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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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审计制度

公司审计制度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2009年度审计制度

目录

审计部管理结构

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审计目的

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秩序,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和完整,保障公司健康发展,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第二条审计原则

(一)针对性原则:针对审计目标确定审计对象和范围,针对不同对象和范围采用适当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查的原则。

(二)独立性原则:在行使审计监督时不受其它任何干涉、干扰和侵犯,坚持客观、公正,不得徇私、舞弊,保持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能的原则。

(三)客观公正性原则:根据查证的经济事实做出符合客观实际和公正的结论的原则。

(四)一致性原则:审计工作应用的资料、数据、标准和原则前后一致的原则。

(五)稳健性原则:在审计过程中对审计结果做出评价时,必须采取稳健的原则,充分考虑审计证据是否真实和完整,是否有利于公司的发

展及公司利益最大化。

(六)保密性原则:审计资料是公司的重要经济情报资料,涉及公司的安全、生存和发展,审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审计纪律,不得随意泄漏,注重审计资料的保密。

第三条审计职责

(一)负责督促和协助集团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建立健全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其执行。

(二)负责对集团内部及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负责对被审计单位或审计项目做出公允、合理的评价和结论,向集团董事长报告审计结果,为集团的经营决策提供资料。

第四条审计权限

(一)在集团董事长的领导下,独立行使对全集团内部经营管理工作的

监督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二)依据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对损害公司利益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行使处罚建议权。

第五条审计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一)组织机构设置

1、集团总部设置审计中心,子公司不另设审计部门,但大中型建设项目

实行委派工程审计专员。

2、全集团审计工作由审计中心实行垂直管理。

(二)人员配备

1、集团总部根据其经营范围所涉及的不同专业情况配备:财务审计、工

程审计、设备材料采购审计、法务专员等。

2、审计人员实行集团统一招聘、统一调配、统一指挥、统一考核。

第六条审计工作内容

对集团内部经营工作所涉及的人、财、物管理进行全面审计监督。按类别可分为:管理审计、财务审计、工程审计。

第七条审计工作程序

(一)根据集团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集团董事会批准。

(二)在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基础上,根据当月的实际情况确定月度工作任务。

(三)针对具体审计事项制定审计方案。

(四)在集团董事长审批同意下实施审计。

(五)审计项目完成后,向集团董事长报告审计结果、提出审计建议。(六)由集团董事长做出审计决定。

(七)依据集团董事长做出的审计决定向被审计单位或个人出具《限期整改通知单》。

(八)在限期整改期限内,依据《限期整改通知单》的整改内容对被审计单位或个人进行复审,将整改情况以书面的形式向董事长提交复审报告。

第二章管理审计

第八条管理审计目的

促进集团各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监控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完善集团内部的经营管理,循序渐进的推动公司规范化管理进程。

第九条管理审计权限

(一)有权参加被审计单位的相关会议。

(二)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

(三)有权向被审计单位或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四)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权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

(五)对拒不整改的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行使处罚建议权。

第十条管理审计工作内容

(一)对集团总部及各子公司进行全面审计。

(二)协助集团各职能部门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协助下属子公司在集团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第十一条管理审计程序

(一)检查:对集团总部和各子公司的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及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规范:针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并协助其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

(三)落实:落实问题整改及管理工作改进情况,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审计中心及时向集团董事长汇报并提出处罚建议,报经董事长批准后做出审计决定。

(四)监督:一是监督管理制度执行到位,二是监督审计决定执行到位。

第三章财务审计

第十二条财务审计目的

规范财务管理工作,规避经济风险,维护企业经济利益。

第十三条财务审计权限

(一)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决算、资金、财产。

(二)有权查阅被审计单位的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三)有权参加相关的会议。

(四)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有权向被审计单位或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五)有权提出制止、纠正和处理损害公司利益事项的意见。

(六)对阻挠、拒绝和破坏内部审计工作的,必要时,经集团董事长批准,可采取封存账册等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建议。(七)经集团董事长批准同意的审计决定,如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拒不执行的,有强制执行权。

(八)有权对严重违反财务制度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人员,提出开除和移交司法机关的建议。

第十四条财务审计职责

检查和评价集团总部及各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及财务管理的合法性、正确性、真实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财务审计工作内容

(一)对年度财务计划、年终决算、年度经营目标考核指标进行审核。(二)对被审计单位财务制度制定、执行情况进行评审。

(三)对被审计单位财务、经营信息的真实、完整性进行审计。

(四)对各经营单位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

(五)对经济责任人的离任进行审计。

(六)查处损害公司利益和严重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

(七)对被审计单位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进行审计。

第十六条财务审计程序

审计部出具审计通知书→集团董事长审批同意后→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通知书要求提供资料→审计中心实施审计后出具审计报告→集团董事长审阅做出审计决定→审计部按董事长批示出具限期整改通知单→审计中心监督其整改执行到位。

第四章工程审计

第十七条工程审计概述

工程审计是通过对形成工程造价(包括新建工程和技改工程)的投资过程进行审核,确定工程预算和竣工决(结)算的编制是否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工程造价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审计结果发表意见。

第十八条工程审计权限

(一)有权参加涉及被审计项目的相关会议。

(二)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资料。

(三)有权对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被审计单位整改。(四)对拒不整改的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行使处罚建议。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的事前审计

(一)审计范围

全程监督审计权限范围内项目的招(议)标,对审计权限范围外的其他工程项目招(议)标的标底和结果进行抽查;对审计权限范围内工程合同签订的审核,对审计权限范围外工程项目的合同进行抽查。

(二)审计内容

1、审查设计施工图的合规性。

2、审查工程施工、设备材料招标文件[工程(概预算)造价、材料采购标

底]的实质性。

3、对投(议)标入围单位的资格进行抽查。

4、审查工程设计阶段的造价分析。

5、经济合同(协议)文本的审核。

(三)审计权限

一般建设项目的审计权限:

(四)招(议)标要求

1、被审计单位应在每月26日前,向审计中心报送下月拟审项目(见附表

3-1<<项目招标计划表>>、附表3-2<<合同送审计划表>>)。

2、被审计单位送审时,应附上《送审单》(见附表3-3)。

3、送审资料要求齐备。

1>、招标文件

2>、标底资料

A、工程类:设计施工图及说明、图纸会审记录、技术交底、施工图预算

资料、工程量计算式、钢筋下料表、材料分析资料、相关事项的说明。

B、设备材料类:根据施工图、材料明细表以及采购要求而编制的设备材

料采购清单,采购清单应注明: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数量、质量标准、专利产品厂家和设备材料的市场询价表。

3>、中标单位投标报价资料

4>、子公司编制标底及审计中心审核的时限

子公司和审计中心应在下列时限内审核标底

B.专业技术或科技含量较高的项目由专家评审,审计中心只审核招标文

件。招标小组(或子公司合约部)在编制完招标文件的次日交审计中心进行审核,审计中心在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小组(或子公司合约部)组长做出回复。

C、子公司与审计中心通过对审,无法达成共识的,由集团董事长指定的

外部审计机构仲裁。

5>、允许误差率

1、合同送审必须附上《合同审核表》(见附表3-4)

2、属于审计中心权限审核范围内的合同,子公司必须在文本拟订好的次

日交审计中心,审计中心审核时间最多不能超过三个工作日。

(六)程序

1、项目的招标:招标领导小组(或合约部)将招标文件报审计部→审

计部审核招标文件后,向招标领导小组(或合约部)做出回复→在无异议的情况下,招标领导小组(或合约部)才能向被选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发出投标邀请函→招标领导小组(或合约部)将投标评审结果报审计中心审核→审计中心与招标领导小组(或合约部)对审→招标领导小组(或合约部)组织、审计中心监督开标定标。

2、合同签订:子公司主管部门初拟合同→子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

→子公司相关部门会签→子公司合约部签署意见→子公司总经理审批→集团审计中心审核签署意见→参与合同审批过程的全体人员在《合同签订责任单》签字。

3、审计差额计算:审计的标底额高于子公司标底和合同金额的不计差

额,审计的标底额低于子公司标底和合同金额的,按两项中差额最大的部分计算,审计的标底额低于子公司高于合同金额的,按审计标底与子公司标底之差计算差额。

第二十条工程项目的事中(期间)审计

(一)、审计范围

对工程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设备材料采购合同的履约进行监督;对设计(设备)变更及实施的过程进行审计;不定期对施工进度及进度款的支付进行审计。

(二)审计内容

1、对工程项目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审计:抽查包工包料工程是否有偷

工减料、降低设备材料质量标准的行为;抽查隐蔽工程是否按国家规定和公司制度及时进行了检查、验收、签证。

2、对设备材料采购合同的履约进行监督:抽查设备材料的品牌、规格、

型号、数量、质量、试验检验、交货时间、验收、付款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等。

3、对设计(设备)变更及实施的过程进行审计:检查设计(设备)变更

的审批程序、造价预算、实施情况。

4、对施工进度及进度款的支付进行抽查:审核施工进度、进度款支付是

否按合同约定,进度款支付是否按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

(三)审计权限

1、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的权限与事前审计相同,权限以外的进行抽

查。

(四)审计要求

1、被审计单位在接到《审计通知书》(见附表3-5)后,三天内准备好

审计要求提供的资料。

2、工程进度款支付必须填制《工程进度款支付审批表》(见附表3-

6),各有关责任人必须按表上要求填写。

3、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人员与审计事项直接责任人进行沟通,并将

初步审计结论向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被审计单位相关责任人

签字确认。无法达成共识的,由集团董事长裁决或由集团董事长指定的外部审计机构仲裁。

(五)、审计程序

1、合同执行情况跟踪审计:被审计项目的所有合同审计中心必须留存一

份复印件→按合同约定进行不定期检查。

2、施工进度、进度款支付的审核:检查工程项目的实际进度→核对合同

约定进度→审核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3、设计(设备)变更及实施过程审计:子公司工程部提出项目变更→子

公司合约部和审计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子公司合约部编制变更预算→审计中心对变更预算进行审核后与子公司合约部对审→子公司合约部与施工单位洽谈→审计中心对变更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六)审计差额计算:按审计部审后变更预算额低于子公司变更预算额的部分计算。

第二十一条结算审计

(一)范围:对工程造价、设备、材料进行结算审计,特殊情况(全集团内无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或赶工期)需要送外审的,报集团董事长审批。

(二)程序:子公司合约部办理结算→审计中心审核子公司合约部的结算结果→审计中心与子公司合约部对审,无异议后,子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子公司总经理签字。

(三)审计差额计算:按审计中心复审额低于子公司结算额部分的差额进行计算。

第二十二条工程项目的事后审计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对工程造价、设备材料进行结算审计(包括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最后确认)。

(二)审计权限

与事前审计权限相同,子公司权限内的项目,审计中心除进行抽查外,可进行事后审计。

(三)审计要求

1、凡有工程项目的子公司,必须在每项工程(无论项目大小)完工的当

月末,编制《已完工工程项目明细表》(见附表3-7),报审计中心备案。

2、审计中心权限内的项目,子公司在接到施工单位预决算书后,按规定

时限(见下表)完成结算工作后的第二天,将施工单位和子公司的结算资料报审计中心,审计中心按规定时限(见下表)完成。

3、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对审,相关责任人签字确

认。审计人员将初步审计结论向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无法达成共识的,由集团董事长裁决或由集团董事长指定的外部审计机构仲裁。

4、送审资料要求

1>、工程类

A、施工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

B、施工单位结算书、子公司审核结算书及钢筋下料表、工程量计算式。

C、施工图及说明、相关职能部门施工图建审意见书、图纸会审记

录、有关项目施工的往来函件、实际施工进度表、竣工图、设计变更通知书、隐蔽工程记录、工程签证单及相关资料。

D、分项工程验评记录、开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2>、设备材料类

A、设备材料汇总表及市场询价表。

B、设备材料出厂合格证及报验单、监理工程师审验意见报告单。

C、主要设备试运行记录和专业部门、监理工程师的检测记录。

允许误差

(四)审计程序:子公司按审计部要求报送有关资料→审计部进行审计→审计部与子公司对审,无异议后,子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子公司总经理签字。

第五章奖罚

第二十四条公共部分

(一)奖励

1、年底,审计中心根据对各单位历次审计的情况进行评定,将结果报集

团董事长审定后,对管理工作的前三名,分别给予单位负责人奖励,并可作为年度评选先进管理集体的依据。

2、对举报了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问题的员工,在严格保密

的情况下,视挽回经济损失的大小,给予200-2000元的奖励。

(二)处罚

1、审计决定通知书下达后,如在一个月之内仍未执行的,审计部通知财

务强制执行,并对拒不执行者处100-500元罚款。

2、凡拒绝、拖延、敷衍提供审计资料,给责任人分别处50-100元罚款。

3、对拒绝和阻碍审计工作的,给责任人分别处200-500元罚款。

4、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审计资料不全,又拒不补齐的,给责任人分别处

50-100元罚款。

5、被审计单位责任人拒绝在审计要求的相关资料上签字的,给责任人分

别处50-200元罚款。

6、对不按规定履行工作程序的,未造成损失的,对责任人处50-200元罚

款;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7、被审计单位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未造成损失的,对责任人处100-

50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额赔偿;情节严重的,开除或移交司法机关。

8、审计人员不按规定履行工作程序的,未造成损失的,对责任人处50-

20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9、审计人员工作失误,未造成损失,对责任人每次处50-200元罚款;

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10、审计人员徇私舞弊,未造成损失,对责任人每次处100-500元罚

款;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相应赔偿;情节严重的,开除或移交司法机关。

11、被审计单位和审计人员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

未造成损失的,对责任人处50-20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相应赔偿。

12、对违规违纪行为,制度中未作明确规定的,由集团总裁决定。

第二十五条管理审计部分

(一)奖励

1、经审计检查,对在规定期限内,建立和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的单位,

经制度建设领导小组评定后,对单位给予2000-5000元奖励。

2、对积极参与制度建设的个人,经审计中心提议,报制度建设领导小组

审定后,给予100-500元奖励。

3、经审计检查,对严格执行制度有典型事例的单位和个人,给予500-

1000元奖励。

(二)处罚

1、被审计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的,对责任人分别

处50-200元罚款。

2、经审计多次检查,制度仍不执行到位的,对责任人分别处100-500元

罚款。

第二十六条财务审计部分

(一)奖励

1、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维护公司利益的人员,有典型事例的,给予

500-1000元奖励。

2、经历次审计,财务管理工作年终评定为前三名的,分别给予1000元、

500元、300元的奖励。

(二)处罚

1、被审计单位和责任人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按财务制度规定处理。

2、被审计单位财务人员工作马虎,造成会计资料严重错误,每次给责任

人分别处50-100元罚款。

3、财务部门未在规定时间内,执行审计决定的,给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责

任人分别处50-100元罚款。

4、对没有正当理由未按合同支付款项的财务人员,未造成损失的,每次

给予100-50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由其承担相应赔偿。

第二十七条工程审计部分

(一)奖励

1、经工程审计多次审核后提议、报经集团董事长审定,对工程管理的先

进项目部,给予1000-2000元的奖励。

2、经工程审计多次审核后提议、报经集团董事会审定,对从未超过审计

允许误差率的预(决)算人员,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

(二)处罚

1、对未按实际工程进度填报工程进度表的工程人员,未造成损失的,对

责任人和相关领导每次分别处100-500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额赔偿,对相关领导给予损失金额50%的罚款,如责任人离职或其他原因无法挽回损失的,由相关领导负责全额赔偿。

2、相关责任人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出现失职等行为,未造成损失的,给

责任人每次处50-500元的罚款;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相应赔偿;如责任人离职或其他原因无法挽回损失的,由相关领导负责相应赔偿。

3、子公司未按审计规定报审的,对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部门负责

人、经办人分别处100-500元罚款。

4、子公司报审的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内容不完善的,对总经理、分管副

总经理、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分别处100-500元罚款。

5、审计差额超过允许误差率的,按超过误差率金额的相应处罚。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与此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集团审计中心起草并负责解释和管理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实施细则

XXXX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职责,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体系,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确认和咨询工作,以独立、客观的评价和改善企业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以及治理程序和效果,增加企业价值,促进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四条公司根据企业的规模、内部治理结构的需要及国家的有关规定,设置法律审计监察部,下设审计科,设审计科长1名,内部审计员2名,造价审计员2名。 第五条法律审计监察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行使内部审计职能,直接对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接受集团公司审计部门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熟悉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有关生产、经营方面的工作程序; 三、掌握企业会计、内部审计、经营管理、工程造价、法律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并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熟练运用内部审计标准、工作程序和技术方法;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专业判断、计算机操作及文字表达能力; 五、内部审计负责人应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具有从事内部审计、企业会计、工程技术、法律、经营管理等工作5年以上经历,并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 第三章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责 第七条法律审计监察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管理需要,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参与研究、审阅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制定和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检查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总结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二、参与组织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对公司有关业务的经营风险进行评估。 三、参与公司对主要存货的定期盘点和工程项目、设备安装关键

集团公司财务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1) 第三章内部审计的职责、对象、范围和依据 (1) 第四章内部审计的种类和方式 (2) 第五章内部审计的内容 (3) 第六章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 (3) 第七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3) 第八章审计档案管理 (4) 第九章奖励与惩罚 (5) 第十章附则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完善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使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 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审计评价活动。 第三条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有效地控制成本,改善经营 管理,规避经营风险,杜绝违法行为,增加公司价值。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子公司。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五条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暂定为财务审计部。由于财务审计部未设专职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业务需要,财务审计部随时指派2名以上具有一定政治素质、审计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的财会人员担任内部审计人员,集团公司其他职能部门指派人员参加,相关单位指派人员配合。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审计工作纪律,在审计过程中始终保证独立性,忠于职守、坚持原则, 重审计证据,重调查研究,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应视审计人员工作质量对其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严守秘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开展正常的内部审计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和阻挠。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坚持工作原则的内部审计人员。 第三章内部审计的职责、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九条内部审计的职责职责: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要求,起草内部审计制度; 2、制订年度和季度审计计划; 3、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监督,并向总经理报告审计结果; 4、指导集团公司所属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5、负责所属单位内部审计业务的指导和管理; 6、协助上级审计机关对集团公司的审计工作;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方案有: 1.设立审计部,配置若干专职人员; 2.附属财务部,设专职审计人员; 3.不设机构、专职人员,聘请外部兼职审计人员。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 1.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 2.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3.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 4.总经理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 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2.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 3.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4.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5.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6.公司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 7.管理活动、行政活动; 8.其他认定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公司规章制度; 3.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4.其他有关标准。

第四章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 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 3.专项审计。包括: (1)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主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3)任期审计。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 (4)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方式有: 1.报送(送达)审计。 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审计机构接受审计检查。 2.就地审计。 审计人员到被审单位进行审计,后者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五章内部审计和内容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定稿版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内部管理和审计监督,促进廉政建设,维护集团有限公司合法权益,保障企业经营活动健康发展,保证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本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直属企事业单位依照本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三条授权经营企业中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所属单位较多的企业应设立独立的内审机构,其他业务较少的企业,可以设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第四条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并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五条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常设机构在财务审计部,代表集团公司实行审计监督。其职责是: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有限公司的要求,起草内部审计法规、制度等; 2、制订年度和季度审计实施计划;

3、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监督,并向总经理报告审计结果; 4、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建立建全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 5、负责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 6、负责审计人员的业务学习、岗位培训和内部审计理论研究等; 7、协助上级审计机关对集团有限公司的审计工作; 8、总结、交流、宣传内部审计工作经验,表彰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个人;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三章审计范畴和权限 第六条内审工作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对集团公司有关职能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集团公司负责报告工作。 第七条内审工作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1、财务计划、成本计划或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2、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 3、经济效益;

股份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制度格式

股份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制 度格式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实施内部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相关资产,监督企业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活动。 第三条公司实施内部审计制度,以促使各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加强内部管理,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和公司内部有关规章制度,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内部审计工作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公司审计部下设审计主管,在公司总裁的领导下进行审计监督,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必要时可直接向总裁汇报工作。 第五条审计部要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人员,审计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及执业技能。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内部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保守秘密。 第七条审计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加强职业道德修养,自觉接受纪律约束,努力提高审计水平,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对其所出据的审计结论负责。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根据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开展审计业务。 第三章审计对象和审计范围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以及相关的经济责任人均为被审对象。被审对象应按审计工作要求,提供凭证、账簿、报表及有关资料或复印件,并如实介绍相关情况。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的审计范围为: (一)财务收支审计 1.对公司的月、季、年度会计报告中有关财务收支状况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 2.审计资产管理情况,核查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收支的合理性及资金占用额的真实性。 3.审计公司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利润计算是否正确以及应缴利税和解缴情况。 4.审查公司公开披露的经济业务,会计资料和财务指标是否真实相符。 (二)投资及筹资审计 1.对公司的基本建设投资、重大的设备更新等项目的工程成本及投资进行审计监督。 2.审查公司长期、短期的对外投资以及并购等项目的合理性、投资效果和资金来源的可行性,有无违反公司投资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 (三)内部控制审计,即依照法律、法规和科学管理的原则,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业务、计划、管理等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审查,确保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设计和严格执行。

(完整版)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底稿暂行规定

****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底稿暂行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复核、使用及管理工作,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依据《审计机关审计工作底稿准则》、《****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和集团其他有关制度,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审计工作底稿,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所形成的与审计事项有关的 审计工作记录和获取的审计证据。这里所指的审计过程,包括审计计划阶段和实施阶段。 第三条审计工作底稿的全部内容是审计人员形成审计结论、发表审计意见的直接依据,也是明 确审计责任、评价审计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并为以后的内部审计工作提供参考。 第二章审计工作底稿内容、编制方法和要求 第四条针对审计工作所处阶段不同,可分为: (一)审计计划阶段工作底稿: 1.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主要指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性质、经营背景、组织结构和经营政策等,一 般是审计人员针对首次开展内部审计的单位在实施现场审计之前所作的基本情况了解,在非首次开展 内部审计的单位可酌情减少。 2.审计工作计划。包括现场审计工作进度、时间预算、人员分工,以及审计内容和重点的初步规 划。 3.现场审计时被审计单位应首先提供的资料清册。 4.其它审计人员认为在审计计划阶段必要编制的工作底稿。 (二)审计实施阶段工作底稿: 1.针对具体审计事项的工作底稿。主要指针对具体审计事项所涉及事项的审计工作底稿,以及引 以证明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底稿中所记载审计结论的有关证据。 2.审计工作计划修改记录和时间预算执行情况。 3.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代为编制的各种报表。包括被审计单位自查表等。 4.审计人员编制的各种调查、测试表等。包括内部控制情况调查表、委派财务负责人测评表等。 5. 其它审计人员认为在审计实施阶段必要编制的工作底稿。 第五条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要素: (一)被审计单位的名称。是指审计对象的占有方,若被审计单位为下属公司,则应同时写明下属 公司的名称。 (二)审计事项的名称。此项目一般填写审计业务类型,如:财务收支审计、离任审计等。项目名 称应尽量简练、清晰。 (三)审计事项时点或期间。此项目是为了明确审计范围在时间上的截止点或时间跨度,应结合实 质性测试的具体对象区别对待,资产负债项目应填截止时点,损益类项目应填时间跨度。 (四)具体审计事项的名称。此项目是指实施审计时纳入审计范畴的具体审计事项,如:现金、银 行存款等。

公司财务审计报告范本doc

公司财务审计报告范本 内部审计虽然不参与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但随着集团公司的规模扩大,内部审计作为集团公司的经济监督机构,其作用越来越重要。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不同与社会审计,同样内部审计报告与社会审计报告存在较大差别,社会审计遵循的是《独立审基准则》,而内部审计遵循的是《内部审基准则》。因此两者在审计的独立性上、审计方式、审计重点、审计目的、审计职责作用是不同的,从而使内部审计报告对集团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完整,经营绩效,经济责任及经营合规性等进行检查、监督、评价、整改及奖惩建议,内部审计报告作为改进内控管理的参考依据只对集团公司本单位、本部门、股东负责并对外保密。而社会审计主要围绕会计报表进行,对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对外出具《审计报告》,具有鉴证作用,需要对股东、债权人、及社会公众使用人负责,社会审计出具的《管理建议书》仅仅指出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的不足,出具建议。 但内部审计与社会审计在工作上具有一致性,在审计内容、审计依据、审计方法等方面有一致之处。因此《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某些要求,值得我们再写内部审计报告时参考,如审计的目的、审计对象、审计依据、审计责任、审计的实施过程等在内部审计报告中也需要体现。需要指出的是内部审计报告更突出对内部控制的关注,要针

对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的不足提出具体审计意见及处罚建议,这与社会审计的《管理建议书》也有相同之处。以下是XXX集团公司出具的分公司审计报告部分内容,目的是希望大家共同探讨。 一、封面 XXX公司机密内部审计报告 报告名称:关于XXX的审计报告 报告编号:XXX集团内审字[200X]第0XX号出具 报告时间:200X年XX月XX日 报告抄送:董事长、各副总裁、董事长助理、财务总监、XX部门二、报告正文关于XXX分公司的审计报告 XXX集团内审字[200X]第0XX号 我们于200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对XXX分公司进行了审计。XXX分公司资料的提供和编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分公司财务及XX管理部门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发表审计意见。 我们按照《内部审计准则》有关规定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通过审计目的在于掌握分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以便进行分析,从中评价出经营中存在的差距及揭示主要问题,针对重大缺陷提出审计意见。本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及审计意见,请各分公司及公司相关部门在此基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编号:SM-ZD-88276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 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发挥内部审计在改善经营管理、纠错防弊、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廉政建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风险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安徽省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部门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其目的是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和实现经营目标。 第三条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在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副职的领导下具体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接受母公司内审部门及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893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发挥内部审计在改善经营管理、纠错防弊、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廉政建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风险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安徽省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部门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其目的是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和实现经营目标。 第三条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在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副职的领导下具体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接受母公司内审部门及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实行内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制度。内部审计专

公司内部审计规定

××公司内部审计规定 ××年××月××日()财字第号 第1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和财务控制工作,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内部审计工作必须同经济改革相结合,为经济改革服务。公司设立的审计机构,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通知审计监督,以严肃财经纪律,监督履行财务责任性,改善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改革健康发展。 第3条遵照审计法规,审计机构在董事长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系统的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 第4条公司审计机构和人员本着首先维护国家利益,同时维护公司合法经济权益的原则,公允地证实公司财务责任履行情况。 第5条公司的审计业务受总公司审计室领导,同时受地方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向公司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6条监督检查公司财务、运销、物资、劳资、计划等经营管理部门及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令和财经制度的情况,以促进各部门、单位严格遵守财经法纪,依法经营。 第7条监督、检查和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严密程度和执行情况,着重监督检查公司内所属部门和单位是否遵守下列基本原则: 1、明确划分权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购、产、销、账、钱、物分管的原则; 2、每笔业务(产、销、购、验收、储运),不能由一个人(部门)单独包办到底,必须由两个部门以上的人员处理的原则; 3、所有原始凭证必须连续编号,顺序控制使用,领用空白凭证必须办签证手续并予核对; 4、所有实物财产,要有专人负责保管、保养、维修,以提高使用效率,保证财物安全; 5、所有业务处理必须程序化、制度化; 6、实行公司内部稽核制度; 7、建立一套适合于公司生产特点的成本会计制度; 8、任用人员必须经过慎重挑选、训练,任用品德不良人员容易发生舞弊,任用业务不熟练人员容易发生错误;

财务内部审计制度

财务内部审计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个人文档: 欢迎来到我的豆丁文档,请在阅读后给予评价~谢谢~ ==================================================================== =============== ========= **有限责任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1) 第三章内部审计的职责、对象、范围和依据......................................................(1) 第四章内部审计的种类和方式........................................................................(2) 第五章内部审计的内容.................................................................................(3) 第六章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3) 第七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3) 第八章审计档案管理....................................................................................(4) 第九章奖励与惩罚 (5) 第十章附则 (5)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1)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及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第五条公司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审计部,审计部是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独立于公司财务部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 计委员会报告工作。第六条审计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具有必要专业知识、相应业务能力的审计人员。审计部专职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审计部设负责人一名,为审计部专职人员,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负责审计部的全面管理工作。公司应当披露审计部负责人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

财务内部审计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1) 第三章内部审计的职责、对象、范围和依据 (1) 第四章内部审计的种类和方式 (2) 第五章内部审计的内容 (3) 第六章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 (3) 第七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3) 第八章审计档案管理 (4) 第九章奖励与惩罚 (5) 第十章附则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完善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使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 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审计评价活动。 第三条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有效地控制成本,改善经营 管理,规避经营风险,杜绝违法行为,增加公司价值。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子公司。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五条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暂定为财务审计部。由于财务审计部未设专职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业务需要,财务审计部随时指派2名以上具有一定政治素质、审计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的财会人员担任内部审计人员,集团公司其他职能部门指派人员参加,相关单位指派人员配合。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审计工作纪律,在审计过程中始终保证独立性,忠于职守、坚持原则, 重审计证据,重调查研究,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应视审计人员工作质量对其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严守秘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开展正常的内部审计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和阻挠。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坚持工作原则的内部审计人员。 第三章内部审计的职责、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九条内部审计的职责职责: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要求,起草内部审计制度; 2、制订年度和季度审计计划; 3、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监督,并向总经理报告审计结果; 4、指导集团公司所属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5、负责所属单位内部审计业务的指导和管理; 6、协助上级审计机关对集团公司的审计工作;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履行出资人的职责, 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保障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要求,促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及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内部审计准则》、《北京市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属分公司、子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建设项目等经济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工作。 第四条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好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明确经济责任,检查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防范风险,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五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统一管理,分级分层次实施。公司设立审计监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第六条各分公司、子公司应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尚不具备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条件的分公司、子公司应当设立专职审计人员。分公司、子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专职审计人员应接受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doc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方案为: 1.设立一个有若干专职人员的审计部门; 2.附属财务部,配有专职审计师; 3.无机构、全职员工,聘用外部兼职审计师。 根据发展规划,公司逐步形成了多层次、多功能。审计监督体系第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职称、专业知识+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对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奖惩。 第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审计程序工作,对审计事项保密,未经批准不得披露。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任何个人不得阻挠或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对象的范围和依据、

第七条内部审计对象: 1.公司职能部门、员工; 2.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3.公司控股企业的居民; 4.总经理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 1.与财务收支相关的经济活动; 2.财务计划执行和决算; 3.公司资产使用、管理、维护和增值; 4.基本建设项目预算、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5.国家金融法律、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6.公司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 7.管理活动、行政活动; 8.其他认定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基础: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公司规章制度; 3.公司管理政策、计划、目标; 4.其他相关标准。 第四章审计的类型和方法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 1.财政收支审计。监督检查合法性、真实性。 2.项目审计。被审计单位和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的审计和调查。 3.特别审计。包括: (1)管理审核。审核被审核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 (2)效益审计。基于财务收支审计,审计经济活动效益、合理性。 (3)任期审计。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任职期间履职审计。 (4)审计调查。公司常见问题专项调查。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方法: 1.提交(交付)审计。 被审计单位收到审计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将相关材料送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检查 2.现场审计。 审计人员到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后者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五章内部审计及其内容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的内容包括: 1.财务计划和预算执行的决算;

集团公司内审制

**集团公司 内部审计基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强化公司内部控制、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改善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等方面的作用,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同国资委、审计署、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六部委联合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审计及监督工作,即通过独立客观的监督、检查和评价活动,对公司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对公司经营管理大纲及各项规定、决策、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建设性的建议,以提高公司运营的效果及效率。 本制度所称“审计人员”,是指在集团公司从事内部审计及监督工作的人员,包括审计部监察专员以及从非审计部抽调、借用短期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 本制度所称“下属单位”,是指**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与控股公司。 第三条集团公司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照公司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工作及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发挥监督、评价和服务功能。 第四条内部审计工作为集团公司管理层系统地提供分析、评价、建议、咨询和信息,促进公司内部程序的合理性和资源利用的效率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

保证内部管理报告和对外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有关决议、可适用标准等得到遵守,进而保证经营的效果和效率。 第二章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审计部是公司专职的内部审计及监督机构,在工作上直接向总经理报告,特别重大的直接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六条审计部应配备符合工作要求的审计人员,作为一个整体应该拥有或获取履行职责所需的知识、技能和其他能力。审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审计经验及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沟通的人际交往能力,以保证有效地开展内部审计及监督工作。审计人员应通过职业后续教育和培训来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三章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审计部应促进公司内部程序的合理性和资源利用的效率性,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错误和舞弊的发生,保证内部管理报告和对外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与有关决议、可适用标准等得到遵守,进而保证经营的效果和效率。其主要职责为: (一)对公司内部监控机制的可靠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和评估; (二)对企业的人力、财政和物质资源的利用是否切实有效、厉行节约并有所保障进行审查和评估; (三)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进行审查和评估; (四)了解和评价公司出现重大风险的可能性,并帮助公司改进风险管理工作; (五)必要时,对属于内部审计任务规定范围内的涉及被指控的任何措施行为和渎职的案件进行调查;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规定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规定 □总则 (一)根据有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内部审计的目的是加强公司及所属公司的管理和监督,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三)内部审计是在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各部门以及公司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等进行监督,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业务上同时受上级审计计机构的领导和地方审计机关的监督。 □内部审计的任务 1.主要任务有: (1)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资金、财产的完整安全进行监督审计。 (2)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财务收支计划、投资和经费的预算,信贷计划,外汇收支计划和经济合同的执行以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3)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 (4)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承包经营责任的审计评议,配合上级审计机构对公司主要领导人及所属公司的主要领导人的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5)对公司及其他所属各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的概(预)算的执行、建设成本的真实性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6)对公司及所属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侵占国家、公司资产,严重损失浪费等损害国家、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 (8)贯彻执行有关审计法规,制定或参与研究本公司及所属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 2.办理公司领导、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以及配合上级审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及所属公司进行审计。 3.对公司的下列项目审计部必须会签(不包括子公司): (1)基建项目; (2)经济合同,包括采购合同; (3)公司的年度会计报表。 4.审计部不定时对上述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职权 1.主要职权 (1)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被审计单位应按时向审计部报送有关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文件资料等。 (2)检查实物、凭证、帐册、有关文件和资料。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 制度 1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了规范集团公司的经营管理,加强内部控制与审计监督,保障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保证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为公司各级管理部门使用客观、真实、有效的经营管理信息提供合理保障,保证各部门、各单位的经营活动按照集团公司的经营方针、政策进行,降低经营管理风险,提高绩效。根据<审计法>、<内部审计准则>及集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外部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2条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进行的一种独立的咨询、评价、控制和监督活动。它经过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评价公司各级组织经营活动及目标实现、内部控制建立执行、资源利用状况等,并提供相关的分析、建议,协助、监督管理人员认真地履行职责。 第3条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有效地控制成本,改进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增加公司价值。 第4条集团公司本部、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依照本制度接受审计监督。 第5条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它独立于子公司、公司分支机构和部门来发挥作用。 第6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工作时,必须遵守本制度有 1

关规定,其责任是对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承担审计责任,不承担会计责任和经营责任。内部审及人员不得审查自己过去曾负有权力和职责的任何活动。 第2章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7条授权经营企业中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所属单位较多的企业应设立独立的内审机构,其它业务较少的企业,能够设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第8条集团公司设置的内审部门为法审部,受集团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直接领导,对其负责并报告工作。集团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和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所设的内审部门,受本单位负责人和集团公司法审部的双重领导,业务上以集团法审部领导为主,行政上服从本单位领导,要对本单位领导及集团法审部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9条公司法审部为公司内部审计的常设机构,代表公司实行审计监督。其职责是: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要求,起草内部审计制度、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等; 2、制定年度和季度审计计划; 3、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监督,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报告审计结果; 4、指导监督下属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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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中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具备相应的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 处罚。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三、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 1. 公司本部有关部门;

2. 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及控股公司; 3. 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 4. 公司总裁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 1. 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2. 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3. 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4. 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5. 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6. 公司及下属企业主要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 7. 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 8. 其他与经营有关的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 1. 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 公司规章制度; 3. 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4. 其他有关规定。 四、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 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纪经济问题进行审计。

XX进出口公司财务审计制度

XX进出口公司财务审计制度 第一节资金管理 第一条股份公司集中对紧密层成员(指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企业)的资金 进行统一筹措和调配使用,根据各成员企业收、付汇考核指标和注册资本,结合上年度经营实绩确定授信额度。股份公司财务部负责资金管理具体实施。 第二条各成员企业授信额度由定额内借款、定额外借款、出口押汇(贴现)、进口开证等组成。定额内借款按上年出口收汇实绩每美元配 1.2元,按上年进口付汇实绩每美元配 2.4元周转4次,季末按考核基数完成进度进行相应 调整,年末按实际收汇、付汇实绩清算;出口押汇(贴现)按上年出口收汇实 绩每美元配0.15美元周转 4次,与各成员企业股本金折美元之和(汇率参照年初外汇中间价);进口开证每美元配0.4美元周转4次,与各成员企业股本金折美元之和(汇率参照年初外汇中间价)。各成员企业最高授信额度由定额内借款 额度与押汇(贴现)额度之和,超最高授信额度借款时,需另行办理抵押担保 手续,并以经营责任人个人财产作担保办理定额外借款。 第三条各自属生产企业定额内借款:列入考核体系的,按年初销售考核指 标每元配0.2人民币周转 4次计算,季末按考核基数完成进度进行相应调整, 年末按销售收入实绩清算。定额内最高借款额度按股本金额大小封顶。因正常

生产经营所需定额外临时借款须报经股份公司总经理室批准,并需办理相应的抵押担保手续,或以法人代表人(或经营者)的个人财产提供担保办理借款。定额外临时借款最高不得超过生产企业自有股本金,期限不超过半年。 第四条各公司每天将超10万元资金及时存入股份公司财务部帐户作为各公司存款,股份公司财务部将定期对各帐户进行抽查和公布结果。 第五条借款和存款的结息按月结算和借款到期日结清,存、借款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适度浮动执行。 第六条股份公司内部各成员单位之间不得互相借款、向外单位借款和向职工集资,若违反本规定将处以3万元以上的罚款。 第七条各企业不得对外出借资金。确因业务需要对外出借资金的,确定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后,需报股份公司总经理室审批,由股份公司统一出借,并按股份公司财务部规定的有关借款手续办理。 第八条各公司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增加授信额度,须向财务部提交申请,报经总经理室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业务付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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