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doc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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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

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确保药品不被污染。

2、范围:适用于卫生和人员管理。

3、职责:主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各相关人员。

4、内容:

4.1为保证药品经营行为的规范、有序,确保药品经营质量和服务质量,依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4.2企业负责人对营业场所卫生和员工个人卫生负全面责任,并明确各岗位的卫生管理责任。

4.3应保持营业场所和仓库的环境整洁、卫生、有序,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无污染物及污染源。

4.4货架及陈列的药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损,柜台洁净明亮,药品陈列规范有序。

4.5营业场所和仓库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污染物。

4.6仓库要定期打扫,做到“四无”,即无积水、无垃圾、无烟头、无痰迹,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4.7保持店堂和库房内外清洁卫生,严禁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库房,放入货架。个人生活用品应统一集中存放于专门位置,不得放在药品货架或柜台中。

4.8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胸卡上岗,勤洗澡、勤理发。头发、指甲注意修剪整齐。

4.9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全员健康体检,凡直接接触药品的员工必须依法进行健康

体检,药品验收和养护人员应增加“视力”、“色盲”检查项目,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对患有传染病,皮肤病及精神病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4.10健康体检应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的项目内容应符合任职岗位条件要求,体检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查。

4.11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替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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