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和履行国际贸易合同应注意的问题:(精)

签订和履行国际贸易合同应注意的问题:

签订和履行国际贸易合同应注意的问题:?签约前的准备工作?市场可行性调查在每笔交易之前,都应当对交易的可行性进行调查,尤其是在做原来没有做过的产品出口之前,更应当进行市场调查。调查的主要项目包括:?地理、气候、居民消费习惯?例如:中国某公司向西欧出口花生,但需途径红海海峡等赤道地区,但并未采取特别冷藏,货物到港后发现全部变质。?又如:许多国家有各种各样的禁忌,如果不了解,有可能造成退货。?进口国政府管制情况?例如:向伊拉克出口货物需经联合国颁发许可?

例如:向正在对中国征收反倾销税的国家出口?市场饱和及竞争程度?

交易成本估算?例如:向中东或南美某些国家出口货物,光使馆认证有时就需要数千元以上这些项目属于商业范畴,大家对此更有研究,勿需多讲。

2 、客户资信调查?“眼见”不一定“为实” ?例如:有个公司在交易前曾经亲自前往客户当地考察,发现对方办公场所在高级写字楼,董事长是中国使馆的座上宾,经营网点和加工厂区规模宏大。但交易后对方一直拖欠货款,经我处进行调查发现:客户的董事长的确很有实力,但与中方签约的却是其在交易前刚刚设立的一个注册资金规模非常小的企业,根据法律,中方无法向该董事长的其他企业主张权利,只能起诉跟他签约的企业,使中方的货款收回没有任何保障。?“名头大”不一定“实力强” ?世界各国的公司法律体制千差万别,不要被对方的“名头”所迷惑,例如:在美国,注册一个带“国际”字头的公司并不比注册一家杂货店更麻烦。?另外,在有些国家,注册资金 1000 万跟注册资金 1 万元区别不大,无须全部认缴到位,注册时也不一定交纳很多的注册费。?还有,实力弱的子公司以实力较强的母公司的名义进行业务,但发生纠纷却无法追究母公司责任。?“打草”未必“惊蛇” ?有些当事人在采取法律措施之前,害怕通过调查会使对方有所警觉,因此不愿意先调查后决定是否采取措施。但实际上,正规的调查机构的调查一方面不会透露委托人是谁,更不透露调查目的;另一方面,调查员更多的是通过其他相关渠道调查得到信息并汇总后出具报告的,不会引起被调查公司的注意。?“都说好才是真的好” ?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如果只从一个渠道了解对手的资信状况,往往很难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尤其是通过对手故意透露给你的渠道。而通过正规的资信调查,则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了解该公司的情况。例如:某国外公司曾向中方提交过一份“在某银行有 7 位数美元存款”的资信证明,中方与该银行查核结果也确实如此。但经我处通过综合调查,发现对方根本就是一个皮包公司,其银行证明是通过欺骗手段得到的。我们的调查渠道一般有:公司注册部门,法院诉讼记录,银行间往来记录,房产管理部门,财务统计部门,其主要客户,当地律师,电话登记部门等,只有各方面均反映良好,才能给予较高的授信额度。?我会在这方面的业务?

国际经贸信息咨询?我会与世界各国的商会有一定的信息沟通渠道,可以

了解国外市场情况,政策情况;?企业资信调查主要内容?企业概况?历史背景?股东及出资情况?管理人员情况?财务状况?银行往来?经营及客户情况?实地考察情况?其他重要信息?

总体评述 3 )调查类型:?与新客户交易前对其进行调查?交易后对客户进行当前情况调查?在决定采取什么法律措施之前进行调查?签订合同应注意的问题?选择适当的签订合同的方式?招投标方式签订合同?双方当面签署的正本合同?传真 / 电子邮件签署合同?定单 / 报价单 + 形式发票 / 确认函等?口头协议?尽量使合同条款明确规范,避免口头协议或简单协议。?如果对方提供格式合同,则应注意其相关条款。?合同存档管理?注意留存书面材料,传真纸不便保存?一事一卷,并按时间顺序归档?重要单据复印留卷?注意合同正面与背面的关系?当前存在的问题:目前,许多单位仍沿用七、八十年代的格式合同,分正反面。正面一般为商务条款,背面为一般条款,我们的格式合同的背面条款一般对我方有利,包括不可抗力、异议索赔、法律适用等条款。但在传真签署合同时,许多业务员出于费用和时间上的考虑,往往只传正面不传反面,造成我方很难利用背面条款保护自身利益。?处理方式:?签署正本合同?两面都传真并要求签字回传?明确“其他条款见背面” ?改成单面合同?合同条款?合同的首部应填写完整?

名称要写规范,不要出现笔误其中包括中方和外方名称。?地址要写明,不能光写电话传真否则,出现仲裁或诉讼时,不能送达文件,影响程序。?货物描述及规格要明确完整?规格、数量要写明,以免发生争议?交易前寄小样的,也尽量依规格成交,避免依样品成交。?若必须依样品成交的,则应封样留存,以备检验;?选择适当的价格术语术语作用:确定责任、风险、费用的分担常用术语: FOB CIF CFR FOB 术语应注意的问题:?装船后,应及时通知买方,否则应承担责任。例如:中国某公司装货后没有及时通知买方,致使买方未能办理保险船已开航,后来在运输途中发生保险事故,买方遭受损失 CIF 术语应注意的问题:?CIF 也是装运港交货,风险转移?CIF 目的港要明确,以确定运费成本,否则会造成麻烦或者增加费用,例如:某中国公司与巴西某公司约定价格条款为“ CIF 玛瑙斯”,但办理运输时才发现玛瑙斯并非海港,而是巴西内陆河港,最终中方不得不按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并运到该河港,增加了大量费用。再如,美国有两个“波特兰港”,一个在东海岸,一个在西海岸,运费相差悬殊,在国际上类似情况很多。?慎重确定运输方式和装运期限?运输方式除与交易成本有关外,还与收汇风险有很大关系,一般来讲,空运方式对收汇风险较大,容易出现货款两空,因为空运单不是物权凭证,客户往往无须赎单后再提货。?

装运期限一旦确定,应当严格遵守;若实在无法办到,则应与买方协商更改装船日期。?采取有保障的收汇方式?预付对卖方最保险,但买方难以接受?银行信用证?银行信誉,比较保险?但是,信用证欺诈也是比较常见情形,涉及问题也较多,如果需要,将来可专门就信用证做专题讲座。?银行托收?属于一种商业信誉,无论是国内托收行,还是国外的代收行,都只是提供一种服务,而不承担第一付款责任。?要注意防止国外代收行与客户恶意串通的情形。我们就曾经处理过类似案件,客户指定代收行, D/P 即期付款条件,卖方通过中行把单据寄给买方指定的代收行,代收行在没有收到货款的情况下将单据放给客户提货。根据法律关系,中方与代收

行没有合同关系,不能直接向国外银行主张权利;中方与国内银行属于委托代理关系,但国内银行也没有过错,其可以免责,因此,给对方客户以借机讨价还价的机会。?检验条款?CIQ 检验?生产商自行检验?国外公正检验机构检验?买方检验(客检条款)?这涉及到将来一旦发生争议的举证责任,如约定 CIQ 检验作为最终确定货物质量依据,则一方拿出商检证后,其证据效力非常强。?尽量避免货到检验和买方检验条款,这样会给对方以质量瑕疵为借口拒付的机会。?仲裁条款?示范条款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尽量写在正面?异议索赔条款?索赔受理范围:属于承运人或保险公司负责范围的索赔不予受理。?索赔依据:经双方同意的权威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索赔。?索赔期限:货到目的港后 30 日内?索赔方式:书面索赔?法律适用、文本及其他条款?履行国际贸易合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审核信用证和缮制单据?祛除“软条款”,如客检证明?信用证要求的特别声明,如法律管辖?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备货、包装?买方指定原料供应商时,防止上当受骗例如:美国某客商向国内某公司下服装定单,并指明要求使用某韩国公司布料,结果中方加工生产后,美国公司以某种借口取消合同。经我们调查发现,原来美国公司与该韩国公司串通,目的就是为其销售积压的布料。?

国内收购货物出口的,装货前要查验我们处理的国外质量索赔案件中,有为数不少的情况是国内供货商的产品的确有质量问题,而且装货时外贸公司业务员并不亲自到工厂监督装货,更不用说监督生产了。这样货物发出去后,引起外商索赔,不但造成损失,而且会丢失客户。因此,外贸公司一定要把好国内供货商这一关,尽量把问题解决在国内。?注意包装在我们处理的质量索赔争议中,大概有 60% 是因为包装问题引起的,有的因为包装不好而限制在进口国销售(主要是食品类);有的因为包装不好而使货物受损。因此,无论是自产货物,还是外购货物,均要高度注意产品包装问题。?处理好与货代、船公司的关系?与货代订立书面合同,减少口头协议?买方指定规模较小的船公司时,防止两者串通?船公司无单放货后,卖方向谁主张权利?向船公司索赔?向买方索赔?处理好与保险公司的关系?注意留存保险合同及单据?注意保险公司的特别声明?免责条款。?

如何办理索赔手续。?如何应对买方提出的质量异议?不要轻易承诺和答复例如:本来合同中订立买方索赔需提供卖方同意的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但买方收到货物后来函提出有质量问题,并说明正由 XX 机构检验。业务员马上回函说:等检验结果出来后再做研究。这样等于双方协商变更了检验条款,在将来的仲裁中非常被动。?不要因为是老客户就不敢拒绝?按照异议索赔条款逐项对照外方索赔不轻易答复并不是不及时答复,对于外方的索赔,首先是查找合同,逐项对照。?应及时咨询律师,尽早介入?

如何应对买方拖欠货款?货到目的港后买方拒提货物,并提出无理要求?买方未结上批货物款,又要求继续发货的?以货物积压、质量瑕疵、交货迟延、资金不足、市场变动等借口拒付或拖延支付货款的?给予对方宽限时要签订备忘录或者书面协议,并且在还款协议中加上一些附加条款。如违约罚金条款,直接仲裁条款,担保条款等。?及早采取法律措施:敦促和协调、仲裁、诉讼?注意有关法律时效?买方向卖方提出质量异议时效

合同规定?向承运人提出书面异议的时效提单规定?发生保险事故通知保险公司时效保单规定?向承运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 1 年?承运人赔偿后向第三人追偿的时效 90 天?国际贸易合同诉讼时效 4 年?向保险公司索赔的诉讼时效 2 年?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另外,在国际贸易合同中还应注意以下法律方面的条款:①违约金条款:违约金条款第一不要遗漏,第二要全面,第三幅度可以高,但不要太高,因为太高导致条款无效,等于让裁判庭自己决定。②商检条款:商检证书是买卖双方结算、计算关税、判断是非办理索赔的依据。合同应对检验标准、检验期限、凭封单检验还是凭现状检验,以及对标的物质量和数量提出异议和答复的期限做出明确规定,以免进口商拖延不决。③不可抗力条款:最好在国际合同中尽量列举不可抗力的具体范围、证明条件、通知期限,这可以避免进口商找借口不付款。④争议解决方式条款:由于国外执行难等许多原因,最好约定仲裁条款。条款表述要规范,不能模棱两可造成麻烦。如“凡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均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规则裁决。一裁终局,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⑤法律适用条款:对我国不熟悉国际条约和外国法律的人士来说,应尽量争取适用中国法解决争议。⑥合同文字及其效力条款:合同最好约定以哪种文字为准,尤其是买卖设备等内容复杂的合同。合同还可以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如交付定金后生效等有利条款。(7)防止侵犯外国专利权。因为目前我国出现较多此类纠纷,要注意避免侵权带来的收汇风险,对来样加工、设备出口等明确法律责任。(8)可以规定“货物所有权保留”条款。在不影响正常贸易情况下,约定在进口方尚未付清全部货款之前,货物仍由出口商所有。

国际贸易合同的风险防范

国际贸易合同的风险防范 一、合同订立前的风险防范(一)做好交易对象的资信调查工作在国际贸易中,我们的交易对象五花八门,交易前对客户的资信进行调查特别重要。我国一向坚持“重合同、守信用”这一基本原则,这里的信用就是我们所讲的资信。它一般包括对方的经营能力经营作风和资信状况。例如,卖方是一家注册资金仅有几万美元的小公司,如果在交易前,我们掌握了这一重要的信息,我们是不敢轻易签订几百多万美元的进口合同的,即使签了合同,我们也会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所以在与客户达成交易前,必须做好对象的资信调查工作,不仅如此,资信调查工作应该贯穿整个交易过程,对客户做动态的跟踪调查,以防不测。(二)提高涉外业务人员的素质,防止上当受骗我国外贸公司,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人员繁杂,很多外销人员上岗前根本不进行上岗前的业务培训。从事国际贸易业务,所涉及的面广、环节多、风险大,远比国内贸易复杂,所以从事涉外业务的外销人员必须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熟悉和掌握外经贸业务的每一个环节,从交易前的客户资信调查到磋商时合同条款的措辞,有关合同成立的条件,国际货物运输过程中的船舶、港口、航线、船龄等,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支付方式的选择等等。此外,在国际货物买卖业务中,还会涉及到国际条约,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惯例,如:国际商会制定的《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等等。作为涉外业务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必要的国际贸易知识,虽然我们不能完全杜绝上当受骗,但是至少可以在上当受骗后,及时发现问题与可疑点,及时追查,以便尽早妥善处理,防止损失的扩大。所以对于从事国际贸易的业务人员来说,既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又要随时提高警惕,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以防上当受骗。(三)外贸企业必须建立高效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合同管理上面已提到,从事国际贸易业务涉及的面广、线长、环节多、风险大,公司内部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合同管理。从交易磋商前的资信调查、合同的订立到合同的履行以及在途货物状况、货款收付情况进行监控。对出口合同,应做到货物发运后,及时制单结汇,随时跟踪货款情况,一旦发现应收未收的情况,应尽早查明原因,寻找解决办法,争取做到早发运,早收汇,加速资金周转;对进口合同,应做到及时掌握船货的动态,特别是已支付货款的情况下,更应密切注意,做到货款付出后,能安全顺利收货。目前我国一些外贸企业存在着外销、制单、结汇脱节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建立高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管理,将进出口合同中的一系列问题统一由监督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另外这种业务部门之间的业务脱节现象也可通过必要的改革措施,由外销人员一手完成,加上监督机构的必要监控,应该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作为高素质的涉外人员,应从货源、客户到运输、结汇等等都应兼顾,这样做的优点在于一人负责到底,避免出了问题后各部门

最新的国际贸易合同样本

最新的国际贸易合同样本 国际贸易合同样本【1】 买方:________ 电传:________ 卖方:________ 电传:________ 按本合同条款,买方同意购入,卖方同意出售下述产品,谨此签约。 1.品名、规格:________ 单位:________ 单价:________ 总价:________ 总金额:________ 2.原产国别和生产厂:________ 3.包装: 须用坚固的木筱或纸箱包装。 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 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装运标记: 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

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和装运: 5.装运日期:________ 6.装运港口:________ 7.卸货港口:________ 8.保险:________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9.支付条件: 分下述三种情况: (1)采用信用证: 买方收到卖方交货通知〔详见本合同条款11(1)a〕,应在交货日前15~20天,由_________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与装运全金额相同的不可撤销信用证。 卖方须向开证行出具100%发票金额即期汇票并附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 开证行收到上述汇票和装运单据即付以支付(电汇或航邮付汇)。 信用证于装运日期后15天内有效。 (2)托收: 货物装运后,卖方出具即期汇票,连同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通过卖方所在地银行和买方________________银行提交给买方进行托收。 (3)直接付款: 买方收到卖方装运单据(见本合同第10款)后7天内,以电汇或航

国际贸易合同

合同协议:_________国际贸易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8 页

国际贸易合同 合同编号: 订单号: 买方: 卖方: 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并同意按下列条款进行交易: (1)品名及规格 (2)数量 (3)单价 (4)金额,合计,允许溢短装% (5)包装: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装船标记: (9)装运期限: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天内装出。 (10)付款条件:开给我方1%保兑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证,并须注明可在装运日期后15天内议付有效。 (11)保险:按发票110%保全险及战争险。由客户自理。 (12)买方须于年月日前开出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售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约未执行的全部或一部,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13)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中国商品检验局或工厂出具的品质证明、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 第 2 页共 8 页

签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4)凡以cif条件成交的业务,保额为发票价值的110%,投保险别以本售货合同中所开列的为限,买方如要求增加保额或保险范围,应于装船前经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险费由买方负责。 (15)质量、数量索赔:如交货质量不符,买方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30日内提出索赔;数量索赔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15日内提出。对由于保险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转运单位或邮政部门造成的损失卖方不承担责任。 (16)本合同内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约或延迟交货,售方概不负责。 (17)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进行。 (18)买方在开给售方的信用证上请填注本确认书号码。 (19)其它条款: 卖方(签章):买方(签章):年月日年月日 国际贸易合同书 第 3 页共 8 页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合同的订立及答案

1.A向B寄送一份产品目录,B在收到A的产品目录后,在产品目录上添加了订货数量及应交货的日期。但A拒绝交货,问A是否有权拒绝交货为什么 2. A在10日向国外B发盘:“欲出售中国松香10吨,每吨US$450FOB上海”,B在11 日回传真:“同意购买中国松香10吨,价格按你方报价。”事后A在14日回电:“根据我方惯例,我方10日传真为一虚盘(offer without engagement)”,如果你方同意按每吨US$550FOB上海,即期信用证支付,我方将在2个月内交货,否则,我方有权将货物售予第三方。B于15日回电:“你方14日FAX我方不能接受,中国是《公约》的缔约国,按《公约》规定一项发价只需品名、数量和价格即可成交,如你方拒绝交货,我方将提交中国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问A是否有权拒绝交货为什么 3.A于6月3日寄出一封航空信给B:“不可撤销发价,欲售东北大米10000吨,每吨US$200FOB大连,交货期为7/8月,即期信用证支付。”3日后A发觉现国际市场价格为每吨US$220,于是立即拍发一封电报:“我方报价改为每吨US$220FOB大连。”此电报于6月7日到达B手中,航空信于6月10日到达B手中,问如果这时B表示接受,那么合同价格定为多少为什么

4. A于6月3日向B发一份FAX:“欲售东北大米10000吨,每吨US$180FOB大连,交货期为7/8月,即期信用证支付,6月10日前答复有效。”3日后A发觉国际市场价格为每吨US$220,于是立即又发一份FAX给B:“我方报价改为每吨US$220FOB大连”。B于6月10日回FAX:“同意购买东北大米10000吨,每吨US$180FOB大连,交货期为7/8月,即期信用证支付”。事后A坚持以每吨US$220的价格成交,问合同价格应为多少为什么 5. A于6月3日向B发一份FAX:“欲售东北大米10000吨,每吨US$180FOB大连,交货期为7/8月,即期信用证支付”。因世界市场价格一直上涨,故A于3日后发一FAX表示撤销其发价,B于6月8日发FAX表示接受A的发价,问A与B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为什么 6. A以FAX发价:“欲购6缸奥迪车20辆,每辆US$20000FOB大连,9月交货,即期信用证付款,以我方最后确认为准。”B回FAX:“同意你方发价,出售6缸奥迪车20辆,即期信用证付款。”事后A未开立信用证,B认为他们之间的合同已经成立,要求A开立信用证,问A与B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为什么

国际贸易合同签订时应注意的事项

出口合同签订应注意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一、交易各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明确、具体 我们在涉外合同签订之前,一般都有外方相关人员的前期的接触与谈判,通常会得到对方的初步信息,但需要注意及时是一个谈判团队,各个成员所隶属或代表的公司很能不同(同属于同一个母公司),各种原因不尽相同。联系方式非常重要,最好能够将对方的座机电话、移动电话、邮箱地址等一一列明,便于日后定期联系。同时,也保持对上述信息的更新与整理。 二、交易对方主体基本资信的调查了解 公司业务人员一般不是很关注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资本资信情况的了解。就本人了解,许多公司,包括境外的大公司,都基于其内容运营成本节约考虑,通过境外关联交易进行采购、销售、对外合同等相关事项之操作。不同的交易主体,它的定位及风险承担能力都存在很大的区别。应了解签约的主体的基本情况,如包括注册地、资产、实际管理机构等信息,从而能够对相关问题有一个初步的了解与分析。 三、合同标的物的描述及规范 品名规格应表述完整规范。特别是购货合同的品质,务必订得详细准确。有质量标准的,要订明所遵循的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还是企业标准。凭样成交的要封存样品,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最终依据。 四、交货时间 交货时间应明确具体。购货合同交货期较外销合同要有适当的提前,如果分批交货,购货合同必须订明每次交货的具体数量、时间。外销合同可以仅规定共分几批交货及最后一批的交货期限,以免客户开证时提出诸多要求,增加执行难度。 五、产品不合格的索赔时效 索赔时效要根据不同的商品特性,参照有关行业规定与惯例,明确买方对货物质量、数量提出异议的时限。在合同中如规定由中国商检局检验,最好订明“需方提供检验报告且需方对质量提出异议的期限为收到货物后XX天”。 六、定金和预付款 支付定金或预付款时,必须分清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在履约前可起到担保的作用,履约后可抵作价款,不按合同约定履行时具有惩罚的作用。而订金和预付款一样,都不具备这种担保与惩罚的作用。一旦对方违约,对出口方的利益没有保障。另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定金最多不能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视作预付款处理。 七、合同的完整性。 除确有必要库存的大宗商品可在没有外销合同的情况下先订立购销合同外,原则上所有的出口业务都须内、外合同同时签订。如只有信用证而没有合同的订单,一定要补签外销合同。因信用证不能作为诉讼的充分依据,当发生外商违约、撤销信用证或信用证过期,而出口方已与工厂签订合同甚至预付货款、定金的情况时,出口方将处于极其被动的地位。 八、收汇不着的风险。 D/P、D/A、装船后T/T等收款方式,不论贸易伙伴是老客户还是新客户,都会使出口方的安全收汇处于被动地位,尤其当市场行情发生波动时,更为不利。因此,除非确无洽商余地,每单出口业务都应力争以L/C方式成交。在不得不采用上述收帐方式的情况下,也应采取措施,如投保出口信用险等。

我国涉外贸易合同形式简析(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1577-74 我国涉外贸易合同形式简 析(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我国涉外贸易合同形式简析(完整 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随着中国加入wto,国际货物的买卖也开始频繁起来。而这种买卖,总是以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方式来进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也是一种合同,因此,合同法之原理原则,如契约自由,当事人意思自治,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同样应当适用。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也要求当事人应具有完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应该一致且不存在瑕疵,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区别于一般合同之处就在于:它是有形货物买卖的合同,货物的买卖要进行跨越国界的流动,其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一定是在不同的国家,而对于当事人的国籍或合同的民事或商业性质,则不予考虑。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国

际因素,在特定国家看来就是具有涉外的因素,为了保证国际货物买卖的顺利进行,国际上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则与法律,以规范合同的形式,以保障交易的公平与安全。 就合同的形式而言,无论是以非立法的方式统一和协调法律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还是以示范法形式约束当事人行为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都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有着明确的规定。 《国际商事合同通则》的目标是要制定一套可以在世界范围内使用的均衡的规则体系,而不论在它们被适用的国家的法律传统和政治经济条件如何。这一目标在《通则》正式文本中和这些规则所反映出的总的指导方针中都能得到体现。它还可作为国内和国际立法者在一般合同法领域或是针对一些特殊类型的交易起草立法时的范本。就国内立法而言,《通则》对有些国家可能更为有用,尤其是对象我国这样的缺乏完善的合同法规则体系,但又力图使其法律达到现代国际水准的国家,借鉴《通则》的规定可以对我国的法

国际贸易合同样本

国际贸易合同样本 国际贸易合同1 甲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 手机:电子邮箱: 乙方(居间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传真: 手机:电子邮箱: 鉴于: 甲方为提高收购量,在各个国家需要寻找适当的供应商。乙方愿意介绍客户给甲方。如果乙方完成甲方委托的成交事项,甲方愿意支付相应报酬。乙方与客户间报价的差价之部分归乙方所有。为了明确各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以资信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寻找的供应商,并促成甲方与该供应商签订有关的购买事宜。

第二条居间期限:(可不可以是永久的?) 第三条佣金/差价计算方式、支付期限与支付办法 如果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为甲方找到了合适的供应商,并促成双方签订了购买合同或直接交易,那么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应报酬。该报酬的具体计算方式为: (1)差价:甲方公司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签订业务合同为准,合同编号:号,客户名称: 乙方所介绍的客户销售价格每吨元,乙方即获取价格每吨元的差价. (2)居间服务报酬的支付时间为:甲方公司发出订单后,与客户签定合同后,以该合同上规定客户发货时间和货物实际到达时间为准,往后计算三天,在该三天内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报酬和差价金额部分。 居间服务报酬和差价金额支付办法为: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将有关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帐号: 户名: 第四条居间费用的负担: 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壹千元人民币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客户的有关资料;

国际贸易合同(合同范本)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国际贸易合同(合同范本) Constrain both parties to perform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together, and clarify the obligations that both parties need to perform within the time limit

国际贸易合同(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售方)为一方,与_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合同对象 依据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_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 第二条价格 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_____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

第三条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_____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 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 第四条供货期 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 第五条标记 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颜料在箱体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英、_____两种文字书写以下标记:合同号,收货人,箱号,毛重,净重。 第六条支付 本合同所供应的货物之价款,由购方按照_____银行和_____银行关于边境贸易支付协议书所规定的办法及_____年_____月_____

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8069-45 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国际贸易合同的具体内容因各个交易的具体情况 不同而不同。而且,在以信件、电报或电传形式签订 合同时,合同的内容常常可能并不十分规范。但是, 一般而言,可以把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归纳如下 1、货物的品质规格条款 货物的品质规格是指商品所具有的内在质量与外 观形态法。商品质条款的主要内容是品名、规格或牌 名法。合同中规定品质规格的方法有两种:凭样品和 凭文字与图样法。 2、货物的数量条款 数量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交货数量、计量单位与计 量方法。制定数量条款时应注意明确计量单位和度量 衡制度法。 在数量方面,合同通常规定有“约数”,但对“约

数”的解释容易发生争议,故应在合同中增订“溢短装条款”,明确规定溢短装幅度,如“东北大米500公吨,溢短装 3%”,同时规定溢短装的作价方法法。 3、货物的包装条款 包装是指为了有效地保护商品的数量完整和质量要求,把货物装进适当的容器法。包装条款的主要内容有:包装方式、规格、包装材料、费用和运输标志法。 制定包装条款要明确包装的材料、造型和规格,不应使用“适合海运包装”、“标准出口包装”等含义不清的词句法。 4、货物的价格条款 价格条款的主要内容有:每一计量单位的价格金额、计价货币、指定交货地点、贸易术语与商品的作价方法等法。 为防止商品价格受汇率波动的影响,在合同中还可以增订黄金或外汇保值条款,明确规定在计价货币币值发生变动时,价格应作相应调整法。

国际贸易合同(通用版)

国际贸易合同通用版 双方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第1条定义 1.1产品:本协议中所称“产品”,系指由甲方制造并以其商标销售的(产品名称)和随时经双方以书面同意的其他商品。 1.2地区:本协议中所称“地区”,系指_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商标:本协议中所称“商标”系指(商标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2条委任及法律关系 2.1委任: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委任乙方作为其代理,以便在“地区”获致“产品”的订单。乙方愿意接受并承担此项委托。 2.2法律关系:本协议给予乙方的权利和权力只限于给于一般代理的权利和权力,本协议不产生其它任何关系,或给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它任何协议约束的任何权利,特别是,本协议并不构成或委派乙方为甲方的代表,雇员或合伙人。双方明确和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不论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担责任。

2.3指示: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随时发来的指示。由于乙方超越或违背甲方指示而造成的任何索赔、债务和责任,乙方应设法保护甲方利益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3条甲方的责任 3.1广告资料:中方应按实际成本向乙方提供合理数量的“产品”样品、样本、价目表、广告宣传用的小册子及其他有关“产品”推销的辅助资料。 3.2支付推销:甲方应尽力支持乙方开展“产品”的推销;甲方不主动向乙方代理“地区”的其他客户发盘。 3.3转介客户: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如“地区”其他客户直接向甲方询价或订购,甲方应将该客户转介乙方联系。 3.4价格:甲方提供乙方的“产品”价格资料,应尽可能保持稳定,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以利推销。 3.5优惠条款:甲方提供乙方获致订单的条款是最优惠的。今后如甲方向“地区”其他客户销售“产品”而提供比本协议更有利条件时,甲方应立即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比此项更有利的条件。 3.6保证:甲方担保凡根据本协议出售的“产品”如经证实在出售时质量低

国际贸易合同中装运方式和装运通知的约定及注意事项

国际贸易合同中装运方式和装运通知的约定及注意事项 国际贸易的标的物通常是大宗货物,对于交付大宗货物,有时不需要或不方便一次完成装运,这就需要分批装运;有时还需要中途转换运输工具。为了明确交易双方的责任和义务,需要约定好装运方式,并要加强沟通和密切协作,只有这样才能顺利履行合同。 一、装运方式 装运方式主要研究大宗货物的分批装运和中途转运。 (一)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 分批装运是指一个合同项下的货物分若干批次装运。在大宗货物交易中,买卖双方根据交货数量、运输条件和市场销量需要等因素,可在合同中规定分批装运条款。 1.分批装运的规定方法 分批装运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利益,因此,交易的当事人应根据需要在合同中作出具体规定。有关分批装运的规定方法有如下几种。 (1)只规定允许分批装运,但对具体分几个批次、每个批次的装运时间和每批的装运数量不做规定。 (2)在规定允许分批装运的同时,对具体分几个批次、每个批次的装运时间和每批的装运数量都作出详细的规定。 2.《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对分批装运的相关规定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是国际贸易跟单信用证结算中应遵循的重要国际贸易惯例,对指导贸易实践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其中有关分批装运的规定如下:

(1)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分批支款或装运均被允许。意思是说,信用证中没有明确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则视为允许分批装运。但是,有些国家的法律却做出的相反的规定,如合同未规定允许分批装运,则视为不得分批装运。这就产生了矛盾,为了避免争议,交易双方是否允许分批装运,应在买卖合同中明确注明。一般来说,在大宗的国际货物贸易中,允许分批装运对卖方交货比较有利。 (2)运输单据上注明同一运输工具、同一航次、同一目的地的多次装运,即使注明不同的装运日期或不同的装货港,也不视为分批装运。 案例: 北京某公司出口新加坡2000公吨大豆。买方开来的信用证中规定,不允许分批装运。我方北京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在大连和青岛各装1000公吨于同一航次的同一船只上,提单上也注明了不同的装货港和不同的装船日期。 试问:我方做法是否违约?银行能否议付? 评析:我方做法不构成违约,银行应予以议付。因为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运输单据上注明同一运输工具、同一航次、同一目的地的多次装运,即使注明不同的装运日期或不同的装货港,也不视为分批装运。案例中,我方于大连和青岛各装1000公吨于同一航次的同一船只上。因此,不属于分批装运,我方不构成违约。 (3)如信用证规定在指定的期限内分批装运,而其中任何一批未按期装运或有严重质量问题,则信用证对该期及以后各期均告失效。

了解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的意义何在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d616213000.html, 了解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的意义何在 了解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有助于买卖双方顺利的将交易达成一致,提升企业形象与诚信,这同样也约束着双方“重合同、守信用”。所以我们企业了解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是十分有必要的,下文是赢了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的详细内容。 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分为出口合同的履行和进口合同的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因其具有跨国性而比国内贸易合同的履行复杂得多,其中包括费用的支付,运输问题,保险问题,海关检验以及索赔的事项等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立信用证 (一)申请开证 (二)信用证的传递和修改 1、信用证的传递。

2、修改信用证。 二、安排运输和保险 (一)安排运输 按FOB贸易术语成交的进口合同,货物采用海洋运输,应由进口方负责租船或订舱工作。租船订舱事宜可委托进出口贸易运输公司办理,也可直接向远洋运输公司或其它运输机构办理。 在办妥租船订舱手续后,应按规定的期限将船名、船期及时通知对方,以便对方备货装船。派船通知中一般包括船名、船籍、船舶吃水深度、装载重量、到达港口、预计到达日期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这些信息对于出口方及时做好交付准备是很有帮助的。 (二)保险 按FOB术语签订的进口合同,货物运输保险是由进口方办理的。从事进口业务的企业,通过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签订“海运进口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合同”的方式,办理“预约保险”的手续。 三、审单和付汇

在进口业务中,如采用托收或汇付方式,由进口公司负责对货物单据进行全面审核;如采用信用证的支付方式,则由开证银行和进口公司共同对货物单据进行审核。通常由开证银行对单据进行初审,进口公司进行复审。在单据符合信用证及合同规定的条件下,开证银行履行付款责任。 开证银行或进口公司审核国外单据,如发现单、证不符或单单不符,应由开证银行立即向国外银行提出,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必要的处理。一般来说,处理“不符点”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拒绝接受单据并拒付全部货款。 2、部分付款,部分拒付。 3、货到经检验后付款。 4、国外议付行书面担保后付款。 5、更正单据后付款。 6、放弃该不符点,进口方按单证相符对外付款。

国际贸易合同与国际贸易相关法规解读

国际贸易合同与国际贸易相关法规解读 国际贸易合同与国际贸易相关法规解读 (附:国际贸易术语及国际保险理赔) 第一讲国际贸易合同与相关国际规则 国际贸易法律体系综述 两大商法体系的介绍及在国家贸易运用中的差异性分析国际商法体系中的合同法和买卖法 联合国国际销售合同公约及各国合同法/买卖法的对比在国际贸易实践中如何应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商法体系 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和架构 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国际商法法理综述和分析 要约与承诺在国际商法中的实战意义 案例点评国际商法体系对我国外贸的影响 合同法与买卖法 各国对合同的解释性差异和因此给我国外贸带来的影响涉外合同常见的合同规范 涉外合同的履行 合同成立的条件 合同成立的格式 国际贸易合同的法律地位 国际贸易合同的根本性条款与非根本性条款

国际贸易合同的默示条件与默示担保 国际贸易合同的罚金条款与定金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国际贸易合同的一般条款 国际贸易合同中买卖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划分 国际贸易合同中买卖双方的权利和担保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 “契约之上”与“救济先于权利” 合同的终止与双方违约责任的追究 国际贸易代理与经销协议 各国合同法的比较与对策 国际合同的两大基本原则和法理 英国(英美法的代表)的合同法与合同的“对价” 美国(英美法的代表)的合同法与合同的“许诺” 德国(大陆法的代表)的民法典与“法律行为” 法国(大陆法的代表)的民法典与“合意”、“约因” 中国(大陆法的代表)的民法通则、合同法与“合同的法律效力” 日内瓦法系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要约、承诺与合同的法律效力 违约与违约救济 国际贸易中的“产品责任法”

国际贸易合同(标准版)的主要内容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编号:FS-DY-20826 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国际贸易合同的具体内容因各个交易的具体情况不同而不同。而且,在以信件、电报或电传形式签订合同时,合同的内容常常可能并不十分规范。但是,一般而言,可以把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归纳如下 1、货物的品质规格条款 货物的品质规格是指商品所具有的内在质量与外观形态法。商品质条款的主要内容是品名、规格或牌名法。合同中规定品质规格的方法有两种:凭样品和凭文字与图样法。 2、货物的数量条款 数量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交货数量、计量单位与计量方法。制定数量条款时应注意明确计量单位和度量衡制度法。 在数量方面,合同通常规定有“约数”,但对“约数”的解释容易发生争议,故应在合同中增订“溢短装条款”,明确规定溢短装幅度,如“东北大米500公吨,溢短装3%”,同时规

定溢短装的作价方法法。 3、货物的包装条款 包装是指为了有效地保护商品的数量完整和质量要求,把货物装进适当的容器法。包装条款的主要内容有:包装方式、规格、包装材料、费用和运输标志法。 制定包装条款要明确包装的材料、造型和规格,不应使用“适合海运包装”、“标准出口包装”等含义不清的词句法。 4、货物的价格条款 价格条款的主要内容有:每一计量单位的价格金额、计价货币、指定交货地点、贸易术语与商品的作价方法等法。 为防止商品价格受汇率波动的影响,在合同中还可以增订黄金或外汇保值条款,明确规定在计价货币币值发生变动时,价格应作相应调整法。 5、货物的装运条款 装运条款的主要内容是:装运时间、运输方式、装运地与目的地、装运方式以装运通知法。根据不同的贸易术语,装运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所以应该依照贸易术语来确定装运条款法。如果合同中定有选择港,则应定明增加的运费、附

国际贸易案例分析之八:商务谈判及合同签订

第九章商务谈判及合同签订 [案例1] 我某公司于7月16日收到法国某公司发盘:“马口铁500公吨,单价545美元CFR中国口岸,8月份装运,即期L/C支付,限7月20日付到有效”。我方于17日复电:“若单价500美元CFR中国口岸可接受,履约中如有争议,在中国仲裁”。法国公司当日复电:“市场坚挺,价不能减,仲裁条件可接受,速复”。此时马口铁价格确实趋涨。我方于19日复电:“接受你方16日发盘,L/C已由中国银行开出。”结果对方退回L/C。合同是否成立? 案例分析: 合同并未成立。 我方19日电并不是有效的接受,因为16日的法商发盘经我方17日还盘已经失效,法商不再受约束。我方应接受的是法国公司17日复电。 [案例2] 1990年6月27日,中国甲公司应荷兰乙商号的请求,报出C514某产品200吨,每吨CIF鹿特丹人民币1950元,即期装运的实盘,但对方接到中方报盘,未作还盘,而是一再请求中国增加数量,降低价格,并延长还盘有效期。中方曾将数量增至300吨,价格每吨CCF鹿特丹减至人民币1900元,有效期经两次延长,最后期限为7月25日,荷兰乙商号于7月22日来电,接受该盘,并提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即期装船,按装船量计算。除提供通常装船单据外,需供卫生检疫证书、产地证、磅码单、及良好合适海洋运输的袋装"。但中方接到该电报时.已发现该产品的国际市场价格猛涨,于是中方甲公司拒绝成交,并复电称:“由于世界市场的变化,货物在收到电报前已售出"。可是荷兰乙商号不同意中方

的说法,认为他是在发盘有效期内接受发盘,坚持要按发盘的条件执行合同,否则要中方赔偿差价损失人民币23万元,接受仲裁裁决。 问题: 1.中方甲公司6月27日的发盘是实盘是虚盘? 2.中方在荷兰未作还盘但一再请求增加数量和降低价格,延长有效期的情况下,于7月17日复电称:将C514增加至300吨,每吨CIF鹿特丹价格人民币1900元,有效期延至7月25日的报盘是实盘还是虚盘? 3.荷方于7月22日来电内容,是否可以作为承诺的意思来表示认可?为什么? 4.中方在接到荷方7月22日来电后,于7月24日发出拒绝成交的复电,是否符合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为什么? 5.本案应如何解决? 案例分析: 1.中方甲公司,6月27日的发盘是实盘,因为发盘的内容明确,主要条款齐备,并有期限。 2.中方甲公司7月17日复电:同意将C514增致300吨,价格条件为CIF鹿特丹1900元人民币,有效期延至7月25日的重新报盘也是实盘,内容明确,主要条款齐备,有期限。 3.荷方于7月22日来电内容,是对中方7月17日报盘的完全接受,故属于承诺。 4.中方在接到荷兰7月22日作出的承诺复电后,于7月24日给荷方发出拒绝成交的复电,是违反国际贸易中的“约定信守原则"的。因为按照国际贸易惯例,无论采用“发信主义"或是采用“收信主义"原则,荷兰的承诺是在发盘有效期内作出的,中方已经收到,荷方的承诺已经生效,表明合同已成立。中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报价中规定的义务。然而,中方在荷方已作出承诺的情况下,复电拒绝成交,这是违约行为,应负违约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项目单元5--国际贸易合同订立

复习 主要回顾了国际贸易磋商的基本形式和内容 新课教学 项目单元5国际贸易合同订立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交易磋商的各个环节,包话询盘、发盘、还盘、接受和签订合同,特别是要重点掌握发盘和接受的含义及其构成要件,另外还要求学生了解书面合同的作用及其形式。 第一节基本知识 一、书面合同的意义 1.合同成立的证据。 它可以证明合同关系的存在,一旦发生争议,可以此为凭证,据理力争。 2.履行合同的依据。 合同上明确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履行合同时可参照执行。 3.有时是合同生效的条件。 一般来说,接受生效,合同就成立,但在通过信件、电报、电传达成协议的特定环境下,一方当事人要求签订确认书,则签订确认书方为合同成立。此外,如果所签合同必须是经一方或双方政府审核批准的合同,那么这一合同的生效就必须是具有一定格式的书面合同。 巩固练习 1、讨论:为什么要签订书面合同? 2、合同生效的条件? 小结:本次课程主要介绍了签订书面合同的意义 作业 1、书面合同的作用? 2、什么样的合同叫有效合同?

复习 主要回顾了书面合同的意义 新课教学 二、书面合同的形式 国际上,买卖双方既可采用正式合同(contract)、确认书(confir mation)、协议(agreement),也可采用备忘录(memorandum)等形式。 在我国进出口业务中,书面合同主要采用两种形式:一种是正式合同(销售合同sales contract和购货合同purchase contract)。 除了上面常用的合同形式外,定单和委托订购单有时也被采用。定单(order)是指由进口商或实际买主拟制的货物订购单;委托订购单(indent)是指由代理商或佣金商拟制的代客购买货物的订购单。业务中,国外客户往往将定单或委托订购单寄来一式两份,要求我方签署后退回一份。这种经磋商成交后寄来的订单或委托订购单,是国外客户的购货合同或购货确认书。但是对未经磋商客户径自寄来的订单或委托订购单,我方应按照内容区别其是发盘还是询盘,研究是否与其交易,并及时答复对方。 巩固练习 1、书面合同的类型有哪些? 2、正式合同的特点? 小结:本次课程主要介绍了书面合同的常用形式,要求学生能掌握不同形式合同的特点 作业 1、销售确认书跟正式合同有些什么区别? 2、订立合同的形式主要有哪三种? 复习

第11章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

第十一章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 第一节出口合同的履行 履行出口合同的大致环节如何? 不同的贸易条件而有所不同,以我国在对外贸易中采用最广的CIF合同(以信用证作支付方式)为例,卖方履约的过程如下: 出口合同 雅证,审证,改证 连同 其中以货、证、船、款四个环节最为主要。 怎样备货? 备货工作主要包括:出口部门及时与生产部门或供货部门安排货物的生产、力口工、收购和催交,核实应交货物的品质、规格、数量和交运时间,并进行必要的包装、刷唛等工作。 备货时应注意几个问题:

(i)备货要及时,应严格按照销售合同以及信用证上规定的交货期限,同时结合船期进行安排。为防止意外,在时间上一般应留有适当余地。 (2)货物的品质、规格、花色等应与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相符。 (3)货物的数量要与合同和信用证的规定相符,为防止在搬运过程中可能发生意外损失,备货的数量 要留有适当的余地。 (4)包装的方式与包装材料均应符合合同与信用证的规定。 (5)对货物的运输标志,如合同和信用证已做出规定,应在联系单中准确列出,以便提前刷唛,若合同中规定运输标志由买方确定,而开来的信用证又未作具体规定,应催促对方及时提出,否则卖方可自行决定。刷唛时要注意图形字迹清楚,位置要醒目,大小;要适当。 催证、审证、改证 (一)催证 指当进口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开立信用证,或出口方根据货源和运输情况可能提前装运时,通过信函、电报、电传或其他方式催促进口方迅速开出信用证。另外,对于签约时间过早的合同,或对于资信欠佳 的客户,在开证时间到来之前,也须向其催开信用证。催证工作并非是每笔业务必有的程序,只有上述情况发生或存在时,才须催证。 案例:合同中规定了买方开到信用证的时间,但买方迟不开证,怎么办? 卖方应马上催证。合同中规定了信用证的开到时间,买方迟开或拒开信用证,严重违约。卖方有权撤销合同并提出索赔。但卖方如不及时向买方提出,则可被视为卖方自动放弃索赔权利。因此卖方应按时催证。 催证可以是卖方直接催,也可以通过其他渠道催,例如通过买方的开户银行;通过我中国银行;或通过我驻外机构等。 另外,在签合同时用词应强调:"L/C must reach here before ”而不是,“ L/C must ope ned before ........ ”因为"开出”与"到达”在时间上有差距,如用航寄的话要相差约半个 月。 (二)审证指对国外进口方通过银行开来的信用证内容进行全面的审核,以确定是接受还是修改。 审核的依据是货物买卖合同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审核信用证是银行(通知行)与出口企业的共同责任,只是各有侧重。银行重点审核开证行的政治背景、资信能力、付款责任、索汇路线及信用证的真伪等。出口企业则着重审查信用证的内容与买卖合同是否一致。 对信用证的装运期,有效期和到期地点审核。信用证中的装运期必须与合同的规定相同;信用证的有效期一般规定在装运期后7—15 天,以方便卖方制单。关于信用证的到期地点, 通常要求规定在中国境内,对于在国外到期的信用证,我们一般不接受。 (三)改证对于审证中凡发现有不符合我对外贸易方针政策以及影响合同履行和安全收汇情况者,必须要求开证申请人通过开证行进行修改,并坚持在收到银行修改信用证通知书后发货,以免货物装出后而修改通知书未到的情况发生。 在改证中应注意,凡须修改的各项内容应—次向对方提出,对不可撤销信用证中任何条款的修改, 都必须在有关当事人一致同意后才能生效。另外,对经过对方修改后的内容,我方仍无法接受者,仍要坚持对方改证,直到满意为止。当然,对来证不符合合同的具体情况,凡可以变通处理且不是非修改不可的,只要不影响安全收汇,不增加我方费用则可不改,按信用证要求办理即可。 案例:合同规定目的港为LONDON ,国外来证规定“ From China port to U.K.port ” ,是否需要修改?

签订国际贸易进出口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国际贸易进出口合同注意事项 煤炭贸易合同要写一、主体资格审核、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货物的参数、货物的质量要求、货物的包装标准三、合同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交货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是合同的关键内容,一定要在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确。四、检验标准、时间、方法、结算方式。五、违约责任。六、解决争议的方法。 热门城市:凉山律师咸宁律师淮安律师贵港律师达拉特旗律师日喀则律师扶余市律师准格尔旗律师那曲律师在与外国公司进行国际贸易的时候,往往需要签订国际贸易进出口合同,由于涉及外贸条款和货物资金安全,签订国际贸易进出口合同注需要注意的事项非常必要,小编将通过下文仔细梳理签订时应一些注意的问题 一、争取合同文本的起草 当买卖双方就交易的条款经过频繁的磋商与函电、电邮往来,达成一致意见后就进入合同签约阶段,于是有了合同由谁起

草的问题。一般来说,合同文本由谁起草,谁就容易掌握主动。因为口头洽商的内容要形成文字有一个过程’有时仅仅是一字之差’意思则有很大区别。合同起草的一方在合同拟写过程中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认真考虑写入合同中的每一条款,斟酌选用对自己有利的措辞,安排条而对方即使认真审议了款的顺序或解释有关条款。 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但由于文化上的差异对词意的理解也会不同很难避免不出漏洞。所以我方应重视合同文本的起草,尽量争取起草合同文本’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也要与对方共同起草合同文本。 起草合同的文本,需要做许多工作这可以同谈判的准备工作结合起来。例如在拟定谈判计划时,所确定的谈判要点实际上就是合同的主要条款。起草合同文本,不仅要提出双方协商的合同条款,以及双方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而且我方还要对所提出的条款进行全面细致地讨论和研究’明确哪些条款不让步到什么程度。能让步’哪些条款可作适当让步、这样’当双方就合同的草稿进行实质性谈判时’我们就掌握了主动权。 二、审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资格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因此要求签订合同的双方都必须具备签约资格。否则即使签订了合同,也是无效的合同。在签约时要调查对方的资信情况,应该要求当事人相互提供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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