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守则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守则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守则

精心整理

精心整理

新沂市人民医院劳动保护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员工在职业活动中的身体健康,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地方相关法规和制度,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负利。

人员在职业健康体检、住院检查或患职业病治疗期间,照常享受保健津贴。从事放射工作人员保健休假,应根据照射剂量的大小与工龄长短,每年享受健康休假(具体参照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二)健康体检规定和要求

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应按国家相关制度,结合医院实际,按规定的期限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对于从事放射的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职业性健康体检;对于医院普通非特殊岗位职工(包括生产、后勤服务、管理人员等)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经体检确定

精心整理

患有职业病的员工,应安排治疗,对确认不宜从事原工作的,经院委会讨论同意,调离原工作岗位,另行安排工作。

(三)职业病患者的治疗

由人事科依据职业病诊断证明等相关资料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治疗,职业病患者应主动配合进行积极的治疗,并遵守人事科和医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非治疗期间的工作安排由人事科视具体情况报请主管领导后予以明确。

精心整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