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经济法强人笔记总结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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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经济法总论

全面的CPA考试会计复习笔记(1)

第二十五章企业合并 考情分析 2015年本章教材内容发生较大变化,删除“例24-4”;将“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处理”、“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对子公司部分投资的处理”、“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子公司投资的处理”全部内容转入到“第26章合并财务报表”章节。本章内容属于非常重要的一章。客观性题目主要考查同一控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主观性题目主要考查同一控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与长期股权投资、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相结合的处理要点。 知识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原则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不是暂时性的。从最终控制方的角度看,其在合并前后实际控制的经济资源并没有发生变化,因此有关交易事项不应视为购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应遵循以下原则进行相关的处理: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合并方在合并中确认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仅限于被合并方账面上原已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合并中不产生新的资产和负债,也不产生新的商誉,但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账面上原已确认的商誉应作为合并中取得的资产确认。 3.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各项资产、负债应维持其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不变。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合并方不一致的,首先统一会计政策,即合并方应当按照本企业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并以调整后的账面价值作为有关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 4.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应于发生时费用化计入管理费用。如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审计费用、资产评估费用以及有关的法律咨询费用等增量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以发行债券方式进行的企业合并,其发行债券相关的佣金、手续费等应直接计入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中。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其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佣金、手续费应自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发行收入中扣减,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无溢价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扣减的情况下,应当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企业专设的购并部门发生的日常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5.合并财务报表 (1)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2)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无论该项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哪一时

201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总结(完美版)

201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总 结(完美版) 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 第一节法律的一般理论 一、法律规范(P2-P3) 1.按照法律规范的内容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其中,义务性规范可分为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2.按照法律规范对人们行为规定或限定的范围或者程度的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强行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授权性规范)。 3.按照法律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确定性规范与非确定性规范。其中,非确定性规范包括委任性规范与准用性规范。 二、法律渊源(P3)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法律(仅次于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3.行政法规(仅次于宪法、法律):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5.部门规章:国务院部委及其直属机构

6.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这里仅限于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其他级别的法院和检察院作出的司法解释不属于法律渊源) 7.国际条约或协定 三、自然人的行为能力(P7)(注意年龄的临界点!)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小于10周岁)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18周岁)的成年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四、法律关系的客体(P8) 1.物 2.行为 3.人格利益(如公民和组织的姓名或名称,公民的肖像、名誉、尊严、人身、人格和身份等) 4.智力成果(如文学艺术作品、科学著作、科学发明等) 五、法律事实(P8) 1.事件(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 (1)人的出生与死亡 (2)自然灾害与意外事件

注册会计师税法学习笔记+章节重点总结

税法学习笔记+章节总结 税法是靠做题目做出来的,一定要分清楚各种不同的税种计算,增值税、消费税的对比,营业税虽然不是重点,但去年也考了很多,其他的小税种的税收优惠、税率要分清,最好自己做个总结,下面是我的学习笔记。 去年的客观题考了很多偏的知识点,感觉税法和审计一样,需要看的很全面,审计需要理解,税法需要计算。还是客观题一定保证少丢分,主观题步骤详细,争取拿下。

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一节税法的目标】 知识点:税法及其目标 一、税收与税法 (一)关于税收: 1.含义: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税收在现代国家治理中发挥重大作用 3.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二)关于税法 1.含义: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内容主要包括:各税种的法律法规以及为了保证这些税法得以实施的税收征管制度和税收管理体制。 2.特征:义务性法规;综合性法规 3.核心:兼顾和平衡纳税人权利,在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也保证对纳税人权利的有效保护。 税法与税收关系: 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体现为税收制度,而税法则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二、税法的目标 1.为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 2.为国家调控宏观经济提供一种经济法律手段 3.维护和促进现代市场经济秩序 4.规范税务机关合法征税,有效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5.为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提供可靠保证 【第二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知识点: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税法的地位 1.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 2.性质上属于公法。 3.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考】 《宪法》第五十六条、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cpa经济法总结

cpa经济法总结 学会计,有方法 经济法总结 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 第一节法律的一般理论 一、法律规范(P2-P3) 1.按照法律规范的内容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其中,义务性规范可分为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 2.按照法律规范对人们行为规定或限定的范围或者程度的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强行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授权性规范)。 3.按照法律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确定性规范与非确定性规范。其中,非确定性规范包括委任性规范与准用性规范。

二、法律渊源(P3)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 __ 2.法律(仅次于宪法):全国人民 __及其常委会 3.行政法规(仅次于宪法、法律): __ 4.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5.部门规章: __部委及其直属机构 6.司法解释:最高 __、最高人民检察院(这里仅限于最高 __和最高检察院,其他级别的法院和检察院作出的司法解释不属于法律渊源) 7.国际条约或协定 三、自然人的行为能力(P7)(注意年龄的临界点!)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小于10周岁)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18周岁)的成年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四、法律关系的客体(P8) 1.物 2.行为 3.人格利益(如公民和组织的姓名或名称,公民的肖像、名誉、尊严、人身、人格和身份等) 4.智力成果(如文学艺术作品、科学著作、科学发明等) 五、法律事实(P8)

超赞的CPA复习笔记(会计)

CPA考试《会计》篇 一、科目特点: 1、注会基础性科目。 注会是高楼,会计是基础,因为不管是会计还是审计工作都是围绕企业会计工作展开的,因此会计有如注会的门户一样,战略地位极为重要。从知识体系上分析,学习好会计能够有效地促进审计、财管的学习,大家都知道会计、审计、财管是注会的三大高山,首先需要爬的就是会计。只有拿下了会计才等于注会学习的真正开始,所以有的人说拿下了会计就等于占据了注会的半壁江山,其重要意义不亚于对日战争的百团大战。 2、注会理解性科目。 会计学习要注重理解。总在说理解,但是大家贯彻地并不是很好,一方面和学习态度有关系,另外是跟学习意识有关系。徐经长老师在讲解金融资产的时候就强调了企业持有意图和防止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等基本判断原则。所谓的持有意图其实就是资产的性质,而防止上市公司操纵利润则是对于资产影响损益的考虑。比如交易性金融资产,顾名思义突出的是“交易”二字,既然是交易那么企业买过来意图是什么?意图就是短期交易,所以影响当期损益就是其处理特点,这样资产名称和处理特点就对应了,不怕学不好。 3、注会发散性科目。 会计的学习能够有效发散学习思维,影响到其他科目的学习,因为不管是审计还是财管都是围绕会计学科展开的,综合阶段考试考什么?比如决定固定资产是融资租赁还是直接购买,若运用现金净流量法确定了采用融资项目,那么在会计上就要进行摊余成本计量,由于会计折旧和税法认定之间的差异,产生递延所得税处理,审计中发现会计折旧方法错误需要调整报表,本质上还是在于会计的基本处理,同时从企业申请、审批、购进、安装等等各个过程涉及到企业内控与审计重点。在这个事项中又会涉及到合同签订、税费处理、经济法事项等等,相当于注会各个科目都是有一定联系的,通过思考一个完整的企业交易业务就可以将注会几个科目串联起来,也能突出实务操作的处理,对会计人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科目是活学活用的,经常发散一下更有利于对注册会计师知识体系的理解。业务处理中又存在着风险,风险管理也是将来企业需要重点关注的方向,这也是注会改革突出的一点,未来注会的发展还是大有可为的。 二、报考建议: 1、报考一门:会计。 只报考一门建议从会计开始,从此开始注会的学习旅程,注意打好基础,不要只为了60分通过,考虑到会计的重要意义,学习不好同样会影响到注会整体的学习。 2、报考两门:会计+税法/财管。

2018年注册会计师审计笔记(超详细表格版)

第一章注册会计师审计职业特点 审计发展16世纪意大利,第三方对合伙企业进行查账公证 1844-20世纪初英国,审计法规化,股份有限公司差错防弊,账目详细审计保证资产安全完整20世纪初美国,银行关注债务人信用状况,进行详细审计,关注资产负债表 1929-1933年经济危机,法律规定必须审计,强调利润表,进行制度基础审计 二战之后,强调全部财报,进行风险导向审计 我国审计北洋政府第一部注会法规——1949计划经济不审计——1980外资审计——1994注册会计师法——2006国际审计准则趋同 审计系统化过程:客观的获取和评价有关经济活动与经济事项认定的证据,以证实认定与标准的符合程度 审计种类财报审计,经营审计(评价经营活动效率效果的内审),合规性审计(政府审计) 审计方法账项基础审计(凭证账簿详查)-制度基础审计(内审与抽样)-风险导向审计 财务报告编制 基础 (鉴证标准)1.在财务报表审计中,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即是标准。 2.针对中国境内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财务报告编制基础通常是通用目的编制基础,主要是指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3.适当的标准应当具备下列所有特征; 相关性、完整性、可靠性、中立性、可理解性【考】2 基本观点审计可以改善财务报表的质量和内涵,但不对如何利用信息提供建议。审计可以除管理层的其他预期使用者对财务报表信赖的程度。 审计的基础是独立性和专业性。 审计要素三方关系{当三方关系变成两方关系时,该业务不构成审计业务} 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编制基础[标准] 审计证据 审计报告【考】 【2015新变化】鉴证对象信息(钱包、载体、财报)VS鉴证对象(里面的钱、内容、) 第二章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审计风险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CPA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审计失败CPA没有遵守审计准则的要求发表了错误的审计意见 法律责任认定违约【考】 过失(普通过失: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 重大过失:起码的职业谨慎都没有)【考】欺诈(推定欺诈)【考】 法律责任种类行政责任:警告、暂停执业、罚款、吊销证书;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业、撤销民事责任:赔偿 刑事责任:罚金、有期徒刑、限制人身自由 不实报告违反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诚信公允原则,出具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审计业务报告【考】 利害关系人合理信赖使用不实报告,从事股票债券等交易遭受损失【考】 利害关系人有过错减轻事务所赔偿责任【考】 当事人列置只起诉事务所,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一并诉讼;【考】 只起诉分支机构,事务所列为共同被告【考】 被审计单位出资人抽逃出资,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考】 过错推定原则与举证责任倒事务所出具不实报告给利害关系人带来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考】

注册会计师注会CPA经济法背诵版

经济法总结 第一单元上市公司的组织架构 发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非公开发行股票; 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相关关联股东回避;

单笔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后净资产总额的50%以后的任何担 保 为(借款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对象担保; 一般职权是“制定方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决定”的事项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具体投资方案;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 股份公司,成员5-19人,可以有职工代表; 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最长不超过3年,连选可以连任。 应由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 会议记录需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签名。 董事与董事会所以事项涉及的企业有关联的,不得 亲自或代其他董事对该事项行使表决权; 董事会会议由“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 行,决议需经“出席的无关联董事”的1/2通过。

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无效; 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可撤销; 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程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 程,可撤销。 可撤销的,股东可以在决议作出之日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上市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个,通过职代会等民主形式选举产生; 监事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董事和高管(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单元独立董事制度 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 社会关系; 直接或间接在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 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5%以上股东单位或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 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最近1年内曾经具有上述所列举三项的情形; 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被判处刑罚,执行期 满未逾5年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人代 表,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总结归纳(一)

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总结归 纳(一) 导语:笔者对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的主要知识点按课本章节顺序进行了归纳总结,希望能对准备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小伙伴起到一点作用。由于知识点较多,所以分成了多篇文章,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查看系列文章。最后祝大家顺利通过。 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直接有效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一、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1)代理人实际上无代理权;(2)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且无过失;(3)客观上有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4)相对人基于这个客观情形而与无权代理人成立民事法律行为。 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被代理人对相对人表示已将代理权授予无权代理人,而实际并未授权;(2)无权代理人持有被代理人的介绍信或者盖有印章的空白合同书,使得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3)代理关系终止后被代理人未采取必要的措施而使相对人仍然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并与之进行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规范 1.法律规范的概念

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具体规定主体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 2.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 (1)法律规范不同于法律条文,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2)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主要内容,但法律条文的内容还可能包含其他法要素(如法律原则)。 (3)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不是一一对应的,一项法律规范的内容可以表现在不同法律条文甚至不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同样,一个法律条文中也可以反映若干法律规范的内容。 【解释1】《公司法》第1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只是说明了立法目的,不属于法律规范。 【解释2】一项法律规范的内容可以表现在不同法律条文中。例如《公司法》第171条规定: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公司法》第201条规定: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解释3】一个法律条文中也可以反映若干法律规范的内容。例如《公司法》第147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2019年CPA《经济法》知识点总结(完美版)

2019年CPA《经济法》知识点总结(完美版) 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 第一节法律的一般理论 一、法律规范(P2-P3) 1.按照法律规范的内容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其中,义务性规范可分为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 2.按照法律规范对人们行为规定或限定的范围或者程度的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强行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授权性规范)。3.按照法律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确定性规范与非确定性规范。其中,非确定性规范包括委任性规范与准用性规范。 二、法律渊源(P3)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法律(仅次于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3.行政法规(仅次于宪法、法律):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5.部门规章:国务院部委及其直属机构 6.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这里仅限于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其他级别的法院和检察院作出的司法解释不属于法律渊源)

7.国际条约或协定 三、自然人的行为能力(P7)(注意年龄的临界点!)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小于10周岁)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18周岁)的成年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四、法律关系的客体(P8) 1.物 2.行为 3.人格利益(如公民和组织的姓名或名称,公民的肖像、名誉、尊严、人身、人格和身份等) 4.智力成果(如文学艺术作品、科学著作、科学发明等) 五、法律事实(P8) 1.事件(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 (1)人的出生与死亡 (2)自然灾害与意外事件 (3)时间的经过 2.人的行为

全面的CPA考试会计复习笔记(2)

第十八章借款费用 1.本章主要知识点 2.考情分析 3.知识点讲解 考情分析 2015年本章教材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近几年考试既有客观题又有主观题目。单选题主要涉及资本化率的计算、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等。多选题主要涉及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和停止资本化的条件等。也可能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应付债券、外币折算等有关章节结合考主观题,2013年本章出客观题目。2014年本章出现综合题。 知识点:借款费用相关概念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企业发行债券的相关费用的摊销属于借款费用 企业发行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属于借款费用 企业发行股票的相关费用× 承租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销属于借款费用 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发生的“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销属于借款费用 (一)借款的范围 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既包括专门借款,也可包括一般借款。 1.专门借款,为购建或者生产某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通常应当有标明专门用途的借款合同。 2.一般借款,通常没有特指必须用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思考问题】短期借款属于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 『正确答案』属于。 (二)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存货,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用于对外出售的房地产开发产品、企业制造的用于对外出售的大型机械设备等。这类存货通常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建造或者生产过程,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 其中,“相当长时间”是指为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所必需的时间,通常为一年以上(含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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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 作者:ZHANGJIAN 仅供个人学习,勿做商业用途

第一章法律基本原理 考点一破产申请的受理(15.09年) (一)破产申请的受理程序 1.《企业破产法》十条规定:1)“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5日法院通知债务人→7日债务人提异议→异议期满10日法院裁定。2)“债务人或清算人”提出申请的,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应当补充、补正相关材料的,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提示】有特殊情况经上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15日。 2.《企业破产法》十一条规定: 1)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送达申请人;2)由“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应当将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及时送达债务人”。 3.《企业破产法》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只能对“不受理申请和驳回申请”, 10日内有权提起上诉。 4.《企业破产法》十三、十四条规定:1)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2)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二)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后果 3.《企业破产法》十七条规定: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4.《企业破产法》十八条规定: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的处理 1)前提: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受理时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2)视为合同解除的情形①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②管理人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③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解释:超过通知或答复的法定期限,管理人即丧失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的选择权(只能解除合同),但如果是此后双方均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契约自由体现),合同仍可继续履行。 3 1)继续履行有损失的:共益债务;2)解除合同有损失的:普通债权,违约金不能申请。 5.《企业破产法》十九条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解释(二)》22条: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经作出生效民事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但尚未执行完毕的,破产申请受理后,相关执行行为应当依规定中止,债权人应当依法向管理人申报相关债权。 6.《企业破产法》20条规定:破产受理后,尚未终结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中止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解释(二)》21条:下列诉讼,破产申请受理时案件尚未审结的,法院应当中止审理:1)代位诉讼;2)主张债务人的出资人、发起人和负有监督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董、高,或者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高、实际控制人等直接向其承担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责任的;3)以债务人的股东与债务人法人人格严重混同为由,主张债务人的股东直接向其偿还债务人对其所负债务的。 7.《企业破产法》21条规定: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上下级可以移

2020注册会计师《会计》重难点学习笔记

注册会计师《会计》重难点学习笔记 第一章金融资产 1、四大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后续计量 交易性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计入当期损益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计量 持有至到期投资按公允价值和交易费 用之和计量 计入投资成本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 计量 贷款和应收账款按公允价值和交易费 用之和计量 计入投资成本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 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和交易费 用之和计量 计入投资成本 资产负债表日按公允价值计 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 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附:持有至到期投资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剩余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能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2、企业应当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的条件:(2010年、2012年、2013年综合) (1)企业以不付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 (2)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了协议,在约定期限结束时按当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回购; (3)附重大价外看跌期权(或重大价外看涨期权)的金融资产出售。 3、企业不应当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条件: (1)采用付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 (2)将金融资产或应收款项整体出售,同时保证对金融资产购买方可能发生的信用损失进行全额补偿;(3)附回购协议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回购价固定或是原售价加合理回报; (4)附总回报互换的金融资产出售,该互换使市场风险又转回给了金融资产出售方; (5)附重大价内看跌期权(或重大价内看涨期权)的金融资产出售; 4、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特征: (1)到期日固定 (2)有明确意图持有至到期 (3)有能力持有至到期,是指企业有足够的财务资源,并不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

CPA经济法期末考点整理

1.宪法:全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法律:全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地方性法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部门规章: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地方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叫地方政府规章,与部门规章没有谁大谁小) 2. 公民(自然人)。自然人:有权利能力不一定有行为能力。社会组织作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应当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人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在法人成立时同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同时消灭。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一般通过自身实现,而法人的行为能力通过法定代表或者其他代理人实现。 3. 可变更、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撤销前已经生效,一经撤销自始无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4. 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条件应当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条件必须合法。附期限的法律行为:将来一定发生。 5. 代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诉讼行为;某些财政、行政行为。 6. 表见代理:无权代理人的行为客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况,且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因为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效力。 7. 短期诉讼时效:下列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 8.诉讼时效中断: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法定事由的发生致使已经进行的诉讼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9. 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必须为中国公民)投资,承担无限责任,不一定具有完全行使能力,不必须有章程,无最低注册金规定。 10.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持续偿债责任:5年内 11.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书面合伙协议;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除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出质,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行为无效。 13. 合伙企业中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14. 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15.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6.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当然退伙以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合伙人退伙后,不能解除对合伙企业既往债务的连带责任。 17.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持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2018年注册会计师CPA会计复习笔记(已过,共享攒人品)

2018年CPA《财务成本管理》复习笔记 目录 第一章总论 (2) 第二章金融资产 (3) 第三章存货 (5) 第四章长期股权投资 (7) 第五章固定资产 (12) 第六章无形资产 (14) 第七章投资性房地产 (15) 第八章资产减值 (17) 第九章负债 (19) 第十章所有者权益 (20) 第十一章收入、费用及利润 (22) 第十二章财务报告 (25)

第一章总论 ●概述 1、质量要求:可比性、重要性(并非要面面俱到,例如管理费用容纳百川)、 谨慎性(不高估资产、不低估负债)、实质重于形式。 2、会计要素计量属性:历史成本(一般情况)、重置成本(盘盈入账)、可变 现净值(存货期末)、现值(分期、弃置费、可回收金额、融资租入)、公允价值(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之一、融资租入账价值之一等)。 3、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不是法律主体但属于会计主体(单独可产生现 金流入流出)。 4、利得损失则是非日常活动中形成的。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损失——其他综 合收益主要5项(可供出售公允变动、持有至到期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非投资房地产转为投资公允与账面差额、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被投资主体除净损益以外的权益变动、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包含营业外收入支出。 5、Tips:宣告分派股票股利时,只需备查登记,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或负债,发 放时才影响。但如宣告分配现金股利,则同时影响所有者权益和负债。

第二章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1、设置科目2个: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初始计量:交易费用不计入成本,直接计入“投资收益”。含有尚未发放股 利的计入应收。即股利要剔除在收购价外。 3、后续计量:直接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处置时一并 转出计入投资收益。 4、处置:如题目要求计算处置时投资收益(简单方法:现金流入包含出售款和 获取的股利-初始入账金额),则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需转出计入;如要求计算对当期损益的影响,则不能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算在内。 ●持有至到期投资 1、设置科目:成本、利息调整、应计利息(适用于一次还本付息)。 2、初始计量:交易费用计入成本,差额计入利息调整。股利要剔除在收购价外 3、后续计量:可计提减值准备。按摊余成本*实际利率计入“投资收益”。与 实际的应收差额摊销利息调整。 4、持有至到期,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相同,则账面价值等于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设置科目:成本、利息调整、公允价值变动。 2、初始计量:交易费用计入成本,差额计入利息调整。股利要剔除在收购价外 3、后续计量:轻微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及其他综合收益)。大的变动可计 提减值准备。对于债务工具,后续也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只不过需要对利息收益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 4、处置:处置时其他综合收益收入转出到“投资收益”。 5、Tips: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计算投资收益时,用总流入-总流出。其中总流入 要减去交易费用。总流出(成本)要加上交易费用。因此,两端费用处理不同。 ●金融资产减值 1、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及应收款):可计提减值;且可恢复,但不能超过假 定不计提下持续计算的摊余成本。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计提减值;计提时首先要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中的收 益转到资产减值损失;减值可恢复,债务工具可直接反向操作,权益工具只能通过“其他综合收益”转回。 3、一般减值准备都可以转回(包括存货),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长期股权 投资减值后不得转回(原因-价值恢复可能性较小且为避免操纵利润)。 ●重分类

2018年注册会计师会计个人学习笔记本人已通过考试和大家分享学习经验和笔记

注会会计学习笔记 本人2017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共报考了会计、审计和经济法三门,但由于工作岗位变动,17年6月份以来复习时间得不到保障,遂决定放弃经济法,主攻会计、审计。借鉴部门一门前辈的学习经验,每一门都认真、细致做笔记,功夫不负有心人,会计和审计两门今年轻松拿下,在此和大家分享学习笔记。红色字体章节为重点章节,各章节重点已用彩色字体标示。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祝您轻松过关!

目录 《会计》前言 (3) 第一章总论 (7) 第三章存货 (11) 第四章固定资产 (15) 第五章无形资产 (21) 第六章投资性房地产 (24) 第七章金融资产 (27) 第八章长期股权投资及企业合并 (32) 第九章资产减值 (45) 第十章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51) 第十一章收入、费用和利润 (67) 第十二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76) 第十三章债务重组 (79) 第十四章所得税 (81) 第十五章外币折算 (91) 第十六章租赁 (94) 第十七章财务报告 (99) 第十八章合并财务报表 (126) 第十九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40) 第二十章每股收益 (141) 第二十一章公允价值计量 (146)

《会计》前言主要内容 一、近三年考试题型题量 年度题型 2016年2015年2014年 题量分值题量分值题量分值 单项选择题12 24 12 24 12 24 多项选择题10 20 10 20 10 20 计算分析题 2 20 -- -- -- -- 综合题 2 36 4 56 4 56 英文附加题 5 5 5 合计105 105 105 二、2017年教材结构及主要变化 全书共21章: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 (一)总体变化 1.将原教材28章内容调整为21章 2.主要增加内容: (1)常见外币财务报表四种折算方法; (2)合并理论; (3)限制性股票每股收益的计算 3.主要修改内容 (1)增值税会计处理 (2)政府补助 4.章节调整内容 (1)将“期末存货的计量”和“金融资产减值”并入“资产减值”一章 (2)将“长期股权投资及合营安排”和“企业合并”两章合并为“长期股权投资与企业合并”一章(3)将“负债”、“所有者权益”、“职工薪酬”、“或有事项”和“股份支付”五章合并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一章

cpa经济法知识点

CPA 经济法知识点 1,法律的概念: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赋予社会关系的主体相应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的总称。 2,法律的特征 (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行为规范 (2)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3)强调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 (4)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3.法律规范的概念 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具体规定主体的权利,义务和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 4.实体法包括? 宪法及相关法律,刑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社会法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是程序法 5.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内容和客体。 6.完全行为能力人包括:大于等于18岁,精神智力正常; 大于等于16,小于18,有生活来源 7.法律关系的客体?物,行为,人格利益,智力成果

8,法律事实包括? (1)事件:1人的出生和死亡2自然灾害和意外事件3时间和经过 (2)人的行为1法律行为,有意思表示2法律事实,无意思表示 9,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当事人,意思表示和标的 无效民事行为概念:是指因缺乏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不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 10.无效民事行为的特征: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绝对无效 11.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3.欺诈4.胁迫5。乘人之危6.恶意窜通7.违反法律或公共利益8。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12.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种类? (1)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 (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3)受欺诈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或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13.附条件的概念:是指法律行为中规定一定的条件,并且把该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消灭根据的法律行为。 14.附条件特征: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将来不确定,当事人事先预定,必须合法。

CPA考试会计科目学习笔记-第四章长期股权投资及合营安排11

第四章 长期股权投资及合营安排(十一) 第三节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及处置 一、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二)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非同一控制) 1.个别报表 (1)原投资权益法核算 转换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原投资账面价值+新增投资成本。 (2)原投资公允价值计量 转换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原投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新增投资成本 【提示】若原投资公允价值计量,转换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等。 2.合并报表 参见企业合并章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 (三)公允价值计量转换为权益法核算 转换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转换日原投资公允价值+新增投资的公允价值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例4- 15】甲公司于20×5年2月取得乙公司10%股权,对乙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甲公司将其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成本为900万元,取得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8 400万元(假定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 20×6年3月1日,甲公司又以1 800万元取得乙公司12%的股权,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2 000万元。取得该部分股权后,按照乙公司章程规定,甲公司能够派人参与乙公司的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转为采用权益法核算。假定甲公司在取得乙公司10%的股权后,双方未发生任何内部交易。乙公司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净利润为900万元,未派发现金股利或利润。除所实现净利润外,未发生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事项。20×6年3月1日,甲公司对乙公司投资原1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 300万元,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120万元。

注册会计师(CPA)考试《经济法》重难点归纳

注册会计师(CPA)考试《经济法》重难点归纳 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 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代理权;无权代理;表见代理。 第二章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三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方式、比例和期限;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协议、合同和章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额转让;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期限、解散和清算。 第四章公司法 公司法人财产权;股东权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公司发起人、股东的法律责任;公司的法律责任;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增发股票;股票的上市与交易;公司债券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司债券的交易;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信息披露的内容;信息披露的事务管理;禁止的交易行为;上市公司收购。 第六章企业破产法 破产申请的受理;管理人的资格与指定;破产撤销权与无效行为;抵销权;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债权申报的特别规定;重整计划的制定与批准;和解协议的效力;别除权;破产财产的变价与分配。 第七章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国家出资企业;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和考核;关系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

全面的CPA考试会计复习笔记

第二十八章公允价值计量 考情分析 本章是2015年新增加的章节。 知识点:公允价值的概述 (一)公允价值概念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即脱手价格。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公允价值定义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公允价值计量。 1.相关资产或负债 相关资产或负债,是指其他相关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或负债,也包括企业自身权益工具,例如《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中规范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规范的使用公允价值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规范的以非货币性资产形式取得的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中规范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以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工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规范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应当考虑该资产或负债的特征以及该资产或负债是以单项还是以组合的方式进行计量等因素。 (1)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征 ①资产状况和所在位置。市场参与者以公允价值计量一项非金融资产时,通常会考虑该资产的地理位置和环境、使用功能、结构、新旧程度、可使用状况等。因此,企业计量其公允价值时,也应考虑这些特征,对类似资产的可观察市场价格或其他交易信息进行调整,以确定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例题】2×14年1月1日,甲企业将刚开发建成的一栋写字楼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用于出租,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14年12月31日,甲企业根据可获得的市场信息和相关数据,决定参考本地区同一地段的写字楼活跃市场价格,并考虑所处商圈位置、新旧程度、配套设施等因素,对本地区可比写字楼的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该写字楼在2×14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 ②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应当考虑出售或使用该资产所存在的限制因素。企业为合理确定相关资产的公允价值,应当区分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还是针对该资产本身的。 如果该限制是针对相关资产本身的,那么此类限制是该资产具有的一项特征,任何持有该资产的企业都会受到影响,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对该资产进行定价时会考虑这一特征。因此,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该资产,应当考虑该限制特征。 【思考问题】限制是针对相关资产本身的?某上市公司的限售股具有在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的特征。市场参与者在对该上市公司限售股进行定价时将会考虑该权益工具流动性受限的因素。因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该权益工具时,应当对在公开市场上交易的同一发行人的未受限制的相同权益工具的报价作出相应调整,即从报价中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权益工具的风险而要求获得补偿的金额。 【思考问题】限制是针对相关资产本身的?某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了一块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这块土地的用途被限定为工业用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未完成相关审批程序前,企业持有该土地使用权期间,不可以擅自改变其土地用途。企业在土地使用年限(50年)内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方的,受让方也不能擅自改变该土地用途。 该土地作为工业用地,这是土地本身的特征。即使企业转让该土地,作为受让方的市场参与者也不能擅自改变用途,在以公允价值计量该土地时会考虑这一特征。因企业在对该土地进行公允价值计量时,应当考虑土地使用用途受限的影响。 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此类限制并不是该资产的特征,只会影响当前持有该资产的企业,而其他企业可能不会受到该限制的影响,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对该资产进行定价时不会考虑该限制因素。因此,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该资产时,也不应考虑针对该资产持有者的限制因素。 【思考问题】甲公司与某商业银行签订一份借款合同。根据借款合同规定,甲公司将其持有的一块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在偿还该债务前,甲公司不能转让该土地使用权。 在本例中,甲公司承诺在偿还该商业银行借款前不转让其持有的该土地使用权,该承诺是针对甲公司的限制,而非针对甲公司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并不会转移给其他市场参与者。因此,甲公司在确定其持有的该土地使用权的公允价值时,不应考虑该限制。 (1)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征 (2)计量单元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该资产或负债可以是单项资产或负债,比如一台机器设备、一项专利权或者一项金融资产或负债,也可以是资产组合、负债组合或者资产和负债的组合,比如,由多台设备构成的一条生产线、《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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