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答辩状模版

行政诉讼答辩状模版
行政诉讼答辩状模版

行政诉讼答辩状

答辩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城管大队

所在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21号

电话:0851——6804323

法定代表人:黄华兰,贵州省贵阳市城管大队队长

委托代理人:田准,贵州省贵阳市科达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现就原告曹坤米不服被告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城管大队对其鸭脖王摊位经营工具扣押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向贵院提起行政诉讼,兹作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事实清楚,贵阳市民曹坤米2012年6月1日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南垭路占道经营

鸭脖王被贵阳市云岩区城管大队执勤人员崔孝振看见,崔孝振上前去提醒她,在此经营是占道经营;便叫她搬走,他自称自己是有占道经营许可证的,于是崔孝振叫她出示占道经营许可证,她说没有带,说一下就搬走;过了1小时后崔孝振又执勤到此处看见她还没有搬走,就前去说让她搬走,她说还有客人在消费,不便搬走,说等客人走了就搬走,崔孝正就走了;再过了1个小时后崔孝正有巡逻到此处看见她没有客人在光顾她的鸭脖王,于是上去叫她搬走,这次她的态度恶劣并大吼大叫说不愿意搬,称自己是有占道经营许可证的为什么要搬,崔孝振就感觉她的占道经营许可证是否具有带有可疑性,就对她的鸭脖摊位经营工具进行了强制扣押,在此行政行为实行过程中她还动手打崔孝振,第三日崔孝振送行政处罚决定书去给曹坤米但没有找见本人。

以上法律事实真实。

二、证据确凿,以上有事实七个证据可以证明:

(1)依据《贵阳市城市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或者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设摊经营、兜售物品。违反规定的,责令

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暂扣其兜售的物

品及经营器具。曹坤米已经违反个人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事实,所以崔孝振有权扣押她的经营工具。

(2)还有贵阳市云岩区城管大队的处罚决定书一份可以证实曹坤米是违反贵阳市城市管理规定事实。

(3)第二次崔孝振巡逻的时候有目击证人许熙在场可以证实曹坤米已经是占道经营。

(4)还有由于曹坤米在崔孝振三次提醒下都没有搬走自己摊位经营工具,也没有要回去拿自己的占道经营许可证出示的意思,且态度恶劣,还对动手打执勤人员崔孝振。

(5)还有交通部门在路边安装的电子摄像头可以回放曹坤米占道经营的事实。

(6)当时曹坤米在经营鸭脖王时没有占道经营许可证,不管你是否办理过,在你经营的时候没有带就算是无照经营。以防无照经营的其他人员混水摸鱼。

(7)依据《贵阳市城市人行道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一项禁止下列行为规定有擅自在城

市道路人行道上摆摊设点;所以曹坤米为法律违反了此规定的条约。

三、程序合法:

(1)贵阳市云岩区城管大队是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政府授权委托的行政组织,所以贵阳市云岩区城管大队是符合执行行政行为的主体,具有主体合格性。

(2)贵阳市云岩区城管大队执勤人员崔孝振是为了保留证据而对曹坤米的摊位经营工具采取强制措施的,所以具有可执行性。

(3)依据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办法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文件第二条第二项、六项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应当遵守本办法。前款所称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包括:

(二)行使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占道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贵阳市云岩区城管大队具有处罚曹坤米的权限。

(4)而且本单位规章是采取每人负责一条街的专门责任区,而且还是穿着制服的,这

里的小贩对她都有一定的熟悉程度;所以执法人员身份表明是没有质疑的;难免也会有一个人执勤的时候也不用多说。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贵阳市云岩区城管大队执勤人员崔孝振是为了保证证据的存在,为了公益目的而采取的行政扣押强制措施,也是为了保证市容市貌、市民生活环境、打击无照经营者。所以崔孝振的行政行为执行的出发点是好的。

综上所述,原告贵阳市云岩区城管大队认为,原告违法行为成立。我单位根据对原告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是实事求是的也是合法合理的,请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维持原决定,以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经济秩序运行。

此致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城管大队

法定代表人:黄华兰

委托代理人:田准

2012年6月7日

行政诉讼答辩状(二审)

行政诉讼答辩状 答辩人: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雨花分局 住所地: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592号 法定代表人:王金山局长 因张迎伟诉答辩人行政赔偿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原告不具备本案的行政赔偿请求权,不是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适格主体 答辩人所作出的长雨工商强字(2014)0000638号《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是针对长沙市韶山南路758号、754号、752号门面的经营户的无照经营行为作出的,该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相对人是该门面的经营户,而不是本案的原告。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六条的规定:“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行政赔偿请求权人只能是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而本案的原告并不是答辩人所作的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相对人,所以其不具备行政赔偿请求权,不是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适格主体。 二、原告要求赔偿长沙市韶山南路750号及附752号门面的租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答辩人作出的长雨工商强字(2014)0000638号《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是针对长沙市韶山南路758号、754号、752号门面的经营户的无照经营行为作出的,决定查封的门面仅涉及长沙市韶山南路750号、754号及752号门面,原告要求赔偿长沙市韶山南路750号及附752号门面的租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三、原告的租金损失与答辩人的行政强制措施无因果关系 原告提出门面被查封后损失租金收入677600元,这一损失与答

辩人的行政强制措施没有因果关系。答辩人的行政强制措施是针对长沙市韶山南路758号、754号、752号门面经营户的无照经营行为,而不是针对原告作出的。行政赔偿请求人其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的事实必须是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直接造成的,致害人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而原告的租金损失并不是由答辩人的职权行为直接造成的,因此答辩人对原告的门面租金损失没有赔偿义务。原告的门面租金损失应当属于其与租户之间的民事纠纷,与答辩人无关。 四.原告门面的卷闸门、招牌和监控设施损失与答辩人无关 答辩人的行政强制措施是针对长沙市韶山南路758号、754号、752号门面经营户的无照经营行为,而不是针对原告作出的,答辩人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只对门面贴上了封条,并未采取其他措施,没有对原告门面的卷闸门、招牌和监控设施造成任何损毁。因此,原告门面的卷闸门、招牌和监控设施损失与答辩人没有任何关系,答辩人对原告的这一损失不承担赔偿义务。 综上所述,原告不是提起本行政赔偿诉讼的适格主体,原告的门面租金损失与答辩人的行政强制措施没有因果关系,原告门面的卷闸门、招牌和监控设施的损失与答辩人无关。恳请法院在查明事实后,驳回原告的起诉。 此致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雨花分局 2017年10月23日

答辩状要怎么写

答辩状要怎么写 答辩状 要怎么写?那么,下面就随 CN 人才公文 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答辩状是什么? 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 、反诉状、上诉状 、 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 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 文书, 是诉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之一。 答辩状是法律赋予处于被告地位的案 件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其有处置答辩权的自由,可以答辩,也可以沉默。但由于 答辩状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答辩状有利于保护被告(人)的正当 合法权益;有利于人民法院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判明是非,做出正确的判 决,因此应该对答辩权给予足够重视,积极以答辩状的形式提出答辩。 答辩状怎么写呢? 答辩状由首部、答辩理由、尾部和附项三部分组成。 答辩状 答辩人: *** ,男(女),**岁,汉族,住**市**区*** 号。 因 ***诉本人****纠纷一案,现答辩如下: 一、 二、 三、 鉴于上述原因,请求人们法院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答辩人:(签名) 年 月 日 相关知识 一、写答辩状前应当考虑的几个问题。 1、应当心平气和面对。你被人告到法庭,虽然不是件好事,但也没必要觉

得丢脸。 在日常生活中发生争议和纠纷也是正常的事, 何况有些事情双方确实没 办法 来分清是非。如婚姻案件,遗产继承案件,本身说不上谁对谁错,由法官当 个娘舅,来判断是非,作个公断解决争议,有啥不好? 2、是否有必要写答辩状。因为答辩状本身也可归类于证据,故你在提交答 辩状时,稍有差错,就可能会被原告抓住把柄。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的情况下,尽 量不写或者简单地写几句提纲式的答辩内容。虽然法律规定 答辩期在 15 天(简易程序),30 天(普通程序),但不提交答辩并不是答辩权 的丧失,你仍然可以在庭审时答辩。如果原告诉请的事项属实,在写答辩状前, 应当首先考虑陈述目前的困境以便求的原告谅解, 故你应当主动与原告协商, 而 不是如何去请律师,如何写答辩状。 3、受诉法院是否有管辖权。如果你发现受诉法院无权管辖本案时,你应当 对管辖权提异议,而不是急于去写答辩状。因为,有些法律人士认为,答辩便是 应诉, 也就是认可了该法院的管辖, 放弃了提出管辖异议的权利 (我这里需要说 明,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虽然你答辩后仍然可以提管辖异议,但何必多此一举 呢?法院管辖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另外还有合同 履行地,不动产地等特殊管辖的原则,这里不作解释了。 4、收集证据。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如果你当被告,没有证据反驳原告的证 据,假如原告的证据很充足,而你即使说的是实话,法院也不能支持你的,这就 是法律上讲的是法律事实, 而并非是客观事实, 有时候法律事实并非全部是客观 事实。这就要求公民在发生民事活动中,保管好一切于活动有关的材料,为将来 一旦发生纠纷提供证据材料。不至于“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5、如果原告提起了财产保全,应当权衡利弊,确定如何应诉。如果原告在 起诉时一并申请了财产保全, 你应当根据双方的争议事实以及保全对你公司或你 个人的影响来确定如何应诉。如果原告无理或恶意诉讼,你应当提出复议,要求 解除保全;如果保全超过诉讼标的,应当及时向法院提出,要求解除超过部份的 财产保全;如果你认为原告的保全并无必要, 你即使败诉也有能力承担债务的话, 可以用现金或财产等提供担保, 要求法院解除保全;如果纠纷的责任确实在你方, 而法院的保全导致你的经营无法继续进行下去时,我建议你尽快与原告协商。 6、案情比较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不一定请律师。因为与原告面对面对 簿公堂,增加法律知识,也可省去一笔代理费用,何乐而不为呢?如果你确实错 了,平心静气与原告谈一谈,消除误会不是一举两得吗? 7、双方是否有和解或调解的余地。如果对方的起诉为事实,诉讼请求也是 正当合理的,我认为没必要去写答辩状,如果一定要写,你就诉一诉你的苦,你 的无奈吧! 以便求的原告谅解。

行政诉讼答辩状格式范文两篇

行政诉讼答辩状格式范文两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行政诉讼答辩状的书写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行政应诉机关向人民法院提交行政诉讼答辩状。 2 文书样式 行政诉讼答辩状 答辩人:(全称) 住所:(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 就(原告)诉我单位 一案, 现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的主要观点和答辩请求 二、主要事实和理由 三、对起诉状中提出的有关争议问题进行说明 此致 (人民法院全称)

答辩人:(盖章) 年月日 附:答辩状副本份 证据目录清单、依据目录清单 合同编号:_________ 行政诉讼被告答辩状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行政诉讼被告答辩状范本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上诉人袁xx不服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合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书,提起上诉,现就上诉人上诉理由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上诉人诉称与事实不符,对上诉人的信息公开申请,答辩人已经及时给予答复。申请人任某等四人不服宣城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同意设立市级某某县城区生态工业园区的批复》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答辩人依法受理了该行政复议申请。上诉人袁xx系复议案件四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xx7年8月15日,上述行政复议案件依法中止审理,答

辩人向案件申请人等送达了《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xx年6月16日,答辩人收到上诉人邮寄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上诉人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向其公开复议案件的相关材料。答辩人研究后认为,复议案件的相关材料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根据《行政复议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上诉人作为复议案件申请人的代理人可以查阅复议案件的相关材料,并通过查阅案件材料了解复议案件办理情况。在复议案件审理中,复议机关依据复议法的规定为申请人查阅案件材料提供条件,但不是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向申请人公开案件材料。省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于xx年6月20日上午9:21分电话告知上诉人这一意见,并明确说明可以随时查阅本复议案件材料。因此,上诉人诉称答辩人没有履行职责与事实不符,答辩人对上诉人的申请及时给予了答复,已经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职责。 二、上诉人申请的内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其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信息公开,于法无据。 上诉人申请公开的内容是行政复议机关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形成的材料,上诉人作为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的代理人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第23条第2款,《行政复议法实

-----诉讼第三人答辩状范本

诉讼第三人答辩状范本 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风险提示: 一份严谨的民事诉讼答辩状,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属于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写民事诉讼答辩状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辖;再有就是检查诉讼主体是否遗漏,是否有误;此外还应该注意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问题。在明显存在上述问题时,不要急于答辩,答辩时在答辩中明确提 出异议,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对方败诉” 因被答辩人诉__________ 市人民政府撤销原 ___________ 市郊区人民政府颁发给答辩人第 ________ 号宅基地使用权证一案,法院已追加答辩人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现提出答辩如下:答辩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起诉。 事实和理由: 风险提示: 制作民事答辩状时,应当围绕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叙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答辩人有权否认 对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无证据证明的”事实。进而有取舍地阐述对自己有利的,及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及的事实,特别在一些双方当事人存在混合过错”或都有违约行为的案件,答辩人更应当注意如何承认”、如何反驳”及如何确立”自己的观点。从而达到以自己的事实和理由”和对方的事实和理由”相抗衡。 一、被答辩人无原告诉讼主体资格。 被答辩人参加工作后于_________ 年从 _________ 村迁往________ ,将农业户口变为城镇户口,作为_______ 市居民至今。 因此,被答辩人早已不再是________ 村集体组织的成员,且其在__________ 市拥有住房。 二、被答辩人请求撤销_________ 号宅基地使用权证,将该宗宅基地确权在他的名下,违背法律规定。 三、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对所争议的房产及土地均无任何权利,与具体行政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具有原告诉讼主体资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二)起诉人无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的。”之规定,被答辩人的起诉应予驳回。 综上所述,答辩人作为本村村民,自筹资金重新建房,后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领取了政府颁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其权利理应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而被答辩人在没有村集体成员身份及已经拥有住房的情况下,鉴于目前房价的迅猛攀升,受利益的驱使,不顾及父子感情和法律的权威,肆意编造谎言,已严重侵害了答辩人的合法权益。且被答辩人根本不具备诉争土地及房产的诉讼主体资格,原________ 市郊区人民政府为答辩 人颁发土地使用权证的事实清楚、程序合法,依法应予维持。 此致 ________ 人民法院

民事应诉答辩状范本

民事应诉答辩状范本 (文中蓝色字体下载后有风险提示) 答辩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被答辩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一一一…=^M=?=^==…==^==…==.,==W=^?=!=W=…=_ I I 风险提示: i d I I ?I 一份严谨的民事诉讼答辩状,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属于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写民事诉讼答辩 状;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辖;再有就是检查诉讼主体是否遗漏,是否有误;此外还应 该注意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问题。在明显存在上述问题时,不要急于答辩,答辩时在答辩 中明确提出异议,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对方“败诉”。 I I 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提起 _________________ 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 1、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厂—F —————M——F ———= ———… ———— I I I 风险提示: ■ I I 制作民事答辩状时,应当围绕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叙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答辩人有权否认对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无证据证明的”事实。进而有取舍地阐述对自己有利的,及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及的事实,特别在一些双方当事人存在“混合过错”或都有违约行为的案件,答辩人更应当注意如何“承认”、如何“反驳”及如何“确立”自己的观点。从而达到以自己的“事实和理由”和对方的“事实和理由”相抗衡。 I I ? I __ _______ _______ _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 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 _______ _____ 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 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_______ _____ 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 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 ______ 答辩人 ___________ 应该对 ___________ 的 _________ 担任何法律责任。 被答辩人以“ ____________ ”为由,要求答辩人承担赔偿责任,没有任何 法律依据。答辩人 _____________ 和________ 的_______ 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_______ 并不会必然导致______________ 。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起诉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_ 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_ 日

答辩状范本-应诉答辩状范文

答辩状范本-应诉答辩状范文 上诉案件答辩状范例 答辩人:______省商业集团总公司住所地:______省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法定代表人:刘______答辩人因上诉人_______省______市家畜改良站就联合投资合同纠纷一案提出上诉,现对其上诉内容答辩如下:一审法院对本案认定事实清楚,法律关系定性准确,适用证据恰当,责任确定合理,审理程序合法。因此,______省人民法院鲁法经初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合理合法,请求二审法院依法予以维持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本案已经证实的事实如下:1.答辩人与上诉人基于共同投资成立法

人型联营体的决意,而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了以备成立法人一型联营体。答辩人切实履行了合同规定的前期义务。3.上诉人产重违反了合同和备忘录中规定的义务,未按合同和备忘录的约定履行成立“______省农商联合发履展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土地划转、房产过户等法律手续。至使“联营公司”未能成立,显然,上诉人已构成严重违约,其过错责任完全在上诉人一方。4.更为严重、不能原谅的事实是,上诉人依合同和备忘录约定取得答辩人汇付的______万元投资款后,既不依约设立联营公司,又不及时退还答辩人,而是随意将该笔巨款挪做他用,不法地投入到上诉人的现属法人企业,严重地侵害了答辩人的合法财产权。对此,上诉人必须依法承担法律后果。5.鉴于上诉人的严重违约行为,答辩人原本期望从“联营公司”年固定地得到约定数量的符合外贸出口标准的鸡产品购买权的构想全面落空,双方的合作基础已荡

然无存。解除联营合同关系已成必然。答辩人要求上诉人退还代收的投资款______万元及其利息的主张合理合法。答辩人对上诉状中所持观点的反驳。1.上诉人将答辩人汇付由其代收的_____万元巨款“投入到冷藏厂”的行为,恰恰证实了上诉人的严重违约行为。因为该“冷藏厂”实际全称为“农业部______省______良种肉鸡示范场冷藏厂”,它是“农业部______省______良种鸡示范 场”这一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与答辩人和上诉人双主约定的联合公司毫不相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登记注册手续完全证实了这一事实。上述足以证明上诉人将答辩人的投资款挪做他用。2.上诉人采取愚弄答辩人方法,以鱼目混珠、张冠李戴的手段,非法挪用答辩人的投资款,长期隐瞒事实真相,以掩盖其严重违约的事实,这才是本案的根本所在。公理不允,法律不容。综上所述,上诉人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

行政诉讼答辩状范文.doc

【个人简历范文】 写作答辩状的目的是回答、反驳对方诉状的诉讼请求,以减免答辩人的责任。那么,下面是CN人才网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行政诉讼第三人答辩状,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行政诉讼第三人答辩状1 答辩人XXX,女,汉族,xxx7年8月22日生,XXXX人。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被答辩人XXX,男,汉族,xxx3年12月27日生,原XXXX人。 因被答辩人诉XXX市人民政府撤销原XXX市郊区人民政府颁发给答辩人第xxx-011号宅基地使用权证一案,法院已追加答辩人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现提出答辩如下 一、xxx-011号宅基地及其以上房产系答辩人合法财产,被答辩人所述与事实不符 被答辩人原系XXX村村民,参加工作后于xxx0年从XXX村迁往呼和浩特,将农业户口变为城镇户口,作为呼和浩特市居民至今。xxx5年被答辩人之子XXX从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返回XXX村,并于当年与答辩人结婚,当时所争议的宅基地上有土坯房西房四间,但因年久失修,破损不堪几乎已无法居住,为安身立命,只有重建。被答辩人曾对其子XXX明确表示“有钱你们早点盖,没钱就晚盖几年,经济上你们慢慢想办法吧,反正我们也不准备回去了,以后这个家就是你的,你怎么盖我们也没意见。”答辩人与其丈夫自xxx6年至xxx2年,历经数年艰辛,努力备料,经老人同意,拆掉了破旧的西屋,在xxx3年春夏之际盖上了六间北屋,以后几年又紧衣缩食盖了一间东屋和大门。xxx年原XXX市郊区人民政府对土地重新丈量并登记造册,由于被答辩人及其子已非XXX村村民,也非农业户口,且被答辩人在呼和浩特拥有住房,根据当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被答辩人及其子均不再符合在村集体拥有宅基地的条件。而由于答辩人一直系XXX村村民,亦是农业户口,原XXX市效区人民政府于xxx年11月30日向答辩人发放了xxx-011号宅基地使用权证,将该宗宅基地确权在答辩人名下。 根据xxx7年《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农村居民需要宅基地,由本人申请,经村民讨论,村民委员会同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农村五保户、外迁户等腾出的宅基地,由村民委员会收回。”及第四十条“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无房居住,需要使用集体土地建住宅的……。”之规定。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及其子在xxx年土地重新丈量登记时已不符合在村集体拥有宅基地的条件,XXX村民委员会依据当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将该宗宅基地收回并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答辩人,以及原XXX市郊区人民政府为答辩人发放xxx-011号宅基地使用权证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同时,由于该宗宅基地上的房屋系答辩人夫妇出资重建,因此答辩人对该宅基地及房产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及所有权。 二、被答辩人提起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不符合法律规定 1、xxx0年答辩人的儿子结婚,被答辩人专程从呼和浩特赶回参加婚礼,在此期间答辩人之夫XXX与被答辩人经常谈论在村里买楼一事。XXX向被答辩人说明,正是因为宅基地使用权证已经确权在答辩人名下,所以答辩人才有资格用该宅基地使用权证购买了现在居住的

民事诉讼答辩状范文

民事诉讼答辩状范文 审判员: 本人依法接受湖南XXXX(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案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活动,现就本案的事实和法律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本案原告李X与第二被告陈XX合同纠纷一案,将我公司起诉至法院并要求支付报酬和违约金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不能成立。 第一,违反合同的相对性原理。2005年元月31号原告李X与被告陈XX签定协议,并协议约定由原告协助被告陈XX承揽建筑工程,被告陈XX向原告支付报酬,该协议充分表明当事人为原告李X与被告陈XX,并且该协议有且只有两方当事人,其中一方为原告李X,另一方为被告陈XX,我公司不是该协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也未从委托任何人从事过居间服务。因此该合同只能对双方当事人发生效力,不能约束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根据合同法的相对性原理,原告要求我公司支付报酬及违约金没有任何法律和事实依据。 第二,居间合同是否成立?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由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从表面上看,本案中原告李祥为居间人,被告陈世奇为委托人,但是在对居间

人的资格,什么人才能从事居间服务方面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民法理论界争议较大,著名的民商法专家XX民教授认为居间合同中委托人可以是任何公民、法人,但居间人只能是经过有关国家机关登记核准的从事居间营业的法人或公民,因为居间活动是一种中介活动,属于商业活动的范畴,任何一种商业活动都要经过有关国家机关的登记或批准,哪怕是一家小小的服装店,目前就这种观点理论界也基本上达成一致。因此本案中的居间合同是否成立值得商酌。 综上所述事实可以明确:本案的关键在于合同的主体是谁以及合同是否成立的问题。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是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以上事实和代理意见,望人民法院予以核查认定,并慎重考虑,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诉讼代理人: XXX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行政诉讼答辩状

行政答辩状 答辩人:XX县公安局所在地址:XX镇南XX路X号 法定代表人:XXX,局长,电话XXXXXXXXXXX。 答辩人对原告张某X诉XX县公安局对其行政处罚一案,答辩如下: 1、张某X具有违法事实,对张某X予以行政拘留处罚,公安机关程序合法,裁量适当,适用法律正确。 张某X于20XX年X月XX日XX时XX分左右,XX县XX 镇居民张某X%^&*(简要案情) 。张某X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XXX条第X款项第X项之规定,已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对张某X行政拘留十日,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依法行政,依法处罚,无滥用职权行为,系公安机关严格执法,认真落实依法治国精神的具体体现。 2、张某X提出的赔偿,不符合法律规定,无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五条之规定,张某X的赔偿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

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诉讼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百零三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对张某X的行政处罚程序合法,裁

民事诉讼第三人答辩状范文

民事诉讼第三人答辩状范文 导语:在进行民事诉讼时,如果是因为案件原因出现了第三人,那么第三人就会出庭配合法院审理案件,但是第三人这时是需要提交答辩状的,那么,民事诉讼第三人答辩状范本如何书写呢?接下来,小编整理了民事诉讼第三人答辩状范文,大家可以阅读了解。篇一、民事诉讼第三人答辩状范文第三人:XXX 性别:X 年龄:XX 住址:XX市XX区XXXX乡XX村XX组XX号原告:XXX 性别:X 年龄:XX 住址:住址:XX市XX区XXXX室被告:XXXXX 地址:XX市XX中路XX号原告XXX因不服XXXX提出如下答辩:XXXXX 综上所述,为了保护弱者的合法利益,请求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此致XX市XX区人民法院答辩人:XXX 20XX年XX月XX日篇二、民事诉讼第三人答辩状范文答辩人杨______,女,___岁,汉族,______市人,本市_________厂工人,现住本市______区______路___号。因原告李______诉我继承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一、我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依法有权继承遗产。原告在起诉书中诬告我对公婆未尽赡养义务,长期婆媳不和,事实恰恰相反。我自______年嫁到李家,______年后丈夫、公公相继谢世。家人去世,我的精神受到严重打击,眼见婆婆年老体弱,小姑李___尚小,我不忍置老少于不顾,一直未再婚。此后3口之家全靠我料理,关系很触洽。______年底原告出嫁,也是我一手操办。10年来,我与婆姿相依为命,对婆婆照顾周到,我守寡伴在婆婆身边,给了她极大的安慰,从未发生大的争执。家里的主要家务由

我料理,房屋也是我请人修缮。由于我有工作要上班,婆婆有时主动干点家务也是正常的。______年姿婆去世,我一人料理后事,原告在起诉中诬告我只顾自己快活,要婆姿为我操持家务,以此证明我未尽赡养义务,实属居心叵侧。倒是原告未对自己的母亲尽应尽的义务,长大结婚都是我与婆婆一手操办,婚后专顾经营自己的小家庭、对其母亲的生老病死漠不关心,人一死就吵着要房子,是十分不道德的。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2条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我有权继承公婆的房产。二、关于遗产的分割,原告在起诉前曾要求旁屋由她继承,我可以继续住在东屋,对此我坚决反对。我与原告同属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在考虑继承份额时,应根据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考虑继承人对死者在生前所尽的义务。我负担全部赡养责任,尽了应尽的义务,理所当然应继承较大的份额我要求继承堂屋与东屋〔86平米)。总之,第一,原告父兄死后,我担负了养家的重担;第二,我对婆姿尽了全部赡养义务:第三,我负责对房进行了必要的修缮。请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并根据《继承法》第12条规定之精神和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对我的继承权加以确认和保护,并驳回原告的无理请求。此致______市_____区人民法院答辩人:杨______________ 篇三、民事诉讼第三人答辩状范文第三人:XXX 性别:X 年龄:XX 住址:XX市XX区XXXX 乡XX村XX组XX号原告:XXX 性别:X 年龄:XX 住址:住址:XX市XX区XXXX室被告:XXXXX 地址:XX市XX中路XX号原告XXX因不服XXXX提出如下答辩:XXXXX 答辩人现

行政诉讼第三人答辩状范文

行政诉讼第三人答辩状范文 行政诉讼第三人答辩状1 答辩人:XXX,女,汉族,xxx7年8月22日生,XXXX人。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被答辩人:XXX,男,汉族,xxx3年12月27日生,原XXXX人。因被答辩人诉XXX 市人民政府撤销原XXX市郊区人民政府颁发给答辩人第xxx-011号宅基地使用权证一案,法院已追加答辩人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现提出答辩如下:一、xxx-011号宅基地及其以上房产系答辩人合法财产,被答辩人所述与事实不符被答辩人原系XXX村村民,参加工作后于xxx0年从XXX村迁往呼和浩特,将农业户口变为城镇户口,作为呼和浩特市居民至今。xxx5年被答辩人之子XXX从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返回XXX村,并于当年与答辩人结婚,当时所争议的宅基地上有土坯房西房四间,但因年久失修,破损不堪几乎已无法居住,为安身立命,只有重建。被答辩人曾对其子XXX明确表示:“有钱你们早点盖,没钱就晚盖几年,经济上你们慢慢想办法吧,反正我们也不准备回去了,以后这个家就是你的,你怎么盖我们也没意见。”答辩人与其丈夫自xxx6年至xxx2年,历经数年艰辛,努力备料,经老人同意,拆掉了破旧的西屋,在xxx3年春夏之际盖上了六间北屋,以后几年又紧衣缩食盖了一间东屋和大门。xxx年原XXX市郊区人民政府对土地重新丈量并登记造册,由于被答辩人及其子已非XXX 村村民,也非农业户口,且被答辩人在呼和浩特拥有住房,根据当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被答辩人及其子均不再符合在村集体拥有宅基地的条件。而由于答辩人一直系XXX村村民,亦是农业户口,原

XXX市效区人民政府于xxx年11月30日向答辩人发放了xxx-011号宅基地使用权证,将该宗宅基地确权在答辩人名下。根据xxx7年《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农村居民需要宅基地,由本人申请,经村民讨论,村民委员会同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农村五保户、外迁户等腾出的宅基地,由村民委员会收回。”及第四十条:“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无房居住,需要使用集体土地建住宅的……。”之规定。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及其子在xxx年土地重新丈量登记时已不符合在村集体拥有宅基地的条件,XXX村民委员会依据当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将该宗宅基地收回并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答辩人,以及原XXX市郊区人民政府为答辩人发放xxx-011号宅基地使用权证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同时,由于该宗宅基地上的房屋系答辩人夫妇出资重建,因此答辩人对该宅基地及房产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及所有权。二、被答辩人提起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不符合法律规定1、xxx0年答辩人的儿子结婚,被答辩人专程从呼和浩特赶回参加婚礼,在此期间答辩人之夫XXX与被答辩人经常谈论在村里买楼一事。XXX向被答辩人说明,正是因为宅基地使用权证已经确权在答辩人名下,所以答辩人才有资格用该宅基地使用权证购买了现在居住的90号楼住宅,之后宅基地使用权证便收归集体。后被答辩人于xxx2年春节回来之际,答辩人之夫XXX又曾向其提及此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

行政诉讼被告答辩状范本

行政诉讼被告答辩状范本 答辩人:xx省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上诉人袁xx不服xx市中级人民法院(xxx)合行初字第×号行政判决书,提起上诉,现就上诉人上诉理由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上诉人诉称与事实不符,对上诉人的信息公开申请,答辩人已经及时给予答复。申请人任某等四人不服宣城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同意设立市级某某县城区生态工业园区的批复》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答辩人依法受理了该行政复议申请。上诉人袁xx 系复议案件四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xxx7年8月15日,上述行政复议案件依法中止审理,答辩人向案件申请人等送达了《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xxx年6月16日,答辩人收到上诉人邮寄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上诉人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向其公开复议案件的相关材料。答辩人研究后认为,复议案件的相关材料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根据《行政复议法》及实施

条例的规定,上诉人作为复议案件申请人的代理人可以查阅复议案件的相关材料,并通过查阅案件材料了解复议案件办理情况。在复议案件审理中,复议机关依据复议法的规定为申请人查阅案件材料提供条件,但不是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向申请人公开案件材料。省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于xxx年6月20日上午9:21分电话告知上诉人这一意见,并明确说明可以随时查阅本复议案件材料。因此,上诉人诉称答辩人没有履行职责与事实不符,答辩人对上诉人的申请及时给予了答复,已经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职责。 二、上诉人申请的内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其要求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信息公开,于法无据。 上诉人申请公开的内容是行政复议机关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形成的材料,上诉人作为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的代理人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第23条第2款,《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5条及《xx省行政复议案件材料查阅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查阅行政复议案件材料,答辩人作为行政复议机关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严格依法为复议案件的申请人、第三人查阅案件材料提供便利,对复议案件材料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查阅的方式向申请人、第三人予以相应的公开。在本复议案件办理中,因案件适用的法律政策需向有关机关请示,答辩人依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1条第1款第6项的规定,决定中止复议案件的审理,同时书面通知案件申请人及委托代理人,并告知申请人及委托代理人可以查阅相关

欠款民事答辩状范文

欠款民事答辩状范文 欠款民事起诉状范文【1】 原告:杨某,男,1963年6月12日出生,现住某市甲区某街道12组97号. 被告人:李某,男,1954年3月12日出生,现住某市乙区某街道18组12号. 诉讼请求: 1、李某返还杨某欠款18000元人民币; 2、诉讼费XX元由李某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4月1日,李某因经营资金紧张向杨某借款18000元用于周转,写下借条并约定6个月后一次还清欠款,利息按照银行利息支付。 到期后,李某以没钱为由拒绝归还。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李某所写欠条一张。 2、见证人王某,某市甲区某街道司法所长。 以上是欠款民事起诉状范文的信息。 借款民事答辩状范文【2】 民间借贷案答辩状 答辩人:XXX,XX,汉族,XXX岁,现住XXXXXX路(XXXXXX楼) 针

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及事实与理由答辩如下: 一、本案客观事实是答辩人于XXXX年12月与合作伙伴投资经营"XXXXX托运部",在项目经营开始的时候由于缺资金,答辩人当时跟原告商量,能否出资占股经营托运部,经协商,原告同意出资XXXX 元占托运部一股资金投入,同时借贷XXX元支持答辩人做入股投资资金。 在托运部经营期间,因合伙人(XXX)挪用资金,导致托运部资金运转不及,答辩人在跟原告商量后,原告人同意借款XXXX元支持托运部运转2个月。 事后,在XXXX年XXX月XX日,原告人XXX说干脆他不入股做托运部了,并要求答辩人将XXX元转为借款,由于托运部资金短缺,所以没有资金退股及归还借款,之后托运部于XXX年XX月结账亏损,由合伙人XX一人经营,但退股资金及借款结余XXXXXX元至今没有钱退给答辩人。 之后,在原告多次要求下,因出于当时是真诚合作,答辩人被逼同意转为个人借款,因为生意亏损,答辩人没钱还,在原告多次要求答辩人付给其3%利息,并于XXXX年XX月XX日出具一份具体的借款协议和情况说明,总计借款XXXX元,至XXXX年XX月开始收取XXX 元3%利息计算。 (另XXXXXXX元又从XXXX年加在原XXXX元并加3%的利息累计转为本金计算)之后答辩人分几次还款,至今已还款XXXXXXX元(见收条或收据)。

上诉答辩状格式范文

上诉答辩状格式范文 上诉答辩状格式范文 上诉答辩状格式 答辩人: 名称: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 性别:______ 年龄:____ 民族:___ 职务:____ 工作单位: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 答辩人因_______________一案,对上诉人________ 不服_____人民法院__字第__号判决,提出答辩状。 答辩的理由和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答辩状副本___份。 注:答辩的理由和根据应着重陈述对上诉书中有关问题的意见,并列据有关证据和法律依据。 上诉答辩状范文

答辩人:朱________,男,19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____________。 被答辩人: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不服亭湖区人民法院(20xx)亭民初字第0198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一案,现发表如下答辩意见: 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1、对于上诉人提出的管辖权的问题,历经两审,20xx年10月29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xx)盐民辖终字第0084号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裁定。 相应裁定早已经生效。 因此,一审法院对本案行使管辖权的合法性不容置疑。 2、一审法院在审理当中对各方当事人均作了合法的传唤。 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的程序违法,做法有悖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2条的规定,纯属主观臆断,相反在一审卷宗中有亭湖区人民法院关于诉争案件开庭的相关公告和传唤通知。 3、关于上诉人提出的侵犯其答辩权和质证权的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本案的受理之日为2009年12月28日,上诉人也自认20xx年1

行政诉讼答辩状

行政诉讼答辩状 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辩人某某不服我局xx年x月x日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案号),向某某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答辩人现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于xx年x月x日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案号),该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予以支持。 2014年6月25日上午8时,某某根据工长工作安排,在某某地方。现场联络登记本记录。工作完毕后,约11时40分某某和同事回到工区休息了一会,便到工区澡堂洗澡,在洗澡的过程中不慎摔倒。后被送至医院进行了初步检查,后转至医院治疗,最后被诊断为“”。 上述事实,有申请人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表》、《证明》、《门诊病历》、《病案单》等证据证实,我局予以认定。 二、答辩人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案号),已履行了法律规定的全部程序,不存在程序违法。 我局依法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人某某关于其本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向其公司送达了《工伤认定协助调查通知书》(案号),公司给我局回函称不认可工伤。我局于xx年x月x日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案号)后,分别向某某和公司送达了该决定书。以上充分证明我局已经履行了法定程序,应予以支持。

三、答辩人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案号),适用法律正确,应予以支持。 对于某某受伤事实,各方并无异议。本次工伤认定的争议焦点在于某某受伤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应当认定或视同工伤的情形。工伤保险旨在保障“在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作为例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某某的工作地点在某地,工作内容是某某,其上午工作任务已经完成。在其完成工作任务后到澡堂洗澡,已不属于工作的职责范围,另其受伤地点在工区澡堂,亦不属于工作场所。其次,某某到澡堂洗澡与工作并没有关联,是其个人行为,不属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本职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因此,其受伤不属于工作原因。 综上所述,请求维持答辩人xx年x月x日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案号)。 此致 某某法院 答辩人:

民事诉讼被告答辩状范文

民事诉讼被告答辩状范文 民事诉讼答辩状一 审判员: 本人依法接受湖南XXXX(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本案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活动,现就本案的事实和法律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本案原告李X与第二被告陈XX合同纠纷一案,将我公司起诉至法院并要求支付报酬和违约金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不能成立。 第一,违反合同的相对性原理。 20xx年元月31号原告李X与被告陈XX签定协议,并协议约定由原告协助被告陈XX承揽建筑工程,被告陈XX向原告支付报酬,该协议充分表明当事人为原告李X与被告陈XX,并且该协议有且只有两方当事人,其中一方为原告李X,另一方为被告陈XX,我公司不是该协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也未从委托任何人从事过居间服务。 因此该合同只能对双方当事人发生效力,不能约束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根据合同法的相对性原理,原告要求我公司支付报酬及违约金没有任何法律和事实依据。 第二,居间合同是否成立?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由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

人,接受他方所提供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从表面上看,本案中原告李祥为居间人,被告陈世奇为委托人,但是在对居间人的资格,什么人才能从事居间服务方面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民法理论界争议较大,著名的民商法专家XX民教授认为居间合同中委托人可以是任何公民、法人,但居间人只能是经过有关国家机关登记核准的从事居间营业的法人或公民,因为居间活动是一种中介活动,属于商业活动的范畴,任何一种商业活动都要经过有关国家机关的登记或批准,哪怕是一家小小的服装店,目前就这种观点理论界也基本上达成一致。 因此本案中的居间合同是否成立值得商酌。 综上所述事实可以明确:本案的关键在于合同的主体是谁以及合同是否成立的问题。 因此,原告的诉讼请求是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以上事实和代理意见,望人民法院予以核查认定,并慎重考虑,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诉讼代理人:XXX 二0XX年十一月十四日 民事诉讼答辩状二 郭年松,男,1928年生,1956年结婚生子,1958年得一子,名叫郭东民。 郭年松高中毕业后一直在xx镇小学任教员,后任校长,住xx县xx镇东大街10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