身建设。从长远来看,中国应当建立统一监管、分工协作、伞形管理的金融监管体系。中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改革目标应当是,建立一个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进行综合金融监管。 关键词:金融监管金融监管体系分业监管模式内部控制 金融监管是金融监督与金融管理的合称。金融监督是指金融监管当局对金融机构实施全面的、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并以此促使金融机构依法稳健地经营、安全可靠和健康地发展。它是金融监管当局依法对金融机构及其经营活动实行领导、组织、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的活动。金融业高度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十分重视金融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以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和质量。 一、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沿革 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开始改革开放政策之前,中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当时中国几乎没有金融市场,一切信用归银行,而且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中国只有一家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它既从事信贷业务又有金融监管的职能,当时可谓是集中统一的金融监管体制,当然是严格和简单的统一监管。 80年代以后中国金融体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首先就是分出或成立了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1983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成为独立的中央银行。当时中国的金融市场还不发达,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还不多,因此,在1984年至1993年的一段时间,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国金融监管的主要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曾集货币政策和所以金融监管于一身。在这十年里,中国仍然实行的是集中统一管理体制。 90年代以后,中国金融体系发生了更大的变化。以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成立为标志,多层次的资本市场逐渐发展起来。除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外,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纷纷建立,外资银行开始进入中国,非银行金融机构迅速发展,其中保险公司

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选择

改革现有模式,建立监督委员会 ——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选择 08级金融A班朱琳0719213027 摘要:当前我国的金融业已经呈现出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在后WTO 时代,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发展将更加迅速。2008年,金融危机因次贷危机而爆发。2009年,二板市场也即将上市。在此背景下,我国已有的机构性金融监管模式将面临挑战。改革迫在眉睫。 关键词:金融监管;模式改革;监督委员会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金融监管体系从无到有,从改革开放前中国人民银行一家集金融业务与管理于一身,到银行、信托、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逐步成立,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职能,再到今天随着分业经营金融体系的建立和巩固,我国确立了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一行三会”的金融调控监管模式。 然而,我国加入WTO后,必须为外资金融机构提供完全的市场进入许可和国民待遇,并且公布通过具体措施来对金融企业放松管制和开放金融市场的计划时间表。这就促成了我国金融监管走上了放松管制之路。加上国外大部分为混业经营,而我国为分业经营,我国的金融监管模式势必需要改革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规则。 所以我认为,我国有必要改革现在的金融监管模式。而改革的方法,是建立一个立于三会至上的中国金融监督委员会。这样,可以在原来一行三会的监管模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对一些重复监管地带和监管盲区进行系统的监管。 (一)我国金融监管的进程——改革要不断进行 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于1948年12月1日,而一直到1979年,我国基本实行的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揽一切金融业务的“大一统”金融体制,这时候的中国人民银行是名副其实的“全能银行”,然而随着改革开放,“全能银行”不仅在业务上成立了四大行、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等,在监管上也形成了当前“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格局。 1)建国以来到1984年 建国以来到1984年,我国实行的是“大一统”的金融体制,当时没有监管当局,没有监管对象,也没有监管法律法规。 2)从1984 年至1992 年底 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宣告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统一监

浅谈我国的金融体制及其改革(一)

浅谈我国的金融体制及其改革(一) 论文关键词]:金融体制改革;资主体多元化;率市场化论文摘要]:我国金融体制经过20多年的改革与发展,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但是金融体制与金融运行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相适应的深层次的问题与矛盾,需要进行更深层次的改革与调整。文章分析了我国当前金融体制改革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并对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出一些看法与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及金融体制对国民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并在发挥其财政供给、资金筹措功能上,对经济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市场发育却日显滞后,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与我国经济步入国际经济轨道的发展趋势极不相称。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全球金融市场正在形成,资本全球流动加快。因此,建立社会主义市场所要求的健全的金融体制,并对当前金融体制进行更深入的改革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我国金融体制概述 金融体制,是指一个国家通过立法确立或认可的金融形态所形成的体系或系统。它包括一国的金融机构体系、金融调控体系和金融监管体系的地位、职责分工、相互关系及其运行机制。金融体制是一个国家经济体制的核心部分,对经济稳定和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由于各国经济发展程度、社会制度和经济体制不同,形成了各种类型的金融体制模式。目前,在西方发达工业化国家中,基本上都形成了在法制基础上以国家金融主管部门为监管调控中心,以商业银行和证券机构为主题,与信托、保险等其他金融机构并存,以货币、资本、保险等金融市场为枢纽的金融体制。而我国现在采取的是以中央银行为领导,以国有专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分工协作的金融体制。 二、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20多年来,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本身的要求,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金融国际化步伐加快的背景下,中国现有金融体制的弊端逐渐暴露,金融宏观调控与监管、金融机构组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等方面都存在很多问题,归纳而言,国内金融体制改革进展到现在,主要有以下问题需要解决: (一)投资主体多元化的问题 所有制方面的限制,导致了中国国有银行垄断的局面。由于银行业之间缺乏必要的竞争,一方面导致了国有银行改革动力的不足,效率低下;另一方面,非国有银行发展滞后,难以满足非国有经济的融资要求。因此,首先要打破所有制方面的限制,发展新的体制。金融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就是发展非国有银行和非国有金融机构。因此,必须大力发展针对非国有产业融资的非国有银行、非国有金融机构,放宽市场进入和退出“壁垒”,让那些效益良好的经济实体进入金融市场交易,让那些经营亏损、资不抵债甚至是违规经营的经济实体从金融市场上有序地退出。 (二)利率市场化的问题 从中国整个价格体系来看,由于市场经济的有效导入,所有价格基本上都放开了,而惟独作为金融产品价格之源的利率没有放开,没有市场化,还是由国家指令性调整。利率制定的非市场化,不仅直接影响到基础货币的调整,使得判断宏观货币供应量的多少和货币政策效果好坏缺少了最准确的标准,还影响到其他货币政策工具的实施。所以,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和中国宏观经济改革都要求建立一个在市场条件下比较有效的利率调整机制。 (三)分业与混业经营的问题 我国是在1995年通过《商业银行法》后才正式确立了分业经营制度,然而,在全球金融自由化和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中,在加入WTO的新形势下,势必面对国外金融业强有力的挑战。同样,引起国内银行的业内竞争加剧,造成银行利润率下降、业务风险增大,迫使许多银行

中美金融监管体制比较

摘要:本文从金融监管主体的角度出发,阐述了中美现行金融监管体制,并将两者进行了比较。提出了在借鉴美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基础上。中国应建立适合国情的金融监管体制。 关键词:金融监管;体制;比较 一、金融监管体制概述 金融监管体制是指为实现特定的社会经济目标而对金融活动施加影响的一整套机制和组织结构的总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基本要素:首先是体制参与者,即由谁监管和对谁监管,核心是金融监管机关的设置、职责职权的依法定位;其次是如何监管,即为实现金融监管目标而采用的各种方式、方法和手段,体制的各种参与者按照一定方式有规律地相互作用,以完成特定的目的。可见,对金融监管体制的研究涉及到对金融监管机关组织构成、职权的分析、金融监管机关对金融机构作用机制的分析等。 根据监管主体的多少,金融监管体制可分为一元化监管体制与多元化监管体制。前者是独家监管型,即只有一家执行金融监管的机关,实行高度集中的单一型监管体制。后者是多家监管型,即执行金融监管的机关为两家或两家以上共同分工负责进行金融监管。实行这种体制的国家根据监管权限在中央与地方的划分的不同,又可分为一线多元监管体制和双线多元监管体制。实行一线多元体制的国家或地区,金融健全权力集中于中央,在中央一级又分别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机关负责监管。这种体制实际上是以财政部和中央银行为主题开展工作。实行双线多元体制的国家主要是联邦制国家,以美国和加拿大为典型代表。其基本框架如下: 二、美国金融监管体制 在世界各国金融监管体制中,美国的监管体制被公认为是最健全、最完备、最具代表性的,1999年11月4日。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1999年金融服务法》(FinancialService8Actofl999),废除了1933年制定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彻底结束了银行、证券、保险的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局面,开辟了金融服务产业的新纪元,美国金融监管也最终形成了现行的双线多元监管模式。这种新的监管体系顺应了金融服务业混合经营、金融集团的发展趋势,在制度上实现了金融监管的创新。由于美国处于世界头号金融强国的地位,因此。对美国现行金融监管体制的考察研究,将在构思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方向和具体策略等方面提供诸多启示。 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比较复杂,联邦和各州都有权对银行发照注册并进行监督,即实行双轨银行制度。在联邦一级,有财政部通货监理局、联邦储备系统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三大银行监管机关。在州一级,各州都有各自的金融法规和银行监管机构。现分述如下: (一)通货监理局 通货监理局是美国资格最老的金融监管机构,它是根据(国民银行法)于1863年建立的。只有向该局注册的银行才能称为国民银行。通货监理局在技术上受财政部指挥。不过实际上它的活动与财政部没有正式联系_保持着相当大的独立性。通货监理局的主要职责是审查国民银行的注册和分支行的设置,审核银行的合并,收集国民银行业务的统计数据,并进行与国民银行体系有关的各项经济调研工作;制订相应的管理条例和法规,并组织贯彻执行;检查国民银行的资本营运、贷款结构和数量、存款安全程度和贷款利率水平等经营情况,对经营管理混乱或违反金融法规要求的,有权命令其停业,进行清理整顿,有权撤换国民银行的正副行长和高级负责人员。通货监理局每年需向国会报告工作情况。 (二)联邦储备系统 联邦储备系统是根据1913年(联邦储备法)成立的,该系统有以下3个机构: 1、联邦储备委员会 联邦储各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制定金融政策,此外还要规定金融规章、制度,监督管理下属的联邦储备银行和会员银行的业务。监督货币的投入与回笼:执行有关管制银行控股公司活动的法令,并作为联邦政府的代理人。

有关金融专业的论文

有关金融专业的论文 浅谈美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实践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主要以下几点: 一是互联网金融涉及面广,影响力大。互联网金融是传统意义上的金融与互联网技术的结合和创新,它的风险会比单纯的传统金融和互联网行业大得多。互联网金融中由于普遍存在着跨业经营,非传统的金融行业进入到金融行业的现象,这时的对金融风险认识不足和管控能力不够,任何的企业都无法保证投资者能够永远获得比银行存款要高的回报。如果投资者不能获得当初承诺的预期收益,再或者出现了基金的亏损,那么会带来非常大的风险。 二是在监管手段和模式还比较落后的情况下,互联网金融创新太快。由于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通信运营商、互联网公司等非金融机构纷纷挤入了互联网金融领域,这使得传统金融产品加紧创新步伐,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出现了许多新产品、新模式还有新业态。但是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严重跟不上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步伐,传统的金融监管不适用于互联网金融市场,监管中跨部门的协调机制还没有形成,部门间职责划分不清,互联网金融行业还存在着非常多不规范的地方。这一系列问题将导致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发展模式过于创新或者是创新不足,严重脱离现实社会经济状况,将最终使互联网金融行业出现发展瓶颈。 三是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很大。我们以P2P为例,网上信贷平台要求借款人向平台提供个人的基本信息,比如本人的学历证明、财产证明等。此类信息很容易伪造,给平台的信用评估工作带来难度。借款人也有可能为了交易的顺利进行而有意隐瞒一些信息,加大了信用风险,导致P2P平台处于不利的位置。 随着互联网金融日益发展,美国监管者们开始探讨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问题。早在2021年9月,波士顿联储和亚特兰大联储写了《理解新型零售支付中的风险》,这篇文章写到零售支付正在从纸质支付转向非现金交易,这会带来清算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系统性风险、法律风险等许多风险。这篇文章指出,对于新型零售支付的监管,“监管者应该相信市场,但不能盲从。”为此,波士顿联储和亚特兰大联储组织成立了MPIWthe Mobile Payments Industry Workgroup,邀请业界和监管机构一起来讨论移动支付的发展现状、监管状况和建立新的法律法规的需要等问题。 一、在市场准入美国的P2P平台受SEC的严格监管,SEC规定网络信贷平台注册为证券经纪商,并且将网上信贷平台交易的凭证认定为证券。在SEC注册的成本较高,如P2P 平台Lending Club注册成本竟达到400万美元,此举能够增强P2P借贷平台的抵抗风险能力和偿债力,有利于维护P2P市场的安全。Zopa作为英国贷款规模最大的P2P平台因为这个原因而放弃了进入美国的市场。所以高门槛也减少了许多潜在的市场参与者。网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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