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设计规范

公共场所卫生设计规范
公共场所卫生设计规范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场所卫生设施、功能房间、物品配置贮存、顾客用品用具清洗消毒、生活饮用水、公共卫生用品和从业人员卫生等方面卫生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宾馆、旅店、招待所、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美容店、理发店、影剧院、音乐厅、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商场(店)、书店、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候诊室、候车(机、船)室与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其他公共场所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296.3 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XXXX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GB 17051 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

WS 394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卫生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顾客用品用具 articles in public place

公共场所提供顾客重复使用的床单、枕套、被套、毛巾、浴巾、浴衣等各种棉纺织品和杯具、洁具、拖鞋、美容美发用品、修脚工具等各种用具以及其他提供顾客重复使用且与皮肤接触的公共用品用具。

3.2

工作车 work handcart

宾馆、旅店、招待所等住宿场所经营单位在卫生清扫时用于清洁物品放置和临时保洁,存放一次性用品、耗损品,回收污染物品和废弃物的工作车辆。

4 基本卫生要求

4.1 物品采购、配置

4.1.1 采购:公共场所采购公共卫生用品应执行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制度,产品质量应符合卫生要求,中文标识规范。物品出入库应有记录,做到先进先出。公共卫生用品索证、验收等资料应至少保存2年。

4.1.2 物品配置:场所内顾客用品用具的配备数量应能满足经营需要,可以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常见顾客用品用具配置基本要求见附录A。

4.2 物品储存

4.2.1 顾客用品用具应放置在备用品库房内。

4.2.2 物品应分类、分架存放,隔地离墙,距墙壁、地面10cm以上。

4.2.3 清洗消毒过的顾客用品用具应分类存放于保洁设施内。

4.2.4 有毒有害物品宜专间存放,或设置专柜并密闭上锁,有专人负责管理。

4.3 顾客用品用具

4.3.1 公共场所应严格执行顾客用品用具换洗消毒规定,清洗消毒后的顾客用品用具应符合卫生要求。

4.3.2 公共场所常见顾客用品换洗消毒基本要求见附录B。

4.3.3 顾客用品存放、运输应有效防止交叉污染和二次污染,清洁物品存放容器和污染物品回收容器应分开专用,有标志标识。

4.3.4 公共交通工具上配备的茶杯、拖鞋等应使用一次性用品。

4.3.5 公共场所提供的顾客用具应每客用后严格消毒,未经清洗消毒的用具不得重复使用。

4.3.6 清洗消毒后的顾客用具应有效防止交叉污染和二次污染,清洁用具的存放设施和污染用具回收设施应分开专用,有标志标识。

4.4 通风换气

4.4.1 公共场所应充分利用门窗进行自然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4.4.2 使用集中空调的场所,营业期间新风系统和排风系统或设施应正常使用,防止空气污染物聚集。

4.4.3 人群密度高、自然通风条件不良、营业期间不便于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场所应安装机械排风系统或设施,营业期间保持正常使用,新风量应符合卫生要求。

4.4.4 使用燃气热水器提供热水的场所,热水器、燃气瓶设置地点宜与使用热水的房间隔室安装,热水器应具有强排风功能,燃烧产生的气体应直接排到室外,保证场所内空气质量符合卫生要求。

4.5 空调设施

4.5.1 使用集中空调系统的场所,其集中空调系统卫生指标及卫生规范应达到GB XXXX《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和WS 394中相应的卫生要求。

4.5.2 使用壁挂式、吸顶式、柜式、窗式等分散式空调设施的场所,应设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机械通风系统或设施,保证营业期间正常使用。

4.5.3 分散式空调设施室内机组的滤网和散流罩使用前应进行清洗,使用过程中应定期保洁。

4.6 生活饮用水

4.6.1 宜使用市政集中式供水单位供应的生活饮用水。

4.6.2 自备供水设施使用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卫生管理,水源卫生防护和供水过程卫生管理应执行《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的规定,水质达到GB 5749的要求,有日常管理记录,能提供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年度水质检测合格报告。

4.6.3 二次供水设施使用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卫生管理,设施的设计、管理和水质应符合GB 17051的要求,有日常管理记录,能提供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年度水质检测合格报告。

4.6.4 公共交通工具上提供的饮用水水质应达到GB 5749的要求。

4.6.5 宾馆、旅店、招待所等住宿场所不宜在客房内放置桶装水供顾客饮用。

4.6.6 采用分质供水方式的公共场所,为顾客提供的水质应保证卫生安全,水质达到GB 5749和相应卫生标准的要求,使用的水质处理器应取得相应的卫生许可批准证明文件,做好设备和管道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4.7 游泳池水、沐浴用水

4.7.1 人工游泳场所池水循环净化消毒、补水等设备设施应齐备完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检修,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游泳池水水质达到GB XXXX《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要求。

4.7.2 沐浴场所淋浴水、浴池水供应管道、设备、设施等系统的运行应避免产生死水区、滞水区,淋浴喷头、热水龙头等部位应定期清洗消毒。

4.7.3 沐浴场所浴池水循环净化消毒装置应保证良好运行,浴池水应循环净化消毒处理,营业期间池水应定期补充新水,水质达到GB XXXX《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的要求。

4.8 公共卫生用品

4.8.1 公共场所应提供供顾客使用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特殊用途化妆品,还应提供其许可批件复印件。进口普通化妆品,还应提供其备案文件复印件。

化妆品标签标识应符GB 5296.3规定,不得提供过期变质产品。

4.8.2 美容店、理发店等场所提供给顾客使用的唇膏、眉笔等美容用品应个人专用,不得共用、混用美容用品。

4.8.3 公共场所内使用的消毒产品、涉水产品应能提供相应的卫生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复印件。

4.9 卫生专间

4.9.1 顾客用具清洗消毒间要求如下:

a) 清洗消毒房间应做到专室专用,不得擅自更改房间用途,在清洗消毒间内不得从事与清洗消毒

无关的活动;

b) 上下水设施和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应保持完好,能正常使用;

c) 保洁设施清洁,清洗消毒后的顾客用具应及时保洁;

d) 有清洗消毒操作规程,配备消毒剂定量配制容器(化学法消毒)、洗消器材和工具,有存放橱柜

或合适的放置位置;

e) 消毒间内不得放置清扫工具、个人生活用品、杂物等物品。

4.9.2 备用品库房要求如下:

a) 公共场所应根据场所特征合理设置备用品库房,或在场所内清洁区域配备备用物品保洁橱柜,

数量和规模应能满足经营需要;

b) 顾客用品宜与一次性拖鞋、牙刷、卫生纸、肥皂、沐浴液等耗损品分库存放;

c) 备用品库房应专室专用,不得放置污染物品、清扫工具、个人生活用品、杂物等物品;

d) 备用品库房环境应保持整洁,通风良好,室内无霉斑和积尘,设置病媒生物防治设施并正常使

用,无病媒生物滋生。

4.9.3 顾客用品洗涤房间(洗衣房)要求如下:

a) 顾客用品洗涤房间应专室专用,保持环境整洁;

b) 顾客用品的洗涤、消毒、烘干设备和洗手、更衣、通风、照明、保洁设施应能正常使用,做好

日常维护工作;

c) 顾客用品洗涤应做到分类清洗,洗涤后的清洁用品应及时存放到临时保洁设施内,清洁物品和

污染物品的存放容器应严格分开,运输过程应有效防止交叉污染、二次污染。

4.9.4 烫染发间要求如下:

a) 烫染发操作应在烫染发工作间(区)内进行;

b) 烫染发工作间(区)内机械排风设施完好,能正常使用。

4.9.5 卫生间要求如下:

a) 公共卫生间应及时清扫保洁,做到无积水、无积垢、无异味,上下水系统、洗手设施、机械排

风设施应经常维护,保证正常使用;

b) 公共卫生间不宜设置座式便器,设置座式便器的应提供一次性衬垫;

c) 客房内的卫生间应使用专用清扫工具对相应的卫生洁具进行清扫,并采用合适的方法对卫生洁

具表面进行消毒,消毒效果应符合卫生要求;

d) 清扫过程应遵循先上后下、先脏后净的原则,有效防止交叉污染。

4.10 顾客用品用具清洗消毒

4.10.1 顾客用品用具消毒应选择合适的方法,清洗消毒过程规范,保证消毒效果。

4.10.2 采用化学方法消毒,消毒池的容量、深度应能满足浸泡消毒的需要,保证消毒液有效浓度和浸泡时间,消毒后的用具应充分冲洗。

4.10.3 采用消毒柜消毒应按照使用说明操作;采用蒸汽、煮沸方法消毒应保证消毒时间、消毒温度。

4.10.4 清洗消毒后的顾客用品用具应采取保洁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4.10.5 顾客用品用具清洗消毒过程应有记录,包括消毒时间、人员、方法和消毒物品的种类、数量等。

4.11 卫生清扫工具

4.11.1 公共场所应配备吸尘器、拖把、抹布等用于卫生清扫的工具、设施、设备,数量充足,能满足清扫保洁工作需要。场所内应合理设置清扫工具存放房间或区域。

4.11.2 卫生间清扫应配备专用工具、抹布和用于公用洁具(脸池、浴缸、座便器)消毒的器材,有相应的存放容器。工具种类和抹布数量应与台面、墙面、地面、公用洁具(脸池、浴缸、座便器)清扫相对应,能有效防止交叉污染。

4.12 工作车管理

4.12.1 宾馆、旅店、招待所等住宿场所宜配备工作车,配置数量应与场所经营规模相适应。星级以上宾馆和客房数量50间以上的住宿场所应配备工作车,按照每层楼或每20间客房设置1辆的比例配置。

4.12.2 工作车应采取卫生防护措施,有效防止二次污染,工作车内清洁的公共用品、一次性用品应分类、分层存放,使用过的公共用品和废弃物应配置专用存放设施。

4.12.3 卫生清扫工具应使用专用存放容器放置在工作车合理位置,能有效防止交叉污染。

4.13 顾客用品用具外送清洗管理

4.13.1 顾客用品不具备清洗、消毒条件的公共场所,可采取外送清洗方式,选择为社会提供洗涤服务的单位进行顾客用品清洗消毒。

4.13.2 顾客用品采取外送清洗的单位应按照更换制度将使用后的物品送到专业洗涤单位清洗,签订洗涤合同,建立外送管理台账,有交接记录,洗涤后的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

4.13.3 外送清洗后的清洁物品储存、运输过程中应有严密的保洁措施,洗涤后的顾客用品应符合卫生要求。

4.14 病媒生物防治

4.14.1 提倡使用物理方法防治,应根据当地病媒生物的特点和滋生季节制定防治计划和具体措施,消除病媒生物滋生地,定期对场所内病媒生物防治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证正常使用。

4.14.2 公共场所应配备垃圾桶(箱)、垃圾房、垃圾车等废弃物存放设施,数量充足,使用坚固、防水、防腐、防火材料制作,内壁光滑,便于清洗。废弃物收集、存放、运输设施应采取加盖、装门等密闭措施,能防止不良气味溢散和病媒生物侵入。

4.15 环境清扫保洁

4.1

5.1 公共场所应开展经常性卫生清扫,保持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卫生。

4.1

5.2 公共场所室内卫生清扫过程中应采取湿式清扫或其他合适的清扫方式,避免扬尘。

4.1

5.3 内部环境整洁、舒适,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场所内无物品乱堆乱放、杂乱无序情形。

4.1

5.4 地面无积尘、积水、污物,墙壁、天花板无蛛网、霉斑、剥脱等情形。

4.1

5.5 室内物品上无积尘和不洁物。

4.1

5.6 室内空气清新,应无霉味、烟味和其他异味。

4.16 标志标识

4.16.1 公共场所设置的禁烟标志,规格宜按照20cm×40cm设计,应使用白底红字的“禁止吸烟”警语,字体大小适当。

4.16.2 公共浴室等沐浴场所应在前厅吧台、更衣室入口处设置固定的警示性标志,禁止性病、传染性皮肤病患者入场沐浴,标志应符合醒目、耐用的要求。

4.16.3 游泳场所应禁止肝炎、性病、传染性皮肤病、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心脏病、精神病患者游泳,应在入口处、更衣室设置固定、醒目的警示性标志。

4.16.4 理发店等场所头癣、皮肤病患者专用工具存放容器应标示“头癣、皮肤病患者专用工具”字样。

4.16.5 清洗消毒间、备用品库房、有毒有害物品存放房间、公共卫生间、染烫发间、洗衣房等功能房间应设置固定标牌,明确房间用途。

4.16.6 清洗、消毒设施、备用品存放橱柜、有毒有害物品存放设施、货架等设施上(消毒柜除外)应按用途设置相应的标识。

4.16.7 清洁物品存放设施和污染物品回收设施上应有相应的标识,明确用途。

4.16.8 卫生间清扫工具及其相应的存放容器上应有明显的标志标识,明确用途。

4.16.9 场所内经过清洗消毒的公共用品、用具宜采用适当的方式进行标示,使其与污染物品易于区别。

5 卫生管理

5.1 卫生管理组织

5.1.1 公共场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场所的卫生管理负有全面责任,应掌握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并熟悉本场所的卫生管理要求。

5.1.2 公共场所应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5.2 卫生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根据卫生法规、卫生标准、卫生规范的要求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卫生管理制度一般应包括:

——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的定期检测制度;

——顾客用品用具更换、清洗、消毒制度;

——卫生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管理与清洗消毒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培训、个人卫生制度;

——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与管理制度;

——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与游泳池水、浴池水净化消毒制度;

——传染病、健康危害事故应急与报告制度。

5.3 操作规程

5.3.1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根据场所经营特点制定相应的卫生操作规程,对场所环境保洁、卫生设施维护管理、净化消毒装置运行、物品的采购储存、顾客用品用具清洗消毒等内容规定明确的工作程序和要求。

5.3.2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各种卫生操作规程,保证从业人员能掌握本岗位的卫生操作要求,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

5.4 证件管理

5.4.1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悬挂在场所内醒目位置,经营项目与许可范围一致。

5.4.2 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公共场所应在场所内醒目位置公示卫生信誉度等级标识。

5.4.3 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齐全、有效,证件应随身携带或在场所内集中保管,便于查对。公共卫生用品的索证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5.5 档案管理

5.5.1 公共场所应建立卫生管理档案,下列内容应归档管理:

——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和卫生管理制度;

——包括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公共卫生用品索证材料等证照管理资料;

——空气质量、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的检测与评价报告;

——顾客用品用具更换、清洗、消毒记录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记录;

——公共场所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及发生后的处理情况记录或报告;

——卫生设备、设施使用、维护、记录;

——公共卫生用品、顾客用品用具等采购、验收、出入库、储存记录;

——日常卫生检查记录、卫生质量投诉、处理记录;

——选址、设计、竣工验收的有关证明和图纸等;

——其他应归档管理的资料。

卫生监督所个人工作计划

卫生监督所个人工作计划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卫生监督所个人工作计划的相关范文,本文关键词为计,工作,个人,所,卫生监督,,您可以从右上方搜索框检索更多相关文章,如果您觉得有用,请继续关注我们并推荐给您的好友,您可以在个人工作计划大全中查看更多范文。 本文主要卫生监督所个人工作计划,是个人对于20XX年工作做出计划文章,对于想想找20XX年最新个人工作计划的人提供写作参考,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请注明出处,本文来自【】,以下是范文开始: (一)食品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1、继续重点抓好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五个种类、一个行业”的食品污染治理工作;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食品专项打假工作,继续加大卫生监督力度落实和巩固“四个100%和一个95%”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有力地推进了我市的“食品放心工程” 建设。

2、继续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卫生法》,重点抓好餐具消毒的宣传和监测工作,切实把住“病从口入”关,全面落实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要求初训覆盖率达100%。 本文来源于,20XX年最新个人工作计划范文,请注明出处。 3、加大食品卫生监督监测执法力度,继续重点抓好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的食品污染治理工作。同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落实新、改、扩、续建食品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查和验收,抓好卫生设施的软、硬件建设,做好卫生学评价工作。 本文来源于,20XX年最新个人工作计划范文,请注明出处。 ⑴加强对上市猪肉砷、镉检测,每半年抽检1次,每次抽检不少于10个样品。 ⑴加强对矿泉水、纯净水生产经营单位的许可管理和卫生质量监督管理,拟4月下旬召开一次全市矿泉水、纯净水污染治理工作会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一、目地: 为规范首件作业流程,避免因未做首件出现盲目生产造成批量性质量问题,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范围: 本公司各车间制造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 三、定义: 首件检验:是指产品在批量生产之前,或因生产过程中设备、人员等影响产品生产的因素有较大变化时,应对产品所用原材料和所生产出的产品重新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确认;首件品指的是量产前面第一或前几件产品。 四、检验时机: 1. 产品连续批量生产前; 2. 设备模具更换或设备模具损坏维修好以及优化改进后; 3. 工程变更产品首次生产时; 4. 批量生产后中途转做其它产品,重新开始生产时; 五、检验流程: 1. 操作工按照生产计划单依据工艺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自检; 2. 操作工判定生产制作的产品首件符合要求时,填写自检数据并签名,并将首件交互检人员进行确认,互检人员确认合格后签名。 3. 由班组长对首件进行确认; 3. 操作工将该首件提交QC(过程检验员)进行确认. 4. QC(过程检验员)依据依据工艺卡片、图纸等技术标准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并对检验的结果作出判定。如判定不合格,应向相应的操作工提出,并要求改善,重新制作首件,直至判定为合格为止,方可以进行量产。 5. 检验人员对首件判定不合格但属于设计问题或生产加工单位暂时无法改善的问题时.由生产车间通知部门主管、品质主管、技术中心进行裁决,必要时通知

其他有关部门人员一起进行判定评审,判定合格或临时放行才能进行大批量生产。

六、 首件合格品处理方式: 首件合格样品均由过程检验员放置在过程检验遏制区,并由过程检验员进行钢印标识,待本工序完工后与剩余相同规格的半成品一起流入下道。 七、 责任划分: 1. 对于所有检验项目以检验指导书、工艺卡片及图纸等技术标准为准,检验必须认真对照技术标准确认,不能漏检项目或在不确认是否合格的情况下盲目签字确认。 2. 如因首件检验有误造成产品批量不良返工(报废),组长(班长)、QC (过程检验员)负同等责任。 3. 如首件没有被确认或确认不合格,操作工仍然进行批量生产,则加工出来的不良品由操作工全部负责。 4. 首件检验时效性,,要求30分钟内完成。并由过程检验员向送检操作工作出判定结果。 八.首件作业流程图: 权责部门 流程 表单与注意事项 3、巡检记录单 各加工工序 各工序班组长 检验人员 生产车间 2、巡检记录单 1、巡检记录单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设施情况

本文由【】搜集整理。免费提供海量教学资料、行业资料、范文模板、应用文书、考试学习和社会经济等 word文档 范本()字第号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名称上海××沐浴休闲有限公司 地址××区××路××号 电话×××××××× 邮编×××××× 填表日期××××年××月××日 上海市卫生局制

填写申请书须知 1.填写申请书一律使用钢笔; 2.第1-6页由申请人填写; 3.第7页由受理机关填写; 4.在公共场所示意图中须标明面积、用途、卫生设施以及有关设备位置; 5.经济类型统一按《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GB/T12402-2000)填写,具体类型包括内资【国有全资、集体全资、股份合作、联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有、其他内资】、港澳台投资【内地和港澳台合资、内地和港澳台合作、港澳台独资、港澳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港澳台投资】、国外投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国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国外投资】、其他。 6. 空调系统按空气处理设备的设置情况分类 集中式空调系统:将空气处理设备和风机集中在一定区域(如空调机房)内,由风机通过风管把处理后的空气输送到需要空调的区域的空调系统。 半集中式空调系统(也称混合式空调系统):除了设有集中的空调机房外,还有分散在空调房间内的空气处理末端设备(如风机盘管、诱导器等)处理那些未经集中处理的室内空气的空调系统。 局部式空调系统(也称独立式或分散式空调系统):如柜式空调机组、窗式空调器和分体式空调机组等。 申请人须提供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业主或负责人资格及身份证明;

2.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时需提供);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个体户名称预先查询单; 4.主要卫生指标监测(检验)报告; 5.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的名单及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6.建筑设计的卫生审核资料和经营场所的示意图; 7.生产经营场地平面图、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卫生防护设施图; 8.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房协议; 9.文广局娱乐经营许可证[涉及KTV(含歌舞厅)、游艺厅、棋牌室等文 化娱乐场所需文广局许可前置的需提供]; 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审批意见或听证意见书(涉及美容、美发、沐 浴、足浴等服务业项目的,原则需提供); 11.经营场所基本情况表;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或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申请人承诺 本申请人承诺本申请表中申报的内容及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本申请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章: ××× ××××年××月××日

(完整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一、公共场所的法人代表(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须进行健康检查(每年一次)、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且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 三、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顾客用品用具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反复使用的公共用品用具一客一换一消毒。 四、公共场所经营者须根据规模、项目设置清洁、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并保持正常运行。 五、公共场所消毒间须独立密闭设置,要配备足够数量的消毒设施和消毒设备,且运转正常;消毒程序符合要求,消毒记录及时规范。 六、公共场所须配备安全、有效的预防控制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 七、公共场所经营者采购洗化用品、消毒产品等公共卫生用品时须索取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并建立台账。 八、公共场所经营者须制定公共场所危害事故应急预案(方案),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应当立即处置,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九、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室内须有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有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十、公共场所经营者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信誉度等级及卫生检测结果。

公共场所卫生“五四”制 一、四加强即加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自身卫生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加强与监督部门之间的联系。 二、四统一即统一在公共场所内正面悬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统一在公共场所内正面悬挂量化分级公示牌;统一在公共场所内正面悬挂卫生管理制度;统一配发一套卫生管理档案盒(内有制度、各类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操作规范等九项内容)。 三、四建立即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和卫生档案制度;建立洗化用品、消毒产品等索证制度;建立台帐登记制度;建立化妆品、消毒产品等进货入库检查验收制度。 四、四及时即公共场所环境要及时清扫;公共用品、用具要及时消毒;客用物品要及时更换(一客一换)并做好记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及时报告。 五、四做到即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做到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员;做到每月开展一次卫生管理自查,并做好登记;做到从业人员定期健康查体、定期培训,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穿戴整洁工作服帽;做到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设置独立的密闭消毒间,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消毒设施和消毒设备,消毒程序符合卫生要求,消毒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2019年节日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总结范文

节日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总结范文节日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总结一: 为确保中秋和国庆节期间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使广大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加强xx节日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办公编号:20XX年300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日常卫生监督检查计划,我局在xx节日期间组织开展了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行动以酒店、大型商场、影剧院等节假日期间人群密集的地方为重点,共出动监督员76人次,出动监督车辆32车次,检查快捷酒店119间次,大型商场21间次,影剧院15间次。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为保证xx节日期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工作得到落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卫生保障方案,切实做到“三落实”—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为节日期间公共卫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突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本次开展的监督检查检查以市区繁华路段,人群密集的快捷酒店、大型商场、影剧院等公共场所为重点,检查内容包括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持证、亮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情况,卫生管理,卫生设施运转情况,集中空调系统、公用具的清洗消毒情况。检查结

果显示,各单位均重视节前卫生安全工作,能持证亮证经营,卫生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消毒设施较为完善,有集中空调系统清洗记录。对于检查中存在的个别问题,我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已当即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了指导性的整改意见,并要求被监督单位限期整改。 (三)做好事故应对,健全值班制度。 我局在xx节日期间制定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健全落实值班制度,公开值班电话,确保值班人员和所有应急工作组人员24小时手机在线,随时投入应急工作,并且畅通咨询投诉渠道。xx节日期间,我局未收到群众的有关来访投诉。 三、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一)主动做好服务,督促整改落实。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个别问题,如公用具消毒设施不完善,消毒登记制度不落实等现象,我局将继续加强服务,通过派发公用具消毒设施、《公用具清洗消毒记录本》、禁烟标识等有关物品,积极引导经营单位对公用具正确清洗、消毒,指导其正确填写公用具清洗消毒记录。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经营者自律意识。 通过向公共场所生产经营单位派发相关的宣传资料,促使生产经营者不断完善卫生管理档案,保持内外环境卫生,增强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加强自律,提高自身卫生管理水平。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20200522205905)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状态标识、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钢材质量检验制度、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检验员的考核标准等规定。 一、质检的基本职责 1、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3、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 4、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首件检验,重视中间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产品要建立质量记录档案。 5、检验信息传递和可追溯性。要求原始记录齐全,填写清晰、整洁,保存完整;统计报表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具有可追溯性并及时报送。 二、检验员的岗位职责 1,严格按标准、图纸、工艺技术要求、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检验。 2,按公司的规定做好检验状态的标识。 3,做好检验记录。 4,签发不合格通知单,按规定发送有关部门。 5,对返修,返工后产品进行再检验,并重新进行检验状态的标识。 6,做好不合格率的统计,并参与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参与跟踪落实。 7,对操作人员执行工艺进行监督,参加工艺纪律的考察。

8,努力学习,积极运用检验的新技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检验成本。 8,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努力降低错检和漏检率。 三、原材料、外购件进厂检验: 1、凡进厂原材料、外购件须附有合格证或质保书,检验人员按规定进行检验 并将检验结果通知采购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作好记录。 2、凡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检验人员应拒签入库单,财务处则不予结算。 3、凡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若需让步,须办理让步手续,在未办妥 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4、外购件在签订供货合同时要明确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案作为供需 双方生产、验收的依据。 5、原材料、外购件代用,应由采购部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会签,研究所长签 字批准后,方可投产使用,代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递交各有关部门。关键零件的代 用须经研究所长批准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四、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 1、各生产环节的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 检验。合格产品,由检验人员签章后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产品开具不合格品通知 单交生产部门返修,废品或不是操作者原因导致的废品开具不合格处置单上报技术 质量部处理。 2、成熟的产品和工艺出现批量不合格品或废品时,应24内以书面形式报技术质量部。 3、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均须强调“首检”,加强“巡检”,严格“终检”。 (1)、首检:凡加工改变后的首件,均须进行检查,首件检查应由操作者自检 合格后交首检,首检合格,方准成批加工生产,检验员应对首检后的零件负责。 (2)、巡检:在生产过程中反复进行、检验员每班至少巡检两次,做好巡检记

公共场所卫生设施清单(DOC)

公共场所卫生设施清单 制作“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时,可以参照 “卫生设施清单”。 住宿场所卫生设施 1、醒目处设置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大堂、电梯、楼梯口及客房等公共区域有醒目禁烟标志 2、客房的空调、窗户、防蚊、蝇、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和抽水马桶。 3、消毒间 (1)物理法:有上下水,配备操作台、去污池、远红外高温消毒柜,并分别有明显标志; (2)化学法:有上下水,配备操作台、去污池、药物消毒池或桶、清洗池,并分别有明显标志;消毒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防透水材料制成,容量满足清洗需要。 配有拖鞋、脸盆、脚盆的住宿场所,消毒间内应有拖鞋、脸盆、脚盆专用清洗消毒池及已消毒用具(拖鞋、脸盆、脚盆等)存放专区。 星级宾馆及A级单位必须配备高温消毒设备并能正常运转。4、饮具专用保洁柜 5、布草间 清洁客房的工具和清洁卫生间的工具应有明显标识区分

6、专用洗衣房或采用社会化洗涤服务。洗衣房应分设工作人员出入口、待洗棉织品入口及洁净棉织品出口,并避开主要客流通道。 洗衣房应依次分设棉织品分拣区、清洗干燥区、整烫折叠区、存放区、发放区。棉织品分拣、清洗、干燥、修补、熨平、分类、暂存、发放等工序应做到洁污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公共用品如需外洗的,应选择清洗消毒条件合格的承洗单位,作好物品送洗与接收记录,并索要承洗单位物品清洗消毒记录。 7、集中空调系统具备下列设施:1并有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的装置;2.控制空调系统分区域运行的装置;3.空气净化消毒装置;4.供风管系统清洗、消毒用的可开闭窗口或便于拆卸的风口。

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设施 1、醒目处设置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内容包括卫生许可证、信誉度等级、卫生监督监测、自身检测或卫生评价报告、健康证等; 2、禁烟标识 3、经营面积50㎡以上设立专用密闭消毒间;经营面积50㎡以下设清洗、消毒专区。 1.物理法:有上下水,配备操作台、去污池、远红外高温消毒柜,并分别有明显标志; 2.化学法:有上下水,配备操作台、去污池、药物消毒池或桶、清洗池,并分别有明显标志。 4、有空气消毒设施(此30W紫外线灯管10平方一支,悬挂正中,高度﹤2.5米)。 5、饮具、公共用品分别设立专用保洁柜;设立密闭的棉织品等布草保洁柜且有明显标识 6、美容、美发在分别独立的工作间(区)内操作,配备从业人员更衣室或更衣柜 7、传染病顾客专用工具:配备供患头癣等皮肤传染病顾客使用的专用工具,单独存放且标识明显 8、集中空调系统备下列设施:1有应急关闭回风和新风的装置;2.控制空调系统分区域运行的装置;3.空气净化消毒装置;4.供风管系统清洗、消毒用的可开闭窗口或便于拆卸的风口; 1、消毒柜, 2、清洗池, 3、更衣柜, 4、保洁柜, 5、通风口, 6、禁烟标志与警示牌 7、空调、 8、垃圾桶, 9、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卫生部令第80号)解读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卫生部令第80号)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于2011年2月14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规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公众健康,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国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铁路部门所属的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车站、等候室、铁路客车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队伍和公共场所卫生监测体系,制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公共场所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教育,引导公共场所经营者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有权举报。接到举报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按照规定予以答复。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七条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 (二)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三)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 (四)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20XX年乡镇卫生院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计划

20XX年乡镇卫生院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计划 篇一:20XX年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 20XX年****卫生院 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计划 根据****卫生局会议精神,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着重对重点人群、重点疾病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特制定20XX年****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计划,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20XX年启动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础上,20XX年在辖区内加快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明确责任,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得到普及。 二、基本原则 1、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项目方式免费向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统筹发展,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实现卫生事业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3、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着眼解决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公共卫生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4、资源整合和开发相结合,充分发挥现有基层卫生资源作用,以有

限的资源争取最大的健康效益和健康公平。 5、注重质量,提高效率,强化监管,保障居民充分享有基 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三、主要任务 现阶段,我辖区按全省统一部署实施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即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传染病防治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档案主要信息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并利用网络软件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 2、健康教育 针对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优生优育及辖区重点健康问题等内容,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宣传信息和健康教育咨询服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健康教育活动。 每年向辖区居民发放健康教育材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不少于12种;播放健康教育音像材料不少于6种,组织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咨询活动不少于6次,举办健康教育讲座不少于12次。 3、预防接种 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苏州市新大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Suzhou City Xindadi Hardware Co., Ltd. 文件编号:XDD-C-PB-015 制定日期:20XX-08-15 版本号: A/1 制定部门:品保部 核准:审核:制定: 苏州市新大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标题制定部门 1. 目的: 为规范首件作业流程,避免因未做首件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2. 范围: 本公司各制造单位生产制造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 3. 定义: 首件检验:是指产品在连续批量生产之前,或生产过程中设备、人员等影响产品生产的因素有较大变更时,应对产品所用原材料和所生产出的产品重新进行全方位的检测的检验. 4. 检验时机: 零件产品连续批量生产前; 设备模治具更换或设备模治具损坏维修好以及优化改进后;工程变更产品首次生产时; 批量生产后中途转做其它产品,重新开始生产时;更

换产品型号时; 5.检验流程: 生产加工单位依据工艺以及图纸进行调试,并进行自检. 生产加工单位判定生产的产品符合要求时,将该首件提交PQC或通知相关的检验人员进行检验. PQC检验人员依据图纸以及标准,对首件进行全面检查,并对检验的结果作出判断。如判定NG,应向相应的生产加工单位提出,并要求改善,重新制作首件,直至判定为合格为止;判定OK,则反之。 检验人员对首件直接判定OK后,PQC对首件进行合格标识,通知生产加工单位进行批量生产,并填写《首件检验报告》. 检验人员对首件判定不合格但属于设计问题或生产加工单位暂时无法改善的问题时.检验人员及时通知检验主管进行裁决,检验主管必要时通知相关的设计工程师一起进行判定,判定合格或放行才能进行大批量生产. 6.首件合格品处理方式: 首件合格样品在本工序生产结束后,操作工将《首件合格样品》标签取下后,与同批次合格产品一起进入下一工序。 Suzhou City Xindadi Hardware Co., Ltd. 编号XDD-C-PB-015 品保部页版次 A/1 页次 1/2 苏州市新大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标题制定部门 Suzhou City Xindadi Hardware Co.,

各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

各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必须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方可经营,卫生许可证应悬挂在醒目位置. 2、建立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完善卫生管理制度。 3、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必须进行上岗前和定期的健康体检,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4、认真落实公共用品的换法消毒保洁工作。公用物品的清洗消毒应设有专间,并专间专用。消毒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行一客一换一消毒。消毒好的公用物品要放置保洁橱保洁。消毒台帐齐全。 5、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并保持个人卫生。 6、进行经常性的卫生检查。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并做好记录。 7、做好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无乱堆乱放,地面无烟蒂、痰迹和垃圾。 8、有完善的除四害措施。

理发美容业消毒操作规程 1、理发工具的消毒 (1)紫外线消毒:先将理发工具(剃刀、发剪、发推、梳子等)擦净,平放在紫外线消毒箱中的隔栅上(不能叠置,剪刀应张开),开启电钮,紫外线照射20分钟(皮肤病专用工具照射25分钟),取出妥善放置备用。 (2)用臭氧消毒盒:理发美容用具在每客使用后清洗、擦干,放入臭氧消毒盒内,消毒30分钟。 (3)化学消毒 使用过的胡刷、发梳、剃刀、发剪,用1%磺溶液或75%的酒精浸泡20-30分钟,或使用一次性胡刷。 2、毛巾、围巾的消毒 先将各类毛巾、围巾分类清洗干净,放在蒸汽消毒锅或蒸汽柜中,待蒸汽放出后再蒸10-15分钟,取出凉干或烫平,分类存放于保洁柜备用。 3、美容间的空气消毒 先将房间清扫干净,在工作前和工作结束后,开启紫外线消毒灯,照射30分钟以上(每10-15m2面积安置30瓦紫外线灯一支,离地)。或选用空气消毒清新剂喷雾消毒。

城镇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城镇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处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处理条例施行细则》等法律法规,不断进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法律水平,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现将2015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作业计划组织如下: 一、作业方针 (一)公共场所证照完全,亮证运营,公共场所卫生处理档案、监测材料及准则健全完善;依照《全国卫生监督机构作业规范》仔细展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作业,树立全县公共场所卫生档案和本底材料,为展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作业供给决策依据。 (二)对照《公共场所卫生处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处理条例施行细则》,进一步规范我县公共场所运营单位依法执业行为,完善硬件设备和软件材料,加强卫生处理,要点杰出卫生准则树立、公共用具消毒、从业人员卫生常识和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要严把卫生答应关,做到“合格一户,答应一户,量化一户”,严厉根绝下降答应规范发证现象,进步审阅、检验功率,按时限发证。 (三)加大公共场所监督法律力度,定时展开各类专项法律查看,进步办案数量和质量,使其契合国家卫生规范和要求,进步卫生质量,保证顾客健康。公共场所监督查看覆盖率达

100%。 (四)加强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处理力度,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覆盖率到达100%,五病调离率100%。加强从业人员卫生常识训练,从业人员训练率100%。 (五)活跃施行各类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处理作业,量化分级处理率住宿业、游水场所、沐浴场所到达100%,其它到达80%以上。 二、作业内容 (一)加大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状况的监督查看力度,依照《公共场所卫生处理条例》及《公共场所卫生处理条例施行细则》,要点对公共场所是否处理了卫生答应证,直接为顾客效劳的人员是否持有有用健康合格证和卫生常识训练合格证等内容进行监督查看,活跃展开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处理作业。 (二)催促公共场所运营者执行卫生处理内容并树立健全卫生处理档案:①卫生答应证持证及亮证状况,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训练查核状况;②卫生处理准则执行状况;③空气、细小气候(温度、湿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状况;④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替换记载及检测状况;⑤卫生设备的运用、保护、查看状况;⑥会集空调通风体系的清洗、消毒状况;⑦公共卫生用品(产品)进货索证处理状况;⑧是否拟定公共场所损害健康事端应急

首件检验规定

首件检验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首件检验规定 1目的 规范和管理品质检验工作,防止不合格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确保总装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质量管理工作首件检测活动。 3术语 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质量检验:就是对产品的一个或多个质量特性进行观察、测量、试验,并将结果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质量特性合格情况的技术性检查活动; 不合格:未满足要求. 4职责 品管部是检验和试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程序的监督和管理; 工艺技术部负责提供产品检验和试验所需的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技术标准等技术资料;品管部负责组织编制首件检验和试验规范或检验作业指导书;负责对检验数据的记录和保存,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并形成报表,并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反馈,责成供货方进行整改;生产单位负责生产物料的接收、确认和报检,作好状态标识,以及将首件样品交品质部确认并填写(首件质量确认报告)表。 检验人员负责对生单位送检之产品的检测、判定、隔离和标识; 品管部主管负责部分重要零部件的检验和试验; 5补充说明 生产用物料接收和检验通知

物料从仓库料出后,由生产组长依生产计划单对所到物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和生产产品型号规格等进行确认; 如果所生产的物料为客户要求试做样品,生产组长需在样品及《生产计划单》上注明“样品”标识。新样品由工艺技术部进行测试,品管部协助。 如物料为客户加急订单,生产组长应在《首件质量报告》表上注明为“加急订单”,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检; 物料报检应在领料后的半个小时内完成。 物料检验 检验责任部门在收到首件检验通知后,区分是否为急需用料,如是急料,应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内安排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告知生产部和品管部。如不能及时完成,应立刻与工艺技术部和生产部协商解决。 检验员收到送检通知后,依据对应的图纸及检验指导书规定的检验内容逐项检验。对有经确认检验样品的零部件,需参照样品的质量水平进行对比检验。无检测手段的可采用上机测试的方法进行验证; 每种物料检验的抽样比例按《物料检验抽样规范》中的规定执行,无抽样比例的与品管部门协商决定; 一般物料检验部门应按报检先后顺序进行检验,原则上在接到《首件检验通知单》的半个小时内完成。 检验完毕后,检验人员应及时填写检验记录并存档; 各部门检验后的记录应及时交由品管部存档和统计分析;将填写好的《首件检验通知单》过程质量管理看板上。 不合格品处置 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检验人员和及时做出隔离、标识,避免混用;检验人员判定不合格的零件,在检验完成后应及时向品管部报告并提供相关检验报告或数据;

公共卫生工作计划

[标签:标题] 篇一:2015年公共卫生工作计划 2015年公共卫生工作计划 汝城县文明中心卫生院 回顾2014年,我院的公共卫生工作成绩不理想,为做好2015年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工作,我拟定本工作计划,让2015年公共卫生上一个新的台阶,要经得起考验及检查。我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思路是:深入以深化医改为主线,以提高全乡人民健康水平为目标,突出抓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使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落实好党的民生工程。为了我乡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做得更好,使我乡居民真正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相关政策以及卫生局的相关要求和指导,对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作出以下安排: 一、反馈上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健康档案的建立,存在电子档案的录入与纸质档案不同步现象,部分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信息不能完全一致,各项重点人群的筛查率远低于理论数字。 2、 健康教育及健康咨询活动次数未达到项目要求,没有设立宣传教育室、没有影像设备、导致开展健康教育宣传不到位。 3、 慢病管理频次及管理率不达标、下乡次数少,没有进入到群众中去。部分乡村医生业务能力低,不懂服务管理内容,不下乡,胜任不了担任慢性病管理工作 4、 慢病随访和其电子录入工作未能及时完成,个别随访无意义,甚至不真实,乡村医生对电子录入业务不熟。 5、 档案未很好的利用,多数成了“死档”,失去了建档的意义,住院及门诊病人没有进行健康指导工作。没有进行住院建档及门诊建档。 二、制定2015年的工作目标: (一)组织管理 成立公共卫生领导小组:徐秀香任小组组长,徐卫平任副组长,薛金莲、朱文君、朱细华、何豪华、黄琴芳为成员。承担公共卫生各项工作。具体工作分配见附表1 (二)、长期工作安排: 1、健康档案: 争取2015年居民健康建档要达100%,继续建立健全信息化档案,及时更新档案,并做好保密工作。 2、慢性病管理:组织领导小组成员每季下乡,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至少四次面对面的随访,定期进行咨询服务和用药指导,并及时对其电子录入。利用随访宣传防病知识,做好资料汇总和信息上报。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同时加大筛查重点人群,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

产品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验制度

总则 制定目的 为确保生产品质,避免出现批量性品质问 题,特制 定本规章。 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制造单位的生产加工过程,均应 进行首件 检验,并依本规章执行。 权责单位 1) 品管部负责本规章制定、 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 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首件检验规定 定义 1. 1.1 . 1.2 . 1.3 . 2.

本规章所称的首件是指制造单位各工程加工生产的 产品,经自我调试确认,判定合乎要求后,拟进行 批量生产前的第一个(台)产品(半成品、成品) 。 首件检验时机 1) 新产品第一次量产时的首件产品。 2) 每一制造命令(订单)开始生产的首件产品。 新产品首件检验 检验流程 1) 制造单位依工艺流程加工调试,并进行自检。 2) 品管 PQC 人员在制造单位加工调试时, 应调出各 相关检验依据文件或样品,并从旁协助,同时就 外观等易于判定之特性予以确认。 3) 制造单位认定生产之产品合乎要求时,将该首件 交 PQC 进一步检验。 4) PQC 人员依据检验文件、规范,对首件进行全面 的检查,如判定不合格,应向制造单位提出,并 要求改善,直到判定合格为止 2.2. 2.3. 2.3.1

5)PQC 判定合格,或判定不合格但属设计问题或制 造单位无法改善之问题时,由PQC 填写《首件检验报告》一式三联,呈主管审核。 6)经品管主管审核之《首件检验报告》及首件产品 由PQC 人员直接送往开发部门,交具体开发该产品之技术人员作检验。 7)开发部技术人员经检验后,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 判定,并填入《首件检验报告》中。 8)开发部、品管部均判定合格后,《首件检验报 告》一联由品管部保留,一联由开发部保留,一联转制造部,制造单位可以正式量产。 9)开发部、品管部判定不合格时,如属制造单位原 因时,应由制造单位改善、调试直到合格为止; 如属设计原因时,应停止生产,由开发部负责拟出对策加以改善后,方可恢复生产,并需重新作首件确认。

各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必须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方可经营,卫生许可证应悬挂在醒目位置. 2、建立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完善卫生管理制度。 3、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工作。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必须进行上岗前和定期的健康体检,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4、认真落实公共用品的换法消毒保洁工作。公用物品的清洗消毒应设有专间,并专间专用。消毒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实行一客一换一消毒。消毒好的公用物品要放置保洁橱保洁。消毒台帐齐全。 5、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并保持个人卫生。 6、进行经常性的卫生检查。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并做好记录。 7、做好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无乱堆乱放,地面无烟蒂、痰迹和垃圾。 8、有完善的除四害措施。

理发美容业消毒操作规程 1、理发工具的消毒 (1)紫外线消毒:先将理发工具(剃刀、发剪、发推、梳子等)擦净,平放在紫外线消毒箱中的隔栅上(不能叠置,剪刀应张开),开启电钮,紫外线照射20分钟(皮肤病专用工具照射25分钟),取出妥善放置备用。 (2)用臭氧消毒盒:理发美容用具在每客使用后清洗、擦干,放入臭氧消毒盒内,消毒30分钟。 (3)化学消毒 使用过的胡刷、发梳、剃刀、发剪,用1%磺溶液或75%的酒精浸泡20-30分钟,或使用一次性胡刷。 2、毛巾、围巾的消毒 先将各类毛巾、围巾分类清洗干净,放在蒸汽消毒锅或蒸汽柜中,待蒸汽放出后再蒸10-15分钟,取出凉干或烫平,分类存放于保洁柜备用。 3、美容间的空气消毒 先将房间清扫干净,在工作前和工作结束后,开启紫外线消毒灯,照射30分钟以上(每10-15m2面积安置30瓦紫外线灯一支,离地2.5m)。或选用空气消毒清新剂喷雾消毒。

淄博市年度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七、淄博市2007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内容、依据及范围 内容:游泳场(馆)池水水质卫生状况;美容美发场所用具、洗澡场所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效果和游泳场所、洗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管理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 9667-1996)、《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 9666-1996)、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 9665-1996)、《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T 一八204 -2000)《公共场所用品卫生标准》(WS 205-2001)。 范围:检查各区(县)辖区内全部营业性(含学校内设的)游泳场(馆),洗浴场所及辖区内20%美容美发场所。 (二)时间安排 5月~6月20日进行游泳场(馆)的监督检查,6月25日前按附表要求,由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汇总检查结果并上报总结及有关材料(包括用电子邮件发送的电子版本)。 8月一五日前各区(县)卫生局汇总监督检查结果,并按附表要求,上报总结及有关材料。(包括

用电子邮件发送的电子版本)。 (三)检查要求 1、各区(县)应根据本计划的要求,紧紧围绕公共场所中存在的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问题,结合我市推行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制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贯彻执行。 2、监督检查工作要以《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为依据,认真组织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特别要针对2006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意见,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法严肃查处。 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各区(县)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向社会公布本地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情况,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重大案件,要及时向社会通报查处情况并上报淄博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4、各区(县)要根据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做好监督检查的总结工作,在检查数据汇总中,要注意数据的逻辑关系及合理性。检查结果由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按《计划》规定的上报截止日期和填报内容要求填报,各区(县)的汇总材料请务必以电子邮件和纸质材料两种形式报送,否则视为未按规定上报。 上报单位:淄博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公共卫生监督科 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16号联系人:张好好 x:0533-3一五0896 邮编:255031

产品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产品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总则 制定目的 为确保生产品质,幸免显现批量性品质咨询题,特制定本规章。适用范畴

本公司各制造单位的生产加工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并依本规章执行。 权责单位 品管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首件检验规定 定义 本规章所称的首件是指制造单位各工程加工生产的产品,经自我调试确认,判定合乎要求后,拟进行批量生产前的第一个(台)产品(半成品、成品)。 首件检验时机 新产品第一次量产时的首件产品。 每一制造命令(订单)开始生产的首件产品。 新产品首件检验 检验流程 制造单位依工艺流程加工调试,并进行自检。 品管PQC人员在制造单位加工调试时,应调出各有关检验依据文件或样品,并从旁协助,同时就外观等易于判定之特性予以确认。 制造单位认定生产之产品合乎要求时,将该首件交PQC进一步检验。 PQC人员依据检验文件、规范,对首件进行全面的检查,如判定不合格,应向制造单位提出,并要求改善,直到判定合格为止。 PQC判定合格,或判定不合格但属设计咨询题或制造单位无法改善之咨询题时,由PQC填写《首件检验报告》一式三联,呈主管审核。 经品管主管审核之《首件检验报告》及首件产品由PQC人员直截了当送往开发部门,交具体开发该产品之技术人员作检验。 开发部技术人员经检验后,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并填入《首件检验报告》中。 开发部、品管部均判定合格后,《首件检验报告》一联由品管部保留,一联由开发部保留,一联转制造部,制造单位能够正式量产。

开发部、品管部判定不合格时,如属制造单位缘故时,应由制造单位改善、调试直到合格为止;如属设计缘故时,应停止生产,由开发部负责拟出计策加以改善后,方可复原生产,并需重新作首件确认。 注意事项 某些品质特性之判定无法在短时刻内得出结论(如寿命试验等),这些特性于新产品试制时应进行检测,在首件检验时,可先不检验这些项目。 品管部应在量产开始后,依规范随机抽样,就未进行检验的项目实施检验,发觉咨询题及时反馈计策。 某些检验需要不止一个产品时,可要求制造单位生产足数之“首件”。 首件检验讲究时效,以幸免制造单位停工时刻太长。 应将合格之首件产品,作为样品由品管部储存。 订单首件检验 检验流程 参照新产品之首件检验流程进行。 因不属新产品,在客户没有技术修改变更之一样状况下,只要品管部判定合格即可生产,不必送开发部检验。

五大卫生工作计划

五大卫生工作计划 (2012年度) 铜山区大许防保站

五大卫生工作计划 (2012年度) 2012年卫生监督工作紧紧围绕铜山区委区政府创建“全省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区”工作目标,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卫生工作监督体制改革和发展,致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进一步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和监督队伍建设,根据省市区卫生监督部门的工作要求,提高经常性卫生监督频率,规范卫生执法行为,抓好各项预防性措施的落实,严防各类卫生事故、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使我镇各项卫生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现将2012年度五大卫生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严格依法行政,积极推进卫生综合执法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放射防护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化装品卫生监督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行案审和案件合议制度,积极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及评议考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消除卫生执法不作为现象,严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确保各项卫生法规的贯彻落实。加强经常性卫生监督,提高监督覆盖率和监督频次,抓好各项预防性措施的落实,认真落实铜山区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调查处理预案,保

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继续在饮食行业、集体食堂、公共场所开展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全面施行分级量化管理的基础上,推行“被管理单位卫生状况定期公示制”,让群众选择消费,使群众抵制不合法行为。在公共场所、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及其他食品行业卫生监督工作中,在全面开展工作的基础上做好抓点工作。加强食品餐饮环节和餐饮业、学校食品的卫生监管工作。进一步做好卫生监督管理行政审批改革,树立服务理念,把卫生行政审批工作做细、做实。坚持卫生许可证发证汇审制度,切实做到责任,统一归口管理。 二、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全省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区”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卫生监督转向整治工作。加强从业人员体检办证摸底调查工作,对辖区范围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单位从业人员个人进行摸底调查登记及汇总上报工作,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这是我镇各项卫生工作开展的基础,是指导我镇各项卫生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的保证。根据区局有关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工作程序和标准要求,经营单位的申请,开展检查验收工作,本着不具备基本卫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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