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残疾人协会成立大会选举办法

社区残疾人协会成立大会选举办法

××社区残疾人协会换届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规范(试行)〉和〈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残联发〔2014〕45号),《关于建立健全社区残疾人协会的通知》(深残联发〔2017〕4号),《龙岗区加强社区残协和专职委员队伍规范管理的通知》(深龙残联发〔2018〕1号)的规定,××社区残疾人协会(简称社区残协)主席团,由社区残协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社区残协主席团由5名委员组成,实行等额选举产生。

三、出席社区残协第一届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大会主席团选举采用举手表决方式、等额选举办法产生;主席团主席、副主席由主席团推举产生。

五、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代表的三分之二,方能进行选举,投赞成票的代表必须超过与会代表的三分之二,方能选举通过。

六、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

七、本选举办法经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在选举过程中如遇本办法未涉及的事项,由代表大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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