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专用纸张
公证书专用纸张
篇一:公证书文本制作的若干规定
篇一:公证文书质量标准(草稿)及说明
公证
文书质量标准(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标准的目的及法律依据] 为提高公证文书质量,促进公证文书质量检查工作的规
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及其他有关的法
律、法规、司法行政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标准的适
用范围] 本标准可作为公证文书质量检查和评定的依据。
第三条[公证文书
的定义及范围] 公证文书是指公证机构在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
程序证明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中,收集、制作、
形成的文字、声像、电子数据等公证卷宗材料的总称。具体包括:
(一)公证书原本、
正本、译文;
(二)申请表、受
理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及回执、告知书、询问笔录、工作记录、委托核实函、发送回执、收
费凭证;
(三)有关办证证
明材料;
(四)不予办理公
证决定书、复查决定书、维持或者撤销决定书、撤销公告、终止公证决定书。
第二章公证文书的审查标准
第四条[公证文书审查的范围] 公证文书的审查,包括对公证事项的审查和对证明材料的审查。
第五条[对公证事
项的审查标准] 公证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相关规定,对
公证事项的审查,应当达到如下标准:
(一)经审查,能
够确定当事人的人数、身份、主体资格及相应权利;
(二)经审查,能
够确定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三)经审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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