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开发土地建房协议书

合作开发土地建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已合法取得XXXXX各地籍号为“ XX土国用(籍)第XXXX)号面积为XXXX平方米和第XXXX)号面积为XXXXXF方米的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年限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土地规划用途为商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联合开发该块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以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使用权证列示)作为投入,乙方提供货币资金,联合开发上述土地。合作项目的立项申请、设计方案等由甲方负责办理,设计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工程建设施工及其相关手续由乙方全部负责办理,工程建设施工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合作项目名称为xxxxxxxxxxXX区(以下简称“该项目”)。该项目使用功能为商业、住宅。第一、第二层为商铺,建筑结构为全框架,建筑层高为XX 米。

土地项目由乙方自行开发,并自筹资金进行开发。所有赢亏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涉及乙方增加容积率、土地挂牌及乙方在售房中产生的税费等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若出现烂尾工程以及乙方将该项目开发权转让给第三方开发,甲方有权利及时终止合约,但不承担任1

何因此而产生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第三条:该项目建成后,大楼第一层产权(面积不低于XXXX平方米)全部归甲方所有;二层商场用房中至少(面积不低于XXXX平方米)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为甲方办理好一、二层合作分成面积的产权证,涉及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其余部分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或由乙方自行处置。涉及小区物业管理的相关内容由甲方与乙方签定托管协议,并交与甲方统一管理、实施。小区内公共通道由甲方与小区内住户共同使用,道路、通道、空坝产权归甲方所有,但不能乱搭乱建。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有土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致的原则,乙方按协议所得房产及其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登记时,甲方出示相关手续,由乙方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核定办理登记。

第四条:甲方有权按协议获得相应的房产产权、附属设施的使用权;有权审定乙方对外签订的所有与该项目有关的合同;有权监督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与管理;有权监督工程进度与工程质量;有权对获得的房产依法进行处置。

第五条:甲方应确保土地使用权属清楚,无法律纠纷;应及时做好工程的立项申请,出具或审定有关该项目开发所需的文件及相关资料。如因甲方投入的土地使用权产生法律纠纷导致乙方经济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赔偿。

第六条:乙方应于XXXX年XX月XX日前,完成项目的全部工程建设(包括主体工程、公共设施与配套工程等)并交付使用。如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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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与现住户搬迁安置问题未能解决,导致工程建设工期推后,则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乙方如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将房产交付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缴违约金,违约金按项目总投资以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

第七条:乙方应按协议约定标准及项目书设计施工建设,确保工程质量,乙方正式交付房产时,应取得有关工程合格证明文件。如该项目工程在本协议第六条约

定的期限内验收不合格,致使乙方不能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期限交付房产时,乙方按照本协议第六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如乙方交付给甲方的房产的建筑结构、建筑面积不符合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或设计方案,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

第八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接收房产,甲方自收到通知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对房产进行验收并与乙方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在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仍未进行验收交接,则视为甲方自行放弃验收,房产视同已交付。

第九条:该工程正式完工交付后三个月内共同到XXXXX;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及变更登记手续,并按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双方协商依照有关规定,乙方应自行承担办理上述手续时的全部税费。

甲、乙双方同意在办理上述手续时,若一方不履行前款义务,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或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则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罚款,并赔偿另一方因此而蒙受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乙方同意比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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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该项目工程正式交付之日起对该房产进行保修,土建保修三年,水电保修半年。但因不可抗力或其它非归因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损毁,乙方可免除责任。在保修期内若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严重影响使用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市场价回购该房产,并加付回购房价款总额的3%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乙方或其他权利人共同享有与该项目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承担相应义务;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项目有关的公共设施。

第十二条: 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乙方对设计方案作出调整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第十三条: 乙方在项目开发建设中不对房产设定任何他项权利,并保证正式交付时全部房产没有民事纠纷和财务纠纷,如正式交付后发生房产交付前即存在民事纠纷或财务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工程完工正式交付使用前,其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正式交付使用后,有关房产的非归因于乙方在工程建设中的过错的风险责任由房产的相应权利人承担。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一方向另一方发送的有关本协议的通讯,均以法定住所为送达目的地。甲、乙双方中若有一方住所变更,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否则,因此造成以合理方式送达不到的,在合理期限届满时即视为送达。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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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名称:

乙方(盖章): 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名称: 账号: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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