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及实施细则

《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及实施细则
《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及实施细则

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

一、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资质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和人员不经教育培训上岗作业。

二、必须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确保按方案组织实施,严禁擅自改变施工方法。

三、必须强化施工工序和现场管理,确保支(防)护到位,

严禁支护滞后和安全步距超标。

四、必须落实超前水文地质探测预报各项规定,监控量

(探)测数据超标立即停工撤人,严禁冒险施工作业。

五、必须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监控,加强通风管理,严禁浓度超标施工作业。

六、必须严格控制现场作业人数,掘进作业面应实施机械化作业,严禁超员组织施工作业。

七、必须按照规定设置逃生通道,严禁在安全设施不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作业。

八、必须按照规定严格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严禁在施工现场违规运输、存放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

九、必须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配备救援装备,严禁事故发生后违章指挥、冒险施救

《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条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资质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和人员不经教育培训上岗作业。

实施细则:

1. 公司从事隧道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和质量检测单位必须按照《建筑法》要求,必须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隧道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及检测工作。

2. 公司从事隧道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照《建筑法》要求,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从事隧道施工的“三类人员” ,必须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 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 号)要求,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 号)规定【注1】,严禁隧道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严禁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

4. 隧道施工单位必须使用具有相应合规资质、具备准入资格的施工劳

务企业。

5. 隧道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 号)规定,建立安全培训制度,根据工程特

点制定培训计划,选用培训教材,开展培训工作,健全培训台帐。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 号),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 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 学时。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条必须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确保按方案组织实施,严禁擅自改变施工方法。

实施细则:

1. 隧道施工单位、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按照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注2】主持编制施工

组织设计,施工组织总设计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

2. 长度超过10km的铁路隧道,断面超过140m的超大断面、不良地形、不良地质段的隧道,设计单位应编制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应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3.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 年第1 号)、《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 号)要求,对危险性和超过一定规模的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如涉及爆破设计、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段隧道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必要时,专项方案需经专家评审后组织实施。

4. 在实施过程中,专项方案需要进行重大修改的,按规定程序重新编制、审核和审批。未经设计变更的,不得违背设计文件中规定的开挖工法;未编制专项方案的,严禁盲目组织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更改设计规定的开挖工法,无权擅自违反经审核批准的专项方案。

第三条必须强化施工工序和现场管理,确保支(防)护到位,严禁支护滞后和安全步距超标。

实施细则:施工中遇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时,各道工序及工艺质量对保障隧道施工安全极为重要。现场工序卡控应符合《关于进一步明确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铁路隧道设计施工有关技术规定的通知》(铁建设[2010]120 号)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隧道施工防坍卡控红线》(中铁股份安[2011]337 号)要求。

1. 铁路隧道执行以下标准:

1.1 隧道洞口应严格执行“早进晚出”原则,加强洞口段超前支护和边仰坡设计;洞口边仰坡施工前应先做好洞顶截、排水工程, 洞口边仰坡工程应自上而下逐级开挖支护,及时完成洞口边仰坡加固、防护及防排水工程;隧道洞口按设计完成超前支护后,方可开始正洞施工,洞口段应及时形成封闭结构,严禁采用长台阶施工。

1.2软弱围岩隧道采用台阶法开挖时,V、W级围岩中上台阶每循环开挖进尺不应大于1榀钢架间距,W级围岩中

不应大于2榀钢架间距级围岩边墙每循环开挖进尺不得大于2 榀钢架间距,仰拱开挖前必须完成钢架锁脚锚杆(管),每循环开挖进尺不得大于

3m。

1.3隧道开挖后,初期支护应及时施作并封闭成环,W、V、W级围岩封闭位置距离掌子面不得大于35m, W级围岩二

次衬砌距离掌子面不得大于90m, V、W级围岩二次衬砌距离掌子面不得大于70m。

2. 公路隧道执行以下标准:

2.1 公路隧道施工时应优先采用项目所在地交通建设管理部门执行的标准,如当地交通建设管理部门无标准或标准低于本细则的,按照本细则执行。

2.2 黄土和含水量较大、易风化的千枚岩隧道:洞口段:

仰拱距掌子面距离不大于1/2大管棚长度;V级围岩地段:

仰拱距掌子面距离不大于30m (二车道)、20m (三车道),二次衬砌距掌子面距离不大于50m (二车道)、35m (三车道);W级围岩地段:仰拱距掌子面距离不大于50m(二车道)、40m

(三车道),二次衬砌距掌子面距离不大于80m (二车道)、70m (三车道)。

2.3石质隧道:V级围岩地段:仰拱距掌子面距离不大

于50m二次衬砌距掌子面距离不大于80m w级围岩地段:仰拱距掌子面距离不大于70m二次衬砌距掌子面距离不大于120m。

3. 在隧道施工过程中,如遇到围岩与设计不符,应停工报告,严禁盲目施工。

4. 隧道施工因地质变化,其工艺工序多样,每一道工序的安全质量控

制均十分重要。为便于量化执行,除开挖工法和安全步距外,以下5 项关键工序必须进行严格卡控:

4.1 遇水易软化围岩地段必须及时组织抽排水,隧道积水不得浸泡钢架底脚和隧底围岩。

4.2 钢架支垫必须密实、牢靠、稳固,不得有“吊脚” 现象。

4.3 钢架环向连接螺栓、螺母和垫圈必须使用设计规定的规格、型号和材质。连接钢板变形、连结螺栓难以穿连时,不得采用热加工方法纠正。

4.4 钢架纵向连接的钢筋必须与钢架进行可靠焊接,焊缝长度不得小

于10 倍钢筋直径。

4.5 防水板及二衬台车前后10m 范围内必须划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区域,配齐灭火器材,在明显位置标识“严禁烟火” 等示警标志,严格实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作业时,必须有专职监火员旁站。

5.工程项目部在选址时须对施工现场、驻地周边进行地质风险评估,对可能存在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区域,严禁选作生产生活用地。

第四条必须落实超前水文地质探测预报各项规定,监控量(探)测数据超标立即停工撤人,严禁冒险施工作业。

实施细则:

1.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隧道设计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铁建设[2010]352 号),极高、高风险隧道超前地质预报责任主体单位为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组织实施。其他隧道的超前地质预报责任主体单位为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2. 隧道设计单位应按照《铁路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技术指南》(铁建设[2008]105 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交质监发[2013]549 号)、铁建设[2010]120 号文件及《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隧道施工防坍卡控红线》(中铁股份安[2011]337

号)等相关规定要求,对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隧道进行专项超前地质预报设计,及时收集分析预报资料,完善设计方案并指导现场施工。现场施工按规定进行地质预测预报,项目总工程师负责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工作。对川、W级围岩必须进行地质素描, 应特别重视判断围岩块体结构非稳定体

的状态;及时掌握超前地质预报信息,积极推进设计变更工作。认真做好突泥突水、瓦斯突出、有毒有害气体燃爆等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

3. 隧道施工单位要建立完备的监控量测系统,监控量测

点必须及时埋设,开挖2小时内读取初始数据。其中,W级

围岩隧道拱顶下沉和净空变化的量测断面间距不得大于

10m V级围岩不得大于5m。

4. 当拱顶下沉、水平收敛速率达5mm/d 或位移累计达

100mm时,应暂停掘进,撤出人员,并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处理措施。

第五条必须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监控,加强通风管理,严禁浓度超标施工作业。

实施细则:

1. 隧道施工单位要按照《铁路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 TB10304-2009 )、《公路隧道施工技术规范》(JTGF60-2009) 要求,瓦斯隧道项目须建立专门机构进行通风、防突、防爆及瓦斯检

最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016最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008年12月1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公布根据2011年10月28日《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条例第一条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条例第一条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条例第一条所称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第三条条例第一条所称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本细则所称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第五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第六条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第八条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 (一)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二)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 第九条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条例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重要举措。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潞城市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的通知(潞发【2017】32号)文件精神,结合经信局精品文档,你值得期待 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进一步改进调研工作。各股室结合本职工作,深入开展“两走一转”大调研活动,即“走企业,调研市场需求,走园区,调研发展需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局领导下基层调研每个月不少于五天,每年必须撰写两篇调研报告。进一步完善调研相关制度,加大对局领导和各股室日常工作性调研的统筹力度,推行联合调研制度,避免在短期内对同一企业的重复调研。各股室通过调研,掌握实情、理清思路、把握重点,着力研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企业和群众“最急”上见真情,“最怨”上改作风,“最盼”上赢民心。努力使经信局成为市委市政府的“参谋部”,经济的“信息港”,政企的“连心桥”,企业的“服务台”。

二、进一步规范会议活动。严格执行局会议制度,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提倡用一个会议解决多个问题。提倡开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会,开小会、开专题会、开议事定事的会。会前,参会人员要准备充分,切实改进会风,力戒讲空话、套话,从而提高会议实效。机关工作人员不参加与履行管理职责无关的各类会议、论坛和活动。 三、进一步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把服务放在机关一切工作的首位,对职责范围内的事,建立第一接待人服务责任制和分管领导负责制,不得推卸责任、敷衍塞责,不得含糊其词、模棱两可,杜绝扯皮、推诿、搪塞。坚持使用文明用语,说话和气,态度和蔼。对来访办事的群众问一声好、让一个座,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问有答声、办事结果有回声。严禁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谢绝一切妨碍公务的请客送礼和公费娱乐。局机关工作人员要积极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群众,提供高质量服务,其服务质量的好坏将作为考核局机关工作人员的首要标准。 四、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能不发文件的坚决不发,能不以文件形式下发的,也坚决不发文件。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文件要有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篇幅。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能用网络传输的,不再印制纸质文件。

屋面工程实施细则_监理实施细则

杭政储出【2012】44号地块商品住宅工程 屋 面 工 程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编制人: 批准人: 浙江中兴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杭政储出【2012】44号地块工程项目监理部 二О一四年六月十三日

目录 1.专业工程概况与特点 2.执行标准、法规 3.监理工作流程 4.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5.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6.监理旁站内容、方法和要求

屋面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 工程概况与特点 ﹙一﹚工程名称:杭政储出【2012】44号地块商品住宅工程。 ﹙二﹚工程地点:杭州市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内,江涵路与珊瑚沙路交叉口。 ﹙三﹚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81456㎡。 ﹙四﹚工程特点:本工程建筑高度为56.5米,由5幢17层住宅楼及一层地下室,2幢16层住宅楼及一层地下室,1幢15层住宅楼及一层地下室组成,结构体系为地上:剪力墙结构;地下:框架结构,工程±0.000相当黄海高程9.000m。 屋面防水等级二级(当采用倒置式屋面时,防水等级为一级,合理使用年限不少于20年)。本工程屋面具体构造做法详见下表:

﹙五﹚建设单位:汇隆置业(杭州)有限公司 ﹙六﹚设计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七﹚勘测单位:杭州市勘察设计研究院 ﹙八﹚施工单位: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九)监督单位:之江旅游度假区质量、安全监督站 2 执行标准、法规 1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4 《关于治理屋面渗漏的若干规定》建建[1991]370号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一、编制依据 1.已经批准的监理规划(安全部分)或安全监理方案(专项监理规划) 2.《建设工程监理规程》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 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程》 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安)》 ⑴《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⑵《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⑶《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⑷《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⑸《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⑹《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7.《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程、文件等 二、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特点和现场环境状况 根据具体工程图纸设计和现场情况编制此部分内容

四、监理工作检查要点及目标值 1.审核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资质。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其资质与承接任务必须相符。 2.审核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方案和专项方案。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符合规定要求的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方法、措施应满足工程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并符合相关法规、强制性条文的要求。 3.核查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责任制。其保证体系应健全,安全责任制应明确,且符合相关管理规定要求。 4.核查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责任人和专职安全人员的资格。其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的资格证件应合法有效,且需配置的专职安全人员应符合要求。(1万㎡以下设置1人,1~5万㎡的工程设置2人,5万㎡以上至少设置3人,劳务分包单位50人以下设置1人,50~200人设置2人;超过200人的应适当增配。 5.核查特工种人员的资格证件。从事特工种作业的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起重机(电梯)司机以及指挥人员等均应获取资格证件,且持证上岗,人证相符。 6.核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方案。其方案的应急程序和方法措施应能满足应急事件在最短时间内得以控制,减小人员和财物的损失。 7.督促检查施工安全生产工序交接检查验收手续和检验备案验收手续。大型机械、中小型机械、升降设备、设施,高处作业架体,临电设备、线路、悬挑、悬空作业设施等均应进行使用前试运行和交接检查验收,并建立手续。而对塔式起重机,人货两用电梯,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自升式构架架体,门式脚手架等均应进行向安检站申请备案验收,并取得允许使用手续。 8.检查操作人员的自身安全防护用品佩戴。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并按作业工种的不同要求,将安全带、安全鞋、安全手套等佩戴齐全有效。 9.巡查或旁站(按旁站监理实施细则(指南)实施)监理安全设施和操作规程的到位。 9.1机械使用: 9.1.1塔式起重机 ⑴设备显著位置固定的“安装验收合格证、合格牌”、“安全操作规程牌”等应齐全。 ⑵塔吊司机和指挥人员应持证上岗。

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下文是最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20xx年最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条例第一条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条例第一条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条例第一条所称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第三条条例第一条所称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本细则所称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屋面防水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台州市农副产品集配中心(农港城)项目 屋面防水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批: 浙江腾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台州市农副产品集配中心(农港城)项目监理部

二0一五年六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工程特点 四、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 五、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台州市农副产品集配中心(农港城)项目 建设单位:台州市农副产品集配中心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椒江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设计单位:浙江中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浙江山川有色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省腾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方远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地址:椒江区东环大道2389号 本工程为台州市农副产品集配中心(农港城)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局部地下一层,地上建筑共8栋,最高层B1九层,建筑高度为39.95米,其余7栋均为四层,建筑高度为23.95米。 本工程屋面按二级防水等级设计,采用两道防水做法。其中C2#出屋面机房及设备基础为平屋面(保温)正置式屋面,其他为上人平屋面(保温)正置式屋面;C1#出屋面机房及设备基础为平屋面(无保温)正置式屋面,其他为上人平屋面(无保温)正置式屋面;B2#屋面为平屋面(保温)正置式屋面,四层过道及庭院为上人平屋面(保温)正置式屋面;连廊顶为上人平屋面(无保温)正置式屋面,地下

室顶板为覆土植被屋面(无保温)。 二、编制依据 1、台州市农副产品集配中心工程施工图纸; 2、台州市农副产品集配中心工程监理规划; 3、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4、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5、苏J36-2009《泡沫混凝土保温构造图集》; 6、09J03《KH泡沫混凝土楼地面、屋面保温隔热建筑构造》 三:工程特点: 1、屋面设计特点 1.1、平屋面(保温)正置式屋面 (1)50厚C20细石混凝土随捣随抹平(配Ф4@100双向钢筋)(2)10厚低标号砂浆隔离层 (3)1.5厚三元乙丙防水卷材 (4)20厚1:3水泥砂浆找平 (5)泡沫混凝土(强度1.5Mpa)找坡层,最薄50厚 (6)1.5厚聚氨酯防水涂料 (7)现浇钢筋防水混凝土屋面板随捣随抹,闭水检验 1.2、上人平屋面(保温)正置式屋面

(完整版)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KMJF/D-27-2004 昆明劲风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编写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打印:校对: 2004.07.20批准2004.07.20实施

目录 一、工程概况 (2) 二、监理依据 (2) 三、设计要求 (2) 四、施工难点及监理要点 (2) 五、预控要点 (2) 六、过程控制监理要点 (3) 七、涉及的规范和标准 (6) - 1 -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写) 二、编制依据 1、工程《监理规划》。 2、监理合同、施工合同。 3、公司体系文件。 4、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三、设计要求(根据实际设计情况编写) 四、施工难点及监理要点: 1、施工难点: (1)噪声的影响:施工中,使用施工机械,以及模板支拆、清理与修复、脚手架的安装与拆除,都会影响正常的工作。 (2)扬尘的排放:施工现场平整作业、土堆、沙堆、砼搅拌等因素都会污染大气,影响环境。 (3)路面及现场环境污染:现场渣土、商品砼、生活垃圾、原材料的运输过程中都会出现遗洒现象。 (4)光的污染:现场夜间施工照明用光,影响施工现场区域内周边居民的休息。 (5)生产生活污水的排放,现场所设食堂、厕所、现场搅拌、特殊工序用水都会排放污水,污染水体。 (6)防火、防爆也是工程安全生产的前提。 (7)“三宝四口”的防护也尤为重要。 (8)临时施工用电也是安全文明施工的重要前提。 五、预控要点: 针对各项污染源,控制施工作业: - 2 -

1、针对现场噪声排放:模板拼装,结构架搭设安排在白天施工;砼振捣时,振动棒尽量避免接触模板、钢筋;装修脚手架拆除时,严禁直接往下扔扣件、钢筋。 2、针对现场扬尘排放:砂浆搅拌站、水泥库房、木工房应采用层板进行封闭,砂石堆放时用蓬布或油布覆盖,现场及时洒水、清扫,现场主要道路采用硬化路面。 3、针对运输无遗洒现场:所有运输车出场前一律覆盖,砼罐车在出场前清洗下料车。 4、针对现场夜间施工光污染:夜间施工时,所有灯具设置灯罩,并注意灯罩方向。 5、针对污水排放:现场搅拌站处设置沉淀池,按标准排放;现场食堂设置隔油池,现场列所应设置化粪池。 6、针对现场防火、防燥现象:木工棚、油库、化学品库一律配备规定数量的环保灭火器。 7、针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确保各用电机械设备不出现漏电现象。 六、过程控制监理要点: 1、现场噪音控制: (1)模板工程的安装及拆除应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应轻拿轻放,最大限度地减少金属撞击声。 (2)电锯应设置围护式工房,其周边围护以吸隔音材料,在使用时尽量避免同其它机械同步起动,减少机械汇集声所产生的噪音。 (3)振捣棒的使用,在振捣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同模板接触和悬空转动而增加噪音。 (4)周转材料(如:钢模、钢管的装卸)转运禁止用翻斗车自卸,禁止卸钢管时以快车急刹自卸钢管,禁止乱丢材料。 (5)现场采用“积分声级计”其性能应符合GB/3785中对Ⅱ型仪器的要求,并在测量前要对声级计进行校准,并保留校准记录。 ①测点的确定:在施工场地边界线上选择离敏感建筑物或区域最近的点作测试 - 3 -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小雅已经为大家整理好,欢迎参考!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一 《办法》提出,要健全调查研究常态化机制,坚持省领导基层联系点制度,坚持下基层调研与下访、约访、接访相结合,坚持轻车简从,运用座谈会、个别访谈、实地考察、蹲点调研等多种方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研究解决问题,力求准确、全面、深入地了解情况。 《办法》提出,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开的合并召开。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减少参加人员,缩短会议时间。切实改进会风,精简会议议程,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总结交流、工作部署且不涉密的全省性会议均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切实减少文件数量,全面清理各类简报。除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外,省委、副省长个人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办法》强调,出访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严禁无明确公务、一般性考察和重复考察的团组。严格执行出访规定,严守外事纪律。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二 《办法》强调,要规范接待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和中央部门领导同志来浙江考察调研以及外省(区、市)党政代表团的接待工作,严格按中央有关规定执行。县和县以下单位举办的各类庆典、奠基、论坛和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等,不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包括曾担任党和国家领导职务的老同志)参加。切实改进警卫工作,减少交通管制,不得封山、封园、封路,不清场闭馆,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从严控制警灯、警报器的使用。 《办法》强调,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综合运用报纸、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新闻媒体,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进行报道,多反映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更好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除具有全局意义和重大影响的会议活动外,不安排广播电视直播。 《办法》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厉行节约,认真执行有关财务规定,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禁铺张浪费。会议活动现场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在会议举办地有住房的与会人员不安排住宿。省领导到基层考察调研一般到机关食堂、农家乐就餐,不安排宴请,有条件的地方可安排自助餐;中餐不饮酒,同城活动不安排用餐。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法字[1993]第38号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条例第一条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条例第一条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条例第一条所称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第三条条例第一条所称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但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本细则所称有偿,包括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第四条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第五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在内。

2019-2020年XX工程公司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

2019-2020年XX工程公司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XX集团公司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具体可执行的实施细则。公司党委、纪委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司下发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要求有关制度规定进行了梳理,并结合已经发现和处理的问题,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要求做了更细致的安排。中央抓八项规定落实和纠正“四风”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各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主要管理对象分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党员领导干部、全体党员干部。其中:党员领导干部指公司科级及以上党员干部。 一、改进调查研究。围绕公司总体部署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和职工群众开展调研,提高决策水平,解决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工作,要按照《XX公司关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的通知》、《XX工程公司总部机关工作人员赴国内基层调研接待工作规定》(XX公司制〔2013〕59号)、《XX工程公司机关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理制实施办法》(XX公司制〔2017〕14号)规定要求执行。(管理对象:党员领导干部) 二、严控会议活动。除集团公司和XX公司统一安排外,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不组织、不参加各类纪念、庆典、奠基、剪彩、展览、评奖、论坛等活动。各类会议活动的组织要按照《XX工程公司总部机关会议管理办法》、《XX公司关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的通知》、《XX工程公司举办和参与庆典、研讨会、论坛、展览的管理规定》、《XX工程公司党政会议制度》规

定要求执行。(管理对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三、精简文件简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讲话视情况印发通报,原则上总经理、党委书记每年通报数量不超过10期,其他班子成员每年通报数量不超过6期。具体按照《XX工程公司党政工作规则》(XX公司制〔2016〕5号)规定要求执行。(管理对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四、规范因公出国(境)。根据公司海外业务发展实际,按照必要、节约、注重实效的原则,统筹安排出国(境)。外事接待、因公出国(境)要按照《XX工程公司总部外事接待实施细则》(XX公司制〔2012〕39号)、《XX 工程公司因公出国(境)团组和人员管理办法》(XX公司制〔2012〕42号)、《XX 工程公司因公出国费用管理办法》(XX公司制〔2017〕25号)等规定要求执行。(管理对象:党员领导干部) 五、改进新闻报道。新闻报道工作要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按照注重实效的原则,从简从严报道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活动。一是压缩报道数量和字数。总经理、党委书记,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出席的重要会议活动,报道篇幅分别不超过2000字和1000字,不刊发侧记、特写、综述等。出席一般性会议活动不作报道。二是改进报道方式。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出席的公司全局性重要会议活动,要进行及时、准确、充分报道。各类报道中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称谓根据会议活动主题内容确定,不必报道担任的全部职务。(管理对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六、厉行勤俭节约。一是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按照依法依规、廉洁节俭、规范透明原则,严格规范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公务用车配备、办公用房配置、公务接待标准要按照《XX公司关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的通知》(XX公司党〔2013〕25号)、《XX工程公司公务接待管理规定》(XX公司制〔2014〕17号)、《XX工程公司机关公务用车管理

屋面监理实施细则

屋面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名称: 编制: 审核: 编制时间: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屋面工程的施工及验收的监督管理。 二、编制依据: 1)已批准的监理规划和施工组织设计; 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4)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三、施工程序 四、细则内容 1.准备阶段 1.1.熟悉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组织或协助业主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做好会议记录的汇总,编写会议纪要。 1.2.审查专业防水队伍的相应资质,主要防水施工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单位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 1.3.原材料控制 1)施工单位运抵现场的水泥和砂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应有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施工单位质检员自检合格后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监理人员对其质量进行核查,合格者签返《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同意进场使用;不合格者则退回《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监督施工单位将不合格材料完全撤出施工现场,并记录在监理日记上。 2)施工单位运抵现场的挤塑泡沫板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应有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现场抽样复验报告。施工单位质检员自检合格后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监理人员对其质量进行核查,合格者签返《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同意进场使用;不合格者则退回《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监督施工单位将不合格材料完全撤出施工现场,并记录在监理日记上。 3)施工单位用于屋面的防水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检测报告,施工单位质检员自检合格后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监理人员对其进行检查,合格后则同意材料进场,并按见证制度监督取样送检。合格者签返《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同意进场使用;不合格者则退回《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监督施工单位将不合格材料完全撤出施工现场,并记录在监理日记上。 1.4.伸出屋面的管道、设备或预埋件等,应在防水层施工前安设完毕。 1.5.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屋面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合格者签返《屋面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同意实施。否则提出修改意见,要求承包单位修改后重新报审。 1.6.监理人员每日填写监理日记,对施工监理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后填报《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监理人员确认整改合格后签返《监理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93156

共享知识分享快乐 目录 、工程概况 (2) 二、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主要任务 (2) 三、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 (2) 四、安全监理的依据 (2) 五、安全监理的主要阶段 (3) 六、安全监理的主要措施 (3) 七、安全监理的控制要点 (5) 八、安全监理工作的流程 (15) 九、本工程的安全监理预案 (18) 十、重大危险源辨识与控制措施 (21) 一、工程概况

页眉内容

项目名称:中航两江体育公园项目E16-01/01 地块 建设单位:重庆航悦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重庆长夏安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重庆市高新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深圳市中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国航天技术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中航两江体育公园项目E16-01/01 地块,, 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东部,属于龙盛片区,东邻龙兴古镇,西邻铜锣山,南接绕城高速,北联中韩产业园。东距龙盛中心区 4 公里,西距江北机场12 公里,距观音桥27 公里。整个地块由住宅及商业产品组成, 由7层、8层的住宅及商业组成。总建筑面积为83431.79川,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0570.21川,地下建筑面积22861.58川,总户数为533户,总停车位601个,地下停车601 个,地面0 个。工程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基础采用机械旋挖钻孔桩、柱下独立柱基。抗震设防烈度: 六度,主要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车库为框架结构、抗震等级:框架为4级,剪力墙为3级。建筑结构使用年限:50 年。建筑安全等 级为二级。 为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更好的监督、控制施工阶段安全,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工 程安全监理的内容如下: 二、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主要任务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设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 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项工作。 7)、不定期的组织安全综合检查,可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价,提 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8)、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的要责令其停工整改。 三、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 1 ). 控制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人的安全行为有心理上的,生理上的和行动上的不安全行为,必须根据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安全和调配合适的工作,预防不安全的行为发生。 2). 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

09-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

09-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

冀优医〔2018〕9号 河北省优抚医院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 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改进调查研究 1、科学确定调研方案。重点围绕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医院发展方向开展调研,既要注重研究学习兄弟医院、上级医院、发展快、经营好的医院好的经验和模式,更要注重深入到基层、深入到职工中去,千方百计为医院谋发展。 2、注重调研实效。院班子领导成员要围绕各自分管的工作开展调研,提前谋划工作方案,带着问题了解情况,多听取不同意见,听真话、摸实情,做到情况明、数字准、工

作实,准确全面了解职工最关切的问题,解决医院发展面临的难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 二、精简会议活动 3、减少会议安排提高会议效率。注重会议实效,丰富会议形式,能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的不集中开会,能合并召开的不分别开会,能衔接召开的不分期开会。各科室部门召开专项工作会议,要先报分管院长审核把关,经同意后再报院主要领导批准实施。各类会议活动应严格控制参加人员,尽量压缩会议时间,原则上只安排1位院领导作主旨讲话。综合性会议讲话一般控制在5000字以内,其他会议讲话控制在3000在以内。院级领导一律不得以职务身份参加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在活动中挂名。 4、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严格会议管理,反对铺张浪费。严禁向参会人员收取或以任何方式转嫁、摊派会议费用,严禁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严禁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游览、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宴请与会人员、提供烟酒和高档菜肴,严禁发放纪念品及其他非会议活动必需品,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或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严禁使用会议费购置固定资产类办公用品及开支与当次会议无关的其 他费用。会议会场不得摆花草、制作背景板、提供水果,因签约、论坛等需要,必须制作的要坚持理性节约原则;各类表彰会应以精神奖励为主,严禁发放奖金或纪念品(有国家政策规定的除外)。 三、规范公务活动 5、严格接待标准坚持轻车简从。外出考察调研公务出行期间,严格控制陪同人员、工作人员及车辆,严格做到来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调查研究 第一条到基层调研要紧紧围绕调研主题,实事求是安排考察内容,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群众需要的地方,采取座谈、走访、蹲点等方式,客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实情,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科学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注重实际效果。 党组书记、局长调研时,所到的县、区煤炭工业局党组织书记、局长可全程陪同。其他党组成员调研时,可安排1位负责人陪同。 第二条在基层考察调研期间,接待单位不组织迎送活动,不张帖悬挂标语横幅;接待单位不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安排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不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三条接待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有关规定,不超标准安排接待。接待用餐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内公务接待规定执行,原则上由接待单位安排自助餐,就餐人数较少或者不具备自助餐条件地方可安排用桌餐,不上高档菜肴,不过分追求地方特色,不从外面调派厨师或者调配菜肴,菜肴品种和数量安排适当,避免浪费。不上烟酒。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第四条改进调查研究。要建立调查研究制度,涉及到煤炭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具有普遍性的重要问题由局办公室统筹安排,涉及到专项领域的重要问题按照分工进行安排。到基层调研,既要听取基层领导班子介绍情况,更要深入企业、队组和职工生活社区,听取基层党员干部和员工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调研后要撰写有实质性内容的调研报告,报党组主要领导审定后分头督办落实。对于条件艰苦、困难较大和群众意见较多的单位,要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定期深入联系点剖析问题,解决矛盾,帮促工作,切实帮助基层单位和员工解决实际困难,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第五条提倡现场办公。对于阳泉地方煤炭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工程建设、安全环保、稳定工作中需要综合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尽量通过现场办公或安全例会的方式解决,减少基层企业单位人员到局机关协商频次。现场办公要准备充分,突出解决问题,注重实际效果。改进检查工作。凡是可以通过报表统计完成的检查,不派人到现场检查。建立局机关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减少多头索要信息数据。局办公室要综合机关科室、局属单位组织的检查,加强计划管理,尽量合并进行、统筹安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到基层单位开展检查活动,坚决杜绝多头、重复、交叉等无序检查的现象。到基层检查工作要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扎实有效开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第二章会议活动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完整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 细则完整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融水县金山丽园小区工程 节 能 监 理 细 则 广西华蓝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年月 目录 一、工程项目概况 (2) 二、监理依据 (5) 三、质量控制流程、要点及措施: (7) 四、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21) 一、工程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融安县桔香南路136号东侧,西侧与融安供电公司电力生产调度综合楼项目,总建筑面积为9641.4㎡,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位于融安中医院宿舍相邻,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地上9层综合楼,由广东粤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本工程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

度,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泗顶供电所生产综合营业楼,总建筑面积为785.98㎡,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地上二层,抗震设防为丙类。 节能措施: (一)、建筑总平面布置 1、总平面布局没有足够的自然风入口和出口,建筑群室外空间气流顺畅。 2、建筑物朝向以南北向为主,主里面迎向夏季主导风向,有利于夏季自然通风,降低空调负荷。 3、在满足日照间距和卫生间距的前提下,尽量拉大建筑间距,强化小区内的空气通风换气。 4、采取立体绿化系统,地面绿化确保规定的绿地率,不做或少做硬质铺地,该做透水地面,减少地面热反射,避免“热导效应”,阳台绿化,入户花园、屋顶花园等空中绿化可提高绿化率,并起到遮阳降温作用,有利于节能。 (二),单位设计 1、组织良好的穿堂凤。尽量使每户或每室均有两个朝向可开门窗采光通风,有利于夏季降温,降低空调能耗。 2、适当控制窗墙面积比,使窗墙面积比尽量满足节能标准的规定,特别是东、西外墙,宜少开窗或开小窗、不开窗。 本工程居住部分的窗墙比:东0.04,南0.44,西0.04,北0.32,平均窗墙比为0.21. 本工程公共部分的窗墙比小于0.40时,玻璃的可见透射比不应小于0.4,外窗传热系数住宅4.5,商铺一。 (三)、外围护结构主要节能措施 1、屋面:采用30厚挤塑聚苯板保温隔热。K=0.87,D=2.616.

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xxxxxxxx标段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细则) 编制: 审核: ] xxxxx有限公司 xxxxxxxxxxxx标段监理组

2017年3月1日 目录 ~ 一、工程概况: (3) 二、监理依据: (7) 三、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7) 施工现场标志牌设置 (8) 施工现场场容场貌管理 (8)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 (9) 四、环境保护措施 (10) 绿化保护措施 (10) … 减少噪音措施 (10) 粉尘控制措施 (10) 照明污染措施 (11) 施工垃圾处理 (11) 施工排水措施 (11) 施工污水从排水沟进入沉淀池沉淀。 (11) 文明施工综合管理 (11) 五、文明施工监理监控的主要内容 (12)

: 一、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xxxxx 工程项目地点:xxxx * 工程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xxxx 设计单位:xxx 施工单位:xxx 监理单位:xxxx 工程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2月25日 !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5月31日 二、监理依据: 1、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3、《杭州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 4、《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78号 5、其它相关行政法规、法令、《标准》、《规范》、规定、办法等 6、依法成立的监理合同 。 7、依法成立的施工合同 8、业主认可的监理规划

9、已批准的文明施工方案 三、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成立以总监为核心的文明施工领导小组,下设专职文明施工管理人员。制定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文明施工领导小组每周一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奖励先进,处罚后进,专职文明施工管理人员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真正做到领导有力,责任到人。 文明施工领导小组: ( 施工现场标志牌设置 1、建筑工地大门外侧竖立形象美观的工程概况牌,大门内侧显目位置设置以 下八牌二图: (1), (2)工程概况牌 (3)工程项目负责人牌 (4)安全生产制度牌

增值税暂行条例细则

增值税暂行条例细则 【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条例第一条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 体在内。 条例第一条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 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条例第一条所称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 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第三条条例第一条所称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是 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 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本细则所称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 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 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第五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 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 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 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 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 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 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 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第六条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 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 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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