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组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执行情况报告

破产清算组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执行情况报告

破产清算组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执行情况

报告

人民法院:

你院裁定准予执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破产清算组于年月日开始执行,现将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按分配方案,破产财产总计为元,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为元已支付完毕。分配给破产企业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为元已执行完毕。分配给国家的税款元已执行完毕。分配给破产企业全体债权人的款项共计元,也已开始执行。执行分配方案需支付的费用为元,现清算组帐上尚有元存款。

专此报告

(清算组印)

组长:

年月日

浅议破产管理人制度的若干问题(1)

浅议破产管理人制度的若干问题(1) 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宣告后,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在我国现行立法中被称为“清算组”。破产宣告后,破产财产的管理和清算工作沉重繁杂,大量的法律事务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非法律事务相掺杂,远非法院的人力、物力所能胜任,而且法院作为独立的司法机关,具有公法上的性质,对破产财产的管理、变价、分配等工作却为私法上的事务,因而不宜由法院来处理。此外,破产程序中,其他主体是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受到限制的破产人,债权人会议也不宜担任此角色。因为若由它们之一担任破产管理人,则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实难保证它们的行为能完全做到公正、合理,故成立专门机构作为破产管理人是必要的,其在破产程序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而我国现行立法中关于破产管理人的规定不仅过于原则、抽象,而且十分简单,很不完整,这不利于破产程序目的的实现,不利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不符合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因此,本文拟通过结合我国现行破产立法规定,对破产管理人制度的若干问题进行一简要的分析。 一、破产管理人的选任破产管理人选任的时间及临时财产管 理人制度

当破产程序启动后,破产管理人何时开始存在呢此即关系到其选任的时间。因破产程序立法例的不同,决定了不同的选任时间。目前世界各国关于破产程序开始的规定,大体分为两种情况:以法国、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实行破产程序宣告开始主义,法院宣告破产前,破产程序并未开始,债务人的民事主体地位也没有发生变化,其财产不受约束仍由其支配,而至法院破产宣告时,才指定破产管理人,负责破产财产的管理;而在以英国、美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国家,实行破产程序受理开始主义,法院受理破产案件至破产宣告前,为防止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债务人不能再对财产进行管理和处分,而是设立临时财产管理人,由临时财产管理人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全面管理,到正式破产宣告后,则由选任出的破产管'理人从临时财产管理人处接过管理权,对破产财产进行占有支配并予分配。上述两种立法例都使得破产管理人能及时接管破产财产,避免了破产人因一已之私或其他目的而非法处分破产财产、损害破产债权人共同利益之事发生,破产管理人被选任的时间是妥当的。 研究我国现行立法可知,虽然我国现行破产法关于破产程序之开始采用的是受理开始主义,但其关于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时间却存在许多问题。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不周密,没有建立完备严密的债务人财产管理制度。如根据破产法第9条、24条规定,从法院受理到宣告债务人破产至少要经过三个月。在这期间内,破产财产由谁管理,法律没有作出规定。这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1111单位:1111系统安全项目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我们单位名 日期

报告编写人: 日期: 批准人:日期: 版本号:第一版本日期 第二版本日期 终板

目录 1概述 (5) 1.1项目背景 (5) 1.2工作方法 (5) 1.3评估范围 (5) 1.4基本信息 (5) 2业务系统分析 (6) 2.1业务系统职能 (6) 2.2网络拓扑结构 (6) 2.3边界数据流向 (6) 3资产分析 (6) 3.1信息资产分析 (6) 3.1.1信息资产识别概述 (6) 3.1.2信息资产识别 (7) 4威胁分析 (7) 4.1威胁分析概述 (7) 4.2威胁分类 (8) 4.3威胁主体 (8) 4.4威胁识别 (9) 5脆弱性分析 (9) 5.1脆弱性分析概述 (9) 5.2技术脆弱性分析 (10) 5.2.1网络平台脆弱性分析 (10) 5.2.2操作系统脆弱性分析 (10) 5.2.3脆弱性扫描结果分析 (10) 5.2.3.1扫描资产列表 (10) 5.2.3.2高危漏洞分析 (11) 5.2.3.3系统帐户分析 (11) 5.2.3.4应用帐户分析 (11)

5.3管理脆弱性分析 (11) 5.4脆弱性识别 (13) 6风险分析 (14) 6.1风险分析概述 (14) 6.2资产风险分布 (14) 6.3资产风险列表 (14) 7系统安全加固建议 (15) 7.1管理类建议 (15) 7.2技术类建议 (15) 7.2.1安全措施 (15) 7.2.2网络平台 (16) 7.2.3操作系统 (16) 8制定及确认................................................................................................................. 错误!未定义书签。9附录A:脆弱性编号规则.. (17)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报告DOC

XXXXX公司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历史版本编制、审核、批准、发布实施、分发信息记录表

一. 风险项目综述 1.企业名称: XXXXX公司 2.企业概况:XXXXX公司是一家致力于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开发与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技术支持与服

务的企业。 3.ISMS方针:预防为主,共筑信息安全;完善管理,赢得顾客信赖。 4.ISMS范围: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网络安全产品设计/开发,系统集成及服务的信息安全管理。 二. 风险评估目的 为了在考虑控制成本与风险平衡的前提下选择合适的控制目标和控制方式,将信息安全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进行本次风险评估。 三. 风险评估日期: 2017-9-10至2017-9-15 四. 评估小组成员 XXXXXXX。 五. 评估方法综述 1、首先由信息安全管理小组牵头组建风险评估小组; 2、通过咨询公司对风险评估小组进行相关培训; 3、根据我们的信息安全方针、范围制定信息安全风险管理程序,以这个程序作为我们风险评估的依据和方 法; 4、各部门识别所有的业务流程,并根据这些业务流程进行资产识别,对识别的资产进行打分形成重要资产 清单; 5、对每个重要资产进行威胁、脆弱性识别并打分,并以此得到资产的风险等级; 6、根据风险接受准则得出不可接受风险,并根据标准ISO27001:2013的附录A制定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 7、对于可接受的剩余风险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得到批准。 六. 风险评估概况 根据第一阶段审核结果,修订了信息安全风险管理程序,根据新修订程序文件,再次进行了风险评估工作

从2017年9月10日开始进入风险评估阶段,到2017年9月15日止基本工作告一段落。主要工作过程如下: 1.2017-9-10 ~ 2017-9-10,风险评估培训; 2.2017-9-11 ~ 2017-9-11,公司评估小组制定《信息安全风险管理程序》,制定系统化的风险评估方法; 3.2017-9-12 ~ 2017-9-12,本公司各部门识别本部门信息资产,并对信息资产进行等级评定,其中资产分为 物理资产、软件资产、数据资产、文档资产、无形资产,服务资产等共六大类; 4.2017-9-13 ~ 2017-9-13,本公司各部门编写风险评估表,识别信息资产的脆弱性和面临的威胁,评估潜在 风险,并在ISMS工作组内审核; 5.2017-9-14 ~ 2017-9-14,本公司各部门实施人员、部门领导或其指定的代表人员一起审核风险评估表; 6. 2017-9-15 ~ 2017-9-15,各部门修订风险评估表,识别重大风险,制定控制措施;ISMS工作 组组织审核,并最终汇总形成本报告。 . 七. 风险评估结果统计 本次风险评估情况详见各部门“风险评估表”,其中共识别出资产190个,重要资产115个,信息安全风险115个,不可接受风险42个. 表1 资产面临的威胁和脆弱性汇总表

破产财产的分配办法

破产财产的分配办法 【案例介绍】 1996年5月,某市(国务院确定的企业优化资本结构的试点城市)某服装厂(国有企业)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组对该厂的财产进行了清理,查清了服装厂的资产以及负债情况: 1、服装厂的总资产为2400万元(变现价值)。(1)服装厂的资产中有8处房产,领有1至8号产权证。其中1、2、3号房产已于1994年2月1日被服装厂在向工商银行借款150万元时用于抵押,该三处房产变现价值为200万元。(2)服装厂的资产中有3辆汽车为向兄弟单位借来的,3辆汽车的变现价值为100万元。(3)服装厂的资产中有5万为共青团、工会经费所购置的财产。(4)服装厂的资产中有20万元为未到期债权。 2、服装厂的负债总额为2600万元,其中税款320万元,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350万元,为维持生产经营向职工筹借的款项100万元,对其他债权人负债1830万元。服装厂的其他债权人有8个:除工商银行外,还有债权人甲为交通银行,拥有350万元债权;债权人乙、丙、丁为企业,各拥有200万元债权;债权人戊、己为商业企业,各拥有300万元债权;债权人庚为个体户,拥有130万元债权。 3、服装厂破产后还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90万元,按照有关法规规定的标准,全部用于安置企业职工。 4、服装厂在破产还债程序中支付的破产费用为150万元。 另外,法院查清在法院受理此案的5天内,有15户债权人通过从服装厂拿走商品抵债,或者抓紧时间从银行办理托收货款手续等方式,使自己的债权得以清偿,总金额为20万元。 法院还了解到:服装厂曾在法院对该厂破产立案前3个月时,给该厂8位领导每人无偿分发皮衣一件,并以皮衣进价的五成出售给该厂每个职工一件,因此造成资产流失12万元。 针对上述情况,服装厂、债权人、清算组和法院产生了一系列不同意见。 【几种观点】 1、法院立案后,服装厂清偿债务的行为无效;法院立案前,服装厂向本厂领导、职工分发、销售皮衣的行为有效。 2、服装厂的所有财产应当按照比例分给债权人,向职工筹借的款项也在此程序清偿。 3、服装厂应当先清偿欠职工的债、有财产抵押的债和银行的债,然后再清偿其他债。 4、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所得也属于破产财产,应当用来清偿债务。 【评析意见】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企业破产后,其财产如何分配。由于本案的当事人是国务院确定的企业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企业,所以对其财产的处理除适用《企业破产法》外,还应适用《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59号)、《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997]10号)、以及国家经贸委、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中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经贸企[1996]492号)。 本争议案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法律问题: 首先,为了避免破产欺诈,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我国《破产法》规定两大类行为为破

企业破产程序(根据新企业破产法整理)

企业破产程序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解读 一、破产案件的管辖 (一)地域管辖 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级别管辖 对于该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没有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可资借鉴: 1、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3、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二、提出破产申请 (一)破产申请主体 1、债权人 2、债务人 3、对债务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 (二)债权人提出申请时需提交的文件 1、破产申请书 2、债权人主体资格证明及债权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债权存在以及债务人不能按时清偿债务的证据 (三)债务人提出申请时需提交的文件 1、破产申请书 2、债务人主体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企业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4、企业财产状况说明,即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5、债权清册,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6、债务清册,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7、有关财务会计报告 三、受理破产申请

(一)破产申请的受理 1、债权人作为申请人提出申请的,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法院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法院提出,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债务人或对债务人企业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提出申请的,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级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2、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二)不予受理或驳回申请的情形及其法律救济 1、不予受理的情形(新破产法没有规定,根据《规定》整理) A、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为了逃避债务而申请破产的; B、债权人借破产申请毁损债务人商业信誉,意图损害公平竞争的。 2、驳回申请的情形(新破产法没有规定,根据《规定》整理) 法院受理债务人的破产申请后,发现债务人巨额财产下落不明且不能合理解释财产去向的,应当裁定驳回破产申请。 3、法律救济 申请人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四、指定管理人 (一)管理人的产生时间 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时,应同时指定管理人 (二)管理人的职责 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7、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8、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资产识别用例

1资产识别 1.1资产数据采集 1.1.1资产采集说明 通过资产调查和现场访谈,对信息系统的相关资产进行调查,形成资产列表。采集工作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开展,以调研所得的设备列表为依据,将所有与信息系统有关的信息资产核查清楚。 1.1.2资产采集检测表 1.2资产分类识别 1.2.1资产分类说明 将所采集的资产数据按照资产形态和用途进行分类,形成资产分类表。信息系统的资产一般可分为硬件、软件、文档与数据、人力资源、服务和其它资产等几大类。 1.2.1.1硬件

1.2.1.2软件 1.2.1.3文档与数据 一般指保存在信息媒介上的各种数据资料,包括源代码、数据库数据、系统文档、运行管理规程、计划、报告、用户手册、各类纸质的文档等。 1.2.1.4人力资源 人力资源一般包括掌握重要信息和核心业务的人员,如主机维护主管、网络维护主管及应用项目经理等。 1.2.1.5服务 1.2.1.6其它资产 其它资产是指一些无形的但同样对于企业本身具有一定的价值,如企业形象、客户关系等。

1.2.2资产分类检测表 1.2.3网络拓扑中常用的硬件资产 设备,它会根据信道的情况自动选择和设定 路由,以最佳路径,按前后顺序发送信号的 设备。 各种不同档次的产品已成为实现各种骨干网 内部连接、骨干网间互联和骨干网与互联网 互通业务的主力军 它可以为接入交换机的任意两个网络节点提 供独享的电信号通路。最常见的交换机是以 太网交换机。交换是按照通信两端传输信息 的需要,用人工或设备自动完成的方法,把 要传输的信息送到符合要求的相应路由上的 技术的统称。根据工作位置的不同,可以分 为广域网交换机和局域网交换机

企业破产分配方案范本

企业破产分配方案范本 自A人民法院年月日依法裁定B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之日起,截止到年月日,B企业破产清算组对破产企业财产清理、审计、评估、清算工作已经结束,现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破产财产分配的基本原则 1、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2、坚持用土地使用权(价值)及其不足部分以其他财产优先安置职工,保持社会稳定,保证职工基本生活需要。 3、坚持财产整体划分,有利于资产发挥效能。 4、因企业现有资产不足,坚持按法定顺序予以拨付或清偿,在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务时,按比例分配。 5、在破产财产难以变现的情况下,坚持依据具有法律效力的资产评估价值作价分配;以实物或债权的形式进行分配。 二、资产清算及评估情况 根据评估结论鉴证确认:B企业破产资产总额为元(大写)。其中,(1)货币资金; (2)应收帐款: (3)其他应收款: (4)存货: (5)固定资产: (6)在建工程: (7)用电使用权: (8)土地使用权: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货币资金部分为银行未达。另根据(1994)国发59号文件精神,非经营性用利设施不应纳入破产财产,应在上述财产中扣除福利设施占地 XXXX平方米,价值XXXX元,福利设施房屋及设备价值XXXXX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用电使用权不能纳入破产财产参与分配。另外,中国工商银行XX支行已用破产企业价值XXXX元资产抵押,经清算组审查确认,并报请A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确认抵押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亦不能纳人破产财产。扣除上述资产后,实际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为XXXX元。 三、债权申报情况 截止到年月日,破产企业债权人申报债权总额为XXXX元,其中中国工商银行xx行贷款出本息XXXX元(巳用破产企业资产价值XXXX元抵押,该部分应优先受偿,其超出部分列为普通债权)普通债权总计XXXX元,以上均经清算组依法核实确认为有效债权,可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 四、破产财产分配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政策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附件: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管理程序

本程序,作为《WX-WI-IT-001 信息安全管理流程A0版》的附件,随制度发行,并同步生效。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管理程序 1.0目的 在ISMS 覆盖范围内对信息安全现行状况进行系统风险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描述风险等级,识别和评价供处理风险的可选措施,选择控制目标和控制措施处理风险。 2.0适用范围 在ISMS 覆盖范围内主要信息资产 3.0定义(无) 4.0职责 4.1各部门负责部门内部资产的识别,确定资产价值。 4.2IT部负责风险评估和制订控制措施。 4.3财务中心副部负责信息系统运行的批准。 5.0流程图 同信息安全管理程序的流程 6.0内容 6.1资产的识别 6.1.1各部门每年按照管理者代表的要求负责部门内部资产的识别,确定资产价值。 6.1.2资产分类 根据资产的表现形式,可将资产分为数据、软件、硬件、文档、服务、人员 等类。 6.1.3资产(A)赋值 资产赋值就是对资产在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上的达成程度进行分析,选 择对资产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最为重要(分值最高)的一个属性的赋值 等级作为资产的最终赋值结果。资产等级划分为五级,分别代表资产重要性

的高低。等级数值越大,资产价值越高。 1)机密性赋值 根据资产在机密性上的不同要求,将其分为五个不同的等级,分别对应资产 2)完整性赋值 根据资产在完整性上的不同要求,将其分为五个不同的等级,分别对应资产 3)可用性赋值 根据资产在可用性上的不同要求,将其分为五个不同的等级,分别对应资产在可用性上的达成的不同程度。

3分以上为重要资产,重要信息资产由IT 部确立清单 6.2威胁识别 6.2.1威胁分类 对重要资产应由ISMS 小组识别其面临的威胁。针对威胁来源,根据其表现形式将威胁分为软硬件故障、物理环境威胁、无作为或操作失误、管理不到位、恶意代码和病毒、越权或滥用、黑客攻击技术、物理攻击、泄密、篡改和抵赖等。 6.2.2威胁(T)赋值 评估者应根据经验和(或)有关的统计数据来判断威胁出现的频率。 威胁频率等级划分为五级,分别代表威胁出现的频率的高低。等级数值越大,威胁出现

信息系统风险评估报告格式欧阳歌谷创编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非涉密 信息系统 欧阳歌谷(2021.02.01)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单位: 风险评估单位: 年月日 目录 一、风险评估项目概述1 1.1工程项目概况1 1.1.1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1 1.1.2 建设单位基本信息1 1.1.3承建单位基本信息2 1.2风险评估实施单位基本情况2 二、风险评估活动概述2 2.1风险评估工作组织管理2 2.2风险评估工作过程2 2.3依据的技术标准及相关法规文件2

2.4保障与限制条件3 三、评估对象3 3.1评估对象构成与定级3 3.1.1 网络结构3 3.1.2 业务应用3 3.1.3 子系统构成及定级3 3.2评估对象等级保护措施3 3.2.1XX子系统的等级保护措施3 3.2.2子系统N的等级保护措施3 四、资产识别与分析4 4.1资产类型与赋值4 4.1.1资产类型4 4.1.2资产赋值4 4.2关键资产说明4 五、威胁识别与分析4 5.1威胁数据采集5 5.2威胁描述与分析5 5.2.1 威胁源分析5 5.2.2 威胁行为分析5 5.2.3 威胁能量分析5 5.3威胁赋值5

六、脆弱性识别与分析5 6.1常规脆弱性描述5 6.1.1 管理脆弱性5 6.1.2 网络脆弱性5 6.1.3系统脆弱性5 6.1.4应用脆弱性5 6.1.5数据处理和存储脆弱性6 6.1.6运行维护脆弱性6 6.1.7灾备与应急响应脆弱性6 6.1.8物理脆弱性6 6.2脆弱性专项检测6 6.2.1木马病毒专项检查6 6.2.2渗透与攻击性专项测试6 6.2.3关键设备安全性专项测试6 6.2.4设备采购和维保服务专项检测6 6.2.5其他专项检测6 6.2.6安全保护效果综合验证6 6.3脆弱性综合列表6 七、风险分析6 7.1关键资产的风险计算结果6 7.2关键资产的风险等级7 7.2.1 风险等级列表7

(2019)浙0782破50号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2019)浙0782破50号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申请人:浙江省义乌市东华油墨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12月26日,浙江省义乌市东华油墨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其制作的《浙江省义乌市东华油墨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请求本院依法裁定。 本院认为:管理人提供的《浙江省义乌市东华油墨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该分配方案(其中管理人报酬部分,本院将另行通知管理人确定)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以认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浙江省义乌市东华油墨有限公司管理人制作的《浙江省义乌市东华油墨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不包括管理人报酬部分内容)予以认可。 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总额二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宣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本页无主文】 附:《浙江省义乌市东华油墨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浙江省义乌市东华油墨有限公司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2019年11月14日,义乌市人民法院于作出(2019)浙0782破申5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浙江省义乌市东华油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油墨公司或破产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9年11月14日作出(2019)浙0782破申50决定书,指定浙江商城天马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在法院的指导监督下,管理人依法履职,管理人对东华油墨公司财产进行了接管、调查、管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拟定《浙江省义乌市东华油墨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如下: 一、破产债权确认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18日,管理人审查确认的各类债权共计131,602,065.57元。其中: 1.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2笔,债权金额为2420万元(超过最高额抵押部分的债权列为普通债权);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模板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模板 各位债权人代表: 自___市中级人民法院____年___月___日依法裁定____省糖厂(含____家分支机构)进人破产还债程序并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截止到____年___月___日,省____糖厂破产清算在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对破产企业财产清理、审计、评估、清算工作已经结束,现制订本分配方案。 一、破产财产分配的基本原则 1.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国家相关政策进行分配。 2.坚持用土地使用_权价值优先安置职工,其不足部分依次从其他无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清偿,保持社会稳定、保障职工基本生活需要。 3.充分发挥破产财产的价值,坚持财产整体划分。 4.坚持依法以拍卖形式变现企业破产财产,在暂时无法变现前提下,依据具有法律效力的资产评估结果进行分配。 二、资产清理的评估情况 根据清算组核定,___市财政局核销结果,_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对评估结论确认结果,及审计结论确认,___省糖厂资产总额:___万元(企业裁定破产宣告之日起即___年___月___日作为评估基准日)。

货币资金:(金额)________元 预付账款:(金额)________元 其他应收款:(金额)______元 存货:(金额)____________元 长期投资:(金额)________元 固定资产:(金额)________元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金额)________元 需特别说明的是,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市分行支行融资租赁资产价值为______万元,依据双方协议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若干问题的意见》之规定,其所有权未发生转移,应属该支行,其部分资产与该企业破产财产设备不能完全分割,应以该部分资产价值优先取回,故而可供分配资产额应减去其行使优先取回权价值,其应当可供分配的资产总额为_______万元。 三、债权申报情况 截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该破产企业债权人申报债权总额为_______万元,计_____家,其中,中国工商银行支行抵押资产评估值为______万元,中国银行省分行抵押资产评估值为______万元,中国工商银行市分行房地产信贷部保证担保债权为______万元。以上虽经确认抵押、保证担保有效,但依国发〔〕____号文件,国经贸企〔〕___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规定,其抵押资产、保证担保资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附件: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非涉密信息系统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单位: 风险评估单位: 年月日

目录 一、风险评估项目概述 (1) 1.1工程项目概况 (1) 1.1.1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 1.1.2 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1) 1.1.3承建单位基本信息 (2) 1.2风险评估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2) 二、风险评估活动概述 (2) 2.1风险评估工作组织管理 (2) 2.2风险评估工作过程 (2) 2.3依据的技术标准及相关法规文件 (2) 2.4保障与限制条件 (3) 三、评估对象 (3) 3.1评估对象构成与定级 (3) 3.1.1 网络结构 (3) 3.1.2 业务应用 (3) 3.1.3 子系统构成及定级 (3) 3.2评估对象等级保护措施 (3) 3.2.1XX子系统的等级保护措施 (3) 3.2.2子系统N的等级保护措施 (3) 四、资产识别与分析 (4) 4.1资产类型与赋值 (4) 4.1.1资产类型 (4) 4.1.2资产赋值 (4) 4.2关键资产说明 (4) 五、威胁识别与分析 (4)

5.2威胁描述与分析 (5) 5.2.1 威胁源分析 (5) 5.2.2 威胁行为分析 (5) 5.2.3 威胁能量分析 (5) 5.3威胁赋值 (5) 六、脆弱性识别与分析 (5) 6.1常规脆弱性描述 (5) 6.1.1 管理脆弱性 (5) 6.1.2 网络脆弱性 (5) 6.1.3系统脆弱性 (5) 6.1.4应用脆弱性 (5) 6.1.5数据处理和存储脆弱性 (6) 6.1.6运行维护脆弱性 (6) 6.1.7灾备与应急响应脆弱性 (6) 6.1.8物理脆弱性 (6) 6.2脆弱性专项检测 (6) 6.2.1木马病毒专项检查 (6) 6.2.2渗透与攻击性专项测试 (6) 6.2.3关键设备安全性专项测试 (6) 6.2.4设备采购和维保服务专项检测 (6) 6.2.5其他专项检测 (6) 6.2.6安全保护效果综合验证 (6) 6.3脆弱性综合列表 (6) 七、风险分析 (6) 7.1关键资产的风险计算结果 (6) 7.2关键资产的风险等级 (7) 7.2.1 风险等级列表 (7)

信息化建设风险评估报告格式

信息化建设风险评估报告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单位: 风险评估单位: 年月日

目录 一、风险评估项目概述 (1) 1.1工程项目概况 (1) 1.1.1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 1.1.2 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1) 1.1.3承建单位基本信息 (2) 1.2风险评估实施单位基本情况 (2) 二、风险评估活动概述 (2) 2.1风险评估工作组织管理 (2) 2.2风险评估工作过程 (2) 2.3依据的技术标准及相关法规文件 (2) 2.4保障与限制条件 (3) 三、评估对象 (3) 3.1评估对象构成与定级 (3) 3.1.1 网络结构 (3) 3.1.2 业务应用 (3) 3.1.3 子系统构成及定级 (3) 3.2评估对象等级保护措施 (3) 3.2.1XX子系统的等级保护措施 (3) 3.2.2子系统N的等级保护措施 (3) 四、资产识别与分析 (4) 4.1资产类型与赋值 (4) 4.1.1资产类型 (4) 4.1.2资产赋值 (4) 4.2关键资产说明 (4) 五、威胁识别与分析 (4)

5.2威胁描述与分析 (5) 5.2.1 威胁源分析 (5) 5.2.2 威胁行为分析 (5) 5.2.3 威胁能量分析 (5) 5.3威胁赋值 (5) 六、脆弱性识别与分析 (5) 6.1常规脆弱性描述 (5) 6.1.1 管理脆弱性 (5) 6.1.2 网络脆弱性 (5) 6.1.3系统脆弱性 (5) 6.1.4应用脆弱性 (5) 6.1.5数据处理和存储脆弱性 (6) 6.1.6运行维护脆弱性 (6) 6.1.7灾备与应急响应脆弱性 (6) 6.1.8物理脆弱性 (6) 6.2脆弱性专项检测 (6) 6.2.1木马病毒专项检查 (6) 6.2.2渗透与攻击性专项测试 (6) 6.2.3关键设备安全性专项测试 (6) 6.2.4设备采购和维保服务专项检测 (6) 6.2.5其他专项检测 (6) 6.2.6安全保护效果综合验证 (6) 6.3脆弱性综合列表 (6) 七、风险分析 (6) 7.1关键资产的风险计算结果 (6) 7.2关键资产的风险等级 (7) 7.2.1 风险等级列表 (7)

安全风险评估之信息资产赋值

信息资产赋值定义 1.为什么要进行信息资产的赋值? 在完成信息资产的识别形成完整的信息资产表之后,为了明确对资产的保护,同时为了接下来对风险值的计算,有必要对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其价值大小不仅仅是考虑其自身的价值,还要考虑其业务的相关性和一定条件下的潜在价值。资产价值常常是以安全事件发生时所产生的潜在业务影响来衡量,安全事件会导致资产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的损失,从而导致企业资金、市场份额、企业形象的损失。为了资产评估的一致性与准确性,我们建立一套资产价值的评估标准,对每一种资产和每一种可能的损失,例如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的损失,都可以赋予一个价值。但采用精确的方式给资产赋值是较困难的一件事,一般采用定性的方式,按照资产的价值评估标准将资产的价值划分为不同等级。经过资产的识别与估价后,组织应根据资产价值大小,进一步确定要保护的关键资产。 在评估过程,为了保证没有资产被忽略和遗漏,应该先确定信息安全体系范围,建立资产的评审边界。评估资产最简单的方式是列出组织业务过程中、安全管理体系范围内所有具有价值的资产,然后对资产赋予一定的价值,这种价值应该反映资产对组织业务运营的重要性,并以对业务的潜在影响程度表现出来。例如,资产价值越大,由于泄露、修改、损害、不可用等安全事件对组织业务的潜在影响就越大。基于组织业务需要的资产的识别与估价,是建立信息安全体系,确定风险的重要一步。 2.如何进行信息资产赋值? 在对资产赋予价值时,一方面要考虑资产购买成本及维护成本,另一方面主要考虑当这种资产的机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受到损害时,对业务运营的负面影响程度。在信息安全管理中,并不是直接采用资产的账面价值,而是采用以定性分级的方式建立资产的相对价值,以相对价值来作为确定重要资产的依据和为这种资产的保护投入多大资源的依据。 对资产的赋值不仅要考虑资产本身的价值,更重要的是要考虑资产的安全状况对于组织的重要性,即由资产在其CIA三个安全属性上的达成程度决定。依据CIA属性分级的标准对资产在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上的达成程度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得出一个综合结果——信息资产的价值。

(2018)浙0782破59号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2018)浙0782破59号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申请人:浙江运东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6月30日,浙江运东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其制作的《浙江运东实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未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请求本院依法裁定。 本院认为:管理人提供的《浙江运东实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该分配方案(其中管理人报酬部分,本院将另行通知管理人确定)符合法律规定,本院应予以认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浙江运东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制作的《浙江运东实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不包括管理人报酬部分内容)予以认可。 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总额二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宣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本页无主文】 附:《浙江运东实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草案)》 浙江运东实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2018)运东破管字第32号 2018年11月22日,义乌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浙江运东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东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在义乌市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管理人已完成对破产财产的变价工作。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运东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分配方案如下: 一、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情况 破产债权的债权人名称、债权性质与债权额等具体情况,管理人已制作《运东公司参与分配债权人表》(详见附件一)。本《运东公司参与分配债权人表》是以义乌市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人名称、债权性质与债权额为依据的。 二、破产财产情况 截止2020年6月,运东公司共取得破产财产收入414440.45元,具体情况如下:

最全破产管理人业务流程及工作计划(2)完整版.doc

山东海康律师事务所 破产管理人业务流程及工作计划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破产管理人行为,提高破产清算工作效率,降低破产清算费用,依法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依照法律规定清理债务的行为。企业破产可以由债务人申请,也可以由债权人申请。本规程主要规范由债务人申请的破产清算,由债权人申请的破产清算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业务承接 一、与债务人建立良好的互信关系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指定专人每天通过网络、报刊等相关媒体收集企业破产的信息,及时向事务所负责人报告。由事务所负责人组织专人对债务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初步与客户进行洽谈,建立合作关系,继而建立起良好的互信关系。 二、争取法院指定为破产企业管理人 破产企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选取的方法,一是申请编入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的管理人名册,由人民法院在管理人名册中指定;二是由人民法院直接指定。要想成功取得破产管理人资格,必须得到人民法院的认可,事务所应由负责人与破产企业相关人员共同向破产企业所在地法院汇报事

务所办理破产案件的专长、业绩,与债务人之间已建立起的良好互信关系,以及在接受指定后能够客观、公正、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及时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争取在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同时,指定事务所为破产企业管理人。并取得以下法律文书: (一)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 (二)人民法院指定债务人的管理人的决定书; 三、提请法院裁定认可管理人报酬 事务所被法院指定为管理人后,应与破产企业就管理人的报酬及支付问题,协商达成协议,及时提请法院裁定认可,避免以后在管理人报酬支付方面产生分歧,影响破产清算工作进程。 第三章前期工作 一、及时掌握破产企业的基本情况 事务所在被法院指定为管理人后,应及时掌握破产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破产企业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破产企业需要安置的人员状况、以及破产企业资产有无抵押担保的情况等,做到心中有数,胸有成竹。 二、接管破产企业 事务所被指定为管理人后,应当及时接管破产企业,接管破产企业的印章、文书和账册资料等,依照破产法规定,担负起管理人职责。 三、接受法院询问,提交相关资料 事务所应当接受法院的询问,如实介绍破产企业的基本情况,开展破产清算工作的基本思路和步骤,并按法院要求提供破产企业的相关材料,供法院审理案件了解案情。 四、制定破产清算工作计划 (一)在正式进行破产清算的工作之前,应当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管理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

1、风险评估概述 1.1风险评估概念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是参照风险评估标准和管理规,对信息系统的资产价值、潜在威胁、薄弱环节、已采取的防护措施等进行分析,判断安全事件发生的概率以及可能造成的损失,提出风险管理措施的过程。当风险评估应用于IT领域时,就是对信息安全的风险评估。风险评估从早期简单的漏洞扫描、人工审计、渗透性测试这种类型的纯技术操作,逐渐过渡到目前普遍采用国际标准的BS7799、ISO17799、标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评测准则》等法,充分体现以资产为出发点、以威胁为触发因素、以技术/管理/运行等面存在的脆弱性为诱因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综合法及操作模型。 1.2风险评估相关 资产,任对组织有价值的事物。 威胁,指可能对资产或组织造成损害的事故的潜在原因。例如,组织的网络系统可能受到来自计算机病毒和黑客攻击的威胁。 脆弱点,是指资产或资产组中能背威胁利用的弱点。如员工缺乏信息安全意思,使用简短易被猜测的口令、操作系统本身有安全漏洞等。 风险,特定的威胁利用资产的一种或一组薄弱点,导致资产的丢失或损害饿潜在可能性,即特定威胁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风险评估,对信息和信息处理设施的威胁、影响和脆弱点及三者发生的可能性评估。

风险评估也称为风险分析,就是确认安全风险及其大小的过程,即利用适当的风险评估工具,包括定性和定量的法,去顶资产风险等级和优先控制顺序。 2、风险评估的发展现状 2.1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在美国的发展 第一阶段(60-70年代)以计算机为对象的信息保密阶段1067年11月到1970年2月,美国国防科学委员会委托兰德公司、迈特公司(MITIE)及其它和国防工业有关的一些公司对当时的大型机、远程终端进行了研究,分析。作为第一次比较大规模的风险评估。 特点: 仅重点针对了计算机系统的保密性问题提出要求,对安全的评估只限于保密性,且重点在于安全评估,对风险问题考虑不多。 第二阶段(80-90年代)以计算机和网络为对象的信息系统安全保护阶段 评估对象多为产品,很少延拓至系统,婴儿在格意义上扔不是全面的风险评估。 第三阶段(90年代末,21世纪初)以信息系统为对象的信息保障阶段 随着信息保障的研究的深入,保障对象明确为信息和信息系统;保障能力明确来源于技术、管理和人员三个面;逐步形成了风险评估、自评估、认证认可的工作思路。

破产管理人制度概述【最新版】

破产管理人制度概述 破产管理人是破产法律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现行《破产法》以破产管理人制度取代原来的清算组,与国际惯例相接轨,同时,2007年4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这两部司法解释的进一步在《破产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破产管理人制度,为实务提供了更为细化的法律支撑。 一、破产管理人性质 各国破产法普遍均设立了破产管理人制度,但各国破产法对于管理人性质存在不同学说,具体分类如下: 1、代理说。该说认为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是以代理人身份行使职权,主要理念为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无直接利益关系,破产程序是一种清偿程序,旨在处理破产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实施的行为后果都归于破产当事人一方,类似于民法中的委托代理关系。但反对该观点的人认为,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是中立的地位,有自己独立的职权,以自己名义工作,这点并不符合民法委托代理关系的法律特征。根据代理的对象不同,

代理说又可分为破产人代理人说,债权人代理说,破产人和债权人共同代理说。 2、职务说。该说源自于1892年3月30日德国帝国法院民事判例集所载的一则判例,是破产程序中公力救济的产物。强调破产程序是概括的强制执行程序,破产管理人是由法院选任,负责破产财产的管理和处分,应视为国家强制执行机关的公务员,其行为是职务行为,既不代表债权人,也不代表债务人。该说又可分为两种:(一)公务上的职务说。该说认为破产管理人是执行法上的执行机关,其职务内容是为了满足债权人的利益而将债务人财产进行变卖。(二)私法上的职务说。该说认为破产管理人的行为虽基于国家授权,但其是在私人名义下进行的,属于私法上的职务。但是该说仍存在缺陷,即破产管理人是法院临时指定产生的,随着破产程序的终结最终也会解散,且其被选任依据的是破产法而不是公务员法或者法官法,因此,破产管理人不属于国家公职人员。 3、破产财团代表说。该说认为破产财团已经脱离破产人而仅为破产债权人的利益而存在,从而取得破产程序上的权利和义务主体地位,即成为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法人主体,破产管理人为破产财团的代表机关,此观点突破了传统的民法观念与思维模式,但必须以民法一般法或特别法承认破产财产的法人资格为基础。

第55讲_破产财产的变价、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实施、破产程序的终结、实质合并

第十四单元破产清算程序 考点01:破产财产的变价(★)(P352) 1.在破产宣告后,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管理人应当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适时变价出售破产财产。 2.破产财产处置应当以价值最大化为原则,兼顾处置效率。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原则上以拍卖方式进行,但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人民法院要积极探索更为有效的破产财产处置方式和渠道,最大限度提升破产财产变价率。 采用拍卖方式进行处置的,拍卖所得预计不足以支付评估拍卖费用,或者拍卖不成的,经债权人会议决议,可以采取作价变卖或者实物分配方式。变卖或者实物分配的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两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处理。(2019年新增) 3.破产财产的变价出售必须以价值最大化即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不能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挂钩,职工安置是政府应负责解决的问题,不允许以低价向购买者出售破产财产的方式换取其对职工的就业安置,以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方式解决政府的财政与工作困难。(2019年新增) 考点02: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P353) 1.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1)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3)职工债权(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4)纳入社会统筹账户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5)无财产担保的普通债权。 【解释1】根据《破产审判会议纪要》的规定,对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清偿顺序的债权,人民法院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债权优先于财产性债权、私法债权优先于公法债权、补偿性债权优先于惩罚性债权的原则合理确定清偿顺序。破产财产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可依次用于清偿破产受理前产生的民事惩罚性赔偿金、行政罚款、刑事罚金等惩罚性债权。(2019年新增) 【解释2】根据《破产审判会议纪要》的规定,由第三方垫付的职工债权,原则上按照垫付的职工债权性质进行清偿。债务人欠缴的住房公积金,按照债务人拖欠的职工工资性质清偿。(2019年新增) 2.特殊规定 (1)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返还绩效奖金形成的债权,可以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因返还普遍拖欠职工工资情况下获取的工资性收入形成的债权,按照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部分作为拖欠职工工资清偿;高出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部分,可以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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