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陈税务: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营改增后是否缴纳增值税

小陈税务: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营改增后是否缴纳增值税

小陈税务: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营改增后是否缴纳

增值税

问题: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营改增后是否缴纳增值税?理由一: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十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第十一条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也就是说,对将不动产投资入股换取股权行为属于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有偿销售不动产、无形资产行为征收增值税。

理由二: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四款“进项税额”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上述规定中“取得不动产”包括了接受投资入股的方式,也就是说对将不动产

投资入股换取股权行为属于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有偿销售不动产、无形资产行为征收增值税。

高新企业的账务处理

高新企业的账务处理 凌明研发费用的支出分为“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 费用化的支出即当期发生就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中,以后不再扣除;资本化支出计入形成资产的成本,通过折旧摊销在使用期内扣除。 开发阶段支出的资本化条件: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何记分录: (一)科目设置: 1、一级科目:“研发支出” 二级科目:研发支出--“资本化” 研发支出--“费用化” 2、管理费用下,增设“研发费用”二级科目。 财务软件:辅助核算功能 如果软件没有辅助核算功能,需要自己设置辅助核算明细账。 加设三级明细(人工、材料、折旧等) 四级明细(按项目)

账务处理: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资本化支出 贷: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银行存款等 期末,费用化的 借:管理费用--工资、社保、折旧、摊销等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预计资本化的,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时,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本情况,期末可能会形成余额挂账。为什么?就是因为有可能无形资产没有形成,没研发完,就要一直挂着,等研发完,再转到无形资产。 账务处理中的重要事项: 企业财务软件中通常没有辅助明细核算模块,那么企业需要自己编制辅助明细帐。所谓辅助账,是对会计法定账册没有记录的内容所作的辅助记录账,格式、内容可以灵活处理,与明细帐的区别就在于它没有特定格式和规范。明细表包括: XX项目 XX项目的起始、终止日期 XX项目的参与人员 XX项目核算明细---工资、社保、直接投入、折旧、 摊销、其他费用 注:所有项目按月核算,项目的参与人员较多,或者一人参与多个项目,可根据立项时的投入比例进行分配或根据内部更合理的分配标准(由于行业不

金融交易资产及账务处理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例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企业应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投资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本科目应当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明细核算,“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3)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支付价款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的,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 会计处理为,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应收股利/利息”,贷记“银行存款”,借或贷“投资收益”科目 ②持有期间,收到买价中包含的股利/利息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股利/利息;确认持有期间享有的股利/利息,借记“应收股利/利息”,贷记“投资收益”,同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股利/利息”。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大的,应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债券利息收入。 ③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余额,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如果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余额,则做相反分录 ④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将该金融资产出售时的公允价值与其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投资收益”;同时按初始成本与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确认投资收益/损失,借记或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案例: [例1]甲公司2007年5月10日从证券交易所购入乙公司发行的股票10万股准备短期持有,以银行存款支付投资款458 000元,其中含有3000元相关交易费用。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455 000 投资收益 3 000 贷:银行存款458 000 2007年9月10日,乙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4000元。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股利4 000 贷:投资收益4 000 借:银行存款4 000 贷:应收股利4 000 2007年12月31日该股票的市价为5元/股,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45 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5 000 2008年6月18日,甲公司将所持的乙公司的股票出售,共收取款项520 000元。甲公司出售的乙公司股票应确认的投资收益=520 000-500 000=20 000.编制会计分录如下:按售价与账面余额之差确认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520 000

无形资产入股协议书

篇一:《技术入股协议书(修正版)》 技术入股协议书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广州XXX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以技术智力出资的形式入股广州X X X有限公司(下称博斯特公司或公司)研发中心中心一事达成本协议,以资遂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生产技术、产品技术,以及其自身所掌握的工程技术等智力成果、技术方案作为无形资产入股公司研发中心(该中心财务独立核算\为保持公司快速发展,设立事业部进行产品开发及引资工作,完善后可申请注册有限公司,负责整体品牌运作和市场营销。 第二条乙方公司现有的资产及设备有

1、乙方公司于2011年10月成立,注册资金100万元,现有经营场地 300平方米,各职能部门管理团队的织建和运作已趋完善,固定资产100万元。 第三条经甲乙双方以协商作价的方式确定甲方的管理、技术、流程设计的总价值人民币为万元,甲方技术入股后拥有公司研发中心百分之的股份,余下%的股份由乙方占有。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办理权利转移手续,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 '传授技术诀窍,使该技术顺利转移给公司并被公司消化掌握。 第五条技术成果入股后,甲方取得期股股东地位(期股股权为五年,五年后 甲方享有8折优惠,换购新股权)其技术由公司享有所有权。 第六条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 记手续,所拥有的股份跟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的股权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的期限以及甲乙双方关于公司股权质押、转让、赠与的限制通过《公司章程》另行约定。 第八条甲、乙双方均承诺遵守公司制度,在各自岗位权限范围内发挥特长、履行职责和行使

自主开发无形资产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及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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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开发无形资产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及税收筹划 【标 签】自主开发无形资产,会计和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 【业务主题】企业所得税 【来 源】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以下简称新准则)中无形资产定义为“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企业内部研发项目 ”新准则规定, 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会计上要求企业对研究开发的支出单独核益,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一定条件的允许资本化。 算,准确归集技术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并准确归属该支出属于研究阶段还是开发阶段,再判断将其费用化还是资本化。 财税[2006]8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按规定予以税前扣除。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技术开发费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制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实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的折旧,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与新产品的试制和技术研究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 可见,税法没有要求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开发支出全部为技术开发费,从而造成会计和税法规定的差异。 该通知同时规定,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计入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不再提取折旧;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允许其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实行加速折旧,具体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会计上确定的固定资产标准单价一般远低于30万元,从而造成会计和税法的差异。研究开发的设备支出,如果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一方面可以一次计入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另一方面可以随技术开发费的加计扣除再扣除设备支出的50%.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采用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可以增加前期折旧费用,进而增加前期技术开发费及加计扣除额,把税款推迟到后期缴纳,相当于依法从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 自主开发无形资产的税收筹划要求企业准确掌握、用好国家对企业自主创新进行研究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另外,因软件开发企业还可以享受流转税类的优惠和其他所得税类的优惠,享受流转税优惠时通常需要对企业的软件产品进行认证,享受所得税类的优惠一般需要对软件企业本身进行资格认证。 如果估计企业的技术开发部门能够分离出来认证为软件开发

无形资产会计分录大全

五、无形资产业务 (一)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1.外购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等 2.分期付款购买,实质具有融资性质 同固定资产。 3.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实收资本(股本) 资本公积一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说明]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是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如果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则按照公允价值进行确定。 4.通过政府补助取得的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不能取得按名义金额1元] 贷:递延收益 5.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1)一般企业 借:无形资产[购入后自用] 无形资产[房屋,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的价款可以合理分配] 固定资产[房屋,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的价款不能合理分配] 投资性房地产[购入用于出租或准备增值后转让] 贷:银行存款等 (2)房地产开发企业 借:无形资产[购入后自用] 无形资产[房屋,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的价款可以合理分配] 固定资产[房屋,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的价款不能合理分配] 投资性房地产[购入后用于出租] 存货[购入后准备增值后转让] 存货[购入时决定建造完成后对外出售] 贷:银行存款等 [说明]外购的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用于开发建造办公楼,应该将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核算,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在建造期间无形资产摊销的金额计入该办公楼的建造成本中。建造完成之后,办公楼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6.内部硏究开发费用的处理 (1)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 借:研发支出一费用化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 研发支出一资本化支出[满足资本化条件] 贷: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2)期(月)末,应将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研发支出一费用化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 (3)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股东投资入股协议书

股权投资协议书 股东名单: 经出资人充分协商讨论,就投资XXXXXXXXXXX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筹资金额、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2、经营范围:详见附表 5、法定地址:详见附表 6、法定代表人:XXXX 第二条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金额填写大写,币种为人民币¥) 以认缴方式出资万元,占公司筹资资本的 % 以认缴方式出资万元,占公司筹资资本的 % 以认缴方式出资万元,占公司筹资资本的 % 以认缴方式出资万元,占公司筹资资本的 % 注:出资人下面条款简称股东 1.原有公司资产进行资产盘点(盘点应把有形资产和原有客户资源等无形资产分类统计),统计以后提供资产盘点报表。资产盘点报表经所有投资人复盘确认无异议后对有形和无形资产进行价格评估(评估办法可以不委托第三方,经原来资产持有人先行估价),评估价经全体投资人评估确认无异议后计入原资产持有人的认缴出资额。 2.新开拓客户不包括已经计入公司资产信息中的客户。 第三条利润分红和亏损分担及争议处理办法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筹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年度财报显示公司经营产生的利润,分担公司经营产生的亏损。利润及亏损以自然年度财务报表为准。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投资经营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本有限公司所产生的亏损或民事责任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所占的本公司股份及其孳生物为所有股东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经营产生的任何收益归所有股东即公司所有。 4.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股东有权按其出资比例优先取得股份财产。 5.股东有权检查日常经营事务的执行情况,有权利监督和检查做账及财务状况。可以向法人要求召集股东会议针对其发现的异议问题进行讨论,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及公司管理层高管决议为原则。 6.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 (1)某一股东转让自己所占有的股份; (2)超过公司资本额30%的重大投资项目,超过公司资本额100%的市场销售、投标、承接的工程项目。 (3)更换公司股东职务。 (4)无超过公司资本额100%的资金需求情况,在股权确定后不增加新的投资人。若因重大资金需求等原因必须引入新的投资人,需要经全体股东商议新投资所占股份额以后,形成一致意见后决定。 7.股份的转让 (1)不允许某个股东向股东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其股份,若有重大原因须经全体股东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2)股东之间转让其所占股份时,应当通知其他股东成员同意。否则不能操作。 8.股份的退出 (1)退股必须是满一个财务年度以后;不满一个财务年不予结算退股金额。 (2)退股后股份折为现金,折算依据为年度财务资产报表。退还金额为其持有股所占资产额的80%;入股期间产生的收益分红和经营亏损应同样享有和承担。 (3)退股金额返还支付现金之前,退股股东应与公司法人签订承诺书,承诺其在一年内不在公司业务主要区域范围内从事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业务,不做对公司利益及客户有损害的行为。签订的承诺书有财务总监存档,经全体股东同意后

公司入股合同范本

公司入股合同范本 精品范文权威资料 公司入股合同范本 公司入股合同是公司合作方愿意出资入股,与公司达成合作协议,双方就出资股份,分红比例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达成合同协议,下面是这篇公司入股合同范本公司入股合同范本一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1 精品范文权威资料 乙方: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丁方: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上述各方为共同开发现代农业产业,探索健康环保的自然生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资入股设立有限责任性质的“宾川县乐归生态农业有限 2 精品范文权威资料责任公司”(名称为暂定,以各方协商议定后的正式工商登记注册为准),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宾川县乐归生态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2、经营范围:农业种植、农产品经销等 3、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4、法定地址:云南省宾川县金牛镇牛丼社区溪河村白沙箐 5、法定代表人:张籍 3 精品范文权威资料 第二条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 甲方以云南省宾川县金牛镇牛丼社区溪河村白沙箐130亩土地的30年承包权作为出资,出资额作价为60万元人民币,同时现金出资36万元,出资额总计96万元,共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2 % ; 乙方以现金20万元及云南省宾川县金牛镇牛丼社区溪河村白沙箐64亩土地的30年承包权作为出资,88亩土地作价为40万元,出资额总计为6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 ;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丁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4 精品范文权威资料 ...... 第三条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公司章程。

[无形资产主要的账务处理] 无形资产处置账务处理

[无形资产主要的账务处理] 无形资产处置账务 处理 企业外购的无形资产,按应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的金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按应予资本化的支出,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研发支出”科目。 购买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用固定资产换购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银行存款 营业外收入 自行研发出的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 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

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 贷:无形资产 处置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等,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贷记“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出售无形资产时: 借:银行存款700 000 累计摊销50 000 贷:无形资产500 000 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215 00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35 000 缴纳营业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35 000 贷:银行存款35 000 以无形资产加入股东时: 借:无形资产1500 000

贷:实收资本1500 000 注:如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则应按照公允价值作为投资者投资无形资产的成本。(本文来自#kjszjd#把#换成、即可)

金融企业抵债资产的税收处理

金融企业抵债资产的税收处理 抵债资产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行使债权或担保物权而受偿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的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由于抵债资产形式多样,涉及环节繁多,处理以物抵债资产的涉税问题也较为复杂。现按抵债资产的取得、持有、处置环节所涉及税收处理分析如下: 一、抵债资产取得税收处理 以物抵债是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以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作价抵偿金融企业债权的行为。在此环节涉及的税收主要有: 1.营业税。以物抵债是以收回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的方式收回债权,也包含未缴纳营业税的利息收入。金融企业收回抵债资产包含的未税利息收入应在收回抵债资产时确认,计算缴纳营业税。在抵债协议或法院裁决书中一般有明确抵债金额和利息划分;如无明确此项时,按照税法原则,需以抵债资产公允价值作为抵债金额。在抵债环节营业税处理分为以下3种情况: (1)抵债资产金额和抵债本金与利息金额均确定时,按抵债的利息部分计入利息收入。抵债的已税利息收入因在计提时已缴纳营业税,因此在抵债收回时是应收利息款收回,不缴纳营业税;抵债的未税利息收入则应在抵债收回时计入利息收入缴纳营业税。 (2)抵债资产金额确定,但抵债金额未能明确抵债的本金与利息金额,按照常规金融企业先冲本金。大于本金小于等于利息部分需区分已税利息和未税利息,计算应纳营业税。 (3)抵债资产金额不确定,当抵债资产公允价值小于等于金融企业应收本金与利息之和时,按(2)的原则处理。 抵债资产取得环节,特别在通过司法程序获得抵债资产时,债务方往往不配合,或债务人已关闭破产,在此环节应由债务人缴纳的抵债资产营业税等相关税金,往往由金融企业代缴。需要注意的是,抵债资产欠缴的税费应在确定抵债金额时予以扣除。另外因抵债资产价值一般不会超过金融企业债权之和,对此情况不予考虑。 2.所得税。(1)抵债资产折价金额高于债权金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906号)规定:金融保险企业收回的以物抵债非货币财产,经评估后的折价金额若高于债权的金额,凡退还给原债务人的部分,不作为应税收入;不退还给原债务人的部分,应计入应税收入,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2)抵债资产折价金额低于债权金额。《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号)规定:金融企业对依法取得的抵债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市场公允价值入账后,扣除抵债资产接收费用,小于贷款本息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可以作为呆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契税。金融机构获得土地、房屋等抵债资产的所有权时,应缴纳契税,税率为成交价格的3%~5%.

关于无形资产出资的相关问题小结

关于无形资产出资的相关问题小结 一、涉及无形资产出资的法律法规 新《公司法》第27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旧《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新《公司法》第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旧《公司法》第23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十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新《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新《公司法》第29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新《公司法》第31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第六条公司设立时股东或者发起人的首次出资、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第七条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第八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股东或者发起人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应当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 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第九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出资。 第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实物出资问题

实物出资问题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可以得出实物出资是合法的,但是出资的实物必须通过合法的评估。 一、出资规范的重要性 出资是股东最基本的义务,既是约定的义务,也是法定的义务;是股东或者出资人对公司资本所作的直接投资及所形成的相应资本份额。出资实质上是股权的对价,任何人欲取得公司股东的身份和资格,必以对公司的出资承诺为前提。现代商业社会,公司运营要以诚信为基础。从这个角度来看,对于申请成为非上市公众公司的挂牌公司,出资过程中的规范及诚信问题尤为值得关注。 股东出资不规范除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的完整性存在瑕疵之外,也可能导致公司股权结构混乱或存在重大变更的法律风险。 二、实物出资需履行的流程 1、评估作价 《公司法》第27条规定,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所以,股东以实物 出资时首先应当对实物进行评估作价,既要核实实物的产权,也要对其价值进行真实的评估。对于法律法规对实物出资评估作价有专门规定的,应当根据该专门规定进行办理。这里的法律法规关于实物出资评估作价的专门规定,主要适用于以国有资产出资的情形。 2、转移产权 《公司法》第28条规定,以实物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即股东应当 在约定的出资日期将实物的产权转移给公司。如果实物的产权转移需要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则股东应对该出资的实物在法定登记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且自变更登记之日起,该股东的实物出资义务始完成。如以厂房该等不动产出资的,则需要在房管部门进行厂房产权的变更登记。 三、其他问题 (1)“验资报告”能否作为实物出资已经交付的证明 1、公司法修订前的实物出资与验资规定 原公司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此证明即为验资报告。验资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的规定,在实施审验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验单位的股东出资情况发表审验意见的

基金管理投资公司账务处理及税务相关事宜

基金管理投资公司属于金融机构,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建议学习一下金融 企业的会计制度: 公司投资、管理基金时会计分录如下: 购入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xx基金(成本) 贷:银行存款 收回 借:银行存款 投资收益(投资亏损时)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xx基金(成本) 投资收益(投资挣钱时) 金融管理投资公司,会计工作流程: 取得原始凭证-制作会计凭证-月底汇总做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帐-然后按制 作的会计凭证登记明细帐以及库存帐-总帐和明细帐核对-制作会计报表-如 果单位是一般纳税人做网上国税申报和地税申报(这个地方有不同,有的地方还是手工申报)-报完后把留底报表存档。详细来说: 1.审核原始凭证 (1)外来原始凭证。由业务经办人员在业务发生或者完成时从外单位取得的凭证,如供应单位发货票、银行收款通知等。 (2)自制原始凭证。单位自行制定并由有关部门或人员填制的凭证,如收料单、

领料单、工资结算单、收款收据、销货发票、成本计算单等。 2.填制记帐凭证 可以到月底把同类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记账凭证,也可随时发生随时填 . 但不要把时间顺序颠倒了。 根据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编制会计分录。 3.复核就是看看有没有错误。 4.记帐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入帐 小规模公司必备的账本: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总帐;三栏明细帐 5.编制会计报表 1、根据总账科目余额填列。可直接根据有关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如应收票据,短期借款)有些则需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需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三个总曲科目的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2、根据明细帐科目余额计算填列。如“应付账款”,需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计算填列。 3、根据总科目和明细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如“长期借款”,需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明细科目中将在一年内到期限的长期借款部分分析计算填列。 4、务查登记簿记录。会计报表附注中的某些资料,需要根据备查登记簿中的记录编制。 6、纳税申报 1、增值税: 销售或购进货物、提供加工或修理修配劳务是要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

专利权如何作价出资入股

专利权如何作价出资入股 新《公司法》规定,支持投资人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资产出资设立公司。但对于专利权如何作价出资入股,专利权出资比例为多少合适,可能很多人并不清楚。对此,黑龙江中庆律师事务所主任赵宇提醒,过高或过低的出资比例都存在风险。 出资比例不是越高越好 知识产权是高新技术企业最有价值的资产,构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新《公司法》规定,支持投资人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资产出资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司,非货币资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注册资本的70%。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不再限制新增注册资本中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 赵宇表示,新政实施后,一些有知识产权出资的创业人士就不受货币出资占注册资本的限制,加之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的特点,因而没有统一的市场价格,其价值很难用精确的方法计算出来,所以在知识产权作价的评估过程中,很容易出现被高估的情况。 “新公司法鼓励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出资,但过高或过低的出资比例存在着风险。”赵宇主任表示,因此,股东在决定知识产权的出资比例时,应该按将来公司经营规模的大小来确定知识产权的出资比例。 他还提醒投资者,知识产权价值并不是不变的,存在升值、贬值的风险。所以,投资方必须选择有商业价值的知识产权种类出资。 交易标的内涵和外延要明确 据了解,在用知识产权作价出资入股时,技术出资人必须是有权处分该技术的人。 赵宇表示,即使是技术的发明人,也未必拥有技术。比如职务发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单位的职工执行本单位工作任务或者主要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开发出来的权利归单位享有。所以,在投资协议或合同中双方必须写明,“投资方保证,所投入的高新技术投资前是其独家拥有的技术成果,与之相关的各项财产权利是完全的、充分的并且没有任何瑕疵”。 更需要注意的是,在交易中,技术出资人不能简单笼统地将出资入股的技术称为“以XX技术出资”,要精确地确定出资入股的技术包括哪些内容,比如,它究竟是一种产品、一种工艺,还是一种设备,或者是几方面的内容都兼有。对

金融企业抵债资产的税收处理.docx

谢谢欣赏金融企业抵债资产的税收处理 抵债资产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行使债权或担保物权而受偿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的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由于抵债资产形式多样,涉及环节繁多,处理以物抵债资产的涉税问题也较为复杂。现按抵债资产的取得、持有、处置环节所涉及税收处理分析如下: 一、抵债资产取得税收处理 以物抵债是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以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作价抵偿金融企业债权的行为。在此环节涉及的税收主要有: 1.营业税。以物抵债是以收回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的方式收回债权,也包含未缴纳营业税的利息收入。金融企业收回抵债资产包含的未税利息收入应在收回抵债资产时确认,计算缴纳营业税。在抵债协议或法院裁决书中一般有明确抵债金额和利息划分;如无明确此项时,按照税法原则,需以抵债资产公允价值作为抵债金额。在抵债环节营业税处理分为以下3种情况: (1)抵债资产金额和抵债本金与利息金额均确定时,按抵债的利息部分计入利息收入。抵债的已税利息收入因在计提时已缴纳营业税,因此在抵债收回时是应收利息款收回,不缴纳营业税;抵债的未税利息收入则应在抵债收回时计入利息收入缴纳营业税。 (2)抵债资产金额确定,但抵债金额未能明确抵债的本金与利息金额,按照常规金融企业先冲本金。大于本金小于等于利息部分需区分已税利息和未税利息,计算应纳营业税。 (3)抵债资产金额不确定,当抵债资产公允价值小于等于金融企业应收本金与利息之和时,按(2)的原则处理。 抵债资产取得环节,特别在通过司法程序获得抵债资产时,债务方往往不配合,或债务人已关闭破产,在此环节应由债务人缴纳的抵债资产营业税等相关税金,往往由金融企业代缴。需要注意的是,抵债资产欠缴的税费应在确定抵债金额时予以扣除。另外因抵债资产价值一般不会超过金融企业债权之和,对此情况不予考虑。 2.所得税。(1)抵债资产折价金额高于债权金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906号)规定:金融保险企业收回的以物抵债非货币财产,经评估后的折价金额若高于债权的金额,凡退还给原债务人的部分,不作为应税收入;不退还给原债务人的部分,应计入应税收入,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2)抵债资产折价金额低于债权金额。《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号)规定:金融企业对依法取得的抵债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市场公允价值入账后,扣除抵债资产接收费用,小于贷款本息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债权,可以作为呆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谢谢欣赏

无形资产入股协议书需要包括的内容(协议示范样本)

无形资产入股协议书需要包括的内容(协议示范样本) Effectively restrain the parties’ ac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state, collectives and individual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19194

无形资产入股协议书需要包括的内容(协 议示范样本) 无形资产入股协议书需要包括的内容甲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其它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应三方共同要求,三方作为投资人共同投资人民币____万元共同经无形资产入股协议书需要包括的内容 甲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其它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应三方共同要求,三方作为投资人共同投资人民币____万元共同经营_____公司,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总则 1 分享到:上一篇:关联方的概念和不平等性 下一篇:什么是认股权证 特别推荐·合作协议书样本·股东贷款协议·股东出资转让协议(一)·股东投资设立公司协议书·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协议书(样式二)·干股协议书(范本)

处置无形资产怎样进行账务处理

处置无形资产怎样进行账务处理 先理解固定资处置,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是一样的,只是叫法不一样。 企业处置无形资产,应当将取得的价款扣除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以及出售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记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无形资产账面余额扣减累计摊销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 企业处置无形资产时: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累计摊销(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按借方差额) 贷:无形资产(按无形资产账面余额) 应交税费(售价×营业税税率) 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按贷方差额) 【解释】必须会计算处置无形资产的净收益或净损失。 【相关链接】固定资产的处置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核算,固定资产清理的最终转为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例题·综合题】一项专利技术,售价25万元,款项存入银行,不考虑相关税费。该项专利技术实际成本50万元,累计摊销额38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2011年综合题部分) 【答案】 借:银行存款25 累计摊销38 贷:无形资产50 营业外收入13 【例题·单选题】某企业转让一项专利权,与此有关的资料如下:该专利权的账面余额50万元,已摊销20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万元,取得转让价款28万元,应交营业税1.4

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应确认的转让无形资产净收益为()万元。(2008年考题) A.-2 B.1.6 C.3 D.8 【答案】B 【解析】转让无形资产净收益为:28-1.4-(50-20-5)=1.6(万元) 借:银行存款28 累计摊销2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 贷:无形资产50 应交税费 1.4 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1.6 【例题·单选题】某企业以350万元的价格转让一项无形资产,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该无形资产原购入价450万元,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为10年,法律规定的有效使用年限为12年,转让时已使用4年。不考虑减值准备及其他相关税费。企业在转让该无形资产时确认的净收益为()万元。(2006年考题) A.32.5 B.50 C.62.5 D.80 【答案】C 【解析】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照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使用年限孰短确认。无形资产每年的摊销额为450/10=45万元;转让无形资产时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为450-45×4=270万元;转让无形资产应确认的净收益为350-270-350×5%=62.5万元。 借:银行存款350 累计摊销180 贷:无形资产450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17.5 营业外收入62.5

取得无形资产时的会计分录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取得无形资产时的会计分录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企业取得无形资产的主要方式有外购、自行研究开发等。取得的方式不同,其会计处理也有所差别。 (1)外购无形资产。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例1】甲公司购入一项非专利技术,支付的买价和有关费用合计900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甲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无形资产——非专利技术品 900000 贷:银行存款 900000 (2)自行研究开发无形资产。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所发生的支出应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期(月)末,应将“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归集的金额转人“管理费用”科目,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 【例2】甲公司自行研究、开发一项技术,截止2007年12月31日,发生研发支出合计2000000元,经测试该项研发活动完成了研究阶段,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进入开发阶段02008年发生开发支出300000元,假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的开发支出资本化的条件。2008年6月30日,该项研发活动结束,最终开发出一项非专利技术。甲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1)2007年发生的研发支出: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2000000 贷:银行存款等 2000000 (2)2007年12月31日,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属于研究阶段的支出:

2019年-无形资产出资的比例限制法律规定

无形资产出资的比例限制法律规定 一、无形资产出资的有比例限制的法律规定 1、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11)【已撤销】 第六条(非货币出资比例)债权转股权作价出资金额与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金额之和,不得高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修订)【该版本已被修改】 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其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股东出资方式、出资评估及其限制】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3、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2005)[失效] 第七条作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后,由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第八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股东或者发起人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应当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 股东或者发起人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第九条股东或者发起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出资。 第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4修正)【该版本已被修改】 第二十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一)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二)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五十万元; (三)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三十万元; (四)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十万元。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额的,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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