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评优与表彰管理办法(暂行)

公司评优与表彰管理办法(暂行)
公司评优与表彰管理办法(暂行)

国亿金融控股集团

评优与表彰管理办法(暂行)

1 目的

为提高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员工快速成长,在集团部贯彻勇于负责、敢于开拓、创新并不断进取的文化导向,培养和塑造广大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特制订本办法。

2 评选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的评选原则。

3 适用围

3.1 本办法适用于国亿金融控股集团全体员工(含权属公司员工)。凡集团员工长期努力工作,积极践

行集团价值导向,做出突出贡献或促进集团业务发展者,除日常即时奖励外,月度和年度均依照本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集中奖励。

3.2 除主管以上的全体员工可参与先进个人奖项的评选;主管(含)以上的中层干部可参加优秀管理

者奖项的评选,集团的各个部门、权属公司(详见下文部门评选条件)均可参加先进团队奖项的评选。

4 各部门职责

4.1 人事部负责组织先进个人和团体奖项的评选活动,收集并及时提交各部门推荐表。

4.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在本部门部做好评优的宣传工作,并本着公正、公开、实事的责任意识推荐候

选人,及时提交本部门推荐表。

5 申报说明

5.1 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符合的评选项目进行申报,申报项目一次有效(不接受重复多次申报)、

个人荣誉称号不可兼得。

5.2 申报部门及个人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申报材料,因申报材料提交不完整、申报材料夸大其实或弄

虚作假的,取消评优资格。

6 奖项设置

6.1 月度奖项

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最佳新人

6.2 年度奖项

先进员工、先进团队、先进管理者、总裁特别奖

7 评选条件

7.1 月度奖项评选条件

7.2 年度奖项评选条件

7.3 如有特别优秀的员工,各部门也可不受上述工龄等条件限制,破格推荐。

7.4 随着集团的发展,若另有新的奖项需要设置时,由集团人事部负责续订并解释。

8 奖励办法

公司对获奖的团队及个人从物质和精神两方面予以奖励。物质奖励以奖金等货币形式体现,精神奖励体现为颁发荣誉证书,给予积分奖励,并对获奖事迹予以宣传和颂扬。获奖团队及个人对物质或精神奖励只能任选其一,不能二者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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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个人奖项:

9.1.1 提名方式采取部门推荐的方式,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提名并填写《候选人申请表》(见后)。

9.1.2 部门负责人应根据部门员工实际情况择优选取候选人,并根据员工优异表现的不同层次对优秀

员工和先进员工进行区分,按时提交申请表至人事部。

9.1.3 人事部汇总资料,由总裁办讨论决定评选结果。

9.2 部门奖项:

9.2.1 部门负责人填写《先进团队申请表》提交至人事部。

9.2.2 人事部汇总资料,由总裁办讨论决定评选结果。

9.3 注意事项:

9.3.1 各部门负责人要将本办法传达到每位员工,造成表彰先进树立楷模、激励员工奋发上进的氛围。

9.3.2 各部门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实事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果,注重对优秀事迹的收集验

证。

9.3.3 评选过程中要保持各层级间进行充分沟通,各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度,落实评优工作,按

时上报。

9.3.4 申请表:月度的必须在次月第一个工作日下班前上报人事部;年度的务必于次年的第一个工作

日下班之前提交人事部。

10 表彰和奖励:

公司将于月度大会和年度总结会议2对获奖员工及部门给以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

11 附则

11.1 本制度由集团人事部编写,总裁办评审,总裁批准。

11.2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集团管理中心人事部负责解释。

11.3 本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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