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加班管理规定流程修改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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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加班管理规定流程修改版本

酒店加班管理规定流程

修改版本

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酒店

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酒店员工的加班管理,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结合酒店的实际运营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汇展酒店所有的在岗员工。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所指的加班是指在酒店所规定的正常上班时间以外,因指定工作或部门负责人指定工作,必须连续工作最少一个小时以上的情形。

第五条加班原则

(一)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二)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三)总加班时长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及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控制。

第六条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七条加班管理职责

(一)酒店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相关人员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事部。

(二)酒店各部门负责人应承担控制本部年度加班时间总量的责任,每年年初,各部门需根据各单位自身的实际情况,向公司提交年度加班计划,报酒店总经理和人事部核准,加班时间原则上控制在批准的年度总加班小时以内。

(三)人事部协助各部门做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人事部负责《加班申请单》和加班结算方式的最终审核,负责加班工资的计发和累积调休小时数的核定;负责每季度统计各部门加班情况并通报给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

第八条加班种类

(一)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工作。

(二)双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的工作(一线部门除外)。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第九条加班审批程序

(一)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须事先在人事部填写《加班申请单》,注明加班时间及理由,并经部门负责人及人事部批准。

(二)遇紧急情况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先实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单》。

(三)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的,均不视为加班,不计发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四)员工加班后,需及时填写实际加班时间,再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提交人事部审核。

第十条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加班工作安排,没有办理请假手续而不加班者,当天应加班的工时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以下情形不视为加班:

(一)因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出现迟到、早退或离岗等原因造成不能完成当日工作需延长工作时间的;

(二)因工作散漫、拖沓等原因而不能完成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

(三)员工在休息日或法定休假日参加政治、文化活动的。

(四)员工在休息时间参加酒店组织的为提高员工个人技能和业务知识的会议或培训的;

(五)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员工因个人的原因需要为今后连续带薪休事假而自愿延长工作时间的;

(六)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被安排电话值班,无需到工作场所处理事务的;

(七)在公司规定休息时间内,非由公司安排员工自愿延长工作时间的;

(八)上班未达到八小时规定的工作时间;

(九)酒店认定的其它不应属于加班的情形.

第十二条员工被安排加班,酒店按照下列办法给予加班员工调休或计算加班:

(一)基层员工因营运需要在需要加班的,在双休日、工作日、法定假日加班的(备:一线部门员工双休日上班不算加班),原则上必须优先安排调休,调休按照实际加班工时1:1计算。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经报酒店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计算加班;

(二)加班超过二十四小时,超过部分实行补休。

(三)凡给予结算了加班的员工酒店不予以再安排调休。

第十三条下列人员不享受加班计算

(一)因工作性质特殊,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具体为:中、西厨制作人员、销售人员、采购人员)。

(二)高级管理人员属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存在加班计算;其他人员如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则应视具体情况衡量是否纳入加班)

第十四条加班计算

(一)加班按员工当前时薪、超出班次规定工作时间(8小时)小时数折合计算。

第十五条加班调休

(一)员工所产生的加班,符合调休规定或未予以结算加班的,所在部门负责人应优先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二)员工可以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每次调休时间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一周。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安排。

第十六条如发现虚报加班的,由人事部进行核查,并按照公司的奖惩制度对相关员工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人事部配合部门负责人对员工加班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由人事部报酒店上级领导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第十八条本制度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2016年5月1日起实施,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汇展酒店人事部

2016-4-16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责任: 各部门主管、经理 第四条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 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 班费。 第五条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 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者指定负责 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 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 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 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 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 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部的人事部(分公司交给当地办公室主任或 者指定负责考勤的同事),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 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 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 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 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分公司员工), 相关部门主 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7.领导出差: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 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同 时相关领导把批准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总部为*@*, 分公 司为各地办公室主任或考勤管理人员. 8.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 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加班工资计算 1. 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包括制作人)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 工作日工作到晚上8点以后(即加班2小时以后),付给其本人50元加 班补贴;周六、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国家法定节假日 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300%。 3. 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人事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

最完整的加班管理规定

加班管理规定 一、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有一定的休息时间,保证身体健康; 3、保证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上海谱莱密克司机械有限公司正式员工及临时雇佣员工。 三、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按程序层级签字才予批准。 2、加班时间限制 (1)办公室、后勤、职能配合部门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过1小时; (2)生产车间人员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特殊情况例外。 3、健康第一原则 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根据生产计划做好班次安排和轮休计划,在不空岗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得到合理休息,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4、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四、加班认定 1、公司对办公室、后勤、职能配合部门人员不主张加班,有效利用上班时间完成本职工作,对于未完成的工作属于职责范畴当中,不能算为加班。如特殊原因需要加班的填写《加班申请表》需报部门负责人签字才为有效加班,时间为下午17:00以后需加一个小时以上者才为有效加班时间。(加班以1个小时为起点,超过1小时后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不足0.5小时的不计入加班时间。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 2、公司对办公室、后勤、职能配合部门人员于周休、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填写《加班申请表》需报部门负责人签字才为有效加班; 3、公司对生产人员的加班根据生产任务有效计划进行安排,合理控制好人员、时间和工作强度。并于加班前一天16:00前向总务人事部提交《加班申请表》。 4、司机加班特指赴接送客人及领导的加班(因生产任务的加班本【加班管理规定】适用)。司机适逢工作日以外时间、周末或法定节假日期间需要接送客户或领导的,赴机场及上海站按以下规定给与加班时间: (1)赴上海浦东机场:3.5小时/次; (2)赴上海虹桥机场:2.5小时/次; (3)赴上海新客站:2.5小时/次; (4)赴上海南站:2.5小时/次; (5)特殊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计算(如赴宾馆或外地的)。 需要司机赴机场接送人员的情况下,公司总务部应事先开具【派车单】,凭公司派车单结算加班费或开具调休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加班: 1、未办理审批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 2、在合理的指令工作日内,因个人工作失误及其它个人原因未完成生产及工作任务造成延时的; 3、为获取加班费或调休,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故意降低工作效率、拖拉时间造成延时的;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非提成人员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 作者,称为加班。 (二)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 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 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4.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 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 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 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7.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四、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 1、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 3、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员工出差期间不应申报加班; 6、其他情况。 五、统计 行政部在每月末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补偿的依据。 六、加班补偿 1.员工平时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项目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原则上都 采取调休的方式进行补休。 2.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加班,采取发放加 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 3.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 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4.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内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 加班补贴。 5.周末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当月加班补休或补偿公司根据工作紧张程

某酒店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某酒店考勤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5065某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Attendance management system of a hotel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加强纪律性、严格考勤制度,保证酒店良好的工作秩序,均实行员工上下班打卡制度。打卡制度的实行对严格劳动管理,控制员工迟到、早退现象,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为了加强员工打卡考勤制度的管理,从而达到规范化管理,堵塞管理工作中的漏洞,提高对客服务质量,特制订此员工考勤制度。 一、打卡制度 1、除总经理特别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所在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2、酒店全体员工必须提前5分钟打卡上班,打卡后,无特殊工作需要,不得离开酒店,下班后不许无故在酒店内逗留,必须推迟5分钟打卡下班。 3、所有办公室人员,各部门总监/经理及上两头班的员

工,中途若需离开酒店,必须打卡,第二次回店上班时再打卡就岗。 4、酒店所有人员不得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若经发现将依照《员工守册》第六十五条给予书面警告进行处罚。 5、由于酒店打卡机故障未打上、下班卡的员工,可在打卡室签到、签退(由当值保安员负责考勤),并由当值保安员注明原因后,方可生效。 6、由于考勤卡故障(卡坏破损导致电脑无法显示等)而未打上班或下班卡的员工,可在打卡室签到、签退(由当值保安员负责考勤),并由当值保安注明详细原因。在未办理好新卡之前,凭人力资源部的有效证明,可在打卡室签到、签退。 7、由于忘记带考勤卡或迟到、早退等类似原因,私自在打卡室签到、签退;酒店将根据不同级别给予不同处罚。 注:此制度请酒店保安部协助并严格执行 二、加班制度 酒店因其运作的特性,许多岗位的员工不得在法定假日或其本休日当休息,或遇到大型接待,许多员工均需加班加点工作,由此而制订了酒店的加班制度。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轻纺版块加班管理制度规定(内参) 一、总则 为规范轻纺版块加班管理,整体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版块及子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文规定了公司员工加班的种类、加班的申请以及加班的补偿。 本规定适用于版块行政、财务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董事长、总经理、 部门副总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二)原则及要求: 1.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 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加班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计算,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 3.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如招待),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4.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 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5.部门负责人及其以上人员(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以外,不享受任何加班福利。 6、身为公司的员工,每位员工必须有一次义务性的招待服务,不计入加班。 其他情况。 7、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副总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 周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副总签字、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副总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紧急任务(招待):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 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副总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 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内部文件 公 司 员 工 加 班 管 理 制 度 编号:版本:审核:批准:批准日期: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一、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 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3.保证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二、适用范围: 1.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2.按提成制度结算的营销人员和不适用本规定。 三、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1. 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因工作岗位不能断续,需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 为计划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临时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规 定时间外继续工作,或休息日突发事件称为应急加班。 2. 计划加班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 签字后,送交人事部审核备案,由人事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 施加班。

3. 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紧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发事件加班的)可以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单》,并注明“补填”;非特殊原因一律 不得事后补填,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四、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 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 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 予批准。 2.加班时间限制: (1)一般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因工作需要每日加班不超过4小 时的不算加班; (2)每月累计加班一般不应超过36小时,超过36小时按36小 时计算。 3.健康第一原则: 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 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4.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费。 5.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处于哺乳期(即产假结束后至婴

酒店加班管理制度修改版本

酒店加班管理制度修改版 本 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

酒店 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酒店员工的加班管理,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结合酒店的实际运营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汇展酒店所有的在岗员工。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所指的加班是指在酒店所规定的正常上班时间以外,因指定工作或部门负责人指定工作,必须连续工作最少一个小时以上的情形。 第五条加班原则 (一)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二)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三)总加班时长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及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控制。 第六条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七条加班管理职责 (一)酒店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相关人员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事部。 (二)酒店各部门负责人应承担控制本部年度加班时间总量的责任,每年年初,各部门需根据各单位自身的实际情况,向公司提交年度加班计划,报酒店总经理和人事部核准,加班时间原则上控制在批准的年度总加班小时以内。 (三)人事部协助各部门做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人事部负责《加班申请单》和加班结算方式的最终审核,负责加班工资的计发和累积调休小时数的核定;负责每季度统计各部门加班情况并通报给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 第八条加班种类 (一)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工作。 (二)双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的工作(一线部门除外)。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第九条加班审批程序 (一)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须事先在人事部填写《加班申请单》,注明加班时间及理由,并经部门负责人及人事部批准。 (二)遇紧急情况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先实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单》。 (三)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的,均不视为加班,不计发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四)员工加班后,需及时填写实际加班时间,再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提交人事部审核。 第十条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加班工作安排,没有办理请假手续而不加班者,当天应加班的工时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以下情形不视为加班: (一)因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出现迟到、早退或离岗等原因造成不能完成当日工作需延长工作时间的; (二)因工作散漫、拖沓等原因而不能完成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57083

加班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职工作人员。业务人员,除到店客户外,加班不计算加班工资。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指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部门负责人指定,必须额外工作的,(加班前)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于当天加班后(即确定准确的加班时长后,提交加班申请)称为加班。 (二)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9:00-17:30)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 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客户或部门负责人要求,工作周期内,确实不能完成工作的,可向部门负责人提交加班申请。 2.如因本人原因(工作不熟练,工作时间内懈怠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务)需延长工作时 间或因本人工作疏忽需返工等,不计入加班核算范围。 3.严格控制加班时长,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原则上,单名员工每天加班时间最多不超 过4小时,每月累计最多不超过50小时,确有因工作需要超过时长规定的,需由部门负责人与行政部及财务部负责人说明原因,经行政部及财务部批准后,方可计算超时部份加班工资)。 4.加班时间以1小时为单位计算,取整加班小时数,(如3.5小时:计3小时,2.8小时: 计2小时)加班当月,可选择当月调休或计算加班工资两种方式。当月未调休的,自动按加班计算加班工资,隔月不予调休。每天早晨8:00前及下午18:00以后开始计算加班工资,晚间加班超过2小时的,给予25元的晚餐补贴。 5.加班工资计算: 周一至周五: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6天*8小时)*1.5倍 周六至周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6天*8小时)*2倍 说明:加班工资的核算以本人基本工资为基数,以上述计算公式为依据计算。 财务人员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按以上公式计算,计算加班时长时(加班小时数),因扣除调休时间,并核对员工上、下班打卡时间),员工申请加班时长与上、下班打卡时间冲突的,以上、下班打卡时间为准。 6.需要提交加班申请的员工,需在当天加班开始前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加班当天,在结束加班并确定实际加班时长(加班小时数)后,由员工自行提交加班申请。 加班申请需经部门负责人及行政部批准后方可生效。

最新酒店考勤管理制度资料

精品文档 平南雄森国际大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纪律性、严格考勤制度,保证酒店良好的工作秩序,均实行员工上下班打卡制 度。打卡制度的实行对严格劳动管理,控制员工迟到、早退现象,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为了加强员工打卡考勤制度的管理,从而达到规范化管理,堵塞管理工作中的漏洞,提高对客服务质量,特制订此员工考勤制度。 一、打卡制度 1、除总经理特别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外,所在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2、酒店全体员工必须提前 5 分钟打卡上班,打卡后,无特殊工作需要,不得离开酒店,下班 后不许无故在酒店内逗留,必须推迟 5 分钟打卡下班。 3、酒店所有人员不得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若经发现将依照《员工守册》的规定书面警告 进行处罚。 4、由于酒店打卡机故障未打上、下班卡的员工,可在打卡室签到、签退(由当值保安员负责 考勤),并由当值保安员注明原因后,方可生效。 5、由于考勤卡故障(卡坏破损导致电脑无法显示等)而未打上班或下班卡的员工,可在打卡 室签到、签退(由当值保安员负责考勤),并由当值保安注明详细原因。在未办理好新卡之前,凭人力资源部的有效证明,可在打卡室签到、签退。 6、由于忘记带考勤卡或迟到、早退等类似原因,私自在打卡室签到、签退,酒店将根据不同 级别给予不同处罚。 注:此制度请酒店保安部协助并严格执行。 二、加班制度 酒店因其运作的特性,许多岗位的员工不得在法定假日或其本休日当休息,或遇到大型接待,许多员工均需加班加点工作,由此而制订了酒店的加班制度。 1、酒店组织的各类活动以及酒店或部门、班级例会等,占用员工非工作时间或公休时间的, 均不计为加班。 2、除国家法定假日(每年十天和月公休日)外,主管级以上人员超时工作均不计为加班。 3、员工加班必须事先经领班以上管理人员认可,加班后次日应填写好加班条,并注明加班起 止时间、原因等,领班(或主管)签字,报部门经理审核,每人累计加班超出 3 天的应及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凡是无正规审批程序的,均不计为加班。 4、各部门对员工的加班时间应严格控制,尽量不安排员工加班,如若员工月加班三天以内的 应尽可能安排时间调休或补休。 5、超时工作 酒店员工每日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9 小时,若遇大型团队或宴会接待时,需延迟上班时间 1 小时以上,才算加班。 6、节假日加班酒店由于行业特性,大体员工不能在节假日当日休息,而需要加班。 7、加班之福利凡是加班的员工,酒店将会在其加班之后给予同等时间之补休,若是节假日、 大型接待加班,酒店还将给予各级员工一定的加班补贴。 三、管理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1、所有经理级以上人员将上班时间及本休日统一报至人力资源部。 2、管理人员非本休日休息均要填写补休单,报部经办同意。 3、各管理人员按上报的正常上班时间上班,如上班时间有调整,需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与总 经办。 4、管理干部如在晚间与客人应酬到较晚,次日需申请推迟上班的,请假时间只限一个小时,精品文档

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员工加班管理制度模板 1.企业如需完成生产任务或处理紧急事故,员工须在规定之外的时间工作时,视为加班。员工加班按以下规定办理。 2.员工加班管理 (1)一般员工加班 ①生产部人员加班的,由生产部根据生产计划和生产工时确定加班人数和加班工时数,各车间负责人安排加班人员,并填写加班记录表,报人力资源部备档。 ②管理人员如需加班的,须有部门经理报行政主管批准,同意后,填写加班单。 ③加班人员的加班费,由财务部门每月核准后,随工资一起发放。 (2)科长级主管加班 ①主管人员加班最迟应到22:00点,实行打卡制。 ②夜间加班、遇紧急且重要工作或紧急事故处理时,主管人员必须到场,亲自督导。 3.加班考核 (1)一般员工 ①主管人员对员工加班情况应予以核查,如有未达到预期效果者,加班费不予发放。 ②次日,主管人员应根据生产标准计算员工加班工作是否与相符,不符者,按其实际加班时间核算工时和加班工资,并上报给人力资源部。 (2)科长级主管 主管人员如有应加班而未加班者,致使工作延误或发生异常情况者,扣除本月奖金;同样情形发生两次及以上者,予以免职。 3.加班工时核算 (1)一般员工 1 / 3

①凡需三班倒工作者,应由部门主管以劳逸结合为原则,每周予以调换一次。 ②对于锅炉、熔炉及机械操作不能停机者,应在用餐时间派1~2人看守,并应在现场就餐,不得远离工作岗位,其就餐时间可按连续加班计算。 ③其他员工每天加班工时按8小时计算,如需延续加班,应扣除每天就餐半小时时间。 4.加班工资核算 (1)一般员工 ①平时加班,每小时发给每小时工资34%的加班工资,计算公式为:加班工资=每小时工资╳34%╳加班小时数。 ②周末和节法定节假日加班,每小时发给每小时工资1.5倍的加班工资,计算公式为:加班工资=每小时工资╳1.5╳加班小时数。 (2)科长级主管 主管人员因发予职务工资,故不再发加班工资。车费和误餐费报销。 5.不支付加班费的情况 (1)公差外出已支取差旅费的; (2)业务人员,不论何时何地从事销售工作的,均不支付加班费; (3)门卫、夜间执勤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司机等工作情况特殊的人员。 6.加班应注意事项 (1)员工分配加班时间连续不得超过8小时; (2)加班人员超过5人者,应派专门人员督导; (3)不得指派临时工、试用期人员单独加班; (4)应尽量避免法定假日安排人员加班。 7.加班请假 (1)安排加班时,员工不得故意推诿,逃避加班; 2 / 3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试行)

加班管理制度规定(试行)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非提成人员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 作者,称为加班。 (二)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 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 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4.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 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 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 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7.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四、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 1、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 3、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员工出差期间不应申报加班; 6、其他情况。 五、统计 行政部在每月末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补偿的依据。 六、加班补偿 1.员工平时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项目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原则上都 采取调休的方式进行补休。 2.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加班,采取发放加 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 3.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 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4.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内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 加班补贴。 5.周末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当月加班补休或补偿公司根据工作紧张程

酒店餐饮加班补贴管理方案

关于餐饮加班补贴管理方案 目的: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保障员工正常作息时间,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似定本方案 适用: 1、适用于餐饮部全体员工及领班加班(遇到大型接待如活动期间连轴运转的情景下,主管计加班补贴)。 2、本方案暂试运行,可根据运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责任: 1、餐饮部各分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的人员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程序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行政人事部,并负责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核实。 2、餐饮部负责人对所管部门人员的加班频次、时间安排,部门经理、总监负责审核监督,行政人事部进行审批。 3、餐饮部各分部门经理、总监和行政人事部经理、总监要严格控制一切形式的加班。 方案内容: 1.餐饮部始终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加班以每小时10元为标准,每月底统计与工资形式结算发放。 餐饮部员工加班时间/ 监控/ 汇总统计 /加班工资支付 1.餐饮部员工每日上下班均应如实打卡,记录上下班的时间,到部门 后 如实做好二次签到签退,实际打卡的时间与签到签退的时间不可相差超

过 10分钟,特殊情况需要部门经理、总监加以额外的说明.。 2.餐饮部各部门经理、总监,每天上下班要对本部门员工的签到签退 进行核实附上签名,并在每日班例会上点到,确认实际到岗的人数, 到岗的时间。 3.餐饮部员工每日加班时间的产生:首先餐饮部各部门经理、总监要 严谨的做好每日服务接待工作的人员安排计划,监控减少部门员工加 班时间的产生,当每日服务接待工作加班时间产生时,餐饮部各部门 经理、总监要对造成加班的原因加以事由说明,并对加班的时间进行 汇总统计上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4.餐饮部员工加班补贴:在保证餐饮部各部门能够正常运营下,员工 每天工作时间小时(含用餐时间)内不予补贴,超出部分按照每小时 10元计算,30分钟以下不予计算,30分钟以上一小时以下按照半小 时计算。 1.餐饮部员工加班工资支付: 餐饮部各部门经理、总监每月底要对本部门员工加班时间汇总统计,对加班时间以每小时10元进行汇总计算,上交行政人事部审核,以工资结算的方式在次月15号前发放。 6.监控流程节点: 第一步:打卡第二步:部门二次签到签退第三步:部门班例会 第四步:部门主管/第五 步:部门经理签名并上报行政人事部备案记录 餐饮部签到签退

银行加班制度管理办法

银行加班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在我行工作的所有用工形式人员,包括派遣、返聘、临时、保安、保洁员等。 第三条在国家规定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或领导安排,经协商劳动者同意继续工作的,称为加班。 第四条下列情形不属于加班的范畴: 1、柜员、值班人员等轮班但获得补休的; 2、员工在外出差期间。第五条加班的审批流程: 1、当日需加班人员应于当日下班前、周末加班于每周星期五的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填写《加班审批表》,详细说明加班事由,并按审批流程签字完毕后交至人力资源部后方可实施。 2、审批流程为:本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所在分、支行二级部、部门(支行)负责人签字→主线部门负责人签字→送人力资源部→分管行领导→行长。 3、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加班审请表》的,可由加班人员的部门负责人先电话请示分管行领导同意后通知人力资源部,并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按上述审批流程签字完毕后交到人力资源部。 第六条加班费用的计算标准: 1、员工在日常工作日加班的,按有效工作日基本工资的150%核发加班工资; 2、员工在一般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有效工作日基本工资的200%核发加班费; 3、员工在国家法定节日加班,按有效工作日基本工资的300%核发加班费; 4、本条中,员工有效工作日基本工资,每月按21.75天计算有效工作日,基数计算标准为: 月基本工资计算基数=标准工资+工龄工资 日基本工资计算基数=(标准工资+工龄工资)/21.75天第七条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在员工考核时不得评“良好”及以上,在工资晋升及职务晋升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第八条加班期间的工作纪律以及出勤管理,按员工正常上班时间的规定执行。

集团公司加班管理制度

XXXX公司 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加班管理,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及下属公司所有的在岗员工。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所指的加班是指在公司所规定的正常上班时间以外,因公司指定工作或部门负责人指定工作,必须连续工作一个小时以上的情形。 第五条加班原则 (一)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二)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三)总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及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控制。 第六条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七条加班管理职责 (一)公司各部门(下属公司)负责人负责本单位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单位人员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单位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二)各部门(下属公司)负责人应承担控制本部门年度加班时间总量的责任,每年年初,各部门需根据各单位自身的实际情况,向公司提交年度加班计划,报公司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核准,加班时间原则上控制在批准的年度总加班小时以内。 (三)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做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人力资源部负责《加班申请单》和加班结算方式的最终审核,负责加班工资的计发和累积调休小时数的核定;负责每季度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 第八条加班种类 (一)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工作。 (二)双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的工作。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第九条加班审批程序 (一)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须事先在公司OA系统上填写《加班申请单》,注明加班时间及理由,并经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二)遇紧急情况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先实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单》。 (三)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的,均不视为加班,不计发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四)员工加班后,需及时填写实际加班时间,再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十条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加班工作安排,没有办理请假手续而不加班者,当天应加班的工时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以下情形不视为加班: (一)因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出现迟到、早退或离岗等原因造成不能完成当日工作需延长工作时间的;

公司员工加班制度

公司员工加班制度 公司员工加班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适用于酒店全体员工 第三条程序内容:酒店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酒店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四条加班申请及记录1、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5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经办,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周末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5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经办,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5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总经办,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酒店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经理和主管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当日值班经理确认。 7、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第六条加班工资及调休计算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不享受加班补贴以及加班费。 2、加班2小时以上,付给其本人日工资50%加班补贴;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付给其本人全部工资的200%。

企业员工加班管理办法

企业员工加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加班管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有员工加班加点工作适用本办法。对于实行特殊工时制的员工按照相关办法执行。 第三条加班是指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以外(包括休息日或法定假日)因工作需要而延长工作时间。 第四条加班原则: (一)效率至上原则。公司鼓励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不鼓励员工加班。部门因工作需要必须实施加班的,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审批部门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员工应当有计划的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 (二)健康第一原则。部门在安排加班时,必须考虑加班员工的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三)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在休息日加班的,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对于不能安排调休的,再计发加班工资。 第二章加班程序和补偿标准 第五条加班分为应急性加班和计划性加班。应急性加班是指发生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处理而安排的加班。计划性加班是指按照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如年底大修、周末值班等)而预先安排的加班。 第六条加班申请审批: (一)组织实施加班的部门根据生产的具体情况拟定加班人员及具体工作内容、工时后向上级管理部门递交书面加班申请,待领导审批同意后实施加班; (二)应急性加班由二级部门负责人审批,计划性加班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三)实施加班活动应提前递交书面加班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能实施加班;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首先应口头或电话向相关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同意后

方能实施加班,并且要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交加班申请材料。 第七条 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 第八条 二级部门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在近期内统筹安排员工调休。在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的基础上,也可集中安排调休,但最长不得超过五天。 第九条 加班工资计算公式: 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加班工资倍数×加班天数 第十条 工作日加班天数核算标准: 按月累计综合计算,在员工加班满1个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并采用以下公式计算: 8 X = M ……n 其中,“X ”为月累计加班小时数,“M ”为月累计加班天数,“n ”为加班余小时数。对加班余小时数的规定: n ﹤4按加班半天计算,4≤n ﹤8按加班一天计算。 第十一条 员工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加班工资倍数执行标准: (一)安排员工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加班工资基数的150%计发; (二)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加班工资基数的200%计发; (三)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按加班工资基数的300%计发。 其中,三班制员工在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的,按加班工资基数的300%计发。休息日正逢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按加班工资基数的200%计发。 第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支付加班工资: (一)无故拖延加班时间的; (二)因工作效率低下,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该完成的,且通过加班加点完成的; (三)虚报或多报加班时间冒领加班费的。 第三章 加班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相关职责: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及流程(1)

I 目的 规范公司各级员工考勤管理工作,增强全体员工组织纪律观念,保证出勤率。 适用范围 适用于河南昱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包括在公司总部上班和项目部上班员 工的考勤 管理。 内容 4.1出勤管理 公司根据实际运营情况,总部上班员工实行每周工作 6天工作制度,项目部上班员工按现 场实际施工情况,每月允许有三天请假。 4.2考勤办法 4.2.1 4.2.2 4.2.3 10-30分钟以内扣款5元; 文 件 号 HYL -2015-001 版本号/修订日 01/2015-6-1 页 码 第1页,共5页 河南昱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管理文件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职责 3.1 3.2 3.3 3.4 总经理:批准员工四天(含)以上的请假申请。 副总经理:审批公司员工一天以上三天(含)以内的请假申请; 部门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审批员工一天以内的请假申请; 办公室:负责制度的执行监督,所有考勤单、请假单经批准后的备案,监督、检查公 司员工的出勤情况、劳动纪律执行情况,并对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报副总审核、 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员工考勤实行指纹考勤,公司所有岗位人员都必须按要求打卡考勤。 员工每天考勤二次,分别在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后进行。 因公外出不能按要求打卡时,需填写《未打卡证明单》,注明未打卡原因和具体时 间, 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及时上交公司办公室备案(限两日内)。 上班故 意不打卡的均视为旷工,未打卡原因弄虚作假的视为旷工。 按正常作息时间,公司总部上班员工迟到或早退的处罚情况: 员工迟到或早退 迟到或早退 迟到或早退 迟到或早退 424 4.2.5 4.2.6 4.2.7 4.2.8 4.2.9 4.2.10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的加班管理,旨在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充分利用工作时间,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公司对加班管理的严格化、规范化、透明化;保证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公司非工程项目部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2.中层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不适用本规定。 三、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1.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部门领导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因工作岗位不能断续,需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临时性工作增加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或休息日突发事件称为应急加班。 2.员工因个人原因在8小时的工作时间内未完成规定的本职工作,而导致加班,其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才予批准。 3.计划加班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方可实施加班。 4.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紧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发事件加班的)可以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单》;非特殊原因一律不得事后补填,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5.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者法定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每月由行政部统计加班情况。 四、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2.加班时间限制: (1)周一至周六工作日内,因工作需要延长工时不超过1小时的不计入加班; (2)每月累计加班不应超过36小时,超过36小时按36小时计算。 3.健康第一原则: 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4.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 五、加班定义与分类: 1.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上级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2.加班事由: (1)原定工作计划由于非自己主观的原因(如临时穿插了其它紧急工作等)而导致不能在原定计划时间内完成又必须在原定计划内完成的。 (2)临时增加的工作必须在某个既定时间内完成的。 (3)某些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也要连续进行的工作。 (4)某些限定时间且期限较短的工作。 (5)其他公司安排的加班(加点)工作。 3.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继续工作均算加班。 4.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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