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某房地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类别:建设类
编号:
武汉某房地产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2011年3月
类别:建设类
编号: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项目名称:武汉某房地产项目
送审单位(个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武汉市
联系人:
电话:
报送时间: 2011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制
武汉某房地产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简要说明
建设单位:武汉某房地产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2011年3月
目录
1 项目简述
1.1 基本情况
1.2 项目组成及总体布置
1.3 施工组织
1.4 工程征占地
1.5 土石方平衡
1.6 工程投资及进度安排
1.7 水土流失防治的执行标准
1.8 方案设计深度与设计水平年
2 项目区概况
2.1 自然环境概况
2.2 社会经济概况
2.3 土地利用现状
2.4 水土流失现状
2.5 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现状
3 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3.1 主体工程制约性因素分析与评价
3.2 施工组织分析与评价
3.3 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及投资
3.4 产生水土流失的环节分析
3.5 结论性意见、要求与建议
4 防治责任范围、防治分区与目标
4.1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4.2 水土流失防治分区
4.3 防治目标
5 水土流失预测
5.1 预测范围及单元
5.2 预测时段
5.3 预测内容、方法及结果
6 防治措施设计
6.1 防治措施的布设原则
6.2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
6.3 水土保持措施设计
6.4 水保措施工程量汇总
6.5 施工进度
7 水土保持监测
7.1 监测范围、分区、时段
7.2 监测内容、方法及监测频次
7.3 监测点位
8 水土保持投资概算
8.1 编制方法
8.2 水土保持投资
9 方案实施意见
附图
插入工程现场照片
1 项目简述
1.1 基本情况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武汉某房地产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GIS研究与开发的国家重点软件企业,公司现有员工800余人。中地公司研制出中国第一套彩色地图编辑出版软件MAPCAD,实现了彩色地图的输入、编辑、出版全过程计算机化,彻底改变了千百年来繁杂的手工制图状况,引起中国传统地图出版行业的重大变革。
中地公司先后承担了“八五”科技攻关项目、国家“九五”重中之重科技攻关项目、科技部2000年国家火炬计划、“十五”国家863项目等二十多项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十一五承担863项目5项。
以公司为核心组建了“湖北省GIS软件与工程研究中心”、“教育部GIS软件及其应用工程研究中心”。中地公司被评为“国家重点骨干软件企业”,并成为“国家863计划成果产业化基地”。
武汉某房地产项目的建设,是适应国内外GIS快速发展的需要,是教育部GIS 中心、湖北省GIS中心、国家863产业化基地及中地公司发展的需要,是中国地质大学“产、学、研”一体化基地及国家GIS人才培养基地的需要。
该项目位于关山一路与武汉三环线的交叉口,拟新建一座研发科技楼,配套建设地下室和数码科技广场等,项目总建筑面积60658.4 m2。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MapGIS平台软件5000套,应用系统400套的生产能力,预计项目年产值达到近3.6亿元。
(2)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武汉某房地产项目
项目法人单位名称:武汉某房地产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地理位置:项目位于东湖开发区关山街,关山一路与武汉三环线的交叉口,东侧紧邻关山一路,南侧紧邻三环线高架桥,西侧为苗圃,北侧为先锋模具厂办公楼。项目所在地的地理位置见附图1。
总投资及土建投资:工程总投资23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9000万元。
建设工期:施工总工期跨4个年度、共36个月。
(3)水保方案编制工作情况
2011年3月承担《武汉某房地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编制工作。
1.2 项目组成及总体布置
1.2.1 主体工程
武汉某房地产项目主要由研发科技楼,地下室和数码科技广场组成。工程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
(1)研发科技楼
根据主体工程规划设计,研发科技楼由主楼、辅楼两部分组成,建筑面积49197.2 m2,占地面积8327.5 m2。
研发科技楼的主楼、辅楼南北两部分,互相之间形成围合形态,中间为水景与绿地形成的中庭景观。研发科技楼的主要内部功能:软件研发室、软件教学室、软件实验室、数据整理室、客户培训与体验中心、办公室、会议室、公共交流空间。
主楼主要为研发中心用房,位于辅楼北侧,南北朝向。主楼塔楼(科技楼)地上11层,主楼裙楼地上2层,主楼地面以下均为地下室。主楼塔楼一层高度为5.2m,2~11层高度为4.0m,总高度为50.7m。主楼塔楼占地面积2682 m2,建筑面积29502 m2;主楼裙楼占地面积1525 m2,建筑面积3050 m2。主楼采用双廊式布置,主楼的主入口设在其首层北侧和东南侧,与景观、玻璃连廊组合形成主要入口空间。裙房为入口大厅及职工餐厅。
辅楼(研发楼)主要为客户培训用房及办公室、会议室,双廊式布置。辅楼地上4层,地面以下为地下室。辅楼占地面积4120.5 m2,建筑面积16482 m2。在辅楼南侧设主入口,辅楼西侧不同功能的实验楼分设有3个次入口。
研发科技楼的南北两部分由中间的玻璃连廊连接,连廊首层架空,使中庭的绿化景观形成一体,玻璃连廊为公共交流中心及软件开发、软件实验、软件测试、软件教学用房。
(2)地下室
地下室主要用作地下停车库,辅以设置库房、仓库、设备房、发电机房、排烟机房、送风机房、生活水箱、消防设施等。
地下室净高为 5.2m,基础埋深0.20m。地下室建筑面积11461.2 m2。停车位共设436辆,其中地上停车位:120辆,地下停车位:316辆。
(3)数码科技广场
数码广场位于工程区东南侧,设置企业文化标志物,形成具有高科技寓意的入口空间。
数码广场呈扇形布置,花卉圃、草地相间其中。数码广场内标志物及硬化区面积为1363 m2。
1.2.2 项目附属工程
本项目的附属工程包括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通信系统、交通道路、景观绿化等。
(1)给水工程:在本工程用地周边敷设有市政给水、污水及雨水干管,可供本工程接口,因此本工程全部用水均取自市政给水管网,由市政供水干管引进水管,型号为DN200mm。室外给水管与水源连接后供项目区给水及消防用水。室外给水管采用孔网钢带复合塑料管,给水管道埋地铺设。室内给水分成二大系统:三层(包括三层)以下利用市政管网压力供水,三层以上采用变频供水设备加压供水。
(2)排水工程:目前,项目区的西侧和南侧已铺设市政污水及雨水管道各一根。本项目排水体制拟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运行期间生活污水经室外三格化粪池处理之后排入室外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建设期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以及运行期的雨水经管道统一收集之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室外污水管及雨水管均采用UPVC 双壁波纹管,管径0.5m,管道埋地铺设,埋深1.0m。
(3)供电工程:拟建项目依据外部供电环境,供电系统拟自市政电网引入一路独立电源供电,另设置柴油发电机组做为第二电源。
(4)交通道路:一是对外交通:工程区东侧即为关山一路,南侧紧邻三环线高架桥,交通便利;二是场内交通:项目区内设置一定数量的停车位(含室外地上停车位、地下停车位)和永久机动车道,并在项目区西南角设置一条预留机动车道,以便与外界交通相连接。机动车道宽7m,在用地内部形成环路;此外,辅楼区及数码广场附近设置人行道路。
(5)景观绿化:工程的景观绿化设计采取内外结合的设计策略。对项目用地范围区除建筑物、硬化区外的土地均进行园林式景观绿化和美化,绿化率为30.5%。
1.3 施工组织
1.3.1 施工条件
在项目区的西侧和南侧敷设有市政给水、污水及雨水干管,可供本项目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接口,水质和水量完全满足生产和生活用水要求。市政电网已接至本项目区域,施工用电拟接此线,此电源能满足施工用电的要求。
本项目地处关山一路与武汉三环线的交叉处,周边公共交通实施齐全,交通条件完全满足项目区的出行和项目建设期物质、设备的运输需要。
1.3.2 建筑材料
根据主体设计,本项目所需的砖、水泥、木材、钢材、砂、碎石、油料及其他建筑材料等均从武汉市材料市场就近购买,混凝土全部购买商品混凝土,运输方便。因此,本工程不设采料场。
1.3.3 施工布置
由于本项目建设规模较小,主体工程施工区域面积不大,所需木材、钢材、砖、水泥、砂、碎石等主要建材所占面积不大,因此均可布置于工程用地红线范围内。
(1)施工营地区:施工仓库、钢木加工系统、机械冲洗处、堆料场等,布设于工程区中南部,研发科技楼与施工临时道路之间,现状土地类型为荒山裸地,占地面积500m2。
(2)临时生活区:布设于工程区东北角,现状土地类型为荒山裸地,占地面积210m2。
(3)临时堆土场:根据土石方平衡计算,本工程会产生一定量的临时弃渣。根据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总体布局,拟设置2处临时堆土场:1# 临时堆土场:位于工程区西南角,拟堆放本工程需回填的临时弃土,临时堆土10685 m3,占用的土地类型为荒山裸地,占地面积1760 m2。
2# 弃土临时堆土场:位于工程区东南侧。土方开挖后临时堆放于此,再转运至东湖开发区郑桥村的处利用。占地类型为荒山裸地,占地面积75 m2,堆放平均高度为3.0m,临时堆土200 m3。
在施工期间,临时堆土场需在周边采取临时拦挡、覆盖、排水等措施进行防护,以防雨冲刷而产生水土流失。
(4)施工临时道路:在施工期间,修建一条从工程区南部至北部主楼的临时道路,长200m,宽6.0m,占地面积1200 m2,占地类型为荒山裸地。
1.3.4 施工工艺和时序
场地平整:用施工机械平整场地。
地下室的基础开采用扩大基础。根据施工特点,基础的开挖、清理采用自上而下的顺序分层进行开挖。泥土覆盖层采用1m3挖掘机开挖堆放至临时堆土场,再用8t自卸汽车转运至东湖开发区郑桥村处回填利用,运距1 km。
基础工程施工工序:平整场地→定位放线→挖基土→基础施工→土方回填。1.4 工程征占地
本项目的总用地面积为33942.4 m2,均为征地。
经统计,本工程建设占地面积总计33942.4 m2,其中主体工程区(研发科技楼,数码广场)、交通道路区、绿化区等永久性占地面积为33942.4 m2,占地类型为荒山裸地;本工程无临时占地。见表1-1。
表1-1 工程占地类型和面积情况统计表(单位:m2)
备注:1. 数码广场占地仅指数码广场内的建筑物、硬化区部分占地。2. 施工场地区、施工临时道路因位于绿化区、交通道路区、数码广场内,故不重复计算占地;3.地下室、给排水网因处于地面以下,不占用工程地表面积。
1.5 土石方平衡
本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主要来源于地下室的基础开挖和清基,以及工程区东部的平整、削坡,本工程无法回填的弃土全部运送至东湖开发区郑桥村的处,用于基础的回填利用,因此本项目无永久弃渣,无弃渣场。
地下室开挖范围包括:研发科技楼、部分车行道路及停车场以及部分绿化区等3个区域。地下室的地坑采用防水混凝土防护,坑内设集水坑,周边为30cm剪力墙支护。
(1)主体工程区:研发科技楼位于地下室开挖范围内,土石方开挖量为22484 m3,开挖方中基础回填共利用2760 m3,工程完工后调出480 m3至数码广场、人行道路处,主体工程区产生临时性弃渣19244 m3。在施工前,需将数码广场处进行平整、削坡,土石方开挖量为204 m3,完工后因构造数码广场景观需要,基础需回填土方354 m3,除利用开挖方外,还需从研发科技楼处调入土方150 m3。
(2)交通道路区:因部分车行道路及停车场位于地下室开挖范围内,其土石方开挖量为9382 m3,开挖方中基础回填共利用4650 m3,车行道路及停车场区产生临时性弃渣4732 m3。在施工前,需将人行道路处进行平整、削坡,土石方开挖
量为521 m3,完工后因构造数码广场景观需要,人行道路基础需回填土方851 m3,除利用开挖方外,还需从研发科技楼处调入土方330 m3。
(3)绿化区:因部分绿化区位于地下室开挖范围内,其土石方开挖量为2588 m3,开挖方中地下室基础回填以及构造数码广场景观需要共利用1950 m3,绿化区产生临时性弃渣638 m3。主体工程完工后,绿化区需覆土以恢复植被、绿化,需外借腐殖土3106m3。
(4)给排水管网区:室外给排水管网的基础开挖断面为矩形,开挖深 1.0m,宽1.0m。挖方量180 m3,基础基础回填120 m3,产生临时性弃渣60 m3。
本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共开挖土石方总量为35360 m3,本项目利用10685 m3,产生临时弃渣共计24675 m3。弃方全部用作其他工程(郑桥村的)回填利用。本项目主体工程土石方平衡详见表1-2。
表1-2 土石方平衡表(单位:m3)
注:1.表中数码广场的土石方仅指数码广场内的建筑物、硬化区部分的开挖方量。
1.6 工程投资及进度安排
工程静态总投资23000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为19000万元,土地购置费1500万元,设备购置投资1000万元,软件开发与人才队伍建设投资1000万元,其他投资500万元。资金筹措方式:多渠道融资,由武汉某房地产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某房地产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地质大学高科集团、国家863项目等支持、公司自筹、融资、银行贷款共同投资。
施工总工期跨4个年度、共36个月。于2011年3月开工,到2014年3月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1.7 水土流失防治的执行标准
项目区所在地为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山街,地处省级城区。
(1)按项目所处的水土流失防治区确定: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武政[2004]31号),本工程所在地属于武汉市政府划分的市级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区;依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鄂政发[2000]47号),项目区属于湖北省人民政府划分的省级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区。故应执行二级标准。
(2)按项目所处的区域水土保持生态功能重要性确定:项目区无重要的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应执行三级标准。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的规定,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二级。
1.8 方案设计深度与设计水平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的有关要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深度与主体工程深度一致,本项目为新建工程,主体工程设计深度为可行性研究深度,因此,本水土保持方案也为可行性研究深度。
本项目为建设类项目,工程水土流失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期。结合工程建设期安排,本方案设计水平年为主体工程建成完工后的第一年,即为2015年。
2 项目区概况
2.1 自然环境概况
项目区位于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属武汉市区东南部,北临洪山区,西靠南湖与野芷湖,南侧与江夏区接壤,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4o20′,北纬30o21′,国土面积240 km2。
2.1.1 地形地貌
开发区属长江中下游平原地区,地貌属垄岗平原与平坦平原;垄岗平原与平坦平原的面积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60.7%和39.3%;地质结构以新华夏构造为主。
本项目位于武汉市区东南部,项目区内形成两个平台,平台地形较为平缓。2.1.2 水文气象
拟建项目所在地属于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具有常年雨量丰沛、热量充足、雨热同季、光热同季、冬冷夏热、四季分明的特点。根据相关资料,多年平均气温16.6℃;最热月平均气温28.7℃,极端高温40.3℃;最冷月平均气温 3.7℃,极端低温-18.1℃;多年平均降雨量1230.6mm;年平均相对湿度77%;年平均日照百分比44%。
东湖开发区水文条件优越,周边有东湖、严东湖、严西湖、南湖、野芷湖、汤逊湖等多个湖泊,内部有众多水库及渠道。
2.1.3 土壤、植被
(1)土壤
东湖开发区内成土母质多样,土壤以黄棕壤为主,其它为少量的棕壤、紫色土、潮土、沼泽土等。土壤多呈斑块状零星散布各地,此区土类土层深厚,大多土质适中。
经实地调查,项目区土壤以黄棕壤为主。
(2)植被
开发区内气候适宜,植物区系属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向北亚热带常绿落口十阔叶林过渡地带,植被类型为:常绿阔叶林和常绿落叶阔叶林组成的混交林。
其中林地主要包括天然次生林和人工林,天然次生林群落结构较复杂,人工林群落结构简单,多为单纯乔木,或少数乔灌和乔草结合。森林以针叶林和阔叶林为主,针叶林主要由杉木、水杉、池杉及马尾松等构成,阔叶林主要由樟树、枫杨等构成,植物种类达2500多种,分布于规划区的各大小岗地,森林覆盖率为15%。
据工程实地调查,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现状土地类型均为荒山裸地。
2.2 社会经济概况
东湖开发区始建于1988年,1991年被国家批准为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横跨武昌、洪山、江夏三个区,区内汇聚了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在内的多所高等院校,56个省部级科研院所,700多个开发机构,20多万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注册企业6000多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1500多家。开发区融教育、科研、产业、风景旅游为一体,在科研水平和环境条件上均具有独特优势。
十余年来,东湖开发区已投资数十亿元用于基础建设。目前区内主要干道已贯通东西、南北。次要干道形成网络,公路总里程已达到100余km。在电力方面,先后建成关山、关东22万伏、庙山11万伏3个变电站。为满足开发区供水需要,目前已有白沙洲、平湖门两个水厂,供水管网已遍及区内各园区。
2.3 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相关资料,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内大部分土地尚处于征用阶段,现将区内土地分为已建成用地、在建用地、审批待建用地、批租意向用地、未开发用地、道路(铁路)用地、水域等7大类别,已建成及在建两项用地占43.66%;审批待建用地和达成批租意向两项用地占44.16%,未开发用地仅占3.19%。
本项目用地分类为建设用地(在建用地)。
2.4 水土流失现状
根据《武汉市水土保持规划》和湖北省2006年土壤侵蚀调查成果,中心城区水土流失面积占该区总面积的41.21%。一般来讲,造成水土流失主要为自然因素和人为破坏。自然因素主要有:沟渠众多、水系分布极广,遇到暴雨易造成河岸及失稳边坡的崩塌等。人为破坏主要反映在:由于工矿、交通、市政等工程建设,且水土保持措施不完善,剥蚀了大量的土石方,导致水土流失的产生或水土流失情况加剧。中心城区水土流失现状表见表2-1。
表2-1 水土流失现状单位:hm2
979.4 575.8 396.4 40.5 6.2 0.63 0.91 0.09 0.05 0.0l 403.6
根据2006年湖北省大范围土壤动态监测成果,并结合项目区地面观测,项目所在范围内的水土流失强度为平原区微度侵蚀,侵蚀类型为水力侵蚀,表现形式为面蚀,区域的水土流失主要是因人为开发建设因素造成的,其水土流失容许值为500t/km2·a。
2.5 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现状
随着城市扩张和生产结构的调整,以及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各产业基地的落成,开发区内土地利用性质也发生了变化。近十年来,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非常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开展了退耕还林及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区内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尤其是近几年,随着开发区的迅猛发展,大量高科技企业相继落户开发区内,在有关部门的指导及督促下,各企业均积极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各园区内均建设了绿化工程,有效地防止了水土流失。
3 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3.1 主体工程制约性因素分析与评价
本项目属《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中允许类建设项目。
根据主体工程的选址(线)、总体布局方案以及项目区的自然环境、地理特征,本工程的选址(线)避开了生态脆弱区、固定半固定沙丘区、泥石流易发区、崩塌滑坡危险区以及易引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区,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本工程的选址(线)不在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范围内,也不占用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本工程区域属于省级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区,不在国家划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治理成果区内,最大限度地保护了现有土地和植被的水土保持功能,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综上所述,主体工程的选址、总体布局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中对主体工程在选址、总体布局方面的规定要求,从水保角度分析武汉某房地产项目,基本没有限制主体工程建设的制约因素。
3.2 施工组织分析与评价
(1)取土场
本项目将充分利用基础开挖的土方,不设专门的取料场。
(2)土石方平衡
经统计,本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共开挖土石方35360 m3,利用10685m3,产生临时弃渣24675 m3。
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开挖的土方尽可能用于本工程回填和其他工程回填,不仅全部消化了工程建设产生的弃土,而且避免了永久弃土堆放场地的占用及其水保防护措施,也减少了裸露松散的临时堆土所产生的水土流失,符合水土保持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临时弃渣全部运至东湖开发区郑桥村的基础的回填利用,因此本项目不设置弃渣场,有利于减少开挖损坏面积和工程占地面积,减少了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损毁,减少了水土保持防护设施的工程量和投资,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3)临时堆土场
主体工程基础开挖,将产生一定量的弃渣,开挖后临时堆放于场地边再转运至东湖开发区郑桥村的基地处利用。临时堆土场布设在场地内西南角和东南侧。其占用的土地类型为荒山裸地,占地面积为1835 m2。
因弃土占用的土地现为荒山裸地,因此弃土临时堆土场不会占用、破坏林草地,也无需另外征地,工程完工后该处土地将修建道路、数码广场和绿化,在占地方面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弃土的集中堆放,有利于减少堆土场数量、开挖损坏面积、减少水土保持防护设施数量和工程量,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但是,在可研报告中未明确临时堆土场的施工工艺和方法,也未提出临时堆土场的覆盖、拦挡、截排水、沉沙等防护措施。因此,可研中临时堆土场的水土保持防护措施不到位,不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4)施工布置
本工程的研发科技楼、地下室、交通道路区、绿化区均在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无外借临时施工场地,且工程施工场地坡度不大、较为平缓。本工程对施工场地采取集中布置,尽可能减少占压扰动的土地面积和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面积,减少土石方开挖,以利于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因此,本工程的施工布置考虑了水土保持的预防和减免措施。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主体工程的总体施工布置是基本合理的。
3.3 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及投资
主体工程设计中已针对研发科技楼和地下室基础、道路、空闲场地区、排水沟等采取了挡护、排水、路面硬化、植物绿化等防护措施设计,均具有水保功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水土保持要求。
根据水土保持工程的界定原则,将主体工程中的绿化区的绿化美化措施、永久性的排水管网等纳入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属于水土保持工程;而永久占地范围内的交通道路硬化等措施则属于主体设计工程,不属于水土保持工程。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的工程量及投资统计见表3-1。
表3-1 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
3.4 产生水土流失的环节分析
本工程产生的水土流失主要集中在施工准备期及施工期。施工过程中,由于场地平整、建筑物和道路基础开挖、回填,临时堆土等造成的地表扰动,致使表土裸露松散,在降雨等自然因素的作用下极易引发水土流失。裸露松散的临时堆土,为水土流失提供了物质来源,若不加以有效防护,在雨水的冲刷下,将产生水土流失;另外,若遇到大风天气,容易产生扬尘,从而造成环境污染。施工场地临时占地破坏地表覆盖,提高降雨入渗率,也是造成水土流失的主要因素。
工程完工后,由于对扰动地表或进行了固化处理,或采取植物措施进行了绿化,工程建设引起的水土流失将逐渐消失。
3.5 结论性意见、要求与建议
(1)主体工程的选址、总体布局基本符合规范中的规定要求,从水保角度分析武汉某房地产项目,基本没有限制主体工程建设的制约因素。
(2)本项目综合利用和处理工程建设产生的挖方和临时弃渣,本项目土石方平衡方面满足水土保持要求。弃土临时堆土场在占地、数量、选址、水土流失量及危害方面,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3)本项目的空闲场地区的绿化美化措施、排水管网、路面硬化与大楼、地下室基础边坡的防护等措施设计,均具有水保功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水土保持要求。
(4)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主要集中在施工准备期及施工期,重点在临时堆土场、开挖面。
(5)建议对施工组织作进一步优化设计,重视提高厂区景观的绿化美化措施的标准、景观效果,补充对临时堆土场的临时防护措施设计,并加强施工工地管理,实施封闭施工,遮盖运输建材。
4 防治责任范围、防治分区与目标
4.1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根据防治责任范围确定的依据和原则,本工程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包括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本工程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总面积为35475.4 m2。其中,项目建设区为33942.4m2,直接影响区为1533 m2。本工程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分布范围面积见表4-1、附图4。
(1)项目建设区
项目建设区的面积为33942.4 m2。其中:主体工程区占地为9690.5 m2,交通道路区占地为13899.5 m2,绿化区占地为10352.4 m2。
项目建设区占地中,工程永久占地面积为33942.4 m2,临时占地占地面积为0。
(2)直接影响区
本主体工程的直接影响区为:主体工程区东面、南面、西面的用地红线外宽3m的区域,直接影响区面积共计1533 m2。
表4-1 项目建设防治责任范围统计表(m2)
备注:1.施工场地区、施工临时道路位于绿化区、交通道路区、数码广场内,故不重复计算其防治责任范围面积;2.地下室因位于研发科技楼、部分车行道路及停车场以及部分绿化区等区域的地面以下,给排水网处于绿化区的地面以下,故都不重复计算其防治责任范围面积。
4.2 水土流失防治分区
在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在野外实地调查的基础上,根据主体工程布局、施工扰动特点、施工建设时序,项目区自然属性,项目建设前后地形地貌的变化特征,以及工程建设对水土流失的影响(即水土流失特点,造成的水土流失类型及流失强度、面积和水土流失治理难易的不同),本方案将水土流失防治分为1个区:主体工程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面积为35475.4 m2。
4.3 防治目标
结合项目特点和项目区的实际情况,实施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要实现的总体目标是:在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区范围内,采取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和管理措施,有效控制因工程建设而导致的新增水土流失,并在此基础上治理工程区域原有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工程区域的生态环境。
由于项目区多年平均年降水量在800mm以上,本项目水土流失总治理度(%)、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在原绝对值的基础上提高2。由于项目区原生水土流失轻微,流失强度以微度为主,土壤流失控制比应大于或等于1。同时扰动土地整治率,根据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进行修正。
本工程属于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为二级,水土流失的防治具体目标如下表4-2。
表4-2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
注:(1)“*”表示指标值应根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措施实施进度,通过动态监测获得,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之一。(2)扰动土地整治率根据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进行修正。
5 水土流失预测
5.1 预测范围及单元
水土流失预测的范围为项目建设过程中扰动的土地,即武汉某房地产项目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挖损、占压、堆弃用地。本方案水土流失预测范围包括主体工程区、施工场地区、交通道路区、绿化区、给排水管网区等水土流失预测分区。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预测的范围及面积统计结果见表5-1。
表5-1 水土流失预测范围、面积统计与预测时段划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