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投资(融资)咨询服务协议书

项目投资(融资)咨询服务协议书

甲方(项目方):

地址:

乙方(咨询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长期合作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友好协商,就甲方独家委托乙方为甲方项目提供投资咨询服务达成以下协议,以期共同遵照执行。

一.服务内容:

1.1甲方独家委托乙方为甲方项目(以下简称为“标的项目”)

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具体为:乙方为甲方标的项目寻找合适的融资渠道,并推荐为本标的项目的贷款银行(或委托贷款人及其他出借方)。

1.2上述投资咨询委托期为本协议生效起至标的项目贷款获得通过贷款到帐且服

务费结清,若双方均认可需要延长,须以补充协议方式确认。

二.甲方责任与义务

2.1甲方应及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标的项目相关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企

业基本情况、企业财务情况、标的项目基础资料、标的项目的投资计划等,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若为复印件,甲方均须加盖公章证明);

2.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应尽可能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工作便利

条件;

2.3甲方在第一次接触乙方推荐的银行(或委托贷款人及其他出借方)时,须立

即同时给乙方一份具有甲方有效签章的确认函,以确认乙方推荐的银行(或委托贷款人及其他出借方),否则视甲方违约;

2.4在未得到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甲方不能自行与乙方推荐的银行(或委托

贷款人及其他出借方)单独洽谈合作事宜,否则视甲方违约。

三.乙方责任与义务

3.1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整理资料、帮助甲方为标的项目做必要包装;

3.2乙方有义务促成推荐银行与甲方的正式接洽;

3.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书面认定为机密的相关资料。

四.服务费用

4.1服务费金额:经双方协商,本协议服务费用为乙方推荐银行(或委托贷款人及其他出借方)的借给甲方账户借款本金金额的%(项目总成本不超过24%);

甲方需向乙方额外支付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材料工本费,该费用不计入项目总成本。

4.2服务费支付方式:

4.2.1甲方收到乙方推荐的银行(或委托贷款人及其他出借方)一次性转入的贷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向乙方支付本项目所有服务费;

4.2.2甲方若不能按时如约支付乙方上述服务费,拖延部分将按每天0.5%支付滞纳金。

五.其他约定

5.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签约地法院起诉违约方。

5.2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项目方):乙方(咨询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