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级分类标准

五级分类标准
五级分类标准

目录第一节:分类指导原则 2

一、指导原则 2

二、影响分类的主要因素 2

三、补充说明 3

第二节各类资产分类的具体标准 3

一、批发贷款 3

二、零售贷款 7

三、信用卡透支 9

四、各类垫款 10

五、贸易融资、买入票据及贴现 14

六、同业贴现 20

七、开出信用证 20

八、保兑信用证 22

九、开出保函 23

十、应收保理款项、 25

十一、承兑汇票 27

十二、贷款承诺 27

目前,我行国内机构资产风险分类管理涵盖的资产包括批发贷款、零售贷款、等12大类资产。根据不同种类资产不同的风险特点,分别制定了各类资产的风险分类标准。

1 第一节:分类指导原则

一、指导原则

我行风险分类标准参照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制定,五个级别的贷款定义如下:

正常类: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类: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次级类: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类: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类: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二、影响分类的主要因素

1、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是一个综合概念,包括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状况;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等。

2、借款人的还款意愿。

3、借款人的还款记录。

若借款人为新往来公司,参考其在同业往来记录、资信状况;若借款人为新成立的公司,考察其股东的往来记录、资信状况。借款人的还款记录可反映贷款的展、逾期情况,分类时贷款的展、逾期状况亦作为一个重要因素考虑。

4、贷款的担保。

(1)信用保证:考察保证人的资信状况、履保记录。

(2)抵、质押品:抵、质押品的质量、折扣、估值的准确性、可变现能力。

5、贷款偿还的法律责任。

重点考察贷款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手续及贷款文件的签订)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及可采取的补救措施。

6、银行的贷款管理。

三、补充说明

根据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的有关要求,我行目前执行的贷款五级分类标准,必须明确的问题有:

(1)主要以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为核心,把借款人的正常营业收入作为贷款的主要还款来源。

(2)分类时将贷款本息的逾期状况作为一个重要因素考虑。逾期(含展期后)超过一定期限、其应收利息不再计入当期损益的贷款,至少归为次级类。本金逾期90天以上的贷款认定结果不得高于次级类,逾期180天以上的贷款不得高于可疑类;

(3)同一客户的授信业务风险分类结果应相互参考。对于在我行有多笔授信业务的客户,只要其中一笔出现不良,则所有授信均不能列为正常类贷款,除非有特别好的担保或变现能力强且价值足额的抵质押品(此时相应授信可酌情放入关注类)。

(4)资产进行分类认定时应采用逐笔分类认定,不得进行拆分。

2 第二节各类资产分类的具体标准

一、批发贷款

(一)正常贷款

借款人一直能正常还本付息或在建项目一直在按照既定用款计划进行,各方面情况正常,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消极因素,银行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理由怀疑贷款会遭受损失。

(二)关注贷款

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没有问题,但是存在潜在的缺陷,继续发展下去将会影响贷款的偿还。其特征包括:

1、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等外部环境的变化对借款人经营产生不利

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

2、企业改制对银行债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3、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变化。

4、借款人的一些关键财务指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有较大下降。

5、借款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6、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调整,例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或概算调整幅度较大。

7、借款人还款意愿差,不与银行积极合作。

8、贷款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出现疑问。

9、银行对贷款缺乏有效的监督。

10、银行贷款档案不齐全,重要文件遗失,并且对于还款构成实质性影响。

11、违反贷款审批程序发放贷款,如:越权放贷。

(三)次级贷款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第一还款来源)无法足额偿还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下称第二还款来源),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次级类贷款特征包括:

1、借款人支付出现困难,并且难以获得新的资金。

2、借款人不能偿还对其他债权人的债务。

3、借款人内部管理问题未能解决,妨碍债务的及时足额清偿。

4、借款人采用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套取贷款。

5、借款人经营亏损,净现金流量为负值。

6、借款人不得不寻求拍卖抵押品、履行担保等还款来源来保证足额还款。

(四)可疑贷款

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即:贷款肯定要发生一定的损失,只是因为存在借款人重组、兼并、合并、抵押物处理和未决诉讼等待定因素,损失金额还不能确定。

其特征如下:

1、借款人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

2、贷款项目,如基建项目处于停缓状态。

3、借款人已资不抵债。

4、企业借改制之机逃废银行债务。

5、银行已诉诸法律来催收贷款。

6、贷款已经过合理的重组,仍然逾期,或仍然不能正常归还本息,还款状况未得到明显改善。

7、即使追索保人或处理押品,贷款肯定仍无法全额偿还。

(五)损失贷款

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其特征包括:

1、借款人和担保人已经依法宣告破产。经法定清偿后,仍不能还清贷款。

2、借款人死亡,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未能还清的贷款。

3、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4、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逾期贷款。

5、借款人被依法撤销、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经确认无法还清的贷款。

6、借款人虽未依法终止法人资格,但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停止,且借款人已名存实亡,复工无望,经确认无法还清的贷款。

7、生产单位的经营活动虽未停止,但产品毫无市场,企业资不抵债,亏损严重并濒临倒闭,且政府不予救助,经确认无法还清的贷款。

8、由计划经济体制等历史原因造成的,债务人主体已消亡,悬空的银行贷款。

(六)其他分类认定限定

(1)违规贷款:

即银行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经正常贷款审批程序、违反银行贷款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而发放的贷款。即使从目前看贷款的偿还有充分保证,也应分为次级类或次级类以下。

(2)重组贷款

重组贷款是指由于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对借款合同还款条款作出调整的贷款。

凡属重组贷款,最高仅可划入次级类,重组后仍然逾期或借款人仍然无力归还贷款的,应至少划入可疑类。对于因债务重组,以盘活为目的而追加投放的新增贷款最高仅可划入次级类。根据我行实际情况和实践经验,重组后借款人经营性现金流量确实可以完全满足还款要求、并经过一年观察期或正常分期归还本金两次以上、付息正常的,可以不再视为重组贷款进行风险分类,但最高可放入关注。

(3)挪用贷款

凡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使用的贷款,无论是善意还是恶意的,均属挪用贷款。如属银行明知借款人肯定会挪用仍发放贷款则又属违规贷款。凡属挪用贷款,即使从眼前看贷款的偿还较有充分保证,也应分为关注类或关注类以下。

(4)帐外并帐贷款

帐外并帐贷款包括:三部(信托部、房地产信贷部、信用卡部)并帐贷款、违规经营贷款、帐外经营贷款和信托进帐贷款。帐外并帐贷款,即使从眼前看贷款的偿还较有充分保证,也应分为关注或关注以下。

(5)政策性贷款

目前政策性贷款包括1、有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和经国务院、计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批准的贷款;2、政策性银行和人民银行划转的贷款。

与一般贷款相比,政策性贷款的发放带有很大的被动因素,不是完全按照商业原则发放,这部分贷款的质量相对较低。但是,贷款分类本质上是对贷款风险程度和真实价值的判断,因此不论贷款是何种原因、何种背景下发放的,这些原因和背景都不应成为贷款分类的依据,否则,就不能反映贷款的真实价值。因此,对政策性贷款亦应视同一般商业贷款按照本手册确定的标准进行分类。但是对于特定贷款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对国务院批准的特定贷款项目发放的贷款,由于国务院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弥补银行因贷款而造成的损失,因此,对此类贷款如果有国务院批准文件并依法明确由政府负责还款的,最高划分关注类。

(7)破产废债企业贷款

破产废债企业贷款,指借款企业利用改制之机,以假破产、真废债方式逃废银行债务的贷款。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存在借款人假破产、真废债的情况,给银行资产的安全造成了很大威胁。这类贷款必须分为损失类。

(8)兼并企业、债务转移贷款

当借款人涉及兼并行为时,如中国银行与兼并方、被兼并方签订有债务转移协议,但暂无借款合同,只要债务转移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以此为依据作为兼并企业的债项进行分类。

债务转移是指如一借款人贷款全部转移到或部分转移到新借款人,转移部分按新借款人进行分类,如留在旧借款人的贷款出现因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对借款合同还款条款作出调整的情形,应按重组贷款进行分类。

(9)“空壳企业”的贷款

对于一些已人去楼空的空壳企业,现已很难重新联系补充有关资料,其上级主管部门也不予配合。对这类企业已停止经营运作,且有充分证据显示担保不落实,由经办信贷员撰写较详细的情况说明,存放相应的贷款档案,作为贷款分类的参考依据。已具备上述条件的这类贷款,即使未经一定的法律程序,也应认定为损失类。

(10)封闭贷款

封闭贷款是指贷款人对因资产负债率高、亏损严重等原因,按照正常条件不能取得贷款,但政府已决定救助的国有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封闭贷款遵循"封闭核算、购货鉴证、足额贷款、专户管理、按期收回,逐笔核贷"的原则,由商业银行自主审查发放,属商业性贷款。

封闭贷款对象均为国有亏损企业,以国有工业企业和国营外贸企业为主。从单笔封闭贷款的运行来看有还款能力,从整体来看是亏损企业,甚至净现金流量为负数,此类贷款应至少划分为关注类或关注类以下。

(11)外贸贷款

如外贸企业已资不抵债,但因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应列为不良贷款:因国家政策原不能破产清盘;现金流量已为负数,不具备还款能力;还本或付息不正常;还款意愿差,有逃废债倾向。其中已资不抵债的贷款不能高于可疑类。

(12)借新还旧贷款

借新还旧贷款中属于正常的定额周转性质贷款,在规定期限内无任何影响贷款偿还的不利因素,可划入正常类。如企业财务状况恶化,特别是经营性帐户现金流量为负值,应视风险程度划入关注类或以下。

(13)以物抵债贷款

主要指7461(以物抵债贷款)科目项下的贷款。目前暂不进行分类。

(14)关系人贷款

按《贷款通则》第六十条规定,关系人是指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贷款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这些人员投资或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银行对关系人发放的贷款属关系人贷款。按《贷款通则》规定,银行不得对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关系人贷款最高划入关注类或以下,并应在影响贷款偿还的因素中对有关"关系"情况加作必要的说明。

(15)无本有息贷款

如果一个借款人或多个借款人在中国银行有多个借款合同项下多笔贷款,本金均已还清,但都残留少量利息未还,分类结果均一致,可以合并进行批量认定。

二、零售贷款

个人购房贷款、个人购车贷款、教育助学贷款、其它消费贷款、个人质押贷款以及非一次性还本方式的个人投资经营贷款等业务按照批量认定标准进行认定分类。

法人购车贷款、法人购房贷款、小企业法人贷款、汽车经销商贷款(以下简称“法人类零售信贷资产”)以及一次性还本方式的个人投资经营贷款按照逐笔认定标准进行认定分类。这些贷款的五级分类均须按《中国银行资产风险分类工作指引》(中银险统[2002]317号)中第二

部分第二节第一点的“批发贷款”五级分类标准进行逐笔认定。

(一)批量认定的一般标准

还款付息正常没有逾期的贷款整笔归为正常类;

逾期1-90天的贷款整笔归为关注类;

逾期91-180天的贷款整笔归为次级类;

逾期181-360天的贷款整笔归为可疑类;

逾期361天以上的贷款整笔归为损失类。

特别注意的是:进行批量认定分类时各类贷款必须整笔进行认定,不得拆分。

对于曾经有拖欠还款记录的贷款,在正常还款12个月后方可放入正常类,否则分类时应最高放入关注类。

对于已认定为不良贷款(后三类)的个人贷款,必须将所欠逾期贷款本息全部还清,方可由不良贷款(后三类)认定为关注类贷款。

(二)批量认定的动态调整标准

1、个人违规贷款

凡违反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未经正常贷款审批程序、违反贷款管理规章制度而发放的贷款。即使从目前看贷款的偿还有充分保证,也应分为次级类或次级类以下。

2、个人重组贷款

重组贷款是指由于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对借款合同还款条款作出调整的贷款。如借款人最近6个月内无逾期记录,因调整资金运作需求而主动申请贷款重整且符合银行贷款规定的,则可不列入此范围。

凡属重组贷款,最高仅可划入次级类,且其分类档次在至少12个月的观察期内不得调高。重组后仍然逾期或借款人仍然无力归还贷款的,应至少划入可疑类。对于因债务重组,以盘活为目的而追加投放的新增贷款最高仅可划入次级类。根据我行实际情况和实际经验,重组后借款人经营性现金流量确实可以完全满足还款要求、并经过12个月观察期以上的,可以不再视为重组贷款进行风险分类,但最高只能放入关注类。

3、个人挪用贷款

凡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的贷款,无论是善意还是恶意,均属挪用贷款。如属银行明知借款人肯定会挪用仍发放的贷款则属违规贷款。凡属挪用贷款,即使从目前看贷款的偿还有充分保证,也应分为关注类或关注类以下。

4、档案不齐全贷款

银行贷款档案不齐全,文件遗失,此类贷款分类不得高于关注类贷款。

5、其它问题贷款

(1)对于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的贷款,即使逾期时间不超过3个月,也应归入次级类。

(2)对于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的贷款,即使逾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也应归入可疑类。

(3)对于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的贷款,即使逾期时间不超过1年,也应归入损失类。符合此类条件的贷款有:①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死亡,经依法对其财产或遗产进行清偿,并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②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赔偿,或者以保险赔偿后,确实无力偿还部分或全部债务,经对其财产进行清偿和对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债权。③借款人触犯刑律,依法受到制裁,其财产不足归还所借债务,又无其它债务承担者,经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④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经诉讼法律,法院对借款人和担保人强制执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均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特别注意,进行零售信贷资产逐笔认定分类时必须整笔进行认定,不得拆分。

三、信用卡透支

一、分类范围

信用卡透支项下的信用卡正常透支、信用卡呆滞透支、信用卡呆帐透支,会计核算码包括:827借、7309、7399。

二、分类标准

(一)正常

经银行审批同意,持卡人在允许额度内透支,透支时间不超过60天,并且能按要求足额偿还透支本息。

(二)关注

经银行审批同意,持卡人在允许额度内透支,虽然在60天以内,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本息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已超过60天,但在90天内能偿还透支本息。

(三)次级

持卡人透支天数在90天至180天之内,还款能力存在明显问题,经银行追索,仍无法足额偿还透支本息。

(四)可疑

持卡人透支天数在180天至360天之内,经银行追索无法足额偿还透支本息,既使执行保证金或担保,也肯定会造成部分损失。

(五)损失

持卡人透支天数超过360天,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后,本息仍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三、补充说明:

符合以下特征的风险资产可以直接归入相应类别,不考虑时间因素:

1、持卡人因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信用卡、假资料申领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等诈骗手段而造成的风险资产,一经发生,即应划分为可疑类或损失类。

2、对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而发生的内部作案或内外勾结作案所造成的风险资产应划分为可疑类或损失类。

3、对原开办的透支便利款项,持卡单位或个人已无力偿还,抵押品价值低于透支便利额,并且付诸法律也不能收回的,可划分为损失类。

4、对利用信用卡所做的违规经营、帐外经营和绕规模经营等业务的,经银行多次催收无效,借款单位已无力偿还,透支额大于抵押品价值的差额部分,通过法律途径也无法完全或部分收回的,可划分为损失类。

5、外卡收单业务由于收到最终拒付、回收无望,造成的风险资产列为损失类。由于业务差错造成的损失,充抵赔偿金额后不足弥补损失的部分造成的风险资产可列为损失类。

四、各类垫款

一、分类范围

包括承兑汇票垫款、国际结算贷款、保函垫款和其他垫款。会计核算码包括7302、7303、7306、7394、7395、7396、7401、7406、7407、7307、7307、7397、7408。

二、国际结算垫款

国际结算垫款包括的进口信用证项下垫款、进口代收项下垫款、出口押汇/贴现垫款、出口托收项下垫款。分类不超过关注类。

(一)关注类

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借款人偿还垫款本息没有问题,但是存在潜在的缺陷,继续存在下去将会影响垫款的偿还。关注类包括以下特征:

1.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等外部环境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例如借款人所处的行业呈下降趋势。

2.企业改制(如分立、租赁、承包、合资等)对银行债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3.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变化。

4.借款人的一些关键财务指标,例如流动性比率、资产负债率、销售利润率、存货周转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有较大下降。

5.借款人有还款能力,但还款意愿差,不与银行积极合作。

6.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出现疑问。

7.出口押汇/贴现垫款项下,造成垫款的主要原因在于代理行信誉,并非借款人的偿债能力发生变化,此类出口押汇/贴现垫款归于关注类。

(二)次级类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借款人偿还垫款的能力已出现明显问题,正常经营收入不足以保证还款。需通过出售、变卖资产或对外融资,乃至执行抵押担保来还款,但仍然有可能造成一定损失。次级类包括以下特征:

1.借款人偿还垫款出现困难,难以获得周转资金。

2.借款人不能偿还对其他债权人的债务。

3.借款人内部管理问题未能解决,妨碍债务的及时足额清偿。

4.借款人经营亏损,净现金流量为负值。

5.借款人已不得不寻求拍卖抵押品、履行担保等还款来源。

(三)可疑类

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垫款已经肯定要发生损失,只是因为存在借款人重组、兼并、合并、抵押物处理和未决诉讼等特定因素,能挽回部分损失。可疑类包括以下特征:

1.借款人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

2.与垫款有关的项目处于停缓状态。

3.借款人已资不抵债,但领导班子和职工基本稳定,大部分生产活动仍在进行。

4.借款人通过重组、租赁、转让、承包等名目逃废银行债务,债权银行尚未依法起诉追索的垫款。

5.银行已诉诸法律来清收的垫款。

6.垫款经过了重组,仍然不能正常归还本息,还款状况未得到明显改善。

7.借款人虽已破产或已经法院裁决,但没有按国务院规定办理破产手续或不符合国务院关于规范破产有关文件规定,有以破产的形式逃废银行债务的嫌疑。

8.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决定关闭或注销,有行政干预逃废银行债务的嫌疑。

(四)损失类

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垫款将要绝大部分或全部发生损失。损失类包括以下特征:

1.借款人和担保人经依法宣告破产,进行清偿后,仍不能还清垫款。

2.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力偿还垫款,或者以保险赔偿清偿后,未能还清的款项。

3.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垫款。

4. 借款人被依法撤销、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经确认,无法偿还垫款。

5、借款人虽未依法终止法人资格,但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停止,且借款人已名存实亡,复工无望,经确认,无法偿还垫款。

6、生产单位的经营活动虽未停止,但产品毫无市场,企业资不抵债,亏损严重并濒临倒闭,且政府不予救助,经确认无力偿还垫款。

三、保函垫款

我行开出的本外币保函项下,受益人根据保函条款的规定向我行提出合理索赔或支付要求,我行在不能及时从申请人或反担保人出得到付款或补偿时,为维护我行信誉而履行担保责任,产生保函项下垫款。一般不超过次级类。

(一)次级类

根据非信贷资产实施细则的分类标准,保函垫款一经产生即属次级类,记入“7407”逾期类保函垫款科目。表明申请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银行资金,即使要求反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次级类保函垫款的特征包括:

1、申请人支付出现困难,并且难以获得新的资金;

2、申请人不能偿还对其他债权人的债务;

3、申请人内部管理问题未能解决,妨碍债务的及时足额清偿;

4、申请人采用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套取银行资金;

5、申请人经营亏损,净现金流量为负值;

6、申请人已不得不寻求变现抵押品、请求反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等

手段作为还款来源。

(二)可疑类

保函项下垫款期限已超过半年,按照有关规定垫款余额已转

入“7306”呆滞类保函垫款科目。保函申请人无法足额偿还银行垫款,即使要求反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可疑类保函垫款的特征包括:

1、申请人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

2、保函的担保项目处于停缓状态;

3、申请人已资不抵债,但领导班子和职工基本稳定,大部分生产活动仍在进行;

4、保函申请人经过了资产重组,仍然不能正常归还本息,还款状况未得到明显改善;

5、申请人虽已破产或已经法院裁决,但没有按国务院规定办理破产手续或不符合国务院关于规范破产有关文件规定,有以破产的形式逃废银行债务嫌疑的;

6、申请人通过重组、租赁、转让、承包等名目逃废银行债务,债权银行尚未依法起诉追索的垫款;

7、银行已诉诸法律来收回银行资金;

8、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决定关闭或注销,有行政干预逃废银行债务嫌疑的;

9、在未彻底清查之前,银行违规从事帐外经营形成的保函垫款。

(三)损失类

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后,我行垫款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以及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符合呆帐核销条件且已转入“7395”呆帐类保函垫款科目的保函垫款。损失类保函垫款的特征包括:

1、申请人和反担保人经依法宣告破产,经法定清偿后,仍不能清偿银行垫款或支付保函项下款项;

2、申请人死亡,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未能还清的垫款或未能支付的保函项下款项;

3、申请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确实无力偿还的部分或全部垫款/保函项下款项,或者以保险赔偿清偿后,未能还清的部分;

4、申请人被依法撤消、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经确认,无法还清的垫款或未能支付的保函项下款项;

5、申请人虽未依法终止法人资格,但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停止,且申请人已名存实亡,复工无望,经确认,无法还清的垫款或未能支付的保函项下款项;

6、生产单位的经营活动虽未停止,但产品毫无市场,企业资不抵债,亏损严重并濒临倒闭,且政府不予救助,经确认,无法还清的垫款或未能支付的保函项下款项;

7、其他原因形成保函资产损失的。

四、承兑汇票垫款

承兑汇票垫款分类标准仍按“关于发送非信贷资产清分实施细则、认定表及填表说明的通知”(中银结[1999]445号)中承兑汇票的分类标准执行,

五、其他垫款

其他垫款按以下原则分类可疑、损失:

1、7397(其他呆帐垫款)直接归为损失类。

2、7307(其他呆滞垫款)、7408(其他逾期垫款)直接归为可疑类。

五、贸易融资、买入票据及贴现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对象为分类时点时我行向客户提供的所有贸易融资、买入票据及贴现的授信,涉及的会计科目包括:7211、7214、7216、7217、7601、7111、7121。

1、出口押汇(7211、7601):指银行凭出口商(卖方,下同)提供的

出口(销售)单据向出口商融通资金的业务活动。包括信用证(含国内信用证的议付)、跟单托收项下的即、远期出口押汇。

2、进口押汇(7214):指我行应客户要求在进口结算业务中给予客户

资金融通的业务活动。包括信用证、进口付款保函、代收项下的进

口押汇。

3、买方押汇(由于业务尚未开展,暂无核算码):指我行应客户要求

在国内信用证结算业务中给予客户资金融通的业务活动。

4、保理融资(含国际、国内保理,7216):指保理业务中,我行凭出

口商(卖方)转让给我行的应收帐款给予其资金融通的业务活动。

包括出口保理融资(含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国内综合保理对卖方的融资、国内商业发票贴现业务。

5、信用证下票据/债权买断(7217):指信用证项下我行应出口商要求

无追索权地买断由开证行承兑/确认到期日的远期未到期票据/债

权。

6、买入票据(7111):特指光票托收业务中,我行应收款人要求,对

非我行付款的银行即期票据从票据面额中扣除一定的贴息将余款支付给收款人的一项融资业务。

7、贴现(7121):指银行对于未到期的远期票据有追索权地买入,为

客户提供短期融资的业务。我行目前只办理信用证项下的远期贴现和国内承兑票据贴现。

二、分类标准

(一)正常类

各方面情况正常,没有任何理由怀疑授信会遭受损失的授信。其中:进口结算和买方押汇融资项下,融资申请人(以下统称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在出口结算融资项下,业务所涉及的代理行及进口商能够按期支付货款,或虽然代理行及进口商不能按期支付货款,但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1、即、远期信用证下单证相符的出口押汇(含国内信用证下议付)和远期贴现:主要风险来源于代理行信誉,如果贸易背景真实,代理行资信良好且没有任何理由怀疑代理行将会无理拒付,则应全部归入正常类;即使存在导致代理行拒付的潜在因素或代理行已经拒付,但只要借款人资信良好,且没有任何消极因素会影响银行向借款人行使追索权,也应归入正常类。

2、出口托收押汇(含信用证下不符点押汇,下同):主要还款来源依靠进口商对货款的支付,如果贸易背景真实,押汇期内进口商未提出拒付或没有任何理由怀疑进口商将会拒付,则应全部归入正常类;即使存在导致进口商拒付的潜在因素或进口商已经提出拒付,但只要借款人

资信良好,且没有任何消极因素会影响银行向借款人行使追索权,也应归入正常类。

3、进口押汇:因融资风险主要基于客户信用,如果借款人一直能正常支付融资款项或还本付息,银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借款人不能按时足额偿还融资本息;且目前贸易进展情况正常,不存在影响借款人偿还融资本息的消极因素,没有任何理由怀疑资产会遭受损失,则应归入正常类。

4、买方押汇:因融资风险主要基于客户信用,如果借款人一直能正常支付融资款项或还本付息,银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借款人不能按时足额偿还融资本息;且目前贸易进展情况正常,不存在影响借款人偿还融资本息的消极因素,没有任何理由怀疑资产会遭受损失,则应归入正常类。

5、出口双保理融资及国内综合保理对卖方的融资:风险主要来源于进口(买方)保理商,如果贸易背景真实,进口(买方)保理商资信良好且无任何理由怀疑进口商(买方)或进口(买方)保理商将会无理拒付,则全部归入正常类;即使存在导致进口商(买方)或进口(买方)保理商拒付的潜在因素或其已拒付,但只要借款人资信良好,且没有任何消极因素会影响银行向借款人行使追索权,也应归入正常类。

6、信用证下票据/债权买断:融资风险主要来源于代理行信用,如代理行资信良好且我行已为其核定准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没有任何理由怀疑资产会遭受损失,则应归入正常类。

7、买入票据(包括旅行支票、银行本票和支票等):主要风险来源于代理行信用,如果票据真实,代理行资信良好,且没有任何理由怀疑代理行会无理拒付,则应归入正常类;即使存在导致代理行拒付的潜在因素或代理行已经拒付,但只要银行保留了向票据出让人进行追索的权利且没有任何消极因素会影响这种追索权的行使,也应归入正常类。(注:本条目适用于旅行支票业务分类,但应由各行直接负责此项业务的零售业务部门进行分类工作,下同。)

8、出口/国内商业发票贴现:主要还款来源依靠进口商/买方对货款的支付。如贸易背景真实,融资期内进口商/买方未提出拒付或无任何理由怀疑进口商/买方将会拒付,则应全部归入正常类;即使存在导致进口商/买方拒付的潜在因素或进口商/买方已提出拒付,只要借款人资信良好,且无任何消极因素会影响银行向借款人行使追索权,也应归入正常类。

9、国内承兑票据贴现:主要风险来源于承兑行、票据发行人或付款人信誉,首先,票据贴现及票据附件齐全、完整(包括商品交易合同复印件、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查询回执等),票据真实、有效,票面填写规范;其次,贸易背景真实,承兑行、票据发行人或付款人资信良好且没有任何理由怀疑承兑行、票据发行人或付款人将会无理拒付,则应全部归入正常类。

10、对于以上各种结算融资业务,如果在每季末的分类截止时点仍然有效,但在进行分类时已经执行完毕,则应该全部归入正常类。

(二)关注类

借款人或承担付款责任的代理行目前有能力偿还融资本息,但存在一些影响偿还的不利因素,继续发展下去将会影响贷款的偿还。

1、对于主要基于客户信用的结算融资业务(包括不能按期从代理行或进口商收回、但正在向借款人进行追索的信用证下单证相符出口押汇、远期信用证项下承兑汇票贴现、国内信用证议付、出口托收押汇、保理融资等,下同),如果借款人偿还融资本息没有问题,但是存在潜在的缺陷,继续存在下去将会影响融资的偿还。这些潜在的缺陷包括:(1)、借款人因暂时性资金周转困难不能立刻偿还融资本息并申请延展融资期限。如借款人提出的展期理由和期限合理(原则上应按30天掌握),则可归入关注类。

(2)、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等外部环境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例如借款人所处的行业呈下降趋势、借款人进口商品的市场价格呈下降趋势等。

(3)、融资企业改制(如分立、租赁、承包、合资等)、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对借款人不利的重大变化,对银行融资款项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4)、借款人的一些关键财务指标,例如流动性比率、资产负债率、销售利润率、存货周转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有较大下降。

(5)、借款人有还款能力,但还款意愿差,不与银行积极合作。

(6)、与结算融资有关的项目发生重大的、不利于偿还的变化。

(7)、银行对融资缺乏有效的监督。

(8)、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出现疑问。

(9)、结算融资档案不齐全,重要文件遗失,且对于还款构成实质性影响。

(10)、违反业务审批程序,或超过授信额度(仅适用那些需要占用客户授信额度的业务)为客户办理的结算融资业务,应归为关注类或以下。

(11)、违反国家有关外汇业务的法规政策给客户办理进出口押汇、买方押汇或贴现等融资业务,应归为关注类或以下。

2、对于信用证项下票据买断,如果存在诸如国家风险等潜在缺陷,继续存在下去可能会影响到融资款项的收回,则应该归入关注类。

3、对于买入票据,如存在可能导致代理行拒付的潜在因素或代理行已经拒付,而且客观上也存在一些影响银行行使追索权的潜在因素,则应归入关注类。

4、对于国内承兑票据贴现,如存在可能导致承兑行、票据发行人或付款人拒付的潜在因素或承兑行、票据发行人或付款人已经拒付,而且客观上也存在一些影响银行行使追索权的潜在因素,继续存在下去可能会影响到银行资金的收回,则应归入关注类。

(三)次级类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1.对于主要基于客户信用的结算融资业务,如果借款人对融资款项的支付能力已出现明显问题,正常经营收入不足以保证支付或还款,且没有用贸易回笼款项偿还贸易融资本息的意愿;或需要通过出售、变卖资产或对外融资,乃至执行抵押担保来还款,但仍然有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借款人具有以下特征时归入次级类:

(1)借款人支付融资款项出现困难,难以获得周转资金。

(2)借款人不能偿还对其他债权人的债务。

(3)借款人内部管理问题未能解决,妨碍债务的及时足额清偿。

(4)借款人采用隐瞒事实等不正当手段套取贸易融资。

(5)借款人经营亏损,净现金流量为负值。

(6)借款人已不得不寻求拍卖抵押品、履行担保等还款来源。

2.对于信用证项下票据/债权买断,如果代理行因自身经营困难、国

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凤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资产风险 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凤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凤台联社)树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信贷管理理念,真实、全面、动态地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及时发现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为计提损失准备金提供依据,根据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中国银监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以及《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指由凤台联社信贷经营、管理人员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方法、程序和要求对信贷资产质量进行全面、及时和准确的评价,并将信贷资产按风险程度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凤台联社辖内各信用社以及总部营业部。 本细则所指的信贷资产包括表内各类信贷资产(包括本外币贷款、进出口贸易融资项下贷款、贴现、银行卡透支、信用垫款等)和表外信贷资产(包括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担保、贷款承诺等)。 第四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风险原则。风险分类应以信贷资产的内在风险为主要依据,逾期情况只作为重要参考因素,内在风险是指潜

在的、已经发生但尚未实现的风险。 (二)真实原则。各信用社应广泛搜集有关客户信息,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信用记录为主要依据,严格按分类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分类,充分估计现实和潜在的风险状况,全面、真实地反映信贷资产的风险程度。 (三)审慎原则。分类人员应对债务人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相关指标进行量化分析,同时结合担保方式、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凤台联社内部管理等,分析其偿还债务的能力和偿还意愿,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对信贷资产风险进行整体评价,合理划分风险类别。介于相邻类别之间的信贷资产原则上应归入低级档次。 (四)灵活原则。信贷资产原则上应逐笔分类,同一债务人有多笔贷款,且条件基本相同,在不影响总的分类结果的前提下,可将多笔贷款合并分类。 (五)动态管理原则。各信用社应把风险分类纳入日常信贷管理工作,及时、动态掌握影响信贷资产回收相关因素的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客户信息,对风险状况已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重新认定。 第二章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标准 第五条根据安全履行合同、及时足额偿还的可能性,信贷资产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个不同类别,后三类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 第六条信贷资产风险的核心定义分别为: (一)正常:债务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

中国人民银行五级分类标准

中国人民银行五级分类标准 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具体标准如下: 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标准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基本标准初步划分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档次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1.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 (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 正常类参考特征: a.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一直能够正常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b.贷款未到期。 c.本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关注类: (1)借款人的销售收入、经营利润下降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一些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 (3)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 (4)借款人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5)借款人或担保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可

能产生不利影响; (6)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7)借款人的管理层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8)违反行业信贷管理规定或监管部门监管规章发放的贷款; (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 (10)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 (11)借款人处于停产或半停产,但抵(质)押率充足,抵质押物远远大于实现贷款本息得价值和实现债权得费用,对最终收回贷款有充足的把握。 (12)借新还旧贷款,企业运转正常且能按约还本复息的。 (13)借款人偿还贷款能力较差,但担保人戴维偿还能力较强 (14)贷款的抵押物、质押物价值下降,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保证的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 (15)本金或利息逾期(含展期,下同)90天(含)以内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0天(含)以内。 关注类参考特征: a.宏观经济、行业、市场、技术、产品、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或财务状况发生变化,对借款人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但其偿还贷款的能力尚未出现明显问题。 b.借款人改制(如合并、分立、承包、租赁等)对银行债务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c.借款人还款意愿差,不与银行积极合作 d.借款人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但贷款担保合法、有效、足值,银行完全有能力通过追偿担保足额收回贷款本息。 e.担保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 f.贷款逾期(含展期后)不超过90天(含)。 g.本笔贷款欠息不超过90天(含)。 资料之一:关注类贷款,其他银行还列举如下特征:

569159_贷款五级分类调查报告

封面 企/事业单位贷款五级分类工作底稿 客户名称 经办信用社名称: 年月日

企/事业法人客户贷款五级分类工作底稿 规范格式 债务人名称: 客户编号: 客户经理:机构名称: 填报日期: 一、客户背景材料 (一).职工人数:内容(略) (二).资产规模:内容(略) (三).债务人产权结构和组织结构(对主要关联企业关系应简要说明); 内容(略) (四).简要发展沿革和经营业绩介绍; 内容(略) (五).债务人目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必须说明上一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需提供债务人和担保人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 内容(略) (六).债务人与农村信用社业务合作情况; 内容(略) 1.农村信用社是否与债务人发生过信贷业务: 内容(略) 2.贷款等授信业务还本付息情况:

内容(略) 3.已经掌握的债务人在其他金融机构或信用社的资信状况: 内容(略) 二、授信业务背景材料 (一).授信的申请理由及申请时的还款来源: 内容(略) (二).授信业务的审批层次,审批结论的主要内容(应专门说明是否为有条件同意,条件内容、审批条件落实情况): 内容(略) (三).授信协议签订和债务人支用情况: 内容(略) (四).授信业务的担保情况(包括担保有效性情况、保证人担保能力的进一步分析,抵质押物价值变动情况): 内容(略) (五).贷后管理的简要情况(要说明近三期对该笔授信业务五级分类的结果): 1.贷后管理情况: 内容(略) 2.近三期对该笔授信业务五级分类的结果: 内容(略) 3.本次分类理由及结果: 内容(略)

(六).如果一个债务人有多笔贷款,则逐笔说明。 内容(略) 三、风险分类分析报告 (一).影响偿还可能性的各类风险因素分析: 通过对企业财务、现金流量、非财务和担保的综合分析,对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的内容做出如下评价: 有利因素:内容(略) 不利因素:内容(略) (二).针对贷款业务的现状和债务人的经营、财务状况,提出防范风险的具体措施; 内容(略) (三).上一期分类时提出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的落实情况。 内容(略)

贷款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省农村信用社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 (修改后) (2006年9月20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省农村信用社树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信贷管理理念,真实、全面、动态地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及时发现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防和化解风险的能力,为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提供依据,根据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中国银监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分类的补充通知》以及财政部《信用社呆帐核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指由农村信用社的信贷经营、管理人员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方法、程序和要求对信贷资产质量进行全面、及时和准确的评价,并将信贷资产按风险程度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信用社)。 本细则所指的信贷资产包括表各类信贷资产(包括本外币贷款、进出口贸易融资项下贷款、贴现、银行卡透支、信用垫款等)

和表外信贷资产(包括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担保、贷款承诺等)。 第四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风险原则。风险分类应以信贷资产的在风险为主要依据,逾期情况只作为重要参考因素,在风险是指潜在的、已经发生但尚未实现的风险。 二、真实原则。信用社应广泛搜集有关客户信息,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信用记录为主要依据,严格按分类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分类,充分估计现实和潜在的风险状况,全面、真实地反映信贷资产的风险程度。 三、审慎原则。分类人员应对债务人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相关指标进行量化分析,同时结合担保方式、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信用社部管理等,分析其偿还债务的能力和偿还意愿,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对信贷资产风险进行整体评价,合理划分风险类别。介于相邻类别之间的信贷资产原则上应归入低级档次。 四、灵活原则。信贷资产原则上应逐笔分类,同一债务人有多笔贷款,且条件基本相同,在不影响总的分类结果的前提下,可将多笔贷款合并分类。 五、动态管理原则。信用社应把风险分类纳入日常信贷管理工作,及时、动态掌握影响信贷资产回收相关因素的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客户信息,对风险状况已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重新认定。

2020年(财务知识)贷款五级分类详细标准

(财务知识)贷款五级分类详细标准

贷款五级分类详细标准 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标准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于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仍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基本标准初步划分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档次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1.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 (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仍款意愿良好,运营、财务等各方面情况正常,能正常仍本付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仍贷款有充分把握。(2)借款人可能存于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仍产生实质性影响。 ●正常类参考特征: a.借款人生产运营正常,主要运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壹直能够正常足额偿仍贷款本息。 b.贷款未到期。 c.本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 2.有下列情况之壹的壹般划入关注类 (1)借款人的销售收入、运营利润下降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壹些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和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 (3)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仍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

(4)借款人运营管理存于重大问题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5)借款人或担保人改制(如分立、兼且、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6)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X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仍的变化; (7)借款人的管理层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运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仍的变化; (8)违反行业信贷管理制度或监管部门监管规章发放的贷款; (9)借款人于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 (10)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且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 (11)借款人处于停产或半停产,但抵(质)押率充足,抵质押物远远大于实现贷款本息得价值和实现债权得费用,对最终收回贷款有充足的把握。(12)借新仍旧贷款,企业运转正常且能按约仍本复息的。 (13)借款人偿仍贷款能力较差,但担保人戴维偿仍能力较强 (14)贷款的抵押物、质押物价值下降,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保证的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仍; (15)本金或利息逾期(含展期,下同)90天(含)以内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0天(含)以内。 ●关注类参考特征: a.宏观经济、行业、市场、技术、产品、企业内部运营管理或财务情况发生变化,对借款人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但其偿仍贷款的能力尚未出现明显

贷款五级分类标准

贷款五级分类标准 一、指导原则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贷款分类指导原则》,依据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进行贷款质量的五级分类,即按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后三种为不良贷款。 正常贷款: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一直能正常还本付息,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消极因素,银行对借款人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有充分把握。贷款损失的概率为0。 关注贷款: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如这些因素继续下去,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受到影响,贷款损失的概率不会超过5%。 次级贷款: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需要通过处分资产或对外融资乃至执行抵押担保来还款付息。贷款损失的概率在30%-50%。 可疑贷款: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造成一部分损失,只是因为存在借款人重组、兼并、合并、抵押物处理和未决诉讼等待定因素,损失金额的多少还不能确定,贷款损失的概率在50%-75%之间。 损失贷款:指借款人已无偿还本息的可能,无论采取什么措施和履行什么程序,贷款都注定要损失了,或者虽然能收回极少部分,但其价值也是微乎其微,从银行的角度看,也没有意义和必要再将其作为银行资产在账目上保留下来,对于这类贷款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应立即予以注销,其贷款损失的概率在75%-100%。。 二、贷款的详细标准: 1 正常贷款的详细标准: (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本公司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

贷款五级分类测试题(含答案)

涡阳联社农贷会计学习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测试 社名: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40分) 1、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原则为风险原则、真实原则、 审慎原则、灵活原则、动态管理原则。 2、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四大分析工具是借款人财务分析、现金流量分析、担保分析、非财务分析。 3、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依据安全履行合同、及时足额偿还的可能性将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 4、进行贷款担保分析,主要从担保法律上的有效性,价值上的充足性,担保存续期间的安全性和执行上的可变现性进行评估。 5、在五级分类条件下,不良信贷资产包括次级、可疑、损失三类贷款。 6、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指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助学贷款,这三类贷款可先按照矩阵分类方法进行初步分类,再根据每笔贷款的实际情况对分类结果进行调整。 7、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对象不同,将贷款分为企事业单位和自然人贷款。 8、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贷款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未经正常贷款审批程序而形成的信贷资产,分类结果要下调一级。 9、为清收贷款本息、保全资产等目的发放的借新还旧贷款至少划为次级类。

10、信贷资产类别由上级调入下级的,由发放单位的贷款分类小组进行最终认定。由下级调至上级的,由贷款发放单位提出调整建议并上报 县联社或银行风险管理部门后,按指引规定的权限确定分类结果。 11、同时满足下列四个条件的借新还旧贷款原则上划为关注类: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能按时支付利息;重新办理了贷款手续;贷款担保有效;属于周转性贷款。 12、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必须建立和完善信贷档案管理制度,为每一个借款人建立起完整的档案。 13、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关系人所发放的贷款最高划为关注类。 14、需要重组的贷款至少划为次级类。 15、《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所指的信贷资产包括表内各类信贷资产和表外各类信贷资产。 16、自然人一般农户贷款主要依据核心定义,结合借款人的农户信用评定等级、担保因素和逾期时间进行分类。 17、100万元以上自然人其他贷款和100万元以上企事业单位贷款无论结果是否发生变化,必须按季重新撰写分类工作底稿和分类认定表。 二、单选题(在以下各小题所给出的选项中,只有1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请将正确选项的代码填入括号内,每题分,共30分) 1、使用贷款风险分类法对贷款质量进行分类,实际上是判断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C)。

银行贷款五级分类详解

贷款五级分类制度是根据内在风险程度将商业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 贷款五级分类制是银行主要依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即最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实际能力,确定贷款遭受损失的风险程度,其中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此前的贷款四级分类制度是将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损失四类。 五级分类是国际金融业对银行贷款质量的公认的标准,这种方法是建立在动态监测的基 础上,通过对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实力、抵押品价值等因素的连续监测和分析,判断贷款的实际损失程度。也就是说,五级分类不再依据贷款期限来判断贷款质量,能更准确地反映不良贷款的真实情况,从而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以前对银行不良贷款的分类方法是一逾两呆”(逾期贷款是指借款合同到期未能归还的 贷款,呆滞贷款是指逾期超过一年期限仍未归还的贷款,呆账贷款则指不能收回的贷款), 这是一种根据贷款期限而进行的事后监督管理方法。一逾两呆”的不足就是掩盖了银行贷款 质量的许多问题,比如根据贷款到期时间来考核贷款质量,就会引发借新还旧的现象,这样 就很容易将一笔不良贷款变为正常贷款,而实际上并没有降低风险。这种分类法很难甚至根本无法达到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的目的,而五级分类法正是克服了它的有关弱点,可以及时反映商业银行的盈亏状况,因此成为改良贷款质量管理方法的选择。 从2004年起,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两类银行将奉行国际标准,取消原来并行的贷款四级分类制度,全面推行五级分类制度。 [编辑] 贷款五级分类制的标准 具体标准如下: 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标准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基本标准初步划分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档次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 分类结果。 1 ?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 (1 )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 还本付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 正常类参考特征: a. 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一直能够正常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b. 贷款未到期。 c?本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 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关注类:

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操作细则(DOC)

西宁市商业银行 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操作细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的部门及职责权限 第三章五级分类的标准和主要特征 第四章贷款五级分类的原则及特别规定 第五章贷款五级分类工作流程 第六章贷款五级分类的操作方法 第七章贷款损失准备金的提取 第八章贷款五级分类考核与评价 第九章贷款五级分类后期管理 第十章罚责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行风险分类管理制度,真实、全面、动态反映贷款风险程度,加强信贷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防范化解信贷风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城市商业银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实施意见》及《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行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所称“贷款”包括:一般贷款(含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贷款)、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证垫款、担保垫款、进出口押汇、银行卡透支、拆出资金、存放同业、应收账款等类似性质的其他债权及类似性质的或有负债。 第三条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是评价贷款风险状况的一种方法。严格按照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的标准、方法和程序对贷款风险进行评估和揭示,并及时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是防范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 第四条贷款质量五级分类是指按贷款本金利息收回的可能性,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其中次级、可疑和损失类合并称为不良贷款。 第五条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必须严格按照分类的标准、程序、方法进行初分和认定,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并纳入日常信贷管理工作。 第六条通过贷款风险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 (一)可以使信贷业务经办人员及时发现其管理的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动态、真实、全面地把握信贷资产的质量状况; (二)可以使贷款管理人员及时发现贷款评估、审批、发放、管理、监控、催收以及不良贷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基础管理; (三)为分析和预警信贷风险、制定信贷政策及收贷收息和开拓业务提供依据; (四)正确评价各级支行信贷经营管理工作绩效,为信贷业务授权提供依据; (五)为判断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

贷款五级分类实施细则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 (修改后) (2006年9月20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省农村信用社树立审慎经营、风险为本的信贷管理理念,真实、全面、动态地揭示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及时发现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为计提贷款损失准备金提供依据,根据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中国银监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指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风险分类的补充通知》以及财政部《信用社呆帐核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指由农村信用社的信贷经营、管理人员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方法、程序和要求对信贷资产质量进行全面、及时和准确的评价,并将信贷资产按风险程度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信用社)。 本细则所指的信贷资产包括表内各类信贷资产(包括本外币贷款、进出口贸易融资项下贷款、贴现、银行卡透支、信用垫款

等)和表外信贷资产(包括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担保、贷款承诺等)。 第四条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风险原则。风险分类应以信贷资产的内在风险为主要依据,逾期情况只作为重要参考因素,内在风险是指潜在的、已经发生但尚未实现的风险。 二、真实原则。信用社应广泛搜集有关客户信息,以债务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信用记录为主要依据,严格按分类标准、方法和程序进行分类,充分估计现实和潜在的风险状况,全面、真实地反映信贷资产的风险程度。 三、审慎原则。分类人员应对债务人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相关指标进行量化分析,同时结合担保方式、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信用社内部管理等,分析其偿还债务的能力和偿还意愿,从定量和定性两个方面对信贷资产风险进行整体评价,合理划分风险类别。介于相邻类别之间的信贷资产原则上应归入低级档次。 四、灵活原则。信贷资产原则上应逐笔分类,同一债务人有多笔贷款,且条件基本相同,在不影响总的分类结果的前提下,可将多笔贷款合并分类。 五、动态管理原则。信用社应把风险分类纳入日常信贷管理工作,及时、动态掌握影响信贷资产回收相关因素的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客户信息,对风险状况已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重新认

银行贷款五级分类详解

银行贷款五级分类详解

贷款五级分类制度是根据内在风险程度将商业 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 贷款五级分类制是银行主要依据借款人的 还款能力,即最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实际能力,确定贷款遭受损失的风险程度,其中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此前的贷款四级分类制度是将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损失四类。 五级分类是国际金融业对银行贷款质量的 公认的标准,这种方法是建立在动态监测的基础上,通过对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实力、抵押品价值等因素的连续监测和分析,判断贷款的实际损失程度。也就是说,五级分类不再依据贷款期限来判断贷款质量,能更准确地反映不良贷款的真实情况,从而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以前对银行不良贷款的分类方法是“一逾两呆”(逾期贷款是指借款合同到期未能归还的贷款,呆滞贷款是指逾期超过一年期限仍未归还的贷款,呆账贷款则指不能收回的贷款),这是一种根据贷款期限而进行的事后监督管理方法。“一逾两呆”的不足就是掩盖了银行贷款质量的 许多问题,比如根据贷款到期时间来考核贷款质量,就会引发借新还旧的现象,这样就很容易将

一笔不良贷款变为正常贷款,而实际上并没有降低风险。这种分类法很难甚至根本无法达到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的目的,而五级分类法正是克服了它的有关弱点,可以及时反映商业银行的盈亏状况,因此成为改良贷款质量管理方法的选择。 从2004年起,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两类银行将奉行国际标准,取消原来并行的贷款四级分类制度,全面推行五级分类制度。 [编辑] 贷款五级分类制的标准 具体标准如下: 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标准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基本标准初步划分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档次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1.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

贷款五级分类

贷款五级分类制度 贷款五级分类制度是指1998年5月起,中国人民银行参照国际惯例,结合中国国情,制定《贷款分类指导原则》,要求商业银行依据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进行贷款质量的五级分类,即按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五类: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后三种为不良贷款。 简介 一、正常贷款 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一直能正常还本付息,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消极因素,银行对借款人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有充分把握。贷款损失的概率为0。 二、关注贷款 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如这些因素继续下去,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受到影响,贷款损失的概率不会超过5%。 三、次级贷款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需要通过处分资产或对外融资乃至执行抵押担保来还款付息。贷款损失的概率在30%-50%。

四、可疑贷款 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造成一部分损失,只是因为存在借款人重组、兼并、合并、抵押物处理和未决诉讼等待定因素,损失金额的多少还不能确定,贷款损失的概率在50%-75%之间。 五、损失贷款 指借款人已无偿还本息的可能,无论采取什么措施和履行什么程序,贷款都注定要损失了,或者虽然能收回极少部分,但其价值也是微乎其微,从银行的角度看,也没有意义和必要再将其作为银行资产在账目上保留下来,对于这类贷款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应立即予以注销,其贷款损失的概率在75%-100%。 分类标准 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标准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基本标准初步划分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档次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1.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 (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

银行贷款风险五级分类

信贷一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管理办法(试 行)》的通知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总行营业部:现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做好贷款八级归人五级分类统计上报工作的紧急通知》(农发行字[2002]120号),自本《办法》下发之日起废止。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办法》坚持以借款企业自身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情况作为贷款分类标准,同时结合农发行贷款资金占用形态与贷款实物占用形态的实际情况,在充分利用贷款质量八级分类成果的基础上,对贷款进行五级分类。 二、各级行要严格按照《贷款五级分类归并关系一览表(报银监会)》(见附3)所列出的归并关系,统计生成《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情况监测表(报银监会)》(见附2—1和附2—2),并报送银监会。总行统一制作报送银监会口径的监测表模板,2004年1月30日放于Notes统计分析数据库中。(表格略) 三、在农发行内部统计分析或进行对外披露时,要按照《贷款五级分类归并关系一览表(对外披露)》(见附5)所列出的归并关系,由各级行自行制作《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五级分类情况监测表(对外披露)》(见附4—1和4—2)。(略) 四、各级行要继续按季度做好商品粮棉油正常库存和超期库存潜亏分析,将潜亏分析作为农发行贷款五级分类结果的补充材料,上报当地银监局,以利于全面动态地反映农发行的贷款质量状况。 2004年1月14日 附: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贷风险管理,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现行信贷险分类与监控办法,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03]22号)以及《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全面实施贷款五级分类制度的意见》(银监发[2003]24号)的要求,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的通知》(银发[2001]416号)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称农发行)贷款基本制度和各项贷款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关联资料:部委规章共2部 第二条贷款风险分类是指按照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及其结果。通过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 (一)揭示贷款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贷款质量; (二)及时反映贷款发放、管理、监控、催收以及不良贷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信贷管理; (三)为贷款呆账准备金的足额提取和合理使用提供依据。 第三条贷款风险五级分类管理原则。贷款风险分类把严格坚持以借款企业自身偿

贷款五级分类详细标准.

贷款五级分类详细标准 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标准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基本标准初步划分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档次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1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 (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 ?正常类参考特征: a.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 一直能够正常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b.贷款未到期。 c.本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关注类 (1)借款人的销售收入、经营利润下降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一些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与

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 (3)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 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 (4)借款人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5)借款人或担保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6)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7)借款人的管理层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8)违反行业信贷管理规定或监管部门监管规章发放的贷款; (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 (10)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 (11)借款人处于停产或半停产,但抵(质)押率充足,抵质押物远远大于实现贷款本息得价值和实现债权得费用,对最终收回贷款有充足的把握。 (12)借新还旧贷款,企业运转正常且能按约还本复息的。 (13)借款人偿还贷款能力较差,但担保人代为偿还能力较

贷款五级分类详细标准

贷款五级分类详细标准 1.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 (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 正常类参考特征: a.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一直能够正常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b.贷款未到期。 c.本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关注类: (1)借款人的销售收入、经营利润下降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一些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 (3)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 (4)借款人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5)借款人或担保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6)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7)借款人的管理层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8)违反行业信贷管理规定或监管部门监管规章发放的贷款; (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 (10)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

(11)借款人处于停产或半停产,但抵(质)押率充足,抵质押物远远大于实现贷款本息得价值和实现债权得费用,对最终收回贷款有充足的把握。 (12)借新还旧贷款,企业运转正常且能按约还本复息的。 (13)借款人偿还贷款能力较差,但担保人戴维偿还能力较强 (14)贷款的抵押物、质押物价值下降,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保证的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 (15)本金或利息逾期(含展期,下同)90天(含)以内的贷款或表外业务垫款30天(含)以内。 关注类参考特征: a.宏观经济、行业、市场、技术、产品、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或财务状况发生变化,对借款人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但其偿还贷款的能力尚未出现明显问题。 b.借款人改制(如合并、分立、承包、租赁等)对银行债务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c.借款人还款意愿差,不与银行积极合作 d.借款人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但贷款担保合法、有效、足值,银行完全有能力通过追偿担保足额收回贷款本息。 e.担保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 f.贷款逾期(含展期后)不超过90天(含)。 g.本笔贷款欠息不超过90天(含)。 资料之一:关注类贷款,其他银行还列举如下特征: 借款还款意愿;贷款抵押物、质押物价格下降,或银行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贷款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出现疑问;银行未能对贷款实施有效的监督或档案丢失。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次级类: (1)借款人经营亏损,支付困难并且难以获得补充资金来源,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为负数; (2)借款人不能偿还其他债权人债务; (3)借款人已不得不通过出售、变卖主要的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来维持生产经营,

贷款五级分类参考标准

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贷款具体标准如下: 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标准 金融机构在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基本标准初步划分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档次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一、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 (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 正常类参考特征: a.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一直能够正常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b.贷款未到期。 c.本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关注类: (1)借款人的销售收入、经营利润下降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的征兆,一些关键财务指标出现异常性的不利变化或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2)借款人或有负债(如对外担保、签发商业汇票等)过大或与上期相比有较大幅度上升;(3)借款人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出现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因素(如基建项目工期延长、预算调增过大); (4)借款人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5)借款人或担保人改制(如分立、兼并、租赁、承包、合资、股份制改造等)对贷款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6)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了重大的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7)借款人的管理层出现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经营者的品行出现了不利于贷款偿还的变化; (8)违反行业信贷管理规定或监管部门监管规章发放的贷款; (9)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划为次级类; (10)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管理政策等外部因素的变化对借款人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 (11)借款人处于停产或半停产,但抵(质)押率充足,抵质押物远远大于实现贷款本息得价值和实现债权得费用,对最终收回贷款有充足的把握。 (12)借新还旧贷款,企业运转正常且能按约还本复息的。 (13)借款人偿还贷款能力较差,但担保人戴维偿还能力较强 (14)贷款的抵押物、质押物价值下降,或金融机构对抵(质)押物失去控制;保证的有效性出现问题,可能影响贷款归还; (15)本金或利息逾期(含展期,下同)90天(含)以内的贷款 关注类参考特征: a.宏观经济、行业、市场、技术、产品、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或财务状况发生变化,对借款人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但其偿还贷款的能力尚未出现明显问题。 b.借款人改制(如合并、分立、承包、租赁等)对银行债务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 c.借款人还款意愿差,不与银行积极合作

(财务知识)附录六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五级分类实施细则最全版

(财务知识)附录六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五级分类实施 细则

小额贷款X公司贷款五级分类实施细则(样本)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提高X公司信贷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预警能力,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01]416号)和有关小额贷款X公司的政策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X公司所有贷款风险分类。 第三条贷款风险分类(以下简称风险分类),是指按照风险程度将X公司贷款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通过风险分类应达到以下目的: (壹)促进X公司树立审慎运营、风险为本的管理理念; (二)揭示贷款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贷款质量; (三)及时发现贷款发放、管理、监控、催收以及不良贷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四)为充分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提供依据,增强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风险分类要坚持风险、真实、审慎、灵活及动态管理的原则。 (壹)风险原则。五级分类应以贷款的内在风险为主要依据,逾期情况只作为壹个重要参考因素。内在风险是指潜在的、已经发生但尚未实现的风险。 (二)真实原则。应当以借款人的财务状况、运营成果、现金流量、信用记录为主要依据,对各类贷款质量准确分类,真实反映出贷款的风险状况。 (三)审慎原则。要按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和本实施细则要求,通过对影响债务人偿仍债务可能性的诸多因素的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估,合理划分风险类别。介于相邻类别之间的贷款原则上归入低级档次。 (四)灵活原则。贷款原则上应逐笔分类。同壹借款人在小额贷款X公司监

管政策规定的最高贷款限额范围内有多笔贷款的,在不影响总的分类结果的前提下,可将多笔贷款合且分类。 (五)动态管理原则。X公司贷款多为短期(不超过1年),原则上1—2个月必须进行壹次贷后检查,在此基础上进行贷款分类,及时、动态地掌握影响贷款回收相关因素的变化情况,对风险状况已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及时重新认定。 第五条对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应按户分析,根据借款人的整体仍款可能性揭示贷款风险,且以评估借款人的仍款能力为核心,把借款人的正常业务运营收入作为贷款的主要仍款来源,贷款的担保作为次要仍款来源。 第二章核心定义 第六条评估X公司贷款质量,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按照按时、足额收回的可能性将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其中,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壹)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仍。 (二)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仍贷款本息,但存在壹些可能对偿仍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三)次级:借款人的仍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运营收入无法足额偿仍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壹定损失。 (四)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仍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五)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壹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银行贷款五级分类详解

贷款五级分类制度是根据在风险程度将商业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 贷款五级分类制是银行主要依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即最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实际能力,确定贷款遭受损失的风险程度,其中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此前的贷款四级分类制度是将贷款划分为正常、逾期、呆滞、损失四类。 五级分类是国际金融业对银行贷款质量的公认的标准,这种方法是建立在动态监测的基础上,通过对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实力、抵押品价值等因素的连续监测和分析,判断贷款的实际损失程度。也就是说,五级分类不再依据贷款期限来判断贷款质量,能更准确地反映不良贷款的真实情况,从而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以前对银行不良贷款的分类方法是“一逾两呆”(逾期贷款是指借款合同到期未能归还的贷款,呆滞贷款是指逾期超过一年期限仍未归还的贷款,呆账贷款则指不能收回的贷款),这是一种根据贷款期限而进行的事后监督管理方法。“一逾两呆”的不足就是掩盖了银行贷款质量的许多问题,比如根据贷款到期时间来考核贷款质量,就会引发借新还旧的现象,这样就很容易将一笔不良贷款变为正常贷款,而实际上并没有降低风险。这种分类法很难甚至根本无法达到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的目的,而五级分类是克服了它的有关弱点,可以及时反映商业银行的盈亏状况,因此成为改良贷款质量管理方法的选择。 从2004年起,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两类银行将奉行国际标准,取消原来并行的贷款四级分类制度,全面推行五级分类制度。 [编辑] 具体标准如下: 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标准 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在充分分析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的基础上,参照下列基本标准初步划分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其他贷款分类档次后,严格依据核心定义确定分类结果。 1.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 (1)借款人有能力履行承诺,还款意愿良好,经营、财务等各方面状况正常,能正常还本付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最终偿还贷款有充分把握。 (2)借款人可能存在某些消极因素,但现金流量充足,不会对贷款本息按约足额偿还产生实质性影响。 正常类参考特征: a.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主要经营指标合理,现金流量充足,一直能够正常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b.贷款未到期。 c.本笔贷款能按期支付利息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般划入关注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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