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小学创新案例上报资料

实验小学创新案例上报资料
实验小学创新案例上报资料

兴化市教育系统冬训工作创新案例申报表报送单位:兴化市实验小学党总支(盖章)

实验小学党支部冬训工作创新案例

——“阳光实践”资料

实验小学党总支2012年党员干部冬训“阳光实践”活动“党员干部关爱留守儿童”像冬日的阳光温暖孩子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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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读书活动”像冬日的阳光照亮党员的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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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案例分析题

一、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题,42题12分,43题8分,共20分) 42、某化肥厂通过专用明渠向长江排放生产废水,渠道附近洼地有许多被当地农民承包的鱼塘。1998年6月暴雨连天,加上汛期来临,上游洪水使江长猛涨,提外水面逐暂接近堤内地面,致使排污渠内废水自然入江受阻,漫溢流入鱼塘。鱼塘承包人遂与化肥厂交涉,要求采取措施,阻止废水漫溢致鱼死亡。化肥厂对此请求并未予理睬。数日后鱼塘里出现死鱼现象。于是鱼塘承包人联合向化肥厂提出排除废水侵害和赔偿死鱼损失请求,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部门,要求处理此污染纠纷。化肥厂在鱼塘承包人提出赔偿请求后, 立即在排污渠入江闸门处安装了两台大功率水泵,将废水扬高排入江中。在环境保护部门处理纠纷期间,当地暴雨不断,长江洪峰多发,以至外洪内涝,排污渠与鱼塘水面连成了一片。鱼塘里的鱼部分被大水冲走,剩下的也被废水呛死。对此,鱼塘承包人要求化肥厂赔偿其全部财产损失。化肥厂则以洪水、暴雨为不可抗力为由拒绝赔偿。 问:1、鱼塘承包人要求赔偿的全部财产损失可以包括哪些损失? 2、化肥厂能否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赔偿?为什么? 43、1998年10月,杜某为了牟取暴利,窜入某自然保护区内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雪豹2只。后杜某将捕杀的雪豹皮高价卖给了境外商李某。李某在出境时携带的雪豹皮被海关查获。在海关人员的盘问下,李某交代雪豹皮是从杜某处购买的。杜某遂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并承认了捕杀雪豹、出售雪豹皮的事实。 问:1、杜某和李某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哪些法律?该违法行为与我国参加的哪个国际公约有关? 2、杜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是,请列出具体罪名。 3、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是,请列出具体罪名。 答案: 42. (1)鱼塘承包人要求赔偿的全部财产损失可以包括:购买鱼苗费用(1分)、鱼塘经营费用(1分)、鱼塘承包费用(1分)、污染 清除费用(1分)和出售鱼产品预期收入(1分)。 (2)化肥厂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拒绝赔偿全部损失。(2分)对因“排污渠内废水自然入江受阻,漫溢流入鱼塘”造成的财产损失应予赔偿。(1分)对因“当地连降暴雨,以至外洪内涝,排污渠与鱼塘水面连成了一片”造成的财产损失可以不可抗力为由,不承担赔偿责任(1分)。 (3)我国《环境保护法》对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害的责任作出了如下规定: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1分),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1分),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 对化肥厂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部分,是因为化肥厂没有及时采取防范废水漫溢可能造成损害的合理措施。对此,不能作为不可抗力对待。(1分)

环境保护法案例分析

1、 该法院的判决违反了美国的《国家环境政策法》。在我国,该判决违反了《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以及环境保护责任制度。 该法院已经认定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灰尘、噪音和震动的行为对附近的居民确实造成了妨害,并已经符合判罚禁令的条件,而且居民已经对此表现出不满,并诉请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地方法院颁布禁令,勒令该公司停止生产并进行赔偿,这些程序符合法定程序要求,法院理应按照法律规定勒令该公司停止生产并进行补偿。但是该法院在判词斟酌中,考虑运用利益均衡原则解决纠纷,最终判决该公司仅仅赔付一定的安慰金。所以,该法院的判决不符合基本法内容。 按照环境保护基本法的具体内容,应该判决该公司赔偿并停止生产,进行环境影响评估、限期整改,保证灰尘、噪音、震动等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应该将居民生存权益、环境保护置于重要地位。 2、 本案中蒙光发电厂的开工投产违反了《环境保护法》、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和2009年国务院颁布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条例》、申报许可制度(2003 年的《行政许可法》)等。 由于该发电厂在运行中造成了严重的水污染,并对当地环境和居民造成了很大影响,引起当地群众强烈不满。此外,该发电厂选址位于严禁建设工业项目的黄河河道滩涂区,且开工前未向环保部门报送有关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违反了开发与利用自然资源申报许可、利用自然环境申报许可法律制度,严重违反了《环境保护法》。 根据超标排污费制度、限期治理制度、污染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以及《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应该按评估责令该发电厂进行赔偿和收取排污费,让其说明超标的原因,并责令关停转移或拆迁发电厂,然后对其生产进行环境影响评估,根据评估和申报决定该公司是否需要停产。

创新案例

北大方正是我国率先创新的典型。1976年,他们跳过第二代、第三代,直接研制激光照排系统,一到市场上就显示了旺盛的生命力,占领了国内外中文照排的大部分市场,使我国印刷行业告别了铅与火而进入信息时代。北大方正的成功不是偶然的。他们得到中央领导的重视和直接关怀,国家投入巨资,在北大建立了文字信息处理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电子出版新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聚集了一批市场观念强、水平高的科学家,一批有科学头脑的企业家,艰苦创业20载,终于使我国的印刷技术在汉字领域称雄世界。 韩国作为后起的工业化国家,其科技和经济发展不可避免地经历了“引进--消化--创新”的演变过程。纵观韩国科技、经济发展历程和现状,果敢引进、苦心钻研、大胆创新,是其显著特点;不甘落后、敢于冒险、争创一流,是其一贯的经营理念。这里仅就CDMA、钢铁和高速铁等有代表性的几个行业创新发展典型案例,来了解韩国在创新发展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和做法。 一、创新案例之一:CDMA CDMA技术是上世纪由美国高通公司最先研发出的世界上最先进的移动通信技术,在美国本身尚未对此进行产业化和商业化尝试、前途未卜、风险很大的情况下,韩国政府在详细调查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于1993年做出了引进该项技术并努力实现产业化的战略抉择,结果取得了巨大成功。 韩国政府和企业在消化、吸收乃至创新方面付出的不懈努力,是CDMA成功的关键所在: (一)政府在创新方面给予全方位强有力的支持 政府作为决策者,在CDMA开发的全过程中起到主导性作用。它把CDMA列入“国策性”研发项目,明确提出了要创世界一流产业和一流产品的发展目标。为此,政府制定并实施了发展CDMA的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措施,其中包括技术开发、标准化和服务运营商许可等一系列系统集成政策,集中国家财力、物力和人力,全力支持研发机构和企业开展技术消化、吸收和创新活动,为CDMA的成功开发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二)内外合作,官民协同,全力攻关 在高通公司开发的总计53项CDMA技术专利中,韩国仅引进7项,其余大部分靠自己完成。开发初期,韩国与美国高通公司开展合作研究,重点从事终端机及MTSO的设计和开发。同时,由官方研发机 构“韩国电子通信研究院”牵头,以招标方式吸收三星电子、LG通信和现代电子等企业组成联合攻关组,形成官民互动、风险共担的联合开发

环境资源法案例分析

环境工程0702班 倪金元 U200715687 环境资源法案例《溪坪村旁的化工厂》思考题: 1.案例中有哪些法律关系? 2.环境资源法体系中有哪些条例适用于该案例? 3.案例违反了哪些环境法? 4.针对案例,谈谈我国现行环境法存在哪些问题? 作为一起中国环保史上一起极其及其典型的案例,《溪坪村旁的化工厂》曾在2003年被国家环保总局列入“中国十大环保案件”。作为典型案例,这其中有着丰富的环境法律义务关系值得我们进一步分析。 法律关系: 案例中比较突出的人与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包括当地村民与榕屏联营化工厂之间的环境纠纷关系、当地村民与政府之间的责任义务关系以及当地政府(包括环保局)和化工厂之间的监管与被监管关系;人与自然的法律关系包括化工厂与当地自然生态环境系统的关系和当地村民与自然环境的关系。 首先,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公民有享受良好环境的权利和保护环境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有权在受到环境污染损害时要求赔偿。在该案例中,溪坪村村民理应享有国家赋予公民的环境权利,但榕屏联营化工厂却忽视村民权利,为追求企业效益最大化,违规建设、违规运营。在其建设初期未经过严格环评审查、在其运营过程中违规排放氯气工业违规堆放生产废渣,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水污染以及山地土壤污染,导致屏南县溪坪村周围山林大面积枯死,溪坪村后龙溪下游鱼虾绝迹,当地村民皮肤病癌症患病几率急剧上升。因而,在本案中,以溪坪村为主的数个村庄村民与榕屏联营化工厂之间的环境权纠纷关系为首要法律关系。作为一家政府与企业联营的工厂,政府对化工厂负有审批监管责任。同时,政府有保障人民生活环境不受到来自化工厂污染的自然环境影响的义务。

环保法案例题

案例1:伊势尔公司诉美国联邦环境保护局案(第二章) 因汽油中的添加剂是具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风险”的物质,美国联邦环境保护局发布了一个限制在汽油中添加铅的命令。但伊势尔公司认为,铅被吸入人体会引起中毒是毫无疑问的,但由于铅是无处不在的元素,如土地、海洋、动物、植物甚至人体都含铅,人是暴露于各种各样的含铅物质中的,所以很难确认由于汽油添加剂中的铅排入大气后,使大气中铅总量增加,增加的部分对人体健康构成危胁,故向哥伦比亚巡回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认为,联邦环境保护局可以根据它的经验,经推断而得出自己的结论,对风险物质进行管理。 1.美国联邦环境保护局限制在汽油中添加铅的命令体现了什么原则? 2.预防为主原则要求如何对待环境风险? 3.如何实现预防为主原则 案例2:(第三章) 1999年,重庆市天南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南公司)下属城南水泥厂为了扩大生产,计划将其厂内原2.2米的窑径改为2.5米.在改建过程中,城南水泥厂认为该项目仅仅是扩大机立窑的窑径,送风的罗茨风机并未改大,而且改造的目的是使气流通过面积增大,让窑内原料反应更充分,减少排放污染,不属于技术改造项目,因此,没有向有关环境主管机关递交环境影响报告书.同年7月,在没有经过环境保护部门对其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的情况下,该厂便将改造过的生产设施正式投入使用,结果投入生产后的烟尘浓度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14.26倍.在当地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问题: 1.天南公司的窑径扩大项目是否属于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 2.环境保护部门的处罚是否正确? 案例3::

连某等6人诉海淀区环境保护局行政诉讼案(第三章) xxxx大xx酒楼改建工程于 2000年12月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于 2000年12月25日获得了北京市海淀区环境保护局的批准.康庄大酒楼客流量非常大,产生的噪声、油烟、垃圾污染周围环境,侵扰了志新小区31号楼和33号楼居民的日常生活和休息。 经营者康庄大东北餐饮有限公司向向居民保证搞好小区的环境保护。但是酒楼的营业仍然给小区居民带来了侵扰,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彻底解决。31号楼和33号楼的居民连某等6人于 2001年12月30日向海淀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海淀区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文件,并责令其停止营业,赔偿经济损失。 2002年3月13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作出了维持原批复的复议决定。居民连某等6人于 2002年5月以海淀区环境保护局为被告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对北京市康庄大东北餐饮有限公司环境影响的审批文件。 案件结果: 2002年10月8日,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问题: 1.本案中,连某等6人是否具备提起环境行政诉讼的资格? 2.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现为环境保护部)对评价单位因为本案的涉及行为作出的严厉处罚是否该导致海淀区环境保护局对评价单位制作的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的撤销?

2019北京重点小学排名汇总篇

2019北京重点小学排名汇总篇一、海淀区 一流一类小学顺序排名(共5所) 1.中关村第三小学 2.中关村第一小学 3.中关村第二小学 4.人大附小 5.人大附中实验小学 一流二类小学顺序排名(共7所) 1.海淀实验小学 2.五一小学 3.上地实验小学 4.翠微小学 5.石油附小 6.北师大附小 7.北大附小 二流一类小学顺序排名(共16所) 1.林大附小 2.科大附小 3.北理工附小

4.中关村第四小学 5.万泉小学 6.七一小学 7.北航附小 8.农科院附小 9.二里沟中心小学 10.北医附小 11.育英小学 12.育新学校小学部 13.海淀实验二小 14.清华附小 15.建华实验 16.海淀外国语 二流二类小学顺序排名(共38所) 1.玉泉小学 2.羊坊店中心小学 3.羊坊店第四小学 4.太平路小学 5.育鹰小学 6.首师大附小 7.永泰小学

8.交大附小 9.育鸿学校 10.九一小学 11.花园村第二小学 12.双榆树中心小学 13.羊坊店第五小学 14.立新小学 15.图强第二小学 16.西苑小学 17.海淀民族小学 18.今典小学 19.双榆树第一小学 20.群英小学 21.红英小学 22.培英小学 23.北洼路小学 24.八里庄小学 25.彩和坊小学 26.西颐小学 27.学府苑小学 28.北外附校

29.海淀第三实验小学 30.海淀第四实验小学 31.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实验小学(原巨山小学) 32.北京教育学院附属海淀实验小学(原田村小学) 33.前进小学 34.北理工附小小学部 35.六一小学 36.清华东路小学 37.北外附小魏公村校区 38.北外附小 二、西城区 一流一类小学顺序排名(共5所) 1.北京实验二小 2.育民小学 3.育翔小学 4.西师附小 5.三里河三小 一流二类小学顺序排名(共7所) 1.五路通小学 2.北京小学本部 3.宏庙小学

创新思维例子

创新思维例子 【篇一:创新思维例子】 创造性思维的例子15个欢迎光临,这里是语录频道!位置:>>创造 性思维的例子15个发帖时间:2015-05-07 08:44 , 云无恙 | 14条回复,24332次阅读本文目录创造性思维的例子:曹冲称象 在我国古代的优秀文化遗产中,运用辨证思维的例子可谓比比皆是,有些已经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比如“庖丁解牛”、“曹刿论战”、“曹 冲称象”、“邹忌讽齐王纳谏”以及刘禹锡的诗……等等,都包含深刻 的辩证逻辑思维。其中绝大部分都已编入中小学的语文或历史教材中,如能很好地运用这些教材,将会对我国青少年创造性思维能力 的培养发挥不可估量的重要作用。就拿“曹冲称象”来说,就是对青 少年进行辨证思维能力培养的极好范例。 “曹冲称象”的故事大家都很熟悉。故事的梗概是,有一天曹操得到 一头大象,曹操想称一下这个庞然大物到底有多重,问他手下大臣 有什么办法(在大约1800年前的三国时代,这还是很大的难题)。 一位大臣说,可以砍倒一棵大树来制作一杆大秤,曹操摇摇头—— 即使能造出可以承受大象重量的大秤,谁能把他提起来呢?另一位 大臣说,把大象宰了,切成一块块,就很容易称出来了。曹操更不 同意了——他希望看到的是活着的大象。这时候年方七岁的小曹冲 出了好主意:把大象牵到船上,记下船边的吃水线,再把象牵下船,换成石块装上去,等石块装船达到同一吃水线时再把石块卸下来, 分别称出石块的重量再加起来,就得到了大象的重量。 创造性思维的例子:成为专家的“捷径”沙发2015-05-07 08:45 | 作者:经典1毛毛是一位不懂足球的人,却要成为预测足球比赛结果 的专家,他是这样做的: 第一场比赛时,他发出1万封信,预测a队赢的5000份,另外的为 b队赢。比赛结果出来,其中有5000人认为他预测是准的。第二场 比赛,他给上次预测对那5000人再发预测比赛的信,2500人是c 队赢,2500人生d对赢,同样他又赢得了2500人的信任,这时已 经是连续的正确了。如此下去,经过几轮比赛预测,毛毛建立了极 高的威信,因为有一些人看到毛毛的预测总是正确的。 人们从不信,到将信将疑,到相信,到全部相信,最后,就变得开 始崇拜了,到了这个时候,你就是说地球是方的,他都会相信。

环境法案例分析全集

环境保护法案例分析 光明造纸厂位于某河流中上游。1998年6月,环境监测站对该造纸厂的污水进行监测,发现该厂对所排放的污水的净化处理不够,多种污染物质的含量严重超标。遂向该厂提出限期治理的要求,但光明纸厂不予理会,没有采取任何净化措施。1998年10月,市环保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其征收排污费,但该厂领导却以经济效益不好为由,拒绝缴纳。 环保局在多次征收未果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光明纸厂缴纳应缴排污费。 问题:市环保局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否合理? 答案:本题关于污染环境拒交排污费争议问题。环保局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合理的。 征收排污费是我国环保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加强经营管理,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率,治理污染,改善环境。《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规定:“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超标准排污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制定规划,进行治理。” 因而,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登记排污设施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经环保部门或其指定的监测单位核定后,作为征收排污费的依据,由环保部门按《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征收。本案光明纸厂不按期缴纳排污费的行为是错误的。至于该厂提出的“企业效益不好,无力支付”的理由,是不能支持的,因为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并没有这类可以免费的规定。 1、【案情】 某市郊四个村委会起诉位于该市郊的水泥厂。原告诉称,被告在生产水泥过程中超标排放粉尘,污染环境,影响农作物生长和人畜健康,给原告造成了损害。因而请求赔偿11年的经济损失共约693万元,水泥厂停产或搬迁。被告辩称,水泥厂因建于十年动乱时期,初期的确有超标排污问题,但自《环境保护法(试行)》及其他相关法律公布以来,经过治理,排尘已经达标,成分性能与一般尘土相同,而不是水泥粉尘,因此不必承担责任。该市中院审理此案,认为原告起诉依据是以硅酸盐水泥粉尘为研究对象的试验结论,而调查化验发现被告排放粉尘主要为未经煅烧的生料粉尘。生料粉尘的危害尚无确切研究结果和定论。原告无法提供确切证据,因此不予完全支持。而被告以前确实曾有长期超标排放的行为,因此判决被告赔偿该时期的损害,并一次性赔偿原告35万元。 【问题】 1、该中院的判决是否恰当?为什么? 2、您认为合适的判决应为如何? 【分析】 (1)该中院的审理过程不太恰当。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原告提出被告污染环境引起损害而请求赔偿的,被告否认侵权事实,由被告负责举证。本案中,应由水泥厂承担证明生料粉尘无害的责任,而不应由原告证明生料粉尘有害。水泥厂无法证明的,即视为该事实成立。对于超标排放的损害应予赔偿的判决是恰当的。(2)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不要求行为的违法性,因此仅仅以是否超标排放来划分是不正确的,这至多是其损害事实的一个证据。 本案中,被告无法证明其排放物无害时,根据法律规定,应推定存在因果关系,应由他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应充分考虑自然灾害、气候等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害,分清被告承担责任的大小。 2、【案情】 1989年,辽宁省某乡岗岗村群众向市环保局投诉,称自1988年以来,该市矿务局设在该村的排矸场,由矸石自燃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使附近农田果园受到污染损害,要求赔偿损失。市环保局受理了此案。经调查化验发现,排矸场矸石自燃排放出大量二氧化硫,严重超标,持续时间长,是造成附近农作物、果木损害的主要原因。排矸场认为,国家对排矸污染问题没有具体规定,拒不承担责任。同时主张在煤矿生产中必然环节是排放煤矸石。限于我国煤矸石及煤炭技术水平,可燃物品不可避免地进入矸石,这才导致自燃。它认为属于不可抗力,因此不必承担责任。 【问题】 (1)该场应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2)该场的主张能否成立?这是否属于不可抗而构成免责理由? 【分析】 (1)该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虽然国家对排矸污染没有具体规定,但是这不妨碍该场因其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因为环境民事法律责任的承担不要求行为的违洳洼。并且化验结果已经证明该排污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该场主张矸石自燃属于不可抗力不能成立,因此不能成为免责事由。我国法律规定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矸石自燃虽然无法避免、无法克服,但是可以预见到的;而且自燃造成的损

朝阳区重点小学排名

由于近几年小学成绩基本不公开,各个学校无法在学习上排名;若以上重点中学的人数排名,由于各个小学所在区不同,重点中学也良莠不齐,同样是重点可能还是有差距;若以综合实力排名,每个小学教学理念和侧重点又有所不同,更是无法正确确定名次,本次排名基本上都是前几年的排名,算不上正确,所以仅供家有“独苗”的家长们参考....... 1、朝阳实验小学工体北路幸福一村四巷36号 2、芳草地小学及世纪村分校日坛北路1号 世纪村 3、劲松四小劲松七区713甲楼 4、花家地实验小学望京中环南路花家地小区18号楼 5、白家庄小学三里屯南路40号 6、陈经纶小学嘉铭分校嘉铭桐城西侧 还有其他的小学如下: 建国里小学建外砖场胡同甲33号 永安里小学永安里中街4号 光华路一小光华东里19号 光华路二小光华西里5号 大望路小学西大望路5号 日坛中学南十里居38号 以上仅供参考.............. 1、花家地实验小学: 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实验小学 学校特色:花家地实验小学位于朝阳区花家地小区18号楼。学校建于1994年,初创阶段以公办民助的形式办学;1996年转为朝阳区教委直属的公立小学。首任校长陈卫是教育学博士,现在教育部就职。现任校长为魏俐,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 花家地实验小学是集寄宿、走读、半封闭于一体的一校两址学校。现有学生1365人,37个教学班;正式教职工97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58人,占59%;一线教师100%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学校大力开展双语教改实验,编写了《双语教学用语集》、《优秀论文集》、《优秀教案集》等,造就了一支复合型的双语教学骨干师资队伍;率先开展了“三礼”教育的改革实验,形成了“教材、活动、评价一体,学校、家庭、社区(基地)联动”的育人工作模式;坚持国际化的办学方向,创新“一班一国”的奥林匹克教育活动模式,促进学生健康、和谐、全面的发展。 报名时间:4月初 家长点评:

创新教学案例

创新教学案例 小学数学四年级上册有这样一道习题:大白兔奶糖每千克12元,水果糖每千克10元,巧克力每千克20元。 (1)把这三种糖取同样的重量混合成什锦糖出售,每千克什锦糖售价多少元? (2)李老师带了140元钱,能买这样的什锦糖多少千克? (3)你还能提出什么数学问题? 该题是学习《三位数除以两位数》之后,出现在单元复习里的一道常规复习题,其主要目的是:1、进一步巩固除法计算;2、用数学知识解决生活中的问题。带着对教材的理解和把握,走进了我所教的四(1)班。 [片段1] 师:同学们,大家都喜欢吃糖,你喜欢吃什么糖? (随着学生的交流,用挂图出示例题中所需的三种糖的图和单价。) 师:刚才,有同学提到了什锦糖,你知道什么是什锦糖吗? 生1:什锦糖是把几种糖混合在一起出售的糖。 师:糖果店老板想把上图中的三种糖取同样的重量混合成什锦糖出售,想请你帮忙算一下什锦糖出售的单价,大家愿意吗? (得到肯定) 出示问题(1)把这三种糖取同样的重量混合成什锦糖出售,每千克什锦糖售价多少元? 师:对这个问题,有什么看法? 生:重点要弄清“取同样的重量”这句话。 师追问:你是怎样理解的? 生1:我认为:三种糖可以都取1千克,也可以都取2千克或3千克、4千克。求平均1千克的价钱。 师:同意吗? 生齐:同意。 师:好,这样,同学们分成四大组,第一大组取1千克,第二大组取2千克,第三大组取3千克,第四大组取4千克,看哪一组先解决这个问题。 不一会儿,第一大组学生先举手,一会儿,其他组学生也举起了手。列式计算如下: 第一组:12+10+20= 42(元),42÷3=14(元) 第二组:12×2+10×2+20×2=84(元),84÷6=14(元)

环境法 案例分析

【案情】:1998年6月8日,某县环保局三位执法人员未着制式服装,未悬挂工作牌,未出示工作证,到原告刘某家豆腐加工厂征收排污费,未找到人,便到其经营的豆腐摊前,要求其交纳220元排污费。刘以身上没带钱为由要求改天再交。执法人员就指责刘某态度不好,要“修理”一下,一会,其中一位执法人员拿出一张盖有某县环保局公章的填空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给刘某,上面写着“市场12-2摊位:你单位因拒缴排污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现根据《××省征收排污费实施办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处以5000元罚款”。刘某不服,于1998年6月13日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诉称:被告某县环保局做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存在实体认定错误和程序严重违法行为等问题,其处罚决定不具有法律效力,要求撤销×环行决字﹝1998﹞第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告口头答辩,承认做出的处罚决定错误,在诉讼过程中撤销了×环行决字﹝1998﹞第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为此原告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 [问题]本案中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哪些违反行政程序的行为 答:原告的丈夫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租来出售豆腐的场所,本身不存在排污问题,而是豆腐加工场存在排污问题。被告工作人员在现场处罚决定书上以市场12—2摊位为对象,向原告征收排污费,很显然,被告认定的责任主体错误。因此,本案被告认定事实错误,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被告工作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市场12—2摊位”罚款5 000元,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第33条的规定。此外,本案被告工作人员无着制服,无悬挂工作牌,无出示工作证,更没有进行调查取证,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明显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第36条“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第37条“应当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第31条“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第32条“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等有关程序规定,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因此,该行政处罚决定违反法定程序。 【案情】: 2001年4月4日由于浙江省建德市新安塑料化工厂工人操作失误,致使化工原料苯乙烯大量泄漏到排水沟,而排水沟正好流经离工厂100米左右的中心小学,致使大量苯乙烯飘到学校,造成345名学生发生呕吐、腹痛等刺激性反应,经医院诊断为苯乙烯气体刺激反应。苯乙烯是一种剧毒化学物品,腐蚀性很大,对人体的中枢神经系统有严重影响,人体接触有可能致死、诱发癌症,是国际卫生组织确认的致癌物。所以这是一起严重的环境污染责任事故。事故调查后,建德市劳动部门对这个事件做出了处理:第一,企业停产整顿,第二,对企业罚款1万元。事故发生后,数百名学生家长先后给浙江省环保局、杭州市政府及环保局打电话并上访,作为环境保护的行政管理机关,没有作出任何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代理人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接受代理后也分别给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环保局发出公函,要求对这一特大事故立即作出处理决定和答复意见,但均未见环保部门对此事作出回应。故建德市新安江镇中心小学345名学生认为环保部门没有履行环境监测、

学生复习案例(环保法)

1.2003年5月7日,农民杨某等5人(以下简称甲)发现在其合伙承包的东湖养鱼场内有大量鱼苗死亡。经海滨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市环保局)调查、采样分析后认定,造成鱼苗死亡的原因是东盛造纸厂(以下简称乙)向东湖排放的工业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未经处理过的有毒氰化物所致。为此,甲向乙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乙未予理睬。2003年12月,甲向市环保局申请对该损害赔偿纠纷进行行政处理。在市环保局的调解下,甲与乙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事后,甲多次向乙索要赔偿,乙以各种借口予以推诿,不予给付。无奈,到2005年1月,甲找到市环保局要求强制执行该协议,而市环保局却拒绝了甲的要求。因此,1995年7月,甲以市环保局不履行行政强制执行的职责为由,向海滨市人民法院提起了以市环保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 经审查,海滨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甲不服,来到某律师事务所咨询与本案有关的诉论与赔偿问题。 问:(1)海滨市人民法院的裁定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2)若甲仍坚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应当依照什么程序提起何种诉讼?此类应予提起的诉讼有何主要特点? 2.凯伦酒店是一家中美合资三星级酒店,该酒店开业半年每天噪声不断,周围居民苦不堪言,纷纷向环保局投诉,经环保部门检测,该店的噪声超过国家标准,且未办理“三同时”手续。于是环保部门作出该酒店停业的决定,并要求在停业期间限期治理。与此同时,周围居民和酒店部分职工以酒店噪声超过排放标准为由向法院提出了民事赔偿诉讼。问: (1)凯伦酒店以自己为中外合资企业为由,提出应当享受优惠政策,可以不执行《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这一理由是否成立? (2)环保部门作出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法院是否应当受理居民和酒店职工的诉讼? 1.(1)海滨市人民法院的裁定是有法律依据的。(1分)因为市环保局进行的调解不属于司法调解,而是具有第三人居中性质的行政调解。(2分)甲、乙双方在市环保局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对当事人双方既不具强制约束力也无强制执行力。(2分)所以甲方不能以市环保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2)若甲方仍坚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应当依照民事诉讼程序以乙方为被告重新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2分)而不是上诉。 此类环境损害民事赔偿诉讼的主要特点有: 实行举证责任的转移或倒置;(1分)实行因果关系推定原则;(1分)诉讼时效期间延长(《环境保护法》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1分) 2.(1)凯伦酒店以自己为中外合资企业为由,提出应当享受优惠政策,可以不执行《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这一理由不成立。因《环境保护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的单位和个人。(3分) (2)环保部门作出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因责令停业和限期治理都是人民政府的职权范围,环保部门无权作出该两项决定。(4分) (3)法院应当受理居民的诉讼,但不能受理酒店职工的诉讼。因与职工之间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应先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解决。(3分) 3.前进化工厂和惠林造纸厂座落在一条小河的两岸。化工厂生产中排放三氯化铁残液,造纸厂生产中排放漂液废水。其排污浓度均不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在河水水位正常情况下,两个工厂均不会对河水造成污染。1999年5月该地大旱,河水明显减少,化工厂排放的废水冲入造纸厂的排污口,两股废水混和后,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氯化氢,致使在河边劳动的12名搬运工人中毒晕倒。送医院抢救后脱险,受害人为此支付医疗费86000元。经当地环保局对两工厂排污口监测,其排污均无异常(达标排放),排放方式亦未违法。当地环保部门决定对两工厂各罚款6000元,并应12名受害人请求责令两工厂赔偿受害人医疗费86000元,每个工厂43000元,两工厂承担连带责任。问:(1)环保局对两工厂给予行政罚款是否有法律根据?为什么? (2)工厂是否应对12名受害人进行赔偿?为什么? 4.四川省某县一企业建设在农村,其排放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环境噪声厂界排放标准10分贝,但其前后左右都是荒地,因而没有其他单位和居民受到该厂环境噪声的干扰,只有其本厂的职工受到不同程度的噪声危害。当地环境保护局以该企业超标排放噪声为由,责令其限期治理,并征收其环境噪声超标排污费每月1600元。该企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环保局的行政决定。其理由是,《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16条规定:“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按照该法第2条规定,环境噪声污染必须有超

创新案例专题讲座71分卷教案资料

创新案例专题讲座 考试 (一) 单选题:每题1分,共30题,只有唯一一个选项正确 1. 网络经济环境下,社会各行业在经营管理中遇到许多新难题,()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A) 本土化的咨询服务理论 (B) 规模化的咨询服务组织 (C) 职业性的思维能力 (D) 高度的职业责任心 [分值:1.0] 2. 下列关于创意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 与创造相比,创意更强调技术与 手段创新 (B) 从专业分工的精英创意转向全 面发展的创意 (C) 从以生产为中心的创意转向生活方式主导的创意 (D) 从理性的机械工程行为转向演进的生物进化行为 [分值:1.0] 3. 近年来,企业总部的迁移战略引发出“总部经济”现象,这一现象的基础经济含义在于:()

(A) 通过组织和功能分离实现成本的最小化 (B) 提高总部的应变能力 (C) 适应多元文化融合的趋势 (D) 选择政府服务质量更高地区域 [分值: 1.0] 4. 爱因斯坦说:“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 问题更重要。”这句话是指() (A) 创新过程是从发现问题开始的 (B) 发现问题本身具有独立的价值 (C) 发现问题后要进一步加深对问题的理解 (D) 发现问题与分析问题是紧密联 系的 [分值:1.0] 5. 项目管理是一种以()为对象的系统集成管理方法。 (A) 成果 (B) 技术

(C) 人员 (D) 项目 [分值:1.0] 6. 在把注意力转化为经济价值的过程中,()既 是注意力的主要拥有者,也是注意力价值的交换者。 (A) 企业 (B) 政府 (C) 媒体 (D) 消费者 [分值:1.0] 7. TRIZ发现存在于问题后面的固有矛盾,如果要 改进系统的某一部分属性,其他的某些属性就会恶化,这种问题就是:() (A) 技术冲突 (B) 问题冲突 (C) 系统冲突 (D) 制度冲突

北京最好小学排名、介绍(完善版)

北京最好小学排名 北京最新小学名校排名如下: 1、实验二小(西城) 2、中关村一小(海淀) 3、北师大附小(海淀) 4、中关村三小(海淀) 5、史家小学(东城) 6、府学小学(东城) 7、北京小学(宣武) 8、景山学校小学部(东城) 9、育民小学(西城) 10、中关村二小(海淀) 11、人大附小(海淀) 12、育才学校小学部(宣武) 13、黄城根小学(西城) 14、光明小学(崇文) 15、北大附小(海淀) 以下学校不再排名,但都是比较难进的学校: &#61557; 东城:和平里四小、和平里九小 &#61557; 西城:奋斗小学、宏庙小学 &#61557; 海淀:翠微小学、二里沟小学、石油附小(英语教育有特色)、育新小学(含西三旗分校)、七一小学、育英小学、上地实验小学(原中关村二小上地分校) &#61557; 朝阳:芳草地小学(招收国际儿童)、花家地实验小学、朝阳实验小学 &#61557; 崇文:崇文小学(寄宿,外交部子女多) &#61557; 宣武:北京第一实验小学 以下是教学质量不错,口碑比较好的学校。有一些也不太好进,有一些孩子通过考试,交赞助费也可以上,家长可以重点关注:&#61557; 东城:丁香胡同小学(很好的学校,相对难进)、北京灯市口小学、分司厅小学、黑芝麻小学、东交民巷小学、西中街小学(小升初成绩不错;奥运女孩,林妙可所在学校)、曙光小学、和平里第一小学 &#61557; 西城:三里河三小、育翔小学、中古友谊小学、展览路一小、阜成门外第一小学、西师附小 &#61557; 海淀:清华附小、羊坊店一小、海淀实验小学、五一小学、铁道附小、万泉小学(近几年有进步) &#61557; 朝阳:朝阳外国语实验(有民办性质,但抓的严,小升初好)、劲松第四小学、白家庄小学(望京有分校)、呼家楼中心小学、垂杨柳中心小学、朝师附小 &#61557; 崇文:板厂小学、培新小学、一师附小、景泰小学、前门小学 &#61557; 宣武:宣师一附小、康乐里小学、半步桥小学、宣武回民小学 朝阳区重点小学排名 1、芳草地本部 传统北京名校,朝阳区有门路家庭多选,在关系年代毕业生去向也比较复杂,芳草地国际部一般招收外籍为主,国内部是本市家长择校较多的,芳草地近年分校遍地开花,总体来说分校就是普通小学。 2、白家庄小学 朝阳系统“后院”,毕业生上80中最多的小学 3、花家地实验小学 朝阳的一品牌,教学各方面出色,加上望京地区作为朝阳80-90年代房产大发展地区,新兴家庭多,有好的生源,学校一直表现出色) 4、朝阳外国语附属小学 教学严格,本来从学前班占坑一直到到中学都有成体系的选拔路子,12年取消占坑,朝外的中学也是朝阳大约前四名的水平) 5、首师大附属实验小学 9年制直升,特别推荐优质,等于直接搞定好中学,首师大附属实验中学在朝阳的中考中始终位于前四的水平) 6、陈经纶小学 7、呼家楼中心小学 8、朝阳实验小学 9、劲松四小

十大环保典型案例

最高法发布10起环境侵权典型案例支持环境资源保护 2015-12-29 10:25:00 来源:央广网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10起环境侵权典型案例 央广网北京12月29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上午10点发布10起环境侵权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王旭光介绍,今年1月至11月,全国各级法院受理一审环境资源民事案件50331件,其中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2595件。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施行以来,贵州、山东、江苏、福建等1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法院共受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5件。 最高法今天发布的十起典型案例中,有三起是环保组织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包括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全国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诉谢知锦等四人破坏林地民事公益

诉讼案;还包括中华环保联合会诉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常州市环境公益协会诉储卫清、常州博世尔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等土壤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其余七起是公民诉环境污染企业环境侵权案,涉及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和粉尘污染。 典型案例包括对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判断、生态服务功能损失的确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受理和审理等问题,还包括在普通环境侵权诉讼中界定环境侵权案件范围、适用环境侵权的归责原则、把握环境侵权举证责任分配和证明标准、合理准确界定数人侵权的责任分担以及专业技术问题的判断方法等问题,通过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正确认定侵权责任,运用科学手段固定证据,及时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解决了实践中环境侵权案件的审判误区。 典型案例显示,2008年7月29日,谢知锦等四人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扩大采矿范围,采取从山顶往下剥山皮、将采矿产生的弃石往山下倾倒、在矿山塘口下方兴建工棚的方式,严重毁坏了28.33亩林地植被。2014年7月28日,谢知锦等人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分别被判处刑罚。2015年1月1日,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四被告承担在一定期限内恢复林地植被的责任,赔偿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134万元;如不能在一定期限内恢复林地植被,则应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10万余元;共同偿付原告为诉讼支出的评估费、律师费及其他合理费用。 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谢知锦等四人为采矿占用林地,不仅严重破坏了28.33亩林地的原有植被,还造成了林地植被受损至恢复原状期间生态服务功能的损失,依法应共同承担恢复林地植被、赔偿生态功能损失的侵权责任。遂判令谢知锦等四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个月内恢复被破坏的28.33亩林地功能,在该林地上补种林木并抚育管护三年,如不能在指定期限内恢复林地植被,则共同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10万余元;共同赔偿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127

朝阳区小学排名

朝阳区重点小学:1.芳草地小学2.白家庄小学3.芳草地国际学校4.花家地实验小学5.朝师附小6.首师大附属实验学校7.陈经纶中学嘉铭分校8.呼家楼中心小学9.朝阳实验小学10.劲松四小 小编今日给大家整理了朝阳区学区房的最新信息,随后也陆续整理其他区域的学区房划片信息,朝阳区的妈妈快来看看,为了孩子还不快点恶补下学区房知识~ 朝阳区重点小学: 1.芳草地小学 落户要求:孩子户口落户,户口和房本一致;学区名额:一房一名额。 对口小区:远洋天地 2.白家庄小学 落户要求:孩子户口落户,户口和房本一致;落户年限:3年。 对口小区:富力爱丁堡 3.芳草地国际学校 电话:59642495;落户要求:父母均非北京户口;学区名额:一房一名额。 对口小区:远洋万和城 4.花家地实验小学 落户要求:孩子户口落户,户口和房本一致;落户年限:5年。 5.朝师附小 入学条件:年龄满六岁的儿童;适龄儿童及全家的户口本和实地居住地证明。 6.首师大附属实验学校 首师大附属实验学校现有在校生2300余人,学校现有教职员工共300余人。 7.陈经纶中学嘉铭分校 落户要求:家长双方须有一方为北京户口;户口和房本一致。 8.呼家楼中心小学 落户要求:孩子户口落户,户口和房本一致;学区名额:无名额限制。 9.朝阳实验小学 落户要求:孩子户口落户,户口和房本一致;落户年限:5年。

10.劲松四小 落户要求:家长双方须有一方为北京户口,户口和房本一致;落户年限:3年。 朝阳口碑学校排名: 1.北京市呼家楼中心小学 落户要求:孩子户口落户,户口和房本一致;学区名额:无名额限制。 2.实验小学 落户要求:家长双方须有一方为北京户口,户口和房本一致;落户年限:3年。 3.芳草地国际学校 电话:59642495;落户要求:父母均非北京户口;学区名额:一房一名额。 4.星河实验小学 欧式风格的建筑,有一个很大的花园,操场不算大,硬件很不错。 5.北京市朝阳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朝师附小) 入学条件:年龄满六岁的儿童;适龄儿童及全家的户口本和实地居住地证明。6.白家庄小学 落户要求:孩子户口落户,户口和房本一致;落户年限:3年。 7.花家地实验小学 落户要求:孩子户口落户,户口和房本一致;落户年限:5年。 8.陈经纶中学嘉铭分校(小学部) 落户要求:家长双方须有一方为北京户口;户口和房本一致。 9.北京市第二实验小学朝阳学校(实验二小朝阳分校) 本校一校三址,分别为建东苑分校、北辰分校、建材院总校。 10.北京师范大学奥林匹克花园实验小学。 落户要求:孩子户口落户,户口和房本一致;学区名额:无名额限制。 2014年朝阳区小学学区划片 1.芳草地国际学校:东大桥路、芳草地西街、东大桥东里、日坛北路2号院。 2.大望路小学:华贸中心(华贸中心一期、华贸中心二期)、红庙西里、光辉里小区、南郎家园住宅小区。 3.慧忠北里第二小学 :慧忠北里。 4.朝阳外语小学:风林绿洲。 5.南湖东园小学:南湖东园一区、南湖中园一区、望京西园二区。 6.安慧里中心小学:光大名筑、安慧里二区、安慧里一区、安慧东里、加利大厦。 7.垂杨柳中心小学:乐成国际、世桥国贸、天之骄子、怡馨园。 8.永安里小学:建外SOHO、双花园南里一区、双花园西里、双花园南里二区。 9.呼家楼中心小学:向军北里、呼家楼北街、关东店北街、向军南里。 10.星河实验小学:朝阳雅筑、雅成二里。 11.劲松第三小学:华威北里、华威西里、潘家园东里、百环花园、潘家园南里。

创新案例申报参考材料(青岛啤酒)

2017中国创新影响力企业申报资料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基于“4+1”模式的创新管理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啤酒”或“公司”)的前身是1903年8月由德国和英国商人合资创建的日耳曼啤酒公司青岛股份公司,是中国历史悠久的啤酒制造厂商,目前品牌价值1168亿元,居中国啤酒行业首位,位列世界品牌500强。1993年,青岛啤酒分别在香港、上海上市,成为首家在两地上市的中国内地企业。 青岛啤酒一直坚守“好人酿好酒”的质量理念,公司43066名员工都视质量为生命,努力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优质啤酒。青岛啤酒率先在行业内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全公司所有工厂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先后又建立并持续运行了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测量管理体系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此六大管理体系全部获得外部认证。近几年,啤酒行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青岛啤酒守正出新,运用“基于‘三解码六保障’的质量叠加管理模式”,夯实基础质量,突出特色质量,不断满足和引领消费者需求。 作为世界第五大啤酒商,青岛啤酒在销量和利润上,保持着行业领先地位。青岛啤酒市场占有率19%,行业排名第二,一直保持着市场先进水平。2015年,青岛啤酒实现营业收入达276.3亿元,收入规模继续保持国内啤酒行业领先行列。青岛啤酒已远销94个国家和地区,是国际市场上最具知

名度和出口量最多的中国啤酒品牌。 青岛啤酒几乎囊括了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所举办的啤酒质量评比的所有金奖,并凭借质量在世界各地赢得了诸多的荣誉:1906年建厂仅三年的青啤公司生产的啤酒在慕尼黑博览会获得金牌奖,成为第一个在世界扬名的中国酒类品牌;上世纪60年代初, 根据青岛啤酒操作实践编写的《青岛啤酒操作法》,在全国啤酒行业推广;1963年的首次全国啤酒质量评比会上, 青岛啤酒被评为国家名酒并获唯一金奖; 2002年、2006年,青岛啤酒两度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也是啤酒行业仅有的两项国家科技进步奖;2012年依托青岛啤酒组建了酿酒行业唯一一家国家重点实验室——“啤酒生物发酵工程实验室”,担负起引领中国啤酒行业发展的历史使命,成为提升中国啤酒行业整体竞争实力的里程碑。 创新是百年青啤永葆青春的基因和法宝,作为一家百年企业,青岛啤酒以持续满足消费需求为目标,在传承传统工艺的基础上,勇于做新技术、新工艺的追求者和探索者。以消费者需求作为衡量创新的标准,不断强化,形成了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理念创新、模式创新四种创新模块加一个创新支撑平台的创新模式,激发了组织创新活力。 (一)技术创新模块 技术创新是青岛啤酒保持行业领先地位的重要保障。青岛啤酒依托全国酿造行业唯一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基础研究与技术开发并重,构建了完善的集成研发管理体系(见图1),形成卓越的创新能力,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开发了六大核心技术,源源不断地退出新产品,使青岛啤酒的技术水平始终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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