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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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研究.

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研究

摘要:互联网金融正以迅猛的态势向传统的金融业发起强烈的挑战。无疑会对传统金融业产生非常重大的影响。一个崭新的互联网生态正在形成,互联网生态必将深刻影响中国的金融体系。本文就此问题做一些思考性探讨,以期引起传统金融业对该问题的重视并完善我国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体系。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金融监管;法律制约

一、当前中国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及特点

(一当前中国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

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网络经济和电子商务等新兴经济蓬勃发展,互联网金融由此应运而生,并在一国经济金融活动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当前中国主要互联网金融模式:

第一是传统的金融借助互联网渠道为大家提供服务。这个是大家熟悉的网银。互联网在其中发挥的作用应该是渠道的作用。

第二种模式,类似阿里金融,由于它具有电商的平台,为它提供信贷服务创造的优于其他放贷人的条件。互联网在

里边发挥的作用是依据大数据收集和分析进而得到信用支持。

第三种模式,大家经常谈到的P2P的模式,这种模式更多的提供了中介服务,这种中介把资金出借方需求方结合在一起。主要有以下四类:一、担保机构担保交易模式,这也是相对安全的P2P模式。此类平台作为中介,平台不吸储,不放贷,只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由合作的小贷公司和担保机构提供双重担保。此模式首先在创富贷平台创立,由创富贷与中安信业共同推出产品“机构担保标”。二、大型金融集团推出的互联网服务平台。此类平台有大集团的背景,且是由传统金融行业向互联网布局,因此在业务模式上金融色彩更浓,更“科班”,还拿风险控制来说,陆金所的P2P业务依然采用线下的借款人审核,并与平安集团旗下的担保公司合作进行业务担保,还从境

外挖了专业团队来做风控。线下审核、全额担保虽然是最靠谱的手段,但成本并非所有的网贷平台都能负担,无法作为行业标配进行推广。三、以交易参数为基点,结合O2O(Online to Offline,将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的综合交易模式。例如阿里小额贷款为电商加入授信审核体系,对贷款信息进行整合处理。这种小贷模式创建的P2P小额贷款业务凭借其客户资源、电商交易数据及产品结构占得优势,其线下成立的两家小额贷款公司对其平台客户进行服务。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在了一

起,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四、以P2P网贷模式为代表的创新理财方式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认可,与传统金融理财服务相比,P2P的借款人主体是个人,以信用借款为主,在借款来源一端被严格限制为有着良好实体经营、能提供固定资产抵押的有借款需求的中小微企业。第四种模式,通过交互式营销,充分借助互联网手段,把传统营销渠道和网络营销渠道紧密结合;将金融业实现由“产品中心主义”向“客户中心主义”的转变,主要有以下三大类:一、专业P2P(Professional to Professional模式。在专业的金融服务人员之间建立信息交换和资源共享的平台,在中间从事信息匹配和精准推荐,促进线上信任的建立和交易的欲望。二、金融混业经营模式。通过互联网平台对所有金融机构开放共享资源,为金融产品销售人员发布各种金融理财产品、项目信息,为客户打造和定制金融理财产品。三、金融交叉销售模式。打破理财行业的机构壁垒,通过平台上各类理财产品的展卖聚拢投资人资源,促进金融产品销售人员产品的销售。金融产品销售人员们可以在平台上进行内部的交流沟通和资源置换,在不同产品领域寻找并组建自己的合作团队,达成利益分享规则后,团队内共享投资人资源,为投资人推介团队内部产品进行资产配置,从而实现金融产品销售人员间的交叉销售合作,取得共赢。

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因为有搜索引擎、大数据、社交网络和云计算,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非常低,交易双方在资金期限匹配、风险分担的成本非常低,银行、券商和交易所等中介都不起作用;贷款、股票、债券等的发行和交易以及券款支付直接在网上进行,这个市场充分有效,接近一般均衡定理描述的无金融中介状态。在这种金融模式下,支付便捷,搜索引擎和社交网络降低信息处理成本,资金供需双方直接交

易,可达到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和银行间接融资一样的资源配置效率,并在促进经济增长同时,大幅减少交易成本。利用互联网实现信息对称、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做到投资者和有融资需求的需求方进行直接对接,尽量减少复杂的中间的环节,让投资人能直接的享受到企业经营发展的成长红利,相比之下企业直投信息更加透明化,而且投资人收益也相比其他的投资方式收益有了显著的提高。

(二互联网金融的特点

1、成本低。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金供求双方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自行完成信息甄别、匹配、定价和交易,无传统中介、无交易成本、无垄断利润。一方面,金融机构可以避免开设营业网点的资金投入和运营成本;另一方面,消费者可以在开放透明的平台上快速找到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削弱了信息不对称程度,更省时省力。

2、效率高。互联网金融业务主要由计算机处理,操作流程完全标准化,客户不需要排队等候,业务处理速度更快,用户体验更好。如阿里小贷依托电商积累的信用数据库,经过数据挖掘和分析,引入风险分析和资信调查模型,商户从申请贷款到发放只需要几秒钟,日均可以完成贷款1万笔,成为真正的“信贷工厂”。

3、覆盖广。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客户能够突破时间和地域的约束,在互联网上寻找需要的金融资源,金融服务更直接,客户基础更广泛。此外,互联网金融的客户以小微企业为主,覆盖了部分传统金融业的金融服务盲区,有利于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4、发展快。依托于大数据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得到了快速增长。以余额宝为例,余额宝上线18天,累计用户数达到250多万,累计转入资金达到66亿元。据报道,余额宝规模500亿元,成为规模最大的公募基金。

5、管理弱。一是风控弱。互联网金融还没有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也不存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不具备类似银行的风控、合规和清收机制,容易发生各类风险问题,已有众贷网、网赢天下等P2P网贷平台宣布破产或停止服务。二是监管弱。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监管和法

律约束,缺乏准入门槛和行业规范,整个行业面临诸多政策和法律风险。

6、风险大。一是信用风险大。现阶段中国信用体系尚不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还有待配套,互联网金融违约成本较低,容易诱发恶意骗贷、卷款跑路等风险问题。特别是P2P网贷平台由于准入门槛低和缺乏监管,成为不法分子从事非法集资和诈骗等犯罪活动的温床。去年以来,淘金贷、优易网、安泰卓越等P2P网贷平台先后曝出“跑路”事件。二是网络安全风险大。中国互联网安全问题突出,网络金融犯罪问题不容忽视。一旦遭遇黑客攻击,互联网金融的正常运作会受到影响,危及消费者的资金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

二、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业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以其独特的优势向传统金融发起了挑战。这种挑战和竞争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在长期的金融发展过程中会发生鲶鱼效应。促进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共同向前发展。这种挑战和影响包括改变改变银行的传统盈利模式、调整业务结构、改变客户基础、改善服务水平、建立和引进新的信息管理系统、创建适合新模式下的新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及方法等。具体表现在:

1、中介角色受到弱化。互联网金融会加重金融脱媒现象越来越严重,这是互联网金融的核心意义之所在。互联网金融的挑战使传统金融中银行中介地位的角色受到弱化。大

量的传统的金融机构职能不断分化甚至消失。绕开银行直接办理金融业务会变的普及。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金融通双方不再需要银行或交易所等中介机构撮合,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自行完成信息甄别、匹配、定价和交易,去中介化作用明显。

2、经营模式受到挑战。传统金融模式有两个明显特征,一是利用实体网点,通过客户经理的营销,辐射服务半经内的客户。通过柜员来经办,以此开展业务活动。所以传统金融模式宣称渠道为王。二是信息搜集和处理方式比较原始,一般人工搜集后,采用录入的方式进入封闭的内部系统。但互联网金融彻底改变这种传统的经营模式,利用互联网搭建网络金融平台,客户自行选择适合的金融产品,只需自己动动手

指便可办理业务。在信息搜集处理方面,互联网金融将庞大分散的信息资源以及数据,利用“云计算”原理,将不对称、金字塔型的信息扁平化,实现数据处理的开放性、标准化、结构化,提高数据的使用效率。

3、收入来源受到冲击。传统的金融模式下,银行创造和实现价值主要是以其专业的技术、复杂的知识和冗繁的流程向客户提供服务获得。利差仍然是中国商业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而由于金融业相对垄断,市场价格未全面放开,从而获得政策优势和行政保护。商业银行的发展模式和盈利方式基本上是外延粗放型的。但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目标客

户发生改变,客户的消费习惯和消费模式不同其价值诉求发生根本转变,随着市场参与者更为大众化和普及化,社会分工和专业化被大大淡化,加之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利差收入将减少,非利息收入的在收入中的比重会明显提高。传统金融模式下银行收入的来源受到严重冲击。

4、客户基础受到动摇。客户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各项业务的基础。但由于受2/8法则的支配,传统金融模式下,银行服务了20%的客户,却赚了80%的钱。为数众多80%的客户的为银行贡献做着却享受着低端服务。而一旦他们发生动摇,对银行的冲击不可低估。据悉。截止2013年6月,我国网民人数已达5.9亿,其中使用移动互联网的网民占4.64亿,各类手机银行客户总规模也超过2亿。数据还显示,到2013年6月我国网络购物网民数为2.71亿人,与2012年底相比上半年网民增加2889万人。而互联网金融正是发现这一契机,对传统金融模式下被忽略的客户发起精准营销,这直接导致传统银行的客户基础受到动摇。

三、互联网金融对金融管理的影响

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对传统金融管理方式的影响主要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挑战传统的银行僵化而复杂的内部流程。二是颠覆传统银行对物理网点的高度依赖。正是这种集约僵硬的管理体制和与之相匹配管理方式阻碍着业务发

展。更不为互联网金融所不容。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在效率,如阿里信贷,其淘宝商户贷款流程仅包括:3分钟网上申请,没有人工审批,1秒贷款到帐。既不用去跑银行,又没有复杂繁琐的审批环节。三是进一步加大了金融业反洗钱工作的难度。互联网金融交易在虚拟环境进行,除交易记录外,不留下任何签名、影像等物理痕迹,主要是通过密匙、证书、数字签名等电子方式认证交易双方身份。这种交易的隐蔽性给金融机构识别客户带来了困难,易于被不法人员利用,从事虚假的非法交易。互联网金融不受时空限制,这为不法分子从事非法金融活动提供了便利,可轻而易举地完成巨额资金的大进大出、快进快出,这使得金融反洗钱监管部门监测分析可疑交易更加困难。

四、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国际实践

发达国家已开始加强和完善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

(一在网络银行监管方面

考虑到目前网络银行大多是传统银行开展网上业务为主,纯粹型网络银行的数量少、规模小,各国仍以原有的银行监管机构和监管范围为基础,但加大了监管机构之间、监管机构与其他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以应对网络银行跨区域、跨国界发展业务和客户延伸所引发的监管规则冲突。在监管层次和内容上,将对网络银行的监管划分为企业级的监

管(即针对商业银行提供的网上银行服务的监管和行业级的监管(即针对网络银行对国家金融安全和其他领域形成的影响进行监管两个层次,并以实施市场准入,对业务扩展进行管制以及开展现场检查作为主要监管方式。在监管模式上,形成了以美国和欧盟为代表的两种模式:美国的监管模式以现有立法为基础,根据网络银行的特点,通过补充新的法律法规,使原有的监管规则适用于网络电子环境。因此在监管政策、执照申请、金融消费者保护等方面,美国对网络银行的监管与传统银行的要求十分类似,但在监管措施方面采取了审慎宽松政策,强调网络和交易安全,维护银行经营的稳健和对银行客户的保护,重视网络银行在降低成本、服务创新方面的作用,基本上不干预网络银行的发展。欧盟的监管模式较为新颖,欧洲中央银行要求各成

员国国内监管机构对网络银行采取一致性监管原则,并负责监督统一标准的实施,其监管的目标是提供一个清晰、透明的法律环境,坚持适度审慎和保护消费者的原则,监管重点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区域问题,包括银行间的合并与联合、跨境交易活动等;二是安全问题,包括错误操作和数据处理产生的风险、网络被攻击风险等;三是服务技术能力;四是随着业务数量和范围扩大而增加的信誉和法律风险,包括不同的监管当局、法律体系可能造成的风险。

(二在网络信贷监管方面

根据网络信贷本身资本化和证券化程度不高且与真实交易联系密切的特点,各国主要是通过规范一般信贷业务的法律法规来对网络信贷进行规制。例如,作为网络信贷的发源地,英国将网络信贷纳入消费信贷市场的范畴,由公平交易管理局根据《消费者信贷法》对网络信贷进行监管。公平交易管理局对网络信贷机构实行信贷牌照的准入管理,并对信贷关系中借方、贷方行为进行规范,但对网络信贷机构本身的行为规范相对较少,既没有资本金和流动性的要求,也没有风险管控的规定。欧盟与网络信贷相关的立法主要是消费者信贷、不公平商业操作和条件等方面的指引性文件,在具体监管上要求只有注册的信贷机构才有权通过网络发布信贷广告,并对网络信贷制定了比其他信贷形式更为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美国对网络信贷的监管框架相对较为复杂,涉及多家监管机构,但与存款类金融机构相比,对网络信贷机构的监管较为宽松,基本没有市场准入的限制,重点是对放贷人、借款人利益的保护。日本主要是通过《贷金业法》、《出资法》、《利息限制法》对非银行民间金融公司资金借贷进行管理,强化对贷金业者的行为规范。总体上看,各国对网络信贷的监管相对比较宽松,普遍缺乏硬性的法律约束。针对网络信贷监管缺失问题,目前市场已有呼声要求监管当局加强对网络信贷的监管与约束,强化借贷双方尤其是贷方利益的保护,提高网络信贷机构的信用评估、风

险管理能力。2011 年,英国三家最大的网络信贷机构Zopa、Funding Circle、RateSetter 从维护个人消费者和小型企业等借方利益的角度出发,成立了网络信贷融资协会,通过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弥补政府监管力度的不足。

(三在第三方支付监管方面

近年来,欧美等发达国家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指导思想逐步从“自律的放任自由”向“强制的监督管理”转变,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电子支付、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的法律法规,形成了与本国第三方支付发展相适应的监管模式。以美国为例,美国对第三方支付实行功能监管,将第三方支付视为货币转移业务,把从事第三方支付的机构界定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机构涉及财政部通货监理署、美联储、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等多个部门,其监管的重点是交易过程而非从事第三方支付的机构。欧盟对第三方支付实行机构监管,倾向于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做出明确界定,并主要通过对电子货币的监管来实现,第三方支付机构只有获得银行或电子货币机构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才能从事相关业务。

美国、欧盟两种模式在监管目标和手段上均具有较高的一致性。首先在监管目标上,强调促进和维护第三方支付手段和支付体系的高效和安全,保护消费者利益以及防范反洗钱风险。其次在监管手段上,对第三方支付机构设定了业务许可制度,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资金实力、财务状况、风险

管理以及报告制度等均有具体的准入要求。在初始审批的基础上,实施过程监管和动态监管,确保第三方支付机构维持良好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当前以欧美为代表的主要发达国家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已呈现出由宽松自由到加强规范的趋势,在具体实践上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强化监管与支持创新并重,尽管各国已开始健全相关监管框架和措施,但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仍然宽松,以鼓励创新为主,没有对其发展做出过多的限制。二是立足现有法律法规,对相关制度办法进行补充和完善,以适应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的需要。这既为互联网金融向深层次发展、跨领域经营预留了空间,也为互联网金融稳健经营提供了有利的法制环境。三是对互联网金融实施市场准入管理,力求把好入门关,避免出现“百花齐放、鱼龙混杂”的情况。四是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的网络、技术以及交易的安全,对互联网金融的电子技术、内部管理、自有资本、客户资金管理等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要求。五是以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平交易作

为监管的核心目标,侧重于对互联网金融实施行为监管和功能监管,不拘泥于现有的金融监管体制分工。

五、对规范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的建议

我国互联网金融始于网络银行,其中又以招商银行1996 年最早推出一卡通、开展网上银行业务为代表。目前,国内

绝大多数商业银行已开通了网上银行业务,截至2011 年我国网上银行注册客户已超过3 亿户。近年来,人人贷、宜信等网络信贷机构,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相继在国内异军突起,成为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最迅速、最为活跃的领域。由于互联网金融缺乏有效规范、引导与约束,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例如部分网络信贷机构涉嫌非法诈骗、非法吸储、非法集资,第三方支付机构恶意竞争、资金管理风险隐患大等。同时,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开始涉足于客户理财等金融领域,类似产品的发展越来越多地面临着政策与法律的双重风险。因此,无论是从规范管理还是推动创新的角度看,我国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亟需加强和完善,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以满足实体经济发展的有效需求为出发点,为互联网金融营造相对宽松的发展环境。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互联网金融仍处于起步阶段,且在弥补传统金融不足、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更多是供给不足的问题而不是供给过度的问题。因此,针对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不宜因噎废食或过度予以夸大,而是应当采取“宜疏不宜堵”的方针,通过开正路、堵邪路的方式予以正确引导和规范,并树立“宽进严管”的监管理念,使互联网金融发展得以阳光化、制度化、规范化。在初始准入管理方面,不宜对互联网金融机构

的资金规模等设立过高的条件,作出过多的限制,但必须对其内部治理、风险防控等严格标准、严格要求。要重视和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逐步建立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对不同规模、不同影响、不同风险特征

的机构实行差异化的监管标准和措施,对于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个人必须严厉查处,建立市场退出和市场永久禁入等惩戒机制。

第二,尽快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互联网金融兼具互联网和金融两个行业的双重特征,且普遍存在跨界、跨领域经营的情况,从国际通行实践看,不宜对互联网金融采取单一主体监管和机构监管的方式,而是应当以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为主。例如,美国证券监管机构从功能监管的角度,将个人放贷人购买网络信贷机构的贷款份额。参与放贷的行为认定为证券投资行为而非普通的借贷行为,要求其接受美国证券法律的约束。日本通过制定出台《金融商品销售法》、《金融产品交易法》,一改过去传统的行业立法模式,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角度进行横断立法,由此将监管范围扩大到所有的金融商品,并对新型的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和支付清算方式进行有针对性地规范,从而为分业立法模式下“漏金融管理网”的互联网金融等新兴金融商品的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针对互联网金融的功能监管、行为监管制度亟需建立,相关

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也需要进一步健全,否则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类似于余额宝触及和违反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制度规定的情况仍可能继续地发生。第三,健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有序发展。目前,我国对互联网金融进行专门立法的条件尚不成熟,当务之急是要在现有立法的基础上,对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以此弥补现有监管制度在覆盖互联网金融方面的空白与不足,具体可在以下方面着手:一是建立并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统计调查和风险监测分析体系。一方面,应尽快将互联网金融纳入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特别是要把网络信贷资金纳入社会融资总量的统计范围,要求互联网金融机构定期报送有关资产负债、流动性以及财务资金状况等方面数据报表和重大事项报告,建立与之相关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另一方面,应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机构日常风险的监测分析与风险预警,定期排查和消除风险隐患,对有关机构的风险行为及时进行提示和纠正,避免出现由小及大、由点及面的区域性金融风险。二是结合不同类型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完善监管制度。在网络银行方面,应在沿用传统商业银行监管手段的基础上,构建符合网络银行特

点的风险监管制度,建立统一的 CA 安全认证中心,加强对客户认证、电子货币发行与流通、网络金融犯罪等问题的前瞻性研究,适时出

台电子签名、票据管理、反洗钱和征信管理等方面的配套规则。在网络信贷方面,应以立法的形式明确网络信贷机构的身份和地位,推动制定《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将与网络信贷机构类似的组织和机构一并纳入监管范围,对其组织形式、资格条件、经营模式、风险防范和监督管理等做出规定。在第三方支付方面,应在现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提升第三方支付监管制度的法律层级,尽快出台备付金存管、利息收益分配、预付卡发行与管理、银行卡收单、违规经营退市等配套管理办法,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第三方支付法律体系。三是推动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管理的作用。考虑到互联网金融创新速度快,立法和法律修订相对缓慢的现实情况,可借鉴日本、英国的经验,采取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方式,填补在立法修法过程中的规范及监管空白,由自律组织充当“准政府机构” ,承担部分政府的监管职能,通过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和引导互联网金融机构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秩序。

互联网金融监管创新研究

互联网金融监管创新研究 近些年来我国互联网科技发展较快,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互联网金融的全面发展,市场影响范围在逐步扩大。当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能够为经济体制改革提供重要动力,使得我国原有的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但是相关部门也需要强化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促进各项监管工作的创新发展。 标签:互联网金融监管创新 互联网金融是新时期互联网技术以及硬件科技发展的重要产物,与传统化商业发展模式相结合,指明了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近些年来,通过互联网平台建立的电子商务运营发展模式以及资金服务项目等发展势头迅猛,逐步建立了市场规模化的运营发展形式。但是受到各项制度的限制,当前互联网金融工作中仍旧存在诸多风险要素。随着互联网金融监管创新工作的全面发展,更多运营问题逐步暴露,所以目前相关部门需要积极构建全新的监督管理体系,确保互联网金融的稳定运行。 一、互联网金融的基本内涵概述 互联网金融就是现阶段市场中互联网企业通过信息网络技术,再借助大数据以及云计算等措施来展开各项市场化的金融业务,具有信息化以及平台性等特点,各项工作得以有效开展的基础条件是电子商务行业的全面发展以及社会认可度的不断提升。目前互联网金融具有以下发展特点,各项工作处理速率较快,资金限制门槛较低,实际普及范围较广,但是管理工作具有较大难度,和传统金融行业进行综合对比具有较高的风险性。 互联网金融在近些年整体发展速率较快,市场普及范围较广,各项工作覆盖范围在逐步扩大,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金融结构产生了较大影响。此外,我国相关部门也在逐步加强金融市场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各项法律要求,旨在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全面发展。互联网金融创新就是在现阶段互联网金融市场实际运行发展过程中不断创新金融发展理念,改变原有的运行发展方式,更好的突破传统金融模式的限制,变革原有的金融体系,为社会发展提供更多样化的金融产品[1]。 二、当前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要素分析 与常规金融模式一样,当前互联网金融在实际运营发展过程中也受到货币市场带来的各项冲击,加上互联网金融自身资金流动性较大。在互联网金融中,短期性存款的流动性是投资活动以及资金流动的重要问题。不准确的利率波动将会影响到投资人员各项发展措施的拟定。诸多不确定因素,将会导致各类经济损失的发生。加上当前货币政策的不断调整,对于市场化商业活动以及各项经济项目的建设都产生了较大影响。随着社会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带来的利弊,对市场中各个企业发展产生了较大影响,受到各类问题的影响,当前互联网金融工作也受到

我国互联网金融产生背景、现状及发展前景研究[优质文档]

我国互联网金融产生背景、现状及发展前景研究 【摘要】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国家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以“金融线上化”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日益兴起,并得以蓬勃发展,对传统的金融机构造成了巨大的冲击。本文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背景出发,分析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进而提出了对互联网金融发展未来的展望。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伴随着风险的凸显,为了保证这种新兴金融模式健康稳步的得以推进,我们必须对其发展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加以思考。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背景,发展前景 一、互联网金融的产生背景 互联网金融的产生和发展与其定义与特征有着紧密联系,研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必须首先认识其定义与一系列特征。 (一)互联网金融的定义。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互联网金融具有透明度强、参与性高、协作性好、中间成本低等一系列特征。互联网金融模式是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从融资模式角度看,互联网金融模式本质上是一种直接融资模式。同时,互联网金

融是依托于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金融而产生的一种新兴金融模式。 (二)互联网金融的特征。首先,效率高,成本低。互联网金融依靠互联网平台交易和大数据分析为基础开展业务,比以商业银行为主要销售渠道的传统基金销售模式效率更高且成本更低,提高了投资人的收益率。其次,操作便捷,人人参与。互联网金融业务操作过程便捷流畅,给予客户极佳的交易体验。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资金交易门槛很低,有效缓解了金融排斥,提高了社会金融福利水平。再次,信息对称,供求匹配。互联网基金模式实现了基金销售的金融脱媒,基金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公司将基金产品直接送达到海量 的互联网客户群体面前。同时,互联网客户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自行完成对基金信息对比、甄别、匹配和交易,有效激活市场存量资金,提高了社会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背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背景是两个:一个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另一个是利率市场化。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大家能够绕过营业部去开展银行业务,从而大幅节约成本和费用。利率市场化使得互联网银行在存款利率上有很多的优势,它的存款利率高于传统银行。互联网金融兴起主要源于庞大金融供需断层。首先,财富积累急需保值增值的投资渠道;其次,弱势群体的融资需求不能得到满足或融资成本过高;最后,商业银行无法进行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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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现状、监管及前景分 析 互联网金融当前尚没有科学的定义、业务边界和明确的监管规则,作为一种金融创新路径,已经快速演变为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经历了两次大的发展浪潮:1990 年代中期开始,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银行等实体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开展了线上服务,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移动支付、网上保险等;进入21 世纪以来,随着大数据、云计算、搜索引擎、社交网络、移动支付等互联网现代科技的飞速发展,另类互联网在线服务平台直接或间接向客户提供第三方金融服务业务开始兴起。由于新一代互联网技术的推动,电子商务、互联网业与金融业三者之间的交叉业务日益频繁,三业融合趋势明显,派生了一种新金融形式——“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与生俱来的特征是便利、快捷、具有包容性(例如对服务对象没有收入歧视等),体现了普惠金融的理念和价值。有人认为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不是互联网技术的金融,是基于互联网思想以技术作为必要支撑的金融。也有人认为互联网金融是各种金融业务与现代 IT、Web 技术的有机结合的一种新型金融形式。 由于贷款人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对匿名网络环境下的贷款经验不足以及信息非对称性更严重等,面临的资金交易风险比传统金融业要高出很多。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除了改变传统金融格局竞争外,重要的是可以进一步优化资金、资源配置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尤其是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发展。 互联网金融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鼓励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多层次发展的宗旨。互联网金融正在改变传统金融生态环境,给传统金融领域带来了新情况、新变化、新挑战。但在互联网金融繁荣的背后,最终的发展结果如何仍然存在很多变数。在此背景下,要冷静思考,联网金融因何而起?互联网金融与传统商业银行是什么关系?互联网金融是否需要监管,需要怎样的监管?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方向在哪里?

互联网金融产生背景现状及发展前景研究

互联网金融产生背景现状 及发展前景研究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

我国互联网金融产生背景、现状及发展前景研究【摘要】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国家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以“金融线上化”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日益兴起,并得以蓬勃发展,对传统的金融机构造成了巨大的冲击。本文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背景出发,分析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进而提出了对互联网金融发展未来的展望。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伴随着风险的凸显,为了保证这种新兴金融模式健康稳步的得以推进,我们必须对其发展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加以思考。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背景,发展前景 一、互联网金融的产生背景 互联网金融的产生和发展与其定义与特征有着紧密联系,研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必须首先认识其定义与一系列特征。 (一)互联网金融的定义。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互联网金融具有透明度强、参与性高、协作性好、中间成本低等一系列特征。互联网金融模式是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从融资模式角度看,互联网金融模式本质上是一种直接融资模式。同时,互联网金融是依托于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金融而产生的一种新兴金融模式。 (二)互联网金融的特征。首先,效率高,成本低。互联网金融依靠互联网平台交易和大数据分析为基础开展业务,比以商业银行为主要销售渠道的传统基金销售模式效率更高且成本更低,提高了投资人的收益率。其次,操作便捷,人人参

与。互联网金融业务操作过程便捷流畅,给予客户极佳的交易体验。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资金交易门槛很低,有效缓解了金融排斥,提高了社会金融福利水平。再次,信息对称,供求匹配。互联网基金模式实现了基金销售的金融脱媒,基金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公司将基金产品直接送达到海量的互联网客户群体面前。同时,互联网客户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自行完成对基金信息对比、甄别、匹配和交易,有效激活市场存量资金,提高了社会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背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背景是两个:一个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另一个是利率市场化。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大家能够绕过营业部去开展银行业务,从而大幅节约成本和费用。利率市场化使得互联网银行在存款利率上有很多的优势,它的存款利率高于传统银行。互联网金融兴起主要源于庞大金融供需断层。首先,财富积累急需保值增值的投资渠道;其次,弱势群体的融资需求不能得到满足或融资成本过高;最后,商业银行无法进行根本性的创新,以跟上用户快速、即时需求的变化。 综上,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与我国银行发展现状及人民需求密切相关。一方面,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几乎占垄断地位,商业银行以存贷款利差获得高额的垄断利润,缺乏竞争使得银行的存款利率较低。面对国内的高通货膨胀率,越来越多的人不愿意把钱放进银行保值增值,而以余额宝为代表的金融模式以远高于银行的存款利率吸引了人们的眼球;另一方面,传统商业银行办事效率低给方便快捷的互联网金融的产生创造了良好的背景。正是互联网金融的高效率和低成本大大方便了人们的生活,这是互联网金融得以迅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分析剖析

防灾科技学院 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 题目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分析 专业 层次 学号 答辩人张全东 指导教师 完成时间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分析 防灾科技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专科)****级*****专业 ***** 摘要:随着金融全球化和综合化发展趋势进一步增强,我国金融业已经进入互联网金融阶段。在这一阶段,随着互联网用户急剧增多,消费者的网络消费习惯逐渐形成,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在2014 年,互联网金融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显示出我国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视。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在满足实体经济发展、推进我国利率市场化、信息技术革新、普惠金融的发展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作用。互联网金融对我国金融体系的完善有着重要的意义,与此同时,这一新生金融事物也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在对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的研究,更是显得尤其重要。基于此,本文重点分析了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通过本文论述,以期对我国金融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中国金融业影响风险监管

目录 一、绪论 (1) (一)研究背景 (1) (二)研究意义 (1) (三)文献综述 (2) 二、互联网金融理论概述 (3) (一)互联网金融 (3) (二)互联网金融的优势 (3) (三)互联网金融发展 (4) 三、互联网金融风险存在的原因分析 (5) (一)现有金融体制方面的不足 (5) (二)现实供需矛盾的存在 (5) (三)低成本高收益的盈利模式 (6) 四、互联网金融监管风险监管存在的问题 (6) (一)市场机制不完善 (6) (二)现行体制和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不适应 (7) (三)政府监督体系不健全 (7) 五、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措施和建议 (8) (一)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 (8) (二)创建互联网金融监督机构的行政管理机制 (9) (三)健全政府部门监督管理 (9) 六、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实现中国金融的新发展 (11) (一)转变观念,认清互联网金融的价值 (11) (二)提高金融机构电子化 (11) (三)提高互联网金融的网络安全性 (12) 结论 (13) 参考文献 (14) 致谢 (15)

浅谈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

浅谈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 下文为大家整理带来的浅谈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2020年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工作方向,互联网金融一时间快速吸引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要确保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健康,离不开科学、完善的监管体系,然而,在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尚缺乏成熟的理念,各方对监管的功能、地位尚未达成普遍共识,因此,探讨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确定各部门在监管中的位置以及监管职能和监管方式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和特殊性 (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2008年金融危机后,业界普遍认为自由放任的监管理念只针对理想的金融市场,这种情景认定市场参与者都是理性的,市场价格全面、正确地反映了所有市场信息。然而,现实生活中金融业特别是刚刚兴起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并未达到这种理想的地步,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不可控等非有效因素广泛存在,必须实施必要监管。具体来讲,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1.个体行为的非理性。在P2P平台中,投资者对于借款者信用风险的了解仍不能做到全面、系统,其投资行为仍属于高风险投资,同时,由于P2P门槛较低,一些投资者不具备一定的投资经验,对投资失败对个人的影响也了解不足。2.集体非理性。

在货币市场大幅波动时,个人投资者出于理性可以赎回资金,但如果大部分投资者一致采取理性赎回,整个平台就会遭遇挤兑,表现出集体行为非理性。3.互联网金融创新仍存重大缺陷。互联网金融行业在我国属于新兴领域,部分P2P平台的客户资金同平台自有资金缺乏有效隔离,使得平台负责人卷款跑路事件频发,多数平台缺乏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的管控,将高风险产品销售给不能承担风险的人。 因此,我们不能因为对互联网金融发展不成熟就采取自由放任的监管理念,应以监管促发展,在一定的底线思维和监管红线下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 (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特殊性 1.信息科技风险。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网络金融诈骗、钓鱼网站、客户资料泄露、支付不安全、账号被盗等信息技术风险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表现尤为突出,这些风险或是由平台工作人员、投资人违规操作造成,或是基于互联网的特殊性与互联网大环境导致,其后果往往较为严重。 2.长尾风险。互联网金融有效拓展了交易的可能性边界,使以往不被传统金融覆盖的人群也参与到投资中来(即长尾特征)。这部分人投资经验不足,风险识别与承担能力也相对欠缺,容易受到误导、欺诈,加之投资额较小且分散,一旦出现风险厌恶,极有可能造成挤兑。 二、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 (一)审慎监管 审慎监管就是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采取限额监管等一系列

互联网金融对建行发展的影响及对策研究开题报告

IAI TAI YU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论文题目互联网金融对建行发展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英文并列题目 Internet banking for CCB Development and Countermeasures 学生姓名XXX 学号 专业 研究方向 入学年月 导师姓名 导师职称 完成时间2013.10.22 XX学院

目录 一、立论依据 (3) (一)选题依据和立论背景 (3) (二)课题研究目的和意义 (5) 二、文献综述 (6) 三、研究内容 (7) 四、研究流程图 (11) 五、研究方法 (11) (一)文献研究法 (11) (二)拜访调研法 (12) 六、论文的重点、难点和创新点 (12) (一)论文的重点和难点 (12) (二)本文的创新点 (12) 七、课题研究计划 (12) 八、课题所需经费概算 (13) 九、参考文献 (14) 十、附录:论文提纲 (18)

一、立论依据 (一)选题依据和立论背景 随着计算机以及互联网络迅速的发展及广泛使用,上网用户数量急剧增加,人们的生活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金融服务业中,信息技术的充分使用促进了金融业各组织机构和服务形式的更新,网上银行业务的推广也是创新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特别是移动支付、社交网络、搜索引擎和云计算等,将对人类金融模式产生根本影响。在全球范围内,已经可以看到三个重要趋势。 第一个趋势是移动支付替代传统支付业务(如信用卡、银行汇款)。随着移动通讯设备的渗透率超过正规金融机构的网点或自助设备,以及移动通讯、互联网和金融的结合,全球移动支付总金额 2011 年为 1059 亿美元,预计未来 5 年将以年均 42%的速度增长,2016 年将达到 6169 亿美元。在肯尼亚,手机支付系统 M-Pesa 的汇款业务已超过其国内所有金融机构的总和,而且延伸到存贷款等基本金融服务,而且不是由商业银行运营。 第二个趋势是人人贷(个人之间通过互联网直接借贷)替代传统存贷款业务。其发展背景是正规金融机构一直未能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而现代信息技术大幅降低了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使人人贷在商业上成为可行。比如 2007 年成立的美国Lending Club 公司,到 2012 年年中已经促成会员间贷款 6.9 亿美元,利息收入约0.6 亿美元。摩根士丹利前 CEO John Mack 为其董事会成员。 第三个趋势是众筹融资(crowd funding,通过互联网为投资项目募集股本金)替代传统证券业务。2012 年 4 月,美国通过 JOBS 法案(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Act),允许小企业通过众筹融资获得股权资本。 可能出现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称为“互联网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模式有三个核心部分:支付方式、信息处理和资源配置,分述如下。 首先是在支付方式方面,以移动支付为基础。个人和机构都可在中央银行的支付中心(超级网银)开账户(存款和证券登记),即不再完全是二级商业银行账户体系;证券、现金等金融资产的支付和转移通过移动互联网络进行;支付清算电子化,替代现钞流通。

互联网金融案例研究

典型案例之阿里金融 国内互联网金融发展最为典型的案例即为阿里巴巴的小额信贷业务,即阿里金融。 和传统的信贷模式不同,阿里金融通过互联网数据化运营模式,为阿里巴巴、淘宝网、天猫网等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小微企业、个人创业者提供可持续性的、普惠制的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其所开发的新型微贷技术的核心是数据和互联网。[5] 阿里金融利用阿里巴巴B2B、淘宝、支付宝等电子商务平台上客户积累的信用数据及行为数据,引入网络数据模型和在线视频资信调查模式,通过交叉检验技术辅以第三方验证确认客户信息的真实性,将客户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上的行为数据映射为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价,向这些通常无法在传统金融渠道获得贷款的弱势群体批量发放“金额小、期限短、随借随还”的小额贷款。 同时,阿里金融微贷技术也极为重视网络.其中,小微企业大量数据的运算即依赖互联网的云计算技术,不仅保证其安全、效率,也降低阿里金融的运营成本;另外,对于网络的利用,也简化了小微企业融资的环节,更能向小微企业提供365*24的全天候金融服务,并使得同时向大批量的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成为现实。这也符合国内小微企业数量庞大,且融资需求旺盛的特点。 阿里金融已经开发出订单贷款、信用贷款等微贷产品。从其微贷产品的运作方式看,带有强烈的互联网特征。类似淘宝信用贷款,客户从申请贷款到贷款审批、获贷、支用以及还贷,整个环节完全在线上完成,零人工参与。[6] 随着电子商务市场发展迅速,2011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总额高达5.88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9.2%,电子商务已经广泛渗透进入金融产品消费等领域。比如,2010年平安、安邦等多家保险公司集体入驻淘宝网开展保险产品销售业务。基金管理公司等基金销售机构自有网络平台受制于多种因素,业务发展缓慢,希望可以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用户群和用户体验优势,提升自身的网上基金销售业务能力。[7] 风险控制体系 阿里金融微贷技术中有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在信贷风险防范上,阿里金融立了多层次的微贷风险预警和管理体系,具体来看,贷前、贷中以及贷后三个环节节节相扣,利用数据采集和模型分析等手段,根据小微企业在阿里巴巴平台上积累的信用及行为数据,对企业的还款能力及还款意愿进行较准确的评估。同时结合贷后监控和网络店铺/帐号关停机制,

中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研究_魏鹏

DOI:10.16529/https://www.360docs.net/doc/d82483394.html,ki.11-4613/f.2014.07.003 金融论坛2014年第7期(总第223期) 中国互联网金融的风险与监管研究 魏鹏 [摘要]本文分析了国内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风险特征及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国际经验,认为互联网金融存在经营主体风险、法律合规风险、技术操作风险、市场流动风险、资金安全风险和货币政策 风险等。发达国家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主要包括对第三方支付、网络信贷、网络银行、众筹融资的监 管。为改善国内互联网金融监管现状,应明确监管原则,适度监管和协调监管并重;充分发挥行业自律 组织的作用;加快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建设,通过立法明确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性质和法律地位;完善 互联网监管规则,明确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业务经营范围及监管主体。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金融监管;监管原则;自律组织 [文章编号]1009-9190(2014)07-0003-07[JEL分类号]G29[文献标志码]A A Study of the Risks and Regulation of Chinese Internet Finance WEI Peng [Abstract]This paper analyses the development status,risk characteristics of internet finance and the international experience in internet finance regulation.The paper argues that there are operator risks,legal and compliance risks,operational technology risks,market liquidity risks,capital safety risks and monetary policy risks,etc.in internet finance.The internet finance regulation in developed countries mainly include the regulation of third-party payment,online credits,online banking,public financing.To improve the domestic internet finance regulation,it’s necessary to form regulatory principles,and keep balance between appro- priate regulation and regulation coordination;make use of the function of industry self-regulatory organization;accelerate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laws and rules of internet finance,and clarify the nature and legal rights of internet finance by legislation;im- prove the regulation rules of internet,and clarify the business scope and regulated entity of internet financial enterprises. [Key words]internet finance;financial regulation;regulatory principle;self-regulatory organization 当互联网企业介入金融行业所开展的业务,包括互联网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开展的结算、小微贷款、标准化金融产品销售、信息中介等金融业务,就构成了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在缓解信息不对称、提高交易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丰富投融资渠道等方面有别于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不是金融与互联网的简单结合,而是现代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有机融合。近年来,众多互联网企业以颠覆的心态迅速进入金融领域,“快鱼吃慢鱼”的互联网生存法则被搬到金融领域后,不仅对传统银行业造成了冲击,而且成为国内金融监管制度革新所面临的新难题。 与“体制内”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被边缘化,成为“体制外”金融的代表。作为一种新的业态,互联网金融如何在规范的前提下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扩大内需、刺激消费、促进国内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贡献力量,是政府和监管部门都在探讨的新课题。本文将在对国内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描述的基础上,从经营主体、法律合规、技术操作、市场流动、资金安全、货币政策等多个视角分析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借鉴国际对互联网金融各类模式 [收稿日期]2014年5月26日 [作者简介]魏鹏,男,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中心,经济师,国际财资管理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业学院,硕士生(北京,100033),E-mail:weipeng@https://www.360docs.net/doc/d82483394.html,。

互联网金融发展 开题报告.doc

开题报告 论文题目: 浅析中国互联网金融的现状及发展 研究背景: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技术全面渗透到了金融业,极大地降低了金融交易的时间和成本,扩大了服务的边界和市场。互联网金融的优点备受青睐,成为人们不可或缺的工具与支付方法。互联网将促使金融业迈向一个全新的时代。对中国互联网金融的现状及发展进行研究有利于针对现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革措施。 研究内容: 本文首先将介绍互联网金融的概念、特点及发展意义,然后在分析我国目前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提出推动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对策建议。 研究意义: 通过分析国内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能更好的有针对性的提出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措施。以期推动我国互联网金融高效、有序发展。国内外研究现状: 由于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几乎完全山商业实践得来,目前研究多集中在对于丑联网金融的具体模式上,较少对该课题的系统研究。 互联网金融这一概念首先由谢平(2012)提出,他在《互联网金

融模式研究》中率先提出了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并对其内涵和外延进行了阐述,指出互联网金融是不同于商业银行和资本市场的“第三种”融资模式。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儿种模式,电子支付方面,李尤(2006)系统分析了电子商务中的几种支付方式及其发展前景。王利锋(2010)着重研究了第三方支付的发展,实证分析了第三方支付对于宏观经济的影响。杨彪、李冀申(2012)针对第三方支付独特的风险机理,探讨将其纳入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的理论依据,并借鉴欧美经验提出监管对策。杨旻菲(2012)对阿里信贷业务进行了SWOT分析,指出阿里金融信贷业务的优势在于其在贷款形式的创新,并依托电子风控体系与电商平台、支付平台有机结合。孙之涵(2010)对国内外七家P2P 小额信贷网站做了描述、分析,针对网站运营及发展的机遇和风险提出合理化对策建议。 本文的创新之处: (1)研究对象新。互联网金融作为最新发展的商业模式,现有的研究多为对其各种零散模式进行分析,而缺乏对互联网金融这一业态整体的分析。 (2)归纳方法新。本文讲结合现有的资料,运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对互联网金融业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总结。避免了研究中过于理论、缺乏实际。 参考文献: [1] 谢平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D].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课题,2012. [2] 李尤我国电子商务环境中的电子支付方式比较分析[J].企业技术

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分析开题报告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凭借便利、快捷、高效、低成本等一系列优势,颠覆了以往的金融支付和交易方式,给传统金融机构和金敲体系带来巨大冲击,并呈现出混业经营、国际化等发展特点。在高速发展的同时,由于法律体系不健全、监管滞后、内控不健全、行业自律缺失等原因,互联网金融机构也面临着诸多风险。与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还存在突出问题。金融业具有很强的外部性, 互联网金融乱象已然影响到我国金融的稳定。对相关问题展开研究,改进完善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既有理论意义,又有实践价值。 本文把具有规模效应和低边际成本的金融服务看作具有非排他性、弱竞争性的公共产品,将金融监管看作政府干预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缓解市场失灵的有效手段,综合运用政治学、管理学、经济学、金融学等理论,从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的现状出发,勾勒出当前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给出强化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政策建议,以期实现互联网金融创新得到充分鼓励、风险问题得到有效处置、违法犯罪行为大幅减少、市场信屯、有效増强、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良好局面。 1.3 文献综述 Hulme与Collette为世界首家互联网金融为案例进行了研究,分析了互联网金融的信任机制设计和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认为互联网金融在网络世界中引入的社区观念,是一种对减小信息不对称的方法,于是进行风险控制的重要方法[0]。不过随着LendingClub等企业对于互联网社区的逐步遗弃,社区概念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开始学者们普遍质疑起来[1]。 2011年,美国国会提交的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分析成为该行业发展权威性研究报告,该报告着重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运作进行了全面分析,报告中指出,当下针对互联网金融监管中,多部门风投监管模式与广泛讨论的统一监管模式进行一一分析,各有优劣[2]。叶湘榕研究了我国四种最大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模式,还讨论了其中存在的主要风险。但是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和美国不同。 Jin等人在“硬信息”研究中,指出了利率水平和借款与借款者的信用等级有着密切的联系,除此之外,借款人的信用卡的数量以及借款方面的历史数据和

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及趋势分析报告

互联网金融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基于互联网金融行业格局,其业务模式和细分为网络融资平台(以P2P和众筹两种模式为代表)、网络征信、互联网支付、网络第三方代销等多个子行业领域。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潜力巨大,2015年7月18日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出台,第一次从中央政策的角度肯定了基于互联网的金融创新,政策落地将成为行业爆发的催化剂。但同时互联网金融公司也面临子行业竞争激烈、公司体量较小、市场份额和知名度不高、监管限制等多种尴尬得局面。 1. P2P 网络借贷 P2P 网络借贷(Peer to Peer Lending),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网络借贷平台实现的直接、小额信用借贷,因此又称为“个体网络借贷”。“个体”包含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P2P 网络借贷平台实际上就是专门设置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属于民间借贷畴。 (1)竞争趋向激烈,监管从严,网络借贷平台进入洗牌期 P2P行业自2013年之后经历了爆发式增长,运营平台数量以平均每月100家以上的速度增加,到2015年平台数量已达到5135家。随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落地,P2P 平台增长速度放缓,截止到2016年12月,平台数量为5881家。 虽然整个网贷市场还有较大发展潜力,但不可避免各平台间竞争将日趋激烈。P2P网贷平台的投资门槛比较灵活,一般以个人为主,额度通常比较小,相较银行理财产品、信托等门槛均要低;借款人一方采用信用模式的借款,不要求担保或抵押,在获得信贷的难度上较银行等传统金融低。因此,基于P2P网贷平台的特征,其借贷利率较传统融资方式更高。由于P2P的利息比较高,而可承担此高息的优质资产却并不太多,导致P2P对优质资产的抢夺比资金端更加激烈。同时较高的收益也必然需要承担较高的投资风险,P2P网贷平台和投资者仅靠网络信息的汇总分析对客户信息真实性和还款能力进行审核,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掌握和风险承担能力不及传统金融机构,部分规模较小,技术差、风控偏弱的P2P公司会出现运营风险的问题,导致最终退出P2P的市场。

互联网金融监管中问题及对策研究

互联网金融监管中问题及对策研究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互联网金融发展起来,已经成为金融中的一个热点问题。互联网金融发展形势喜人,但是在互联网的监管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首先介绍了互联网金融的概念,然后阐述了互联网金融的几种发展模式,之后详细分析了互联网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对策。 标签:互联网金融;P2P网络借贷;金融监管 1 引言 1.1 互联网金融的概念 我们要想定义互联网金融,先来看一下金融的概念。金融简单来说就是资金融通,借鉴黄旭的定义,我们把互联网金融定义为应用互联网技术来实现资金融通的行为。 1.2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 互联网金融有以下几种发展模式。第一,互联网支付。互联网支付又叫第三方支付,是指通过计算机设备、移动终端等,依托互联网发起支付并转移资金的服务。典型例子是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第二,P2P网络借贷(Peer-to-Peer lending),即点对点信贷。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资金借贷。小额借贷是一种将非常小额度的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或小微企业的一种商业模型。它的社会价值主要体现在满足个人/小微企业资金需求、发展个人信用体系/发展小微企业和提高社会闲散资金利用率三个方面。它也可以帮助借款人选择比较适合的贷款人,典型的例子是晋商贷。第三,众筹。这是指通过互联网方式发布筹款项目并募集资金。相对于传统的融资方式,众筹更为开放,能否获得资金也不再是由项目的商业价值作为唯一标准。只要是网友喜欢的项目,都可以通过众筹方式获得项目启动的第一笔资金,为更多小本经营或创作的人提供了无限的可能。第四,非P2P的网络小额贷款。这是相对于P2P而言的,主要是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向旗下电子商务平台客户提供的小额信用贷款,比如阿里金融旗下的阿里小贷。第五,数字货币,典型例子是比特币。第六,大数据金融。大数据金融是指依托于海量、非机构化的数据,通过互联网、云计算等信息化方式,对数据进行专业化的挖掘和分析,并与传统金融服务相结合,开展相关资金融通工作。第七,金融机构创新型互联网平台。这个模式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传统金融机构为客户搭建的电子商务和金融服务综合平台,客户可以在平台上进行销售、转账和融资等活动。第二类是不设实体分支机构,完全通过互联网开展业务的专业网络金融机构。 2 互联网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监管问题论文

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监管问题研究 摘要 互联网金融是当下中国的经济热点话题,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充分显示了对互联网金融这一新生金融产品的重视。我国互联网金融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在相对宽松的监管环境下取得了迅速的发展。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企业,逐步向金融业渗透,结合自身优势对金融产品进行创新,服务于小微企业,发展实体经济。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对我国加速推进利率市场化和推动普惠金融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并对现有的金融模式产生深远的影响。通过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研究,找出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小微企业;法律监管 1

RESEARCH ON THE DEVELOPMENT OF INTERNET OF FINANCE AND REGULATORY ISSUES IN CHINA ABSTRACT The Internet financial is a hot topic in today's China's economy. Li ke qiang, the prime minister in China, puts forward the Internet financial in 2014 government work report. A main content is to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net financial and perfect the financial supervision coordination mechanism shows to pay close attention to this new financial product. Though Internet financial started late in China, but has made rapid development in a relatively lighter regulatory environment. At present, moder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nterprises represented by the Internet companies, gradually infiltrate the financial industry and combine with their own advantages to create more financial products in order to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the real economy in our country.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Internet of Finance has important significance to our country interest rate liberalization and the advance of inclusive finance development. The emergence of Internet of Finance will have a profound impact on the existing financial model and produce energy to activate the market.Find out the problem through the research on the development of Internet of Finance , and find the solution. Key words: Internet of Finance; infiltrate the financial industry; Legal supervision 2

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研究论文

摘要 目前,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互联网与金融行业的交叉越来越明显,从而衍生出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型领域。并且逐渐发展成为热门领域,因而取得了快速发展的契机,其成长速度与发展规模远远超过其他行业,所以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问题也变得越来越受到重视。 互联网金融,是指银行等老牌金融机构与信息网络服务企业之间相互联结,借助网络与通信技术,实现资金的支付结算等业务的新类型金融模式。其典型特点是成本较低,但效率高、覆盖面广以及发展速度快,同样,互联网金融也存在着缺点,即管理弱、风险大。 本文围绕着互联网金融中存在的监管问题展开探讨,首先对互联网金融的含义进行界定,与传统的金融区别开来,其次探讨互联网金融具有的基本特征和发展的趋势,以及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现状以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监管,风险

Abstract Nowadays,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the economy, the intersection bet ween the Internet and the financial industry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obvious, thus giving rise to a new field of Internet finance. And gradually developed into a hot fiel d, and thus obtained the opportunity for rapid development, its growth rate and develo pment scale far exceed other industries, so the supervision of Internet finance has bec ome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Internet finance refers to a new type of financial model in which banks and other established financial institutions connect with information network service enterprises to realize the payment and settlement of funds with the help of network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Its typical feature is low cost, but high efficiency, wide coverage and rapid development, in the same way, Internet finance also has shortcomings, that is, weak management, high risk.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regulatory problems existing in Internet finance, first defines the meaning of Internet finance, and distinguishes it from traditional finance. Secondly, it discusses the basic characteristics and development trend of Internet finance, as well a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Internet finance supervision and its main problems, and puts forward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Key words:Internet finance, Regulation, Ri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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