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采砂方案

河道采砂方案
河道采砂方案

一、采砂地点:

xx洒渔乡xx村社

二、采砂单位:

三、采砂目的:

根据《云南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及《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大推进新型墙体材料条例革新工作的通知》(昭政通[2010]60号)精神,支持和扶持发展混凝土节能环保型项目,我公司使用新型材河沙,用于混凝土生产。

四、采砂依据:

1、

2002年10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39条。

2、水利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

1990年6月20日颁布的《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第3条。

3、

1998年6月3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25条

五、采砂时间:2011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六、年采砂量:3万吨

七、采砂范围:

起址河段:

xx、宽米、开挖xx米。

八、弃料处理方式:

废弃砂石堆放于河堤两边,用于保护河堤。

九、作业方式:

十、安全度汛措施:

保证河道行洪畅通,保护好河堤安全,不在河道内留有深水池,不设有拦水坝。

十一、对周边环境协调好乡、村、社以及当地群众关系,如果发生水事纠纷我公司承担一切责任,主动接受乡、村监督管理。

附:

1、采砂地址平面图

2、乡、村、社意见2011年10月28日

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_精选

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温馨提示:本文是笔者精心整理编制而成,有很强的的实用性和参考性,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 编辑,并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修改套用。 【仅供学习参考, 切勿通篇使用!】 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推行落实我X长制, 保护河道水质, 维护河势稳定, 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公路安全、生态安全、河道桥梁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X省河道管理条例》、《X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按照X政办函〔X〕42号《X市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 特制定X道采砂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_大精神为指导, 坚持严、细、实的工作作风, 以规范采砂秩序和推行河长制管理为重点, 加大执法力度, 依法取缔河道内非法砂场、违法毁田采砂。严厉打击在依法建成的涉河建筑物保护范围内违法采砂、淘金、损毁堤防、围河造田、堆放渣石、垃圾、废弃土石料、挖石、取土、挖池、打井、排放污水等行为。依法查处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和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严格问责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人员。建立合理有序利用砂石资源秩序和河道采砂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通过工程措施及时修复河道, 基本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县境内的X、X河(X河和X河)、X河(包括其支流X河)、X(包括西、中、东X)、X河、X六大河流及其主要支流。 (二)整治重点 1.河道非法采砂、乱采乱挖、乱堆乱弃行为; 2.国道、省道、县道等干线公路沿线河道非法采砂行为; 3.未经行政许可的沿河堆砂场和制砂场。 4.对已关闭的河砂砂场限期自行拆除, 逾期不拆除的联合执法对其强制拆除。 三、实施步骤和内容 (一)动员准备(2月23日-3月12日) 召开X道采砂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 全面安排部署年度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工作及任务。抽调工作人员, 组建联合执法队伍, 培训安全法律法规, 制发通告, 利用媒体开展社会宣传, 为全X道采砂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调查摸底(3月13日3月16日) 组建的联合执法队伍要对全X道及沿线的砂石资源、砂场分布情况, 非法采砂、违规开采、破坏耕地开采、河道设障、围河造田、堆放渣石料、污水排放等情况进行调査摸底, 对非法或不规范采砂等行为导致对堤防、公路、桥梁等设施、环境造成的破坏情况及安全隐患进行梳理、评估, 形成备案报告。

河道采砂施工设计方案文件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说明 本招标项目规划在渭河河流域通渭段修堤防,共划分为2个合同标段进行招标。该工程为第一标段,本标段修建左岸防洪堤4.39公里。建设工期为180日历天。 工程要求筑堤砂砾填筑相对密度不小于0.67、干容重不低于2.10T/m3。迎水面坡比1:1.5,背水面坡比1:1.25。 新建堤防采用砂砾堤身,梯形断面,堤高10-10.9米,堤防堤顶宽3m,采用C15砼护面,护面厚0.15—0.3m,堤脚采用0.5m×0.8m(宽×高),采用C15砼,沿堤身每隔10m设闭聚氯乙烯泡沫板伸缩缝1道,为提高混凝土护坡抗酸侵蚀能力,对地表以上0.5米处至顶部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下部分采用抗硫酸盐水泥。 1.2水文气象条件 渭河河为渭河的一级支流,工程区上游流域面积10658km2,年侵蚀模数150t/m3,多年平均总输沙量5249万T,渭河河流域属温带半湿润半干旱气候,多年平均气温10.8℃,极端最高气温37.2℃,极端最低气温-19.2℃,年降水量566.7mm,多年平均蒸发量1398.9mm,主要集中在6~9月间,占年降水量的64.6%,年蒸发量1290.5mm,多年汛期最大平均风速12m/s,最大冻土深60cm。

1.3工程地质 防洪堤基础置于砂砾层之上,厚度1m左右;下部为砂砾层,厚度大于15 m。下伏基岩为棕红色砂质粘土岩。砂砾层结构稍密,磨圆度较好,分选性一般,成分主要为花岗岩、英片岩、砂岩、灰岩等。砂砾渗透系数K=20~40m/d,允水力坡降为0.14~0.17,砂砾的允承载力[R]=0.25~0.30Mpa。 施工特性表

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近年来,我区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加大河道采砂管理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河道采砂行为,在保障防洪安全、水工程安全和保护水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期由于受砂石市场供需矛盾和利益驱动的双重影响,一些乡镇、街道河道非法采砂又有所回潮,并呈现加剧趋势。为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根据《X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X办〔X〕41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集中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洗砂、制砂等行为,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水生态环境,确保河道采砂“依法、规范、安全、有序”进行,为加快推进X市绿色发展示范区和全国水生态文明试点市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采砂户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按照批准的作业范围、方式、时间、数量进行开采; (二)无河道采砂许可证、无内河船舶登记证、检验证、船舶操作人员驾驶证、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和非法建设的运砂、输砂码头; (三)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洗砂、制砂等行为;

(四)危及河道安全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砂石尾碴处理是否符合要求,临时堆砂点设置是否符合河道采砂规划要求; (五)妨碍行政执法或暴力抗法,特别是涉及黑恶势力有组织盗采河砂行为及违法犯罪活动。 三、组织实施 由区水利局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组织各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联合实施专项打击行动。要采取联合执法与各个击破相结合的方式,严肃认真开展好这项工作。(联合执法:即整合各相关部门执法力量,重点实施打击,一举取缔“钉子户”;各个击破:即各职能部门从河道非法采砂相关环节入手,实施打击,制止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取缔非法采砂生产工具。) (一)实施步骤 1.全面摸底排查(3月-4月)。水利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可采区、禁采区、临时堆砂点等进一步进行地毯式排查,全面摸清情况,制定打击整治方案。要对全区所有砂场、采砂船、吸砂船、运砂船、码头及河道非法采砂点等进行全面清查并登记造册。 2.集中打击整治(4月-11月)。对无视政府通告,在整改期限内不自行拆除或不按照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求进行拆除的,由区水利局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牵头,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部署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河道非法采砂的重点难点采砂户,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整治。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积极推进全县河道采砂有序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省水法实施办法》。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月的河道采砂综合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制定本方案。 以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规范河道采砂秩序、整治安全隐患为重点,按照“全面整治、重点突出、规范管理、安全有序”的原则,坚持抓主干促支流、抓重点促全面、抓整治促规范的总体要求,采用县乡联动、部门联动、行政司法联动等方式,严厉打击河道采砂违法行为,在保障行洪和其他工程设施安全前提下,健全机制,常态落实,实现河道采砂有序管理和砂石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平衡发展创建优良发展环境。 通过集中整治,建立河道采砂许可管理制度,明确全县河道管理的禁采期、禁采区、可采区。禁采区有:县城禁采区、盐官禁采区,其它沿**乡镇设立1公里的禁采区。在县城设立禁采区警示牌6块。禁采期为每年的6月15日至8月30日。健全河道采砂监管体系,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建立完善“政府主导、水务主管、部门配合”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规范和管理河道采砂、经营秩序,防范和杜绝河道采砂安全事故,确保防洪、供水和水生态安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保障。 (一)整治区域。全县“一水十河(**及十条支流)范围的采砂河段。重点以**为主线,辐射其他各流域,依次推动全县河道采砂整治工作。 (二)整治对象。河道内采砂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堆积物及非法采砂活动中滥采滥挖严重造成河道行洪安全的企业或个人;采砂过程中破坏堤防、桥梁、水利工程等公共设施的企业或个人;河道内乱堆乱倒、肆意排污造成河道污染的企业或个人;河道内采砂作业过程中形成的砂坑不回填,人为设障,堵塞河道,影响行洪,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良田村庄安全等危害公共安全的企业或个人;河道内未经许可开展的非法作业行为。 (三)整治内容。针对全县河道采砂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明确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做到有的放矢。一是开展以**为主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无证采砂、乱采滥挖、乱堆乱弃行为。二是加强对超深超界、超采保护范围、砂坑不回填、未设立围栏警示牌及毁坏堤防的专项整治,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开展采砂活动中环境整治,严厉打击乱堆乱倒、随意排污等污染水资源行为,保护全县水生态安全。四是开展以**为主线河道附近旱地筛砂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偷采偷挖砂石资源进行旱地筛砂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五是开展河道采砂审批的专项整治。查处无审批或虽经审批但未按审批要求采砂以及防汛期间对渡汛方案不落实的,如采砂设备没有靠岸加固的要坚决打击,严肃查处,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整治要求。 1、全面排查摸底。由水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各乡镇配合,对辖区内河道及采砂业主进行逐段逐户摸底排查,全面摸清境内河道采砂船只状况及存在的安全隐患,为集中整治掌握第一手资料。

黄河下游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试行

黄河下游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试行)(2013年11月29日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水政[2013]559号印发)第一条为加强黄河下游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黄河下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黄河干流西霞院水库大坝以下至入海口、沁河紫柏滩以下河道、大清河戴村坝以下河道及东平湖滞洪区(以下统称黄河下游河道)采砂活动管理。本办法所称河道采砂是指在黄河下游河道内采挖砂石、取土及淘金(包括淘取其他金属或非金属)。因防汛抢险及省级以上黄河河务部门批准的黄河治理项目需要取土或采砂的,不在本办法适用范围。 第三条黄河水利委员会负责黄河下游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与监督。 山东、河南黄河河务局(以下简称省级黄河河务部门)及其所属市、县级黄河河务部门负责所辖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活动的管理与监督检查。 第四条黄河下游河道采砂实行统一规划制度。 黄河河道采砂规划由黄河水利委员会负责组织编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 黄河河道采砂规划批准执行前,确需开采砂石的,市级黄河河务部门应根据黄河防洪安全、通航安全及水工程保护等相关要求,编制所辖河道采砂实施方案,报省级黄河河务部门批准后实施。省际交叉河段的河道采砂实施方案应征得对岸黄河河务部门同意。

第五条河道采砂实施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河道基本情况; (二)采砂对河势、防洪影响及水环境影响的分析论证; (三)砂石储量、分布、开采总量与补给分析评价; (四)禁采区、禁采期; (五)年度采砂计划,包括开采具体位置、开采长度和宽度、年度采砂量、作业方式、采砂机具及其数量、功率控制; (六)弃料堆放地点、处理方式和现场清理要求; (七)采运砂对水工程设施的影响分析; (八)河道与水工程保护补救措施; (九)采砂方案的实施与监督管理; (十)主要结论与建议。 第六条下列区域划定为禁采区: (一)堤防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水库大坝、涵闸以及取水、排水等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及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 (二)桥梁、码头、渡口、过河电缆、管道(线)、隧道等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 (三)饮用水源保护区; (四)依法应当禁止采砂的其他区域。 第七条下列时段规定为禁采期: (一)黄河汛期内的7月1日至8月31日; (二)调水调沙期及严重凌汛期;

南宁市河道采砂规划

市河道采砂规划 为规河道采砂,确保河势稳定,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和水工程安全及航运畅通,根据《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依据 (一)《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 (三)《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四)《广西壮族自治区航道管理条例》 (五)《中华人民国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六)其他相关法规及文件。 二、规划围

市河道采砂规划的河段有:左江、右江、邕江、郁江、八尺江、沙江、武鸣河(含香山河)、清水河和狮螺江,总长644.63 km。 三、规划水平年 现状水平年2005年,规划水平年2006年—2010年。 四、禁采区、保留区、控采区、可采区的划定 根据有关法规和河道河床地质构造与砂石组成分布情况,划定禁采区、保留区、控采区、可采区。 (一)禁采区 对采砂影响到河道、水工程及其他重要设施安全的河段划为禁采区,禁采区严禁任何开采活动。 下列围划定为河道采砂禁采区: 1.左江中楞渡口、平凤坡渡口上下游各300m,下楞电灌站上游300m至马伦村铁路桥下游2000m河段。 2.右江雁江渡口、小林渡口、那重渡口、镇流渡口、白马渡口、

煤矿渡口上下游各300m,那桐大桥、那莫大桥上游200m至下游500m,大滩至那元河段,金鸡滩航标站上游200m至下游那旭村河段,花周至三渡河段,原那龙航运社至原那龙煤矿抽水站下游300m河段,高峰电灌站上游300m至金陵电灌站下游300 m河段。 3.邕江白沙兴贤渡口、老口渡上下游各300m,高头岭至三津水厂下游300m,三津渡口至三岸大桥下游500m,仙湖大桥、六律大桥上游200m至下游500m,邕宁特大铁路桥上游500m至下游2000m,八尺江口至定甲河段,长江村至美逸河段,牛湾村至砧板河段,大塘坡至天窝河段,伶俐水泥厂至伶俐果苗场河段,伶俐渡口上游300m 至伶俐糖厂河段。 4.八尺江祠堂坡铁路桥上游500m至下游1000m,那马度假村至高速公路桥下游500m河段,那岳河口上下游500m,五一电站上下游300m,龙岗电灌站上游300m至出口河段。 5.郁江六景大桥、峦城大桥、那阳大桥上游200m至下游500m,平福渡口上下游各300m,飞龙铁路桥上游500m至下游2000m,飞龙渡口两航道灯塔之间临飞龙街侧河岸水浸边向江面120m围,西津电站坝上游米埠坑至西津坝河段,西津电站坝至下游县钢铁厂河段。 6.香山河板音至天马河段,梁长生坝、香山坝上下游各300m,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儋府办〔2010〕6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市北门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镇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近来,我市北门江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有所抬头,影响河势稳定,危及堤防安全,同时,引发了一系列的水事纠纷和案件,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为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规范河道采砂行为,确保河道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现将《**市北门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一月二十二日 **市北门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北门江河道管理,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及河势稳定,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构建人水和谐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机构。 成立**市河道采砂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曹晶(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张广英(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陈良荣(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海洁(市农委主任) 陈焕乙(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林春晓(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木兴(市农委副主任) 王波(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麦宏章(市公安局副局长) 郭衍明(市交通局副局长) 陈镇城(**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陈求养(**公路分局副局长) 陈庆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吴育耀(洋浦海事局副局长) 李纪(中和镇镇长) 范学伟(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王方原(市农委办公室负责人) 符卓才(市农业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郑朝(市国土执法大队中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六个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主任由陈木兴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王方原、符卓才同志兼任。具体负责行动方案的制定和整治行动的落实。 1、河道管理组。市农委牵头,市国土环境资源局配合。负责河道采砂日常管理工作。 2、打击组。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公安局、市农委、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中和镇配合。负责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3、清理组。市农委牵头,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工商局配合。负责对河道采砂场“两证一照”进行核实、清查工作。 4、取证组。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牵头,市农委、市公安局、中和镇配合。负责到非法采砂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5、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打击非法采砂活动进行跟踪报导工作。 6、长效机制管理组。由市农委负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工商局配合,联合制定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整治目标。 通过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整治,以整治北门江中和河段为重点 ,全面铺开,使全市无证采砂、乱采滥挖等违法行为基本得到遏制,形成良好的采砂秩序。 三、整治措施。 1、开展宣传,颁布《通告》,限定非法采砂业主在2010年1月25日前自行拆除采砂设备,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拆除,没收采砂设备,并依法处置。 2、对行政村、个人擅自买卖发包沙滩的行为进行深入的调查,严厉打击擅自买卖发包沙滩行为和偷采、乱采、无证开采等违法行为。 四、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分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时间为1月18日—25日。主要任务是颁布《通告》,召开动员会议,并通过市广播电视台做好宣传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时间为1月25日—2月5日。依据方案,各负其责,明确任务,组织市农委、国土、政法、公安、工商、中和镇等单位采取联合整治行动,对偷采、乱采、无证开采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五、整治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在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配合,各负其责,确保整治行动有序开展。

XX年河道采砂清理整治方案

XX年河道采砂清理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整顿规范河道采砂秩序,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道采砂管理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市水利水电局《关于印发<全市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水利局牵头、相关部门联动,以南阳河、高岚河、古夫河、凉台河、平水河、孔子河河道采砂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整合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开展清理整治工作,通过清理整治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河道采砂管理法规政策,强化源头管控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全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稳定、局势可控。 二、整治内容 (一)规范行政许可,严打非法采砂。按照“长江河道全线禁采,中小河流核减采量”的要求,严格河道采砂审批许可,严管严打非法采砂。一是严格执行《县中小河流采砂规划》,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权拍卖的准入与许可机制。二是严格公益性、工程性采砂许可,吹填造地、公路修建、河道整治或航道疏通等工程性、公益性采砂要严格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加强现场监管,严防假借工程性、公益性采砂实施经营性活动。三是严密关注河道采砂动态,及时加强中小河流采砂规划修编,逐步减少中小河流采区和采量,推动中小河流休养生息,逐步恢复河道生态环境。加强可采区现场监管,严防超许可范围和许可采量采砂。四是严打非法采砂活动。对凡未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未按审批的要求从事采砂作业的非法采砂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并严厉打击。对在专项整治期间顶风作案业主的非法采(运)船

只、挖掘机、运输车等机具实施先行登记保存,依法从重处罚,情节十分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二)清理违规砂场,规范采砂管理。对全县河流及三峡库区采砂场(点)进行拉网式清查,全面登记,摸清底数,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加强管理。对手续不完备、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和违规占用河道滩地、影响行洪安全的砂场,应坚决予以取缔。对已办理行政许可的采砂企业加密开展现场巡查,查是否按照行政许可的采砂范围和采砂规划进行作业、降噪除尘和废水处理措施是否完善并运行正常、生产场地及砂石料堆放是否占用行洪河道或影响交通等,对检查出问题的采砂企业责令关闭停产并限期整改,整改到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通过砂场清理整治,为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三、实施步骤 这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阶段(XX年2月1日—3月10日)。成立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部门联合工作专班,制定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由县人民政府发布《县人民政府关于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的通告》,在全县范围内采用张贴通告、宣传标语、宣传横幅、广播电视滚动播出专项清理整治通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及时向采砂业主宣传国家、省、市关于河道采砂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县政府召开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召集采砂业主进行集中约谈教育,并对全县河道管理范围内河道采砂的采砂船、机具,及砂石堆放、运输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登记造册,下达执法文书责令立即停止一切非法河道采砂活动,限期关闭砂场,恢复河道,自行拆(撤)出所有采砂设备和砂石料。 (二)集中整治阶段(XX年3月11日—5月31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省河道采

《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编制工作大纲(修订本)

《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编制工作大纲(修订本)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局点击数:120 更新时间:2004-11-22 《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 编制工作大纲 (修订本)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局 《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编制组 二OO四年十一月

前言 国务院2001年10月颁布并于2002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0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家对长江采砂实行统一规划制度。 长江水利委员会于2001年~2002年依据《条例》规定,会同长江中下游有关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完成了《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对采砂规划的编制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和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据了解,河北、湖南、湖北、江西等省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流域管理机构也尝试开展了中小河流采砂规划或采砂应急规划的编制工作。 依据《水法》规定,国务院正在制定全国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该办法拟规定国家对河道采砂实行规划制度。为规范和指导河道采砂规划的编制工作,统一河道采砂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主要工作内容、深度和有关技术要求,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已将《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列入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并委托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局负责组织该规程的制定工作,计划2005年9月提出该规程(报批稿)。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局于2003年6月组织成立该规程编制组。2004年7月编制组提出了《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编制工作大纲(送审稿),并报请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审查。2004年10月19日,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在武汉召开该规程编制工作大纲(送审稿)审查会议。根据审查意见,编制组对该规程编制工作大纲进行了修改,提出了本修订本。

大河道大工程采沙与方案

采砂施工方案 编制单位: 负责人: 编制日期:2018年1月6日

采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第一章概况 一、概况: 该可采区位于官桥镇碧一村,可采区分为碧一大桥上下游2处,其中一处位于碧一村,从仙都村路尾前角落河道弯道处开始,向下游采至壁一大桥上游200m处,距离左岸10m距离右岸10m 可采区长度1719m平均宽度45m另一处可采区,位于碧一村,从壁一大桥下游500m处开始,向下游开采直至澳江水电站拦河坝上游150m处,距离左岸10m距离右岸10m可采区长度782,平均宽度45m 第二章采砂方案 一、采砂方案 1、米砂任务和规模 项目建成后,年产砂1.4万m3,基本满足城乡设施建设用砂。采 2、砂区规划和布局 可采区范围(长*宽):1719m*45m 782*45m 3、采砂区控制开采高程 开采深度:1.5m以内,以75m 74m标高控制。 4、砂石质量标准 符合《建筑用砂》(GB/TI4684-2001)及《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4685 - 2001)有关要求。 5、禁采期 洪水季节:每年的7—8月。

枯水季节:12月至次年的2月。 同时,大风天气不得进行作业。 6、米砂作业方式及米运船只控制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项目采用机械采砂船进行采砂作业,项目计划新增采砂船2条,日最大采砂量300卅,并不得垂直于岸坡面进行开采。 7、采砂作业时间 为将噪声及水土流失等影响降至最低,采砂作业时间选择在 3 —11月、每日7: 00—20: 00进行,但在洪水季节、河道水流速度大于3m/s以及大风天气时,不得在河道中作业。 &计划配备设备方案及人员配备 项目所需设备及人员计划根据实际生产工艺及技术需要进行选定,确保先进性和适用性以及较高的性价比,优先选用国产先进设备,及采砂施工经验丰富的人员队伍组成。 表5-1 :设备明细表

河道采砂清理整治方案

河道采砂清理整治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整顿规范河道采砂秩序,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道采砂管理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市水利水电局《关于印发<全市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水利局牵头、相关部门联动,以南阳河、高岚河、古夫河、凉台河、平水河、孔子河河道采砂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整合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开展清理整治工作,通过清理整治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河道采砂管理法规政策,强化源头管控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全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稳定、局势可控。 二、整治内容 (一)规范行政许可,严打非法采砂。按照“长江河道全线禁采,中小河流核减采量”的要求,严格河道采砂审批许可,严管严打非法采砂。一是严格执行《县中小河流采砂规划》,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权拍卖的准入与许可机制。二是严格公益性、工程性采砂许可,吹填造地、公路修建、河道整治或航道疏通等工程性、公益性采砂要严格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加强现场监管,严防假借工程性、公益性采砂

实施经营性活动。三是严密关注河道采砂动态,及时加强中小河流采砂规划修编,逐步减少中小河流采区和采量,推动中小河流休养生息,逐步恢复河道生态环境。加强可采区现场监管,严防超许可范围和许可采量采砂。四是严打非法采砂活动。对凡未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未按审批的要求从事采砂作业的非法采砂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并 严厉打击。对在专项整治期间顶风作案业主的非法采(运)船只、挖掘机、运输车等机具实施先行登记保存,依法从重处罚,情节十分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二)清理违规砂场,规范采砂管理。对全县河流及三峡库区采砂场(点)进行拉网式清查,全面登记,摸清底数,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加强管理。对手续不完备、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和违规占用河道滩地、影响行洪安全的砂场,应坚决予以取缔。对已办理行政许可的采砂企业加密开展现场巡查,查是否按照行政许可的采砂范围和采砂规划进行作业、降噪除尘和废水处理措施是否完善并运行正常、生产场地及砂石料堆放是否占用行洪河道或影响交通等,对检查出问题的采砂企业责令关闭停产并限期整改,整改到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通过砂场清理整治,为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三、实施步骤 这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阶段(2016年2月1日—3月10日)。成立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部门联合工作专

2018年河道采砂清理整治方案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2018年河道采砂清理整治方案

2018年河道采砂清理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整顿规范河道采砂秩序,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道采砂管理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市水利水电局《关于印发<全市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水利局牵头、相关部门联动,以南阳河、高岚河、古夫河、凉台河、平水河、孔子河河道采砂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整合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开展清理整治工作,通过清理整治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河道采砂管理法规政策,强化源头管控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全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稳定、局势可控。 二、整治内容 (一)规范行政许可,严打非法采砂。按照“长江河道全线禁采,中小河流核减采量”的要求,严格河道采砂审批许可,严管严打非法采砂。一是严格执行《县中小河流采砂规划》,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权拍卖的准入与许可机制。二是严格公益性、工程性采砂许可,吹填造地、公路修建、河道整治或航道疏通等工程性、公益性采砂要严格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加强现场监管,严防假借工程性、公益性采砂实施经营性活动。三是严密关注河道采砂动态,及时加强中小河流采砂规划修编,逐步减少中小河流采区和采量,推动中小河流休养生息,逐步恢复河道 第 2 页共 8 页

生态环境。加强可采区现场监管,严防超许可范围和许可采量采砂。四是严打非法采砂活动。对凡未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未按审批的要求从事采砂作业的非法采砂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并严厉打击。对在专项整治期间顶风作案业主的非法采(运)船只、挖掘机、运输车等机具实施先行登记保存,依法从重处罚,情节十分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二)清理违规砂场,规范采砂管理。对全县河流及三峡库区采砂场(点)进行拉网式清查,全面登记,摸清底数,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加强管理。对手续不完备、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和违规占用河道滩地、影响行洪安全的砂场,应坚决予以取缔。对已办理行政许可的采砂企业加密开展现场巡查,查是否按照行政许可的采砂范围和采砂规划进行作业、降噪除尘和废水处理措施是否完善并运行正常、生产场地及砂石料堆放是否占用行洪河道或影响交通等,对检查出问题的采砂企业责令关闭停产并限期整改,整改到位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通过砂场清理整治,为强化河道采砂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三、实施步骤 这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排查摸底阶段(XX年2月1日—3月10日)。成立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部门联合工作专班,制定河道采砂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由县人民政府发布《县人民政府关于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的通告》,在全县范围内采用张贴通告、 第 3 页共 8 页

采砂规划编制规程,编制要求

编制工作大纲 (修订本)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局《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编制组 二OO四年十一月

前言 国务院2001年10月颁布并于2002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0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家对长江采砂实行统一规划制度。 长江水利委员会于2001年~2002年依据《条例》规定,会同长江中下游有关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完成了《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报告》,对采砂规划的编制进行了较深入的研究和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据了解,河北、湖南、湖北、江西等省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流域管理机构也尝试开展了中小河流采砂规划或采砂应急规划的编制工作。 依据《水法》规定,国务院正在制定全国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该办法拟规定国家对河道采砂实行规划制度。为规范和指导河道采砂规划的编制工作,统一河道采砂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主要工作内容、深度和有关技术要求,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已将《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列入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并委托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局负责组织该规程的制定工作,计划2005年9月提出该规程(报批稿)。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局于2003年6月组织成立该规程编制组。2004年7月编制组提出了《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规程》编制工作大纲(送审稿),并报请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审查。2004年10月19日,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在武汉召开该规程编制工作大纲(送审稿)审查会议。根据审查意见,编制组对该规程编制工作大纲进行了修改,提出了本修订本。

目录 1 规程编制的必要性和目的 2 适用范围 3 编制依据和相关法规与标准 编制依据 相关法规与标准 4 章节主要内容 正文 附录 条文说明 5 工作进度 6 专题研究 可采区范围和年度控制开采量的确定方法专题研究国内外河道采砂管理情况调研 7 经费预算安排 8 编制组人员组成及工作分工 编制组人员组成 工作分工

2020年度XX县河道采砂实施方案【模板】

2020年度XX县河道采砂实施方案 一、全县可采区确定: 根据已批准的《XX市XX县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19~2023年)》及实际情况,今年我县将对洛清江良村铁路大桥~塘堡村大桥、洛清江江西村陂坝~潘村渡口、洛清江龙溪电站大坝~龙溪大桥、洛清江龙溪大桥~鲤鱼滩电站大坝和洛清江大石渡口~广三公路桥5个采砂点进行招标拍卖,年度采砂控制总量为90.00万立方米,实际来砂量受当年的洪水及上游相关因素影响,具体可采区情况详见“XX县河道管理采砂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可采区汇总表”。 二、采砂许可决定 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受理全县采砂申请,个人及企业经营性采砂应按照有关规定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使用船舶采砂的,必须要有船舶登记证书、检验证书和船员适任证书。与第三方有利害关系的,必须提交与第三方达成的协议或者有关文件。 三、采砂作业要求: 采砂企业或个人要按照“双控”(采砂总量控制、船只数量控制)和“五定”(定开采范围、定作业方式、定作业时间、定尾碴清理、定安全责任)的要求,认真做好采砂作业,严厉打击无证采砂或超范围、超数量采砂等违法违章采砂行为。

四、护堤、护岸及弃料清理押金缴纳 从事河道采砂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必须缴纳的护堤、护岸及弃料清理履约保证,由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收取。 五、特殊采砂情况 禁采区如果有特殊情况,例如水库清淤、河道清淤疏浚与整治、防洪等需要,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报请水利部门按相关程序办理许可手续,方可进行清淤疏浚。 附:XX县河道管理采砂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可采区汇总表 XX县水利局 2020年2月23日

东安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东安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东安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积极推进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全省水上安全综合整治总体方案》、《永州市水上安全综合整治总体方案》及《永州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整治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面整治、重点突出、长效管理”的原则,迅速开展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坚持人民生命高于一切,像保护基本农田一样保护水面,像管理城市街道一样整治河道,依法打击涉砂涉河违法行为,边整治、边规范、边提高,强化常态化管理,积极推行河道采砂“一证一费”(河道采砂许可证和河道砂石资源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规划,健全河道采砂法制制度体系,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完善“政府主导、水利主管、部门配合”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规范和管理河道采砂、经营秩序,防范和杜绝河道采砂安全事故,确保防洪、供水、航运和水生态安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保障。 二、整治任务 (一)整治区域。全县范围内的采砂河段、城区的两岸河段、水源保护区河段及所有涉河建筑物河段。 (二)整治对象。包括采砂船只、堤防、桥梁、穿河管道管线、渡口、码头、水电工程以及采砂活动中涉黑、涉恶、保护

伞、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三)整治内容。针对本地河道采砂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明确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做到有的放。一是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无证采砂、乱采滥挖、,乱堆乱弃行为。二是开展上码码头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无审批的上码码头或虽经审批但存在安全隐患的上码码头。三是开展涉河建设项目的专项整治。中带年查处无审批或虽经审批但未按审批要求实施的涉河建设项目以及施工期渡汛方案不落实、施工围堰未完全清除的涉河建设项目。四是开展采砂活动中环境整治。重点查处采砂活动及上码码头建设中涉黑、涉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四)整治要求。一是抓好6项整治行动。第一,严格河道采砂准入制度。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在全县范围内一律停止采砂权拍卖行为(确需拍卖的按程序报批)、停止办理采砂许可手续,为过渡到实行“一证一费”采砂管理制度打下基础。第二,严厉打击违法采砂。全面禁止在河道内淘金,对无证采砂或虽证照齐全但存在安全隐患的采砂船只只坚持予以取缔;对证照不全的采砂船只只依法进行处罚;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河道采砂中涉黑涉恶行为及其保护伞;从严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第三,清理整顿上码码头。对无任何审批手续的上码码头或虽手续齐全但存在安全隐患的上码码头,不具备经营条件和资格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对审批手续不全但无安全隐患的上码码头进行处罚。第四,清除采砂尾堆。全面禁止在河道内分筛弃渣;对河道内影响

河道采砂规划

**江中下游(**市) 河道采砂规划 **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 2004年6月

审定、审核: 项目负责人:编制人员: 编写:

前言 **江中下游(**市)河道机械采砂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随着**市及周边地区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采砂规模越来越大。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各类采砂机械遍布**江中下游河道,滥采乱挖、废渣回弃河道十分严重,对**江中下游的河势稳定、防洪安全以及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等带来不利的影响。为了加强**江中下游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使河道采砂逐步走向科学、依法、有序开采的轨道,根据省水利厅的统一部署和《河道采砂(石)规划编制大纲》,**市水利局组织开展了《**江中下游河道采砂规划》的编制工作。 2004年5月初,我室受**市水利局委托,承担了**江中下游(**市)河道采砂规划工作的编制任务。接受任务后,我们成立了项目组,深入现场勘测、调查,在掌握基本资料的基础上,经研究分析,理论计算,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省防洪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采砂规划的编制要求,于2004年6月底编制完成了《**江中下游河道采砂规划》。 在编制规划过程中我们得到了**市水利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旅游局、建设局、水产局、**水文站及各有关乡镇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由于首次编制河道采砂规划,经验欠缺,未免存在不足之处,希望有关部门给予批评指正。

目录 第一章河道(河段)概况 (5) 第一节河道(河段)流经地域的社会经济发展基本情况.. 5第二节河道(河段)概况 (5) 第三节河道(河段)的防洪概况 (8) 第四节河道(河段)通航概况 (9) 第五节河道(河段)水环境、水生态概况 (9) 第六节河道(河段)演变概况 (10) 第二章河道(河段)水文、泥沙特性 (11) 第一节来水特性 (11) 第二节来砂特性 (12) 第三节水库电站建设对输砂的影响 (13) 第三章河道(河段)地质基本情况 (14) 第一节地理环境 (14) 第二节地貌特征 (14) 第三节河床边界条件 (15) 第四节河床地质组成 (16) 第五节可采区地质情况 (18) 第四章河道采砂规划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20) 第一节河道(河段)采砂的基本情况 (20) 第二节非法采砂造成的危害 (21) 第三节采砂管理存在的问题 (23) 第四节制定规划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23) 第五章规划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25) 第一节规划的指导思想 (25)

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推行落实我X长制,保护河道水质,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公路安全、生态安全、河道桥梁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X省河道管理条例》、《X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X 政办函〔X〕42号《X市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要求,特制定X道采砂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严、细、实”的工作作风,以规范采砂秩序和推行河长制管理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取缔河道内非法砂场、违法毁田采砂。严厉打击在依法建成的涉河建筑物保护范围内违法采砂、淘金、损毁堤防、围河造田、堆放渣石、垃圾、废弃土石料、挖石、取土、挖池、打井、排放污水等行为。依法查处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和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严格问责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人员。建立合理有序利用砂石资源秩序和河道采砂管理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工程措施及时修复河道,基本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县境内的X、X河(X河和X河)、X河(包括其支流X河)、X(包括西、中、东X)、X河、X六大河流及其主要支流。 (二)整治重点 1.河道非法采砂、乱采乱挖、乱堆乱弃行为; 2.国道、省道、县道等干线公路沿线河道非法采砂行为; 3.未经行政许可的沿河堆砂场和制砂场。 4.对已关闭的河砂砂场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联合执法对其强制拆除。 三、实施步骤和内容 (一)动员准备(2月23日-3月12日) 召开X道采砂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年度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工作及任务。抽调工作人员,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培训安全法律法规,制发通告,利用媒体开展社会宣传,为全X道采砂专项治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调查摸底(3月13日—3月16日) 组建的联合执法队伍要对全X道及沿线的砂石资源、砂场分布情况,非法采砂、违规开采、破坏耕地开采、河道设障、围河造田、堆放渣石料、污水排放等情况进行调査摸底,对非法或不规范采砂等行为导致对堤防、公路、桥梁等设施、环境造成的破坏情况及安全隐患进行梳理、评估,形成备案报告。

2020年河道采砂清理整治方案

2020年河道采砂清理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整顿规范河道采砂秩序,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河道采砂管理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市水利水电局《关于印发全市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水利局牵头、相关部门联动,以南阳河、高岚河、古夫河、凉台河、平水河、孔子河河道采砂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整合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开展清理整治工作,通过清理整治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河道采砂管理法规政策,强化源头管控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确保全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稳定、局势可控。

二、整治内容 (一)规范行政许可,严打非法采砂。按照“长江河道全线禁采,中小河流核减采量”的要求,严格河道采砂审批许可,严管严打非法采砂。一是严格执行《县中小河流采砂规划》,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权拍卖的准入与许可机制。二是严格公益性、工程性采砂许可,吹填造地、公路修建、河道整治或航道疏通等工程性、公益性采砂要严格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加强现场监管,严防假借工程性、公益性采砂实施经营性活动。三是严密关注河道采砂动态,及时加强中小河流采砂规划修编,逐步减少中小河流采区和采量,推动中小河流休养生息,逐步恢复河道生态环境。加强可采区现场监管,严防超许可范围和许可采量采砂。四是严打非法采砂活动。对凡未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未按审批的要求从事采砂作业的非法采砂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并严厉打击。对在专项整治期间顶风作案业主的非法采(运)船只、挖掘机、运输车等机具实施先行登记保存,依法从重处罚,情节十分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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