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威海市众音化工有限公司作业文件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编号:ZHAQ/GL1.4—2009A

版本号:第二版

编制:周春明

批准:

受控状态:

分发号:

发布日期:2009年11月20日实施日期:2009年12月1日为加强设备检维修管理,确保检维修过程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和对作业人员的伤害,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修组织与管理

1、安全检维修分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检维修前安环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对采用适用的方法对检维修活动进行风险分析,评价检维修风险,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控制风险,明确责任部门的职责和和频次,编制检维修方案,制定检维修计划。

2、一切检维修项目均应在检修前办理检修任务书,明确检修项目负责人,履行审批手续。

3、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检修任务书要求,亲自或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底,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4、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二、检修安全通则

1、检修前,检修项目负责人应详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盲板加堵等情况。每次作业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检查,经检修分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业。

2、检修现场应根据GB 2894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3、从事动火作业,应按《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的有关规定办理高处安全检查作业证。

4、高处作业人员应按《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的有关规定办理安全作业证。

5、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企业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修人员要认真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6、检修的设备、管道与生活区域的设施、管道有连通时,中间必须隔绝。

7、在生产车间临时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8、在检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进行严格管理。

9、在生产危险化学物品的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操作工人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故障,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等情况时,应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三、检修准备

1、根据检修任务书的要求,生产单位要为检修单位创造安全检修条件,没有办完交接手续的检修单位,不得任意拆卸设备、管道。

2、对检修使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3、检修传动设备时,传动设备上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拨掉电源熔断器),并经两次起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头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卡。

4、检修单位要检查动火证、设备内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电气工作票等的审批内容与落实情况。

5、检修单位应检查检修中需用防护器具、消防器材准备情况。

四、安全监护制度

1、在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等以及外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作业情况下,都需要安排人员进行临护。

2、临护人员要熟悉现场情况,明确作业安全防护措施;能冷静分析并果断处理作业中发生的紧急情况;会熟练使用安全消防器材,并懂得一定的救护知识。

3、作业前,监护人员要会同作业人确认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4、作业过程中,监护人有权制止违章作业。

5、监护人员要坚守岗位,时刻注意被监护人的情况,并注意自身安全。

6、一名监护人员只能监护一项作业。

7、作业结束后,监护人员必须经过最后检查确认,没有问题,方可离开现场。

五、电气作业

1、检维修场所用电,必须有计划设置电源点(配电箱),不得任意拆用生产车间原来的电气设备的电源。如必须拆用,应经生产车间和电气车间负责人批准后,由电工拆接,才能使用。检维修用的临时配电箱,应坚固、严密,有防水、防雨设施。箱门上涂有红色“电”符号和文字的警告标志。要有专人负责,并加锁。

2、检维修场所内所有的电气设备开关(除检维修用电和照明外),必须挂“停车检修,严禁合闸”标志。

3、临时电源线的架接,或接用电焊机、水泵、电机、临时照明等一切临时电源,必须填写临时用电作业票,经检维修现场负责人和电气车间负责人批准同意后,由电工进行架接。

4、在易燃易爆岗位进行检维修时,装设的临时电气设备和线路开关,应符合防爆规定。

5、临时电线的绝缘必须良好,架设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需架空,在室内离地不应低于2.5m,室外不低于3.5m,横过马路时不低于5m。送电前应测量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送电。

6、临时电器设备和电源线,使用完毕后应立即拆除。

7、各种电气安全用具(护具)必须有良好的绝缘性能,应有专人保管,放在指定地点,防止受潮或受酸碱腐蚀。

8、电焊机、水泵等电动机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按《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的要求,合理选用。一般场所应选用Ⅱ类工具。如使用Ⅰ类工具,必须与漏电保护器或安全隔离变压器同时使用。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作业,必须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如在金属容器和管道内作业,必须使用Ⅲ类工具。各类工具在使用前都要认真检查。

9、室外临时安装的机电设备及电源开关,均应设有防雨设施和照明。

10、电气检维修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防爆电气设备的检维修应由专业检维修人员(或单位)负责检修。

11、检维修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停、送电联系,严禁约时停、送电。

12、不准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检维修,必须办理带电作业证,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检维修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确认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后,在有监护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13、在不停车的情况下进行机电设备检维修时,必需办理停电联系手续。切断电源后,并在开关把手上悬挂“停车检修,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六、拆除作业

1、检维修作业前应对需要拆除的设备或装置制订安全、可靠的拆除方案。方案由检维修负责人组织制订,经生产技术部门确认后,由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审批。

2、根据审批的拆除方案的要求,分别到有关部门办理动火、动土、起重、高处等作业许可证(票)。

3、拆除作业前应组织拆除作业人员学习拆除方案和安全作业的各项规定。

4、拆除作业应在指定专人统一指挥和监督下进行。

5、若采用爆破法时,应按爆破有关安全规定进行。

6、拆除作业前必须将水、电、汽、气源切断。

7、在脚手架、跳板、平台上作业时,不得多人聚集,以防塌落。

8、在高处拆除的物体,不得向下乱抛、乱扔,要采用溜槽下滑或其他方法运送。

9、拆除下来的材料,不得堆积在平台、楼板、脚手架和跳板上,要及时运走。

10、在高处作业时,拆除工具应妥善保管,严防掉落。

11、拆除工程周围,应设置路障、警告标志,禁止车辆和人员通行。必要时设专人监视。

12、拆除下来的废旧材料,应及时分类清除,运出,保持施工现场整洁,道路通畅。

13、在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车间进行设备和管道拆除之前,必须对设备和管道内的残存物料作进一步检查,确认清除干净,并经分析检验合格后,方可作业。在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以备急用。

14、在生产车间的排放管道附近进行拆除工程时,应与生产车间联系,不能在拆除工作时间内排放有毒有害废料、废气。如必须排放时,应通知拆除人员撤离后才能进行排放。在现场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以备急用。

15、在不停车的情况下进行部分设备拆除作业时,对与生产有联系,而不能切断的水、电、汽、气,必须设有明显的标志。同时在拆除作业之前,检维修和生产双方应密切配合,落实安全措施,并对作业人员作详细交待,确保安全检维修。

七、动火作业

1、动火(用火)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动火许可证上应清楚标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日期、时间、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以及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地点和结果。审批动火许可证的负责人必须要亲临现场,对许可证的各项内容检查,确认无误后才能签字。

2、动火作业人员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各项内容,如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有权拒绝动火。严禁无证作业及手续不全作业。

3、动火作业人员在动火前应将动火证交现场负责人(或现场动火监护人)呈检,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无误后,方可按规定时间进行动火。未经审批人签字和呈检人签字的动火证无效。

4、电焊机外壳要可靠接地,电焊钳手把和线路绝缘必须良好。

5、气焊使用氧气瓶时必须装有氧气减压阀。应使用氧气专用的橡胶软管。

6、使用溶解乙炔气时,禁止敲击、碰撞、暴晒、倾倒和卧放,必须装设乙炔专用的减压阀和回火防止器。氧气瓶、溶解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应少于10m;溶解乙炔瓶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应少于5m。在检维修现场,溶解乙炔气瓶不得放置在通风不良的地方,或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在现场的存放量不得超过5瓶。应使用乙炔专用的橡胶软管。氧气软管和乙炔软管的颜色应有区别,不得搞乱。

7、动火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动火分析标准按下列标准执行:

7.1若使用测爆仪时,被测对象的气体或蒸汽的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体积比)。

7.2若使用其他分析手段时,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10%时,其浓度应小于1%;当爆炸下限浓度大干等于4%时,其浓度应小于0.5%;当爆炸下限浓度小于4%时,其浓度应小于0.2%。

8、取样与动火作业的时间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此间隔时间或动火停歇时间超过30min以上必须重新分析。

9、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联接管道。

10、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

11、在动火点周围必须清除一切油污和可燃物质,并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

八、受限空间作业

1、受限空间作业 (包括在槽、罐、塔、釜、槽车、地下贮池、炉堂、沟道、排风道内等有缺氧、中毒、燃、爆等危险的作业),必须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

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电源有效切断可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

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设备清洗并置换干净。在进入受限空间前30分钟内必须取样分析,受限空间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的含量,必须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标准的要求。氧含量应为18%—22%,才允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如在受限空间内作业时间较长。应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如发现超标,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4、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通风、安全电压照明等必要的安全措施。严禁使用纯氧气进行通风换气。设备内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等于12V。

5、受限空间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要坚守岗位,要时刻与设备内作业人员保持有效联系。

6、大型设备内作业要按设备深度和高度搭设安全梯或架台,并配备救护用具,保证应急撤离。

7、在受限空间内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和受限空间作业规定的安全要求。在受限空间内动火应采取机械通风。

8、进入不能达到清洗和置换要求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采取下列防护措施:

8.1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佩带隔离式防毒面具。

8.2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8.3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应穿戴好防腐蚀护具。

9、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不能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交叉作业要有防止层间落物伤害作业人员的措施。受限空间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急救用品。

10、作业完毕后,必须清查受限空间内部,应无作业废物以及遗留的工具和零件。并办理封闭受限空间手续。

九、高处作业

1、离坠落基准面2m以上,或虽在2m以下,但在检修地段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或附近有可致伤因素,均应按高处作业规定执行。高处作业要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2、高处作业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

3、搭设脚手架使用的材料必须坚固,结构必须牢固,不准超负荷使用。脚手板之间不能有过大的空隙和探头板,并应有防滑措施。

4、垂直运输接卸料的楼层平台两侧必须设防护栏或栏杆和挂安全网。

5、在检维修现场有高处坠落危险的地方(如深沟、预留洞口、坑槽、电梯口、设备吊装口、框架平台等)应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围栏,并有显明的安全标志,夜间应设警告红灯。

6、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安全帽。

7、在高处登上石棉瓦、瓦楞板或薄板进行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防滑的脚手板。

8、遇六级以上强风或暴雨和雷电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十、起重吊装作业

1、在检维修过程中,需起重(吊装)重20t以上,或重量虽在20t以下,但形状复杂,刚度小,细长比大,精密,贵重或施工条件复杂的设备或构件,必须编制起重吊装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在不停车的车间内进行起重(吊装)检维修,必须事先作出安全起重(吊装)方案,经生产部门同意才能进行。一般物件的起重(吊装)也必须办理起重(吊装)安全作业证。

3、大、中型设备吊装前,应进行试吊。试吊高度一般为0.2m左右,然后再进行一次安全可靠性检查(包括安全系数的计算和选择)。严禁超负荷吊装。

4、严禁利用厂区管道、管道架、电杆或机电设备做起重(吊装)锚点,如利用生产厂房或建筑物预埋的吊钩进行起重 (吊装)时,必须经土建技术人员进行检查核算,确认牢固可靠,才能挂接。

5、禁止人员站在起吊物件上,起吊时禁止人员在下面通行。必要时设专人监护。

6、露天起重作业,遇有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照明。

十一、动土作业

1、检维修过程中需要动土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动土许可证”,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动土。危险性较大的动土作业应制定动土作业方案和相应的安全措施。

2、动土作业中,当遇有地下情况不明时,应停止作业,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处理。挖土机在建筑物附近工作时,距离建筑物基石、墙柱至少1m以上。

3、开挖没有边坡的深沟、坑、渠等必须装设牢固的支撑。开挖前应排除地面水。开挖深度低于地下水位时,应采取排水措施。

4、当发现土层有可能坍塌时,应立即离开作业面,采取防护和加固措施后再进行工作。

5、开挖沟、渠、坑等周围要设围栏及警告标志。夜间应设红灯警示。

6、动土作业用的工机具,使用前必须检查,合格方可使用。

7、在坑、沟内动土作业,应注意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保持通风良好,并配备一定的防护器具,如遇有毒气,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现场。

十二、盲板抽堵作业

1、盲板选材要适宜、平整、光滑,经检查无裂纹和孔洞。高压盲板应经探伤合格并满足压力等级要求。

2、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应经强度计算。

3、一般盲板应有一个或两个手柄,便于辨识、抽堵,8字盲板可不设手柄

4、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禁止用铁皮或石棉板等代替。

5、盲板抽堵作业必须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实行一板一证,未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不得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6、严禁随意涂改、转借《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如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时,应重新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7、在有毒气体的管道、设备上抽堵盲板时,非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低于26.66kPa;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低于6.67kPa;气体温度应低于60℃。

8、生产车间(分厂)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负责。盲板抽堵作业单位应按图作业。

9、作业人员应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有害因素辨识,根据具体情况选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并正确穿戴。

10、盲板抽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该作业结束前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11、在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应制定应急预案。

12、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和工作鞋;距作业地点30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电压小于36V的手持式防爆灯具;作业时必须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13、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抽堵盲板作业。抽堵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生产车间(分厂)负责人统一指挥作业,并做好记录。

十三、设备检修作业

1、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2、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启动”的安全标牌并加锁。

3、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经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可靠。

4、对检修现场的爬梯、栏杆、平台、铁箅子、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5、对检修用的盲板应逐个检查其规格、材质、密封面、外观等,确保符合使用要求,高压盲板须经探伤后方可使用。

6、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冲洗用水源和相应防护设施。

7、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齐平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8、应将检修现场的易燃易爆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9、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10 、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11、检修场所涉及的放射源,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处于安全状态。

12、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选择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正确穿戴。

(完整版)设备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设施、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保证公司设施、设备的技术状况良好、安全生产、节能增效,充分发挥设施、设备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确公司内所有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检维修作业。 3职责 1)总经理对大检修计划进行审批,计划停车检维修由生产副总经理批准。 2)生产安全委员会对检修现场的作业安全进行监督。 3)生产安全委员会负责对检维修现场的交叉作业和检维修期间的生产活动进行协调。 4)各系统职能部室负责对所属生产设施的检维修情况进行监督。 5)各系统职能部室相关负责人对自己所管辖区域的检维修作业进行管理。 6)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检修计划的下达: 1)设备检修计划分大修计划、计划停车检维修、日常检维修。 2)根据设备检维修间隔期以及日常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应在每年十二月上旬提出生产设施(包括安全设施)大修

计划、计划停车检修计划(包括安全设施),大修计划由企业管理汇总,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和设备运行状况,组织平衡,制定公司年度大修计划,送交检修单位副经理审核,由总经理批示,下达年度大修计划。 3)年度大修计划由企业管理部在每年的十二月中旬编制上交,同时提出备品备件、材料、工具计划,制订的检修计划应包括检修项目及内容、检修单位各级检修负责人、检修进度等;计划停车检修计划应根据生产任务、外部供电情况、供水情况或节假日等情况制定。 4)日常检维修计划由各系统职能部门编制,分管副经理审核后下达。 4.2 检修准备工作 1)大修计划实施:成立大修工作组,设立大修指挥长、成员、指挥部地点、时间,形成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与协调。 (1)“五到现场”:思想工作到现场、生产指挥到现场、材料供应到现场、设计科研到现场、生活服务到现场,切实抓好停车、置换、检维修、试压开机“四个环节”。 (2)大修计划实施过程中,采用“五新技术”必须办理审批手续,进行风险控制,对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设施的校验或检测,组织有关部门试车验收。 (3)重大设施检维修必需制定大修方案,方案包括:检维修项目、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安全措施、人员配置、备品配件、材料、工具需求量,安全设施,试机验收规程,并经检修单位分管副经理审批。 2)企业管理部根据检维修计划制订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方可实施。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作业要求 1.装置在检(抢)修前,车间对检(抢)修作业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以及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针对识别出的风险和环境因素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制定检(抢)修方案,安环部、生产部、项目部等职能部门对检(抢)修方案进行审批后实施。 2各单位在实施各类安全作业时,为确保作业安全,必须配备专人监护。 3各车间负责设立现场检修办公联络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车间专业管理人员、监护人、化验分析人员、装置电气工作人员等必须在检修办公联络处集中办公,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现场作业前,作业所在单位人员与施工人员进行以下方面的现场交底: 1)施工项目的具体内容; 2)装置、设备的生产特点和QHS要求; 3)周围环境和作业对象的潜在危险和应急措施; 4)确定具体的工作位置。 5作业所在单位负责检查安全消防设施,使消防水源、水量、水压、消防器材处于正常备用状态。施工现场通道和消防道路要符合《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畅通无阻,进入生产装置的施工车辆,应按规定路线和速度行驶,按指定的位置停放。 6对施工人员的要求 1)承包施工方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实施。 2)在施工前,施工人员必须经过QHS教育,方可施工。 3)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化工检修现场安全管理检查标准》等文件要求。 4)在施工作业过程中甲乙双方交底一定要清楚,外来施工单位必须按甲方代表现场交底的施工要求施工,不得损坏仪表管线和电缆线等设施。 5)施工人员进入作业区应持有进入该区作业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作业许可证要使用票证夹。 6)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按作业票证中规定的管理规定进行确认。 7 现场作业保护着装要求 1)施工人员进入生产、检修、施工现场作业,必须穿戴好所需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劳动鞋、工作服。不得穿露头鞋或拖鞋,戴安全帽必须要系好帽带,不准穿短袖及其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装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 2)架子工及登高作业不得穿硬底鞋,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3)凡进入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根据有毒有害气体的种类和浓度,必须选择佩戴合适的防护器具。 4)凡进入高电压场所,必须根据电压高低选择适当的绝缘防护用品并穿戴好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5)凡进入酸碱及含腐蚀性物质的场所作业,必须穿戴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8 防火要求 1)生产装置区均为防火区域,严禁携带各类火种、引火物、易燃易爆和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671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设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二、医疗废物的暂存场所要合理选址,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鼠、防蚊蝇、防盗等安全措施,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洁。 三、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登记、分类收集、暂存、密闭运送。 四、医务人员出诊治疗后,应将医疗废物带回,不得留在出诊地点与生活垃圾混放。 五、 .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的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字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六、收集医疗废物的容器或收集袋要有统一标识,锐利废物和高度污染的医疗废物按规定分别放入密闭、防刺、防渗容器或收集袋内。

检维修管理制度汇编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CGYC/AG-B-17 为使我公司设备的检维修工作在安全、有序的情况下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维修前安全准备 (一)检修安全方案 1、全厂性停车大检修、系统或车间的检修以及单项工程(或单个设备)的检修或抢修, 在检修前必须编制和办理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必须包括安全技术措施。 2、全厂性停车大检修、系统大修、车间大修、其检修方案应由总经理审批、审批负责 人应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3、车间的中、小检修方案,可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由相应的责任部门审批。审批负 责人应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4、单项工程或单个设备的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由设备部门审批,并对检修过 程中的安全负责。 5、生产过程中的抢修,应根据其内容和性质,确定检修任务的级别(大、中、小)及 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的编制和审批。 (二)检维修前的安全交接 1、检修前的安全交接,生产系统(生产技术科或生产车间、班组)为交方,检修系统 (设备科或机修班)为接方,应严格办理安全检修交接手续。 2、生产系统在系统停车检修前,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制定停车方案、安全措施、并组织学习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做好停车前有关方面的联系工作。 (3)按停车方案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停车。 (4)系统清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排净生产设备、管道内贮存的气、液和固体物料,如设备内的物料确实不能排净,应在“安全检维修交接书”中详细交代,并做好安全措施;吹扫和洗净残存物料;置换工作,先用氮气,后用空气分别置换在检修范围内所有设备和管线中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直至分析结果符合安全检修的要求;隔绝,按抽加盲板图的先后顺序抽、加盲板;清理检修场地、检修通道;切断所有需要检修设备的水、电、汽、气;分析测定在检修环境空气中的有毒和可燃气体的含量等。 3、交接双方应共同对检修前的准备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并按规定的方法确认无误后,

设备检维修作业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620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设备检维修作业管理制 度标准版本

设备检维修作业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了设备检维修、检测过程中,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综合治理”的方针,保证公司财产和职工生命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设备检维修可分为:计划检修和非计划检修二种: 1.计划检修包括设备大修、中修等有计划的维修。 2.非计划检修是因特殊情况(如管道泄漏、机器突然损坏等)而作出临时检修决定。有短期检修,局部检修、日常维修,事后检修等。 二、设备检修维修提出和实施

1.大修、中修计划由各组提出,生产管理责汇总,再由生产管理编制维修计划,技术负责批准。 2.短期检修、局部检修、日常维修和事后检修由生产管理实施,并对安全检修加以监督。确保检修能顺利进行。 3.装置停车大修必须做到事项 1)大修由车间主管作为检修项目负责人组织技术科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实施,负责搞好项目落实,材料的准备,安全施工方案的确立及劳力的准备等工作。 2)对大修实施方案和大修作业要进行安全风险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控制措施应安全、可行、可靠、合理。 3)大修时,做到由检修项目负责人统一指挥,面向现场,分工负责,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4)特种设备检修必须由具备相应检修资质的单位进行。 5)设备大、中修要填写竣工验收报告单,对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设备检修安全规则 1.加强检修工作小组领导,做到安全组织、安全任务、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四落实“。 2.一切检修项目应根据检修计划,到安全处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3.凡在厂区内需要动火、入罐、动土、高处作业、等都应到安全主管办理相关的作业票证,电气作业应到生产办办理电气作业票。检修单位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HG23011-23018-1999《化工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并检查和落实安全措施。 4.检修传动设备或传动设备上的电气设备,必须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65160

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 1、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医疗废物分置于黄色塑料容器内,并认真检查有无破损。 2、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分类进行收集不能混装。 3、隔离传染病人生活垃圾归在感染性废物中,并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密封。 4、在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及容器外表面贴有警示标识和标签(标签上注明: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备注)。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物及时消毒后运送。 二、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工作制度 1、运送人员在转运前检查包装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虽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 2、运送人员每天在上午:8:30-9:00,下午4:30-5:00用专用工具医疗废物运送至集中暂存地点。 3、运送医疗废物要防止渗漏、遗撒,运送人员做好自我防护。 4、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转移联单工作制度 1、护理部(组)保存与市环保局签定的处理医疗废物合约和收集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3年。 2、责任人保存与签定的处理用后一次性医疗用品合约和收集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3年。 3、各科室与责任人交接医疗废物时登记日期、种类、数量、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保存3年。 四、医疗废物职业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教育职工提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 2、对从事收集、运送、处置等人员进行培训。

3、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4、掌握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紧急处理知识。 5、对从事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体检,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 6、工作中被锐器刺伤时,按锐器刺伤处置要求进行处理。 五、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管理工作制度 1、医疗集中医疗废物暂存地必须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处。 2、医疗废物暂存处要有严密和封闭措施,防止渗漏,避免阳光直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由专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专门管理人员按时对医疗废物暂存处喷洒药液,以防鼠、防蚊蝇、防蟑螂。并进行清洁消毒。 4、医疗废物暂存地设有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禁止饮食”的警示标识。 5、严格禁止医疗废物与生产垃圾混放、转让或买卖。 6、暂存病理性废物,尽可能采取低温或防腐贮存。 六、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 1、对全员进行医疗废物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 2、向各科室发放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实施方案》,通过对医院感染管理网络人员培训再由网络人员组织本科室学习。 3、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 4、组织保洁人员学习相关法律,工作要求,操作方法和安全防护知识。并掌握锐器伤后处理方法。 七、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发生事故报告制度 1、发生在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护散和意外事故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并在48小时内向卫生局报告。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施工和检维修的安全管理,做到设备设施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保养,使企业设备设施处于良好安全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施工过程、设备检维修前后的安全要求。适用于公司所属设备设施的施工、检修、维护、保养安全管理工作。 三、术语 1、设备设施:是指在生产、运营、试验、办公等活动中可供长期使用的机器、设施、仪器 和机具等固定资产; 2、设备检修:为了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3、设备维护、保养:为了保持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四、相关职责 1、企管部负责公司所有设备设施的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服务 工作; 2、生产中心负责人对所有设备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负责,负责制定设备设施的施工、维 护、检修计划。负责检查督促设备设施维护、检修的落实开展; 3、生产部负责落实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负责对本部门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定维 护检修计划,并开展维修。 五、施工、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1、施工、检修单位(包括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 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在与外包检修施工单位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2、根据施工、检维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或设备检修方案,施工检修方 案应经设施设备使用部门审核。施工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施工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3、施工检修前,设备使用部门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 内容: (1)有关施工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3)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4)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4、项目负责人对施工、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应组织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方案交接; 5、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施工、检修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和安全措施落实; 6、当设施设备施工、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吊装、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7、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8、作业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设施使用部门设备员、技术员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 等满足作业安全要求; 9、应对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 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卫生院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制度

杨梅山镇卫生院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实行申报登记制度,每年年初向环保部门进行申报。危险废物产生数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及时向环保、卫生等部门申报。 二、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人为第一责任人。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方案,设置专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医疗废物的管理,建立完善医疗废物管理档案,做好产生、处置交接记录,杜绝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人员培训,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 四、加强对医疗垃圾的环境监管,实现医疗垃圾的单独分类收集,禁止与生活垃圾混放,杜绝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现象的发生。 五、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并定期消毒和清洁。医疗垃圾暂时贮存场所应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密集区、给排污明渠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属、防蚊蝇、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六、配备专人负责对医疗垃圾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处置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废物 七、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型处理。

八、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按要求设置医疗废物收集箱(桶),收集箱(桶)要防渗漏,并按规定在外表面印(喷)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多次重复收集箱(桶)每次使用后快速消毒和清洗,科室要将产生的医疗废物做到一班一移送,及时将产生的医疗废物移送本单位暂时贮存场,并做好移交记录。 九、医疗废物要做到随产生随消毒。在送本单位暂时贮存场之前,进行再次集中认真消毒处理。 十、医疗废物采用焚烧方式处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作到随到随焚烧,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在焚烧时加强管理,杜绝对周围造成环境的污染。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最新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生产过程中施工与检维修环节的安全管理,规范安全作业及作业票证管理,保障检维修和施工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日常检修及施工作业。 二、职责 (一)检维修和施工作业所在单位是检维修作业安全主体责任单位,负责整个检维修作业和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和现场监护、盯防。负责本单位自己检修安全措施的制定、贯彻、落实;配合外委检维修、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的编制、审批,负责检维修前作业安全交底和办理设备交付手续,负责对外委检维修、施工单位进行作业前安全培训。负责检维修作业安全票证的办理和落实。 (二)安全管理部负责检维修作业综合安全监督监管。负责检维修作业特级和一级动火作业票证会签。负责监督检查涉及特殊危险作业现场安全措施、作业票证执行情况,以及在现场安全监督;负责与外委检维修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三)设备材料部负责高处、吊装、临时用电作业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外委施工和检维修单位的

资质审查,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施工和检维修过程中现场设备、电气具等安全监督检查;涉及特殊危险作业在现场安全监督监护。 (四)生产调度室负责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检维修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涉及特殊危险作业在现场安全监督监护。 (五)工程建设部负责土建施工以及分管范围内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安全综合监管。负责动土、断路安全作业证管理工作。负责对分管范围内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签订安全协议。 (六)经济保卫科负责检维修作业过程中的防火防爆安全消防管理,负责对检维修现场监督检查。负责特级和以及动火作业的会签,并在现场盯防。 (七)安全、生产、技术、设备、消防等相关业务保安部门按照业务分工对安全措施进行严格审查,参与有关特殊作业安全票证的会签。 (八)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安全副总经理负责安全措施的审批。 三、检维修作业安全规程总则 (一)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1、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

检维修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保证设备检修的安全、顺利实施,做好设备检修的作业前准备、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措施及检修中安全要求等各项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所有设备的检维修。 3 引用文件 4 职责 4.1安全主任负责制定、修订本制度,负责制定设备检维修计划。 4.2 生产部门负责检维修计划的实施。 4.3安全主任负责检维修工作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和安全管理。 4.4 其它相关部门做好与检维修工作相关的工作。 5 工作程序 5.1 检维修前准备 5.1.1 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5.1.2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按检修方案要求,组织检修人员到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5.1.3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过程和安全工作。 5.1.4 检修前的风险分析:进行检修前,应针对检修内容,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检修方案及安全措施。 5.1.5 设备检修若需要高空作业或不可避免动火作业,则必须要按照相应规定执行。 5.2 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 5.2.1 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2.2 安全教育内容: (1)有关检维修安全规章制度; (2)检维修作业现场和检维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或对策以及风险评价的结果; (3)个人防护用品和用具的正确佩戴和使用; (4)检维修作业项目、人、物、检维修方案和检维修安全措施。 5.3 检维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5.3.1 检查各种工器具,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5.3.2 采取可靠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定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5.3.3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安全可靠,并合理放置; 5.3.4 对检维修现场进行检查,保证无安全隐患; 5.3.5 对检维修所使用的移动式电器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5.3.6 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5.3.7 夜间检维修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 5.4 检维修作业中和结束的安全要求 5.4.1 参加检维修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4.2 检维修作业人员应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4.3 电器设备检修应遵守电器安全工作规定; 5.4.4 严禁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5.4.5 对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4.6 拆装设备零件应分类摆放整齐; 5.4.7 检维修结束后,检维修项目责任人会同有关检维修人员检查检维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5.4.8 检维修结束后,应及时搬走所用的工器具,拆除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 5.4.9 检维修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杂物、垃圾; 5.4.10 检修结束后应对设备进行调试; 5.4.11 设备调试前,与调试无关的检维修人员应拆离工作现场; 5.4.12 调试设备应遵守相关操作规程; 5.4.13 调试工作完成后项目负责人还应对检维修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报安全主任。 5.4.14 安全主任应到工作现场对检修设备进行复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结束该检修工作。 5.5 安全检维修禁令 5.5.1 检修人员不穿工作服禁止工作现场; 5.5.2 穿凉鞋、高跟鞋者,禁止进入现场; 5.5.3上班前饮酒者禁止进入工作现场;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流程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使我公司设备的检维修工作在安全、有序的情况下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维修前安全准备 (一)检修安全方案 1、车间的中、大检修方案,可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由主管安全部门审批。审批负责人应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2、单项工程或单个设备的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由制造部部长审批,并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3、生产过程中的抢修,应根据其内容和性质,确定检修任务的级别(大、中、小)及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的编制和审批。有设备管理负责审批。 (二)检维修前的安全交接 1、检修前的安全交接,生产车间、班组为交方,检修系统(设备科或机修班)为接方,应严格办理安全检修交接手续。 2、生产系统在系统停机检修前,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制定停机方案、安全措施、并组织学习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做好停机前有关方面的联系工作。 (3)按停车方案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停车。 (4)系统清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排净生产设备、管道内贮存的气、液和固体物料,如设备内的物料确实不能排净,应与维修人员详细交代,并做好安全措施;吹扫和洗净残存物料;置换工作,先空气分别置换在检修范围内所有设备和管线中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直至达到符合安全检修的要求;隔绝现场、围警示线;清理检修场地?、检修通道;切断所有需要检修设备的水、电、汽、气,并挂警示牌(禁止合闸、禁止启动、禁止操作、正在维修)等。 3、在不停机的情况下进行局部检修或抢修时,也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安全交接。禁止一人进行不停机检修,现场必须有一人监护。 5、外委检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施工安全条款,规定施工单位对所承包检修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责,要求施工单位加强自身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本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接受本公司监督管理。 6、检修的外委施工项目,必须制定专人负责向施工单位做好检修项目的技术交底,并掌握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及时做好安全工作。 (三)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 1、参加大检修的人员,必须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包括下列内容: (1)?需检修的生产车间的工艺生产特点、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以及检修时的安全措施。 (2)?检修规程、安全制度和相关检修禁令。 (3)?根据检修的实际情况,着重提出动火、设备(罐)内,高处等作业的具体安全

(完整版)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 一、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 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三、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物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四、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五、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处理。 六、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盛装达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采用有效方式封口,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七、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要及时消毒处理污染处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八、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专职管理人员安全运送到医疗垃圾暂存站,认真做好交接、登记。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运送时应防止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和扩散,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九、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妥善保管、存放回收的医疗废物,防止流失、泄漏和扩散。 十、医疗废物专职人员及时做好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转运交接工作,及时对暂存站室内外进行冲刷、清扫和消毒,并保存相关记录。 十一、各种登记资料,要记录准确、详细,妥善保管三年以备查。 十二、禁止任何科室和个人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禁止买卖、转让医疗垃圾。十三、接触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及有关文件,处理医疗废物时应做好自身防护,如不慎被刺伤或污染应按规定做好清创、消毒及预防用药。附1: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的防护 1.处理医疗废物时应穿工作衣、裤、戴工作帽、带手套、穿工作鞋。处理后立即脱去工作用品并认真洗手。 2.处理传染病患者污染的垃圾时,按传染病防护要求进行防护。 3.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流失、泄露和扩散,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4.医疗废物管理人员每两年健康查体一次。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5.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被传染病患者污染的医疗废物刺伤或擦伤时,应立即消毒。 6.被锐器伤的处理:如不慎被锐器伤刺伤,应立即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清创、对创面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并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江苏禾友化工有限公司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使我公司设备的检维修工作在安全、有序的情况下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维修前安全准备 (一)检修安全方案 1、全厂性停车大检修、系统或车间的检修以及单项工程(或单个设备)的检修或抢修, 在检修前必须编制和办理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必须包括安全技术措施。 2、全厂性停车大检修、系统大修、车间大修、其检修方案应由总经理审批、审批负责 人应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3、车间的中、小检修方案,可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由相应的责任部门审批。审批负 责人应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4、单项工程或单个设备的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由设备部门审批,并对检修过 程中的安全负责。 5、生产过程中的抢修,应根据其内容和性质,确定检修任务的级别(大、中、小)及 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的编制和审批。 (二)检维修前的安全交接 1、检修前的安全交接,生产系统(生产科或生产车间、班组)为交方,检修系统(安 装公司或机修车间)为接方,应严格办理安全检修交接手续。 2、生产系统在系统停车检修前,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制定停车方案、安全措施、并组织学习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做好停车前有关方面的联系工作。 (3)按停车方案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停车。 (4)系统清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排净生产设备、管道内贮存的气、液和固体物料,如设备内的物料确实不能排净,应在“安全检维修交接书”中详细交代,并做好安全措施;吹扫和洗净残存物料;置换工作,先用氮气,后用空气分别置换在检修范围内所有设备和管线中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直至分析结果符合安全检修的要求;隔绝,按抽加盲板图的先后顺序抽、加盲板;清理检修场地、检修通道;切断所有需要检修设备的水、电、汽、气;分析测定在检修环境空气中的有毒和可燃气体的含量等。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作业时的人身健康安全,减少检修、维修过程中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的大、中、小检维修工作。 3.检维修分类 3.1有计划检维修:根据年、季、月检维修计划或者生产设施运行情况临时决定的检维修称为有计划检维修。 3.2非计划检修内容: 由于突发事故等原因造成的对设备、设施的抢修称为非计划检修。 4.管理内容 4.1任何检维修检修前必须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和安全责任人、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4.2有计划检维修的检修安全措施与检修方案必须按分级审批要求审批后,方可进行。 4.3非计划检维修检修安全措施与检修方案可先不报审,但必须做好安全措施,通知安全相关管理人员到场现场监护,方

可进行。 4.4检维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重点作业领导带班制度》。 4.5涉及多个单位交叉作业的严格执行公司《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5检维修前的准备 4.5.1建立健全检维修作业的组织领导和各级安全检修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4.5.2劳动组织要合理,明确检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检修作业人员要做到任务清楚,心中有数。 4.5.3涉及危险作业的检修项目必须按照公司下发的《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办理相应的作业票证,并履行审批手续。 4.6教育落实 4.6.1逐级召开检维修安全会议,传达各项检维修安全措施与安全注意事项,检修项目安全作业程序,直接参与检修人员的受教育面必须达到100%,并做好相应记录。 4.6.2教育职工在检修中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服从检修负责人的指挥和安全员的指导。 4.6.3教育员工在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方案或检修票证上指定的范围、方法、步骤进行,不得任意超越、更改或遗漏,如出

检修和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部检修和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范围 为保证公司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应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管理。 培训和资格 公司设备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各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需熟悉并掌握本制度的要求。职责 设备管理部负责对生产设施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安全管理。 使用部门对分管的生产设施要严格遵循操作规程,认真检查生产设施运行中的动态指标是否符合要求,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安全。 生产设施的检维修由设备管理部负责。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设备管理部负责人应对拆除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报废、拆除过程的安全工作。 安全管理部负责对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控制程序 1、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 1. 生产设施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a)设备管理部每天进行生产设施安全运行检查,并认真填写设备巡回检查表。 b)维修工每天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并认真填写设备巡回检查表。 c)操作工严格按照岗位作业指导书操作设备,加强日常维护保养,认真填写设备运行点检记录表。 2 设备管理部对生产设施的管理与监督 a) 日常检查:巡检人员每天对生产设施进行认真巡检,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认真填写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b) 对主要生产设施的检查:巡检人员每周一次对主要生产设施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产设施的压力、温度、声音、振动、油压、油温、油位、电流、电压及轴承润滑点、防腐保温、主要泄漏点等,如发现问题,同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一同会诊处理。 3 生产设施隐患的处理 a)生产设施使用部门根据查出的生产设施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详细说明存在的问题,整改意见及期限。 b)设备管理部在接到生产设施使用部门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后要立即组织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术语和定义 设备检修 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二、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1、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设备技术员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技术部审核方可开工。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负责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2、检修前检修班安全员或设备技术员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3)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3、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 4、检修负责人应对安全措施落实。 5、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必须按照车间的规定执行。 6、运行人员负责系统的可靠隔绝、清洗、置换,合格后班长签字交出设备检修。

7、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运行人员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 8、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9、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加锁。 10、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 11、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 12、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 13、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14、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保证畅通。 15、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三、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2、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4、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6、当生产装置出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运行人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二、范围 医院所有的临床、医技科室、后勤服务保障部门。 三、职责 1、建立健全医院的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医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主管院长、科主任、护士长、实验室负责人为本部门具体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级人员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2、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负责垃圾的分类投放,清洁工人负责垃圾收集、包装密封并运送到科室医疗废物暂存点。 3、物业公司专职人员(总务科监管)负责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手术室等)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运送到医院暂时贮存地点,并与产生点工作人员交接登记签名,按要求存放。每天/隔天与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交接并做好交接记录。每月收集各科室及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的交接记录,并检查数量是否一致。交接表保存3年。按要求为临床科室提供合格的包装容器。 4、药剂科负责输液瓶的回收及无害化处理。负责药物性废物的无害化处理。 5、核医学科、检验科、实验室负责放射性废物、病原微生物标本的无害化处理。

6、医疗废物管理部门负责对医疗废物处理进行监督检查及相关人员的培训。 四、标准 1、临床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科室主任为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 (2)医务人员负责垃圾的分类投放,科室清洁工人负责垃圾收集、包装密封,污物袋装满3/4时即需包装密封,分类投放于科室的暂时贮存地点,并做好交按记录,交接记录月底护士长签名后一份交总务科统一保存,另一份物业公司存档。 (3)科室设感染性废物收集桶(黄色污物袋)、锐器合(黄色)及生活垃圾收集桶(黑色污物袋),容器必须加盖、防渗漏、防锐器穿透,各种污物桶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污物收集桶每周定期清洁消毒二次,有污染时随时消毒。 (4)进行污物收集、处理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时应穿工作服、戴胶手套、穿胶水鞋、戴口罩、帽,必要时穿橡胶围裙等。 (5)病人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带针头)、输液器(带针头)、输血器等用后直接投入锐器合。治疗室加药后的注射器可分离针头后投入感染性废物桶,针头投入锐器盒。 (6)未作回收的一次性卫生用品、医疗用品(包括指套、手套、吸痰管、阴道窥镜、肛镜、印模托盘、治疗巾、皮肤清洁巾、擦手巾、压舌板、臀垫等)、医疗器械等投放于感染性废物收集桶。

安全检查维修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安全检查维修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检查维修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目的 为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发生意外设备事故和 其他伤害,保证检查维修过程的安全和高效率、高质量, 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设备、设施检维修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 本制度。 4 内容与要求 4.1 检修前准备

4.1.1 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检修。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1.2 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任务的同时,书面交待好安全措施。 4.1.3 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4.1.4 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时,必须进行清洗置换和有效隔离,并按《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4.1.5 清洗置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置换有效合格。 4.1.6 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汽设备管

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707-81 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目的和范围 为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过程的安全,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应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设施的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管理。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 职责 3.1 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设施运行、检维修、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安全管理。 3.2 使用部门对分管的生产设施要严格遵循操作规程,认真检查生产设施运行中的动态指标是否符

合要求,保证生产设施的运行安全。 3.3 生产设施的检维修由生产设施的“包机”维修部门负责。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3.4 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由设备处和拆除部门负责。设备处和拆除 部门负责人应对拆除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报废、拆除过程的安全工作。 3.5 管理部负责对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4 控制程序 4.1 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 4.1.1 生产设施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4.1.1.1 车间设备主任每天进行生产设施安全运行检查,并认真填写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4.1.1.2 维修工每天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并认真填写岗位设备巡回检查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