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语18春《国际经济学》关税与非关税贸易壁垒

北语18春《国际经济学》关税与非关税贸易壁垒
北语18春《国际经济学》关税与非关税贸易壁垒

阶段辅导一——关税与非关税贸易壁垒

●问题一:简述关税对小国的经济效应。

●问题二:简述中国遭遇反倾销的对策。

●答案请在论坛提交。

一、关税的概念及其分类

限制进口的贸易政策工具主要有两类:关税贸易壁垒和非关税贸易壁垒。

鼓励出口的手段主要有出口补贴和倾销。

关税是一个国家对通过该国国境的贸易商品所课征的税收。是一种间接税,在贸易商品过境时由进出口商支付,最终作为成本转移到进出口商品价格上由消费者负担。

财政关税:把征收关税作为政府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源泉,税率一般较低

保护关税:以保护本国同类产品为主要目的而对进口商品征收,税率一般较高

过境税:一国对途经本国关境,运往他国的外国商品所征收的关税

混合税:同时采用从价、从量两种方法计征

二、关税对小国的经济效应

价格效应:征税导致进口商品的国内价格提高,关税全部由消费者负担

消费效应:征税导致进口商品国内价格提高,进而导致需求量减少

生产效应:由于国内价格提高,使得国内生产增加

贸易效应:征税后国内市场价格提高,国内需求量减少而供给量增加,导致进口数量减少

财政收入效应:政府由于征收关税而增加的财政收入

三、关税对大国的经济效应

价格效应:征税导致进口商品的国内市场价格上升,该国进口需求减少,引起国际市场价格下降,关税由国内消费者和出口国共同负担

贸易条件效应:征收关税会降低进口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如果出口商品价格不变,进口商品价格的下降意味着其贸易条件的改善

四、最优关税

的损失而产生的净福利最大化时的关税水平。

=边际成本的最有条件可推导。

地反映国内产业实际收保护的程度。

名义保护率对消费者来说很重要,表明了关税导致的最终产品价格增加的程度;有效保护率对生产者很重要,表明了关税对进口商品竞争的国内产业提供保护的程度。

五、非关税壁垒

分配方法分为全球配额和国别配额;按照配额实施方法分为绝对配额和关税配额。

进口配额与关税的比较:进口配额对进口的限制强于关税;进口配额导致的福利损失大于关税;进口配额强化了国内垄断;进口配额导致“寻租”行为发生。

“自愿”地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3~5年)限制本国商品的出口数额。有非协定和协定两种形式。

其他非关税壁垒包括:歧视性政府采购政策(优先购买本国商品)、国产化程度要求、技术壁垒、环境壁垒和社会壁垒。

六、出口补贴

上的优惠,分直接补贴和间接补贴。前者直接以现金补贴,后者指给予出口企业财政上的优惠。

出口补贴对小国来说,导致国内价格上升,使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生产者福利增加,政府补贴使政府财政收入减少,综合各项福利的增减,小国实行出口补贴会使净福利损失。

出口补贴对大国来说,实行补贴的净损失要大于小国。

七、倾销

为偶然性倾销、掠夺性倾销和持续性倾销。

实施倾销的经济条件:市场必须是不完全竞争的;国内外市场必须是相互隔离的;国内市场和国外市场具有不同的需求价格弹性。

补充资料:

国际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斗争较为激烈。

反倾销对象多集中在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出口“拳头产品”上。

反倾销发起国家和地区由最初的发达国家开始向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延伸。

遭遇反倾销的产品由低附加值产品向高附加值产品扩散。

反倾销诉讼已经成为跨国公司在全球市场上应对中国产品冲击的一个重要砝码。

被征收的反倾销税率较高。外国对我国出口产品征收的反倾销税率有直线上升趋势。

对我国产品倾销的确定带有很强的主观性、随意性及歧视性。

国际经贸形势所致,具体来讲就是美国经济低迷、日本经济持续不振。

中国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

反倾销的示范效应及惯性风险。凡一国对某种产品实行反倾销都容易产生对他国的示范效应,引起各国的连锁反倾销。

贸易保护主义者利用WTO 协议关于反倾销的规定,对我国滥用反倾销措施,造成反倾销案件泛滥。

我国外贸出口的迅速增加导致国外反倾销投诉随之增加。

涉案企业不积极应诉。在应对反倾销中应诉质量差。

企业经营行为不规范,国内出口行业的价格恶性竞争。

我国企业出口的商品结构和出口地区结构不平衡,出口的多是劳动密集型的纺织、机电、化工等低附加值的产品,企业依赖于低价策略来开拓国际市场,易给进口国造成低价倾销的印象,市场过于集中于欧美市场。

中国正处在经济体制的转型期,市场化程度低。计划经济后遗症仍未消失。计划经济时期重复建设,生产能力过剩。

缺乏对WTO规则的认识,观念上没有加入WTO。

对转口贸易缺乏有效的管理。

加强政府国际协调和交涉力度,努力争取合理待遇。积极与其他国家开展双多边贸易谈判、参与制订国际反倾销法及协调国内出口企业出口政策。

可以利用反倾销武器保护国内产业和市场。完善反倾销应诉法律规定,建立我国反倾销法律规则体系。

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

建立反倾销基金、反倾销信息网,为企业反倾销应诉提供资金和信息保障。

加强对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对外宣传力度,争取市场经济待遇。

加强外贸宏观管理,整顿和规范出口竞争秩序。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出口产品数量、出口市场方向、出口产品结构的宏观控制,降低反倾销发生的概率。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进出口商会的作用。

鼓励中国企业参加应对国外反倾销的诉讼,要明确规定对外反倾销应诉中“谁应诉,谁受益”的原则。

设立反倾销诉讼基金及奖励机制,助于企业积极应诉。

拿起反倾销武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加紧培养一批从事反倾销应诉的专门人才。

出口企业应积极应对反倾销调查;注重产品的国际市场营销,防患于未然。

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大力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优化产品结构。提高我国出口产品质量档次和技术水平,是减少反倾销的根本出路。

企业必须从全球竞争的角度出发来制定和实施产品竞争战略。一是调整产品结构,实施产品差别化战略;二是调整投资战略,鼓励中国企业对外投资,进行国际化生产,提高产品的全球化程度,规避反倾销困境。

对“倾销引诱”保持高度警惕;参加复审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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