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急救抢救应急预案用药管理制度

医院急救抢救应急预案用药管理制度

医院急救、抢救、应急预案用药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急救、抢救以及突发药事事件应急预案用药的管理,满足急救、抢救急应急预案用药的需求,保证上述情况下的药品供应,制定本制度。

一.储存足够的抢救用药,保证临床用药需要

1.按照卫生部18类常用抢救药品目录以及各科室不同疾病患者的抢救用药需要,门急诊和各临床科室应储备一定量的抢救药品,并保证药品的完好。

2.医院门诊药房作为急诊用药的供应药房,应储存一定量的抢救用药,保证药品能够满足一般情况下的急诊用药和夜间抢救用药的需要。

3.住院药房作为住院患者用药的供应药房,应储存一定量的抢救用药,以满足病房一般情况下的抢救用药需要。

4.药库应储存足量的抢救用药,保证抢救用药的日常供应。

5.对急诊、抢救以及应急预案用药的管理,医院实行

二.加强应急用药的保障工作,保证供应渠道

1.若门诊药房药品不足以满足急诊需要时,门诊药房工作人员应立即联系药库发药或联系住院药房调药,应保证药品在一小时内到位。

2.门诊调剂室留有病区药房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以便急诊时间或夜间值班时间联系,及时调剂药品。需要大量使用时,报告科主任调用药库的储备药品。

3.如医院药品供应不足时,药剂科值班人员应立即汇报药剂科主任,由科主任安排联系医药公司送货或向其他医院求援。院外药品应保证12小时到位。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相应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包括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护理部和药剂共同科制定。科室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护理部和药剂科审核后办理出库。 三、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变动。 四、各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五、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加强管理,包装上必须标明标识。 六、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药剂科每季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 ^定。 七、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定期查对有记录。急救车、急救箱,应随时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调科室或进修或辞工要对新护士长进行备用药品的交接工作。 九、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近效期药品优选使用,到期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交药剂科统一集中销毁;损坏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更换。 十、各科室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药剂科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附:备用急救药品一览表

医院急救类、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应急预案

柳江县人民医院 急救类、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应急预案 一、目的 当急救类、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发生故障时,能确保全院急救类、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的及时调配使用。 二、应急急救类、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 (一)急救类:除颤器、心电监护仪、中心供氧设备,中心负压吸引、电动吸引器 (二)生命支持类:呼吸机和简易呼吸器(呼吸囊)、血透机、洗胃机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医院急救类、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应急保障小组,负责医院急救类、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应急保障工作的开展。 四、应急保障预案 (一)、医疗器械科在接到临床科室对急救类、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的抢修电时,了解清楚医学装备故障大致情况,必须立即派工程师到现场抢修;如医学装备故障较为严重,一时无法马上修复的,应立即通知抢修科室及医疗器械科负责人,启动应急预案。 (二)、当启动急救类、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应急预案时,急救类、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应急保障小组成员必须立即在岗在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医务部和医疗器械科有权调配全院临床科室

闲置急救类、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供应急保障使用。其它科室(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建立畅通的应急医学装备调配快速绿色通道。 (四)、医疗器械科立即组织工程师进行抢修,必要时联系生产厂家技术工程师支持,以满足技术保障的需求。 (五)、应急状态下,对急救类、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的购进可以简化程序,在请示主管院长的同意后,可采取先够后议价。满足急救类、生命支持类设备的运行。 五、培训和演练 每年定期举行急救类、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应急工作流程和要求培训,并适当进行应急保障任务的演练,提高小组在真实状态下的应急保障能力。 附件1:医疗器械应急保障组成员 组长:刘泽潮 副组长:黄日安、王平 组员: 一、器材供应保障组 杨映梅、刘南方、陈俊、吴文江、沈惠德 电话:3815416 二、急救类、生命支持类医学装备维修保障组 钟俊泽、杨刚英、李迅、杨懿、倪杰雄、李铭、张剑非、蒋柳生、周式电话:3816383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备用急救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为加强各科室备用急救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确保患者急救用药,制定本制度。 一、备用急救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急救药品分为全院统一药品(见附表1)和专科用药。统一配置药品品种目录由医务科、护理部与药剂科制定。 二、专科备用急救药品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确定并填写附表2,报医务科、护理部审核,药剂科办理出库手续。 三、备用急救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说明详细理由,填写附表3,上报医务科、护理部审批后,药剂科办理相关手续。 四、备用急救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填写《领用备用急救药品审批表》(见附表3),经相关部门审批后,药剂科办理相关手续。 五、科室备用急救药品使用后凭处方及时进行补充,保证急救所需。因特殊情况需院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领用备用急救药品审批表》(见附表3),说明理由,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目录。 六、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只能用于病人急救时使用,科室要做好管理。 七、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药剂科每月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

品)。 九、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近效期药品优选使用,有效期前半年仍未使用的备用药品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剂科更换;损坏的、过期的备用急救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剂科统一处理。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完整版)医院应急预案汇总

(一)抢救及特殊事件报告处理制度 1、对于各科室进行的重大抢救活动及特殊病例的抢救治疗应及时向医院有关部门及院领导报告,以便使医院能掌握情况,协调各方面的工作,更好地组织力量进行及时有效的抢救和治疗。 2、需报告的重大抢救及特殊病例包括: 1)涉及灾害事故、突发事件所致死亡3人及以上或同时伤亡6人及以上的抢救。 2)知名人士、保健对象、外籍及境外人士的抢救。 3)本院职工的住院及抢救。 4)涉及有医疗纠纷或严重并发症患者的医疗及抢救。 5)特殊及危重病例的医疗及抢救。 6)大型活动和其他特殊情况中出现的患者。 3、应报告的内容 1)灾害事故、突发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及分类,伤病亡人员的姓名、年龄、性别、致伤、病亡的原因、伤病员的病情、预后、采取的抢救措施等。 2)大型活动和特殊情况中出现的患者姓名、年龄、性别、诊断、病情、预后及采取的医疗措施等。 3)特殊病例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治疗抢救措施、目前情况、预后等。 4、报告程序及时限 1)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科室领导及院有关部门报告;参加院前、急诊及住院患者抢救的医务人员向医务处、护理部报告;参加门诊抢救的医务人员向门诊部报告;节假日、夜间向院总值班报告。在口头或电话报告的同时,科室、病房应填报书面报告单在24小时内报医务处。 2)医务处、护理部、门诊部、院前总值班接到报告后应在10分钟内向院领导报告。 (二)发生突发事件时护长的工作程序 1、向相关部门、院领导报告。 2、保持镇静、冷静处理,安排各类工作人员相关工作。 3、针对发生事件采取相关应急预案。 4、疏导患者、清点病人人数。 5、疏通通道、分流人群。 6、坚守岗位,直到事件的原因找到或消除。 7、做好事后总结,完善和修改应急预案。

医院内应急预案汇编

一、突发医疗救护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突发医疗救护事件的定义: 1.本区域内突发3人(含3人)以上重伤或食物中毒等需要紧急现场医疗救治的事件或区域内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领导小组指定的医疗救护。 2.急诊科或相关临床科室同时接收3名(含)以上危重病人时。 3.短时内大批具有相同症状的病员就诊,预示有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或超出相关科室救治能力时。 4.承担特殊医疗救护任务,包括收治特殊病种如甲类传染病、SARS、禽流感等疾病或需承担特殊人物的医疗救护任务。 (二)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突发医疗救护事件急救工作组 组长:医务科长 组员:医疗急救小分队成员 职责: 在医疗救护领导小组领导下履行好以下职责: 1.负责全院突发医疗事件的救治工作,制定并落实救治方案,必要时向医疗救护领导小组建议邀请外院专家参与救治; 2.受医疗救护领导小组委派,直接参与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3.根据突发事件的情况决定召集一支急救小分队,必要时三支急救小分队同时召集。 (三)处理预案 1.院前急救应急流程: (1)当有关部门接到院外意外或危重抢救信息时,立即向急救工作组组长或总值班汇报情况,急救工作组组长或总值班根据急救情况,通知急诊科及相关科室和职能部门做好急救准备。 (2)各相关科室接到急救指令后,立即确定急救人员名单(以医院急救小分队为基础),到

急诊科听从急诊科主任安排。准备抢救仪器、设备、药品(急诊科负责准备备用并有清单)、车辆及后勤物质。要求在15分钟内派出救护车赴现场救护。 (3)急救工作组组长或总值班立即核实情况,尽可能搞清事件的发生地点、范围、原因、人员伤亡情况,一旦情况核实或接到上级部门的医疗救护指令,急救工作组组长及时派出急救小分队奔赴事发现场。 (4)医疗急救工作组应根据突发事件的原因、人员伤亡情况配备必需的抢救监护器材、药品、物资。急诊科及相关科室做好收治病员的一切准备。 (5)夜间院外急救任务,由在院的值班医师承担,总值班同时协调相关科室备班医师顶班,以保证院内医疗安全。 (6)病人入院后,按院内急救流程执行。 2.院内急救应急流程: (1)当急诊科接收同一事件有三人以上的急救病人时,除执行一般的抢救程序外,视病情轻重,事件性质处理:病情轻,病员少,直接通知相关科室值班医师;病情重,病员多,立即通知总值班开通绿色通道,通知急救工作组组长(工作日)或总值班(夜间、节假日)组织备班医疗急救小分队人员参与抢救工作,如有必要通知其他急救小分队人员参与。急救工作组组长或总值班在组织抢救的同时上报分管副院长、院长。 (2)急救工作组组长或总值班核实情况后迅速召集医疗抢救工作组成员到现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同时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急救工作组组长全程指挥协调相关人员投入分检、抢救、手术、记录、安排住院等工作,并及时向医疗救护领导小组汇报。 (4)超出本院救治能力的伤员,在急救工作组组长的统一协调下,及时向就近的医院分流或请求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上级医院专家参与救治工作。 二、医院院内紧急意外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应对院内紧急意外事件(主要指心脏骤停、猝死、意外伤害)的应急及反应能力,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一、急救物品管理制度 一、急救车管理 1.每个病区需备有急救车,做到五定:定人保管、定时核对(查数量、质量并签名)、定点放置、定量供应、定期消毒。 2、急救车按封存制度管理。 3.急救车上不得放置任何杂物,保持清洁,应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急救车内备有规定抢救物品,并可按专科要求配备其它抢救用物,经科主任批准,并在抢救车配备示意图上注明。 5.急救车内物品应有限定基数,由专人负责定期清点并签名(药物及抢救用物清点本)。抢救车内物品在抢救用后应及时补充药物及用物。 二、其它急救物品均应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1.氧气吸入装置上配布袋,内备有棉签,一次性双通吸氧鼻导管。氧气袋按规定定位放置,充氧饱满。 2.吸引装置使用后按规范消毒备用,玻璃接管有保护套,如有电动吸引器,应保持良好功能状态,无积灰。 3.插灯照明性能良好,呈备用状态。 4.若备有心电监护仪、除颤机、洗胃机等均应处于配件完整、功能良好状态。 三、护士能熟练掌握常用急救仪器使用、消毒和保养方法。 1.监护仪、呼吸机、除颤机等具体保管、保养要求详见使用说明卡。 2.急救仪器、设备须配有使用或操作说明卡。

3.急救仪器、设备须建立保管、保养登记本、定期实施保养及登记。 4.急救仪器设备须定点放置,并呈备用状态。 5.护士须熟练掌握急救仪器、设备的使用要求或按操作说明卡实施操作,以免损坏仪器。 6.急救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护士须严密监测其功能状态,发现异常须及时检测排除,并及时报告护士长。 二、急救车封存管理制度 为了减轻护士不必要的工作量及减少急救药品表面字体的磨损,制定急救车封存管理制度 1、各科室根据病情、病种的需要配备足量的急救药品及急救物品,并分类、有序的放置于急救车内。 2、急救车表面粘贴急救药品、物品一览表(内容包括急救药品名称、批号、数量及效期一览表)。 3、制作封存卡,封存卡内有封存时间,检查护士、护士长签名。 4、封存方法:由专管急救药品、物品的护士按照急救物品基数卡核对药品、物品的种类、数量、有效期,使物品处于备用状态后,用透明胶把封存卡贴好并呈“+”字型粘贴于急救车表面,以不能随便打开抢救盘为准。 5、管理要求:制订封存式管理制度,专管护士每日上班后,就检查封存卡的完整情况。封存卡完好无损,说明急救物品未动用,就在急救物品检查本上签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备用急救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加强各科室备用急救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确保患者急救用药,制定本制度。 一、备用急救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 转的必备药品,备用急救药品分为全院统一药品(见附表1)和专科用药。统一配置药品品种目录由医务科、护理部与药剂科制定。 二、专科备用急救药品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确定并填写附表2,报医务科、护理部审核,药剂科办理出库手续。 三、备用急救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 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说明详细理由,填写附表3,上报医务科、护理部审批后,药剂科办理相关手续。 四、备用急救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填写 《领用备用急救药品审批表》(见附表3),经相关部门审批后,药剂科 办理相关手续。 五、科室备用急救药品使用后凭处方及时进行补充,保证急救所需。因特殊情况需院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领用备用急救药品审批表》(见附表3),说明理由,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目录。 六、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只能用于病人急救时使用,科室要做好管理。 七、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药剂科每月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 九、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近效期药品优选

使用,有效期前半年仍未使用的备用药品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剂科更换;损坏的、过期的备用急救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剂科统一处理。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急救及生命支持类医疗设备应急预案

急救及生命支持类医疗设备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保障医院急救及生命支持类医疗设备正常使用,提高救援的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保障广大患者和设备操作者的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1、当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急需调用急救及生命支持类医疗设备时(包括呼吸机、除颤仪、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麻醉机、电动吸引器、洗胃机、气管插管、血糖仪、注射泵、输液泵、简易呼吸器等设备)。 2、当急救及生命支持类设备突然发生故障时,用于指导设备故障的报告、处理、抢修、恢复等全过程。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急救及生命支持类医疗设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我院急救及生命支持类医疗设备应急工作。 (1)组织机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 成员:XXXX (2)职责 负责预案启动后急救及生命支持类医疗设备的调用、外借、运输、维修及协调处理等各项工作。 四、应急处置 1、当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急救及生命支持类医疗设备应急小组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服从医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从各科室调配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急救及生命支持类

医疗设备所在科室,应提供操作技术支持,并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程指导、协助各调用科室正确操作使用。各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调用本科室未在使用的急救及生命支持类医疗设备。 2、夜间及节假日发生事件时,急救及生命支持类医疗设备应急小组人员到达前由院总值班负责院内调拨。 3、当医院遇到突发重大群体事件备用急救及生命支持类医疗设备无法满足各科室使用时,应及时报告院领导,协调向市内其他医院联系借调,并报市卫生行政部门。 4、急救及生命支持类医疗设备使用完毕,调用科室应做好设备的清洁消毒工作,并及时送回设备借出科室,院外借用的设备由设备科负责归还。 5、临床工作中出现急救及生命支持类医疗设备突发故障,设备操作人员及时报告科主任,并通知设备科维修人员及总值班。 6、设备科维修人员应第一时间到达事发地点进行情况处理,同时向设备科负责人报告设备状况。 7、设备科根据故障性质程度,决定是否从其他科室调拨设备或院外借用,以保证病人的救治,将设备故障对病人救治造成的影响程度降至最低。 8、预案结束后,急救及生命支持类医疗设备应急小组应对本次预案执行情况进行评价、总结,并根据实践经验对本预案进行补充改进。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00519

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1)各病区应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的急救药品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锁,定位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 (3)根据药品种数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放置、编号定量,逐班清点交接,保证备用状态并及时记录。 (4)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盒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5)抢救结束后,应及时清点、补齐药品,以备后用。 (6)特殊药品,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一.急救车管理 ①每个病区需备有急救车,做到五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期检查维修、定人保管、定期消毒灭菌。 ②急救车上不得放置任何杂物,保持清洁,应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③抢救车配备物品清单、药品有效期说明卡,按统一规定放置。 ④急救药品应按药物使用有效期排列(由近及远)。可根据各科特点增加药物品种。 ⑤急救车内备有规定抢救物品,并可按专科要求配备其它抢救用物。 ⑥急救车内物品平时不能随便取用,抢救用后及时补充药物及用物。 ⑦每日班班交接时核对一次物品,做到帐物相符,定期检查消毒包有效期,保证物品使用。 ⑧抢救物品如:压舌板、舌钳、开口器等用后需高压灭菌。 二.其它急救物品均应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①无中心供氧科室氧气吸入装置上放置布袋,内备有棉签、一次性吸氧鼻导管、蒸馏水等。

②氧气袋按规定放置,充氧饱满。 ③中心供氧科室备氧气装置用物盘,备齐物品,用后及时补充,每日交接班时核对。 ④吸引装置清洁、消毒备齐用物,待用。每日交接时核对,如有电动吸引器,应保持功能良好状态,无积灰。 ⑤插座照明性能良好。 ⑥胸外心脏按压板置于抢救车背面的凹槽内,随手易取。 ⑦若备有心电监护仪、除颤机、洗胃机等均应处于配件完整、功能良好状态。 (3)护士能熟练掌握常用急救仪器使用、消毒、保养方法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健全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 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配“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 四、内容 (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签批。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二)使用登记管理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 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

2、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1)药房人员每月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 (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对于效期<6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四)备用药的使用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的先用。 (五)备用药的摆放 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上内容: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 3、基数药品使用标志:基数药品未使用时正向,使用后反向放置,便于提醒及时补充,各班清点时一目了然。 (六)备用药品的交接建立“药品基数交接记录单”,。做到班班交接、账物相符、确保使用需要。白班→夜班进行循环交接。 (七)毒麻、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1、制定严格的交接制度、建立合理贮存基数,专人定位定数、专柜上锁管理,实行班班交接,确保账物相符,钥匙随身携带。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 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科室、病区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提出申请,报主管院长批准,药剂科主任签字后交给主管药房(或药库)办理出库。 三、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五、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及病区,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病区配置。 六、科室、病区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目录。 七、病房和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或病区领药单到药房进

行补充基数药品。 八、病区备用药品由专人保管,负责领药和保管工作。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九、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 十、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责任,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急救车、急救箱,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十一、护士长对本科室、本病区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调科室或进修或辞工要对新护士长进行备用药品的交接工作。 十二、科室及病区定期检查备用药品有效期,对效期六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明细表,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库进行更换;对有效期一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近效期药品明细表(并注明原因),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库进行回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定期集中销毁。药库凭明细表办理出库手续。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各科室、病区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医务科、药剂科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月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院前急救应急预案

自贡市沿滩区人民医院 院前急救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落实《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在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院前急救工作建设,做好辖区内突发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医疗救治工作,最大限度维持急救患者的基本生命体征、减轻患者痛苦。逐步形成院前急救与医院急诊科、院内综合技术一体化的医疗服务体系。 1.2 编制依据 以《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建设发展城市社区急救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政策和预案为依据。 1.3 院前急救的主要任务与模式 广义上院前急救是指伤病员在发病或受伤时,有救护人员或目击者对其进行必要的急救,以维持基本生命体征和减轻痛苦的医疗活动行为的总称,即伤员尚未到达医院前的救治。狭义的院前急救专指有通讯、运输和医疗基本要素所构成的专业急救机构,在病人到达医院前实施的现场救治和途中监护的医疗活动。 因此,院前急救的主要任务: (1)接受呼救。 (2)安排、协调和实施院前急救。 (3)指挥大型灾难急救。 我院暂时院前急救模式主要: 院前型:以院前急救为主要任务,不设床位,出诊时随车人员为急救医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本辖区居民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各种疾病、传染病、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各种事故灾难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引起的严重影响居民健康的突发卫生事件的院前急救工作。 1.5 工作原则 (1)部门主导,积极参与 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组织协调急诊科及相应职能、临床科室人员参与院前急救处理工作。 (2)快速反应,规范救治 加强院前急救信息网络建设能够及时接收呼救,提高全院卫生专业人员对院前急救实践的识别和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接收、早救治;普及全院卫生人员的急救专业知识,加强依法监督,保证各类急救事件应急救治措施的规范有效。 (3)加强宣教,群转结合 利用医院宣传力量建立志愿者队伍,通过加强宣传,教育群众基本了解如何快速获得院前急救服务、做好获得急救服务的准备,如何在专业救护人员到达之前准确处理急诊问题,以及如何选择所救治的医院,使院前急救工作取得最佳效果。 2、院前急救组织领导小组及职责 2.1 院前急救领导小组 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与本院技术人员构成情况相结合,设立院前急救领导小组:由医院院长担任领导院前急救领导组组长,相关业务院长任副组长,统筹安排全院急救力量;各职能及临床科室主任为院前急救领导小组组员,根据组长安排具体实施各项院前急救工作。 2.2 院前急救领导小组职责 (1)能力建设: 负责本院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面对院前急救的救治能力。 (2)技术支撑 :承担相关技术方案的编制工作,技术方案应于现行的急救技术规范、方案保持一致;指导、协助各科室制定院前急救应急预案;分析辖区内各类院前急救事件的救治方式,提出改进意见;不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和演练。

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医院临床抢救中迅速、及时、准确使用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我院根据科室特点,分别备用了一定数量的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制定制度如下: 1、各科室急救必备的急救药品、器械须按要求配置,种类、数量、规格要保持一定基数,报护理部、药械科备案,确保满足临床急救需要。 2、根据急救药品、器械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必须固定在抢救车上或专用急救柜指定区域分别定位存放、编号排列,标记明显。 3、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严格执行“五定”制度管理。即定数量、定点安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保证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处于应急、随时可用状态。 4、急救药品、器械的效期管理: (1)、护士领取急救药品时,要核对清楚,对于品名、规格、有效期、剂量等不清、标签不明或过期、变质的器械和药品,护士有权拒用。 (2)、存放急救器械和急救药品的外包装盒标签应完整、清晰,药品、器械的名称、规格、剂量、有效期等均应与外包装一致。品名、规格不一致,不允许放置于同一药盒内。 (3)、急救药品、器械有效期不一致时,应标记于清点

登记本上,以备核查。摆放时,按有效期先后顺序存放,使用时按有效期先后顺序,按照近期先出、先进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出库使用原则使用。 (4)、急救器械和药品使用时,应记录于抢救记录本,并保留空安瓿以备查对。 (5)、应指定专人保管,每日清点,急救药品每次用后须及时补充,如因药剂科缺药等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应在抢救药品清点登记本上注明,并报告当班责任组长或护士长协调解决,次日再次核查,以保证抢救病人用药。 (6)、使用后的器材应随时补充、消毒、灭菌。 (7)、急救药品、器械标签清楚,无破损、变质、过期失效;器材保证处于备用状态,做到两及时:及时检查维修,及时请领报销。 5、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生沉淀,变色,过期、药瓶标签与合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经涂改者不得使用。 6、抢救车上的急救药械要求设立专门的抢救药品清点登记本,标明所有急救药械名称、规格、剂量、数量、有效期,使用、补充时间等,使用后及时补充完整并登记。随时查验药品种类、规格、数量、有效期是否与帐目相符,记录并签名。 7、护士应熟悉抢救器械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能排除

临床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完整

表全院统配置药品表 医院急救药品目录 科室:责任人: 建议:1.基数可以根据科室具体情况备5支或10支,届时让各科室报数备案2.抢救车内无急救中药

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使用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 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备用药品,并固定品种及数量(见附表)备用药品按照急救药品统一管理。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 定。科室、病区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五、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六、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及病区,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病区配置。 七、科室、病区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目录。 八、科室及病区定期检查备用药品有效期,对效期六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 出明细表,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房进行更换;对有效期一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近效期药品明细表(并注明原因),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库进行回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定期集中销毁。九、各科室、病区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医务处、护理部、药剂科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 室及时整改。

急救药品器械管理制度

急救药品器械管理制度 1、医院根据临床急救工作需要,健全急救药品器械管理制度,实行统一管理。根据急诊、急救工作开展情况,制定适宜的医院急救药品器械目录,固定品种和数量,并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品种、数量。 2、指定专人(西药房负责人)管理全院急救药品器械帐务,建立急救药品器械管理记录。使用急救药品器械的科室指定专人(护士长或另行指定)管理急救药品器械。医务股、总护理部、药剂科、器械科协调相关事宜。管理者请假、休假、外出学习时指定人员代管。 3、使用急救药品器械科室实行急救药品器械交接班,使用抢救柜中急救药品器械后要及时补充,做到帐物相符。在使用或补充时必须查看效期,过期药品器械不得使用、入抢救柜。 4、急救药品器械实行效期管理。科室管理者定期不定期查看、核对急救药品器械效期和数量,并做好效期记录和急救药品器械记录;每月20日前与药房联系,查对药房库存急救药品器械效期,及时更换近效期急救药品器械。 5、药房与使用急救药品器械科室及时沟通,交换相关信息。在某一科室大量使用某一种近期急救药品器械时,药房负责人通知其他科室将该种近效期急救药品器械更换,其他科室也可以和这个科室更换。 6、急救药品器械在失效期前,使用该急救药品器械的科室及时和药房更换。由于管理者疏忽导致急救药品器械过期,不予以更换。过期急救药品器械由院方统一进行处理、指定人员监督销毁。 7、院外药品器械不得入抢救柜,在医院采购不到等特殊情况下,方可入抢救柜,并记录产地、批号、效期、批准文号、来源等信息,确保药品来源渠道正规。 8、医院质量考核组成员检查急救药品器械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不能认真落实急救药品器械管理制度,按医院医疗质量考核方案处理。 1/ 1

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

备用药品、急救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 流程 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应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护理部制定。科室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剂科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剂科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五、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配置。 六、科室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目录。 七、各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八、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

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药剂科每月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九、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每月查对有记录。急救车、急救箱,随时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十、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调科室或进修或辞工要对新护士进行备用药品的交接工作。 十一、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近效期药品优选使用,到期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定期集中销毁;损坏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更换。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各科室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药剂科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医疗急救应急预案

医疗救助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医院员工及就医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确保突发医疗事件的救治得到有序、有效的进行,依据国务院颁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挥体系 院长、主管院长 ↓ 职能部门 ↓ 各科主任、护士长 各级职责: (一)院长或主管院长:根据突发医疗事件实际情况,启动我院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负责筹建和指挥我院应对突发医疗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工作。 (二)职能部门:在院长和院医疗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做好各自主管的工作。(详见“组织协调与后勤保障”) (三)各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对本科室医务人员进行突发医疗事件相关知识培训、人员的调配、现场急救的技术指导,并在突发事件处理中 与医院管理部门协调一致,听从指挥。 二、医疗救治 (一)地点: 1.急诊科区域、ICU、相关病区; 2.如有大量病人同时需要救治时,启用病区示教室(已做好必要的准备); 3.传染病病人在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结防门诊。 (二)人员: 1.急诊医护人员、相关科室医技骨干为主; 2.如伤员较多,由医务科、护理部调动相应科室的医护人员;

3.如需到院外(事故现场)救治,启用院急救小分队。 三、组织协调与后勤保障 1.医务科负责全面组织、协调正常医疗工作和突发医疗事件的应急救治工作(包括:医务人员的调配、救治场所的安排、组织专家会诊等); 2.护理部负责护理人员的总调配工作(保证应急状态下护理队伍的数量和质量); 3.后勤、保卫科在突发事件发生时,需调配一定人力协助做好物资和设施的搬动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急救区域、突发事件发生地(院内)和救 治地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疏导病人和家属,以创造良好的救治环境。 4.设备科主要负责应急物资和设施的准备,如抢救设备、监护设备的准备,并保证设备的运行善良好,同时保证随时满足临床的需要; 5.内、外、骨、妇、儿科等临床科室负责将适宜的急诊病人收入院,开放绿色通道,并在医务科的组织、协调下参与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 6.药剂科负责急救药品的准备,并保证药品的有效期和质量,随时提供临床应用; 7.医技科主要应做好快速检验检测技术和试剂的准备,及时出具报告; 8.院感、防保科负责救治场所的消毒隔离、医护人员的防护等级、传染病报卡的收集和上报等工作。 四、上报程序和时限 1.上报程序 急诊科值班医生、相关科室医生 ↓ 急诊科主任、相关科主任(二线班) ↓ 医务科(或院总值班) ↓ 值班院长 ↓ 卫计委医政股或局值班室

科室抢救及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科室抢救及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抢救及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抢救及备用药品的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各科室应根据抢救药品目录建立合理的备用甚数,其他药品由各科室根据科室用药身特点由科室负责人科主任和护士长会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自行拟定后,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批准,由主管院长签字批准后办理支领手续。 二、备用、抢救药品仅限于临床患者应急使用,医务人不得随意取用。为保证药品的可追溯性,每次使用和补充后应及时做好记录。 三、科室应建立急救及备用药品淸单,并有交接班记录。各科室应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护理人员对急救及备用药品进行日常管理。抢救及备用药品使用时应遵循左进右出的原则。 四、临床备用及抢救药品必须按照说明书所罗列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严防破损、变质、失效等。高警示药品的贮存必须有统一的标识,并按最低量进行贮存,科室可依据管理工具提供的数据,按实际使用情况调整抢救及备用药品基数。 五、科室抢救及备用药品管理员每月检查药品一次,对标签不淸、近效期、破损、变色、沉淀、浑浊等疑似质变的药品应及时到药房进行更换。 六、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最低基数。专业药学技术人员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七、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责任,口服药、

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每月查对有记录。120急救车、急救箱,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破损过期变质现象。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本病区的所有抢救及备用药品负责,每两个月检查一次。 九、专业药学技术人员应每季不定期地对全院具有抢救及备用药品的科室进行一次督导检査。

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此文档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只供学习与交流 X X X X医院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为加强临床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1、急救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2、统一配置药品品种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订,以常用和抢救药品为主,品种数量不宜过多,科室专科备用药品由护士长提出药品的品种数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后到药库领取,麻醉、精神药品及高危药品按规定审批后领取。 3、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原因,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4、临床各科室应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护士负责备用药品的领用、保管、养护等工作,且每月自查一次。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小组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5、科室备用药品确认基数后科室应建立药品登记本,每日清点,班班交接并有记录,药品应统一存放在抢救车上,分类摆放整齐、有序,用后及时补充,药品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6、科室备用药品应严格控制药品存放条件,严格按国家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所列贮存条件存放,严防药品破损、霉变、失效。 7、临床各科室每月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并按日期调整使用,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应列出明细表,科主任和护士长签字后一并交至药库进行更换。发现有标签不清、破损、变色、混浊及有效期一个月内的药品,应列出明细表并填写补充备用药品审批表,科主任和护士长签字后一并交至药库进行报损,并重新领取该药品。 8、临床各科室取消备用药品必须由护理部、药剂科审核后退回药库,药库工作人员必须详细检查退回药品的批号、有效期、外包装等,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X X X X医院 201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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