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成因与防范措施分析(DOC)

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成因与防范措施分析(DOC)
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成因与防范措施分析(DOC)

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成因与防范措施分析

摘要:2011年我国新刑法在1979年颁布的刑法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实施,《刑法》第134条保留了原来对重大责任事故罪犯罪的司法解释,这说明国家对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法律界定和处罚是明确而规范的。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是近年来常见多发的一种危害性较大的犯罪行为,它不仅会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而且危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直接危害到社会的稳定。因此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容易出现重大事故的风险随时存在,稍一疏忽就有可能发生。为加强管理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就要对重大责任事故进行客观的分析和研究,在《刑法》规定的范畴和司法解释之内,对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成因进行分析,达到有效惩治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和保障企业生产、作业安全的功能。本文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对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成因进行分析研究,以期防患于未然。

关键词: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刑法》;成因

Analysis on crime of negligently causes and preventive

measures

Abstract: 2011 China's new criminal law enacted in 1979 were revised on the basis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riminal law, 134th retained the original article of the Penal Code for the crime of negligently causing serious accident crime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indicate State negligently causing legal definition of the crime and the punishment is clear and the specification. Major accident crime in recent years, common criminal acts of a more dangerous, not only will it be property losses caused the State and the people, people's lives and safety and crisis, immediate harm to social stability. In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economy today, prone to the risk of major accidents at any time, a little neglect can happen. 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to avoid the occurrence of major accidents, on objective analysis and research on major accident, within the scope of provisions of the Penal Code and judicial interpretation, an analysis of crime of negligently caus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ive punishment of the crime of negligently and safeguard production, jobs, security features. This article

from the point of theory and practice, negligently causes constitutes identity, exploring aspects such as scope definition before they happen.

Key words: major accident;crime of the criminal code; Genesis

目录

前言 (4)

一、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特点 (4)

(一)造成的危害巨大 (4)

(二)社会影响极坏 (5)

(三)明知故犯 (5)

(四)与失职渎职罪紧紧相连 (6)

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成因 (6)

(一)安全意识不到位 (6)

(二)防范不到位 (7)

(三)监管不到位 (7)

三、防范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发生的措施 (8)

(一)加强安全思想和法制教育 (8)

(二)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健全安全制度 (9)

(三)建立重大安全事故预防网络 (9)

(四)严厉打击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等犯罪。 (10)

总结 ................................................................................................................ 错误!未定义书签。参考文献 . (11)

致谢 (12)

前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致使近年来在人们的思想意识里,以追求经济效益为中心的思想占据了主导地位,地方政府职能部门以及企业都把发展经济获得最大效益放在了首要位置,从而忽视了安全管理,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直接危害社会稳定,因此对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形成原因进行分析研究,为避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犯罪,防患于未然,是重要的一项课题,本论文结合实际案例对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成因进行充分的分析论证,以期为今后的研究提供可靠的理论依据。

一、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特点

新刑法对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司法解释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可见重大责任事故犯罪跟安全生产是密切关联,不可分割的,由于生产管理人员思想麻痹、安全意识淡薄,在利益的驱使下,违规生产、违章作业。致使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其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必然触犯了刑法。重大责任事故犯罪与其他类型的犯罪有着不同的特点,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造成的危害巨大

“2005年8月7日,大兴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121人死亡、1人重伤致残,经济损失4725万元。大兴煤矿在开采中,投资人曾云高、曾繁金等人在明知煤矿有安全隐患的情况下,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超强度开采造成的透水”。这就是震惊全国的“大兴煤矿透水事故”。121条鲜活的生命瞬间离开了,121个家庭破碎了。“2012年8月26日,延安包茂高速发生特大交通事故,造成36日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160.6万元,延安8·26特大交通事故中内蒙古自治区呼运集团(下文简称“呼运集团”)8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9月5日和6日,分别被安塞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从这两起重大责任事故案件中我们能够清楚的发现,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具有造成危害巨大的特点,1989年出台的《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取案件

标准的规定》中对重大责任事故罪的“重大伤亡”和“严重后果”这两个标准作了量化规定。

(二)社会影响极坏

从《刑法》对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司法解释中提到:“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危害社会稳定”。因为这种犯罪首先被侵害的主体不是一个人,而是多人的生命安全,这种社会影响是无法衡量的,前面提到的“大兴煤矿透水事故”死亡121人,这对社会的稳定,政府的公众形象等都产生不利的影响,还有的重大责任事故虽然造成的人员伤亡不大,但是社会影响极坏,如:“2011年10月新华网对上海地铁“9·27”事故调查组公布事故调查结果,认定上海地铁“9·27”事故是一起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责任事故,12名事故责任人员受到严肃处理”。因此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具有社会影响极坏的特点。

从《刑法》对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司法解释中提到:“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危害社会稳定”。因为这种犯罪首先被侵害的主体不是一个人,而是多人的生命安全,这种社会影响是无法衡量的,在2012年的“8?26包茂重大交通事故”案中,36人死亡,36个家庭破碎,可见“8?26包茂重大交通事故”案具有社会影响极坏的特点,这也是界定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焦点所在。这起重大责任事故犯罪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坏,根据新《刑法》中对重大责任事故罪的“重大伤亡”和“严重后果”这两个标准作了量化规定。

(三)明知故犯

对于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发生,其主要因素就是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以及安全人员,安全思想意识淡薄,违规操作,明知故犯,在“大兴煤矿透水事故”责任事故调查中发现属于无证开采,煤矿所在地黄槐镇政府未能发现和制止该矿擅自组织生产,兴宁市和梅州市政府不仅没有督促有关部门对大兴等非法煤矿依法取缔,而且放宽验收标准,致使该矿应关闭而未关闭。可见涉及这起案件的责任人就是“明知故犯”,视国家法律于不顾,视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而不顾,2015年《法制日报>》报道称:“2014年,全国检察机关主动介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不断加大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所涉渎职等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全国检察机关投入4078人次,介入事故调查1030起,立案侦查423件618人”。这里提

到的职务犯罪就是“明知故犯”。

(四)与失职渎职罪紧紧相连

“8?26包茂重大交通事故”存在着失职渎职,首先是驾驶人员违规驾驶车辆,其次是交通监管部门对运输危险物品监管,最后是安全教育检查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因此对内蒙古呼运集团8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失职渎职犯罪是指由于国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失的一种不作为犯罪行为。

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往往跟失职渎职罪是分不开的,失职渎职犯罪是指由于国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失的一种不作为犯罪行为。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是指企业、厂矿等部门负责人,在明知自己的劳动安全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而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犯罪行为。前者是一种消极的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的不作为犯罪行为,后者是一种积极故意实施违规生产的犯罪行为,两者相互结合,必然会产生危害社会的后果。因此,失职渎职犯罪也是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可忽视的原因之一。

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成因

(一)安全意识不到位

一些企业在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时不认真、不负责。少数企业管理不到位,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监督人员责任意识淡漠、思想麻痹,如“8·26包茂重大交通事故”就是由于司机违反操作疲劳驾驶造成的。2103年11月4日人民网刊登了国家安全局调查报告指出,全国共有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煤矿从业人员254.73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59.8%。试想这些从业人员由于文化程度所限,怎么能够重视安全生产,怎么能够规范操作。而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行业属于高危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时刻会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安全防范意识必须放在首位。但是一些利欲熏心的人就是利用了这些工人安全意识淡薄,不到位,把他们的生命作为赌注,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从“8?26包茂重大交通事故”中出现的问题上,也反映出个别管理者没有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原则上进行监管。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开展客运车辆及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对呼运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客运车辆及驾驶人的违法行为监管不到位。河南省焦作市孟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驾驶人排查建档、安全教育等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对孟州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驾驶员的违法行为监管不到位。而内蒙古呼运集团却放松了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监督检查不到位,明知道此路段客运运输驾驶时间过长,却没有安排司机替换,也没有要求司乘人员中间休息,造成司机疲劳驾驶,造成事故发生。这也是没有对企业内部自身安全管理工作、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没有随时随地发现存在的安全漏洞和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造成的。这就说明了在政府职能部门、企业以及安全监管机构的安全管理中对安全思想和法制教育工作抓的不细,落实不到位,致使安全思想意识不能够得到有效的落实。

(二)防范不到位

公安机关对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企业进行调查时都会发现企业对安全风险防范只是做了表面文章,而没有真正落实到位,“8·26包茂重大交通事故”的调查指出:“虽然是驾驶员违法导致,但同时也暴露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仍然存在很多薄弱环节。特别是安全责任落实还不到位,长期存在的隐患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因此,对这起案件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内蒙古呼运集团8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可见安全防范不到位是这次重大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一些企业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岗位操作不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没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等,致使对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防范不到位。

安全事故防范不到位还表现在企业在安全生产防控上,投入少,安全岗位设置缺失或不合理,如:“8·26包茂重大交通事故犯罪”中,内蒙古呼运集团明知道路途较长,司机长途驾驶容易出现疲劳,而没有安排替换司机,也没有严格要求司机中途要到服务区休息,致使事故的发生,可以说防范不到位,比如你会存在安全事故隐患,随时随地都会有安全事故发生,因此,防范不到位也是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成因之一。

(三)监管不到位

“安全事故多因监督不到位”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办公室主任牛正良在江西贵溪“12·24重大幼儿园校车事故”调查中一针见血的指出。涉事幼儿园是一家未经审批的农村“黑”幼儿园,没有当地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明;事故车辆为长安小型客车,核载7人,事故发生时车辆实载17人;为

了方便多搭乘学生,车主将车辆座椅的后靠背全部拆除,进行了改装。“这样一辆经过改装的车辆竟然通过了当地交管部门的年审!”牛正良坦言,诸多环节的失职、渎职,最终导致了惨剧的发生。可见监管部门的不作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有甚者是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安全监管部门在对企业及重要安全岗位进行例行安全检查中,对企业存在安全隐患只是简单的下发《整改通知书》,而不是专人、专门落实企业整改,并对整改进行严格的验收,甚至下发《整改通知书》后就没有了下文。因此,监管不到位,有令不行,令行而不执行,这些都是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主要成因,在前面提到的这几起重大责任事故犯罪中同样存在着监管不到位的现象,从而使安全责任事故犯罪发生,造成国家和人民财产的巨大损失,危急人身安全。

三、防范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发生的措施

重大责任事故犯罪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社会危害性极大,造成的社会影响恶劣,在重大事故发生后不能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就会影响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会造成社会不稳定,因此国家对防范重大责任事故犯罪非常重视,相继出台了《劳动安全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效的减少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此基础上,各级地方政府也制定了符合本地发展和管理需要的安全法律法规,使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大大降低,保障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但是为防微杜渐,把重大事故发生的风险降到最低,我们还应该在《刑法》规定的范畴内加强安全管理,具体做法有:

(一)加强安全思想和法制教育

前面提到了国家安全局调查煤矿生产人员近六成是初中及以下的人员,由于知识水平低,这些人法律意识非常淡泊,在思想认识上对安全生产根本不会重视,在操作中违规、违纪现象非常严重,因此要加强从业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政府职能部门安全监管人员等全员安全思想教育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安全责任意识教育工作,并做到常抓不懈。企业、厂矿负责人员和监督管理部门领导干部要确保工作人员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政治理论、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知识学习和技能培训,做到学习有制度、有规划、有部署、有落实,扎实有效、不走过场。采

取举行座谈会、案情分析会、法制讲座等形式,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咨询工作,从而提高厂矿企业干部职工和行政监管人员的法制观念,端正执法监管思想,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企业要通过普及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不仅使安全岗位人员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更重要的是还要让非安全生产岗位人员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所在,要清楚的懂得没有安全,效益再好也等于零的道理,从而使企业内部形成一个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防线;而在政府职能部门和监管机构也要时刻将安全意识贯彻始终,不能够掉以轻心,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给予纠正和整改,以防治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形成一个企业、职能部门、监管机构共同重视安全生产的新局面。

(二)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健全安全制度

企业和监督管理部门要时刻对企业内部自身安全管理工作、管理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等方面自查自纠,随时随地发现存在的安全漏洞和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制定科学的严谨的管理制度。在此基础上可以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聘请监督员等措施虚心接受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和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其次,要充分发挥企业厂矿和监督管理部门中内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制约职能作用,使每个部门、每个人员的权力都有人和组织监督,都有人敢于监督,逐步建立起有效防止权利滥用的监督制约网络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失职渎职职务犯罪的滋生蔓延,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值得一提的是,企业在安全生产自查自纠中要敢于揭自己的疮疤,职工敢于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向企业领导及安全监管部门进行汇报,让安全问题无处可藏,如:生产制造企业中用电线路及用电设备老化是较为普遍的现象,当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后,就要积极的向领导进行汇报,而领导针对这一安全问题,要立即进行老化线路及电器的更换,以确保安全生产,因此,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是确保安全生产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的方法所在

(三)建立重大安全事故预防网络

预防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犯罪是一项系统的长期的社会工程,需要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才能达到预防的目的。企业、监管部门以及公检法机关都要必须结合实际,建立县级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失职渎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企业厂矿联络中心、职工预防职务犯罪联络员三级网络体系,健全和完善预防重大安全责任事

故失职渎职职务犯罪工作长效机制。同时,要加强对联络员的培训,增强其积极举报揭发失职渎职犯罪的积极性。

从前面提到的“8·26包茂重大交通事故”犯罪的问题反思上来看,建立重大安全事故预防网络是将安全事故扼杀在发生前的有效手段,从安全生产的一线职工,到管理部门再到监管机构,形成一个无缝隙的安全预防网络,长途汽车驾乘人员有着高度的安全责任心,不开冒险车;运输公司对司机时刻进行电话跟踪提醒司机不要疲劳驾驶,并设定时间段进行管控,到达某一路段必须进行休息,凡是超过这一时间到达的将受到处罚;作为运输监管部门,要对运输企业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指导,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坚决予以查处,绝不手软。

(四)严厉打击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等犯罪。

打击犯罪是预防犯罪的有效手段。对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职务犯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失职渎职放任重大责任事故发生,构成职务犯罪的工作人员,要坚决给予严惩,决不姑息迁就,该逮捕的坚决逮捕,该判刑的坚决判刑,以此震慑其他心存职务违法犯罪动机的人员不敢犯罪。在“8·26包茂重大交通事故”现场出现的陕西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表叔”杨达才就是最鲜明的反面例证,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

结语

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对社会危害巨大,造成国家、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已经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安全生产的防范意识和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也越来越大,重特大安全事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减少了重大责任事故犯罪。为防患于未然,时刻提高警惕,对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成因的分析研究还将是一个长期的课题,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本文通过搜集有关课题的文献资料,并结合实际案例对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成因进行充分的分析研究,从中发现存在的问题,结合所学专业理论知识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为更好的防范安全事故犯罪的发生提供帮助,为今后的研究提供可靠的理论依据。

参考文献

[1] 李梅容.重大责任事故罪疑难问题研究[J]. 现代商贸工业. 2011(02)

[2]李姗.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成因分析[J].社科纵横(新理论版),2012(6)

[3] 杨慧亮,张祚勋.重大责任事故背后渎职犯罪难以成案原因及对策[J].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2(03)

[4] 赵德亮.忽视安全隐患成事故频发主因[J]. 上海人大月刊. 2013(07)

[5] 杨丽斌,沈燕琴.论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观要件[J]. 法制与社会. 2013(07)

[6] 隋悦然.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成因分析[J]. 才智. 2014(33)

[7] 张锋学.重大责任事故型犯罪完善策略研究[J]. 理论观察. 2016(03)

[8] 张珍.重大矿难事故责任人定罪问题研究[D].兰州大学,2013(4).

[9]王晓焕.重大责任事故罪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2012(4).

[10]胡晋升.重大责任事故犯罪若干问题研究[D].河南大学,2013

[11] 范小娜.重大责任事故罪若干问题研究[D]. 贵州民族大学 2013

[12] 刘博.论重大责任事故罪[D]. 大连海事大学 2014

致谢

本论文得以顺利完成,我衷心感谢我的导师。老师为人随和热情,治学严谨细心,在我遇到问题的时候总能及时而又耐心地指导我,帮助我,鼓励我,抚慰我焦急的情绪。

从论文选题到搜集资料,从写稿到修改,期间经历了喜悦、聒噪、痛苦和彷徨,在写作论文的过程中心情是如此复杂。如今,伴随着这篇毕业论文的最终成稿,复杂的心情烟消云散,自己甚至还有一点成就感。我知道,这些都无不饱含着两位导师的心血和汗水。再次感谢你们深刻而细致地指导,帮助我开拓研究思路,理清写作方向,最终使我的论文得以顺利完成。

当代大学生犯罪的成因及对策研究1

学习中心编号:318 学习中心名称:綦江区委党校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毕业论文 题目:当代大学生犯罪的成因及对策 研究 学生姓名高浩 学号1323182423004 类型网络教育 专业法学 层次专升本 指导教师黄国泽 日期2015.3.31

目录 摘要 (3) 一、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4) 二、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分析 (6) 三、预防大学生犯罪的对策建议 (12) 四、结束语 (17)

当代大学生犯罪的成因及对策研究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快速发展,在校大学生中犯罪事件频繁发生,犯罪率逐年上升,日益成为干扰校园秩序、社会安定和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严重问题。中国当代大学生是国民高素质文化的特殊群体,他们肩负着建设祖国现代化未来的重任,是社会的栋梁。他们的思想和行为状况如何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因此,大学生的培养和教育应是全社会关心的问题。 犯罪的原因分析是一件很复杂的工作。犯罪的原因既有综合性又有层次性,是社会因素、生物因素、地理因素、行为人的主观因素等诸多因素的产物。大学生犯罪无论在原因、性质、种类和表现形式上,都具有与其他青少年、成人犯罪的不同特点,预防的策略与措施也应有区别,预防大学生犯罪要建立在对大学生犯罪现状的正确分析及其发展趋势科学预测的基础上,本文对大学生犯罪原因的分析有助于我们形成正确的可操作性的预防对策,力争通过社会各界的努力将大学生犯罪降为最低。 关键词:大学生:犯罪原因:对策研究

一、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犯罪是指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触犯法律的,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现象是阶级社会中的社会现象。大学生作为社会群体中的一部分,他们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他们同样以各种不同方式参与社会、接触社会,因而出现犯罪行为是一种正常现象。对于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我们不能视而不见,也不要夸大其词,耸人听闻,而应当正视,以便找出原因形成对策。 有关统计资料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明显增多,1976年青少年犯罪占整个刑事案件的87%,大学生约占4%。“马加爵案件”,“云南大学杀人碎尸案”等典型大学生案件的发生,都让人触目惊心,难以忘怀。可是,基于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大学生违法犯罪是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如何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遏制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现象已经成为亟需解决地一项重要的社会问题。 (一)涉案范围扩大 首先,从犯罪的主体范围来看,以本科生、专科生为主,也有少量硕士生、博士生。重点大学占了不少比例,沿海发达地区的大学生犯罪率高于内地大学生。男生占犯罪人数的80%以上。犯罪大学生中以3、4年级学生为多,但主体开始呈现低龄化,1、2年级学生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犯罪日趋增多。大学生中有因缺乏法律知识而犯罪的非法律专业的学生,也有知法犯法的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自破裂家庭、单亲家庭的大学生的犯罪率明显高于家庭和睦的学生。 其次,从犯罪的种类看,表现为犯罪类型多样化,智能性犯罪突出。据有关资料显示,某市2013-2014年间被处罚的在校大学生共32名,这21名受罚者中犯盗窃罪的19人,占全部犯罪大学生的59.4%;犯人身伤害罪的7人,占21.8 %;犯诈骗罪的3人,占9.3%;强奸罪的3人,占9.3%,这四类犯罪成为大学生犯罪的主要类型,其中大多因经济原因引起,人身伤害罪、诈骗罪与性犯罪的背后动因常常是物欲。可见,经济犯罪是当前大学生犯罪的重点。同时一些新的犯罪

重大隐患治理方案

重大隐患治理方案(重大隐患才写,现在内容不适用)参考 1.目标和任务 1.1目标 在上一年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公司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 1.2任务 1.2.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应急预案的完善与执行情况; 1.2.2推行“一岗双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 1.2.3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情况; 1.2.4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情况; 1.2.5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2.方法和措施 2.1方法 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统筹领导、明确职责,自查自纠为主、上级督促为辅,全员发动,奖优罚劣”的方式组织实施。 2.1.1统筹领导、明确职责 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统筹领导,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组织发动,定期组织开展督查检查,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1.2自查自纠为主、上级督促为辅 要明确“自查自纠为主、检查督促为辅”的指导思想,针对本方案确定的各时点的重点检查内容,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从检查、发现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措施、复查验收等各方面完善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要按照明确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2.1.3全员发动,奖优罚劣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仅是隐患排查小组的工作,更要发动全体参与人员,发挥全体参与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才能事半功倍地完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是一个长期的工作,根据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查验收工作情况,对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先进个人予以奖励,对在此项工作中敷衍塞责的人员予以处罚。 2.2措施 2.2.1全面实施排查,加强整改督查。 各责任部门科室项目部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切实落实措施,防范事故发生。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指导。 2.2.2规范统计报告。 按照全公司统一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告的要求,明确工作范围,掌握工作进度,科学统计分析,汇总重大隐患,落实工作责任,为专项行动有效开展及长效机制建立提供保证。 2.2.3及时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 各责任单位要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3.经费和物资 公司将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物资投入,消除事故隐患。 3.1资金投入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通用版)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 制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23

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通用 版) 第一章总则 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项目部成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质科)。 3、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不明确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

改排除的隐患。 5、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6、本制度所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存在于各种生产活动中的,有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伤害、财产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等。 第二章排查、控制及整改 一、事故隐患的分类 1、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共分三类: ⑴一般性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 ⑵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有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 ⑶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能够造成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征兆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国家及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隐患。 2、事故隐患按照其发现途径和方式,共分三类:

犯罪原因的社会学解析(1)

〈内容摘要〉犯罪原因是犯罪学的基本问题之一,犯罪学家们对犯罪原因进行了不懈的探索,本文以二战后期美国著名社会学家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为理论基础,在一种宏观层次上,利用社会学的分析方法,解构社会越轨行为和犯罪行为,分析犯罪原因,同时提出了社会控制的作用与方法。希望以一种交叉学科的分析方法,解析犯罪学的基本问题。 〈关键词〉社会连续统人格文化社会越轨行为犯罪原因 引言 自从犯罪学产生以来,不同时代、不同国度的犯罪学家们对犯罪原因这个古老的论题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并且形成了犯罪学领域中最为复杂的理论群,因而犯罪原因的研究是犯罪研究的基本问题之一。⑴在犯罪研究中,犯罪原因是中处于重要的地位。犯罪学的产生就是以对犯罪原因的研究为开端的,但是各国的犯罪学家们对犯罪原因始终存在着分歧,例如:菲利把犯罪原因分为人类学因素、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即犯罪原因三元论。而李斯特将犯罪行为归结为个人原因和社会原因共同造成的,即犯罪原因二元论。同时,菲利和李斯特又根据各自的犯罪原因理论提了相应的犯罪控制和社会对策理论。菲利指出,为了防止社会免受犯罪的侵害必须充实“代替刑罚”的社会政策、福利政策等,传统的刑罚是不够的,对行为人应科处作为对其“危险性”处置的“制裁”。⑵而李斯特根据其犯罪原因二元论提出了“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的著名论断。 由此可见,犯罪学家们都是以当时的社会背景下的犯罪学和社会学方法相结合去研究犯罪原因的。“从社会学角度去研究犯罪原因和提出犯罪对策,是犯罪学领域中的最一般形式。” ⑶二战后期美国著名的社会学家帕森斯改革了以前的社会学理论,提出了结构功能主义理论,将人类的理性置于一种更坚实的基础之上。下面将以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为理论背景和主要思路,将人类社会置于社会连续统一体中(帕森斯称为社会连续统),考察个人在社会中的角色地位,以及因为社会行为中的相对作用而形成的相互关系,以解析由于个人的某种需要无法满足或其他各方面的原因,而导致了社会越轨行为和犯罪行为的形成。 一人格系统 所谓人格,是指“人在自己的素质和环境的制约,但同时能作为主体决定干什么”;人在自己的素质及环境之下,通过日常行为或体验的积累自己形成了自己的人格。⑸人是一种社会性动物,在社会交往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同时在人的意识形态的领域,人格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因为人格涉及到个体的需求倾向,这些需求倾向是合群需要和精神需要。通过社会化过程,客体的社会化阅历逐渐丰富,它们成为具有个体身份的社会有机体中的一分子。人们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往往都有自己的生活圈子(生活群落或生活群体)。中国有句俗语:“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人们在社会连续统中,都有各自的利益需求和目的,根据人们利益的趋同性,便形成了某种生活群体,生活群体中的个体是有着共同的利益需求、共同的生活方式和共同的兴趣爱好。因为个体之间长期密切的相互交往容易使人变得互相模仿,而且人与人的交往越密切,就越彼此模仿。法国犯罪学家塔尔德提出了“犯罪模仿论”,其基本观点就是:个体是由所处的环境中被普遍认同的生活习俗塑造的,如果某人实施偷窃或杀人,这是模仿他人所知;同理,青少年、穷人、社会声誉低的人之所以容易犯罪,是因为他们想努力同富人、成年人、社会声望高的人攀比的结果。⑹日本著名刑法学家团滕重光也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格,有自己的人格意味着各自具有主体性。……人格与行为相对作用,任何行为都是人的人格的表现或现实化,没有脱离行为人的人格,也没有脱离人格的行为。⑺人格层次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人格是社会生活的特殊层次,并且意味着个人的独特性。但是这种独特性本身,只不过是社会的产物。人格是具有个体差异性的,但是人是社会的人,要进行社会交往和生活,因此人格形成于此过程中,是社会的产物。 第二,人格层次是主观价值判断的。在人们的社会交往中,因为交往的需要而要进行主

校园犯罪的原因分析及其防控

校园犯罪的原因分析及其防控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其能否健康成长,将决定国家的存亡和民族兴衰;学校则是青少年是学习本领、提高素质、教书育人的场所,是培育未来接班人的摇篮,学校是一片净土。可是,我们应该清醒的看到,近几年来,校园犯罪时有发生,严重危及到老师和学生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破坏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我国校园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它被不少犯罪学家和刑法学家喻为难以医治“社会痼疾”。无论是在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处在发展中的国家,都面临着校园犯罪迅速增多,犯罪率日益攀升的严重状况。在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公布实施,校园违法犯罪现象获得了必然的扼制,但现实,校园的犯罪率居高不下,这仍是当今社会最普遍、最严重的问题之一,因而我们对校园犯罪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 一、校园犯罪的重要特点 (一)校园犯罪主体初犯年龄降低 初犯年龄降低。据统计,近年以来青少年犯罪人的平均年龄较过去降低了1至2岁,14岁至17岁已成为校园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段。随着我国社会物资条件的改善,公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未成年人身体发育加快,据有关专家研究表明。目前我国未成年人发育成熟比五十年代提前2-3年,14-17岁之间的孩子,身体外貌与成年人没有多大的区别。力量可与成年人抗衡。性器官的成熟也使他们产生了参与社会交往的要求。但是,他们的心理条件尚不成熟,辨别能力、自控能力、承受能力等方面都存在欠缺。在身体与心理的矛盾斗争过程中,违法犯罪自然就多。所以,14-17岁这一段时间被认为是未成年人的危险年龄。 (二)校园犯罪类型中新型犯罪增多 除传统的犯罪类型外,一些新型的犯罪类型日见增多。例如信用卡犯罪、计算机犯罪等逐渐突出。近年来,互联网在我国迅猛发展,上网人数已达几亿,其中青少年占的比份很大。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和网络犯罪的出现,这些网络问题对青少年产生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焦虑。从非法侵入电脑的黑客来看,80%以上是熟练掌握电脑技术的年轻人。 (三)未成年人犯罪形态变化 1、团伙犯罪突出。据调查、校园犯罪案件中,约有80%是结伙作案。盗窃、诈骗、抢劫、流氓团伙占约大多数,尤其是一些中学学生结伙违法犯罪案件迅速增多。 2、出现了一些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这些犯罪组织有自己的帮规,而且主要从事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作案手段凶残,成人化,具有疯狂的掠夺性和报复性。 3、女性犯罪比例增大。女性犯罪增加在整个犯罪中是有普遍性,而在未成年犯中,也有明显趋势,尤其是一些年幼无知的女孩子,在不知不觉中触犯了法律。据调查,女性违法犯罪大多是性犯罪,如卖淫等,其次是诈骗、盗窃。、 二、校园犯罪原因分析 (一)在校学生法律意识普遍淡漠 就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来看,重心仍然在于学历教育,而非素质教育。虽然“重学历、轻素质”的情况有所改观,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况。在这种教育制度下,从学生到家长都只注重分数,而忽略素质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所以部分学生对于某些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法律后果认识不足,对

浅析当前我国女大学生犯罪的原因及其对策解读

浅析我国当前女大学生犯罪的原因及其对策 近几年,随着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思想多元化和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进一步提速,一些有着高素质、受过良好高等教育、有着伟大抱负、本应成为祖国栋梁的女大学生却走上了一条犯罪的不归路,白白断送自己美好的前程,对自己和家人,对学校、教育界、社会、国家来说都是一笔巨大的损失。而且从近些年来看女大学生犯罪率呈现上升趋势,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集青春少女与知识女性于一身的女大学生为什么走上犯罪不归路?怎样预防和减少女大学生犯罪?值得我们深思。 一、女大学生犯罪的特点 从近些年来发生的多起引起重大社会影响和广泛社会反思的案件来看,我国女大学生犯罪主要呈现出如下五个特点: (一)犯罪数量迅速增长 当前女大学生犯罪数量迅速增长,同时犯罪范围也在不断扩大。犯罪女大学生过去多出自普通大专院校,现在来自重点大专院校甚至名牌院校的女大学生,甚至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女硕士生、女博士生犯罪的消息较往年也明显增多。文革”前,我国男女青年犯罪比例约为100:1,而到80年代后期达到10:1,也就是增加了10倍。90年代男性与女性犯罪比例已成为7:3。在校大学生男女犯罪的比例与此大体一致。据南京市高校较集中的一个区的调查显示,在2002年上半年受理的大学生犯罪案件中,女大学生(包括研究生)的案件占30%左右,比往年增长了100%。毋庸置疑,女大学生犯罪已成为犯罪主体中的一个醒目的群体,应引起高度的重视。 (二)犯罪类型多样化 当前女大学生犯罪的类型表现出形式复杂、种类繁多的特点。在女大学生违法犯罪行为中,以盗窃诈骗性犯罪和卖淫等类型表现最为频繁。她们由于追求物质享受,爱慕虚荣,当家庭经济不能满足自己的消费欲望和其他生活需求时,就不择手段进行盗窃诈骗甚至轻视情感,走上靠色相生存的道路。据调查显示,在校女大学生犯罪,从事卖淫和盗窃的占到了70%,女生盗窃与卖淫这类犯罪一是量大,二是具有普遍性。 (三)犯罪手段智能化 女大学生因有较高的智商,注重案前策划,犯罪时利用高科技,反侦查能力强,往往能达到犯罪目的而不易被侦破如:有的采取事先探听同学的信用卡密码或存折密码的方法,趁其不备盗走信用卡或存折,将钱取出后又伪造不在现场的假象。又如因作风问题和偷窃,被河南财政专科学校勒令退学的二年级女学生李某,怀恨在心,伺机报复,并作了长时间的预谋和准备。她说:“我曾想用刀砍人,用匕首扎人,用硫酸泼人,可我又手无缚鸡之力,使用暴力不现实,我又怕流血,于是选择了投毒。”为了搞清砒霜的性质、作用、使用方法,她到书店购买了有关书籍,走访学过化学的同学,从而了解到砒霜毒性强,能溶解于水,使用简单易行,不易被人发现。此外,对作案时间、地点及砒霜购买等绞尽脑汁,也充分发挥了她的高智能作用。李某的投毒,使近800名学生中毒住院,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摧残,并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100多万元和无法挽回的政治影响。 (四)作案方式隐蔽化 女性胆小柔弱的特点,容易使人放松对她们违法犯罪行为的警惕性。一些女性正是利用人们的这一心理特点,通常采取较为隐蔽的作案方式。对于知识丰富的女大学生来讲,其手段往往更为狡诈阴险,她们的“蛛丝马迹”很难被人发现。例如2009年7月,武汉某大学女生安某,因为室友对自己“不好”,将室友的笔记本电脑和手机偷走,用袋子装好,放在看门师傅处。失主报警后,安为了避嫌将自己的1200元也放入袋中,谎称自己丢了1200元。(五)情绪波动,激情犯罪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常州西绕城高速公路CRC-21标项目经理部 一、工作目标 在2010年9月开展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本项目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本项目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建立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构建本项目部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彻底整改旧有隐患,遏制新隐患产生,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持本项目部安全工作平稳态势。二、排查治理的重点内容 在继续落实2010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实际,排查在安全管理责任、各项规章制度及生产施工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进行治理。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和总经理负责制及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企业、生产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却得有关证照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情况。 3、安全基础工作情况: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有关基础台账完备情况。 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对特种作业违法违规教育处理和督促其参加学习、考试情况;对特种作业人员动态监管,防止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

5、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执行机械设备维护检查制度,确保接鞋设备性能符合安全技术标准,防止带病运行。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对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三、各重点时段排查治理重点 为保证生产工作顺利开展,本年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1、公司安检部门将工作方案下达给本项目部各部门,并督促各部门认真制定具体排查实施方案。 2、抓紧整改2010年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规定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治理任务,暂时难以完成的要制定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完成时间,防范预案五落实,治理期间要落实责任人加强监控。 第二阶段 1、根据本项目部方案,发动全体职工,查找生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突出做好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和反“三违”措施的到位,全面治理事故隐患。 2、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整理,根据整理出的内容,及 时开展治理工作。要根据排查出的隐患,制定出治理计划、一时难以治理到位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完成时间、防范措施、经费保障、防范预案,保证按时完成隐患的及时治理和防范。 3、将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与开展的各项安全专项整只有机结合,全面提高全员工安全生产素质。 第三阶段 1、针对冬季的气候条件有关生产的特点,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重大事故隐患的防范措施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3743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重大事故隐患的防范措施 详细版 A Specific Measure To Solve A Certain Problem, The Process Includes Determining The Problem Object And Influence Scope, Analyzing The Problem, Cost Planning, And Finally Implementing.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重大事故隐患的防范措施详细版 提示语:本解决方案文件适合使用于对某一问题,或行业提出的一个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过程包含确定问题对象和影响范围,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成本规划和可行性分析,最后执行。,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重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特制订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长效机制。 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强化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坚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方位排查,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保证覆盖面达到100%。对排查出来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列出清单,及时报安全部。按照事故隐患分类登记并制定切实治理措施。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部门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突出重点,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制,狠抓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措施的落实 各部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科室、每个职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等级建立信息档案,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上报。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排查报告制。各

[障碍者,成因,人格]论人格障碍者犯罪的成因分析

论人格障碍者犯罪的成因分析 摘要:有学者认为,精神疾病将是21世纪的流行病,人类已由躯体疾病的时代进入精神疾病的时代。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量的快速增长,人们生活节奏相应加快,激烈的社会竞争使人们的心理压力日益加重。长期精神压力所引起的紧张状态容易导致心理疾病,人格缺陷,贻害身心健康,甚至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近年来,因心理变态而诱发的刑事犯罪案件大量增加,就说明了这一问题。但我国目前从事心理层面进行预防犯罪的工作尚处在萌芽阶段,若对犯罪人员的人格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有助于强化犯罪人员的识别,实施有效的监管,提高监管质量,对犯罪人员进行相应的心理矫治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重新犯罪的概率。 关键词:人格障碍犯罪心理因素社会因素 一、人格障碍的概念 人格异常,即人格障碍的心理学问题,在心理学界做过很多方面的研究和探讨,内容涉及人格异常的种类划分,产生的原因和有效的治疗方法等等。在这些问题上,不同流派的心理学者由于研究取向上得不同,在对人格异常进行解释和划分时就有很大的差异。现在人们对心理异常(psychological disorder)的定义主要是依据美国精神卫生协会(1994)所给的界定,即心理异常是个体所表现出得一种痛苦的行为或经验,这种行为或经历导致个体痛苦的程度加深或功能完全丧失,甚至死亡等。心理异常包括很多方面,包括思维异常、情绪异常和人格异常等。人格异常(personality disorder)则是指个体所表现出来的一种持久的经验和行为模式,这种经验和行为模式与他所处文化期望的经验和行为有很大的差异(Larsen&Buss,2002,P.569)。可以使用人格特质判断个体是否具有人格异常。 人格障碍,也被称为人格异常、变态人格等,是一种人格特征明显偏离正常、人格发展内在不协调的状态。对环境无法适应,或者适应不良,明显影响到正常的社交和其它职业活动,且自身感到痛苦。主要体现人格结构和其他组成部分在均衡发展上产生的障碍,但思维活动属正常范围。因此可有与现实状况不相协调的情绪爆发,导致行为粗野,乃至违反社会道德,超越法律约束,触犯刑律。具有人格障碍的人既不疯癫,也无智力缺陷,但他们的人格存在缺陷,比如情绪不稳定、不近人情、性格怪癖、人际关系不适应,不能很好的适应环境等等。 二、人格障碍者犯罪的特点 一般而言,人格障碍者的智能良好,各方面与正常人一样,但同时,他们并不能如正常人一样始终用理智驾驭自己的行为,并合乎情理的处理日常事务。甚至有时在很少诱因或偶然机动驱使下就可以实施后果严重的犯罪行为。受其人格障碍病理作用的影响,相对常态心里犯罪而言,人格障碍者犯罪就显现出以下的特点: 第一,就作案动机而言,人格变态者多受偶然机动,情感冲动所驱使,作案前较少预谋或没有预谋,作案情节离奇怪诞,难以用常理解释,作案手法极为隐蔽。而正常人犯罪则相反,总是经过走密集化和长期预谋、充分准备,自认为有把握时才实施犯罪。

对变态犯罪的原因分析

一、现今我国变态杀人的现状 改革开放到至今我的的杀人犯罪数量也在逐年增加,而且影响率也在 上升①。其中的变态杀人更是不例外,变态杀人越来越多,引起的危害也 越来越大。例如,从1979年到1981年,在武汉,连续66起强奸杀人案, 直到作案地点在地图上形成一个“马蹄图”,中国警方刁‘得以破案②。1985 年陕西省商州市金陵人,制造了20年前中国最大的变态杀人案,48条尸 体就埋在自己家的院子里面③。从2000年到2003年,杨新海曾跨皖豫鲁 冀4省,疯狂变态作案26起,杀死67人,伤害10人,强奸23人,最后 于2004年2月1日7点30分在漂河中级人民法院出判决,法院以故意杀 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抢劫罪数罪并罚一审依法判处杨新海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④。河南省“1112"特大系列杀人案 2003年12月9日在平舆县公开审判,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作出一 审判决:被告人黄勇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⑤。 2004年4月23日,云南大学宿舍发现4具男生尸体,经查死者是该校化 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0级的4名学生,其脑部被钝器残忍的杀害,相关 部门经勘查与调查访问,最后确定犯罪嫌疑人为马加爵,最后云南省昆明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马加爵死刑并剥夺政权利终身⑥。2005年以来,黑龙江 佳木斯不断有孩子被杀害,他们有的被割掉耳朵,有的被剖开,内脏被取 出,还有的生殖器也被割掉,受到杀害的人数达20多人,这就是震惊全 国的宫润伯变态杀人案⑦。还有2006年7月16日,邱兴华在陕西汉阴县 持斧杀害9男1女,逃跑35天后在回家的路中被警察抓获,12月28日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邱兴华被执行死刑⑧。以及最近的福建南 平凶杀案,造成9名孩子死亡4人受伤。这些就是典型的变态杀人,尽管 ,>李玫瑾编:《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20页。 +,胡振凯:“罕见的变态杀人案例报告”,载《法律学习与研究》2007年第5期,第3页。 ③张!;百文、韩涛:“性变态杀人案件幕本特征分析”,载《中国刑事警察》2001年第6期,第2灭。 ④陈生著:《变态心理学引论》,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年版,第118页。 ⑤梅传强主编:《犯罪心理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20页。 匆冯琦缓:“变态人格控制下的杀人行为研究”,载钟叫匕法学》2005年第4期,第4页。 印陈和华:“变态杀手的杀人行为研究”,载《犯罪研究》2006年第3期,第2页。 @胡振凯:“罕见的变态杀人案例报告”,载《法律学习与研究》2007年第5期,第4页。 一、现今我国变态杀人的现状 现今这些变态杀人各有千秋,但它们也有共同的特点,完全可以把它们归 于几种不同的类型。 (一)现今我国变态杀人的特点 由于引起变态杀人有不同的变态人格类型,因而其杀人形为方式也各 有特点。不过无论是性变态引起的杀人,还是冲动型人格引起的变态杀人, 我们都能找到他们杀人的共同点。 .突发性

公职人员犯罪原因及防范对策

公职人员犯罪原因及防范对策 近年来,我国公职人员犯罪现象日趋严重,贪污、贿赂、渎职等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有所增加,严重影响了国家机关公正、廉洁、高效的信誉。为此,认真分析研究当前公职人员犯罪的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预防公职人员犯罪的对策,就显得十分必要。 一、公职人员犯罪的原因分析 公职人员的犯罪原因比较复杂,既有体制转轨与社会失范等宏观方面的原因,又有监督控制机制不健全等体制方面的原因;既有社会不良风气的消极影响,又有信仰失落、价值错位、法律意识淡薄等主观方面的原因;既有违法犯罪分子本身的原因,又有单位管理上的原因。这些原因相互渗透,相互作用。这些原因主要表现在: (一)权力过分集中,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措施。特别是近几年来,在一些单位和部门,党内民主生活制度淡化,把“民主集中制”变成了“一言堂”,搞家长式的领导。领导干部权力失控,使权力不可避免地发生变异,为以权谋私者的腐败行为创造了条件。 (二)价值取向错位。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各级党政部门在集中精力抓经济建设,有的单位一度忽视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放松了对党政干部的思想教育,从而使资产阶级腐朽生活方式、价值观乘虚而入。特别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刺激了人们的私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恶性膨胀,使越来越多的党政领导干部的价值取向发生错位,把市场经济的等价有偿规则引入公务活动。 (三)社会不正之风,为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提供了宽松的社会环境。在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少数党政官员对自我的要求日益放松,私欲日益膨胀,不讲原则,缺乏自律,利用手中权力大搞权钱交易,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打击不力,是公职人员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增多的一个重要原因。惩处须足以慑众。对贪污、贿赂犯罪打击不力,对腐败分子惩处不严,助长了腐败分子的侥幸心理,进而铤而走险,不惜以身试法。 二、公职人员犯罪的防范对策 通过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成因的分析,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预防和遏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 (一)完善监督制度,构建长效防范机制。腐败是复杂的社会现象,产生腐败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应采取综合性的措施,将法律、道德、舆论三者有机结合起来,制订完善的监督制度与体系,形成严密的监督网络,实行综合治理。要发挥制度机制在反腐败中的基础性、根本性作用,通过各项监督制度的健全落实,确保反腐败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要建立“用人失察追究”制度,防止权钱、权权交易。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在岗、离岗审计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做到及早预防。要通过各项制度的落实,形成环环相扣的层次体系,构建立体式的长效防范机制;要全面建立个人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严格限制公职人员从事第二职业或进行商业性行为。同时,要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的监督管理,严防隐形腐败滋生,特别是对其配偶、子女经商、办公司、承揽工程等,要有具体的地域和范围限制,防止领导干

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

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项目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工区、外协施工单位、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均应认真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任何单位个人发现工区、外协施工单位、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报告。 第五条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一)工区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施工生产活动全过程,明确排查地点、项目、目标、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项目部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账、结合不定期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由安全负责人、工区长、

专职安全员和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进行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各项施工工艺不安全、安全防护不到位、临时设施不规范、有带病运行的机械设备、设施,施工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违纪行为、管理人员存在有违章指挥或监督不到位、及生产场所存在的其他各类事故隐患。 工区负责人对本工区工地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安全负责人对整个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安全环保部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排查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施工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挡,不留死角。 (三)安全环保部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制定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 各劳务分包单位每月也要定期排查一次事故隐患,并落实本单位各位管理人员、班组长,直到每一个职工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 (四)安全环保部应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劳务分包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到施工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68845

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广大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本单位要更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过隐患治理,杜绝一切事故苗头,及时消灭重大事故安全隐患,查找和弥补安全管理和工作中的差错和疏漏,确保生产安全。 二、采取方法和措施 (一)治理方法 1.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事故隐患,加强对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并按照职责分级管理,下达整改指令书,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必要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并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2.建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项目整改治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二)治理措施 隐患治理包括设备管理措施、安全管理措施、教育措施和应急 措施等。

1.设备管理措施: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加强设备管理,确保 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因素消失; 2.安全管理措施: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工业气体的管理, 确保危险因素消失或消减,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3.教育措施:制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定时对员工进行安 全培训教育; 4.应急措施:制定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在直接整治前,临时采取必要手段,预防重大事故发生。 三、经费和物资落实 1.建立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2.用于事故隐患整改治理的资金,如技术措施改造费、大修更新改造费、安全卫生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等费用予以优先安排和保证。 3.办公室财务负责安排投资计划和整改资金,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和专款专用。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1、隐患治理要切实落实责任制,隐患所在、所管部门为治理主体,无确定单位主管的隐患治理主体的为安全生产科; 2.隐患所在、所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隐患治理第一责任人,无确定隐患主管的隐患治理,安全生产科科长为隐患治理第一责任人。 五、治理时限和要求

各类群体违法犯罪现状、原因和特征的调查

各类群体违法犯罪现状、原因和特征的调查 一,调查原因 摘要:在这个物欲横流,灯红酒绿的时代,社会上违法犯罪现象层出不穷。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面临来自经济、社会、家庭、政治、文化以及国际化和全球化的影响,社会文化以及国际化和全球化的影响,社会各类群体违法犯罪问题日益突显。 关键词:各类社会群体,违法犯罪,现状,原因,特征。 调查对象的历史背景;大致发展经过;现实状况;突出问题——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总体良好,“十一五”规划纲要描绘的美好生活蓝图,让人民群众满怀喜悦和期待。但是,社会生活中也存在一些不健康、不文明现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在一些人中还有市场,少数人思想混乱,道德缺失,是非、善恶、美丑混淆。 这些问题的出现和蔓延,对社会道德体系造成了冲击,损害了社会风气,也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对此强烈不满。一个社会要全面发展,应当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协调进行。社会风气的好坏,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公民的思想道德建设,必须以正确的价值观为指导。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二,调查结果 调查对象(1)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以下共同特点:犯罪动机简单,偶发性、突发性强,犯罪手段更趋向于组织化、技术化、知识化、成人化,恶性案件时有发生,大多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具有随意性、盲从性。结合焦作具体情况来看,未成年人犯罪还有如下特点: 1.从作案人员年龄来看,低龄化趋势明显。 2.从作案形式看,团伙化犯罪严重。 3.从案件性质上看,侵财性犯罪突出。 4.从涉案人员构成来看,社会闲散未成年人居多。 5.从犯罪手段来看,暴力化犯罪加重。 (2)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因: 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的影响。发育

浅析当代大学生犯罪的原因及防范对策

浅析当代大学生犯罪的原因及防范对策 摘要:犯罪是当前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各种犯罪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社会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目前,犯罪也开始向低龄化发展,不少青少年和大学生出于各种原因也开始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将是国家人力资源的一大损失,也影响了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其危害的严重性、长远性是不言而喻的。因此,针对当前大学生犯罪的现状与趋向,加大防范力度,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全方位预防网络,是十分迫切与必要的。大学生犯罪的现象日益严重,给社会造成了重大损失。下面就如何做好预防大学生犯罪工作,减少大学生犯罪,浅谈几点看法。 关键词:大学生犯罪现象,犯罪原因,犯罪预防 近年来,一些被人们视为“天子骄子”,具有高智商、高素质、高层次的大学生们纷纷触犯法律,身陷囹圄,断送了自己美好的前程。例如云南的马加爵,可以说是大学生犯罪的典型。这一现象是十分令人痛心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类高校学子违法犯罪现象有明显增加的趋势,这就不能不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 一、当代大学生犯罪的原因 近年来,一些被人们视为“天子骄子”,具有高智商、高素质、高层次的大学生们纷纷触犯法律,身陷囹圄,断送了自己美好的前程。例如云南的马加爵,可谓是大学生犯罪的典型。这一现象是十分令人痛心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类高校学子违法犯罪现象有明显增加的趋势,这就不能不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 (一)社会经济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大学生的价值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全面进步,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腐朽的生活方式。众多学生也正是受社会上这种盲目追求物质利益的不良风气的影响,使得他们的价值观发生了错位。对物质享受的过分追求诱发和刺激了大学生们去进行偷盗、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于是,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坑蒙拐骗、以权谋私等不良现象时有发生。 (二)大学生心理不成熟是造成其犯罪的主要原因 大学生犯罪,主要原因有自控力较差,心理脆弱,无法应对挫折。大学生正

重大事故隐患控制程序

编号:SM-ZD-36939 重大事故隐患控制程序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重大事故隐患控制程序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集团公司各职能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2 术语和定义 2.1 重大事故隐患 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3 职责 3.1 集团公司安全、消防委员会,负责对暂时无法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做出处理决定。 3.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负责对各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3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负责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和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4 工作程序和要求 4.1 重大事故隐患的日常管理和报告

4.1.1 各单位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本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填写《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4.1.2 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成立专门的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小组。负责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该小组应做好以下工作: a) 掌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 b) 制定防范措施、应急预案、整改计划、方案; c) 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d) 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变化动态; e) 保证救援资源完好有效。 4.2 重大事故隐患的控制、分析、汇总 4.2.1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对各单位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分析、汇总。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4.2.2 对在短时间内可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集团公司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