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交通违法行为代码、处罚依据、处罚标准及记分分值

安徽省交通违法行为代码、处罚依据、处罚标准及记分分值
安徽省交通违法行为代码、处罚依据、处罚标准及记分分值

安徽省交通违法行为代码、处罚依据、处罚标准及记分分值

查处交通违法行为规范用

查处交通行为规用语 检查涉嫌有交通行为的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时:“您好!同志,我是孝义市公安交警大队民警,现在正在执行公务,为保障您的权利,将对执法过程全程录音(像) 检查当事人的证件时:您好,请出示驾驶证、行驶证,保险证、(根据容需要,请当事人出示其它相关证件)。” 实施当场处罚或采取强制措施时:“你的行为(列举具体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条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条(或**地方法规)的规定,对你当场处以**元的罚款,记**分(机动车)或将依法扣留你的驾驶证或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强制措施),你有权述和申辩。” 未采纳述、申辩时:“对不起,您的述和申辩不能被采纳。”(可视情说明不被采纳的理由,解释应简洁明确)。 请行为人在法律文书上签字时:“请你认真阅读法律文书的这些容,并在签名处签名。” 行为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时:依据法律规定,你拒绝签字或者拒收,法律文书同样生效并即为送达。” 告知救济权利:“如果您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向孝义市公安局或孝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向孝义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行为人依法处理后:“请收好法律文书和证件,并在十五日到**银行缴纳罚款,请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合作。”

值勤交警处置突发事件言行规(试行)

注意事项: 民警在处置治安警情时,使用警械应当以制止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则。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三用三不用”: 三用:有下列紧急情形之一,民警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后果的,应当使用警棍等制服性警械制服犯罪嫌疑人:(一)使用凶器袭击人民警察的; (二)危害其他公民生命安全的暴力行为需要当场制止的; (三)劫持机动车或者驾驶机动车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 三不用: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使用警棍、辣椒水等制服性警械,但行为人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暴力犯罪的除外: (一)警方实力占有明显优势的; (二)群众围观较多,使用警械可能伤及无辜或引起群体性事件的; (三)嫌疑人系儿童、孕妇、年老体迈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员的。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5年届应届大学毕业生招聘条件 1、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博士 条件: 1、具有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2015届统招统分应届博士研究生,综合运输、物流工程、运输经济方向优先; 2、具有从事综合交通运输、物流园区、港口物流相关领域研究能力,具有相关研究经历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开拓进取精神;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学习能力、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较强的中英文写作、交流和表达沟通能力。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 条件: 1、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相关专业,2015届统招统分博士研究生; 2、具有较为扎实的计算机及信息化系统基础专业知识,熟悉信息化系统规划、设计与开发的基本技能和相关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承担相关系统工作的能力,具有相关领域项目研究开发经验优先; 3、熟悉交通运输行业及物流产业基本情况,具有从事物流领域信息化系统项目科研、技术咨询、行业管理等相关研究工作经历者优先;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开拓进取精神;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学习能

力、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5、具有较强的中英文写作、交流和表达沟通能力。 3、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博士 条件: 1、具有信息与通信工程类相关专业,205届统招统分博士研究生,北京生源优先; 2、具有较为扎实的信息化与通信工程基础知识,熟悉信息与通信系统规划、设计与软硬件开发的基本技能和相关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承担相关系统工作的能力,具有相关领域项目研究开发经验优先; 3、熟悉交通运输行业及物流产业基本情况,具有从事交通运输领域信息化系统项目科研、技术咨询、技术开发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开拓进取精神;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学习能力、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5、具有较强的中英文写作、交流和表达沟通能力。 如有意向者,请将简历(格式附后)发至neimaozhichao@https://www.360docs.net/doc/d76980785.html, 恕不接待来访。

答案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试题

答案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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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部学习新条例试题答案 一、单选(选一个字母) 1.深圳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的有关交通方面的新 条例名称是。 A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 B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C交通安全法、D道路运输条例 答:B 2.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 的有下列行为:(一)翻越机动车道隔离设施的;(二)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的;(三)在机动车道内兜售 物品或者散发广告的。处元罚款。 A 20、B50、C100、D200 答:C 3.驾驶非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元罚款: (一)驾驶改装、加装动力装置非机动车的; (二)违反规定载人、载物的; (三)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 (四)在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的; (五)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的。 A 20、B50、C100、D200 答:D 4.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元罚款: (一)占用导流线行驶的; (二)违反规定占用专用车道行驶的; (三)在人行横道、黄方格停车的; (四)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 (五)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 (六)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A 200、B300、C400、D500 答:B 5.机动车于下列地点或者情况下使用远光灯的,处多少 元罚款? (一)照明状况良好的路段; (二)与对向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交汇时; (三)桥梁、隧道以及高架道路; (四)停车或者中止行车时。 A 200、B300、C400、D500 答:B 6.在道路上或者停车场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 损失,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车辆位置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点,自行协商处理或者等候处 理。未按规定撤离现场,造成交通阻塞的,处多少元罚款? A 200、B300、C400、D500 答:D 7.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处多少元罚 款? A 200、B300、C400、D500 答:D 8.遇有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路段,不服从交通警察指 挥的,怎样处罚? A罚款300元、B罚款500元、C按照违反禁行与限行规定处罚、D按照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处罚 答:D 9.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不按规定安装、悬挂机动车号 牌,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交通监管的,扣留该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处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 A 3000、B5000、C6000、D10000 答:C 10.不按规定安装、悬挂机动车号牌,遮挡、污损机动车 号牌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交通监管的,一年内有两次以上的违反行为,从第二次起每次处元罚款。 A 3000、B5000、C6000、D10000 答:D 二、双选(按顺序选两个字母) 11.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元罚款: (一)转弯车不让直行车或者其他不按规定让行的; (二)进入导向车道后变更车道或者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 (三)遇有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强行超车或者占用对向车道的; (四)遇有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未依法停在路口以外等候,强行进入的。 一年内有前款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元罚款? A 200、B300、C400、D500 答:B;D 12.驾驶机动车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未减 速行驶的,处元罚款;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避让的,处元罚款。 A 200、B300、C400、D500 答:A;D 13.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一年内有三次 以上的,怎样处罚? A从第三次起每次处一千元罚款;B从第五次起每次处两千元罚款;C从第五次起每次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D五次以上的,除罚款外,从第五次起每次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 答:AD 14.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干道、高速公路行驶,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处罚款: (一)逆行或者倒退行驶的; (二)遇紧急情况临时停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的; (三)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路肩行驶的; (四)在正常情况下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行驶的。 一年内有前款行为五次以上的,。 A五百元;B一千元;C每次处两千元罚款;D除罚款外,从第五次起每次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 答:A;D 15.重、中型载货汽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罚? (一)逆向行驶的; (二)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的; (三)进入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的。 A处一千元罚款、B一年内有前款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两千元罚款、C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20年版本)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辖 第三章调查取证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交通技术监控 第四章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五章行政处罚 第一节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二节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六章执法监督 第七章其他规定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本规定实施。

第三条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二章管辖 第四条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 第五条违法行为人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动车登记地或者其他任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人在违法行为发生地以外的地方(以下简称处理地)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的,处理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协助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违法事实、代为送达法律文书、代为履行处罚告知程序,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发生地标准作出处罚决定。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或者违法行为处理窗口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处理

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含记分标准)

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含记分标准): 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含记分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公安部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和《机动车驾驶员违章记分办法》及地方制定的法规、法令而订的,该处罚依据和标准分为《普通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和《高速公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两个部分,已经印制在《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和《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的附页上向群众公开。 (一)普通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依据和标准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扣驾驶证12个月,记分12分。 2、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并处吊扣驾驶证12个月,记分12分。 3、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的,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记分12分。 4、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记分12分。

5、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机动车,罚款200元或拘留15天。 6、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12分。 7、驾驶员不按规定学习驾车,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1分。 8、不按规定超车或让车,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记分3分。 9、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移开造成严重堵塞交通,罚款200元,并吊扣驾驶证5个月,记分6分。 10、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月,记分6分。 11、不按规定参加驾驶员审验或驾驶员经审验不合格仍驾车,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6个月。 12、用人工直接供油驾驶车辆,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月。 13、驾车穿越、超越警车及其护卫车队,罚款100元,并吊扣驾驶证4个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

2015年最新《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 为处罚条例》全文 来源:深圳人大网| 2014-12-26 10:28 编辑:何欣 有0人参与 分享打印增大字体减小字体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 例 (2010年1月19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1年6月27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2年12月25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4年10月30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点击查看: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特区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未作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驾驶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司法等机关的特种车辆违反本条例的,按照本条例规定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安徽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预算填报系统项目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预算填报系统项目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表A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 (2)商务及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文件提供的业绩数量多的投标人优先; (4)投标文件提供的累计合同金额额大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 关图表;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f. 商务和技术文件(第一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 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 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 单位章的除外)。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 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电汇(转账),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 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 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 子制版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

交通违章扣分或罚款标准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 12 分: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4、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5、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6、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7、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 6 分: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公路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 20%以上或违反规定载货的; 3、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 30%以上或违反规定载客的; 4、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50%的; 5、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6、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7、在高速公路上试车和学习驾驶机动车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 3 分: 1、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的; 2、在高速公路上驾车低于规定最低车速的; 3、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 4、在高速公路上货运机动车车厢、二轮摩托车载人的;

5、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行驶的; 6、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7、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8、不按规定超车的; 9、不按规定让行的; 10、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1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1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 50%以下的; 13、驾驶机动车下陡坡时熄火或空挡滑行的; 1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15、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16、逆向行驶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 2 分: 1、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 4 小时没有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 20 分钟的; 2、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 3、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4、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没有达 20%的; 5、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没有达 30%的; 6、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的; 7、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关于涉路工程管理办法【最新】

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高速公路涉路工程 管理暂行办法 随着集团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铁路、公路、高速公路、城市道路、电力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穿(跨)越集团营运高速公路的现象逐年增多。根据《公路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行业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集团高速公路涉路工程管理工作,维护集团路产路权,确保道路安全通行,现就加强和规范集团高速公路涉路工程管理工作流程提出如下要求: 一、相关责任部门: 涉路工程管理工作由集团公司总工总牵头、总审查,营运管理部负责总协调,总工办、建管部、养护部等部门配合,并由总工办在项目开展的设计阶段牵头办理相关设计方案的审查批复工作,其他部门及管理公司配合;由建管部负责在项目开展的开工前牵头办理相关施工方案的审查工作,其他部门及管理公司配合;由营运部负责在项目正式批复前牵头办理项目路产赔偿、补偿方案的审查工作并负责项目的报厅核准工作,其他部门及管理公司配合;由管理公司负责在项目实施阶段对项目开展期间的安全等现场工作进行管理。

二、涉路工程的分类管理: 根据涉路项目对高速公路正常营运工作的影响将涉路工程分为重大或较大涉路工程及一般性涉路工程,并进行分类管理。 其中,重大或较大涉路工程指:涉及到铁路、公路、高速公路、城市道路、管道等涉路工程穿(跨)越集团营运高速公路导致高速公路遭到破坏或占用的重大、较大涉路工程;其中,一般性涉路工程指:涉及到电力等跨越集团营运高速公路没有导致高速公路遭到破坏或占用的涉路工程。 三、重大或较大涉路工程管理工作流程: 重大或较大涉路工程由该涉路工程建设单位将设计阶段的相关方案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总工办在项目开展的设计阶段牵头办理相关设计方案的审查批复工作,其他部门及管理公司配合;设计方案批复后在项目开工前由该涉路工程建设单位将施工方案报所在路段管理公司,管理公司初审后将相关方案及初审意见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建管部牵头办理相关施工方案的审查工作,其他部门及管理公司配合;由营运部负责在项目正式批复前牵头办理项目路产赔偿、补偿方案的审查工作并负责项目的报厅核准工作,其他部门及管理公司配合;由管理公司负责在项目实施阶段对项目开展期间的安全等现场工作进行管理。 (一)其中设计阶段牵相关设计方案的审查批复工作按以下步骤

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处罚标准

《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处罚标准》 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罚款处罚,适用本标准。 第三条本标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实施。 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坚持教育为主的原则,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对于依法应当并处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等处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照本标准实施罚款外,应当依法予以并处。 第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实施罚款处罚时,应当根据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及本标准,在法定的职权内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做到公正、文明、严格、高效。 第六条行为人有下列行为的,交通警察应当指出违法行为并给予口头警告,然后放行:(一)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经警告后立即驶离的; (二)外地车辆因对路况不熟悉,驶入禁行区,能够听从劝阻的; (三)搭载危重、急症病人到医院就诊的车辆,发生一般交通违法行为,不危及交通安全的; (四)执行抢险救灾、紧急救护或其它紧急任务的车辆发生一般交通违法行为,不危及交通安全的; (五)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对行车安全影响不大的; (六)非机动车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靠道路右侧行驶,经警告后立即改正的; (七)行人不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经警告后立即改正的; (八)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或者没有人行道不靠路边行走的; (九)乘坐两轮摩托车不正向骑坐,经警告后立即改正的; (十)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经警告后立即改正的; (十一)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未影响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的。 第七条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十元罚款: (一)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 (二)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通行的; (三)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的; (四)不按规定通过铁路道口的; (五)不按规定通过机动车道的。 第八条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十元罚款: (一)进入高速公路的; (二)有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的。 第九条乘车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十元罚款: (一)在机动车道上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的; (二)乘坐摩托车时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 (三)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第六届安徽省公路学会交通科技奖评审结果

2018年第5期第六届安徽省公路学会交通科技奖评审结果—9—【科技动态】 第六届安徽省公路学会交通科技奖评审结果 安徽省公路学会交通科技进步奖是面向全省交通行业的科技奖项。“第六届安徽省公路学会交通科技进步奖”评审工作已经由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规定和程序完成,评审结果如下: 特等奖(3项) 1、全装配化钢板组合梁桥综合技术及应用 主要完成人:胡可、徐宏光、石雪飞、曹光伦、吴平平、阮欣、窦维禹、马海英、段海澎、刘志权、许大晴、李箐、董阁、黄浩、陈维平、王倩、潘家升、谢鹏飞 主要完成单位: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同济大学、建华建材(安徽)有限公司、安徽省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高速公路绿色隧道关键技术及工程示范 主要完成人:黄学文、李晓军、吴林松、严二虎、何玉柒、陈传明、刘拓、许泽宁、齐运书、朱合华、闫治国、杨建英、孟春雷、曹进、曹小祥、储根法、王飞、李占甫、杨晓明、陈子扬、钱叶琳、耿凤琴、叶林海、黎德衍、罗东伟 主要完成单位: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北京林业大学、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等 3、YJZ-50000kN桥梁支座压剪转多功能试验机研究 主要完成人:沈训龙、徐继欣、朱新实、吴宇、奚勇、袁斌、徐明波、汪远波、谢岳庆、刁传苏、张翼飞、刘洪涛、王仙、王世纯、张立敏、沙卫福、刘义春、张俊凯、王永茂 主要完成单位:安徽省公路工程检测中心、浙江中重精工机械有限公司 一等奖(4项) 1、基于绿色耐久的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改造关键技术及应用 主要完成人:陈大峰、鲁圣弟、孙强、扈惠敏、肖益民、陶卫国、韦国志、李阿坦、韦金城、王卫彬、董昭、张成、韩文扬、袁文超、马彦 主要完成单位: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合肥工业大学 2、隧道改扩建工程安全控制与保护关键技术研究 主要完成人:于春江、刘拓、李晓军、雷进、胡少宏、马乙一、王文刚、肖中伟、赵福利、赵祎、张雷、丁敏、张岩、吴军银、陈子扬 主要完成单位: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 3、城乡公共交通智能化关键技术研究 主要完成人:张卫华、杨劲松、冯忠祥、姜康、柏海舰、汪春、夏银生、谢晓琳、邱凯云、丁恒、黄志鹏、黄文娟、王晓娟、史恒友、王晓峰 主要完成单位:合肥工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富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山区高速公路桥隧密集段交通安全保障技术研究 主要完成人:胡钢、陈华鑫、黄学文、张丰焰、潘兵宏、李占甫、曹进、尹艳平、韩雪艳、魏莘欣、丁莉*收稿日期:2018-10-15

安徽百强企业名单公布,2019年安徽最新百强企业名单及排名完整篇.doc

安徽百强企业名单公布,2019年安徽最新百 强企业名单及排名 安徽百强企业名单公布,安徽最新百强企业名单及排名 很多安徽本地网友对安徽百强企业很感兴趣,安徽有哪些企业比较有名、安徽哪些企业比较突出。本文小编带你一起了解关于安徽百强企业名单公布,安徽最新百强企业名单及排名,希望本文对你有帮助。 2018年安徽最新百强企业名单及排名尚未公布,以下是最新2017年安徽百强企业名单: 排名企业名称营业收入(万元)1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49553422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8651573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62565594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9764875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54411976全威(铜陵)铜业科技有限公司5342367.557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53169768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1444039联宝(合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115558.5310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17000011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3831366.1212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安徽石油分公司3379437.8213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3337696.514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329637015安徽国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316877816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2961864.9317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860082.618美的集团合肥公司2657559.919文一投资控股集团264481320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261710821安徽国购投资集团2312060.722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816706.7423安徽安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77334124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171212325安徽辉隆农资集团1603996.7126芜湖新兴铸管有限责任公司155607627安徽蓝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43405428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1358896.6729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35467330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33896831格力电器(合肥)有限公司1285303.6932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1252671.0833联合利华服务(合肥)有限公司124734834安徽淮海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222634.1535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1213481.0836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20638637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16857838广东美的集团芜湖制冷设备有限公司114927539徽商银行合肥分行112421340安徽华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10203641合肥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102367842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1003880.1643芜湖美智空调设备有限公司98894544铜陵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962393.6245中建四局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30583.8946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87207747安徽省盐业总公司86116148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合肥供电公司844861.0449铜陵精达铜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14012.7550安徽省外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80981651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79210952安徽华文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778874.0153安徽湖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756162.1654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48585.355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73128156安徽环新集团有限公司70434757安徽天康

山东省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及扣分标准

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处罚标准 2007年3月7日颁布实施。 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罚款处罚,适用本标准。 第三条本标准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实施。 第四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坚持教育为主的原则,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对于依法应当并处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等处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照本标准实施罚款外,应当依法予以并处。 第五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实施罚款处罚时,应当根据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及本标准,在法定的职权内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做到公正、文明、严格、高效。 第六条行为人有下列行为的,交通警察应当指出违法行为并给予口头警告,然后放行: (一)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经警告后立即驶离的; (二)外地车辆因对路况不熟悉,驶入禁行区,能够听从劝阻的; (三)搭载危重、急症病人到医院就诊的车辆,发生一般交通违法行为,不危及交通安全的; (四)执行抢险救灾、紧急救护或其它紧急任务的车辆发生一般交通违法行为,不危及交通安全的; (五)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对行车安全影响不大的; (六)非机动车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靠道路右侧行驶,经警告后立即改正的; (七)行人不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的,经警告后立即改正的; (八)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或者没有人行道不靠路边行走的; (九)乘坐两轮摩托车不正向骑坐,经警告后立即改正的; (十)开关车门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经警告后立即改正的; (十一)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未影响非机动车、行人通行的。 第七条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十元罚款: (一)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 (二)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通行的; (三)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的; (四)不按规定通过铁路道口的; (五)不按规定通过机动车道的。 第八条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十元罚款: (一)进入高速公路的; (二)有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的。 第九条乘车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十元罚款: (一)在机动车道上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的;

2017安徽民营企业百强榜单

2017安徽省民营企业百强榜单 安徽省上规模民营企业经营情况调研及百强排序活动迄今已连续进行了19年,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受到各方面的广泛重视。今年省工商联、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地税局、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国税局联合开展“2016年度安徽省上规模民营企业经营情况调研及百强排序活动”。按照企业自愿参与原则,经过审核、公示等环节,依据企业2016年度主要经济指标,确定了2017安徽省民营企业营收百强、纳税百强、进出口百强。现将2017安徽省民营企业百强排序活动结果予以公布。 安徽省工商业联合会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安徽省商务厅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统计局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百强民营企业2016年度主要经济指标 纳税百强名单 (单位:万元)序号企业名称纳税总额 1 文一投资控股集团155613 2 恒大地产集团合肥有限公司144063 3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102971 4 安徽迎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8386 5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82580 6 安徽国购投资集团73832 7 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3670 8 百丽鞋业(宿州)有限公司70330 9 安徽省南翔贸易(集团)有限公司69211 10 芜湖美智空调设备有限公司67851 11 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63049 12 安徽中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751 13 安徽环新集团有限公司58132 14 广东美的集团芜湖制冷设备有限公司50741 15 安徽滁州养元饮品有限公司47754 16 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47156

17 安徽华铂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46772 18 芜湖双汇食品有限公司44181 19 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40665 20 安徽金彩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40602 21 合肥华南城有限公司38273 22 信义光伏产业(安徽)控股有限公司35155 23 安徽新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2687 24 黄山永佳(集团)有限公司31171 25 安庆旺旺食品有限公司30153 26 安徽金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7707 27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5905 28 安徽晶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21870 29 祥源颍淮生态文化旅游区开发有限公司21784 30 安徽美芝精密制造有限公司21349 31 安徽蓝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1097 32 安徽省华鑫铅业集团有限公司20290 33 安徽省通达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9988 34 安徽宝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19791 35 安徽新安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529 36 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492 37 天能电池集团(安徽)有限公司17979 38 安徽理士电源技术有限公司17659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交通信息中心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信息中心 交通物联网技术应用研究实习生(1-2人) 一、工作职责: 1.协助相关课题组开展交通物联网技术应用具体研究工作; 2.协助开展物联网技术及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的前瞻性研究工作。 二、职位要求: 1.智能交通系统、自动控制、通信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工程、及其相关专业在读硕士及以上学历; 2.熟悉物联网技术体系架构,具备良好的物联网技术知识体系与研究经验; 3.拥有在交通、汽车、物流等领域物联网技术应用研究与开发经验者优先; 4.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信息系统研发经验者,具有大型应用系统分析设计、开发或项目管理经验者优先; 5.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人际交往能力,能承受工作压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6.每周全职工作日不少于4天。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简介: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60年,是交通运输部直属综合性科研事业单位,主要面向政府主管部门和整个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前瞻性、公益性和基础性研究。目前,我院已发展成为以为部服务为基础,集科研与产业于一体,形成决策支持、信息化、环保与安全、城市交通、标准计量与认证、工程技术与检测、中介服务7大主要业务板块的综合性科研机构。近些年来,我院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获得了多种奖项。“十一五”以来,全院完成国家、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214项,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进步奖44项。同期,获得专利授权4项;获得信息化软件着作权9项;出版专着27部;完成10项国家标准、23项行业标准和10项部计量检定规程的制修订工作;完成127项交通行业国家标准、157项行业标准和24项计量检定规程的审查工作。 我院现有在岗职工近700人,其中事业编制人员392人。事业编制人员中专业技术人

安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标准

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标准 第一条为方便基层执法,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政执法公平、公正、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法》、《条例》、《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对本省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 第三条行人有下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处罚依据:《办法》第58条)(一)违反交通信号的;(违反条款:《法》第38条、第62条、《条例》第38条第2款、第39条、第43 条,违法行为代码[ 以下简称代码] :3001) (二)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 1、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违反条款:《法》第63条第 1 种行为,代码:3006) 2、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违反条款:《法》第63条第 2 种行为,代码:3007) (三)追车、扒车、强行拦车的; 1、扒车的;(违反条款:《法》第63条第3种行为,代码:3008) 2、强行拦车的;(违反条款:《法》第63条第 4 种行为,代码:3009) 3、追车的;(违反条款:《条例》第74条1项,代码:3016A) 第四条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处罚依据:《办法》第58 条) (一)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的;(违反条款:《条例》第74 条1项,代码: 3016B) (二)进入高速公路的。(违反条款:《法》第67 条,代码:4001) 第五条行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 5 元以上50 元以下罚款:(处罚依据:《法》第89 条) (一)不服从交警指挥的;(违反条款:《法》第38条第 3 种行为,代码:3002) (二)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违反条款:《法》第61 条,代码:3003) (三)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靠边行走的;(违反条款:《法》第36 条、第61 条,代码:3004 ) (四)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违反条款:《法》第62 条、《条例》第75 条第1种、第 2 种行为,代码:3005 ) (五)学龄前儿童以及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在道路上通行时,没有其监护人或对其负有管理职责的人带领的;(违反条款:《法》第64 条第 1 款,代码:3011)(六)盲人在道路上通行,未使用导盲手段的;(违反条款:《法》第64条第 2 款第1种行为,代码:3012) (七)不按规定通过铁路道口的;(违反条款:《法》第65 条,代码:3013) (八)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的;(违反条款:《条例》第74条1项,代码:3014) (九)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的;(违反条款:《条例》第74条2项,代码:3015)(十)不按规定横过机动车道的;(违反条款:《法》第62条、《条例》第75条第 3 种行为,代码:3017) (十一)行人列队在道路上通行时每横列超过 2 人的。(违反条款:《条例》第76 条,代码: 3018) (十二)实施其他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的;(违反条款:《法》第63条第 5 种行为,代码:3010)第六条乘坐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处罚依据:《办法》第59 条)

安徽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科技项目建议书 项目名称:泡沫轻质土施工技术研究 建议部门(单位):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济祁高速公路利淮段建设办(盖章)建议日期: 2014 年 12 月 22 日

基本信息表

1.项目概况 主要研究容: (1)气泡混合轻质土在加宽扩建施工中的具体施工方法及工艺流程研究 气泡混合轻质土在加宽扩建施工过程中,对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施工组织部署和具体施工方法进行具体研究,总结施工经验,形成科学的施工工艺流程。 (2)气泡混合轻质土进行加宽扩建施工适用性研究 通过气泡混合轻质土试验段的施工实施及性能检测,研究其在道路加宽扩建的实际应用,是否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对其适用性进行深入的研究。 (3)气泡混合轻质土施工质量控制要点及工后实体检测评价研究 对照目前发布的相关气泡混合轻质土行业标准进行现场实施验证,在施工过程及工后检测中,不断进行总结,归纳适合本区域特点容,形成施工工法。 (4)气泡混合轻质土施工的经济、社会效益量化评价 由于气泡混合轻质土在国的具体实施工程还较少,目前尚处于新材料应用推广阶段,本工程通过在实施过程中收集相关施工信息,结合合同段传统路基施工进行对比。对两种施工方法进行经济、社会效益的评价,为气泡混合轻质土材料的推广应用提供工程实例依据。

创新点: 技术水平: 技术产品的主要用途及应用围: 2.立项的必要性 2.1国外技术发展趋势及本项目技术所处地位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日本开始将泡沫轻质土大规模应用于替代填土的工程领域:1987年潢浜市的公路桥维修工程中首次把泡沫轻质土作为填充材料来使用;次年作为道路工程的填土材料使用。此后,随着施工设备及技术标准的不断完善,应用围迅速扩大。 我国于2002年引进并发展了泡沫轻质土,目前已在包括北京奥运鸟巢、北京地铁奥运支线等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得到了成功的应用。 2.2项目实施对促进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的作用 2.3应用前景与市场需求 3.项目研究方案 3.1项目研究容 3.1.1关键技术 (1)详细研究了轻质土的物理力学与路用特性,为其工程应用奠定了基础。 (2)分析对比气泡混合轻质土与传统施工工艺在施工周期、施工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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