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开发商品房的法律性质及对外责任的承担

西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第III页

目录

绪论 (1)

一、本文选题背景及意义 (1)

二、选题的研究现状 (1)

三、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2)

第一章基本案情及争议焦点 (3)

一、基本案情 (3)

二、争议焦点 (4)

(一)A公司与B公司是何种法律关系 (5)

(二)A公司与B公司如何对曾某承担责任 (5)

第二章案件评析 (6)

一、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 (6)

(一)A公司与B公司之间应属于合作开发商品房关系 (6)

(二)A公司与B公司属于合伙型合作开发 (11)

二、A公司与B公司对曾某的责任承担 (15)

(一)A公司的责任 (16)

(二)B公司的责任 (17)

(三)本案仲裁庭有权认定B公司承担责任 (19)

第三章预防与处理合作开发商品房与第三方纠纷的措施 (21)

结论 (23)

致谢 (24)

参考文献 (25)

附录 (28)

西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第1页

绪论

一、本文选题背景及意义

合作开发商品房是房地产合作开发的一种类型,是房地产发展的产物,能够有效的实现资源和资金等各项要素的整合。合作开发商品房在我国存在已久,一直以来并没有专门的法律和法规对其进行规范。对合作开发商品房的相关管理和纠纷处理只是散见于土地、房地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中。目前对合作开发商品房主体之间的合同效力和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有较为明确规定,但与第三方之间的纠纷解决却没有明确的规定,只能参照《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进行约束,但在实践中却存在开发主体之间相互推脱责任,责任主体不明等情况,使第三方的利益不能得到保障。在出现合作开发商品房主体与第三方的纠纷时,实务中也存在对责任主体认定不准确,责任划分不明确等问题,有的认定合作开发商品房主体之间对第三方承担连带责任,有的认为应严格按照合同相对性原则由合同签订方对第三方承担责任。因此,理清合作开发商品房的定义、类型、及对外责任的承担方式对解决合作开发商品房主体与第三方的纠纷有重要意义。

二、选题的研究现状

房地产合作开发制度是房地产市场化过程中的产物,我国合作开发房地产已有近50年的历史。期间许多学者对房地产合作开发的概念、类型、性质、我国立法现状及司法状况等进行研究。合作开发商品房是房地产合作开发的一种类型,并未有单独针对合作开发商品房的研究,多数是参照房地产合作开发。

综合我国的研究现状表明,我国对合作开发商品房研究,主要集中在合作开发主体之间合同性质的认定和相互责任的承担,也出台了相关的司法解释对合作主体之间合同性质与相互责任的划分进行了规范,而对第三方的责任承担依据及方式研究较少,通常篇幅较少亦或只是网上法律人的一些观点和对某案件的意见,并未形成系统的研究。对合作开放商品房的类型也存在分歧,目前基本形成一致意见的是,根据合作各方是否组建新的法人机构,将合作开发商品房划分为法人性合作开发与非法人性合作开发。但是针对非法人型合作开发的划分依据和分类不够准确。有的将非法人型合作开发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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