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家庭教育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2017年家庭教育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2017年家庭教育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2017年家庭教育工作考核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市家庭教育品质,实现家庭教育公共服务全覆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家庭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工作要点》和《关于印发2017年家庭教育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潍教函[2017]41号)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本考核方案针对各镇街(园区)中心学校,市直各学校(含职业学校和幼儿园)。

二、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

考核内容分基础性指标、加分项、扣分项三部分。

基础性指标包括家庭教育公共服务、婴幼儿养育指导服务、心理健康教育、考核与推介4项A级指标,13项B级指标,34项C级指标,满分100分。加分项主要是工作创新奖励方面,按实际情况累计得分,共10分。扣分项主要是工作态度方面,按实际情况累计扣分,共10分。

三、考核方式

实行日常考核与集中评议、服务对象评议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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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常考核。注重工作过程性考核,实行达标计分,季度报备制度。每季度末,各单位梳理完成的工作,将文件、精选照片等标志性成果电子版按照工作事项分类打包,上传至ftp://17

2.16.5.192,用户名密码:jtjy,由市教育局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计分,每半年公布一次工作进展,各季度累计分数为年度日常工作计分。报送时间分别为3月31日、6月30日、9月29日、12月26日。(第一季度的材料请于4月20日前上报)

2.集中评议。年内举办两次集中评议,分别是7月上旬和12月下旬,以工作交流展示的形式进行。两次评议分数分别按照3:7的比例合计,作为总分计分比例。

3.服务对象评议。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群众满意度测评,群众满意率作为总分计分比例。

四、考核结果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家庭教育工作评优树先、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在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相应工作不予表彰,扣分项扣分超出10分的,实行考核一票否决,列为年度家庭教育工作考核不合格。

五、其他事项

1.本方案中的“年内”是指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

2.本方案由诸城市教育局家庭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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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附件:2017年家庭教育工作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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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家庭教育工作考核细则

一、考核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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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核标准与计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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