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联盟合作单位的条件
战略联盟合作单位的条件、权利及义务
一、加盟条件:
1、以实施名牌战略、振兴产品质量和民族工业为己任,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及售后服务体系;
2、企业在同行业中具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无重大质量事故及不良记录;
3、企业主要产品通过省市级检测合格,质量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
4、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全国质量技术监督及相关部门的工作。
二、单位回报:
1、《中国质量万里行》为战略联盟合作单位颁发证书。
2、在中国质量万里行新闻网(https://www.360docs.net/doc/d21732772.html,)上显著位置发布战略联盟合作单位名单,在合作
有效期内全年公示和宣传。
3、可应战略联盟合作单位邀请,安排记者前往采访,作为重点企业进行跟踪报道。
4、负责向企业提供国家关于质量管理、评定品牌及申请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等方面的信息咨询。
5、邀请战略联盟合作单位参加中国质量万里行组织的有关培训、交流、研讨、出国考察等活动。
6、在重要时期和特殊宣传时机(如,全国两会、315、质量月等)优先安排战略联盟合作单位的报
道。
7、中国质量万里行新闻网权威网站全年免费报道企业新闻、资讯。
8、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及江苏省级主流媒体对中国质量万里行战略联盟合作单位集中公示一次。
9、《中国质量万里行》对战略联盟合作企业形象及品牌形象予以特别关注,积极地从正面帮助企业
化解经营管理和产品质量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慎重对待可能产生负面或不利因素的报道;遇到有负面或不利于合作伙伴的报道前,及时通报并积极做好协调工作。
10、《中国质量万里行》为战略联盟合作单位建立质量信誉档案,专项受理和协调处理消费者、用户
对其产品和服务质量的申诉及投诉,单独汇总和分析其质量申诉及投诉信息,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反馈给战略联盟单位,以利于其改进工作,还对其有关质量纠纷及质量投诉进行协调处理,真正做到保护和维护战略联盟合作单位的合法权益及社会声誉的目的。
三、服务费用:
《中国质量万里行》战略联盟合作单位综合服务费用为10万元∕年。
中国质量万里行江苏市场调查中心
江苏消费者重点关注品牌质量信誉跟踪产品
实施细则
一、合作单位条件
1、产品质量好,在社会中具有较高知名度。
2、企业实力强,经济效益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具有一定的规模。
3、社会信誉佳,服务质量一流,较少有产品质量的投诉和不良社会影响。
二、合作单位回报
中国质量万里行为质量信誉跟踪产品合作企业提供的服务内容是:
1、确认企业为2011年度《中国质量万里行》质量信誉跟踪单位,并授予铜牌。
2、协调企业与有关部门、新闻媒体等关系,积极配合企业妥善处理生产经营中出现的问题。
3、确认企业推荐产品为2011年度《中国质量万里行》质量信誉跟踪产品,并授予证书,
4、在“中国质量万里行新闻网”权威网站上向社会公告,全年刊登企业相关宣传资料。
5、在《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上集中公示。达标单位提供企业精辟简介、人物照片、产品
宣传资料等。
6、授权企业在产品说明书、外包装及广告宣传中使用“本产品由《中国质量万里行》实施
质量信誉跟踪”等语句,以扩大企业产品品牌的影响力。
7、授权企业随其产品向消费者发放“质量信誉跟踪卡”。
8、企业加入《中国质量万里行》用户投诉反馈系统。《中国质量万里行》开设企业热线电话,
设专人接受消费者投诉,妥善处理消费者与企业之间的纠纷,避免矛盾扩大化。
9、确认企业为《中国质量万里行》理事会成员单位并颁发聘书,安排一名企业领导为《中
国质量万里行》理事会成员。
10、可申报成为《中国质量万里行》打假维权协联单位,享受《中国质量万里行》打假维权
协联部门其他服务的优惠权,协助其组织开展专项联合打假维权活动。
11、安排《中国质量万里行》专职记者对企业进行采访,并系列跟踪报道一次,并确保两整
版宣传。
12、《中国质量万里行》对跟踪产品的企业形象及品牌予以特别关注,积极地从正面帮助企业
化解经营管理和产品质量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慎重对待可能产生负面或不利效用的报道;
遇到有负面或不利于合作伙伴的报道钱,及时桐柏并积极做好协调工作。
《中国质量万里行》理事会成员的条件、权利及义务
一、中国质量万里行理事会员单位申请加入基本条件:
1、以实施名牌战略、振兴产品质量和民族工业为己任,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及售后服务体系。
2、企业在同行业中具有较高知名度、美誉度,无重大质量事故及不良记录。
3、企业主要产品通过省市级检测合格,重量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
4、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全国质量技术监督及相关部门的工作。
二、中国质量万里行理事会成员单位提供的基本服务:
1、《中国质量万里行》为理事会成员单位颁发证书。
2、在《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和中国质量万里行万里行新闻网(https://www.360docs.net/doc/d21732772.html,)以显著位
置发布理事会成员单位名单。
3、企业可安排1-2名在质量工作中成绩突出者为《中国质量万里行》理事会个人成员并颁发证书。
4、《中国质量万里行》定期向理事会成员单位赠送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每年12期
5、授权企业可在产品说明书外包装及广告宣传中使用本产品由《中国质量万里行》实施“质量信
誉跟踪”等语句。
6、可应理事会成员单位邀请,安排记者前往采访,作为重点企业进行跟踪报道。
7、负责向企业提供国家关于质量管理及申请生产许可证、质量认证等方面的信息咨询。
8、邀请理事会成员单位参加理事会组织的有关培训、交流、研讨、出国等考察活动。
9、在重要时期和特殊宣传时机(例如:全国俩会、3.15、质量月等)优先安排理事会成员的报道。
10、根据合作费用,《中国质量万里行》在显著位置赠送相应的广告版面。
11、中国质量万里行新闻网权威网站优先报道企业新闻、咨讯。
12、《中国质量万里行》根据理事会成员单位的特点,刊登企业新闻、资讯3-6篇。
13、《中国质量万里行》对理事会成员单位的企业形象及品牌予以特别关注,积极地从正面帮助企
业化解经营管理和产品质量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慎重对待可能产生负面或不利效应的报道;遇到有负面或不利于合作伙伴的报道时,及时通报并积极做好协调工作。
三、中国质量万里行理事会成员单位服务费用:
1、理事会会员单位综合服务费用5万元,享受上述权利的1-3条回报。
2、理事单位综合服务费用10万元,享受上述权利的1-7条回报
3、常务理事单位综合服务费用20万元,享受上述权利的1-10条回报
4、副理事长单位综合服务费用30万元,享受上述全部回报。
5、常务副理事长单位综合服务费用50万元,除享受上述全部回报外、还可享受《中国质量万里行》其他合作项目的五折优惠。
三、合作单位可选择下列4种服务方式
1、每年投入合作费用人民币:2万元,享受上述权利的前2项服务。
2、每年投入合作给用人民币:5万元,享受上述权利的前4项服务。
3、每年投入合作费用人民币:10万元,享受上述权利的前8项服务。
4、每年投入合作费用人民币:20万元,享受上述权利的全部各项服务。
注:规模大的企业或质量纠纷多的企业,如家电、汽车、摩托车、大型乳业、食品、保健品等企业(或全国500强企业),每年投入合作费应补少于50万元,享受上述全部回报。
四、合作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1、企业简介、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商标证书、产品检验报告(以上复印件即可)。
五、填写《中国质量万里行》质量信誉跟踪产品申报回执表,并电传或寄回江苏市场调查中心。
《中国质量万里行》江苏市场调查中心
2011年1月、
《中国质量万里行》质量信誉跟踪产品申报回执表备案编号:填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