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术委员会章程

高校学术委员会章程
高校学术委员会章程

高校学术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发扬学术民主,提升学术水平,推进教授治学,保障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学术事务中有效发挥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高校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充分发挥作用。

第三条学术委员会遵循学术规律,尊重学术自由,保证学术平等,鼓励学术创新,促进学术发展和人才培养,提高学术质量,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公平、公正、公开地履行职责,保障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在教学、科研和学术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体现教授治学,促进学校科学发展。

第四条学校尊重和维护学术委员会的地位,支持其履行职权,保障其决议的执行。

第二章组织组成

第五条学术委员会分为校学术委员会、学科分学术委员会和学院(含实体性科研机构,以下同)学术委员会,分别是所在单位的最高学术机构。

第六条学科分学术委员会分别是:人文社科分委员会、理工农科分委员会、医科分委员会。学科分委员会根据校学术委员会授权,具体负责相关学术事务,开展相关工作。

第七条校学术委员会设立教学指导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学风建设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设其他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根据校学术委员会授权,具体负责相应专门事务,开展相关工作。

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校、学科、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有权聘请校内外专业人员组成若干专家工作小组,就有关学科专业发展、人才评估、学术评价、师风学风和科研伦理等事项进行独立调查、研究、审议,为学术委员会决策提出建议。

第九条学科分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根据校学术委员会章程制定组织规程,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校学术委员会章程制定章程,分别按照各自规程(章程)开展工作,并向校学术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校学术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条校学术委员会设秘书处,处理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学科分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处理学科分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日常事务。秘书处挂靠在业务归口的相关职能部门。

第十一条校学术委员会、学科分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的运行经费,纳入学校预算安排。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十二条学校下列事务决策前,应提交校学术委员会

或其授权的学科分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决定:(一)学科、专业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科学研究、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

(二)自主或者申请设置、变更和撤销学科专业;

(三)教学科研机构设置方案,交叉学科、跨学科协同创新机制的建设方案、学科资源的配置方案;

(四)教学科研成果、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

(五)学历教育的培养标准、教学计划方案、招生标准及办法;

(六)学术评价标准、教师职务聘任标准、聘任办法及拟聘人选;

(七)学术道德规范、科研伦理审查、争议处理规则;

(八)学科分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组织规程,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九)需要提交审议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学校实施以下事项,涉及对学术水平做出评价的,应由校学术委员会或其授权的学科分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专家工作小组进行评定:

(一)教学、科研成果和奖励,对外推荐教学、科研成果奖;

(二)高层次人才选拔推荐、引进人选、名誉(客座)教授聘任人选,推荐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选等;

(三)自主设立的各类学术、科研基金、科研项目以及

教学、科研奖项等;

(四)有关师德师风、科研伦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受理并组织调查,评议、提出处理意见。

(五)需要评价学术水平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学校做出下列决策前,应通报校学术委员会,由校学术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

(一)制订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

(二)预算决算中教学、科研经费的安排、分配及使用;

(三)教学、科研重大项目的申报及资金的分配使用;

(四)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赴境外办学,对外开展重大项目合作;

(五)需要听取学术委员会意见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学院学术委员会参照校学术委员会职责权限审议决定、评价、咨询学院学术有关事项。

第四章组成规则

第十六条校学术委员会实行定额席位制,委员组成应来自不同学科、专业,并应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学校根据学科发展、专业构成、教师规模等情况合理确定名额,为不低于37人的单数。校学术委员会可根据需要聘请校外专家及有关方面代表,担任专门学术事项的特邀委员,且特邀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10。

第十七条校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5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主任委员可由校长

兼任,或由校长提名,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产生;副主任委员和秘书长由主任委员提名,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长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审议批准。

根据工作需要,校学术委员会可聘任学校及职能部门担任党政职务者为委员,人数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学院主要负责人的委员,应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其他委员由学院及实体性科研机构通过民主推荐、公开遴选产生,推荐人数不超过各单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总数的1/10。特邀委员由校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或者1/3以上学术委员会提名,经学术委员会同意后确定。

第十八条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由校长聘任。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原则上连任最长不超过两届。职务委员随职务任免自然更替。学术委员会每次换届,连任的委员人数不超过委员总数的2/3。

校学术委员会出现委员名额空缺时,应按照委员产生程序进行增补。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出增补候选人建议,经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全体委员2/3以上同意视为通过。

第十九条学科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2-3名。主任委员由校长或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审核批准后,由校长聘任。副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提名,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产生。

学科分委员会委员总数原则上为不超过25人的单数,由相应学院及实体性科研机构差额选举产生。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不担任学科分委员会委员。

第二十条专门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3名,可根据需要设常务副主任委员1名。主任委员、常务副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校长或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审核批准后,由校长聘任。

专门委员会委员总数原则上为不超过31人的单数,由各委员会秘书处提出建议人选名单,经校学术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由校长聘任。

第二十一条学院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不担任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但为学院学术委员会当然委员。主任委员由院长提名,经院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经学院民主推荐、公开选举产生。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名单报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备案。

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人数一般为7—21人的单数,为保证学术委员会中各学科专业的平衡,学院应根据学科发展、专业设置、教师规模等情况合理确定委员构成。学院学术委员会一般由本单位党政负责人、有代表性的教授组成。根据需要,可参照校学术委员会特邀委员的方式聘请校外或本单位之外相同学科领域的知名学者作为特邀委员,但本校在职教授人数不低于委员总数的2/3。实体性科研机构的委员构成,在满足上述条件基础上,应包括所属党委提名的党委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学院学术委员会可设立师风学风、科研伦理等专家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3-5人组成,成员为院学术委员会主任聘请的本学院或校内外其他单位专家,工作小组就有关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为学院学术委员会决策

提出建议意见。

第五章委员

第二十二条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工作在教学、科研第一线;

(三)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四)一般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

(五)原则上在退休前能够任满一届;

(六)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者,不得进入同一个学术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学术委员会委员享受的权利:

(一)知悉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信息等;

(二)就学术事务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咨询或质询;

(三)在学术委员会会议中自由、独立地发表意见,讨论、审议和表决各项决议;

(四)对学校学术事务及学术委员会工作提出建议、实施监督;

(五)学校章程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特邀委员除不享有表决权以外,享有以上相应权利。

第二十四条学术委员会委员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校学术委员会章程,公正履行职责;

(三)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坚持公正独立的学术专业判断;

(四)勤勉尽职,积极参加校学术委员会会议及有关活动;

(五)承担保密义务。对在会议中发表的涉及个人、学科和单位评价的言论负责,对会议确定需要保密的内容保密,并执行和维护校学术委员会的审议和评议结果;

(六)实行回避制度。在审议、决定或评定的事项涉及委员本人或与其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导师或合作导师关系的,或者具有其他利益关联的,相关委员应当主动申请回避,不参加讨论和表决;

(七)学校章程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五条各级学术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的,经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可免除或同意其辞去委员职务:

(一)主动申请辞去委员职务的;

(二)因身体、年龄及职务变动、工作调动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

(三)怠于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本章程规定的;

(四)有违法、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或者学术不端行为的;

(五)连续两次无故缺席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的;

(六)因其他原因不能或不宜担任委员职务的。

因以上原因出现委员空缺的,增补委员的任期与被替补

委员余下任期相同。

第六章运行规则

第二十六条校学术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每学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经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或者校长提议,或者1/3以上委员联名提议,可以召开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根据学校安排,或者根据学科分学术委员会主任或1/3以上学科分学术委员会委员联名提议,可以召开学科分学术委员会会议。根据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院长或1/3以上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联名提议,可以召开学院学术委员会会议。

第二十七条主任委员办公会是校学术委员会的常设机构,由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学科分委员会主任委员、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组成,在校学术委员会闭会期间,根据校学术委员会的授权处理有关业务,处理结果应当在下次例会时向校学术委员会报告。

第二十八条各级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可以委托副主任委员代为召集和主持会议。

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应有2/3 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如委员在国(境)外出差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从应到委员的人数中扣除。

各级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提前确定议题并通知与会委员。主任委员提议,经与会1/3以上委员同意,可以临时增加议题。

校学术委员会可以授权专门委员会就有关专项事务召开会议和履行相应职责。

第二十九条学术委员会议事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审议、评定事项须经与会委员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学术委员会会议审议或者评定的事项,一般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定,也可以根据事项性质,采取实名投票方式。遇有紧急事宜需要表决时,学术委员会主任可决定进行通讯投票。

第三十条讨论重大学术及相关问题时,学术委员会可邀请相关专家学者、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及学生代表列席会议并参与讨论,充分听取意见。

各级学术委员会对涉及学科建设与发展、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学术评价以及有关学术道德、科学伦理等事项做出决定时,应当予以公示,并设置异议期。在异议期内如有异议,经1/3以上委员同意,可召开全体会议复议。经复议的决定为最终结论。

第三十一条校学术委员会建立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度对学校整体的学术水平、学科发展、人才培养质量等进行全面评价,提出意见、建议;对校学术委员会的运行及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总结。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校学术委员会另行议定。如学校相关规定与本章程规定不一致,以本章程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自学校党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解释。

最新学校学生会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督促学生干部树立“自律”及“服务同学的意识”,激发全体干部的团队意识,建立公开、公平、公正、实干、高效的学生会团体,根据源思学校团委学生会组织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和实施奖惩,是学生会加强内部建设和提升自我形象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提高学生干部及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的有效途径。为学生会各项工作的有效展开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 第二条考核办法的制定本着“公开、公平、客观、合理”的原则,为各部门、各干部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个公平良好的工作环境,同时以便于发现学生会工作中存在的某些不足之处,具体的考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坚持独立执行公平客观。 第三条考核目的: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整体素质,做到全面了解、掌握学生会干部的综合素质,帮助学生会干部正确认识自己,发扬优点,改进不足,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到奖罚分明,确保各项工作顺利的开展。 第二章对学生会干部的要求 第一条思想政治素质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思想素质良好。 2、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觉悟,增强自我教育意识。 3、严格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维护学生会形象。 4、自觉接受其他成员的监督,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用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总结经验教训。 第二条学生工作 1、学生会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制度,要有明确的组织性、纪律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2、全体成员要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工作中要秉公无私,吃苦耐劳,敢于开拓新思路,开展工作新局面。 3、当工作与学习发生冲突时,应调整时间,合理分配。对于实在不能解决的冲突,应向上级请示。原则上不能因为工作影响学习,力求做到工作出色。 4、学生会要与全体同学保持密切联系,坚持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原则,将工作建立在全体同学基础上。 5、在工作上认真仔细,对上级的错漏地方应予以指出并提出更正建议,以求更好地完成学生会工作。 6、全体学生会干部要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损学生干部和学生会整体形象的事。 7、各部门成员在开展活动时,必须积极主动,服从调配,不能以任何理由推卸或逃避工作。若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工作者,必须提前向上级说明情况并书面向校团委提交事由,并由学习部写进学生干部考核记录表,以便考核。 8、学生会干部之间应团结合作,以诚相待,广泛交流,共同进步。 第三章考核细则 一、干部加分、扣分项: 每位干部有100分基础分,总分数由以下考核累计而成。 1、思想作风 采用逐减法,每位干部满分为5分,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学习状况 (1)考试作弊者(-5分) (2)期末考试不及格(-3分/门) (3)学期末成绩在班级前20%者(3分);在班级后20%者,(-3分) 3、工作状况 (1)工作成绩 1)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与其他学生干部积极配合。工作效率高,效果突出,提交的工作策划作为重要的考察方面(2分)

大学章程与大学治理

大学章程与大学治理 2011-04-06 16:07吴昕栋谢珂珺李燕蒋英林郑裕璋 ——关于大学章程中大学组织架构问题的研究 【摘要】大学章程是大学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作为大学“自治宪法”的章程是大学进行学校自治、自主办学的根本性依据和纲领性文件,一部制定科学、合理的章程能有效的保证大学的学术自治,实现良好的治理;大学内部的组织架构是大学运作的基础,主要包括大学的各种内设机构及其权利义务范围,主要解决大学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是理顺大学与外部组织关系和维持大学内部管理秩序的需要。本文主要从理论的探讨、实践中的运作与制度的设计三个方面,对大学和章程的法律地位和性质进行研究,进而来比较和分析国内外大学章程中的组织架构问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中国的大学应该制定什么样的大学章程以及如何设计大学的组织架构,来保障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的实现,并希望籍此能为北京大学制定章程这一宏大工程提供一些有益的理论贡献。 【关键词】公立大学;章程;组织架构;自治;治理 引言 目前,我国已有上千所公立与私立高等院校,它们在《高等教育法》等法律规范的引导下合法运作。但在具体管理上,国内大学又普遍存在一个问题,即缺少一个合理有效章程,导致产生大学主办者、管理者和办学者之间的合理关系不明晰,内部组织结构设置层级不清、学术严重行政化倾向等状况。近年来,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推进,治理理论的兴起,随着高等教育不断扩招,大学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自主性日益增强,大学一方面需要扩大自主性和独立性,以保障学术自由和大学自治;另一方面,大学内部的组织结构运作的高度行政化又进一步束缚了学术自由和大学自治的发展和作用的发挥。作为大学“自治宪法”的章程是大学进行学校自治、自主办学的根本性依据和纲领性文件。没有章程,大学就无法真正有效的保证独立、实施自治;没有章程,大学在内部管理上就无法实现良好的治理,就无法真正保障大学的学术自治。 北京大学自创校之初就曾颁布了《奏拟京师大学堂章程》,期间也历经数次修订,但与现代大学理念相比仍存在差距。作为一所当代中国的百年名校,章程的缺失无疑使北京大学同样面临上述问题。因此设计一部合理的、行之有效的章程以及内部组织架构对于北京大学提升发展空间、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具有深远的意义,这也是本课题的一个初衷和立足点。 目前国内大学正在尝试制定自己的章程,在大学组织架构的设计问题上——如党委与校长的职权划分、学术委员会的自治、教代会作用的提升等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国外关于大学章程的理论和实践已经比较成熟,并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治理结构,因此对我们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借鉴与启迪意义。基于此,本文主要从理论的探讨、实践中的运作与制度的设计三个方面,对大学的法律地位和性质进行研究,

学生会外联部规章制度汇编

中华女子学院学生会外联部规章制度 第一早总章 第二章外联部工作简介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四章外联部各成员职责要求 第五章会议制度 第六章请假制度

第七章财务制度 第八章人事制度 第九章奖惩制度 第十章附则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夕卜联部是女院与外界沟通交流的桥梁与纽带。积极团结其他院校彼此增进友谊,共同发展,促进合作。对外展现女院风采。同时与社会中企事业单位保持合作关系,寻求他们对我院学生活动的支持与帮助。 为了高效无误,保证外联部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此规章制度。外联部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外联部的规章制度。

第二章外联部工作简介 一、工作目的 学生会外联部在主席团的领导下主要以拓宽院、校际交流工作为主题,以增进校企合作关系为工作重点,旨在向外展示学校学生的真我风采,努力提高我校学生会在社会上的知名度,为学生会、各项活动筹集资金并且全面负责学校学生会的对外交流联络工作以及在活动的顺利进行过程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二、日常工作 1、促进社团内部团结,在社团内部起协调作用。 2、联系各学校社团,借鉴其工作经验,学习其管理方法,同时邀请其参加我校的重大活动,以及开展与其之间的文化交流。 3、联系其他企事业单位在我校活动时给以赞助。并负责联系各种讲座及展览。 第三章工作制度 1、外联部全体成员要服从部门工作安排、部署,要有大局思想和主人翁意识。 2、对于部门内部各种资料须妥善保管,绝对不能外泄。若有发现,必将严厉惩处。 3、外出联系商家时,须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并应及时向部长报告商家要求及商谈情况外出拉赞助时,如遇突发事件,必须及时与部长或副部取得联系,不得私自做主。 4、严格遵守外联部实务操作流程,任何人无权利擅自同商家签订或口头商定任何协议。 5、每次外出,不允许单独行动,需有两人及两人以上共同出行。 6、出访时,要时刻牢记自己代表着学校、学生会,必须着装整洁、言谈得体,保持学校及大学生联合会的良好形象。 7、与人交谈时要注意所处环境,选择适当的方式方法,绝不可盛气凌人、妄言不知之事。 8、外联部的一切赞助物品及资金归学生会所有,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须在合用签定后统一

大学学生会部门管理制度

《学生会部门管理制度》 一、会议制度 1、实行每周一次例会的制度,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2、请假实行“两小时请假制”,即在会议开始的前两个小时内突然请假无效, 无特殊情况不允许请假。。 3、会议期间,任何人不得干扰会议进程,应认真听取会议、积极参与讨论 并作好会议记录。 二、工作制度 1、部门采取“一周负责制”,即每周轮班安排一名部门成员担任本周负 责人主要负责这周的工作,其他部门成员协助部长及周负责人完成各 项工作。 2、部门成员应该主动担当部门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 3、部门成员在工作中应当互相配合、团结合作,不断学习、高效率地完 成工作。 4、部门成员应当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学习,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5、部门成员应当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态度,注意自身言行, 塑造权益部良好形象。 6、部门成员应当积极主动地协助学生会其他各部门举办的活动,主动为 同学们服务。 三、其他常规制度 1、在各项相关权益活动结束后,各部门成员应当积极总结活动举办优点 和不足之处,写好总结(电子档),在活动结束后的三天之内发于部 长邮箱。 2、每学期期末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写好学期工作总结,按时发于部长邮 箱。 3、各部门成员应当积极思考部门工作,不断探索总结,及时提出个人建 议。 4、部门成员应当团结友爱、为把权益部打造成一个优秀部门、为同学提 供优质服务而共同努力。 四、奖励 1、部门职位实行竞争上岗,表现优秀的优先考虑。 2、对每周负责人实行考评,考评分高者在例会上进行表扬,并择优推荐 参加“五四评优”。 3、在各类活动中积极承担工作者颁发“优秀工作人员”奖状,适当奖励。 4、学期末对工作认真负责的个人进行表扬,并适当推荐参加学生会“权 益工作先进个人”评优。 五、惩罚 1、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达三次者进行批评教育,并在会议上作公 开检讨,取消各类评优资格。 2、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达五次者则作自动退部处理。 3、经常无故推脱工作者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取消各类评优资格。

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36号(附:复旦大学章程)

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36号(附:复旦大学章程)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14.10.11 【实施日期】2014.10.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36号 复旦大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2014年6月20日,你校党委会审议通过并报我部核准的《复旦大学章程》,经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4年7 月29 日教育部第2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自即日起生效,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你校应当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教育部 2014年10月11日

复旦大学章程 序言 复旦大学前身是1905年创办的复旦公学,是中国最早由民间自主创办的高等学校之一。1952年院系调整后,学校成为以文理基础教学和研究为主的综合性大学。上海医科大学前身是1927年创办的国立第四中山大学医学院,是国人自主创办的第一所国立高等医科院校。2000年,复旦大学与上海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复旦大学。 复旦校名取自《尚书大传》之“日月光华,旦复旦兮”,喻示大学是社会之光,与日月同辉。学校的办学理念是其校歌所传颂的学术独立和思想自由,强调学术的价值在于探究真理,守护文明,正谊明道,不计其功。学校以“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为校训,同样强调以学术精神滋养师生,坚持理想,坚守价值,治学严谨,为学有恒。学校始终秉持团结、服务与牺牲的精神,强调学校、师生的社会责任和国家使命。 当此国家发展、民族复兴之际,复旦师生谨建此章程。立志继承先贤创校的初志,坚持学校办学定位,致力于培养服务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各类人才,鼓励各种旨在增进人类福祉与健康的创造性研究,保护学术和思想的多样性,尊重文化传统,促进文明互信,通过学术和思想的事业,引领并服务于整个社会的进步和人类的文明进程。 复旦大学全体师生员工均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共同推进改革和进步。 第一章总则

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

学生会部门规章制 度

河北联合大学轻工学院 商学人文部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我们的准则:我们的心在远方,坚持的路就在脚下。 第二条:为进一步加强商学人文部学生会内部管理、增强部里的凝聚力,强化商学人文部学生会组织建设、明确成员责任、提高科商学人文部学生会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以便更好地开展社会实践部工作特定此制度。 第三条:商学人文部学生会全体人员应自觉遵守此章程而且很好的执行下去。 第二章工作范畴 1、了解学院、同学需求的信息,根据信息策划来更好的完善大型活动;

2、积极配合院团委以及各部门承担的学院大型活动的运行工作; 3、加强和发展和学院其它各部的关系,促进院团委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成员职能 主席职责 1、团结部内工作人员,增强部门的凝聚力,使部内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各自才能,让每位成员都有锻炼自我的机会。 2、协调本学部部同其它部门的关系,传达任务。 3、主持本部门例会,并按需要控制会议时间。 副主席职责 1、协调部长做好各方面工作及协调部内成员关系。 2、监督部内成员。 3、配合老师完成工作。

部长职责 1、做好部内安排的任务,对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2、准时参加会议; 3、参加本部门,学院组织的活动; 4、监督主席、副主席做好工作; 5、当其它部门工作人员需要帮助时,应积极给予协助。 6、尊敬院团委老师、书记、部长。 部员的基本权利 1、在本部门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2、在本部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 3、有参加本部门各项活动的权利 成员的基本义务 1、文明爱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自觉遵守法律,遵守校规校纪,文明自律,尊师爱校,自觉维护教学秩序; 3、遵守本部门章程执行本部门决议,积极参加本部门活动。 4、我部门所有成员工作中必须遵守国家法规和校纪校规违者按相应规定处理。 5、部门成员要做到学习态度端正,政治思想上进,个人作风严谨,品格优良。 6、部门成员工作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服从上级指挥、领导。 7、部门成员认真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相互配合团结一致,工作中倡导团队合作精神,要保持工作的整体性和一致性,要服从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8、工作中实行分工不分家,所有成员要做到"召之即来,来之善战"。 9、工作中灵活变通,能够积极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并妥善解决。

论高校大学章程建设的意义-文档

论高校大学章程建设的意义 大学章程是现代大学制度的载体,是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的法律保障,是处理大学内外部关系的基本法律依据,是大学治理的“宪法”。从1985 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印发至今已经将近30 年,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也取得了突破性地进展。 大学章程就其本质和作用来看,包括外部要素和内部要素两大部分,其中外部要素包括:大学与政府的关系; 大学与社会各 界的关系;大学与校友的关系;内部要素包括:从纵向来说,包括大学内部各组织机构——决策机构、行政机构、学术机构向来 ; 从横说,主要包括大学的使命、教师事务、学生事务、大学的经费 资产与财务重要事项。 由此可见,大学章程在学校制度体系中所具有的基础性、准则性作用,通俗地讲就是学校校内的“宪章”,对于人、事、物都有约束意义。 、大学章程建设推动依法治校 学校依法治校就是要遵守法律法规;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的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以适当的方式为受教育者及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情况提供便利; 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依法接受监督。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以及国家法制化进程的推进,依法治校也越来越重要。而大学章程作为高校的“宪法“,无疑对于依法治校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国家教育部先后发布《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 的通知》等关于依法治校的文件均对提到对大学章程的建设。《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学校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和现代学校制度; 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加强管理。学校要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作为学校办学活动的重要依据。《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中第三条提出:加强章程建设,健全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的制度体系。

高校学生会规章制度

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学生会是系团委总支领导下的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学生组织。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团总支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学生会下设:办公室,纪检部,学习部,外联部,生活部,体育部,女生部,志愿者服务部,文艺部,社团部,劳卫部,网络通讯部。为了确保各部门的正常工作,对学生会成员科学管理,保证学生会成员的优化廉洁,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使学生会各部有一个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和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学生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在学生会工作的所有同学,包括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以及各部门干事均为学生会正式成员。 学生会成员享有下列基本权利: (一)获得履行学生会干部职责应有的权利 (二)通过正当途径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通过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务; (四)参加学生会的活动; (五)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学生会章程,执行学生会决议,积极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完成交给的任务;(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三)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四)尊重教职工,团结同学,维护学校荣誉。 第三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项目设定: 1、例会人员管理 2、工作人员出勤管理 3、日常行为管理 具体内容: (一)例会(包括部门会议和内部会议) 目标:使例会充分发扬集体性、民主性、广泛性、参与性、严谨性和目的性。 1、集体性要求: (1)每次例会人员按要求必须按时到场。 (2)参与例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 (3)例会中途不得无故离场。 2、参与性要求 (1)无论干部干事都应积极参与决策方案的讨论,和一般问题的意见发言,并努力做到提出有建树的、科学的、实用的意见。(对每次例会能提出重要的意见及 工作方案者会后由各部门负责人上报主席团,予以确认并加分,全体会议加

大学学生会管理制度

大学学生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会。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 第三章工作制度

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办公室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各部设置专职文书,司职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四章财务制度 学生会经费在学院老师、团委的监督下独立支配。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主席团指定办公室及纪检部进行审计和监督。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负责部长、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 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本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必须本着实事求

复旦大学章程

复旦大学章程 序言 复旦大学前身是1905年创办的复旦公学,是中国最早由民间自主创办的高等学校之一。1952年院系调整后,学校成为以文理基础教学和研究为主的综合性大学。上海医科大学前身是1927年创办的国立第四中山大学医学院,是国人自主创办的第一所国立高等医科院校。2000年,复旦大学与上海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复旦大学。 复旦校名取自《尚书大传》之“日月光华,旦复旦兮”,喻示大学是社会之光,与日月同辉。学校的办学理念是其校歌所传颂的学术独立和思想自由,强调学术的价值在于探究真理,守护文明,正谊明道,不计其功。学校以“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为校训,同样强调以学术精神滋养师生,坚持理想,坚守价值,治学严谨,为学有恒。学校始终秉持团结、服务与牺牲的精神,强调学校、师生的社会责任和国家使命。 当此国家发展、民族复兴之际,复旦师生谨建此章程。立志继承先贤创校的初志,坚持学校办学定位,致力于培养服务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各类人才,鼓励各种旨在增进人类福祉与健康的创造性研究,保护学术和思想的多样性,尊重文化传统,促进文明互信, 通过学术和思想的事业,引领并服务于整个社会的进步和人类的文明进程。 复旦大学全体师生员工均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共同推进改革和进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制定。 第二条为了推动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规范学校内部治理和运行的制度,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学校由国家举办,学校的行政主管部门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 第四条学校是事业单位法人,按照党委领导、校长负责、师生治学、民主管理的基本原则运行。 第五条学校坚持通识教育的培养理念,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尊重学生自我管理,培养具有人文情怀、科学精神、国际视野、专业素养的人才。 第六条师生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学术研究,相互支持与协作,享有表达学术思想以及发表学术成果,对学术思想进行质疑、检验的权利,并且承担遵守学术规范、维护学术诚信的义务。 第七条学校在招生、学科和专业设置、教学活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社会服务、国际交流与合作、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财产处置等方面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 第八条学校举办者和主管部门为学校提供办学经费和资源支持,保障学校办学条件;支持学校按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独立自主办学;依法综合应用立法、拨款、规划等手段对学校办学进行管理和监督,通过专门机构或者指定社会中介机构对学校的学科、专业和办学质量进行评估。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举办者和主管部门同意,学校可以设立或者调整校区。

古屋小学学生会管理制度

古屋小学学生会管理制度 一、总则 学生会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组织;是学生学习民主管理、锻炼自己成长的熔炉;是提高学生素质的有效途径;也是学校教育学生的有利助手。凡是在校学生都可成为会员,各班班委会为学生会基层组织。 学生会的任务是在校学生处直接领导下,团结全体同学,执行学校管理制度,积极地开展学习、自我教育、文体、公益劳动等各种活动,引导同学努力提高身体素质、科学知识素质、思想素质、审美素质和劳动技能素质等,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二、学生会组织与机构 1、学生会下设三个部纪律部、卫生部、宣传部。 2、学生会设立主席一名,卫生纪律委员十名。 三、学生会干部任职条件与要求 1、学生会干部是全体学生的益友和"勤务员",是在德、智、体、美几个方面全面发展的好学生,是热爱祖国、关心集体、有理想、有道德、乐为师生服务的学生。 2、学生会干部,要带头遵守国家法纪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刻苦认真地学习与锻炼,作同学的好榜样。 3、学生会干部必须大公无私,应具有维护学校与同学权益、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的优良品德。

4、学生会干部应及时将同学中出现的好人好事、合理建议、不良行为等及时向学生处反映。 5、学生会干部要主动帮助在学习生活上有困难的同学,要热情开导在思想上产生情绪或发生矛盾的同学,做同学的知心朋友。 6、会员个人必须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7、学生会干部应当经常听取其他同学的意见,既要经常向学生处反映情况汇报工作,又要独立负责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各部直接领导相对应的班委委员。 8、学生会干部从中高年级学生中产生,通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公开竞选的程序,在校学生处的组织下,民主分工,任期一年,连选连任。 9、学生会干部在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在任期满时由学生处作出鉴定,毕业时记入档案。 四、学生会干部任免制度 学生会干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免去其干部职务。 1、违反纪律或学校有关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 2、工作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 3、因能力所限,工作无明显起色; 4、对自己要求不严,表率作用差; 5、学期考试成绩出现明显后退的; 6、工作不认真、问题较多,学生反映较大造成不良后果者;

西南大学章程修订说明.doc

西南大学章程修订说明 一、修订背景 西南大学组建之初,学校党委和行政高度重视章程制定工作,并于2006年开始组织起草。《西南大学章程》于2007年7月16日在学校第一次党代会上通过并报教育部备案。 《章程》自施行以来,对学校的健康稳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条款较为宏观,可操作性不够强。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颁布,西南大学也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学校需要进一步总结改革实践成果,凝练办学理念和价值追求,深化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为此,学校于2012年启动了章程修订,努力为构建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奠定基础,为促进学校科学发展提供保障。 二、修订程序 章程修订历时两年多,文本15易其稿,最后形成了10章115条1.2万余字的章程文本。修订过程主要经历以下9个阶段: (一)成立机构:2012年3月成立了《章程》修订工作指导组和工作组,组成人员有教育部党组成员、校领导、学术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等学术组织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离退休老同志代表、校内外专家、法律顾问

等,党委书记黄蓉生同志任指导组组长。 (二)文本起草:2012年12月,通过参加培训、学习调研、讨论提纲、分工写作、分头讨论、工作组统稿、反复修改等环节,完成了初稿。 (三)征求意见:2013年1~2月,先后征求了在职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学生、民主党派、学校发展规划咨询专家、学校二级教授代表,教代会常委等层面意见。 (四)教代会讨论:2013年3月1日,《章程(修订稿)》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 (五)进一步完善:根据教代会意见修改后,于2013年3~4月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调研、听取校内外专家(教育管理、法律、行政管理、文字等方面)意见等方式,进一步完善《章程》。《章程》修订期间,校领导高度重视,征求意见稿分别2次上校长办公会和2次上党委常委会审议。 (六)校长办公会审议:2013年6月26日,《章程(修订稿)》第三次经校长办公会审议。 (七)党委常委会审定:2013年7月3日,《章程(修订稿)》第三次经党委常委会审议,并经表决通过。 (八)网上公示:2013年7月9~15日,《章程(修订稿)》在校园网主页上向全校师生公示,无异议。 (九)教育部核准:2013年7月16日,《章程(修订稿)》报教育部核准。期间,涉及“举办者的权利与义务”“学术组织

学生会工作制度

xxxxxx大学xxxxxx学院学生会 工 作 制 度 xxxx大学xxxx学院秘书处制 xxxx年x月

xxxxx大学xxxxx学院学生会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管理”的三“自”方针,绝对服从院党总支的安排,配合团总支的工作。 第二条. 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第三条. 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纪校规。 第四条. 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及外在形象,不做任何有损学生会名誉的事情。 第五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工作积极主动,恪尽职守。第六条. 认真履行主席团的各项决议。 第七条. 各部门在开展工作时应相互协助,发扬团结向上的合作精神。 第八条. 坚持正常的考勤制度。 第九条. 合理安排工作、学习时间,保证学习正常进行的同时,顺利完成工作安排。 第二章例会制度

第一条.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核心,主持学生会的常规工作,负责制定新学期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及安排等有关事宜。 第二条.主席团每周一次例会,主席、副主席及各部门负责人总结上周学生会工作情况,针对下周活动进行工作布置,各部门每 周一次例会。 第三条.主席团负责督促和监督学生会各部工作的实施和完成情况。第四条.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例会或活动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第五条.无故缺席者(含请假无效者),无故缺席三次,视为自动退出学生会,需按规定程序退会。 第六条.例会迟到五次劝其退出学生会,退会需按规定程序,上交申请。 第七条.例会由主席主持,主席因故不能出席,由副主席主持。 第八条.例会实行签到制。 第九条.各部门须在开例会前一天通知秘书处具体时间和地点,秘书处负责会议记录整理。 第十条. 附各级会议要求: 1.主席团例会制度 (1)主席团例会每星期召开一次,具体时间地点由会主席团自行决定。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主席团工作会议。 (2)会议由主席主持,秘书处作记录。 (3)会议讨论重大工作、活动决策及审议各部门的各项活动

XX大学章程序言【模板】

XX大学章程 序言 XX大学(以下简称学校)源于1917年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创办的商科。1921年学校迁至上海,创建上海商科大学。1932年独立建校,定名为国立XX学院。1950年,学校更名为上海财政经济学院。1985年,学校更名为XX大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中文名称为XX大学,简称上海财大或上财;英文名称为Shangha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缩写为SUFE。 第三条学校法定住所为XX市国定路777号。学校设有三个校区,主校区位于XX市国定路777号,中山北一路校区位于XX市中山北一路369号,昆山路校区位于XX市昆山路146号。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举办者和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设立和调整校区及校址。 学校网址是******。 第四条学校是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其行政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以下简称教育部)。学校由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和XX 市人民政府共建。 教育部保障学校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并对学校发展给予政策支持;学校接受教育部的领导和业务指导。 财政部对学校事业发展给予关注、指导与支持;学校积极服务国家财政经济事业发展。

XX市人民政府对学校事业发展给予人力、物力、财力和政策支持;学校积极服务XX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第五条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承担法律责任。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以及终止,须经教育部审批。 第六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第七条学校主要教育形式是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根据需要依法确定和调整学历教育修业年限,实行弹性学制。 学校根据需要开展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第八条学校根据社会需要和办学条件,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核定办学规模。根据不同培养层次、培养类型和学科专业要求,依法确定和调整选拔学生的标准和条件。 第九条学校依法颁发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依法实施学位制度,授予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 学校向为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人士授予荣誉称号,对于卓越的学者或者著名社会活动家,依法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第十条学校校训是:厚德博学,经济匡时。 第十一条学校办学理念是:面向社会、求真务实、立德树人、经世济国。 第十二条学校创建于1917年,校庆日为9月17日。 第十三条学校徽标整体构图为双圆环图案,外圈上为学校英文全称,下面“1917”是学

学生会规章制度范本

学生会规章制度范本 【篇一:学生会规章制度】 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学生生会是在学校领导下,健康向上的学生自治组织。它代表并服 务于全部同学,是全校开展群众德、智、体、美、艺等各项活动的 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学校联系全部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学生会 设有主席团、学习部、卫生部、纪检部、社团部、宿管部。为了确 保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 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组织性质学生会是学校总指导下的学生自治组织 第二条基本任务(一)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开展 学生会工作,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祖国,勤奋学习,用于实际,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二)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协助学校创建良好 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环境;充分发扬民主密切联系同学,坚决维护广 大同学的合法权益;作为学校和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子维护国家利 益和学院整体利益的同时,体现和维护同学的切身利益。 (三)组织学生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学洗活动、丰富多彩的文娱活 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努力为同学服务,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四)加强和发展同学校,各社团学生组织的联系,促进学生会工 作的展开,博采众长,百花齐放。 第二章学生会成员日常规范和义务、权力 第一条学生会成员日常行为规范 1. 态度端正,明确工作任务,优化工作思想:加强内部团结互相帮助,以求共同进步。 2. 服从安排,踏实工作,不投机取巧;遵守本会所指定的各项制度,守则。 3. 公私分明,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立。 4. 工作谨慎认真防微杜渐;加强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别人的 意见和建议。 5. 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要求工作和学习两不误。

大学章程地位与要素的国际比较

2009年第6期(总第353期 )EDU CATIONAL RE SEARCH N o.6,2009 G enera l,No.353 大学章程地位与要素的国际比较 马陆亭 [摘要]大学章程是大学自主办学和外部对大学实施影响而协商的产物,反映了大学和社会特别是和政府间的关系,彰显着大学的使命要求。内部治理是大学章程阐述的重点,主要体现在决策机构、行政机构、学术机构的划定上。我国目前要以制订章程为契机推动高校依法自主办学。 [关键词]大学章程;大学特许状;治理结构;内容要素 [作者简介]马陆亭,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高等教育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北京100816) 章程是约定和阐述独立主体使命,界定内部各利益关系的责任和义务,书面写定的有法定意义的组织规程。任何一个有独立自主权的机构都需要明晰组织规程以使人了解自己的使命,规范自己的组织运营。1995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6(以下简称5教育法6)规定,学校有按照章程行使自主管理的权利;1998年,5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6(以下简称5高等教育法6)规定,申请设立高等学校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章程等内容,说明了章程的法律地位。但目前我国的绝大多数高等学校并没有章程,只有为数不多的学校在进行试点。本文以国际的、历史的视角,对大学章程所体现的法治精神、要素内容进行探讨,并对我国的大学章程建设提出看法。 一、以制定章程为契机推动大学依法自主办学 改革开放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不断进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探索,目标是建立/中央和省两级管理、以省级政府为主0、/政府办学为主、多元化办学格局0和/高等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0的管理体制。对此进行进一步分析,是为了适应社会全方位变化及教育自身发展的要求,有效地激发和释放体制的活力。对于普通高校而言,就是建立政府宏观管理、学校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体制。 30年来,我们在推动大学自主办学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大学的自主权在逐步增强。但是,大学的内、外部管理,行政色彩还比较浓,在治理模式上缺乏有法定意义的组织规程,因此经常陷入权力/放0与/收0的循环。 大学需要自主办学,但政府也不能放弃应有的责任。这可以在/宏观有序、微观搞活0原则的指导下,在5高等教育法6和大学章程的框架下,通过推进政府对大学的契约式管理来实现,即政府对大学提出目标和要求、提供财政及政策支持、进行绩效评估,大学在宏观框架内实行自主办学。日本的国立大学法人化改革、法国对大学的合同管理等都反映出了这种趋势。 5高等教育法6规定,/高等学校自批准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0。大学法人需明晰两种关系:一是办学的外部关系,即所谓的面向社会和依法办学;二是办学的内部关系,即自我管理和约束机制。第一种关系主要由法律明确,章程承接一下;第二种关系主要由章程明确,辅之于具体的规章。因此,大学章程/上承国家教育法律法规、下启学校

学生会规章制度大全

学生会规章制度大全 【篇一: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 学生会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内部管理,规范学生会成员行为,明确各部 责任,高效,合理的提高学生会干部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2、学生会干部应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心,努力工作保证质量,按 期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 3、全体学生会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准则规范 约束自己的言行。 4、学生会内部各成员之间地位一律平等,一视同仁。但学生会成员 在工作上必须服从组织,服从学生会管理体系结构。 学生会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 学生会工作方针:分工明确、团结合作 二、学生会各部门及其职能 主席团:贯彻执行党总支、团委各项有关学生工作决议。对全系各 类活动进行决策、布置和协调。 秘书处:统一管理各部档案、召集学生会各类会议,做好会务工作。学习部:学风检查,组织各类活动,带动全院学习气氛,为学生学 习提供各类信息支持和方法及指导。 文艺部:组织各类文艺活动,并配合院里搞好文艺演出,丰富师生 的精神文化生活。艺术团:在文艺部的领导下带领我院学生开展文 艺活动。 宣传部:配合其他各部门搞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学生能及时掌握各 类活动信息。科技部:普及网络方面的知识并培养网络方面的人才,还负责院网络建设。体育部:举办各类体育竞赛,增强学生的竞争 意识和体质,丰富师生课余生活。生活部:对全系宿舍的卫生进行 不定期的检查,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观念。 外联部:为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拉赞助以筹集经费,还包括学生会 的外事联系工作。实践部:为我院学生提供更多社会实践机会。 。三、学生会管理体系结构 1、体系结构: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主席助理→各部部长→副部长→干事

学生会内部规章制度

学生会内部规章制度 【篇一:学生会学习部规章制度】 学生会学习部规章制度 总则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了加强部门内部团结、促进部门发展、提升部门形象和培养新一代接班人,我部门特制定本章程来严格要求部门成员: 职能性质 学习部是直接隶属于院学生会的具有文秘性质的机构。 (1)负责学风建设,即营造良好的学习气氛,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掌握学习方法,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作风。(2)继续完善和搞好校园知识、讲座等活动。 (3)组织学习经验交流、举办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5)做师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经常了解和向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对教学工作的意见,解决学生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6)指导、协调、监督各班搞好学习,创建学院良好的学习氛围。成员守则 (1)部门成员应相互尊重,下级服从上级。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进取,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 (3)虚心听取学生会内外及部内外意见,搞好团队建设。 (4)开会不许迟到早退,有事及时请假,准时值班。 (5)部门成员在收到短信(部门内部)时,必须回复对方 (6)全力配合好其他部门的同学完成任务。 (7)维护学习部在校会及其他场合的形象。 会议制度 (1)每周一次(时间、地点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部门所有成员必须准时参加,不得迟到和无故缺席,如有事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给部长请假; (2)开会时,手机必须关机或者设为震动,会议期间应尽量不接电话和回短信; (3)会议中应认真听取他人发言,不得扰乱会议秩序;有什么想法可以大胆的提出; (4)做好会议记录,

【篇二:学生会规章制度】 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组织性质学生会是学校总指导下的学生自治组织 第二条基本任务(一)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开展 学生会工作,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祖国,勤奋学习,用于实际,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二)维护校纪校规,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协助学校创建良好 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环境;充分发扬民主密切联系同学,坚决维护广 大同学的合法权益;作为学校和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子维护国家利 益和学院整体利益的同时,体现和维护同学的切身利益。 (三)组织学生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学洗活动、丰富多彩的文娱活 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 努力为同学服务,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四)加强和发展同学校,各社团学生组织的联系,促进学生会工 作的展开,博采众长,百花齐放。 第二章学生会成员日常规范和义务、权力 第一条学生会成员日常行为规范 1. 态度端正,明确工作任务,优化工作思想:加强内部团结互相帮助,以求共同进步。 2. 服从安排,踏实工作,不投机取巧;遵守本会所指定的各项制度,守则。 3. 公私分明,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立。 4. 工作谨慎认真防微杜渐;加强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别人的 意见和建议。 5. 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的关系,要求工作和学习两不误。 6. 严格遵守校纪校和本会总章程。谦虚、谨慎、密切联系群众。实 事求是,养成良好的习、工作习惯。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文化 修养和工作能力。 7. 不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公共场合遵守秩序。 8. 以身作则,严于律已,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二条工作准则 1学生会成员应首先做到仪表仪容符合学校规定。

高中学生会规章制度

篇一:高中学生会管理制度 碧莲中学学生委员会部门条例 (2012年3月5日修改通过)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生组织的部门设置,明确其职权划分和干部配置,特根据《碧莲中学学委会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由学生委员会修改,报学代会或团委批准生效。 一、学生委员会及其主席团 第三条学生委员会由学代会选举产生,简称学委会,委员人数应为奇数,一般为十三人,委员提前离职时由学委会决定替补人选,替补委员不得超过本届当选委员人数的二分之一。参照学代会一年召开一次,故每届学委会的任期一年。学委会及主席团组成必须公开,并有效宣传使广大师生了解。 第四条学委会从委员中推选产生主席一名和副主席两名,组成学委会主席团,主席负责全面工作,两位副主席进行分工,主席团与当届学委会任期相同。 第五条学委会在学代会闭幕期间行使以下职权: (一)解释《学生委员会章程》,并监督其实施; (二)制定、修改学委会内部的一般性规章; (三)根据主席团的任免意见,做出调整下属各部门的干部职务的决定; (四)讨论、决定学委会的工作方针、活动计划和重要工作事项,并监督其执行实施; (五)监督、指导下属各部门的工作或活动,组织各班委适当参与学委会的工作或活动; (六)分配工作任务给下属部门,并授权下属部门; (七)学委会对学代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学代会闭幕期间对校团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其他受学校或学代会委托的工作职权。 第六条学委会通过会议的形式行使职能,学委会应每月召开一次正式会议,一般为每月的第一周的适当时间,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后召开。学委会正式会议由主席团负责召集并主持,主席团认为有必要时可召集临时会议。非学委会委员的其他学生干部可列席会议。 第七条学委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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