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大学生网络行为中的法律意识

浅谈大学生网络行为中的法律意识
浅谈大学生网络行为中的法律意识

论文摘要:近年来,我国大学生违法犯罪已经成为一个较为突出的社会问题,而且违法犯罪的比例有着逐年上升的趋势,作为过去的网络媒体,不仅没有重视大学生的道德和法制的宣传教育,而是侧重于经济效益,热衷于网络游戏、广告、排富榜、新闻等效率高的媒体咨询。这从侧面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大学生健康成长,这不能不引起网络媒体的警觉。

论文关键词网络行为法律意识违法犯罪

人是社会和文化的存在物,又是社会文化环境的产物.其中网络属于社会文化的范畴,即上层建筑的范畴,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有什么样的经济关系就必须有什么样的网络媒体。因此我们的网络媒体应该反映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德观和法制观,宣传、引导大学生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念、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宗旨,教育大学生自觉学法、守法、用法。不良的网络媒体传播会使大学生染上不好的习惯,形成不健康的生活方式、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笔者针对大学生网络行为中的法律意识和网络媒体如何开展针对大学生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的传播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大学生网络行为法律意识现状

法律意识就是人们关于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社会意识的一种特殊形式。对于法律意识的解释,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的学者都有各自不同的界定和论述,但不管是什么样的观点,们都必须承认它是个人主观层面的东西。网络是高科技发展的产物,它真正走人们的生活也只是近三十年的事,而网络环境下的法律意识的形成更是最近的。网络上有些人提出了“网络法律意识”的概念,但是至今为止没有人对此概作出十分准确的定义;有些学者浅谈了一下网络环境下提高法律意识的对策,是却没有就此实地调查过现阶段网络环境下的法律意识状态如何。网络的迅猛发展衍生出了被称为“第四空间”的虚拟社会。在这个从小到大,弱到强的虚拟社会中,很多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在这个虚拟社会中一样无法避。中国互联网使用的主要人群是青年学生,尤其是大学生。随着互网在高校的迅速普及,有关大学生上网遭遇侵权或者大学生利用网络犯罪等事频繁发生:网络交友被骗、受网络色情暴力影响对身边人实施暴力触犯法律、用网络传播他人着作权产品牟利等。

二、网络媒体对大学生产生的负面影响

在现代社会中,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媒体的表现形式极为丰富,传播各种社会新闻、社会制度、价值观念、伦理道德、文学艺术、人文地理和宗教民俗等,对人们的思想行为有着极大的导向功能和教育功能,网络媒体也是一种社会文化,有先进和落后、精华和糟粕之分。它对人们特别是大学生的思想行为起着积极和消极的两种作用。不良的网络媒体传播对大学生起着极坏的影响,严重地腐蚀大学生的思想、产生不良人格和犯罪心理。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开放性和价值多元化的现实,不良的外来思想、文化严重地影响了中国的儒家思想、儒家文化。过去我们的网络媒体忽视了对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而是重视网络的经济效益,没有严格审核传播内容是否符合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从而严重影响了人们特别是大学生的世界观。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一些网络媒体过分渲染暴力,色情。暴力色情是指网络上常见的斗殴、谋杀、武力,以及使用各类武器攻击他人的行为,有些看似伸张正义、以暴力对付邪恶,假维护正义之名、行暴力血腥之实的内容,大学生看多了暴力凶杀网络内容,常常会误导暴力情况反应

社会现实,以为武力是解决冲突或达到个人手段的最有效方法,给大学生起着暗示作用,长期耳濡目染后,容易使大学生处理矛盾时极易用武力攻击他人。

第二,网络媒体中时常出现关于某某登上了财富榜之类的宣传,这种传播过于简单,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使我们的大学生热衷于经商、热衷于做老板、热衷于赚钱等,做事讲价钱,付出要索取,把自己的行为用“等价交换”来衡量致使认识上出现误区,价值观念发生扭曲。作为网络媒体应该完整地介绍某些企业家是怎样从无到有的艰苦奋斗的经历,他们的背后不知流了多少辛酸的汗水,甚至在绝望中、逆境中他们又是怎样磨砺意志,积极应对,大胆正视,努力创造条件等,使之成为人生旅程的一个闪光点。

第三,一些网络上传播的走秀节目、宣扬了一夜走红的名人、影星、歌星。使我们的大学生热衷于走成功的捷径,甚至以他们(她们)为心中的偶像。而却极少宣传“踏踏实实做一名普通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财富主要依靠他们的艰辛创造”。

第四,部分网络广告鼓动高消费,甚至做虚假、伪劣产品广告。把高档奢侈品成为影视广告的核心,播放一幅一幅“穿名牌服装,带名表,有大腕的风度”,“喝了名酒,显示高贵的豪气”。这样刺激着我们的大学生高消费、高享受,而使我们的大学生逐步丧失了中国传统的美德,即艰苦朴素、勤劳节约。特别是虚假、伪劣产品广告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赚钱可以不择手段,这也严重妨碍了大学生诚信品德的形成。三、网络媒体对大学生产生负面影响的原因

网络媒体既然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就应该为它相适应的经济基础服务,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网络媒体就应该体现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道德、法律意志。可是我们的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没有重视,甚至忽视了这问题的重要性。一是过去没有严格把握、审核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传播的内容是否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德观、法律意志。没有完善严格的审查制度。二是没有意识到有些新闻媒体、网络媒体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大学生健康成长。三是中央、省、市网络只重视经济效益,如广告的真假不鉴别,广告品位极低不剪除,只要效益给钱就播出。四是有些网络媒体从业人员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严谨的职业作风、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以及综合素质(思想、政治、道德、法律、人文素养)。五是各地网络片面地追求知名度,没有完善行业制度自律机制。

四、提高大学生网络表达行为中法律意识对策研究

我们不仅了解到网络媒体对大学生产生了负面影响是不够的,还应对于可能或者正在出现的负面影响采取积极对策,使这种负面影响降到尽可能最低的限度,使广大大学生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网络媒体作为一种特殊社会意识形态,就必然反映着特定阶级的利益。首先应该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道德价值导向,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和运用物质利益原则,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其次道德作为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必要补充,它对法的实施起着不可忽视的促进作用,道德意识还可以提高大学生遵守法律的自觉性,提高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它还能够维护社会生活的稳定、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安定的政治局面。再次我国社会主义道德是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对中国古代优良道德传统的继承和升华。因此网络媒体应是树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强大有力的舆论载体,网络媒体就应该大量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崇高志向;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勤劳勇敢的昂扬锐气;“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的高尚情操;求真务实,敬重诚实守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长征精神等。笔者建议我们的各地方网络更应该加

强中国优良的传统文化特别是传统美德宣传,侧重改革开放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让我们的大学生映入眼帘的、冲击耳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德伦理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内容。从而不断改变着大学生的认知观念、思维观念和价值观念,消除社会以及过去网络媒体产生的负面影响。同时必将感染着、促进着我们的大学生努力学习、报效祖国、为社会的稳定做出自己应有贡献。所以网络媒体对思想道德报道是一种无形的力量,能够唤起大学生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网络媒体作为一种特殊社会意识形态,不仅弘扬社会主义思想道德,还要大力传播社会主义的法律规范。社会主义法律与道德本质是一致的,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道德强调舆论导向,重在调整大学生的内心世界,法律强调规范指引,重在调整大学生的外部行为。过去我们的网络媒体侧重讲解刑事案例,但是叙述过于简单化,虽然方便着叙述者,也方便传播,方便形成热点。笔者认为我们的网络媒体更应该着重法学基础理论的传播,即法律意识、法律思维、法律责任特别是法律后果,同时传播主体的网络媒体更应该有系统性、连续性、时间性。还要加强提高传播者自身综合素质,加强他们的法律知识学习。而且从现实生活中总结、提炼经典案例,将抽象、枯燥的法律条文和法律规范通过案例和事实形象直观从网络中播放出来。使大学生对法制教育产生浓厚的兴趣,使他们从小就能接触、学习到法律知识,从而潜移默化地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这样对大学生违法犯罪有着特别重要的预防作用,这也是大学生行为准则的基础,也是他们生存、发展的起码知识和技能。网络媒体通过网络传播法学基础理论应该重点讲解以下主要内容:一是通过法的含义,使大学生理解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强调法的功能有:指引作用、教育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二是《宪法》理论知识,使大学生了解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即母法。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权利、必须履行哪些基本义务。宪法正是通过对国家权力的限制来实现国家对公民权利的保障的,同时要求公民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三是《行政法》理论知识,使大学生了解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目的就是维护行政管理次序、限制行政权、保障公民****。四《民法》基本理论知识。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关于人身、财产等权力义务的法律规范、公民民事权利能力、公民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权利(财产权、物权、债权、人身权)、要抓住民法的精髓,结合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案例。通过网络将民法条文的内容一一的渗透在大学生的思想和行为之中,使之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五是《刑法》基本理论知识,使广大大学生对刑法的内容与外延有一个基本了解,有助于他们正确理解刑法的基本蕴含,即保护国家安全、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以及社会秩序。帮助他们掌握基本法定犯罪的条件以及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的特征、犯罪构成的要件、正当防卫、大学生容易触犯刑法分则的犯罪罪名逐条分析讲解,用大量典型案件结合刑法条文内容一一的讲解: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尤其要强调法律责任,即犯罪的后果,通俗的解释,欠债还钱,杀人偿命,都应当受到刑法的严厉制裁,警戒大学生不能做违法犯罪之事。

总之,随着网络媒体事业的飞跃发展,网络媒体传播以强大的影响力、覆盖力、渗透力和不容置疑的传播优势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庞大的传播系统,对大学生成长产生了巨大的正面或负面影响。我国近来中央和一些地方网络媒体传播道德观念和法律文化比过去重视。这和高度发达的美国相比较还不够,美国大学生从小就开始接受法律知识的教育。我们的网络媒体就更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美德,传播社会主义法治、依法治国的理念。最终达到提高大学生道德观和法律意识,从而使他们在成长和发展过程中知道怎样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又能达到预防犯罪和维护大学生合法权利的双重目的,使他们健康成长。

大学生应当具备的法律意识

大学生应具备怎样的的法制观念 学院:化学化工班级:化学1102 姓名:赵星学号:201113920223 论文摘要:法律意识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公民的遵纪守法行为不会自然产生,而是在一定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指导下实现的,具备了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就会做到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的一尊严。因此大学生树立法制观念,是现代化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成为一名合格的接班人的需要。 关键词: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大学生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作为一名大学生,学习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不仅是实现自身价值的需要,更是实现新中国宏伟蓝图的需要。中国是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家,十多亿的人口靠法律约束其行为,使国家蒸蒸日上,作为神会主义建设者的大学生应该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为国家法制建设作出贡献。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我们应该做到学法,知法,用法。 想要树立社会主义的法制观念,首先要具有法律意识。大学生法律意识既具备社会主义现代法律意识的基本内容和特征,又有自己的特征,同时还区别于一般社会群体的法律意识。就其主体而言,大学生的年龄层次、受教育程度有别于其他社会群体或社会公众;就其内容而言,由于大学生尚未形成成熟的科学人生观和世界观,致使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还不够全面,因此,他们的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 2001年,有关机构对全国在校大学生进行了随机抽样1万余人的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几乎所有大学生都赞同“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战略目标,认为应该自觉守法、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等等。然而,同时却有42.67%的人同意“只有私了解决不了的问题才应求助于法律”,15.41%的人“遇到法律纠纷”选择“托人私了”,80.96%的人认为“在亲情和法律面前,有时确实不好办”,42.97%的人认为“能够钻法律空子的人,都是有本事的人”,有52.54%的人“买到假冒商品”后只能“自认倒霉”。这些数据表明,中国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已有了很大程度的觉醒和增强,但大多仅仅停留在感性认识水平上,而且“知”与“行”存在较大反差;在不同大学生当中法律意识水平参差不齐。从大学生的行为表现来看,也是如此。一方面,大学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事例层出不穷。另一方面,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事例也不鲜见,如盗窃、抢劫甚至卖淫、强奸、杀人等犯罪行为,以及打架斗殴、毁坏公物、剽窃他人学术成果、随意撕毁就业合同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而相当一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致使自己的切身利益受到侵犯和损害。其中不少女大学生对自身安全关注不够,有些大学生在就业、勤工助学过程中被骗,有的大学生上网交友陷入不法之徒布下的陷阱…… 而作为大学生应当具备哪些法律意识呢? 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和灵活多样的方法。首先,要进行普法教育;其次,培养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权威的观念。树立法律权威即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使大

法律意识对当代大学生的意义

论法律意识对大学生健康成长 所谓意识是一种观念形态的东西,是与物质相对应的。马克思主义早就告诉我们,意识不是从来就有的,是物质世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还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1〕意识是人脑对物质的反应,是人脑的机能、“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2〕意识根据它的对象和内容不同,可作不同分类,如自我意识、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又可进一步细分,法律意识就是社会意识的一种。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它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3〕 据此,我们可以将大学生法律意识表述为:大学生群体对法、法律或其现象的反应形式,即心理、知识、观点和思想,包括对法律的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的内心体验。这种反应和体验是积极的,能动的。这种表述可以概括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不同层次和组成部分,正如刘旺洪教授所言:“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体系,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的现象的主观把握方式,是人们对法的理性、情感、意志和信念等各种心理要素的有机综合体。”〔4〕大学生法律意识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具备社会主义现代法律意识的基本内容和特征,又有自己的特征,同时还区别于一般社会群体的法律意识。就其主体而言,大学生的年龄层次、受教育程度有别于其他社会群体或社会公众;就其内容而言,由于大学生尚未形成成熟的科学人生观和世界观,致使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还不够全面,因此,他们的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虽然客观上讲,大多数学者都认为法律意识必然包括法律思想体系的理论内容,但就实际状况而言,在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中,法律思想体系理论内容的比重还是较低的。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结构 大学生法律意识是一个多要素、多层次的复杂系统,它包括法律心理、法律观念、法律理论、法律信仰四个基本要素,这四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渗透,形成由低级向高级,由深层到表层,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多层次结构。只有当四要素产生最佳组织效应时,才能实现整体功能的最优化。 1.大学生法律心理,即大学生在现代社会环境下对现代法及法律现象的直接心理反应、感受、体验等,是大学生对法及法律现象反应过程中所形成的直接的心理状态。大学生的法律心理是在对法律观念、法律理论、法律理念的向往与勇于接受的基础上和导引下而形成的直观而不片面、具体而不盲目的感性认识。这种感性认识可使片面性、盲目性、自发性降至最低限度,是大学生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为指导,克服自身的偏激性而获取的。因此,大学生法律心理具有如下特征:

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例分析.docx

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例分析 摘要: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既是青年中有较多机会接受现代科学技术教育的一部分人,承担着振兴祖国科技事业、迎接新技术革命挑战的重担,并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但近年来,大学生违法犯罪数量的不断增长,严重程度的加深,大学生违法犯罪成为了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有鉴于此,本文通过对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例的分析,着力考察大学生犯罪的基本情况和原因,探究其犯罪的根源,并更多地从社会,教育,犯罪心理的角度提出预防对策,以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 关键词:大学生;违法犯罪;校园案例;成因分析 1.校园违法犯罪案例 2004年寒假马加爵因为打工没有回家,留在学校住宿。邵瑞杰和唐学李提早回到了学校。唐学李原本是住在校外的出租房的,只是因为那几天还是假期,校内宿舍的床位空置率较高而入住邵瑞杰和马加爵的317室。案发前几天,马加爵和邵瑞杰等几个同学打牌时,因邵瑞杰怀疑马加爵出牌作弊两人发生争执。曾被马认为与其关系较好的邵瑞杰说“没想到连打牌你都玩假,你为人太差了,难怪龚博过生日都不请你……”,马认为他的这番话伤害了自己的自尊心,转而动了杀机。在2013年10月1日2日的锵锵三人行节目中,李玫瑾教授透露马加爵真正的杀人动机之一是因为寒假期间涉及性的行为 (外出嫖娼) 被室友发现,当年之所以不公布真相是怕给受害者和加害者家属造成二次伤害。 马加爵利用电脑在互联网上查阅资料,确定用杀人后流血相对较少的铁锤作为他的作案工具,同时查阅了一些省份的地理资料及登录过公安部的网站。他在自己电脑上查阅的这些资料后来成为警方的查案线索。马加爵到一个旧货市场买了一把石工锤,据其自称为了使用方便,他请店主把锤子的木柄锯短。马加爵把锤子藏在宿舍楼内厕所的隐蔽处,但后来却被人偷走。他又到同一间商店再买了一把锤,并同样让店主锯断。他还买了日后用于捆扎尸体的黑色塑料袋、胶带纸,又制作了假身份证以备逃跑时使用。 唐学李的存在成为马加爵杀人的障碍,因此马决定先除掉他。2月13日晚,马加爵趁唐学李不备用石工锤砸向其头部,杀死唐学李后马用塑料袋扎住唐的头部,藏进衣柜锁好。14日晚,邵瑞杰回到宿舍,因隔壁宿舍同学已经回来他只好回到317室。马加爵趁其洗脚时用石工锤把他砸死。15日中午,杨开红到317室找马加爵打牌,马趁机用同一办法将他杀死。当晚马加爵到龚博的宿舍,跟龚博说317室打牌三缺一,将其引到317室后杀死。四人的尸体均被马加爵用黑色塑料袋扎住头部后放入衣柜锁住。据马加爵本人事后指称,当时曾有一广西老乡过来找马加爵打牌,马加爵曾打算将其杀死,因其曾为马加爵到饭堂拿饭,加上马加爵觉得他平时对其不错而没有动手。 15日当天,马加爵到云南省工商银行汇通支行学府路储蓄所分两次提取了350元和100元人民币现金。杀死4人后,马加爵在2月17日带着现金和自己之前制作的假身份证乘坐火车离开。在火车站他的假身份证被警察查到,但由于其案情还未被发现,他得以逃脱并乘坐到广州的火车离开。 2004年2月23日中午13时18分,结束寒假刚返校不久的云南大学北院鼎鑫学生公寓6幢317室两名学生感觉宿舍有异味,遂一起打扫卫生,发现本室一衣柜内有液体流出并带有臭味后,随即向学校宿舍报告,保安撬开后发现四名学生尸体都被藏在宿舍内的四个衣柜里,校方随即向昆明市公安局报警。 警方经过侦查后,认定317室即为作案现场;被害人均系钝器打击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死亡时间约一周左右;作案时间初步认定在2月13日至15日,作案工具即现场遗留的石工锤。同时,警方将嫌疑对象为云南大学本校学生、当时居住于该寝室的马加爵。2004年2月23日晚11时,云南省公安厅向全省公安机关发出A级通缉令;公安部于24日向全国发出A级通缉令。 2004年3月15日下午7时20分许,海南省三亚当地人摩的司机陈贤壮向三亚市河西派出所派出所举报:在三亚的河西路一河堤附近,发现一相貌极似马加爵的男子。警方接报后,迅速赶往发现地抓获该人,

浅谈如何加强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能力建设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意义

浅谈如何加强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能力建设打 击违法犯罪活动意义 浅谈如何加强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能力建设 随着网络的普及,利用网络进行淫秽色情、赌博、诈骗等犯罪活动也在蔓延。当虚拟的网络社会上演着真实的无硝烟的犯罪时,公 安干警也从现实社会跨入虚拟社会,网络警察应运而生。净化网络 环境,打击网络犯罪,是网络警察的神圣职责,在互联网发展日新 月异的新形势下,面对网络违法犯罪发现难、捕捉难、取证难、定 性更难的特点,如何防范打击各种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是必须解决 的关键问题,笔者就如何加强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能力提出一些 粗浅的看法。 一、明晰网络违法犯罪的概念 网络犯罪是以计算机网络为犯罪工具或者犯罪对象,而实施的直接危害网络安全及网络正常秩序的各种犯罪行为。大体可归纳为三 种类型:一是通过网络以其为工具进行的各种犯罪活动;二是攻击网 络以其为目标进行的犯罪活动;三是使用网络以其为获利来源的犯罪 活动。 二、把握网络违法犯罪的特点 (一)作案手段隐蔽化。违法人员的身份隐蔽,可以随时随地利用一个虚假的名字置身网上进行犯罪活动。犯罪时间极 (二)违法人员年轻化。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各种职业、年龄、身份的人都可能实施网络犯罪。青少年接触网络的 机会最多,领悟新生事物的能力较强,在利用网络进行犯罪的群体中,青少年所占比重较大。 (三)法律意识淡薄化。网络犯罪的很多案例反映违法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律精神的严重欠缺,没有意识到会产生危害社会的严重后果。

(四)社会危害严重化。传统的犯罪一般只局限于一时一地,针对的是特定或者是一定范围内的人、财、物,而网络犯罪则有可能在 短时间内对网络延伸范围内的世界各地造成危害,甚至会严重危及 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 三、思考网络违法犯罪的对策 (一)重在预防,强化源头管理,进一步提升科学管理能力。开展“互联网安全管理基础大普查”,摸清全区网吧、重点网站论坛、 提供上网非营利性的服务营业场所等的底数和情况,加大对网吧等 互联网公共服务场所的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对网吧上网人员实名 制监管,加大检查力度,监督网吧为了利益弄虚作假,仿冒别人身 份证刷卡上网。规范网站审批程序,避免网站未经审批及用于违法 犯罪当中。加大对网站巡查力度,辖区内网站要管得住、能查处、 天天登、时时巡,防范网站发布有害信息。专门设立群众举报箱, 开通网站“110”,通过网上接收群众举报、求助,及时发现犯罪线 索循线侦查。 提高其在计算机网络管理与执法方面的能力。引进技术性人才充实公安网络监察队伍,另派人员到上级部门或购置设备地蹲点学习。加大投入,添置监控及侦察网上设备,不断更新网络技术,增强网 络的自我防护能力。 (四)重在沟通,争取支持配合,进一步提升协作配合能力。加强与工商、文化、电信、移动、联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联 席会议、情报信息通报、联合查堵、协作办案、形成行之有效的多 部门综合执法、联合整治的长效机制,避免出现职能交叉现象和管 理盲点,提升防范和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的整体合力。

大学生网络素养调查报告

大学生网络素养调查报告 摘要: 随着网络的发展和普及,当代大学生的上网率已接近100%,并且有着越来越广泛的网络应用行为,网络时代的发展要求大学生具备相应的网络素养。文章以常州某高校为样本,进行了大学生网络素养现状的问卷调查,对调查数据进行了汇总分析,调查结果显示: 由于从小学到中学的学校教育中缺乏系统的媒介教育,当代大学生的网络素养还处于一个自发状态,层次水平较低,个体差异较大。 关键词:大学生;网络;素养 随着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网络成为了大学生学习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显著地改善了大学生的学习条件和生活质量,但也给一些大学生带来了信仰危机、网络成瘾、网络低俗、网络犯罪等网络素养问题。本次的问卷调查是在参考专家学者相关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围绕着大学生网络使用情况、网络知识与技能、网络信息素养、网络道德与安全等方面,采取自编问卷的形式,在网站上发布了问卷调查。 大学生是使用网络普遍性和频率高的群体大学生是一个具有良好知识和技能的高素质群体,同时,也是网络使用普遍性和技能整体水平较高的群体。目前,在高校里不会上网的大学生肯定是“OUT”了。在现代生活中,人们使用网络的途径多种多样,通过笔记本电脑、手机、台式电脑、网吧等方式都能上网。网络日渐成了大学生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调查显示,在使用网络学生中,对网络“密不可分”和“相当需要”的学生占据大多数,而只有26.67%的学生对网络是持“无所谓”态度。高校大学生绝大部分为在校寄宿生,而且享有充裕的自主活动安排时间。调查中,有12.50%的学生平均每天上网时间在4小时以内,37.50%的学生4-10小时,23.21%的学生10-15小时,15小时以上的学生有26.79%。 大学生是利用网络为个人服务能力强的群体。大学生具有强烈的利用网络为个人生活和发展服务的意识,能自主利用网络进行学习、社交、购物、娱乐等具体活动。这些网络活动深刻地改变了高校大学生传统的学习生活方式,极大地丰富了大学生的校园生活,显著地提高了大学生的学习生活质量。大学生善于利用各种网络软件工具为自身学习、生活和发展提供服务,同时网络也为大学生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可自主抉择的交往方式。 大学生网络接触行为自我管理能力情况大学生网络接触行为自我管理能力是大学生网络素养的重要内容,一些学生不能自我控制上网时间,在行为和心理上有明显网络依赖倾向,存在过度使用网络、难以自拔的“网络成瘾”问题。调查结果显示,有51.79%的学生上网时间“总是”超过原先的计划时间,有23.21%的学生“经常”超过原先的计划时间,19.64%的学生“偶尔”会超过,只有5.36%“几乎不会”超过。。 大学生网络信息免疫力情况网络的自主性、开放性和全球性,使得各种正面负面、积极消极的信息混杂在一起充满着整个网络世界。大学生在网络信息搜索和浏览网页获取有益信息的同时,也面临着各种负面信息的冲击和考验。在调查中,有大部分学生偶尔会遇见过色情、暴力、反动等不良信息,有小部分的学生经常遇见,当然也有学生从来没有遇见过。大学生应具有信息敏感性,理性批判网络信息的能力,正确处理有害信息。调查显示,大学生在遇见网络色情图片、暴力、反动等不良信息时,选择“立刻关闭窗口”处理方法的学生占41.07%,选择“点开浏览”的学生占16.07%,选择“没有影响继续上网”的学生占33.93%,选择“其他”的学生有8.93%。大学生的社会阅历和人生经验普遍不足,对网络虚假信息、欺骗信息的警惕性和辨别力不高,个别学生往往更加容易在更具隐蔽性和欺骗性的网络信息中上当受骗。 大学生网络道德与网络侵权情况部分大学生在利用网络为个人学习生活服务的同时,也存在道德责任、法律意识淡化和网络侵权行为。一些网民利用网络的无约束性、隐蔽性,随意不经思考地在QQ群、微博、博客、网页、贴吧、论坛等网络媒介上发表观点和看法,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分析。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分析。

(一)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不高。 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依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董舆[2]教授通过他的法律意识调查报告显示出:“人们的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与其文化程度成正比。”虽然我国高校的大学生学过一些法律知识,但整体法律知识水平却较低。 当前我国大学生大都重视专业课,而对法律基础课不予以重视,只是临到考试的时候突击,应付了事,大多数学生重学分,轻实效,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大学生不可能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 (二)大学生法律观点偏差,法制观念淡薄。 法律观点、法律观念是法律意识的组成部分,它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的依据。它们与法律知识水平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由于当前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较低,法律知识薄弱,易产生错误的观点、淡薄的法制观念,部分大学生对法律的实现持怀疑、不信任的态度。《中国青年研究》(1999,2)[3]中有这样一组调查数据,对象是某高校三年级的大学生,他们对于“如果你涉及到诉讼,你对法律的公正裁决”表示有信心的占35.1%,而58.1%的大学生表示信心不足,有6.8%的大学生表示完全没有信心。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回答“不太平等”的占第一位为79.7%,“不平等”的占第二位12.8%,认为“平等”的占9.5%。另一方面,大学生缺乏权利观念,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甚至会放弃法律武器,采用报复的手段来讨回“公道”,导致了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三)高等院校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违法犯罪现象。 时至今日,大学生犯罪问题已呈现上升趋势,据中国犯罪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康树华[4]所作的一项调查表明:1965年,大学生犯罪占整个社会刑事犯罪的1%,“文革”期间,占整个刑事犯罪的2.5%,而近几年,占整个社会的17%。我们知道2002年1月29日和2月23日,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先后两次把掺有火碱和硫酸的饮料,倒在北京动物园饲养的狗熊身上和嘴里,造成多只狗熊受伤。刘海洋在被拘留后说,自己学了法律基础知识。知道民法、刑法等,但却不知道伤害狗熊是违法犯罪。现在知道了,自己

关于互联网对大学生的影响以及对策

关于互联网对大学生的影响以及对策 论文摘要:互联网对大学生的成长、发展起很大的促进作用,也会对他们产生负面的影响,我们应转变传统的教育模式.适应网络时代的要求。 论文关键词:互联网;影响;对策 互联网将缩短人际交往的时间和空间,从根本上重塑人类的生存形态,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当然。技术从来不是中立的,它往往是一把双刃剑。网络作为信息社会的技术新生儿,也毫无例外地具有这种双面特征。如能正确利用网络.互联网会对进入其中的青少年的成长、发展起很大的促进作用,比如:网络的丰富性拓宽了青少年求知途径。网络的超时空性为青少年扩大了交往面,网络的平等性为学生创造自我实现的新空间.等等。但是一些网络主体的不良行为也会对大学生产生负面的影响。 一、互联网对大学生的负面影响 1、计算机网络的传播特性造成信息泛滥,各种信息垃圾会弱化大学生的道德意识 互联网在强化青年地球村村民意识的同时,也弱化着他们的民族意识。所谓网络“新人类”。在他们身上我们会发现很强的国际色彩。这是因为互联网的使用跨越了时空的界限。增强了他们作为地球村村民的意识。这有利于他们在日益“一体化”的世界中生存。但与这种“一体化”意识相伴的是种族、民族意识的弱化。民族认同感减弱。民族身份逐步消解。在某种意义上不利于爱国主义思想的形成。互联网还对现有的道德观念、价值观念产生了或可能产生影响和冲击。 2、网络文化的直接化、形象化对大学生的思维方式造成极大的影响,一定程度上妨碍其整体素质的提高 不可否认,计算机网络信息的丰富性对开阔学生的眼界,帮助他们了解新鲜事物具有正面作用。但是信息的丰富伴随着信息的爆炸、信息的污染,网络上流动的各种冗余信息成为干扰学生选择有用信息的“噪音”,而且计算机网络挤占了学生阅读书本、思考问题的时间,阅读量的减少不仅影响青少年知识结构的平衡,更重要的是极大地破坏了他们的文字应用能力。许多大学生计算机操作得非常熟练,却写不出漂亮的汉字、流畅的作文.这种现象不能不让人担忧。 3、互联网的隐蔽性,将导致青年学生的不道德行为.违法犯罪行为也在增多 在一人一机的环境下,学生不必与其他人面对面的打交道,从而没有传统社会的熟人圈子去对人的行为进行约束;同时,网络技术使人们的身份可以变成电脑上的一串字符,任何人都可以随便用不同的名字、性别、年龄与人交流而不会被人察觉。网络的隐蔽性特征也使网上的犯罪层出不穷。侵犯知识产权、恶意制造计算机病毒、黑客入侵等案件逐年增多。 4、互联网的虚拟性将导致数字化人的出现,造成青年学生的非人性化的倾向 由于网络将各个地方的站点连在一起,形成一个虚拟的空间,这样,全球实际上有两种存在,即领土意义上的社会存在和虚拟的社会存在,这两种存在之问的反差十分巨大。造成了许多青年逃避现实,不愿回到真实的世界中来。同时,人们摄取信息时越来越依赖网络,使他们以一种彻底的外在化、符号化的方式和冷冰冰的操作伦理来对待整个人类和真实的社会,人与人的交往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困难,个人也会产生紧张、孤僻、情感缺乏等症状,有些甚至产生人格障碍和人际交往障碍。无法面对真实的社会。比如目前网上非常普遍的网恋现象。其实网络背后的那个活生生的人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双方都难以知道。可很多人就喜欢去追求这种符号化的情爱快感。 5、互联网的全球性使文化网络传播成为青少年人生观、价值观冲突的主要诱因 网络使人们形成一个没有地域、没有国界的全球性媒体.由于技术的原因,对网上的内容现在没有也很难做到进一步严格的审查和核实,使得有用与无用的、正确与错误的、先进与落后的信息充斥网络。淫秽、色情、暴力内容也在网上广为传播。这些造成了大学生是非观念模糊,道德意识下降.社会责任感弱化,身心健康受到侵害。同时,互联网的开放性和全球性特征,使得西方文化的渗透加剧。这就意味着发达国家垄断着网上的信息资源,能够通过网络向全球大众不断的传递文化信息,冲击发展中国家的思想阵地,使青年形成西化的倾向,民族观念和爱国主义思想淡薄。 6、“网络上瘾症”、“网络孤独症”等对青年的身心健康构成危害与威胁。 电脑空间到处都是新鲜的事物,而且在不断地增加着。因此对易于接受新鲜事物的青年有着无限的吸引力,这种吸引往往会导致青年对网络的极度迷恋。男性大学生是网迷的中坚力量。也是网络性心理障碍的多发群体。患者因为缺少社会沟通和人际交流,将网络世界当作现实生活,脱离时代,与他人没有共同语言,从而出现孤独不安、情绪低落、思维迟钝、自我评价降低等症状。严重的甚至有自杀意念和行为。我们应该作出积极的、超前的反映。只要我们扬长避短。

浅谈如何加强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能力建设

浅谈如何加强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能力建设 随着网络的普及,利用网络进行淫秽色情、赌博、诈骗等犯罪活动也在蔓延。当虚拟的网络社会上演着真实的无硝烟的犯罪时,公安干警也从现实社会跨入虚拟社会,网络警察应运而生。净化网络环境,打击网络犯罪,是网络警察的神圣职责,在互联网发展日新月异的新形势下,面对网络违法犯罪发现难、捕捉难、取证难、定性更难的特点,如何防范打击各种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是必须解决的关键问题,笔者就如何加强对网络违法犯罪的打击能力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明晰网络违法犯罪的概念 网络犯罪是以计算机网络为犯罪工具或者犯罪对象,而实施的直接危害网络安全及网络正常秩序的各种犯罪行为。大体可归纳为三种类型:一是通过网络以其为工具进行的各种犯罪活动;二是攻击网络以其为目标进行的犯罪活动;三是使用网 络以其为获利来源的犯罪活动。 二、把握网络违法犯罪的特点 (一)作案手段隐蔽化。违法人员的身份隐蔽,可以随时随地利用一个虚假的名字置身网上进行犯罪活动。犯罪时间极短,不易捕捉,违法人员对犯罪结果发生的时间可以随意控制。犯罪行为不留痕迹,在互联网上实施犯罪,没有特定的表现场所,没有特定的客观表现形态,只有一些由符号组成的数据,不易被发现和提取有价值的线索和信息。

(二)违法人员年轻化。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各种职业、年龄、身份的人都可能实施网络犯罪。青少年接触网络的机会最多,领悟新生事物的能力较强,在利用网络进行犯罪的群体中,青少年所占比重较大。 (三)法律意识淡薄化。网络犯罪的很多案例反映违法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律精神的严重欠缺,没有意识到会产生危害社会的严重后果。 (四)社会危害严重化。传统的犯罪一般只局限于一时一地,针对的是特定或者是一定范围内的人、财、物,而网络犯罪则有可能在短时间内对网络延伸范围内的世界各地造成危害,甚至会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 三、思考网络违法犯罪的对策 (一)重在预防,强化源头管理,进一步提升科学管理能力。开展“互联网安全管理基础大普查”,摸清全区网吧、重点网站论坛、提供上网非营利性的服务营业场所等的底数和情况,加大对网吧等互联网公共服务场所的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对网吧上网人员实名制监管,加大检查力度,监督网吧为了利益弄虚作假,仿冒别人身份证刷卡上网。规范网站审批程序,避免网站未经审批及用于违法犯罪当中。加大对网站巡查力度,辖区内网站要管得住、能查处、天天登、时时巡,防范网站发布有害信息。专门设立群众举报箱,开通网站“110”,通过网上接收群众举报、求助,及时发现犯罪线索循线侦查。 (二)重在学习,实施科技强警。加强对网络监察民警的业务培训,定期补充、更新相关知识,熟练掌握各种计算机技能,

当代大学生犯罪的成因及对策研究1

学习中心编号:318 学习中心名称:綦江区委党校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毕业论文 题目:当代大学生犯罪的成因及对策 研究 学生姓名高浩 学号1323182423004 类型网络教育 专业法学 层次专升本 指导教师黄国泽 日期2015.3.31

目录 摘要 (3) 一、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4) 二、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分析 (6) 三、预防大学生犯罪的对策建议 (12) 四、结束语 (17)

当代大学生犯罪的成因及对策研究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快速发展,在校大学生中犯罪事件频繁发生,犯罪率逐年上升,日益成为干扰校园秩序、社会安定和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严重问题。中国当代大学生是国民高素质文化的特殊群体,他们肩负着建设祖国现代化未来的重任,是社会的栋梁。他们的思想和行为状况如何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因此,大学生的培养和教育应是全社会关心的问题。 犯罪的原因分析是一件很复杂的工作。犯罪的原因既有综合性又有层次性,是社会因素、生物因素、地理因素、行为人的主观因素等诸多因素的产物。大学生犯罪无论在原因、性质、种类和表现形式上,都具有与其他青少年、成人犯罪的不同特点,预防的策略与措施也应有区别,预防大学生犯罪要建立在对大学生犯罪现状的正确分析及其发展趋势科学预测的基础上,本文对大学生犯罪原因的分析有助于我们形成正确的可操作性的预防对策,力争通过社会各界的努力将大学生犯罪降为最低。 关键词:大学生:犯罪原因:对策研究

一、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犯罪是指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触犯法律的,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现象是阶级社会中的社会现象。大学生作为社会群体中的一部分,他们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他们同样以各种不同方式参与社会、接触社会,因而出现犯罪行为是一种正常现象。对于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我们不能视而不见,也不要夸大其词,耸人听闻,而应当正视,以便找出原因形成对策。 有关统计资料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明显增多,1976年青少年犯罪占整个刑事案件的87%,大学生约占4%。“马加爵案件”,“云南大学杀人碎尸案”等典型大学生案件的发生,都让人触目惊心,难以忘怀。可是,基于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大学生违法犯罪是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如何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遏制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现象已经成为亟需解决地一项重要的社会问题。 (一)涉案范围扩大 首先,从犯罪的主体范围来看,以本科生、专科生为主,也有少量硕士生、博士生。重点大学占了不少比例,沿海发达地区的大学生犯罪率高于内地大学生。男生占犯罪人数的80%以上。犯罪大学生中以3、4年级学生为多,但主体开始呈现低龄化,1、2年级学生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犯罪日趋增多。大学生中有因缺乏法律知识而犯罪的非法律专业的学生,也有知法犯法的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自破裂家庭、单亲家庭的大学生的犯罪率明显高于家庭和睦的学生。 其次,从犯罪的种类看,表现为犯罪类型多样化,智能性犯罪突出。据有关资料显示,某市2013-2014年间被处罚的在校大学生共32名,这21名受罚者中犯盗窃罪的19人,占全部犯罪大学生的59.4%;犯人身伤害罪的7人,占21.8 %;犯诈骗罪的3人,占9.3%;强奸罪的3人,占9.3%,这四类犯罪成为大学生犯罪的主要类型,其中大多因经济原因引起,人身伤害罪、诈骗罪与性犯罪的背后动因常常是物欲。可见,经济犯罪是当前大学生犯罪的重点。同时一些新的犯罪

高校大学生网络行为特点分析

高校大学生网络行为特点分析 2010年7月15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2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中国网民规模达到 4.2亿,其中学生占30.7%,11—19岁及20岁-29岁的网络用户分别占29.9%和28.1%,由此可见,大学生是互联网用户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已经成为大学生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影响着大学生的学习、生活、性格、人际交往等方面。因此,通过开展高校大学生网络行为的分析工作进而提出教育引导的策略和手段,是摆在我们面前紧迫而又现实的课题。 一、调查对象和方法 为了解当代大学生网络思想的状况,笔者采用调查问卷为主、个别访谈为辅的调查方式以西南林业大学的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为调查点,调查对象覆盖到不同专业、性别、年级。调查样本以随机抽取集体样本的方式产生。于2010年10月开展了网络行为特点问卷调查。共发出调查问卷400份,回收问卷394份,有效问卷392份,有效率达到98%。在392份有效样本中,男生214名,女生178名。 问卷为自编的《西南林业大学学生网络使用状况调查问卷》,问卷由50个选择项问题组成,主要考察了四个方面,1、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级、专业、网龄、上网频率及时长;2、被调查者的网络行为。包括网络使用偏好、网络不良行为、网络学习行为等:3、被调查者对网络信息的使用和看法:4、被调查者对校园网络尤其是高校BBS的使用情况及对思政教育网站(红色网站)的看法。 二、调查结果分析 1、网络使用频率高,上网时间较有节制。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调查对象中网络的使用率达到了100%,65%的学生从初中起就开始使用网络,进入大学后接触网络的学生只有2.5%;在单次使用网络时长方面,不同年级、不同性别情况不同: 可以看出,网络已经成为西南林业大学大学生生活的一部分,使用互联网在大学生中已经普及,互联网成为大学生与外界联系的重要媒介,同时性别对大学生接触网络的影响并不明显。值得关注的是单次上网时长超过10小时的人数占6.89%,在高年级中所占比例较高,因为上网持续时间越长越有网络成瘾的倾向,这部分学生网络行为控制能力较低,他们的网络偏好多为网络游戏。在个别访谈中,我们发现不少学生有在网吧通宵的体验:有部分学生学生会因为对网络的依赖乃至迷恋而造成现实人际关系的疏离,这表明虽然大部分学生对上网时间较有节制,但仍有部分有网络成瘾倾向的学生,需要得到思政教育工作者的重视。

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分析论文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分析及对策探讨 【摘要】当代大学生逐步成为社会的中间力量,其法律意识的现状影响着我国的法治进程,据调查研究,当代大学生普遍法律知识欠缺,法律观念模糊,尽管对社会法律现象十分关注但实践能力太差。本文拟讨论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分析其原因并找出解决对策。【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对策 一、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一)大学生普遍有正义感,但对法律权威不信任 近年来,各种社会法律现象的频发,不断刺激着人们的神经。被问到对于大学生犯罪,考试作弊,现在社会的腐败现象等看法时,大学生往往表现出的是非常单纯、富有正义感的,但是也仅仅停留在正义感层面,对于涉及的法律问题及处理办法往往不清楚。不仅如此,在调查中,很多人表现出对法律权威的不信任。 (二)大学生法律知识欠缺,法律观念模糊 目前高校的教育的重点内容主要放在专业课上,对于法律知识的涉猎十分少,最主要的就是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的学习。通过这门课程能学习到一些法律的基础知识,对法律有一些大概的了解,但碍于学生不重视非专业科、课时的设置和教师水平等原因,往往一知半解,学习不到更深层次的法律内涵,从而无法很好的掌握法律的精髓,无法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 二、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的形成原因 (一)传统法律文化思想对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影响 中国在长期的封建社会统治之中,法律是国家统治的工具,深受儒家思想影响,一些陈旧的观念根深蒂固在人们的思想中,影响深远,例如人治大于法治,特权等级观念等,人们从内心不信服法律,渐渐产生排斥心理。虽然今天强调“依法治国”,但长期不信任的思想潜移默化的影响着当代大学生的观念,使得很多学生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司法的公正性持怀疑态度。这些都阻碍了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养成。 (二)诸多的不良社会现象致使大学生对法律权威的不信任 在校的大学生,基本都是17―24岁左右,正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时候,心智尚未完全成熟,无法很全面的辨认是非好坏,有时候会夸大社会的黑暗面。而我国的法治进程在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立法上还不够完善,很多很出现的问题还存在立法空白,立法的操作性不强等,执法方面也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存在地方保护等。还有生活中一些腐败现象,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同案不同判等造成了大学生对法律权威的不信任。此外社会上存在的很多贫富差距、失业率高、假冒伪劣产品等现象也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大学生的内心。 三、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对策 (一)通过净化校园环境,树立法律的权威 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法律意识的形成、法律知识的积累、法

浅谈大学生法律意识及教育策略

浅谈大学生法律意识及教育策略 建成法治国家,应具备以下两个方面的条件:一方面是要有一套反映社会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律制度体系;另一方面是要有社会公众对法律秩序所包含的伦理价值的信仰,即社会公众对法律忠诚的信仰。如果说前者是法治得以实现的前提和基础,那么后者就是法治得以实现和法治精神得以形成的关键。法学法律意识就是人们对于法(特别是现行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和态度的总称,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是我国依法治国战略实现的一个重要条件。 绪论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应该有良好的法律,有依法办事的政府工作人员,有公正司法的审判、检察系统,有守法的国家、机关、公民,而所有这一切都离不开法律意识。青年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更深层次的了解其法律意识结构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意识的培养,对大学生的成长和中国的法治化进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需要 我国高校连续扩招,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达1738.8万人,研究生110.5万人左右,保障他们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文化素质、技能素质等多方面,但法律素质应该是大学生综合

素质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有利于培养大学生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明辨是非,抵御不良社会现象影响的能力;有利于提高大学生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有利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大学生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引导和促进大学生的健康成长。 二、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需要 中国犯罪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康树华所作的一项调查显示:1965年青少年犯罪约占1%,“***”期间,青少年犯罪开始增多,约占到整个刑事犯罪的60%,其中大学生犯罪占2.5%;而近几年,青少年犯罪占到了社会刑事犯罪的70%至80%,其中大学生犯罪约为17%。3在校大学生犯罪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而且犯罪类型向多样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大学生犯罪成为高校和社会面临的一大难题。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法律意识低下、法制观念淡薄是最直接的原因。因此,在加强和改进学校管理的同时,努力培养和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使他们对违法犯罪有更正确的认识和理解,做到自觉守法、自觉用法,从而预防和减少大学生违法犯罪,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稳定。 三、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大学生网络犯罪的反思

大学生网络犯罪的反思 时下,计算机已经成为人们工作生活的必需品,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也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利用,有好的方面也有不好的方面,我们大学生是知识群体,对电脑都十分熟悉,网络给我们带来了许多方便,但是,有些人却沉迷游戏,甚至通过网络来实施不法行为,更可怕的是许多同学并不知道自己正在犯罪。 小非是一位网络游戏爱好者,经常通宵达旦坐在电脑前,两眼通红,但是对他自己痴迷的游戏,仍是初级水平,小非便在网上发出了讯息,有意购买秘笈。几天后,有位自称“骆驼”的朋友留下了他的电话号码。小非马上拨通了骆驼的电话,骆驼表示自己有“金币”可以提供。这所谓的“金币”是指,能够上网进行游戏的“时间”,比如1小时就是1个金币,骆驼表示自己有很多金币,比在网上向网络公司直接购买“金币”便宜。小非暗想,自己每月花200元买游戏卡,只能购买一定数量的金币,游戏时间有限,骆驼的出价的确很合算。于是两人交易了,小非在骆驼告知他的银行帐号里打入500元钱,骆驼在网上给小非的帐号里打入了100万枚金币,一笔买卖成功。至于骆驼怎么会有那么多金币,小非没有想太多。 “骆驼”也是一名大学生,是学习计算机的,一直在网上进行买卖,没有被人发现。进行一年后。该网络游戏公司发现有人利用非法手段入侵该中心游戏数据库篡改部分游戏账号的密码和游戏点数,并将此游戏点数通过正常的业务流程转换成电信互联星空的消费点数,后将消费点数出售,盗窃总价值约人民币382798.4元。 警方接到报案后,发现这是计算机网络犯罪中一起新型的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使用了现有数据库系统维护的帐号对游戏中心棋牌游戏的数据库的点值转换日志进行了删除和改动,添加了2个系列的游戏名称,共计200个帐号,并给200个帐号每个添加了500000金币点数。骆驼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看到这个真是的案例我不禁想到了自己,自己也曾经迷恋网络游戏,庆幸的是我没有通过不法渠道获利。这起案例是一起典型的利用网络技术犯罪的案例,小非这些同学沉迷网络游戏一方面来说正助长了犯罪的发生。我们都是大学生,掌握着许多电脑知识,很容易走上所谓的黑客道路,网络技术成了犯罪工具,这既是对网络犯罪的不认识也是法律意识浅薄造成的,我们是当代大学生,这起案例不得不让我们反思我们大学生学习知识的目的,我们不得不反思我们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如果说老百姓不知法而犯法,还能够说得过去,而我们大学生呢?这是一个很值得思考的问题。

浅析网络犯罪解读

犯罪学期末论文 浅 析 网 络 犯 罪 姓名: 年级:2009级 院系:法学院 学号:

浅析网络犯罪 摘要:犯罪问题是一种社会现象,又是个人行为。它不是孤立的,是随着政治、经济的变革而变化的。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的使用已经深入到社会的各个领域,正如任何事物都是有正反两面的,互联网的应用给予人们在生活和学习上的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法律问题。网络虽然是一个虚拟的空间,但它并不是独立于现实社会之外的,现实社会的法律同样也适用网络社会,人们在网络社会中行事同样要遵守现实社会的法律。网络技术在使用过程中使得各种犯罪行为层出不穷,犯罪方法和犯罪手段都呈现出复杂性特征,相较而言,网络犯罪的立法则明显滞后,对预防和惩治网络犯罪显现不力。本文将从网络犯罪的犯罪构成、特点及犯罪动机等基本点进行剖析,提出完善我国网络犯罪预防的建议,以便更好的应对网络犯罪。 关键词:网络犯罪犯罪构成犯罪动机防治 当今社会,网络的使用已经深入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如同任何技术一样,网络技术也是一柄双刃剑,它的广泛应用和迅猛发展,一方面使社会生产力获得极大解放,另一方面又给人类社会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其中尤以网络犯罪为甚。因此,正确认识网络犯罪,并及时做好预防工作很有必要。 一、网络犯罪的概念及现状探析 关于网络犯罪的概念,各国或地区的定义形式均有不同。如真实界定、理论界定等研究方法。日本学者认为,网络犯罪是指与网络相反的反社会行为;德国学者认为,网络犯罪是指所有与电子资料有关的犯罪行为;台湾蔡美智教授认为,网络犯罪是指利用网络作为犯罪场所或以网络作为犯罪客体(攻击目标)的犯罪行为等[1]。我国学者认为,所谓网络犯罪,它是以计算机网络为犯罪工具、犯罪场所、犯罪对象和以互联网作为犯罪中介而实施的违反国家规定,严重危害网络空间安全和网络正常秩序的各种犯罪行为[2]。 从1966年美国查处的第一起网络犯罪案算起,世界范围内的网络犯罪正以惊人的速度增长。例如,美国的统计资料表明:平均每起网络犯罪造成的损失高 [1] 康树华:《当代中国热点与新型犯罪透析》,群众出版社2007年版,第445页。

大学生网络心理障碍的成因分析及其预防

大学生网络心理障碍的成因分析及其预防 摘要互联网在给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孤独抑郁、游戏成瘾、沉溺网恋、色情成瘾、网络犯罪等网络性心理障碍。作为在校大学生,结合大学生网络心理实际,分析大学生网络心理障碍的成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预防对策。 关键词大学生;网络心理障碍;成因分析;预防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报告显示,截止2009年12月31日,中国网民规模达到3.84亿人,数量居全球之首,大学生网民也随之急剧增加。伴随着大学生网民数量的剧增,生活方式的改变,传统价值观念的冲击,随之而来的网络心理问题已经成为困扰大学生“网虫”的主要病症。 1大学生常见网络心理障碍的类型及其表现 大学生常见的网络性心理障碍主要有孤独抑郁、游戏成瘾、沉溺网恋、色情成瘾、网络犯罪等。 1)孤独抑郁。长期的网上交流会使人逐渐失去对现实生活的感受力和紧张感,孤独感则乘虚而入。而这种孤独感又让大学生更加依赖网络,一旦离开则无所适从、烦躁不安,进而渐渐走向个人的孤独世界,甚至产生抑郁的情绪。 2)游戏成瘾。大部分游戏成瘾的大学生,作息时间颠倒,生活节律紊乱,学习成绩一落千丈。一旦停止游戏便难以从事其他有意义的事情,出现难以摆脱的渴望玩游戏的冲动,形成精神依赖和相应的生理依赖。恢复操作游戏后,精神状态便恢复正常。 3)沉溺网恋。网恋作为一种精神恋爱方式,能够满足大学生对爱情追求的理想化,本无可非议。但是,有的大学生把网上爱情视为生活的唯一追求,沉溺于网上恋爱而不能自拔,他们通宵达旦在网上谈恋爱,上课时却无精打采,有的甚至为了上网谈恋爱而逃课。 4)色情成瘾。大学生也处于性意识发展的阶段,对性充满了好奇。网络上不健全的宣传方式,常常使大学生获得不健康的性态度和性知识,让许多大学生迷恋其中,不能自制。因此出现不健康的性心理和行为,损害身心健康,重者造成犯罪,后果不堪设想。 5)网络犯罪。网络是一把双刃剑,一边为如饥似渴求知的大学生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另一边却使网络成为了大学生犯罪的载体。一些大学生利用互联网进行网上欺诈交易,实施网络盗窃、侵占他人财产,建立淫秽网站,传播淫秽物品,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已成为网络社会的公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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