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所有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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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产评估师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

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年。(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 年。1(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年。(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年。(五)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会计(六)不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年。

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个科目5考试设》、《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财务会计》、《经济法》、《:具体是:《资产评估基础》)年1W/(:报名时间月报名。挂证¥一般在当年的4月至5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一)凡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年。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4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 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年。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32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建设工程工程管理》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

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

6.5 W/(年)

挂证¥二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矿业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工作一般集中在考试当年2月至3月进行,具体报名时间请查阅各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报考文件。2013年各省市二级建造师报名工作基本结束。

)

年2 W/(挂证¥.

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凡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①[5]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满6年;工程或工

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4②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年。满5 年。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③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年。④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报名时间[6]月份开始(以

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2013年报名时间一般从6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注册管理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部用印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3个月,持证

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续,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前考试设四个科目: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本科目分土建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任选其一,下同)、工程造价案例分》。其中,工程造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答题上作答;其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3.5 W/(年)

挂证¥监理工程师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三年。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年以前(含1970年)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一)1970 年以上(含15年);(二)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15 (三)从事监理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个科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考试设4考试科目

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3.0 W/(年挂证¥注册建筑师报考条件[5](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年以上的;、取得建筑学硕士以上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博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21 年以上的;、取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或者相近专业工学硕士学位,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2年以上的,或者具有建筑学相近专业大学本科53、具有建筑学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年以上的;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或者取得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年以上的,4、取得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 5年以上的;或者相关业务、不具有前四项规定的条件,但设计成绩突出,经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认定达到前四项规定的专业水平5 的。(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2年以上的;1、具有建筑学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年以上的;2、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大学毕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年以上的;4年制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53、具有建筑设计技术专业年以上的;4、具有建筑设计技术相近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7 年以上的。5、取得助理工程师

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3考试时间[6]日、14、12、13112013年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日期为:5月2013年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日期为:5月11、12日

考试科目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科目

1.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知识)。

2.建筑设计(知识)。

3.建筑结构。

4.建筑物理与设备。

5.建筑材料与构造。

6.建筑经济、施工及设计业务管理。

7.建筑方案设计(作图)。

8.建筑技术设计(作图)。

9.场地设计(作图)。

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为八年。.

(二)二级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1.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 。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2. 。

3.建筑结构与设备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

4. 科目考试合格有效期为四年。) 年12 W/(一级建筑师挂证¥)

年W/(二级建筑师挂证¥注册咨询工程师考试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年;1、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 年;2、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6 年;、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43 年;、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34 年;、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25 2年;、获非工程技术类、工程经济

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人员,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年限相应增加6 7、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考试科目:分为《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工程组织与管理》、《工程决策分析与评价》、《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等五个科目

W/(年)

1.8挂证¥注册环评工程师

考条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 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 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 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 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年。2价工作满.

考试科目(一)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闭卷笔试。

(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闭卷笔试。

(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闭卷笔试。

(四)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闭卷笔试。

5 W/(年)

挂证¥注册城市规划师

报考条件

凡在建设部批准的、具有城市规划工作资质的单位中,从事城市规划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15年。

(二)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10年。

(三)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6年。

(四)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5年。

(五)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3年。

(六)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3年。

(七)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2年。

(八)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城市规划工作1年。

(九)在《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即1999年4月7日前)。1、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或取得

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城市规划工作12年。

2、1984年以前(含198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17年。

(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可免试。

1、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20年。

2、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25年。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相关知识》和《城市规划实务》。

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10月份,分四个半天进行

考试科目设置

共设4个科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前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环境影响小时。3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考试分四个半天进行,各科考试时间均为

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全部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环境影响评

价2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工程师职业资格合格证书。)

年4.5 W/(挂证¥注册资产评估师报考条件资格考试: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3年。(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考试科目

考试设5个科目,具体是:《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2]。估基础》5科试卷全部采用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主、客观题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5个科目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个部分组成,分别在答题卡和答题纸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存储编辑功能)。考试分5个半天进行。《资产评估》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其余4科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9月下旬。原则上在省辖市以上的城市设立考点。

2013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时间确定:9月7-8日

1 W/(年)

挂证¥注册环保工程师

报考条件

基本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

基础考试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 取得本专业( 指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等专业) 或相近专业( 建筑或学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程、土木工程等专业、热能与动力工给水排水工程环境与设备工程、.

1 年。(二)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年。(三)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

专业考试条件:

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2 (一) 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年。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3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3 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二)

程设计工作满4 年。保专业工年;或取得) 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4 (三设计工作满 5 年。含相近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年;或取得未通过本4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四) 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5 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年。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6 位后,累计从事环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6 ) 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五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7 年。

(六) 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8 年

考试设置

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当次考试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基础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各为4小时;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专业考试分专业知识和专业案例两部分内容,每部分内容均分2个半天进行,每个半天均为3小时。

专业考试均分为2天,第一天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第二天为专业案例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考试时间每天上、下午各3小时。专业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第一天为客观题,上、下午各70道题,其中单选题40题,每题分值为1分,多选题30题,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200分;第二天为案例题,上午25道必答题,下午25道必答题(对于有选择作答的25道必答题,如考生在答题卡和试卷上作答超过25道题,按题目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对作答的前25道题评分,其他作答题无效),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100分。

报名方

参加考试人员应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专业工作经历表(基础科目免试人员填写),经所在单位审核通过,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规定的报名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专业工作经历表、身份证、学历证明、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同版)到报名点办理手续。身份证、学历证明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报名表反面。通过基础考试后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须带好《基础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考试科目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组成

基础考试

(分为公共基础部分和专业基础部分).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时间1 天,上、下午各4小时。考试内容包括15个科目:公共基础部分(九个科目,共计120题,均为单选题,每题一分)高等数学、普通物理、普通化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流体力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工电子技术、工程经济;专业基础部分(六个科目,共计60题,均为单选题,每题两分)工程流体力学与流体机械、环境工程微生物学、环境监测与分析、环境评价与环境规划、污染防治技术、职业法规专业考试

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采取开卷考试的方式,时间2天,每天上、下午各3小时。考试内容(共9个科目):环境法规与标准、水污染防治工程技术、污水处理与再生利用工程实践、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技术、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实践、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实践、物理污染控制工程技术、物理污染控制工程实践。

时间安排

第一天为专业知识考试,上、下午各70题,前40题为单选题,后30题为多选题。专业知识考试不分专业方向,均为必答题。

第二天为专业案例考试,分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物理污染防治四个专业方向,每个专业方向上、下午各25题,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上、下午只能选择同一专业方向的25题作答,多选或跨专业方向选答无效。

基础考试合格并符合规定的专业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

考试教材

注册环保工程师考试教材包括了《注册环保工程师考试大纲》、《注册环保工程基础考试》和《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共一个大纲、两门考试用书。

5 W/(年)

挂证¥注册结构工程师

报名条件

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习题-练习

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试题 一、名词解释 1. 无因管理 2. 要约 3. 抵押 4. 不安抗辩权 二.单项选择题 1. 人们通常称()为法律事实。 A. 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 B. 法律得以产生的事实 C. 实际发生的社会现象 D. 法律关系产生的事件 1. 下列关于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说法错误的是()。 A. 安全检查制度是安全生产的保障 B. 安全检查制度是“预防为主”的具体体现 C.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群众路线在安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D.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上级管理部门或企业自身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制度 2. 占有权是指对财物的()。 A. 直接使用的权利 B. 取得经济效益的权利 C. 获得利息的权 利 D. 实际控制的权利 3.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自己的义务。 A. 全面履行 B. 可以不全面履行 C. 可以不履行 D. 只享受权利,不全面履行 4. 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后,有关单位应当在()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A. 12 B. 24 C. 32 D. 48 5.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应当经()的同意。 A. 债权人 B. 人民法院 C. 公证部门 D. 第三人 6.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 A. 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B. 不拨付工程款,可以进行竣工验 收 C. 可以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D.可以拨付工程款,可以进行竣工验 收 7. 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或单位,应当向()申请设立登记,并由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颁发资格证书。 A. 项目主管部门 B. 当地人民政府 C.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 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8.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基本规定说法错误的是()。 A. 未办理报建登记手续的工程,不得发包 B. 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不得开工 C. 未办理报建登记手续的工程,不得签订工程合同 D.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包括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 申请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筑行业工程类证书的种类

一、工程类证书种类 1、注册建造师:分一级和二级建造师,由人事部与建设部发证。 2、注册造价师:发证机构,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 3、注册监理师:发证机构,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 4、注册土木工程师:分岩土专业、水利水电专业、港口航道专业。 5、注册注册电气工程师:分供配电专业和发输变电专业。 6、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分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三个专业。 7、注册建筑师:分一级和二级建筑师。 8、注册结构工程师:分一级和二级结构师。 9、注册安全工程师,发证机构:人事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基本上参加全省或全国统考,含金量较高。另有:注册咨询师,城市规划师,房地产评价师,土地估价师,化工工程师,安全评估师,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环评工程师,招标师,安全工程师,消防工程师等也是比较常见的注册类证书。 二、职称类证书: 职称证书可分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是指取得技校、中专、大专、本科等以上学历,并且系工程类专业,通过地方企业由各省市的人事局职改办等部门评审,或具有独立评审权大型企

业如(央企中建、中核等)各自颁发。本地企业可通过考试指导中心报考,并到人事局立户取得评职称的条件。 职称证的种类非常多,最常用专业的有:暖通/暖通空调,给排水,机械/机电/机电工程,自动化类,园林设计/园艺师,计算机/电子/通信,工民建,建筑学,市政/公路,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水利水电/化工,建设设计/测量,建筑/建筑施工,建筑电气类,园林绿化等。 三、岗位类证书:(工地项目部管理人员的证书) 1、项目经理证(原一级二级项目经理资质根据建设部文件2008年3月退出使用,由注册建造师证书取替,但三级项目经理作为新企业成立评审资质时,暂保留使用,继续由原建筑培训中心培训此项目)。 2、九大员证书:劳务员、施工员、质量检查员、材料员、机械管理员、资质员、安全员(与C证同时使用)、造价员和测量员。由各省建设厅颁发。是项目部各类管理人员持证证书。 其中造价员证书:即2003年前的预算员,现统一改为《全国建筑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资格证》由建设部下文,中国造价管理行业协会最高管理,委托各级省造价站及省造价协会管理发证。 四、操作证(有危险操作的一线技术工人的证书):

建筑行业工种目录和各类建筑机械工种岗位培训证书

建筑行业工种目录和各类建筑机械工种岗位培训证书 一、建筑行业工种目录 1、手工木工 2、精细木工 3、架子工5、钢筋工6、抹灰工 7、油漆工8、混凝土工9、砌筑工10、防水工 11、电工12、电焊工13、管工14、模板工15、安装钳工 16、安装起重工17、管道工18、通风工19、净水工20、水质检验工 21、机泵运行工22、水井工23、水表装修工24、供水调度工25、供水营销员 26、供水设备维修钳工27、供水设备电工28、供水仪表工 29、供水管道工30、变配电运行工31、筑路工 32、道路养护工33、下水道工34、下水道养护工35、污水处理工36、污泥处理工37、污水化验监测工38、泵站操作工 39、沥青工40、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操作工41、绿化工42、花卉工 43、植保工44、育苗工45、盆景工46、观赏动物饲养工 47、花街工48、石雕工49、木雕工50、草坪工51、苗圃工 52、养护工53、假山工54、水景工55、环卫垃圾运输装卸工 56、环卫船舶轮机员57、环卫船舶驾驶员58、环卫机动车驾驶员 59、环卫粪便清理保洁工60、环卫化验工61、环卫机动车修理工 62、环卫公厕管理保洁工63、环卫垃圾处理工64、环卫道路清扫保洁工 65、环卫粪便处理工66、燃气用具安装检修工67、液化石油气机械修 二、各类建筑机械工种岗位培训证书 1、起重机驾驶员 2、挖掘机驾驶员 3、塔式起重机驾驶员 4、推土机驾驶员 5、筑炉工 6、桩工 7、中小型建筑机械操作工8、工程机械修理工 9、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 10、建筑架子工(附着升降脚手架) 11、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12、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 13、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 14、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物料提升机) 1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 16、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施工升降机) 17、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物料提升机) 18、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19、挖掘机械操作工(驾驶员)20、挖掘机维修、保养工; 21、建筑塔式起重机操作工(驾驶员)22、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工 23、建筑起重机维修、保养工24、铲土运输机械操作工 25、铲土运输机械维修、保养工26、桩工机械操作工(打桩工)27、桩工机械维修、保养工28、压路机械操作工(驾驶员)29、压路机维修、保养工30、路面机械操作,路面机械修理工; 31、砼机械操作工32、高空作业机械操作工 33、高空作业机械维修、保养工34、电梯安装维修工; 35、钢筋预应力机械操作工;36、机械式停车设备操作工 37、机械式停车设备操作工 27、高空建筑清洁工(岗位证书) 29、建筑智能工程师证书(高级)(中级)(初级) 30、建设教育特聘专家证书(特级)(甲级)(乙级)(丙级)

建筑行业法律法规大全

附件1:该项目适用的建筑法律、规范及规定 1、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 2、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3、委托合同文件及与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4、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本工程主要有: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砼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2003)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建筑工程冬期技术规程》(JGJ104—97)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B50104—93)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98) 《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85—2002)《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92—2004) 《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建筑企业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管理规定

建筑企业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及各子公司员工各类专业技能职称和职 业资格证书管理,明确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标准和流程,保障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子公司。 第二章证书类别 第三条职称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包括:工程师职称、经济师职称、会计师职称。职称分为三个级别,即助理职称、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 第四条职业资格包括执业资格和从业资格。 (一)执业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开业或独立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师、注册建筑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暖通工程师、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 (二)从业资格是政府规定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某种专业技术性工作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 1.建筑行业管理人员从业资格,包括: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机械操作员、土建施工员、电气施工员、水暖施工员、土建施工预算员、安装施工预算员、测量员、检试验员等。 2.特种岗位从业资格,包括:电工、金属焊接切割、起重机

械(含电梯)、厂区内机动车辆驾驶、架体、锅炉、压力容器、爆破作业、矿山通风排水等。 第三章证书管理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员工各类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的主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评审、换证、协调使用和费用核定等工作。各用证单位负责所用证书的日常保管、规范使用等。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根据相关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组织职称、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负责对收集报名资料并进行初审,对符合评审、考试条件者进行统一报名。 第七条已取得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的,证书原件必须交公司人力资源部统筹使用;已具备注册证书的公司员工,必须注册到公司指定单位。 第八条各单位如需使用证书的,需填写《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使用申请表》进行申请,经人力资源经理审核后,方可签字领用。人力资源部每季末对职称证书进行一次盘点。 第四章证书补贴 第九条职称补贴 (一)公司对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员工给予经济补贴,补贴标准为:中级职称 200 元/月,副高级职称补贴300 元/月,正高级职称 400 元/月。 (二)对单人具备多个职称的,补贴标准按照该员工具备各类职称中应享受的最高标准执行。 第十条执业资格补贴

建筑业相关法律法规

建筑业相关法律法规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办发[2004]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6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计委29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原国家计委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原国家计委第5号令)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务部13号令)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定办法(商务部6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82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第154号令)外商投资建设工程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商务部令第155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8号令)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9号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0号令)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方法(建设部第115号令)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14号令)

全国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时间表

?全国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时间表 一月考试表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考试中旬初试一般为每年1月中旬左右,复试一般在5月上旬前结束 中英合作金融管理/商务管理专业公共课与自学考试同时考,专业课考试时间在1月和7月 自考统考作为四月、十月考试的补充,由省考办根据本省的具体情况决定 MBA联考工商管理硕士,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缩写MBA,是源自美国的硕士学位。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二月考试表 LSAT(美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三月考试表 TEF法语---TEF (Test d''Evaluation de Francais)法语水平测试,是据法国驻华大使馆规定必需参加的法语水平测试。 国际物流师---每年的3、6、9、12月第三个周日 PETS 第二个周六周日PETS,Public English Test System,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是教育部考试中心设计并负责的全国性英语水平考试体系,分五个级别。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 四月考试表 速录师职业资格考试---

职称英语4中旬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 J.TEST 15日J.TEST是鉴定日语实际应用能力的考试,由东京日本语研究社所属的日本语检定协会在1991年创办。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自考统考 五月考试表 营销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 人力资源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 物业管理师--- 全国秘书职业资格考试---5月和11月各考1次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注册建筑师一级二级 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全国试点阶段,考试时间由劳动部通知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调查分析师 企业信息管理师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土地登记代理人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级、三级翻译专业资格考试 棉花质量检验师5月27日至6月2日 六月考试表 英语四六级考试 高考7、8、9日 GRE 9日GRE是Graduate Record Examination的缩写,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资

建筑行业的各种证书

建筑行业的各种证书(1、2009年6月30日第一修订,资料还将不断补充中)一、注册类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是各种专业公司必备,将来取代职称证书)1、注册安全工程师,发证机构:人事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注册建造师(分一、二级):发证机构,人事部和建设部3、注册造价师:发证机构,人事部和建设部4、注册安全主任(分初、中级):发证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介与执业资格和岗位证之间,目前在各省开展中,还没全国推广)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基本上参加全省或全国统考,含金量较高,是各种造价咨询、安全咨询,工程类等专业公司所必备的证书二、岗位证书(工地项目部管理人员的证书)1、项目经理证(原一级二级项目经理资质根据建设部文件2008年3月退出使用,由注册建造师证书取替,但三级项目经理作为新企业成立评审资质时,暂保留使用,继续由原建筑培训中心培训此项目)2、五大员证书:指施工员、质量检查员、材料员、机械管理员、安全员(与C证同时使用),由各省建设厅颁发。是项目部各类管理人员持证证书。3、资料员证书:指建筑工程资料员由各省建设厅颁发。4、造价员证书:即2003年前的预算员,现统一改为《全国建筑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资格证》由建设部下文,中国造价管理行业协会最高管理,委托各级省造价站及省造价协会管理,发证。5、城建档案员:由市档案馆发证三、操作证(有危险操作的一线技术工人的证书)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证:电工、焊工、高空作业(架子工)、制冷工,颁发IC卡式绿色皮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人员二年一审2、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发证:厂内机动车(电瓶车、叉车、推土机、挖机、装载机等)司机及维修、起重类(非建筑业起重,龙门吊、行吊、汽车员等司机、维修),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持证人员二年一审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安全许可证挂勾的证书)1、A证:企业负责人,统指总经理、总工、总会、副总等级别需考取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B证:项目负责人,主要指持建造师及担任项目经理的需考取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C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指从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员及安全主任,需考取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此类证书,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地,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报考。由建设厅安全考核办发证。五、职业资格证书:(技术工作人员水平证明,也是普通技术工种的上岗证)由各级劳动部门颁发是一种等级证来区别操作证人员水平高低的证书,1、原持有操作证的电工、起重、架子工、厂车、焊工基础上,到劳动部门考取职业资格等证级,不作上岗证用。2、没有操作证的测量放线工、管道工、木工、砌筑工、防水工、钢筋工、砼工等工种,持有本职业资格证书除区别高低水平外,同时作上岗证用。六、平安卡(所有工地人员的管理卡)是一种建筑工地管理卡,所有项目部人员要求持有,一般由当地安检站管理发证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有了学历和年龄评定的资历)即各类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高高工、等职称证证书,是指取得技校、中专、大专、本科等以上学历,并且系工程类专业,通过地方企业由各省市的人事局职改办等部门评审,或具有独立评审权大型企业如(央企中建、中核等)各自颁发。本地企业可通过考试指导中心报考,并到人事局立户取得评职称的条件 01

建筑行业需要考取的证书

最佳答案 建筑行业有分甲方、监理、施工、设计的,做甲方的要求简单一点,好像没要求持什么证吧。从事监理工作有监理员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工作分专业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从事设计方面有:注册建筑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从事施工的要求最多: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员、建造师、造价师等等,如果做施工员,有条件的话可以向项目经理、工程部经理、副总发展,做项目经理需要持有建造师证(分一级、二级,等级不一样,注册范围大小不同)、工程师职称证(一级建造师需要具备),职称方面有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 建筑资料员 建筑工程档案资料员的工作是一项集工程建设管理、档案管理知识为一体的复合专业工作,必须具备一定的建筑专业知识、档案专业知识及操作计算机建筑应用软件的能力。随着重庆建设的不断升温,建筑资料员社会需求量逐年提高,现在资料员已成为工程行业必不可少的专业人才。从现在和将来一段时间来看,资料员的市场需求量将是十分庞大的。由于市场需求量大,所以资料员的年薪正逐年增加,目前年薪已接近5万元,更不包括资料员业余承接的业务收入。 一、岗位必备知识 1、熟悉国家、省、市城市档案工作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标准。 2、能看懂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施工图,能编制修改工程竣工图(包括重新绘制基础竣工图)。 3、了解各种建筑结构施工技术和方向。能正确填写各种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及竣工技术资料表格。 4、了解工程测量有关知识,熟悉工程定位测量、施工测量、竣工测量,并能填写相应的工程测量技术文件及表格。 5、了解文秘基础知识,熟悉城市建设活动中报告、批复、通知、纪要等应用公文的编写方法。 6、熟悉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的内容、范围。掌握工程档案收集、编制、整理的方法。 7、了解计算机在档案管理中的作用及基本知识。 二、上岗制度

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

《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复习题 1、建设工程纠纷处理的基本形式包括哪些? 答:建设工程纠纷处理的基本形式包括: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2、法律代理是基于什么成立的? 答:法律代理是基于授权委托成立的。 3、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多少? 答: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20%。 4、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答:自然条件成就时生效 5、在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答: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最长期限为几个月? 答: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7、占有权是指什么? 答:占有权是指事实上的控制权。 8、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后,有关单位应当在几个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答: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9、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是什么关系 答:先执行抵押权,后执行担保权 10、根据经济规律和生态规律的要求,环境保护法必须认真贯彻的三同步方针包括哪些? 答: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作了专门规定,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为几年? 答:最长的保护期限是20年,超过20年法律将不再保护。 12、生产经营单位为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生产事故、伤亡依法承担责任,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协议是否有效? 答:第八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13、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是否能拨付工程款,能否竣工? 答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14、招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金额多少的罚款?

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考核申报条件

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考核申报条件 一、初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或本职业学徒期满的在职职工和职业学校的毕业生。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二、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企业单位: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三、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企业单位: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或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或经本职业正规的高级技工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四、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企业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3.与申报职业(工种)相关项目获省以上科技成果(发明创造)四等奖以上、市以上三等奖两项以上、或获国家专利两项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4.在全国技能竞赛中获得个人名次;省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八名、二类技能竞赛中获前六名;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六名、二类技能竞赛中获前三名;县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三名、二类技能竞赛中获前一名。 5.在传授技艺、培养青年工人方面贡献突出,所带学员在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三名、二类竞赛中获第一名;省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前六名、二类竞赛中获前三名;或全国一类技能竞赛获前技能十名、二类技能竞赛获前五名。 6.从事本职业(工种)满10年,能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较大突破或较大成果(创造直接经济效益20万元以上,须有相应权威机构或技术评审机构的鉴定证书或有效证明)的主要参与者。 7.持有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12年及以上且仍在本职业(工种)岗位。 8.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满20年且仍在本职业(工种)岗位。 9.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后,且仍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3年以上的。 10.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且仍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的。 11.获得省级技术能手称号的。 五、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与申报职业(工种)相关项目,获省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二等奖以上或市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 3.从事本职业(工种)满15年,能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重大突破或重大成果(创造直接经济效益50万元以上,须有相应权威机构或技术评审机构的鉴定证书或有效证明)的主要参与者。 4.取得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且仍从事本职业工作的。DIV> 六、理论免考条件(不含全国统考的职业工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理论可免考: 1.对年龄在50周岁以上,从事本职工作满30年的老职工且仍从事本职业(工种)的。 2.已取得本专业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现仍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建筑行业证书考试常见的问题与回答

建筑行业证书考试常见的问题与回答 个人发展问题 1、问:刚走出校门的土木毕业生,前辈给点职业方向的建议。 答:现在行业下滑的历害,所以刚毕业的话。还是主要看你的以后职业规划和你毕业的院校好坏。清华、北大、东南这样的学校会被人抢着要的,你只要去选择你喜欢的岗位就行。余下的重点大学和普通大学其实工作前景基本拉平。我说一下建议和方向:1、如果是男的,土木专业一般很难进入到设计院,主要的前景就是造价、施工管理、监理、甲方这几个方面;其中监理这行业不建议刚毕业的人从事,主要是容易荒废;甲方这行业也同样不适合刚毕业的人从事;余下只剩施工管理和造价了;二者各有优劣,施工管理找工作容易,且只要努力岗位提升也很快;造价工作比较细致索碎,但主要以室内工作为主,且相处工作区域比较固定;2、如果是女的,除非你能进设计院,不然最好的途径就是去做造价; 2、问:已考过了一级建造师,因很多证书注册冲突,而且现在建筑行业也在改革,很多证书会被取消,还想充实理论知识及考多些证,哪种证比较好? 答:考过一建的话,如果还有精力的话,建议去考个注册造价师。原因如下:1、一般的建筑企业都对造价师有所需要,与一建证书有互补。2、持证工作 的话,一般的项目经理都有审价需求。 3、问:土木专业的学生考研好还是毕业就工作好呢? 答1:(toonsland)1.看人生规划。A.如果想投身施工或者开发,那就直接毕业找工作。B.如果想投身设计,这里可以有两种方式。1.本科毕业找个小设计院呆半年~1年,然后跳转大一点院。2.上个研究生,毕业直接去较大设计院。2.看本科学校。一般院校毕业,根据自身条件和行情,进行选择。985(211)院校,只根据行情,进行选择。3.看就业行情现在这个行情,如果不着急挣钱,读研还是首选,过渡下时间。但不要认为研究生出身会帮你太多,找工作,还是会考虑你本科的情况。所以可以借着读研的时间,完成知识的积淀,把自己提升上去。考考能考的证,这才是王道。4.看个人性格开发就是跟多方交流的一个过程,施工其实也是,只不过需要管理手下人和服从甲方的角色切换,如 果你交流不太强,或者管人不太强,要么锻炼,要么放弃。设计是一个更侧重合作的,交流只是一方面。5.其他基本就这些,简单说,就是从你自己出发,然后到你的家庭能否承压,以及提供多大的助力,再然后对行情的一个客观评价,再再然后是对职业的一个规划,这样你就会得到一个符合你自身的答案了。答2:(月涌)上面的说对了,看你的人生规划。想走施工及管理路的,可以从就业开始,一边积累工作经验,一边考些注册证书。这条路可以从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建筑施工企业法律法规清单

法律法规清单(全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筑许可 第一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第二节从业资格 第三章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发包 第三节承包

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 第五章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第六章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实施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第三条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第四条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第五条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第二章建筑许可 第一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建筑行业工程类证书的种类

一、工程类证书种类 、注册建造师:分一级和二级建造师,由人事部与建设部发证。 、注册造价师:发证机构,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 。 、注册监理师:发证机构,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 。 、注册土木工程师:分岩土专业、水利水电专业、港口航道专业。 、注册注册电气工程师:分供配电专业和发输变电专业。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分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三个专业。 、注册建筑师:分一级和二级建筑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分一级和二级结构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发证机构:人事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基本上参加全省或全国统考,含金量较高。另有:注册咨询师,城市规划师,房地产评价师,土地估价师,化工工程师,安全评估师,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环评工程师,招标师,安全工程师,消防工程师等也是比较常见的注册类证书。 二、职称类证书:

职称证书可分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是指取得技校、中专、大专、本科等以上学历,并且系工程类专业,通过地方企业由各省市的人事局职改办等部门评审,或具有独立评审权大型企业如 央企中建、中核等 各自颁发。本地企业可通过考试指导中心报考,并到人事局立户取得评职称的条件。 职称证的种类非常多,最常用专业的有:暖通 暖通空调,给排水,机械 机电 机电工程,自动化类,园林设计 园艺师,计算机 电子 通信,工民建,建筑学,市政 公路,土木工程 道路与桥梁,水利水电 化工,建设设计 测量,建筑 建筑施工,建筑电气类,园林绿化等。 三、岗位类证书: 工地项目部管理人员的证书 、项目经理证 原一级二级项目经理资质根据建设部文件 年 月退出使用,由注册建造师证书取替,但三级项目经理作为新企业成立评审资质时,暂保留使用,继续由原建筑培训中心培训此项目 。 、九大员证书:劳务员、施工员、质量检查员、材料员、机械管理员、资质员、安全员 与 证同时使用 、造价员和测量员。由各省建设厅颁发。是项目部各类管理人员持证证书。 其中造价员证书:即 年前的预算员,现统一改为《全国建筑工程造价从业人员资格证》由建设部下文,中国造价管理行业协会最高管理,委托各级省造价站及省造价协会管理发证。

最新建筑类法律法规汇总

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5、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 6、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 7、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第30号令2010年5月24日) 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2009年1月14日修改) 9、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2008年1月8日)3、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 10、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2012年7月17日) 11、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2012年7月17日) 1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GJ/T 77-2010 1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 59-2011 1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14 15、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T 180-2009 16、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 50086-2001 17、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30-2013 18、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 120-2012 19、用电安全导则 GB/T13869-2008 20、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 2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22、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GB13955-2005 2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24、高处作业分级 GB/T3608-2008 25、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2010 2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0 27、建筑施工碗扣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2010 28、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202-2010 29、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4-2008 30、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 183-2009 31、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 32、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 65-2013 33、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JGJ/T 194-2009 34、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 3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9 36、《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2012) 37、《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 38、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3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11 40、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2011 4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4

建筑企业员工职业资格证书管理规定

XX有限公司 执(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培养适应公司多元化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促进公司持证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各类执(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满足公司拓展市场、资质和生产经营及个人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证书是指与公司资质、生产经营及持证人才岗位适任紧密相关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和岗位资格证书等。证书分为公司管理证书和个人管理证书(见附件1)。 (一)公司管理证书是指公司统一保管、维护和使用,与公司资质、生产经营紧密相关的证书; (二)个人管理证书是指公司管理证书以外的证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员工,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四条职责分工 (一)公司人力资源部是证书牵头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证书管理办法;负责确定证书奖励(使用费)标准;负责与证书持有人签订服务协议。 (二)依据部分证书的特性,公司职能部门按照统一分工可负责本业务系统内的证书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证书的取得 第五条证书取得的方式主要有:

(一)通过考核认定方式取得的证书; (二)由公司统一组织,通过考试取得的证书; (三)由持证人个人通过考试取得的证书; (四)随引进持证人才转入的证书。 第六条按照国家和行业要求,通过考核认定方式取得的证书,公司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申报。 第七条公司根据需要统一组织某类证书的报名、考前培训及考试工作。 第八条公司鼓励持证人才“一专多能”,积极考取各类执(职)业资格证书,取得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注册手续。 第三章证书登记 第九条由公司申报或组织考取的证书,证书由公司统一领取,进行登记备案并建立证书管理台帐,纳入公司管理证书体系。 第十条由个人考取的证书,持证人个人及时持证书原件到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经审核确认属公司管理证书范围的由主管部门留存、管理。 第十一条新进持证人才,在与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需及时办理持有证书的转入手续。 第四章证书的管理和维护 第十二条主管部门应对公司管理证书及时进行注册、延期

建筑行业哪些证书可同时获得收益

建筑行业哪些证书可同时获得收益考证是工程人入行后避不开的一个话题,考证的目的大多是为了职位晋升、获得更多的收入.现如今证书作为一块好用的职业“敲门砖”,不少人会觉得既然这样,那我就把能考的证都考下来,越多越好. 在这里建议各位盆友们:建筑工程行业中的证书可不是越多越好,只有适合自己职业发展规划才能将证书的效益发挥到最大.要不然,花上三五个月的时间考下一本证书,最后却用不上闲置在家,岂不是白费了时间和心血? 说到这,又有盆友想说:难道我就只盯着一本证书考么?现在手上有n本证书的学霸随处可见,手里没几本证书感觉都没啥底气…… 如果能力可行,多考几本证书也不是不可以,但考证之前,盆友想好了如何将证书的利益发挥到最大化么?比如说:一级建造师证书的前景非常好,但消防证书也不差,今年考过了一建,那消防证书和一建证书是否可以同时获得收益呢?一建证书又可以和哪些证书同时收益呢? 接下来考试君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建筑行业哪些证书可同时获得收益: 一级建造师和造价工程师可同时收益

一级建造师和造价师是可以同时收益的,但是必须在同一个公司,不可分别注册在两个公司,因为这两个证书都是属于建设部管理的. 一级建造师和造价师只能在同一个单位进行注册,因为这两个证书都是属于建委颁发的,具体给多少钱看每个公司的需求,假如公司只需要一个证,只会给一个证的钱,但是如果两个证都需要的话,也不一定能给到两个证的钱,可向所在单位申请. 一级建造师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可同时收益 跨部委的两个证书是互相不影响的. 消防工程师由人力资源部和应急管理部共同颁发管理,能够从事的工作有消防检测、维保等等.建造师由住建部颁发管理,能够从事的工作有项目施工、监理等.二者注册登记的单位不一样,因此不会冲突.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可同时收益 跨部委的两个证书是互相不影响的. 消防工程师由人力资源部和应急管理部共同颁发管理,能够从事的工作有消防检测、维保等.造价师由住建部颁发管理,能够从事的工作有建设工程设计、研究投资估算与审核等.二者注册登记的单位不一样. 证书同时注册有关情况讲解

建筑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案例集合

【案例一】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P9 地处A市的某设计院承担了坐落在B市的某项“设计--采购--施工”承包任务。该设计院将工程的施工任务分包给B市的某施工单位。设计院在施工现场派驻了包括甲在内的项目管理班子,施工单位则由乙为项目经理自成了项目经理部。施工任务完成后,施工单位以设计院尚欠施工款为由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要依据是有甲签字确认的所增加的工程量。设计院认为甲并不是该项目的设计院方的项目经理,不承认甲签字的效力。经查实,甲既不是合同中约定的设计院的授权负责人,也没有设计院的授权委托书。但合同中约定的授权负责人基本没有去过该项目现场。事实上,该项目一直由甲实际负责,且有设计院曾经认可甲签字付款的情形。 【问题】 设计院是否应当承担付款责任,为什么? 【案例分析】 设计院派甲作为设计项目管理班子,但甲既不是合同中约定的设计院授权负责人,也没有设计院的授权委托书,但由于合同中约定的授权负责人基本没有去过项目现场,项目一直由甲实际负责,且设计院曾经认可甲签字付款的情形。施工任务完成后,施工单位以设计院尚欠工程款为由申请仲裁,依据是有甲签字确认的增加的工程量。 【答案】 设计院应当承担付款责任。因为,由于设计院方面的管理原因,让施工单位认为甲具有签字付款的权力,致使本案付款纠纷的出现。《民法通则》第43条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目前经常存在着名义上的项目负责人经常不在现场的情况。本案的真实背景是设计院认为甲被施工单位买通而拒绝付款。本案对施工单位的教训是:施工单位需要让发包或总包单位签字时,一定要找其授权人;如果发包或总包单位变更授权人的,应当要求发包单位完成变更的手续。 【案例二】P13 甲施工企业在某条公路的施工过程串,需要购买一批水泥。甲施工企业的采购员张某持介绍信到乙建材公司要求购买一批B 强度等级的水泥。由于双方有长期的业务关系,未签订书面的水泥买卖合同,乙建材公司很快就发货了。但乙建材公司发货后,甲施工企业拒绝支付货款。甲施工企业提出的理由是,公司让张某购买的水泥是A强度等级而非B强度等级。双方由此发生纠纷。 【问题】 (1)水泥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2)合同纠纷应当如何处理? 【分析】 (1)本案中的纠纷处理,首先要判明水泥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而对于合同效力判断的重要依据是甲施工企业的介绍信是如何写的。《民法通则》第6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据此,甲施工企业开出的介绍信是“介绍张某购买水泥”,则张某行为是合法代理行为,其购买B强度等级水泥的行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双方的口头合同也是有效的,应当继续履行,即甲施工企业应当付款。如果甲施工企业开出的介绍信是“介绍张某购买A强度等级水泥”,则张某买B强度等级水泥的行为就超越了代理权限,双方的口头合同是无效的。 (2)如果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其首要的法律后果是返还财产,即甲施工企业可以退货、拒付货款。乙建材公司的损失,按照《民法通则》第66条关于“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应当向张某主张。但在司法实践中,乙建材公司的难点是应当如何证明张某要求购买的是B强度等级水泥。 【案例三】P14-15 2011年7月,甲建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中标某大厦工程,负责施工总承包。2012年5月,甲公司将该大厦装饰工程施工分包给乙装饰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甲公司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李某;乙公司驻该项目经理为王某。李某与王某是多年的老朋友。2012年6月,甲公司在该项目上需租赁部分架管、扣件,但资金紧张。李某听说王某与丙材料租赁站(以下简称丙租赁站)关系密切,便找到王某帮忙赊租架管、扣件。王某答应了李某的请求。随后,李某将盖有甲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及该单位的空白介绍信交给王某。同年7月10日,王某找到丙租赁站,出具了甲公司的介绍信(没有注明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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