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书之经济性裁员公告

公告书之经济性裁员公告
公告书之经济性裁员公告

经济性裁员公告

【篇一:关于企业批量经济性裁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企业批量经济性裁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穗劳计字[1997]7号??

各区、县级市劳动局,主管局(总公司、集团公司)、市直属企业,中央、省、部队、外地驻穗企业:?

为规范本市企业批量经济性裁员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法》、劳动部《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劳部发[1994]447号),以及市政府《关于实施再就业工程的通知》(穗府[1996]115号)的有关规定,现就企业批量经济性裁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广州地区内企业以及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企业),因经济原因一次性裁减或30天内累计裁减20名以上的本市城镇户

口职工,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劳动行政部门,听取劳动部门意见后,确实保证被解除劳动关系职工的经济补偿来源,方能解除职工的劳

动关系。?

二、中央、省、部队、外地驻穗企业和市属企业裁减职工,报告市

劳动局;区、县级市属及以下企业裁减职工,报告所属区、县级市

劳动局。?

三、企业因如下情况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不须报告劳动行政部门:?

(一)企业依照《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企业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

(三)企业按照《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或《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规定解除违纪职工劳动合同的;?

(四)企业解除19名以下职工劳动合同的;?

(五)解除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劳动合同的。?

四、企业需裁减20名以上职工,应依照如下程序办理:

(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资料;

(二)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

实施步骤,以及符合法律、法规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

济补偿办法等;?

(三)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裁减人员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四)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

(五)公布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六)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出具裁减人员证

明书。?

五、企业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20名以上职工,应出具如下文字资料:?

(一)企业裁减职工的书面报告;?

(二)企业工会组织或职工大会加具的意见;?

(三)企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六、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企业裁员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意

见(逾期不答复的视作同意),同时抄送同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劳动

就业服务机构。?

七、企业接到劳动行政部门同意裁减职工的意见后,即可按规定解

除职工的劳动合同,并为被裁减的职工办理《劳动手册》审核和失

业登记手续。办理失业登记时应附送劳动行政部门意见的影印件。?八、劳动行政部门不同意裁员的,企业应与职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广州市劳动局?

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三日

【篇二:经济性裁员操作要点】

经济性裁员操作要点(2015)特征

经济性裁员是企业裁员方式的核心,也是唯一可以适用多人裁员的

解除方式。但经济性裁员同样也是在程序和限制中要求最高的裁员

方式。对经济性裁员的操作,既要注意裁员的法定情形,也要遵守

裁员的程序要件。

一、经济性裁员人数限定

经济性裁员与其他裁员方式的不同点之一在于涉及人数众多,《劳

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经济性裁员的人数为“二十人以上或者不

足二十人但占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人数限定导致的一个结果

就是裁减人员不足不能适用经济性裁员,更不能针对个别职工或者

少数职工实行经济性裁员。

二、经济性裁员情形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破产重整是企业存在的一种特殊状态,是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依债

权人的申请而由法院公告作出的一种调整事务、改善经营管理、恢

复偿债能力的活动。《企业破产法》第72条规定了破产重整的期限

为“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而重整开始的标志按照《企业破产法》第71条,以法院公告为准。

即只有在这个期间内才属于企业重整期间,也才符合经济性裁员的

条件。

同时劳动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通知(劳办发〔1994〕289号)第27条也明确规定了“本条中的“法定整

顿期间”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破产

程序进入的整顿期间”,对重整期间进一步做了明示。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界定需要结合两个法律条文来确认,一

是劳动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通知

(劳办发〔1994〕289号)第27条“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可

以根据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来界定”,二是劳动部发布的

《企业

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第2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

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

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

显然判定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主体是当地政府部门,其依

据是当地政府部门所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因此,采用此种事由进

行经济性裁员,必须首先向当地政府申请,经确认为困难企业的,

方可适用经济性裁员。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

仍需裁减人员的。企业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本身属于

企业自主行为,但因此引发员工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对该项目操作

应当按照“情势变更”原则构建,即因情况的重大变更,双方原劳动

合同履行的基础已经丧失,需要双方协议变更劳动合同,如不能协

议变更的,则适用经济性裁员。

从这个角度理解该条与《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4项、第40条第

3项有重复之处,但因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均属企业

自主行为,其又与客观情势有所不同。即该条的适用需要企业举证

证明其存在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的行为,并证明三

种行为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未能就劳动变更达成一致,如此才能适用经济性裁员,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该操作应当和《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3项加以区分。比较两者的法定条件可以发现,前者为“客观情况发生重

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后者为“其他(除企业破产、

经营困难、企业转型等)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

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因此前者所规定“客观

情况”应当是包含后者的“客观经济情况”的。

但同时两者之间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前者的履行程序比较简单“协

商变更——未达成一致——预告解除”,因此该条款的实质是通过协

商变更合同未达成合意则用人单位可以采用预告解除的方式;后者

则是“提前告知并听取意见——方案报备——解除合同”,该条的关

键在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备。从立法目的来说,前者必须与劳动者

协商,后者则必须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备,其目的都是限制用人单位

任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因此当裁员人数达到经济

性裁员的要求时,可以用经过报备程序替代与劳动者协商的程序,

藉此降低协议成本,实现裁员目的。

三、经济性裁员的反向限定

经济性裁员的反向限定主要表现在《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六种情形,如果员工出现以下六种情形的,则不能对此采用经济性裁员,

否则构成违法解除: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

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

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

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然这六种情形均是职工个体出现的特殊情况,是法律基于保护职

工而作出的特别规定。但是职工的情形一旦消失,如医疗期满、女

职工超过“三期”、职业病检查或者诊断观察期满,则应当参照一般

职工,适用经济性裁员。

同时需要注意对于工伤职工一般不能适用经济性裁员,1-4级工伤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保留劳动关系,不适用经济裁员;5-10级因其劳动

能力部分丧失,为保护工伤职工利益,也应当作为经济性裁员的免

除范围。

四、经济性裁员操作流程

按照劳动部《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确需

裁减人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

状况的资料;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

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

偿办法;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

改和完善;

4、向当地政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

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

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

裁减人员证明书。

裁员流程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工会通知的非法定性。最高院审

理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第12条规定了单位单方解除的工会通知义务,未履行通知义务的视为违法解除。但仅限于《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的情形,不包括41条经济性裁员;二是操作流程第4条规

定了向劳动行政部门备案,这种备案仅仅是告知而不需要劳动行政

部门审批。但如经济性裁员不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行政部门有权予

以制止和纠正。

五、经济性裁员优先规定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经济性裁员中包括两种优先情形:一种是优先留用规定,对较长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家庭无其他

就业人员且需要抚养老人或未成年人这三类职工应当优先留用。如

何优先留用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司法实务中一般是要求在同等条件下,对职工分批次处理,三类之外的先裁员,裁员之后仍然需要裁

减的,则可以裁减三类特殊人员。其优先留用仅仅是在有留用条件

下的照顾措施,而非不能解除这三类特殊人员。

二是优先招用被裁减人员。优先录用也必须是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

录用,如果没有同等条件,则不存在优先录用的问题。实务中往往

存在一种错误,认为这种优先招用是一种强制性义务,即企业六个

月内招录人员必须从裁减职工中招录。实质上劳动关系的建立应当

遵循合同自由原则,不能强制单位招录员工,否则就违法了合同自

由原则,干扰了单位的用工自主权。

【篇三:成都市劳动局关于经济性裁员备案问题的通知】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受理

企业经济性裁员备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劳社办〔2008〕315号

各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为了规范企业经济性裁员,切实维护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工的合法

权益,保证企业经济性裁员的顺利进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

十一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经济性裁员工作有关问题

通知如下:

一、关于企业经济性裁员应提交备案资料

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企业经济性裁员报告,应要求企业提交

以下资料:

1、企业经济性裁员的相关证明资料:(1)依照破产法规定由债务

人或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进行重整的,应提交人民法院裁定债务

人重整的裁定书;(2)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应提交会计

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

调整的,应提交相关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相关资料;(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应据实提交相关资料;

2、企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经济性裁员的书面报告;

3、经济性裁员企业有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的,提交主管部门或单位

的批复;

4、经济性裁员企业的职工经济补偿方案。

5、经济性裁员企业提前30日书面向工会或职工说明情况的相关资料;

6、企业工会对裁员的书面意见;没有工会的企业,应提交被裁员职

工签名的书面意见;

7、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花名册。

二、各区(市)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该依法指导企业实施经济性

裁员,对被裁减人员范围和裁员程序(见附件)进行重点指导,切

实维护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备案登记与管理

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备案与管理工作,按照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所在地

区(市)县属地备案与管理的原则,由各区(市)县劳动保障行政

部门予以办理,在市工商及其以上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由市劳动

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备案。备案管理工作要求:

1、各区(市)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企业经济性裁员工作,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审查经济性裁员企业的相关实体资

料和程序资料;对于备案资料不全的,不予备案;对于备案资料虽

然齐

全,但工会或者被裁员职工意见较大的,应该首先对用人单位进行

实地调查,一经发现企业在裁员过程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暂不具备经

济性裁员法定条件的,暂不予备案,并指导企业完善有关工作后,

视情况确定是否备案。

2、各区(市)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加强裁员企业备案资料的立卷

归档等管理工作,认真依法履行职责,注意收集备案工作中的问题,并及时上报。

联系人:任贤良联系电话:87706822

附件:1.企业经济性裁员程序(点击下载)

2.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花名册(点击下载)

3.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到会人员签到表(点击下载)

4.企业经济性裁员备案登记表(点击下载)

二oo八年十月六日

企业经济性裁员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企业经济性裁员法律规定有哪些 (1)企业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以及苏政发[2001]157号文规定,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登记备案后组织实施。在三十日内,与占全部职工人数10%以上或三十名以上的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办理裁减人员的有关手续。 (2)企业裁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①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实施裁员计划的原因,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②制定裁员实施方案,提出被裁减人员名单,确定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明确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 ③将裁员方案提前30天征求工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并根据其提出的合理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④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交《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报告表》,报告裁员方案,并提供企业财务审计表、劳动工资报表、法院裁定书或企业主管部门确认意见。听取劳动行政部门意见后,企业向全体职工正式公布裁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3)企业应给予被裁减人员一次性的经济补偿金。其标准是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劳动者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如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按企业平均工资支付。 (4)企业裁员顺序为: ①外来劳务工; ②农民合同制职工; ③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的城镇劳动合同制职工。 在按照上述顺序裁员时,应在同等条件下,先裁减本单位工作年限较短的职工,后裁减本单位工作年限较长的职工。 (5)企业不得裁减下列人员: ①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②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③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④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规定不得裁减的情况;

16-【案例】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应按程序进行

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应按程序进行 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执行方案以各地规定为准 【案例】 A在某公司工作已有多年。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开始出现亏损。经营面临困能。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和公司当年的利润统计报表,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研究并通过了适当裁减现有员工的决定。随后,在公司员工大会上,公司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当众宣布将A等人予以辞退。A等人认为公司的裁员不符合法定程序,因而拒绝接受,但公司决定执行。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评析】 公司在没有遵循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与劳动合同的规定,是违法行为。A等人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撤销公司决定,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依照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或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且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或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辞退成批人员。但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济性裁员必须遵循法定程序。首先,企业领导层应当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讨论,做出进行裁员的初步决定。在企业初步决定裁员后,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接着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并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做出修改的完善。工会或职工对裁减提出的合理意见,用人单位应认真听取。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裁减人员的,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然后,报告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并听取其意见。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裁减人员的,应依法制止和纠正。最后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由于裁员涉及到众多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听取工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未依法定程序进行的裁员。不受法律保护。必须加以注意的是,根据有关劳动法规,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需要新招人员的,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从本单位裁减的人员中录用。在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根据以上有关规定,公司经营亏损的事实虽然成立,且有验资报告为据,完全符合劳动法规定的经济性裁员的前提条件。但该公司未依劳动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裁员。公司未提前30天征求工会或职工意见,也未向当地劳动行政和部门报告,便擅自作出辞退A等20名员工的决定。这一决定违反了法律规定而不具备法律效力。

裁员通知书及方案

裁员通知书 (员工工号:): 你与aa公司于年月日签订/续订的劳动合同,因下列第项原因,根据《aa公司劳动合同制实施办法》第条第款的规定,决定从年月日起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超过规定医疗期仍不能上班工作; 3、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5、员工连续待聘满六个月. 6、经济补偿为元,医疗补助费为元。 请你于劳动合同解除之日前一周内到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者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aa公司 年月日 公司裁员方案 (2) xxx公司裁员方案 一、裁员基本原则——支付经济补偿方式与员工协商解除合同 1、裁员原因:因生产经营困难,难以维联系公司运营,需大幅度裁员 2. 裁员对象:除经评估认为优秀的,可以暂时保留外,第一批裁员83人,暂保留员工60人 二、裁员工作主要流程: 1、召开会议,由公司领导宣布裁员决定及裁员原因 2、公布被裁人员名单及补偿方案 3、下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单,并请接到通知单的员工签字确认,由人事部负责收回回执,如员工拒收通知单,则由该部门主管会同一名在职员工在通知单上签名,视为送达 4、被裁减员工应该在接到通知后根据公司后面规定的办理时间,办理相关工作交接手续并填写《员工离职单》; 2. 工作交接手续办理完成后,将《员工离职单》并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当场核算其当月工资和有关补偿金; 3. 人事行政部与财务部对接,对履行完工作交接手续,工作无误的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由财务部发放工资及相关补偿后,员工需签字确认。 三、经济补偿方案为:n+1 =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企业要求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按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性裁员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怎样的

经济性裁员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怎样 的 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中的规定执行,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经济性裁员经济补偿金标准是怎样的 公司裁员补偿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以上规定,个别裁员的经济补偿计算方式为等同于规模裁减人员为:一个月提前通知金加工作年限乘月平均工资,其中月平均工资和工作年限均有上限。 二、企业该如何合法裁员 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三、企业裁员法定条件 企业在两种情况下可以裁减人员:一种情况是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另一种情况是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此外,企业裁减人员,还应当严格依照法律和有关规章规定的程序进行。企业

企业经济性裁员报备办理程序

企业经济性裁员报备办理程序 一、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劳部发[1994]447号) 二、经济性裁员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㈡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㈣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经济性裁员办理程序: ㈠报备 所需提供的材料: 1.裁员人员情况说明(下列人员不得裁减:⑴.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⑵.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⑶.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⑷.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⑸.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裁员情况的书面材料; 3.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劳动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及工会或全体职工的表决意见。 4.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登记副本及复印件; 5.符合经济性裁员情况的证明材料(如财务报表、用人单位注销登记证明、发生企业转产、企业分立等情形的单位内部文件等);

公司裁员通知书

篇一:裁员通知 裁员通知 各位亲爱的同仁: 从本年9月份开始,大家都知道我们公司最近发生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给公司经济造成了一定的压力,我们的生产产量下跌了50%,导致我们无法再继续雇用一批优秀的员工。公司一直很满意大家在受聘期间所展示的素质,并为失去您这样的员工感到遗憾。 然而,我们公司现在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连续几个月亏损若再继续亏损下去,不作相应的战略调整,将有可能发展到破产境界,所以只有尽快进行战略调整,发展有机会的产品,才有可能保证企业的存续。所以我们不得不遗憾地通知大家,我们将裁掉20%的员工。 您忠诚的x x x有限公司在这里祝福大家有个美好的未来! x x x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10日星期四 篇二:公司裁员方案 (2) xxx公司裁员方案 一、裁员基本原则——支付经济补偿方式与员工协商解除合同 1、裁员原因:因生产经营困难,难以维联系公司运营,需大幅度裁员 2. 裁员对象:除经评估认为优秀的,可以暂时保留外,第一批裁员83人,暂保留员工60人 二、裁员工作主要流程: 1、召开会议,由公司领导宣布裁员决定及裁员原因 2、公布被裁人员名单及补偿方案 3、下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单,并请接到通知单的员工签字确认,由人事部负责收回回执,如员工拒收通知单,则由该部门主管会同一名在职员工在通知单上签名,视为送达 4、被裁减员工应该在接到通知后根据公司后面规定的办理时间,办理相关工作交接手续并填写《员工离职单》; 2. 工作交接手续办理完成后,将《员工离职单》并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当场核算其当月工资和有关补偿金; 3. 人事行政部与财务部对接,对履行完工作交接手续,工作无误的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由财务部发放工资及相关补偿后,员工需签字确认。

公司经济性裁员的6个棘手问题

公司经济性裁员的6个棘手问题 (一) 20个人以下不能适用“经济性裁员”吗? 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而辞退成批人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适当放宽经济性裁员的条件。 用人单位需要裁减的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裁减人员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是必须发生了法定情形,确实需要裁减人员。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它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2、必须履行法定程序: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

会或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可以裁减人员。 3、裁减人员时应优先留用下列劳动者: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它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用人单位在裁员后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二)协商解除导致裁员人数不足20人怎么办? 裁减人数有两个相对的标准:二十人以上或者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 同时,经济性裁员的时间标准就是一次性裁员。用人单位如果裁减人员人数不足法定标准,就不能以经济性裁员的实体条件为由成批解除劳动合同,只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单个解除劳动合同,其中的权衡,决定了用人单位不会一味地规避经济性裁员。 (三)经济性裁员方案必须职代会通过吗? 什么是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以此作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的一种手段,其目的是保护自己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和生存能力,度过暂时的难关。 企业经济性裁员法律规定 (1)企业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以及苏政发[2001]157号文规定,经职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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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应按程序进行p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应按程序进行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

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应按程序进行 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执行方案以各地规定为准 【案例】 A在某公司工作已有多年。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开始出现亏损。经营面临困能。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和公司当年的利润统计报表,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研究并通过了适当裁减现有员工的决定。随后,在公司员工大会上,公司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决定,当众宣布将A等人予以辞退。A等人认为公司的裁员不符合法定程序,因而拒绝接受,但公司决定执行。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评析】 公司在没有遵循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与劳动合同的规定,是违法行为。A等人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撤销公司决定,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依照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或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且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或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辞退成批人员。但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济性裁员必须遵循法定程序。首先,企业领导层应当对企业经营状况进行讨论,做出进行裁员的初步决定。在企业初步决定裁员后,应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接着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并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做出修改的完善。工会或职工对裁减提出的合理意见,用人单位应认真听取。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裁减人员的,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然后,报告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并听取其意见。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裁减人员的,应依法制止和纠正。最后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由于裁员涉及到众多职工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听取工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未依法定程序进行的裁员。不受法律保护。必须加以注意的是,根据有关劳动法规,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需要新招人员的,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从本单位裁减的人员中录用。在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根据以上有关规定,公司经营亏损的事实虽然成立,且有验资报告为据,完全符合劳动法规定的经济性裁员的前提条件。但该公司未依劳动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裁员。公司未提前30天征求工会或职工意见,也未向当地劳动行政和部门

公司付款委托书的格式范本

公司付款委托书的格式范本 委托书,是指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时所签订的法律文书。以下是公司付款委托书的格式范本,欢迎阅读。 委托书的格式 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委托人为单位的,写明单位名称) 被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委托人是律师的,只写姓名和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合同委托书格式范文 委托人因xxxx(写明案件性质及对方当事人)一案,委托xxx为xxxx(一审、二审或再审)的代理人(或辩护人),代理权限如下: (委托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只写“为被告人xxx(姓名)xxx一案第x审进行辩护”)(委托经济、民事、行政等案件代理人的,须写明代理权限,特别授权的,应写明授权的具体范围,如代为起诉、提出反诉、进行和解、撤诉、上诉、签收法律文书等)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店: 兹有__________(单位、个人)委托贵公司将供货款付至以下账户: 户名: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如按此账户进行付款后所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均与 __________店无任何关系。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如有更换账号,请提前与核算员联系。 特此! 委托人(签字盖章): x年x月x日 __________单位: 我单位因业务需要,现委托__________作为我公司合法委托收款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进行代收款工作。 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公司,与本公司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公司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特此委托。 代理人名称: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开户行: 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 日期:x年x月x日 致:__________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__________(以下简称我公司)就购买贵公司配件,与__________签订了合同号为__________的《__________合同》,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现我公司委托__________身份证号为__________和__________我司向贵公司支付该合同项下

劳动合同法解读:经济性裁员

劳动合同法解读四十一:经济性裁员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 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 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 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劳动者: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 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解读】本条是关于经济性裁员的规定。 一、规定经济性裁员的原因 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权的主要方式之一。凡是实行劳动合同制

的国家,都或多或少允许用人单位在一定条件下解除劳动合同, 其原因是法律赋予了企业经 营自主权。我国劳动合同法允许一定条件下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 其原因也是企业享有 经营自主权。我国宪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了国有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在法律规定的范 围内有权自主经营。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 法权利和利益。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是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中企业是独立经济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因此享有经营自主权是现代企 业的应有内容。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不仅包括生产自主权,也包括用人自主权。用人自主权是 企业经营自主权的重要内容,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招用人员,也可以裁减人员。如 果企业在生产经营困难等情况下不能裁减人员,那么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就没有办法落实,也会使企业背上冗员的包袱,无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不利于进行公平竞争。 在劳动法中承认经济性裁员是各国的普遍做法。国外劳动法中基本上都有经济性裁 员的内容。如英国雇佣权利法中规定,在企业关闭或者企业对其人员确需减少时,用人单位可以经济性裁员。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 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减人员。由于经济性裁员涉及劳动者的 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广泛,因此在制定劳动合同法过程中,如何进一步规范经济性裁员一直 是讨论和修改的重点和热点。关于经济性裁员主要的立法原则是既要保护用人单位合理调整企业结构的权利,也要防止用人单位随意进行经济性裁员。 二、经济性裁员的内涵 简单的讲,经济性裁员就是指企业由于经营不善等经济性原因,解雇多个劳动者的 情形。对经济性裁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解: 第一,经济性裁员属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情形。在市场经济中,用人单 位直接面对的是市场竞争,为更好的适应市场需求,使企业保持一定的活力,用人单位必须在用人方面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体制。为此,劳动合同法规定,在满足一定 条件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还未到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

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及程序

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及程序 来源: 互联网 时间: 2011年12月16日 关键词: 裁员 阅读:178次 经济性通指企业由于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原因,为改善状况而辞退成批劳 动者的情形,它是用人单位行使解除权的方式之一。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国家,都或多或少允许用人单位在一定条件下,如英国《雇佣权利法》规定:在企业关闭或者企业对其人员确需减少时,用人单位可以经济性裁员。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也允许一定条件下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但是,裁员要符合法定的要件,并严格遵循相应的程序规定。 一、裁员的实质要件 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出于经营方面考虑而进行的。尽管名为经济性裁员,其实质还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方式。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采用列举和概括相结合的立法模式,规定4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何谓“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劳动部《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第二条规定,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当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这个“标准”各地定的不一样,如江苏省无锡市把企业严重困难的标准定为:出现亏损,已采取“停止招工”、“清退劳务性用工”、“降低工资”等全部措施满半年仍然亏损,且生产经营状况无明显好转的状况。3.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实践中,有一些客观经济情况发生变化需要经济性裁员的情形,如有些企业为了防治污染进行搬迁需要经济性裁员的,也应当允许。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法第二十七条仅把可以裁员的条件限定为“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和“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两种情形。相比之下,劳动合同法大大放宽了经济性裁员的实质性条件。这更加符合设置经济性裁员制度的本意。 另外,构成经济性裁员还有人数上的要求:一次性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才是经济性裁员。不符合法定人数要求,只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逐一解除劳动合同。 二、裁员的程序要件

公司裁员通告怎么写

公司裁员通告怎么写 某先生/小姐: 我很遗憾的通知您,公司因受到原料价格上涨、人力成本上涨、人民币升值、财务费用激增、国际原油价格震荡及行业产能过剩等 影响,业务严重萎缩,经济效益下挫,在此情形下,公司决定裁员 XX人,你与公司签订的合同于20XX年X月XX日予以终止。就职期 间其他合同一律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按时支付您20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的工 资及经济补偿XXXX元(大写:XXX),并为你出具离职证明。 请你于20XX年X月XX日前归还公司以下办公设备及材料: XXXXXXXXXXXXXX。 公司真诚感谢您的努力和为公司所做的贡献!公司非常乐意为您 有兴趣的公司出具介绍信。公司发展好了,欢迎“倦鸟归巢”。关 于“五险一金”的办理,请咨询人力资源部张三,电话: 1886666XXXX。 特此通知 某公司(盖章) 年月日 XXX先生/小姐: 我们很遗憾地通知您,XXX东莞代表处(以下简称:代表处)由于 受到金融风暴影响,业务严重萎缩,在此情形下公司决定进行经济 性裁员,您与东莞市友谊国际劳务有限公司、代表处签订的劳动合 同将于20XX年X月XX日予以终止。就职期间您同代表处签订的任 何协议同时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代表处将按时支付您20XX年X月XX日至XX日工资及经济 补偿,并将出具相关离职证明。 请您于最后工作日年月日归还以下设备和材料:XXXXXXXX。 我们非常感激您的努力和对公司所作出的贡献。我们将非常乐意为您有兴趣的公司出示介绍信。 顺祝未来工作生活一帆风顺! 特此通知。 xx国际劳务有限公司(盖章) 公司xx代表处(盖章) 年月日 XXX先生/女士: 根据本公司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第XXX条第XX款的规定,决定 终止合同,请您于20XX年X月XX日离开本公司。您的一切待遇按 照XXX规定办理。 XXXX公司 年月日

经济性裁员方案

经济性裁员方案 一、法律依据 (1)《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3)《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劳部发[1994]447号)第四条规定。 二、适用经济性裁员的情形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这一情形的核心是依照企业破产法进行重整,《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在此过程中企业可以依照实际情况,依法裁员。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是随时都会出现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只能依

靠自身力量克服上述困难,这就必然涉及到裁员问题,因此裁减人员对用人单位来说势在必行。裁减技术、效率低的人员有利于用人单位渡过难关,走出困境。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这一情形之下又包括三种情况:一是企业因转产经变更劳动合同需裁减人员,二是企业因重大技术革新经变更劳动合同仍需裁减人员,三是因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仍需裁减人员。此三种情况都是在先变更劳动合同仍解决不了问题之后再行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此条款为兜底条款,旨在其他情形下,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不得不裁减人员。 三、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和程序 (1)对于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虽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才可以裁减人员。 ①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裁减人员既非职工的过错也非职工本身的原因,且裁员总会给职工在某种程度上造成生活等方面的负作用,为此,裁员前应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 ②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

辞退员工的法律依据及步骤

1、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符合法定的实体条件 企业欲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首先应符合《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体条件,这些条件又可分为两大类,即企业可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的条件及企业可单方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的条件。具体为: 员工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企业可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员工严重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 (3)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 (4)员工同时与其他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企业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企业提出,拒不改正; (5)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企业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 (6)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员工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企业可单方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企业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2、对企业行使劳动合同单方通知解除权的限制 企业对下列员工不能行使劳动合同单方通知解除权: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2)在企业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员工。 (4)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

(5)在企业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员工。 步骤/方法 试用期内不得随意辞退员工。 要正确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把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原则。用人单位首先要证明单位是否有“录用条件”,同时还得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知何为录用条件,或无法证明该录用条件就贸然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是用人单位在实践中的典型错误做法。维权意识强的员工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此时公司往往在管理上会陷入更加难堪的境地。 辞退有过错的员工应有事实依据和制度依据。 对于违纪的员工,用人单位并非可以一概辞退。劳动法规定必须是严重违纪的员工,用人单位方可辞退。因此,何谓严重违纪,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就至关重要了。单位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最好对严重违纪的情形要有明确规定,并且注意保留员工严重违纪的事实依据。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单位也可随时辞退,但同样要注意举证尤其是对何谓“重大损害” 的举证问题(最好还是有制度依据,在员工手册或者规章制度中对重大损害的标准作明确规定)。此外,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单位也可以随时辞退。 辞退无过错的员工要提前通知和支付经济补偿金。 辞退无过错的员工仅限于以下情形: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辞退无过错的员工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并根据其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性裁员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法定程序。 所谓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而辞退成批员工。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克服经营困难的内在需要的通常作法,法律予以允许。但是,裁员同时也涉及被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为保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的有效平衡,法律对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作了一些适度的限制:首先,对于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的用人单位必须是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企业。

付款委托函格式范文

付款委托函格式范文 付款委托函格式范文一: _______局: 我公司承接贵单位的“__________工程”施工图设计,合同金额为贰拾万元整(20xx00.00),贵局根据合同约定已支付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余下尾款贰万元整(20xx0.00)特委托 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代收,其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______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__银行__分行__支行 开户账号:12345678910112 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复印件一份。 以下空白 委托人: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年_月_日 付款委托函格式范文二: __________公司: 我公司与贵司签订的 ___合同(编号:____)。其__配套__选用品牌为“___”,需外协采购。故我公司向__公司的授权委托方 ___有限公司采购,并签订商务采购合同,总价款为: __元整(¥:__元)。我公司在合同签订时已支付 __元整(¥:__元)的预付款。根据贵司

项目施工现场进度需要,现__已到达施工现场,并进入安装阶段。但是__的余款因我司现阶段资金非常困难无力支付,为不影响项目施工进度,我司特委托贵司向 ___ 支付采购电__的余款: __元整 (¥:__元),将来从贵我双方签订的合同应付款中扣除。 __代理商 ____ 账户信息如下: 名称:__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__支行。 账号:______ 委托人: ____有限公司 代表人: ___ 日期: __年__月__日 付款委托函格式范文三: ___有限公司: 贵司与我公司签订的办公楼扶手合同,合同号为20xxTL02204,现委任贵司将_万元支付至以下账户: 户名:___ 账户: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太平支行 如按此账户付款后所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与贵公司无任何关系,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特此委托! ____公司

经济性裁员条件和如何补偿员工

经济性裁员如何补偿员工 情况一:解除或终止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省(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情况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下列情形下,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功合同的。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用人单位依法裁员。 情况三: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不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要支付经济补偿。只有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若是劳动者提出要求,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此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的;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解除合同后双方都要履行义务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3.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劳动者应当履行以下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经济性裁员通指企业由于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原因,为改善状况而辞退成批劳动者的情形,它是用人单位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权的方式之一。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国家,都或多或少允许用人单位在一定条件下解除劳动合同,如英国《雇佣权利法》规定:在企业关闭或者企业对其人员确需减少时,用人单位可以经济性裁员。我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也允许一定条件下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但是,裁员要符合法定的要件,并严格遵循相应的程序规定。 一、裁员的实质要件 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出于经营方面考虑而进行的。尽管名为经济性裁员,其实质还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方式。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采用列举和概括相结合的立法模式,规定4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何谓“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劳动部《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第二条规定,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当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这个“标准”各地定的不一样,如江苏省无锡市把企业严重困难的标

公司裁员步骤之一:制定计划

公司裁员步骤之一:制定计划 来源:胡律师网作者:上海律师胡燕来所属栏目:企业裁员安置 公司裁员步骤之一:制定计划。现代企业的发展要求企业转变心态,把裁员作为正常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战略层面、管理层面看待裁员问题,科学、理性地进行规划管理。 任何工作最重要的一项永远是“准备”,准备工作不足,意味着结果很可能失败。对于裁员问题,许多企业领导经常是到了最后关头才决定裁员计划,匆匆忙忙,又不敢向员工透露。现代企业的发展要求企业转变心态,把裁员作为正常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战略层面、管理层面看待裁员问题,科学、理性地进行规划管理。胡燕来律师认为裁员计划制定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1.设计流程 企业裁员种类和时机较多,针对不同的情况,企业应设计相宜的裁员流程。裁员流程应融入企业管理制度而不应在开始裁员时方予涉及。流程设计首先考虑的不是某一个具体的人,而是先分析、梳理企业的业务流程,与企业部门职能的重组、岗位架构的重新设计互相配合,这样的流程设计才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对于经济性裁员等法律已作具体规定的,企业应遵循法律规定设计裁员流程。 法律法规没有固定程序的,裁员程序可稍灵活。大规模裁员的流程设计中,用人单位应全面考虑到行政主管部门、工会和媒体等部门的作用并制定出相应方案。 2.确定对象 无论何种裁员,企业确定裁员对象必须契合自身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针对需要裁减的岗位及承担此岗位的员工进行全面分析,看其是否要伴随着岗位被裁掉。 一般有两种可能:一是该员工随岗位一起被裁掉;二是岗位被裁掉而该员工留下。 在第二种情况下,就需要对其他不被裁掉的岗位上的员工进行分析,看其是否需要被裁掉,有些岗位需要保留但不一定需要保留该岗位的人,让第二种情况下的员工补充这些岗位。第二种处理方式要看企业岗位转换的可行性有多大,以及这些员工的适应能力有多大。 3.征询意见 正式确定裁员对象前,应征询其部门主管等相关业务部门的意见。企业应首先向本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工会说明情况,听取对裁员预案的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制定裁员方案(征求意见稿)。如属经济性裁员或过失性裁员需要听取本企业工会意见时,应当制作正式的会议记录,由与会人员签名确认并存档各查。 4.确定裁员方案

最新(委托书)公司付款授权委托书

公司付款授权委托书 范文一:付款授权委托书 致:__________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__________(以下简称我公司)就购买贵公司配件,与__________签订了合同号为__________的《__________合同》,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现我公司委托__________身份证号为__________和 __________我司向贵公司支付该合同项下的(全部)货款为__________元。按照合同约定,由贵公司向我公司开具合同项下的有效发票。 我公司与__________由此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与XX无关。 被委托方__________不会就该笔款项向贵公司进行追偿。 特此委托。 (授权人)委托人:____________(被授权人)被委托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范文二:付款授权委托书 __________单位:

我单位因业务需要,现委托__________作为我公司合法委托收款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进行代收款工作。 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公司,与本公司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公司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特此委托。 代理人名称: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范文三:付款授权委托书 __________店: 兹有__________(单位、个人)委托贵公司将供货款付至以下账户: 户名: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 如按此账户进行付款后所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均与__________店无任何关系。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如有更换账号,请提前与核算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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