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的分类和分级

建筑的分类和分级
建筑的分类和分级

建筑的分类和分级

一.按使用功能分类:

1.民用建筑。

2.工业建筑

二.按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分类:

1.居住建筑:

供人们休息、生活起居所使用的建筑物,如住宅、宿舍、公寓、

旅馆等。

2.公共建筑:

供人们进行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交流活动等所需要的建筑物,如生活服务、托幼、文教、科研、医疗、商业、行政、交通、广播通讯、体育、观演、展览、旅馆、园林、纪念等建筑。

三.按工业建筑使用功能分类:

轻工、纺织、机械、石油、化工、食品等。

四.按民用建筑的规模和数量分类:

1.大量性建筑:住宅、中小学校、医院、影剧院等。

2.大型性建筑:大型体育场、影剧院、航空站、海港、车站等。

五.按民用建筑的层数分:

1.低层:一~三层。

2.多层:四~六层。

3.中高层:七~九层。

4.高层:十层以上或28m以上。

5.超高层:30层或100m以上

六.按使用性质和耐久性规定建筑物的等级:

建筑等级建筑物性质耐久年限

一具有历史性、纪念性、代表性的重要建筑物,

100年以上

如纪念馆、博物馆、大会堂

二重要的公共建筑,如行政大楼、火车站、国

50年以上

际宾馆、大型体育馆、大剧院等

三比较重要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如医院、

40—50年

高等学校以及主要工业厂房等。

四普通的建筑物、如文教、交通、居住建筑以

15—40年

及主要工业厂房等。

简易建筑和使用年限在五年以下的临时建筑15年以下

七.按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各部位的详细指标 (略) 八.其他划分

九、高层建筑的定义及分类

超过一定高度和层数的多层建筑。中国自2005年起规定超过10层的住宅建筑和超过24米高的其他民用建筑为高层建筑。1972年国际高层建筑会议将高层建筑分为4类:第一类为9~16层(最高50米),第二类为17~25层(最高75米),第三类为26~40层(最高100米),第四类为40层以上(高于100米)。公元前280年古埃及人建造了高100多米的亚历山大港灯塔。523年在中国河南登封县建成高40米嵩岳寺塔。现代高层建筑兴起于美国,1883年在芝加哥建起第一幢高11层的保险公司大楼,1931年在纽约建成高101层的帝国大厦。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出现了世界范围的高层建筑繁荣时期。1970~1974年建成的美国芝加哥西尔斯大厦,约443米高。高层建筑可节约城市用地,缩短公用设施和市政管网的开发周期,从而减少市政投资,加快城市建设。 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或建筑高度超过24m(不包含单层主体建筑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的公共建筑。

高层建筑分类

[1]中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将住宅建筑依层数划分为:一层至三层为低层住宅,四层至六层

为多层住宅,七层至九层为中高层住宅,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除住宅建筑之外的民用建筑高度不大于24m者为单层和多层建筑,大于24m者为高层建筑(不包括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建筑高度的计算:当为坡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檐口的高度;当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

其屋面面层的高度;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局部突出屋顶的嘹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内。

最新定义

超过一定层数或高度的建筑将成为高层建筑。高层建筑的起点高度或层数,各国规定不一,且多无绝对、严格的标准。

我国定义

在我国,旧规范规定:8层以上的建筑都被称为高层建筑,而目前,接近20层的称为中高层,30层左右接近100m 称为高层建筑,而50层左右200m以上称为超高层。在新《高规》即《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02)里规定:10层及10层以上或高度超过28m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称为高层建筑结构。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称为超高层建筑。

我国的房屋6层及6层以上就需要设置电梯,对10层以上的房屋就有提出特殊的防火要求的防火规范,因此我国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将10层及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和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和综合性建筑划称为高层建筑。

国外定义

在美国,24.6m或7层以上视为高层建筑;在日本,31m 或8层及以上视为高层建筑;在英国,把等于或大于24.3m 得建筑视为高层建筑。

建筑物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

建筑防火类别和耐火等级 建筑防火分类 根据建筑物的高度、层数及火灾危险性,对建筑物防火设计进行分类,世界各国有各自的规定。我国现行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将建筑分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一些特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一般称“低规”)适用于9层及9层以下的住宅和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的其他民用建筑,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单层公共建筑,单层、多层和高层工业建筑。《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一般称“高规”)适用于10层及双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当高层建筑的建筑高度超过250米时,建筑设计采取的特殊防火措施,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高层建筑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分为一类和二类。高层一类建筑包括居住建筑中的高级住宅、19层及19层以上的普通住宅;公共建筑中的医院、高级旅馆;建筑高度超过50米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建筑高度超过50米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的商住楼;中央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广播电视楼;网局级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电力调度楼;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重要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建筑物高度超过50米的教学楼和普通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高层二类建筑包括10层至18层的普通住宅;除一类建筑以外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商住楼、图书馆、书库;省级以下的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电力调度楼;建筑高度不超过50米的教学楼和普通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 耐火等级 是衡量建筑物耐火程度的分级标度,规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防火技术措施中的最基本措施之一。 耐火等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的划分基准和依据 为了保证建筑物的安全,必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使之具有一定的耐火性,即使发生了火灾也不至于造成太大的损失,通常用耐火等级来表示建筑物所具有的耐火性。 一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是由一两个构件的耐火性决定的,是由组成建筑物的所有构件的耐火性决定的,即是由组成建筑物的墙、柱、梁、楼板等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决定的。 我国现行规范选择楼板作为确定耐火极限等级的基准,因为对建筑物来说楼板是最具代表性的一种至关重要的构件。在制定分级标准时首先确定各耐火等级建筑物中楼板的耐火极限,然后将其它建筑构件与楼板相比较,在建筑结构中所占的地位比楼板重要的,可适当提高其耐火极限要求,否则反之。根据我国国情,并参照其他国家的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把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分为一、二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分为一、二、三、四级,一级最高,四级最低。 各耐火等级的建筑物除规定了建筑构件最低耐火极限外,对其燃烧性能也有具体要求,因为具有相同耐火极限的构件若其燃烧性能不同,其在火灾中的情况是不同的。 耐火等级-建筑物耐火等级的选定条件 确定建筑物耐火等级的目的,主要是使不同用途的建筑物具有与之相适应的耐火性能,从而实现安全与经济的统一。 确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建筑物的重要性。 2.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 3.建筑物的高度。 4.建筑物的火灾荷载。

工程档案分类编号要求规范

工程档案分类编号规范 为适应公司档案工作发展的需要,实现公司档案分类、排架、检索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进一步加强和促进公司档案的科学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档案的分类编号作出以下规定。 一、档案编号的原则 档案编号的原则以项目各个单体为编号单位,由总到分,按照不同的文件类别,分类编号。 二、档案编号的方法 档案编号的一般方法:文件的编号由分公司名称、项目单体名称、文件名称、分部工程代码、序号五个部分组成,采用统一的编号格式,具体格式与各类目的对应的关系和说明如下: XX — XX — XX — XX — XX 一级类目—二级类目—三级类目—四级类目—顺序代号 分公司名称—项目单体名称—文件名称—分部工程—顺序代号 1、一级类目 一级类目对应各分公司名称,分公司名称编号采用字母与数字代码(2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编制,字母为该城市名称的拼音首字母缩写形式,数字代码则表示为该城市的第几个项目。 2、二级类目 二级类目为项目单体名称,项目单体名称的编号同样采用单体名称拼音首字母缩写形式来编写。 3、三级类目 三级类目为文件名称,归档文件主要分为A、B、C、D四类文件以及综合类文件。 A类文件为建设单位文件资料,包括:立项文件(A1)、建设规划用地文件(A2)、勘察设计文件(A3)、招投标、合同文件(A4)、工程开工文件(A5)、商务文件(A6)、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A7)、其他文件(A8)。 B类文件为监理单位文件资料,包括:监理管理资料(B1)、监理质量控制资料(B2)、监理进度控制资料(B3)、监理造价控制资料(B4)。 C类文件为施工单位文件资料,包括:施工管理资料(C1)、施工技术资料(C2)、施工物资资料(C3)、施工测量记录(C4)、施工记录(C5)、隐检验收记录(C6)、施工检测资料(C7)、施工质量验收记录(C8)、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资料(C9)。 D类文件为建筑安装工程竣工图,包括:综合竣工图(D1)、室外专业竣工图(D2)、专业竣工图(D3)。 综合类文件主要为不包含在ABCD四类文件中的一些特殊文件资料,作为一个应急的文件类别,当各部门存在某些特殊文件无法在资料清单中找到对应的编号时,则可统一归档在综合类文件中。 各类文件的具体分类细目及编号详见附表1《资料清单及编号表》。 4、四级类目 四级类目为分部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的编号采用统一数字代码编制,详见附表2《分

建筑物地分类和等级划分

建筑物的分类和等级划分 建筑物的分类 民用建筑,是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按其使用功能又分为以下两类: 1、居住建筑,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如住宅、宿舍、公寓等。、 2、公共建筑,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按性质不同又可分为15类之多。 ⑴、文教建筑,如教学楼、科学实验楼、图书馆、文化宫等; ⑵、托幼建筑,如托儿所,幼儿园等; ⑶、医疗卫生建筑,如医院、门诊所、卫生站、养老院等; ⑷、观演性建筑,如电影院、剧院、音乐厅、杂技厅等; ⑸、体育建筑,如体育馆、游泳馆、网球场、高尔夫球场等; ⑹、展览建筑,如展览馆、博物馆、博览馆等; ⑺、旅馆建筑,如宾馆、旅馆、招待所等; ⑻、商业建筑,如商场、专卖店、社区会所、超市等; ⑼、典型、广播电视建筑,如邮政楼、广播电视楼、国际卫星通行站等; ⑽、交通建筑,如公路客运站、铁路客运站、港口客运站、航空港、地铁站等; ⑾、行政办公建筑,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楼、档案馆、物业管理所等; ⑿、金融建筑,如储蓄所、银行、商务中心等; ⒀、饮食建筑,如饭馆、饮食店、餐厅、酒吧等; ⒁、园林建筑,如公园、小游园、动植物园等; ⒂、纪念建筑,如纪念堂、纪念馆、纪念碑、纪念塔等; 工业建筑,指为工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车间及为生产服务的辅助车间、动力用房、仓储等。农业建筑,这供农牧业生产和加工用的建筑,如种子库,温室,畜禽饲养场、农副产品加工

厂、农机修理厂(站)等。 1.1.1.2按民用建筑的规模和数量分类 ⑴大量性建筑,之建筑规模不大,但修建数量较多,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分布面广的建筑,如住宅、中小学教学楼、医院、中小型影剧院、中小型工厂等。广泛分布在大中小城市及村镇。 ⑵大型性建筑,指规模大、耗资多的建筑,如大型体育馆、大型剧院、航空港站、博物馆、大型工厂等。与大量性建筑相比,其修建数量是很有限的,这类建筑在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具有代表性,对城市面貌的影响也较大。 1.1.1.3民用建筑按地上层数或高度分类 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相关规定: ⑴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1:1-3层为底层住宅;2:4-6层为多层住宅;3、7-9层为中高层住宅;4:10层及10层以上为高层住宅。 ⑵公共建筑按高度分类:1、普通建筑,指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2、高层建筑,指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食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⑶超高层建筑,指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高层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分类,并应符合表1-1的规定。 1.1.1.4按承重结构的材料分类 ⑴木结构建筑,指以木材作房屋承重骨架的建筑。我国古代建筑大多采用木结构。木结构具有自重轻、构造简单、施工方便等优点,但木材易腐、易燃,又因我国森林资源缺少,现已较少采用。

装修材料的分类和分级

装修材料的分类和分级 2.0.1装修材料按其使用部位和功能,可划分为顶棚装修材料、墙面装修材料、地面装修材料、隔断装修材料、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饰材料七类。 注:(1)装饰织物系指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等; ( 2)其他装饰材料系指楼梯扶手、挂镜线、踢脚板、窗帘盒、暖气罩等。 2.0.2装修材料按其燃烧性能应划分为四级,并应符合表2.0.2的规定: 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表2.0.2

2.0.3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由专业检测机构检测确定。B3级装修材料可不进行检测。 2.0.4安装在钢龙骨上燃烧性能达到 B1 级的纸面石膏板,矿棉吸声板,可作为 A 级装修材料使用。 2.0.5当胶合板表面涂覆一级饰面型防火涂料时,可做为 B1 级装修材料使用。当胶合板用于顶棚和墙面装修并且不内含电器、电线等物体时,宜仅在胶合板外表面涂覆防火涂料;当胶合板用于顶棚和墙面装修并且内含有电器、电线等物体时,胶合板的内、外表面以及相应的木龙骨应涂覆防火涂料,或采用阻燃浸渍处理达到 B1 级。 注:饰面型防火涂料的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涂料防火性能试验方法及分级标准》的有关规定。

2.0.6单位重量小于300G/㎡的纸质、布质壁纸,当直接粘贴在A级基材上时,可做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 2.0.7施涂于A级基材上的无机装饰涂料,可做为A级装修材料使用;施涂于A级基材上,湿涂覆比小于1.5kg/㎡的有机装饰涂料,可做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涂料施涂于B1、B2级基材上时,应将涂料连同基材一起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确定其燃烧性能等级。 2.0.8当采用不同装修材料进行分层装修时,各层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复合型装修材料应由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整体测试并划分其燃烧性能等级。 2.0.9常用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划分,可按本规范附录B的举例确定。

工程项目资料分类

工程项目资料分类: 1、文字资料: (1)、工程项目合同; (2)、监理工程师大纲、规划、条例,监理月报,指令,通知, 函件; (3)、承包商报告、函件; (4)、甲方指令、通知; (5)、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 (6)、会议纪要; (7)、工程质量事故核查处理报告; (8)、施工组织设计; (9)、施工进度计划; (10)、工程报表; (11)、现场签证; (12)、现场技术核定单; (13)、认质单; (14)^认价单; (15)、工程款支付申请单; (16)、工程竣工资料; (17)、工程检查验收资料; (18)、公司内部文件资料;

(一):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由建设单位按项目立卷) 包括:24项文件材料: 1:立项中请报告及批复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3: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 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年度计划 5:建设用地批准书 6: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 7: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9: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10:水文地质勘察报 11:建设工程测量记录册 12:规划设计文件 13: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图纸和说明 14: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人防、环保、消防、文物等)批准文件或协议 1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16:勘察设计承包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17:施工承包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18:监理委托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1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 2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2: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 23:各责任主体及分包单位资质文件 24:电梯安装工程监督登记表 (二):公司行政管理资料; (三):其他; (19)、各种电子文档 2、图片图象资料:工程项目照片、录像等 3、电脑部份:现场项目管理资料; 二、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职责: 1、项目主管负责工程项目现场的资料管理; 2、现场工程项目人员应及时做好现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工程项目资料的完整、正确和安全;三、工程项目资料管理规定: 1、工程现场每周必须进行工程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2、现场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审查档案资料,整理齐全后保存;

建筑物的分类和 等级划分

建筑物的分类和等级划分 一、建筑的分类 1、建筑物按照它的使用性质,通常可分为: (1)生产性建筑:工业建筑、农业建筑 工业建筑:为生产服务的各类建筑,也可以叫厂房类建筑,如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动力用房、仓储建筑等。厂房类建筑又可以分为单层厂房和多层厂房两大类。 农业建筑:用于农业、畜牧业生产和加工用的建筑,如温室、畜禽饲养场、粮食与饲料加工站、农机修理站等。 (2)非生产性建筑:民用建筑 2、民用建筑分类 (1)按照民用建筑的使用功能分类:居住建筑,公共建筑 居住建筑:主要是指提供家庭和集体生活起居用的建筑物,如住宅、公寓、别墅、宿舍。 公共建筑:主要是指提供人们进行各种社会活动的建筑物,其中包括: 行政办公建筑: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楼。 文教建筑:学校、图书馆、文化宫等。 托教建筑:托儿所,幼儿园等。 科研建筑:研究所、科学实验楼等。 医疗建筑:医院、门诊部、疗养院等。 商业建筑:商店、商场、购物中心等。 观览建筑:电影院、剧院、购物中心等。 体育建筑:体育馆、体育场、健身房、游泳池等。

旅馆建筑:旅馆、宾馆、招待所等。 交通建筑:航空港、水路客运站、火车站、汽车站、地铁站等。 通讯广播建筑:电信楼、广播电视台、邮电局等。 园林建筑:公园、动物园、植物园、亭台楼榭等。 纪念性的建筑:纪念堂、纪念碑、陵园等。 其他建筑类:如监狱、派出所、消防站。 (2)按照民用建筑的规模大小分类:大量性建筑,大型性建筑。 大量性建筑:指建筑规模不大,但修建数量多的;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分布面广的建筑。如住宅、中小学校、医院、中小型影剧院、中小型工厂等。 大型性建筑:指规模大,耗资多的建筑。如大型体育馆、大型影剧院、航空港、火车站、博物馆、大型工厂等。 (3)按照民用建筑的层数分类:低层建筑,多层建筑,中高层建筑,高层建筑,超高层。 低层建筑:指1~3层建筑。 多层建筑:指4~6层建筑。 中高层建筑:指7~9层建筑。 高层建筑:指10层以上住宅。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总高度超过24米为高层。 超高层建筑:建筑物高度超过100米时,不论住宅或者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 (4)按照主要承重结构材料分类:木结构建筑,砖木结构建筑,砖混结构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钢结构建筑,其他结构建筑。 木结构: 混合结构:

民用建筑等级划分

建筑物的等级是从重要性、防火、耐久年限等不同角度划分的建筑物级别。 民用建筑可按以下方式划分等级: 1、按重要性分为五等: a、特等:具有重大纪念性、历史性、国际性和国家级的种类建筑。 b、甲等:高级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c、乙等:中级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d、丙等:一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2、按防火性能分四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耐火等级标准是依据房屋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确定的。 3、按耐久年限分四级: a、一级耐久年限,100年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b、二级耐久年限,50~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 c、三级耐久年限,25~50年,适用于次要的建筑。 d、四级耐久年限,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第5 节民用建筑,明确了: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建筑面积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应分为一、二、三、四级 耐火等级 最多允许层数 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m2) 备注 一、二级 按本规范第1.0.2 条规定 2500 m2 1. 体育馆、剧院的观众厅,展览建筑的展厅,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适当放宽。 2.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超过3 层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内。 三级 5 层 1200 m2 1.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建筑和医院、疗养院的住院部分不应超过 2 层或设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上楼层或地下、半地下建筑(室)内。 2.商店、学校、电影院、剧院、礼堂、食堂、菜市场不应超过2 层或设置在三层及三层以上楼层。 四级 2 层 600 m2 学校、食堂、菜市场、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医院等不应设置在二层。 地下、半地下建筑(室) 500 m2 - 注: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 倍。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 倍计算。

工程资料分类

工程资料分类 第一部分开工前资料 1、中标通知书及施工许可证 2、施工合同 3、委托监理工程的监理合同 4、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及施工图审查报告 5、质量监督登记书 6、质量监督交底要点及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7、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8、施工图会审记录 9、经监理(或业主)批准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0、开工报告 11、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 1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3、技术交底记录 14、测量定位记录 第二部分质量验收资料 1、地基验槽记录 2、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6、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7、线路敷设验收报告 8、地基与基础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9、主体结构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0、装饰装修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1、屋面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2、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3、电气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4、智能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5、通风与空调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6、电梯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7、单位工程及所含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8、室外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第三部分试验资料 1、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2、砂、石检验报告 3、各强度等级砼配合比试验报告 4、砼试件强度统计表、评定表及试验报告 5、各强度等级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 6、砂浆试件强度统计表及试验报告 7、砖、石、砌块强度试验报告 8、钢材力学、弯曲性能检验报告及钢筋焊接接头拉伸、弯曲检验报告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检验报告 9、预应力筋、钢丝、钢绞线力学性能进场复验报告 10、桩基工程试验报告 11、钢结构工程试验报告 12、幕墙工程试验报告 13、防水材料试验报告 14、金属及塑料的外门、外窗检测报告(包括材料及三性) 15、外墙饰面砖的拉拔强度试验报告 16、建(构)筑物防雷装置验收检测报告 17、有特殊要求或设计要求的回填土密实度试验报告 18、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其他试验报告 19、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20、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21、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22、抽气(风)道检查记录 23、节能、保温测试记录 24、管道、设备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 25、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 26、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

建筑物的分类和等级划分

建筑物的分类和等级划分 一、建筑的分类: 1、建筑物按照它的使用性质,通常可分为: (1)生产性建筑:工业建筑、农业建筑 a.工业建筑(厂房类建筑):生产服务的各类建筑。如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动力用房、仓储建筑等。厂房类建筑又可以分为单层厂房和多层厂房两大类。 b.农业建筑:用于农业、畜牧业生产和加工用的建筑,如温室、畜禽饲养场、粮食与饲料加工站、农机修理站等。 (2)非生产性建筑:民用建筑 2、民用建筑分类 3、(1)按照民用建筑的使用功能分类:居住建筑,公共建筑 4、a.居住建筑:主要是指提供家庭和集体生活起居用的建筑物,如住宅、公寓、别墅、宿舍。 5、b.公共建筑:主要是指提供人们进行各种社会活动的建筑物,其中包括: 6、行政办公建筑: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楼。文教建筑:学校、图书馆、文化宫等。 7、托教建筑:托儿所,幼儿园等。科研建筑:研究所、科学实验楼等。 8、医疗建筑:医院、门诊部、疗养院等。商业建筑:商店、商场、购物中心等。9、观览建筑:电影院、剧院、购物中心等。体育建筑:体育馆、体育场、健身房、游泳池等。 10、旅馆建筑:旅馆、宾馆、招待所等。 交通建筑:航空港、水路客运站、火车站、汽车站、地铁站等。 通讯广播建筑:电信楼、广播电视台、邮电局等。 园林建筑:公园、动物园、植物园、亭台楼榭等。 纪念性的建筑:纪念堂、纪念碑、陵园等。其他建筑类:如监狱、派出所、消防站。 (2)按照民用建筑的规模大小分类:大量性建筑,大型性建筑。 a.大量性建筑:指建筑规模不大,但修建数量多的;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分布面广的建筑。如住宅、中小学校、医院、中小型影剧院、中小型工厂等。 b.大型性建筑:指规模大,耗资多的建筑。如大型体育馆、大型影剧院、航空港、火车站、博物馆、大型工厂等。 (3)按照民用建筑的层数分类:低层建筑,多层建筑,中高层建筑,高层建筑,超高层。 低层建筑:指1~3层建筑。多层建筑:指4~6层建筑。 中高层建筑:指7~9层建筑。 高层建筑:指10层以上住宅。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总高度超过24米为高层。 超高层建筑:建筑物高度超过100米时,不论住宅或者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 (4)按照主要承重结构材料分类:木结构建筑,砖木结构建筑,砖混结构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钢结构建筑,其他结构建筑。 二、建筑物的等级划分 建筑物的等级一般按耐久性、耐火性、设计等级进行划分。 (一)按耐久性能划分: 耐久等级、耐久年限:使用建筑物的重要性和规模大小??

房屋建设工程资料分类

房建工程资料分类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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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资料,在一般工地应用上分为管理资料,报验资料和质量保证资料. 管理资料指的就是一些行政批文,人员资质,施工合同等资料 报验资料指的就是一些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的验收资料 质量保证资料就是材料的检测,设备的报验以及重要结构试验报告. 第一节钢材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钢材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受力钢筋及型钢均应有钢材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2、进口钢筋应有出厂合格证、商检证,机械性能及化学成份也应符有关规定; 3、加工过程中,如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机械性能不正常时,应进行化学成分检验及其他专项检验。 当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出现下列三种情况,以及按现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的规定(第4.2.2条)需要抽样复检时,应检查复验检验报告。 ·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有伪造的嫌疑; ·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不全,如缺少合格证、材质单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的内容少于设计要求的项目,如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冷弯性能、冲击韧性、化学成份等主要指标。

3.材料抽样复试应有计量认证,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4.抽样实行由见证取样制度。 第一节钢材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一、钢材出厂合格证 二、钢材试验报告 三、钢材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汇总整理。 四、钢材机械性能检验: 一、钢材出厂合格证 钢材出厂合格证由钢厂质检部门提供或供销单位转抄。转抄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的红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签字抄件人姓名、日期。还要加盖施工单位红章、注明购进批量,工程名称、使用部位、经手人签字、日期。 二、钢材试验报告 钢材进场,对钢材外观质量检验合格后,由试验员抽样送试验进行试验,如第一次抽样不合格,应加倍抽样复验。 如双倍送试不合格,应及时报告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请示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后签署处理意见,不能使用后退货处理;可以使用者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并注明使用部位。 三、钢材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汇总整理 随工程施工进度按钢材进场批量及时收集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做到不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注:符合某工程等级特征之一的项目即可确认为该工程等级项目

建筑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等级及承接业务的范围有哪些? 建筑工程根据民用建筑的类型和特征等因素将民用建筑分为特、一、二、三级四个等级,各级别设计单位承担任务范围如下: 1)甲级承担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范围不受限制。 2)乙级 ①民用建筑:承担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下的民用建筑设计项目。 ②工业建筑:跨度不超过30米、吊车吨位不超过30吨的单层厂房和仓库,跨度有超过12米、6层及以下的多层厂房和仓库。 ③构筑物:高度低于45米的烟囱,容量小于100立方米的水塔。容量小于2000立方米的水池,直径小于13米或边长小于9米的料仓。 3)丙级 ①民用建筑:承担工程等级为三级的民用建筑设计项目。 ②工业建筑:跨度不超过24米、吊车吨位不超过10吨的单层厂房和仓库、跨度不超过6米、楼盖无动荷载的3层及以下的多层厂房和仓库。 ③构筑物:高度低于30米烟囱,容量小于80立方米的水塔,容量小于500立方米的水池,直径小于9米或边长小于6米的料仓。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等级及承接业务的范围有哪些?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立甲、乙两级,原则上不设丙级。边远及经济欠发达地区,如有必要设置丙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须经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设部同意后,方可设置。丙级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由所在地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丙级专项资质承接的业务范围仅限当地使用。 承担任务范围: 1)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格的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承担各种类型和高度的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 2)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格的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承担高度在80米以下的各类建筑幕墙专项设计。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表

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 一、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60号令),结合建筑工程设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中建筑工程设计是指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的总平面设计与单体设计。即建筑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工程设计、建筑物构筑物设计、结合城市建设与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设计等,以及上述建筑工程所包含的所有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如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园林绿化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与装修、动力、煤气、道路、消防、保安、通信、防雷、建筑智能化设施等设计内容。 (三)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边远地区及经济不发达地区如确有必要设置丁级设计资质需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设部同意后方可批准设置。 二、分级标准 (一)甲级 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6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项工程等级为一级或特级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3、单位专职技术骨干中建筑、结构和其他专业人员各不少于8人、8人、10人;其中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均不少于3人。 4、获得过近四届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优及以上级别评优的优秀建筑设计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不少于3项,参加过国家或地方建筑工程设计标准、规范及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工作或行业的业务建设工作。 5、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 6、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考核标准。 7、在固定的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专职技术骨干每人15平方米。 (二)、乙级 1、从事建筑设计业务4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工程项目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 2、单位有社会信誉以及相适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

设计企业资质的分类和分级

设计企业资质的分类和分级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分为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分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设立类别和级别。 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其承接工程设计业务范围不受限制;取得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同级别相应行业的工程设计业务;取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同级别相应的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取得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本行业范围内同级别的相应专项工程设计业务,不需再单独领取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颁发,2002/3/1号执行,1992年收费标准同时作废。 投资估算500万元以上的实行政府指导价,500万以下的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行指导价的可上下浮动20%。 基本收费包含的内容是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提供相应的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参与试车和验收。 总体设计费、主体设计协调费、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费、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费等应另行收费。

总体设计费的费率为基本收费的5% 主体协调费的费率为5% 施工固预算10% 竣工图8% 设计单位应免费提供初设10份、施工图8份。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建设部第134号文: 施工图审查的主要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众安全性,公众利益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2000年版本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包含如下条款: 第一条:合同依据 第二条:设计项目内容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建筑物的分类和等级划分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建筑物的分类和等级划分 一、建筑的分类 1、建筑物按照它的使用性质,通常可分为: (1)生产性建筑:工业建筑、农业建筑 工业建筑:为生产服务的各类建筑,也可以叫厂房类建筑,如生产车间、辅助车间、动力用房、仓储建筑等。厂房类建筑又可以分为单层厂房和多层厂房两大类。 农业建筑:用于农业、畜牧业生产和加工用的建筑,如温室、畜禽饲养场、粮食与饲料加工站、农机修理站等。 (2)非生产性建筑:民用建筑 2、民用建筑分类 (1)按照民用建筑的使用功能分类:居住建筑,公共建筑 居住建筑:主要是指提供家庭和集体生活起居用的建筑物,如住宅、公寓、别墅、宿舍。 公共建筑:主要是指提供人们进行各种社会活动的建筑物,其中包括: 行政办公建筑: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楼。 文教建筑:学校、图书馆、文化宫等。 托教建筑:托儿所,幼儿园等。 科研建筑:研究所、科学实验楼等。 医疗建筑:医院、门诊部、疗养院等。 商业建筑:商店、商场、购物中心等。 观览建筑:电影院、剧院、购物中心等。 体育建筑:体育馆、体育场、健身房、游泳池等。 旅馆建筑:旅馆、宾馆、招待所等。 交通建筑:航空港、水路客运站、火车站、汽车站、地铁站等。 通讯广播建筑:电信楼、广播电视台、邮电局等。 园林建筑:公园、动物园、植物园、亭台楼榭等。 纪念性的建筑:纪念堂、纪念碑、陵园等。 其他建筑类:如监狱、派出所、消防站。 (2)按照民用建筑的规模大小分类:大量性建筑,大型性建筑。 大量性建筑:指建筑规模不大,但修建数量多的;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分布面广的建筑。如住宅、中小学校、医院、中小型影剧院、中小型工厂等。 大型性建筑:指规模大,耗资多的建筑。如大型体育馆、大型影剧院、航空港、火车站、博物馆、大型工厂等。 (3)按照民用建筑的层数分类:低层建筑,多层建筑,中高层建筑,高层建筑,超高层。 低层建筑:指1~3层建筑。 多层建筑:指4~6层建筑。 中高层建筑:指7~9层建筑。 高层建筑:指10层以上住宅。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总高度超过24米为高层。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厂房仓库以及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划分

厂房仓库以及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划分 2015-08-24九域管理深圳市九域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耐火等级 耐火等级是衡量建筑物耐火程度的分级标度。它由组成建筑物的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来确定。规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防火技术措施中的最基本措施之一。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由建筑构件(梁、柱、楼板、墙等)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决定的。一般说来:一级耐火等级建筑是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墙与钢混凝土结构组成的混合结构;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是钢结构屋架、钢筋混凝土柱或砖墙组成的混合结构;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物是木屋顶和砖墙组成的砖木结构;四级耐火等级是木屋顶、难燃烧体墙壁组成的可燃结构。 以下是厂房仓库以及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划分。 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 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相应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除GB50016-2014另有规定外,不应低于下表规定。

1、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的耐火等极不应低于二级,建筑面积不大于300㎡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2、单、多层丙类厂房和多层丁、戊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使用或产生丙类液体的厂房和有火花、赤热表面、明火的丁类厂房,其耐火等级持不应低于二级,当为建筑菌积不大于500㎡的单层丙类厂房或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的单层丁类厂房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3、使用或存储特殊贵重的机器、仪表、仪器等设备或物品的建筑,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4、锅炉房的耐火等接不应低于二级,当为燃煤锅炉房且锅炉的总蒸发量不大于的4t/h时,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5、油浸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其他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大规范》GB50229等标准的规定。

建筑工程资料归类

〈一〉建筑工程资料归类 一、技术保证资料二、施工技术管理资料 1、实体检验计划1、企业营业执照 2、见证取样备案书2、企业安全许可证 3、见证记录委托单3、项目经理证书 4、钢筋隐蔽验收记录4、各技术人员上岗证 5、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5、特殊工种上岗证 6、地槽验收记录6、机械设备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7、混凝土浇灌申请表7、测量技术成果报告 8、施工现场过磅记录 三、技术控制资料四、质量验收资料 1、开工报告1、土方工程 2、施工组织设计2、钢筋工程 3、施工图纸会审记录3、混凝土工程 4、设计变更单4、现浇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 5、技术交底记录 6、轴线标高复核记录 7、地位测量复核记录 五、质量保证资料六、质量控制资料 1、钢筋合格证及检验报告1、专项方案: 2、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1)、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3、碎石合格证及检验报告(2)、土方回填施工方案 4、水泥合格证及检验报告(3)、模板施工方案 5、砖合格证及检验报告(4)、脚手架施工方案 (4)、龙门架(井架)安装及拆除方案 (5)、塔吊安装拆除方案 (6)、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7)、水电安装施工方案 (8)、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方案 (9)、钢筋保护层控制措施 (10)、施工测量方案 (11)、质量通病防治方案

〈二〉施工技术交底 一、(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土方工程(人工) (2)、土方工程(机械) (3)、施工用电(4)、脚手架(5)、模板工程(6)、砖砌体 (7)、外墙抹灰(8)、钢筋绑扎(9)、模板 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1)现浇砼模板施工技术交底 (2)钢筋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3)砼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4)砖砌体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5)内墙抹灰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6)外墙一般抹灰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7)细石混凝土地坪施工技术交底 (8)木门制作(后塞)施工技术交底 (9)木门扇安装施工技术交底 (10)屋面落水管工程安装施工技术交底 (11)油漆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12)脚手架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13)施工用电施工技术交底 (14)电器安装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15)给水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16)排水及卫生器具安装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建筑物的分类和等级划分

精心整理 1建筑构造概论 1.1建筑物的分类和等级划分 1.1.1建筑物的分类 一、按使用功能分类 (一)民用建筑:指供人们工作、学习、生活、居住用的建筑物。 1、居住建筑:如住宅、宿舍、公寓等; 2、公共建筑:按性质不同又可分为15类之多。 (1)文教建筑;(2)托幼建筑;(3)医疗卫生建筑;(4)观演性建筑;(5)体育建 筑;(6)展览建筑;(7)旅馆建筑;(8)商业建筑;(9)电信、广播电视建筑;(10)交通建筑;(11)行政办公建筑;(12)金融建筑;(13)饮食建筑;(14)园林建筑;(15)纪念建筑。 (二)工业建筑:指为工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车间及为生产服务的辅助车间、动力用房、仓贮等。 (三)农业建筑:指供农(牧)业生产和加工用的建筑,如种子库、温室、畜禽饲养场、农副产品加工厂、农机修理厂(站)等。 二、按建筑规模和数量分类 1、大量性建筑:指建筑规模不大,但修建数量多,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分布面广的建筑,如住宅、中小学教学楼、医院、中小型影剧院、中小型工厂等。 2、大型性建筑:指规模大、耗资多的建筑,如大型体育馆、大型剧院、航空港、站、博览馆、大型工厂等。与大量性建筑相比,其修建数量是很有限的,这类建筑在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具有代表性,对城市面貌的影响也较大。 三、按建筑层数分类 1、住宅建筑按层数划分为:1~3层为低层;4~6层为多层;7~9层为中高层;10层以上为高层。 2、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总高度超过24m者为高层(不包括总高度超过24m的单层主体建筑)。 3、建筑物高度超过100 m时,不论住宅或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 四、按承重结构的材料分类 1、木结构建筑:指以木材作房屋承重骨架的建筑。 2、砖(或石)结构建筑:指以砖或石材为承重墙柱和楼板的建筑。这种结构便于就地取材,能节约钢材、水泥和降低造价,但抗害性能差,自重大。 3、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指以钢筋混凝土作承重结构的建筑。如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剪结构、筒体结构等,具有坚固耐久、防火和可塑性强等优点,故应用较为广泛。 4、钢结构建筑:指以型钢等钢材作为房屋承重骨架的建筑。钢结构力学性能好,便于制作和安装,工期短,结构自重轻,适宜超高层和大跨度建筑中采用。随着我国高层、大跨度建筑的发展,采用钢结构的趋势正在增长。 5、混合结构建筑:指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材料作承重结构的建筑。如由砖墙、木楼板构成的砖木结构建筑;由砖墙、钢筋混凝土楼板构成的砖混结构建筑;由钢屋架和混凝土(或柱)构成的钢混结构建筑。其中砖混结构在大量性民用建筑中应用最广泛。

民用建筑等级划分耐火等级划分

一、民用建筑等级划分 按照建设部《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规定,我国目前将各类民用建筑工程按复杂程度划分为:特、一、二、三、四、五,共六个等级,设计收费标准随等级高低而不同。《注册建筑师条例》参照这个标准进一步规定,一级注册建筑师可以设计各个等级的民用建筑,二级注册建筑师只能设计三级以下的民用建筑。所以了解民用建筑的等级划分,对于建筑师执业是重要的。 以下是民用建筑复杂程度等级的具体标准: (一)特级工程 1.列为国家重点项目或以国际活动为主的大型公建以及有全国性历史意义或技术要求特别复杂的中小型公建。如国宾馆、国家大会堂,国际会议中心、国际大型航空港、国际综合俱乐部,重要历史纪念建筑,国家级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三级以上的人防工程等。 2.高大空间、有声、光等特殊要求的建筑,如剧院、音乐厅等。 3.30层以上建筑。 (二)一级工程 1.高级大型公建以及有地区性历史意义或技术要求复杂的中小型公建。如高级宾馆、旅游宾馆、高级招待所、别墅,省级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高级会堂、俱乐部,科研试验楼(含高校),300床以上的医院、疗养院、医技楼、大型门诊楼,大中型体育馆、室内游泳馆、室内滑冰馆,大城市火车站、航运站、候机楼,摄影棚、邮电通信楼,综合商业大楼、高级餐厅,四级人防、五级平战结合人防等。 2.16—29层或高度超过50m的公建。 (三)二级工程 1.中高级的大型公建以及技术要求较高的中小型公建。如大专院校教学楼,档案楼,礼堂、电影院,省部级机关办公楼,300床以下医院、疗养院,地市级图书馆、文化馆、少年宫,俱乐部、排演厅、报告厅、风雨操场,大中城市汽车客运站,中等城市火车站、邮电局、多层综合商场、风味餐厅,高级小住宅等。2,16-29层住宅。 (四)三级工程

建筑工程材料明细分类(财务用)

建筑工程材料明细分类 一、钢材:各种规格钢材、钢板、角钢 二、水泥:各种标号水泥 三、砖、瓦:标准红砖、水泥标准砖、水泥多孔砖、页岩多孔砖、轻质砼砌块、平瓦、脊瓦 四、砂:粗、中、细黄砂 五、石料:石粉、瓜子片、小碎、中碎、道渣、二片、大片 六、五金:元钉、铁丝、焊条、锯条、铁锤、板手、老虎钳、水泥钉、合页、搭扣、门锁、 泥桶、铁锹、洋镐、线坠、卷尺、墙线、钢丝刷、电铃、电池、螺丝、螺母、螺杆、垫片、皮带轮、三角带、太阳灯管、清洁球、扫帚、拖把、筛网、木盒、木斗、板车内外胎、灭火器、电热管 七、工具用具:钻头、转子、线圈、试压模、电焊枪、焊把线、电焊面罩、氧气乙炔表、电 机、电锤、振动棒、水泵、自吸泵、潜水泵、离心泵、轴承、切割机、切割片、木工锯片、机油、黄油、齿轮油、液压油 八、水电:PVC管材、管件、PPR管材、管件、闸阀、水表、卫生洁具、电线电缆、电表、 电表箱、开关、插座、生料带、灯具、桥架、多媒体箱 九、油漆:乳胶漆、防火漆、真石漆、106涂料、外墙涂料、防火涂料、腻子粉、胶水、纤 维素、砂皮、漆刷 十、其它:石棉瓦、波纹管、泡沫板、石棉板、挤塑板、外墙保温、屋面保温、抗裂砂浆、 防水材料、网格布、网片、墙砖、地砖、踏步砖、挂瓦条、卷门、彩条布、山型卡、粉刷条、木线条、滴水条、止水钢板、止水片、止水槽、止水条、止水带、马橙、电焊网、发泡剂、清洗剂、植筋胶 其他直接费:氧气乙炔、漏电器、漏电按钮、漏电插座、接触器、保险丝、电缆、广告牌、标化牌、喷绘展板、镝座、镝灯、运费(现场用汽车的相关费用) 间接费用材料明细 一、办公用品:文件夹、资料盒、彩笔、墨汁、铅笔、印油、硒鼓加粉、打印、装订费、复 印纸、图集、规范、刻章、茶怀、资料费、施工日记、办公桌、公关椅、沙发、茶几、暂住证、联防费、横幅、鞭炮烟花、 二、职工福利费:手套、雨鞋、雨衣、安全带、安全帽、口罩、方便面、矿泉水、食品、人 丹、现场用茶叶、现场人员伙食费、液化气、蒸饭箱、铁锅、电炒锅、电水壶、保温桶、厨房设备、床上用品、电风扇、健康证体检费、 三、规费:政府各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四、企业管理费:支付给总包单位的管理费、投标编制费用、投标经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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