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的基本程序20步

房屋征收的基本程序20步
房屋征收的基本程序20步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房屋征收的基本程序(20步骤)

1、依建设单位申请,启动房屋征收程序。

2、发展改革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城乡规划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就拟建设项目是否符

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进行审查,其性质为预审批。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还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3、房屋征收部门入户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结果。

4、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5、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6、市、县级人民政府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其中,因旧城

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听证会,并修改方案。

7、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

量较多的,还要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8、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9、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

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10、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及时公告。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市、

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与补偿进行宣传、解释。

11、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议可诉。

12、房屋政府范围确定后,不得新改扩和改变房屋用途,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13、被征收人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

方式确定。

14、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进行评估。被征收人有异议的,可以向房

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15、被征收人选择补偿方式,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房屋产权调换。其中,选择房

屋产权调换的,政府提供用于产权调换发房屋,并技术、结清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政府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复核住房保障条件的,政府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16、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临

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17、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

法提起诉讼。政府根据补偿协议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被征收人在补偿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18、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

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议可诉。政府根据补偿决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19、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

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房屋征收部门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

收人公布。审计机关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房屋拆迁需要经过哪些法律程序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d415857976.html, 房屋拆迁需要经过哪些法律程序 核心内容:房屋拆迁需要经过哪些法律程序?下面,赢了网拆迁安置栏目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内容。 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国家对房屋拆迁在不同的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但由于各项规定散见于不同的法律法规,现将房屋拆迁的法律程序归纳如下: 一、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都必需取得建设用地所在政府计划委员会的立项批准文件,获取建设法律许可。 二、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用地单位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到当地政府的规划局或规划办公室办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用地单位在办理好前两项批文后,到当地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国土资源局通过审查后认为该幅用地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将会核发国有土地批准文件。 四、拟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拆迁人对规划拆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居住人口、地理环境及被拆迁户的经济条件等进行调查核实,全面掌握具体情况,分析拆迁工作中可能会出现的情况及走势,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拆迁工作方法、确定拆迁期限。 五、开设拆迁资金专用账户。 拆迁人必须在专业银行开设专门的拆迁资金账户,按照拆迁工作的需要,足额存入拆拆迁资金,专款专用。 六、申领拆迁许可证。 拆迁人在取得上述条件后,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到当地的房地

产管理局或建设局办理拆迁许可证,取得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七、发布拆迁公告 拆迁许可证发证单位在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发布拆迁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拆迁人名称、拆迁实施单位、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搬迁日期等。 八、拆迁冻结 拆迁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一)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新建、扩建、改建;(二)房屋买卖、交换、赠予、租赁、抵押、析产、分列房屋租赁户名;(三)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四)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九、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公告发出以后,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内与被拆迁人依据国家和本地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补偿、安置等问题进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依法订立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拆迁人应依约对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给予补偿和安置,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则应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被拆

最新房屋征收人员考核题库含答案习题集

精品文档 第一部分《细则》 一、单项选择题 1、《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制定的目的是( C )。 A、规范本市市区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 B、规范本市郊区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 C、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 D、规范本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 2、下列( A )不是房屋征收与补偿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A、效率优先 B、决策民主 C、程序正当 D、公平补偿 3、本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管部门是( D )。 A、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 B、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 C、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 D、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 4、本市房屋征收部门为( B ),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A、区(县)人民政府 B、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 C、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 D、房屋征收事务所 5、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 C ),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A、房屋拆迁公司 B、建筑施工单位 C、房屋征收事务所 D、开发商 6、对违反《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规定的行为,( A )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A、任何单位和个人 B、只有房屋征收事务所 C、只有房屋所在地居委会 D、只有物业公司 7、为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由( D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A、房屋征收事务所 B、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 C、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 D、区(县)人民政府 8、根据《细则》第八条规定,以下不属于确需征收房屋的情形的是( C )。 A、防灾减灾需要 B、教育、卫生设施建设需要 C、娱乐设施建设需要 D、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 9、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征收房屋的,其征收范围

最新整理房屋拆迁征收工作流程讲解学习

新华社区二期拆迁房屋征收与补偿 工作流程 一、房屋征收程序 (一)公共利益项目建设单位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房屋征收申请,在提出房屋征收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该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证明文件(区发展改革局核发); 2.该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证明文件(区国土资源局核发); 3.该项目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证明文件,确定规划红线。(区规划局核发); 4.该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证明文件(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核发); 5.房屋征收补偿资金证明文件(区财政局出具)。 (二)依据以上有关规划,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确定征收范围后,发布冻结通告,送达相关部门。 (三)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

与委托的征收实施单位签订委托协议书。 (四)对房屋调查登记并依法处理未经登记的建筑物 1.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组织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及金城街道、新华社区,对征收范围内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入户调查登记,同时组织国土、规划、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对非法建筑物进行认定、公示。 2.评估机构的选定 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发布评估通知,同时提供评估机构名录(范围:市建委提供的专家库内),由被征收人选定评估机构。征收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书。 3.依法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出具房地产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和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在接到评估报告之日起5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4.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发布被征收房屋的调查结果。 (五)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1.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2.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审核及修改; 3.房屋征收部门(住建局)向区政府报送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

正确的征收程序流程图

正确的征收程序流程图,系统检索你的征地拆迁是否合法? 面临征收,朋友们最大的困惑也许就是不知道自己的补偿合理不合理?征收过程合法不合法?一个合理合法的征收程序对补偿金额是至关重要的。【国有土地征收】 今天,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小编将正确的征收流程给大家梳理一下,做一个简单的说明讲解,朋友们可以对照自己实际生活的征收过程进行检索,如果发现有的征收方没有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征收,那么请抓紧联系律师,帮您在自己利益受损之前,规范法定程序。 法定的征收程序就是为了保证公平、合理的进行补偿,如果补偿出现不合理,那么可能是某个征收环节出现了问题,因此审查征收程序的合法性就成了我们工 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国有土地征收】 接下来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小编就给大家说说什么是正确合法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流程:

对“公共利益的需要”的理解我们可以参考以下规定,【国有土地征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就: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改造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实施房屋征收是要有利于我们生活质量与生活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地方整体经济的提升,这样的征收也是大家想要的。【国有土地征 收】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程序(23个步骤)(精)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程序(23个步骤 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于2011年1月21日公布施行,新《条例》对房屋征收的征收决定、补偿、搬迁三个环节做出了明确规定,具体要经过以下23个基本步骤。 第一步由用地单位提出用地申请,政府负责征收 第二步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第三步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纳入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市、县人代会期间 第四步是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第五步是房屋征收部门将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 第六步政府公布方案征求意见(30日 第七步是政府公布征求意见情况(一般为7天 第八步是听证会(至少8天 因旧城区建设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条例》规定的情形。 听证会程序按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步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十一步征收补偿费用应当全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十二步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三步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告知诉权行政复议是60日,行政诉讼是3个月,另外搬迁期限一般是15天 第十四步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调查登记 第十五步调查结果公布(一般为7天 第十六步房屋征收部门向有关部门出具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不得超过1年 第十七步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 第十八步提供周转房、安置房 第十九步对房屋进行认定 第二十步签订补偿协议 第二十一步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专被征收人房 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 第二十二步公告补偿决定(一般为7天 第二十三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旧城改造项目?如何适用《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流程 特别说明

房屋征收决定程序流程图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程序流程图(补偿、搬迁程序暂略)

根据目前急需报项目所用补偿方案及征求意见期间建议完成以下工作: (1)告知。县政府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房屋征收部门、一镇一办组织相关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分工负责,分片包干,逐户上门宣传、告知。通过告知征收方案,宣讲补偿安置政策,取得被征收人支持配合。(正在进行) (2)调查登记。(拟定补偿方案需要、房地产评估公司评估时基础资料)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采取入户调查等方式,同时建议邀请房地产评估公司(非程序招标上评估公司)、测绘等部门协助完成对被征收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附属物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的工作。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同时,应继续向被征收人讲清征收补偿政策,征求被征收人对补偿方案的意见,并认真做好登记和记录。 (3)调查、认定和处理。县政府组织县国土局、规划局、住建、房管局等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4)座谈。召集被征收人代表就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座谈讨论,听取意见,对被征收人提出的问题,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收集整理后,房屋征收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答复并初步补充完善补偿方案。 (5)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扩、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有上述情形的,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期限最长一年. 附:征收房屋基本情况调查表(参考)

项目名称:被征收人:编号: 房屋征收调查 登 记 表 xxxxx房屋征收办公室

房屋征收调查登记表(参考)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年月日 调查人:被征收人:

房屋征收的步骤与程序

征收的步骤与程序 1、投资主体与县政府签订“旧城改造投资框架协议” 2、投资主体向房屋征收办公室打入足额资金并签订“三方协议” 3、县房屋征收办公室发布房屋征收入户调查公告 4、县房屋征收办公室委托评估机构进行总体评估、分类评估 5、县房屋征收办公室起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6、采取多数决定或者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房屋评估机构 7、县行政执法局加大违法建筑治理力度,县政府依法强制执行 8、《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经县法制办审查把关进行初步修订 9、县政府发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公告》,征求意见不少于30天 10、征求意见期间,县房屋征收办公室组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形成书面材料 11、县发改局作出该项目是否符合旧城区改建、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说明 12、县国土局作出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说明 13、县住建局作出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说明 14、县政府责令维稳办组织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综治办、信访局、城改办进行征收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论证,撰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15、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收集、整理意见、写出总结报告及时公告 16、县房屋征收办公室修订《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17、县政府法制办审查后报分管副县长,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修改后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及《房屋征收决定》 18、县政府公告并逐一送达《房屋征收决定》 19、县房屋征收办公室与被征收人签订协议、兑现奖励 20、期满不能达成协议的,县房屋征收办公室报请县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21、10日内,县政府逐一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并公告 22、县房屋征收办公室在5日内逐一送达《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23、送达后三个月内被征收人起诉的,法制办应诉;三个月未起诉的,县政府向县法院申请非诉执行 24、县法院立案庭3日内作出是否立案裁定书,立案后及时移送行政审判庭 25、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在3日内向被征收人送达执行通知书 26、执行通知书确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行政审判庭在听证后作出是否准予执行裁定书 27、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被征收人拒不搬迁的,县房屋征收办公室向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申请法院先于执行,法院民事审判庭及时作出先予执行裁定书 28、先予执行裁定书移送执行局,送达后15日内不搬迁的,对被征收人进行司法拘留,拘留期间法院组织强制执行 29、审计局对征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报告公告 30、归档备查

房屋征收工作程序

房屋征收程序 根据《条例》的规定,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般应经过以下程序: 一、项目启动程序:建设单位(项目建设业主)依据《条例》第八条所列的批准文件提出房屋征收申请,政府组织发改、规划、国土、住建委、财政等有关部门,就实施房屋征收的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条例》规定的相关规划、计划,建设项目的立项、用地范围、征收补偿费用及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收回等事项进行研究论证,并由相关部门出具书面意见。为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多部门征求意见带来的重任务,也可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各部门意见,作为房屋征收启动依据。 二、由有关部门暂停在拟征收范围内办理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房屋用途的相关手续; 三、房屋征收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摸底,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布; 四、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政府研定; 五、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 六、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政府将征求意见情况和修改情况及时公布,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七、责任单位对房屋征收项目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安全性、适时性等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八、政府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九、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十、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存储; 十一、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并及时公告,应载明征收范围、征收补偿方案、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 十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公开抽签确定,实施现场评估工作,评估结果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于众; 十三、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十四、依法及时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十五、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十六、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向被征收人公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流程图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流程图 公共利益的需要 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 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旧城区改建项目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市房屋征收工作 领导小组确定征 收计划 由项目单位申报拟征收项目申请并附申报时持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等证明材料,市建设局负责对项目初步审查并提出意见报市房屋征收工作领导小组 政府批准下达到相关部门 市房屋征收部门编制房屋征收年度计划 房屋征收部门 拟定房屋征收补 偿方案 房屋征收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结果 政府组织国土、规划、房管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和临时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并将相关情况书面告知房屋征收部门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并报送政府;市内五区房屋征收部门组织的征收项目,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报市房屋征收部门综合平衡后报送政府 房屋征收部门确定房屋征收范围 项目单位根据房屋征收年度计划申请房屋征收时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项目建议书批复;(由政府批准的危陋房改造项目和旧城区改造项目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证明);2、城乡规划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规划条件和项目用地红线图;3、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证明;4、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或银行出具的征收补偿概算资金到位证明;5、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房屋征收部门在接到房屋征收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征收房屋事项的审查工 作,审查通过房屋征收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规划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红线图拟定房屋征收范围,经政府批准并公布;起草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书并送达被征收人 政府对补偿方案组织论证并公开征求意见 (不少于30日) 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并及时 公布 政府组织研究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 旧城区改建项目半数以上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条例》、《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等参加的听证会 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和修改。房屋征收部门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并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少于三十日。 房屋征收部门向政府提交征求意见和补偿方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并以政府名义在征求意见期限结束后十五日内公布修改后的征收补偿方案。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市区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户数在150户以上的,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各县(市)、矿区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户数在75户以上的,经各县(市)、矿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房屋征收部门在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在征收房屋范围内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并送达被征收人。在作出征收决定前政府按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在补偿决定期限内完成搬迁 不申请复议、提起诉讼且拒不搬迁 房屋征收部门报请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 房屋征收部门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被征收人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的 被征收人在约定期限内拒绝搬迁的 房屋征收部门 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 政府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实施拆除 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分户补偿情况 市房屋征收部门进行清场验收 项目单位持房屋征收计划办理征收所需的手续 房屋征收部门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 征收费用在调查登记前拨付房屋征收部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及时间要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确定的征收程序 一、正常征收程序:房屋征收管理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上报市政府—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公布--征求公众意见(30日)--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及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条例规定的,市政府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市政府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予以公告(告诉被征收人享有的权利:60日内可依法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房屋征收部门公布登记调查结果—房屋征收管理部门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实施搬迁补偿—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达不成征收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征收程序:房屋征收部门提请申请--市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流程完整版【最新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流程完整版 01、编制房屋征收计划 房屋征收部门,根据上一级房屋征收部门《关于上报本年度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的通知》编制上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计划。 上报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用途,征收非住宅建筑面积及户数,征收住宅建筑面积及户数,征收补偿资金,提供产权调换房屋面积(要区分住宅和非住宅) 建设项目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的,在每年召开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前,应当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02、启动房屋征收程序 项目建设单位需要拿到建设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审查意见。 项目建设单位需要拿到建设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的审查意见。

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补偿相关费用的预算结果向财政部门发函,要求财政部门出具征收补偿专项资金足额到位的证明(附银行出具的专户存储证明)。 建设项目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项目的,项目建设单位需要拿到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证明文件。 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征收部门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交其他材料。 03、房屋征收部门审查资料 房屋征收部门收到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征收申请及材料后进行审查,出具是否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审查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并确定房屋征收范围。 04、确定房屋征收范围 人民政府审查后确定房屋征收范围,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发布确定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确定房屋征收范围四至,要求不得实施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用途;办理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买卖、交换、赠予、租赁、抵押、析产;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一般程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一般程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前提 只有在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时,国家才能依法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并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原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实施 按照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方屋征收与补偿的产施,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但是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违法的举报和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上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征收决定的作出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征收决定作出前的风险评估

市县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前,先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所有的补偿费用全部到位。 ○征收补偿方案的批准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旧城区改建的特别规定(听证) 征收补偿方案听证会:1、旧城区改建2、多数被征人认为3、违反本条例4、由市县级政府组织。 ○征收补偿决定的公告 征收公告要载明两个最重要的内容:1、征收补偿方案。2、权利救济方式: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的救济途径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市县政府的房屋征收决定系具体行政行为,可议可诉。 ○征收范围内的调查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征收范围内的禁止性规定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扩、改建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程序(23个步骤)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程序(23个步骤) 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于2011年1月21日公布施行,新《条例》对房屋征收的征收决定、补偿、搬迁三个环节做出了明确规定,具体要经过以下23个基本步骤。 第一步由用地单位提出用地申请,政府负责征收 第二步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第三步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纳入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市、县人代会期间) 第四步是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第五步是房屋征收部门将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 第六步政府公布方案征求意见(30日) 第七步是政府公布征求意见情况(一般为7天) 第八步是听证会(至少8天) 因旧城区建设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条例》规定的情形。 听证会程序按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办理。 第九步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第十一步征收补偿费用应当全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十二步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三步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告知诉权行政复议是60日,行政诉讼是3个月,另外搬迁期限一般是15天) 第十四步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调查登记 第十五步调查结果公布(一般为7天) 第十六步房屋征收部门向有关部门出具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不得超过1年) 第十七步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 第十八步提供周转房、安置房 第十九步对房屋进行认定 第二十步签订补偿协议 第二十一步政府作出补偿决定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专被征收人房 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市、县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 第二十二步公告补偿决定(一般为7天) 第二十三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旧城改造项目?如何适用《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流程

房屋征收有哪些程序

房屋拆迁有哪些程序(一) 房屋拆迁程序大概如下: 1、房屋拆迁公告: 首先,拆迁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手续和程序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2、进场评估: (1)评估机构须有资质: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市场评估的单位,应当具有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 (2)选定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可以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选定,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符合条件的机构中抽签选定。 (3)异议处理:如果拆迁一方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5日内要求评估机构作出解释、说明。如果经评估机构说明仍有异议的,有异议一方可以委托符合资质的其他评估机构重新评估。 根据有关规定,营业用房和住宅房的补偿标准确有区别,但对是否营业用房有时会发生争议,你如果主张被拆迁房为营业用房的,应提供相应的依据。 3、双方协商补偿方案:评估结果经双方确定后,可以对补偿方案进行协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4、行政裁决:如果拆迁双方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裁决。在我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市建设局。未达成拆迁安置协议户数占项目拆迁总户数30%以上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对裁决的依据、程序进行听证。听证双方可以现场答辩在裁决中,被拆迁双方都可以提出调解。如果调解不成,裁决机关作出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对于你房屋应按营业用房作价补偿的主张,可在听证或裁决过程中提出。 5、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6、强制执行:对已生效的裁决或判决,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房屋拆迁的一般法律程序 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国家对房屋拆迁在不同的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但由于各项规定散见于不同的法律法规,现将房屋拆迁的法律程序归纳如下: 一、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都必需取得建设用地所在政府计划委员会的立项批准文件,获取建设法律许可。 二、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用地单位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到当地政府的规划局或规划办公室办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用地单位在办理好前两项批文后,到当地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

房屋征收工作流程图

政府确定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单位。 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启动房屋征收程序。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项目 说明房屋征收范围和符合公共利益的具体情形。 提交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 规划等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符合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 规划的证明文件。 除提交前项证明文件外,还应 当提交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建 设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年度计划的证明文件。 房屋征收部门审查后,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征收程序后,应当确定房屋征收范围,并进行公布。对房屋征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 性、可控性以及征收补偿费用保障、 风险化解措施、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 进行评估论证,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 估报告。 房屋征收涉及人数 较多的,应当经政 府常务会议讨论。 征收部门将限制事项(征收范围公布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书面通知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房屋征收部门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调查登记并公示,如对结果有异议,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复核、处理。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 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如因旧城区改建,超过半数被征 收人不认可征收补偿方案的,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 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 案。 征收补偿费用应 当足额到位、专户 存储、专款专用。 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

房屋征收部门将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向被征收人公示,期 限不得少于五日。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也不诉讼,又不搬迁的,政府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搬迁,催告书送达十日后仍不搬迁的,可以自被征收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十日内向设区的市房地 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地产价格评估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鉴定 申请之日起十日内对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出具鉴定结论。 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书面申请复核,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十日内进行复核,出具复核结果。 符合条件的,由市县人民 政府依法作出房屋征收决 定并且三日内在房屋征收 范围内予以公布。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法订立补偿协议,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进行约定。 在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 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 有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 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 决定的人民政府,按照征 收补偿方案依法作出补偿 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 内予以公告,对补偿决定 不服的,可申请行政复议 也可起行政诉讼。 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 后,被征收人应在规定的 期限内搬迁完毕。 被征收人搬迁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房屋征收决定、被征收房屋清单提供给房屋、土 地登记机构,依法办理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被征收房屋和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 征收部门公布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方式,并告知 被征收人有协商选择的权利,协商期限为十日。 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逐户征询、集中投票或者通过抽 签、摇号等随机方式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评估机构确定后,房屋征收部门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 委托合同,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 公示期满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房屋评估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向房屋征收部门提 供分户初步评估结果。 人民法院对强制执行的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对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自立 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执行裁定,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 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搬迁义务,对拒不履行的,依法强制执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程序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程序 一、前期工作阶段流程 (2) (一)编制年度计划 (2) (二)项目立项或土地储备 (2) (三)审查征收项目、确定征收范围 (3) (四)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3) (五)房屋调查摸底 (3) (六)选择评估机构 (3) (七)开展预评估 (4) 二、征收决定阶段流程 (4) (八)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 (4) (九)听证 (4) (十)稳定风险评估 (4) (十一)补偿资金保障 (4) (十二)安置房源保障 (5) (十三)作出征收决定 (5) (十四)发布房屋征收公告和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 (5) (十五)公示评估结果 (5) (十六)送达评估报告 (5) 三、征收实施阶段流程 (6) (十七)签订补偿协议 (6) 四、征收后续阶段流程 (6) (十八)作出补偿决定 (6) (十九)申请强制执行 (6) (二十)公布补偿情况 (6) (二十一)建立征收档案 (6) (二十二)拆除征收房屋 (6) (二十三)移交征收土地 (7) (二十四)审计结果公布 (7) (二十五)项目最终结算 (7)

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合法权益,明确工作职责,促进城市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前期工作阶段流程 (一)编制年度计划 房屋征收部门应会同规划、国土、发改委等部门,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出发,于每年10月31日前按照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计划编制、提出本地区下一年度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年度征收计划。年度征收计划经政府审议后,呈人大决定。(责任单位:×××)(二)项目立项或土地储备 1、土地储备(责任单位:×××) 2、项目立项(责任单位:×××) ①项目立项 实行审批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持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手续。 实行核准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持规划选址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手续。 实行备案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备案手续。 ②规划选址 实行审批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可在向发展改革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的同时,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选址。 实行核准制的项目,项目单位直接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选址。 实行审批制或核准制的项目,由规划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实行备案制的项目,由规划部门出具拟用地的规划意见。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已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区域内的,规划部门可同时提供规划条件。 ③环境影响评价 实行审批制、核准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向环保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属于铁路、交通等建设项目,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同意,可以在初步设计完成前申报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实行备案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可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向环保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文

房屋征收程序申请应提交资料

房屋征收决定程序 一、申请征收房屋程序 (一)公共利益项目建设单位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房屋征收申请在 提出房屋征收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建设项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证明文件(发展委部门核发); 2.建设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证明文件(国土资源部门核发); 3.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证明文件(城乡规划部门核发); 4.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证明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发展改革部门核发); 5.房屋征收补偿资金证明文件(财政部门或金融储蓄机构出具) 6.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 法人身份证明; 7.其它相关资料。 8. (二)对建设单位申请事项进行审查 房屋征收部门在接到房屋征收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对 申请征收房屋事项的审查工作。 二、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程序 (三)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房屋征收部门审查通过房屋征收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起草并送达相关单位暂停办理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相关手续通知书。 (四) )选择房地产评估机构(7个工作日) 1.房屋征收部门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示具有三级以上房地产评估资质的估价机构,并发布选择评估机构公告; 2.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协商确定估价机构; 3.协商不成的,由多数被征收人决定估价机构,也可以采取投票、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确定估价机构。 (五) (六)对房屋调查登记并依法处理未经登记的建筑物 1.房屋征收部门组织房屋登记机构、国土资源部门、城乡规划部门及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组织等单位,对征收范围内房屋及土地使用权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登记; 2.城乡规划部门依法对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情况书面告知房屋征收部门; 3.房屋征收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发布被征收房屋的调查结果。 (七)上报征收补偿方案 1.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2.房屋征收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审核及修改;

房屋征收的基本程序

房屋征收的基本程序(23个步骤) 第一步,由用地单位提出用地申请,然后政府负责征收。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六要素: 1、只有“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能实施房屋征收;重要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2、房屋征收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 3、房屋征收的主体只能是政府; 4、房屋征收应当依法给予被征收人补偿; 5、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依法受保障; 6、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第二步,是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由发改部门负责编制。 第三步,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这项工作由国土部门负责编制。 第四步,是符合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由规划部门负责编制。 第五步,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这几步就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第六步,是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其实,在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时应该也有个入户调查。因为没有调查就没有方案的拟定。(一)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体是政府 (二)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组织实施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 (三)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和职责分工,相互配合,作好工作 第七步,是房屋征收部门将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第八步,政府公布及征求意见。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公布从理论上讲,除了布告、网络、媒体等形式,应当书面通知被征收人及相关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第九步,是政府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及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这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

关于房屋拆迁的步骤与程序

关于房屋拆迁的步骤与程序 当前我国对于房屋拆迁程序大致可分为八大步骤: 第一个阶段叫暂停公示。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一个文件,要求在拆迁范围内暂停户口迁移、房屋改建、加建、扩建的工程,这就是暂停公示,需要在有关的场合进行公告,公示期不能超过一年。 第二个步骤是入户调查评估。在确定拆迁范围之后,拆迁人要办一些有关的手续、文件,一般来说需要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两个规划文件,那么在法律上具备了拆迁的前提和依据。在此之后就可以进行拆迁的工作了。拆迁工作的第一步是先入户调查,即到现场一户一户的调查。通常入户调查是几个单位同时去,包括拆迁公司、评估公司、业主单位、拆迁人等。拆迁公司是进行人口、户口调查;而评估公司是评估的现场勘查,按照评估规则进行拍照和记录。 第三个步骤是内业计算。实际就是评估公司进行内业输机和数据测算,根据外业调查的资料数据进行初步测算,算出一个大致的初步评估价格。 第四步是制定拆迁实施方案。拆迁人需要通过评估机构的初步外业调查和内业计算,了解拆迁范围内的补偿费用大概是多少钱,编制拆迁投资预算方案。同时制定拆迁补偿方案,是货币补偿还是实物补偿,货币补偿需要耗资多少,补偿资金的筹措方式等。 第五个步骤是申请拆迁许可证。拆迁人拿着一系列前期入户调查的材料,包括拆迁实施方案、规划文件等,去建委(房管局)申请《拆迁许可证》。 第六个步骤是发布拆迁公告。就是声明此次拆迁行为即将开始。一般发布拆迁公告的同时,要把《拆迁许可证》公开张贴出来,以说明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和时间安排。 第七个步骤是出一个正式的评估报告。这个时候的评估机构需要出具正式的评估报告,一般是每一个被拆迁人都出一份报告,正式报告需要评估机构正式签字盖章。 第八个步骤是送达拆迁评估报告。送达的方式有当面送达,也有邮递的方式。 对于房屋拆迁的形式又可分为三种:首先就是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它是国家提倡和鼓励采用的拆迁方式,《拆迁条例》规定:“有条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实行综合开发的地区,应当实施统一拆迁。” 另外自行拆迁是指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必须在拆迁主管机关进行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自行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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