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正)-地方人大法律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正)-地方人大法律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正)-地方人大法律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居住在本省的以及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应当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本条例。

第三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

第四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省、市、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其他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条工会、共青团、妇联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鼓励公民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监督,对举报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并经查实的,由被举报人所在县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年度人口发展计划和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根据人口发展计划和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县以上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组织、协调、考核、评估等日常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给予重点扶持。

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本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鼓励社会团体、组织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提供捐助。

第十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人民政府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实行统一服务管理,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十一条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文化等部门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计划生育知识。大众传媒应当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

第十二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学校安排必要的课时,在学生中开展人口理论教育、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

第十三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计划生育机构或者指定人员,做好本单位、本管辖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本条例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与优待措施,并向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报告本单位、本管辖区域有关计划生育的工作情况。

第十四条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本级人民政府所属其他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的双重监督。建立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并采取日常监督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实行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制度。兼职委员单位由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组成,并具有下列职责:

(一)结合本部门、本系统的工作特点,制定工作方案,协调、督促本部门、本系统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二)参与研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参与制定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以及相关政策;

(四)及时了解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提出意见与建议;

(五)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生育调节

第十六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不实行审批,实行免费登记服务,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

(一)再婚(不含复婚,下同)夫妻婚前共计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一个子女,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婚前共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三)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一个以上子女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专家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的病残儿的;

(四)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对市级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据《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申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病残儿医学鉴定。

依法收养的孤儿、残疾儿、弃婴不计算为生育子女数,送养的子女计算为生育子女数。

第十八条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应当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和其他证明材料,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同时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九条已满法定婚龄但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的,由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书面通知其在3个月内办理婚姻登记;逾期未取得婚姻登记证明的,按照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处理。

第二十条超过法定生育子女数量再收养的,按照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处理。

第二十一条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怀孕的妇女,由本人自愿选择医学措施终止妊娠。不终止妊娠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免费享受下列服务:

(一)领取非卖品的避孕药具;

(二)参加孕情和宫内节育器检查;

(三)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

(四)施行输卵管结扎、输精管结扎、皮下埋植避孕剂和人工流产术、中期妊娠引产术;

(五)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治;

(六)与第(三)项至第(五)项有关的常规医学检查;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项目。

前款规定所需经费,参加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列入财政预算。具体管理及支付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三条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实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满足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基本需求,促进计划生育。

第二十四条逐步实行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双女户父母养老保险制度。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筹集资金,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建立以社区为主体的老龄人口服务网络。

第二十五条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第二十六条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职工,享受下列休假待遇: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3日,7日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产假期间放置的,产假顺延;

(二)放置皮下埋植避孕剂的,休假5日,产假期间放置的,产假顺延;

(三)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休假2日,取出皮下埋植避孕剂的,休假5日;

(四)施行输卵管结扎术的,休假21日,产假期间结扎的,产假顺延;

(五)施行输精管结扎术的,休假10日;

(六)施行人工流产术的,未满4个月流产的,休假15天;满4个月流产的,休假42天;

(七)经批准施行输卵管复通术的,休假21日,施行输精管复通术的,休假15日。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第二十七条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居民,享受下列待遇:

(一)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18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低于10元奖励费或者一次性奖励2000元;

(二)子女托幼费、医疗费,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当地规定予以补贴;

(三)职工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每月发给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2000元补助费;无工作单位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后,按照有单位人员标准发给补助费,由当地财政支付。

第二十八条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居民,享受下列待遇:

(一)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18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低于10元奖励费或者一次性奖励2000元;

(二)在子女入学、就医、入托、招工、参军等方面给予照顾;

(三)优先列为家庭经济发展的重点扶持对象,在资金、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等方面给予照顾;

(四)年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后,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照顾。

第二十九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支付,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有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支付50%,一方无工作单位或者亡故的,由另一方所在单位全额支付;

(二)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由当地财政支付。

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再发放,已领取的部分不予退回。

第三十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其独生子女死亡或者意外丧失劳动能力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享受下列待遇:

(一)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按照本人基本工资的全额发给退休费,已按其他规定享受全额退休费待遇的,每月增加10元;

(二)属于企业职工的,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不低于3000元补助费;

(三)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不属于本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城镇居民,由当地人民政府一次性给予3000元补助费;

(四)农村居民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发给一定数量的生活费,符合国家规定的五保户条件的,依法享受五保户待遇。

终生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可以享受前款规定的待遇。

第三十一条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妻的奖励由其所在单位执行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承担落实责任。

第三十二条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在确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时,按照前款规定发放的特别扶助金、奖励扶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

第三十三条对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方面给予帮扶和救助。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鼓励各类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对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关怀活动。

第三十四条农村居民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后,在未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前以及享受农村居民生育政策过渡期间,继续享受原农村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第三十五条各地区、各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章规定以外,制定其他优惠措施。

第五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管理

第三十六条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以下统称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组成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属非营利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其事业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第三十七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对因计划生育手术造成的医疗事故和引起的并发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向接受婚前检查、避孕和节育手术的人员提供生殖健康教育处方和保健教育咨询,指导育龄夫妻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方法,并建立、健全避孕节育术前知情选择同意书制度和术后随访制度,保障育龄夫妻的生殖健康和对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

第三十九条夫妻因患不孕症要求实施辅助生育技术的,应持有准许生育的证明。施术单位对无生育证明的,不得为其实施辅助生育技术。

第四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执行《辽宁省禁止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禁止采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第四十一条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应当向同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辽宁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合格证》,按照规定的服务项目提供服务。

申请办理《辽宁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合格证》,应当提供相应的执业资格证明和所在单位审查同意证明。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发现其生育行为时的计征标准计算征收社会抚养费。属于城镇居民的,以所在市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标准;属于农村居民的,以所在县农村居

民上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标准,具体缴纳标准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按照计征标准5倍以上10倍以下的标准缴纳,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多生育二个子女以上的,以多生育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标准,按照多生育子女数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超过法定生育子女数量再收养的,比照第(一)项规定的标准缴纳;

(三)未依法确立夫妻关系生育,已满法定婚龄,但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的,按照计征标准1倍至2倍的标准缴纳,未满法定婚龄的,按照计征标准3倍至4倍的标准缴纳;

(四)有配偶者与他人非婚生育的,均视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所生育子女按超过法定生育子女数,由男女双方分别计算,并按第(一)项规定的标准,分别缴纳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三条征收社会抚养费,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决定。征收决定的送达、缴纳时限和欠缴处理等,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缴纳方式,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十五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产假期间停发奖金,取消福利待遇;

(二)三年内不得晋升职务或者级别,不得享受奖励工资;

(三)五年内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

依法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除按前款规定执行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根据违法情节严重程度,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他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第四十六条未达到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的单位,由其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当年不得评为文明单位、先进单位和取得其他荣誉称号,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扣发其当年奖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七条伪造、变造、买卖生育批准文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计划生育医学鉴定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孕情诊断等计划生育证明的,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处理。

第四十八条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本条例的其他行为,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归国华侨、出国留学人员以及与港澳台同胞、外国公民结婚的我国公民要求生育的,由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条本条例自2003年4月1日起施行。1988年5月28日辽宁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2年9月25日辽宁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次修订,1997年9月27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的《辽宁省计划生育条例》同时废止。

来源:https://www.360docs.net/doc/d99170304.html,/fg/detail2017235.html

2016年安徽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https://www.360docs.net/doc/d99170304.html,/anhui/ 2016年安徽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温馨提示:2016年安徽省直事业单位考试公告暂未发布, 预计招聘工作总体时间安排如下: 4月中旬发布招聘公告,4月下旬报名与资格初审,5月中旬统考笔试,6月公布笔试成绩,7月份组织专业测试,8月体检、考察并公示,9月底前完成报批聘用工作。中公安徽事业单位考试网建议您参考去年考试公告,了解考试安排,提前备考。以下为2015年安徽省直事业单位招聘909人公告 为做好2015年度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2015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15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909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4月15日起同时在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网、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安徽人才网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从2015年度省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中统筹安排58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最新招考信息及备考资料请关注: 安徽省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告信息/备考资料),实时更新。 三、招聘条件

辽宁省2017年高考理科综合试题及答案(Word版)

辽宁省2017年高考理科综合试题及答案 (Word版) (考试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150分) 可能用到的相对原子质量:H 1 C 12 N 14 O 16 Na 23 Mg 24 Al 27 Ca 40 一、选择题:本题共13个小题,每小题6分,共7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 符合题目要求的。 1. 已知某种细胞有4条染色体,且两对等基因分别谓语两对同源染色体上。某同学用示意图表示这 种细胞在正常减数分裂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细胞。其中表示错误的是 2. 在证明DNA是遗传物质的过程中,T2噬菌体侵染大肠杆菌的实验发挥了重要作用。下列与该噬菌 体相关的叙述,正确的是 A. T2噬菌体也可以在肺炎双球菌中复制和增殖 B. T2噬菌体病毒颗粒内可以合成mRNA和蛋白质 C. 培养基中的32P经宿主摄取后可出现在T2噬菌体的核酸中 D. 人体免疫缺陷病毒与T2噬菌体的核酸类型和增值过程相同 3. 下列关于生物体中酶的叙述,正确的是 A. 在细胞中,核外没有参与DNA合成的酶 B. 由活细胞产生的酶在生物体外酶有催化活性 C. 从胃蛋白酶的提取液中沉淀该酶可用盐析的方法 D. 唾液淀粉酶催化反应最适温度和保存温度是37℃ 4. 将某种植物的成熟洗白放入一定浓度的物质A溶液中,发现其原生质体(即植物细胞中细胞壁以 内的部分)的体积变化趋势如图所示,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A.0~4h内物质A没有通过细胞膜进入细胞内 B. 0~1h内细胞体积与原生质体体积的变化量相等 C. 2~3h内物质A溶液的渗透压小于细胞液的渗透压 D. 0~1h内液泡中液体的渗透压大于细胞质基质的渗透压 5. 下列与人体生命活动调节有关的叙述,错误的是 A.皮下注射胰岛素可起到降低血糖的作用 B.大脑皮层受损的患者,膝跳反射不能完成 C.婴幼儿缺乏甲状腺激素可影响其神经系统的发育和功能 D.胰腺受反射弧传出神经的支配,其分泌胰液也受促胰液素调节 6.若某哺乳动物毛色由3对位于常染色体上的、独立分配的等位基因决定,其中A基因编码的酶可使黄色色转化为褐色素;B基因编码的酶可使该褐色素转化为黑色素;D基因的表达产物能完全抑制A基因的表达;相应的隐性等位基因a、b、d的表达产物没有上述功能。若用两个纯合黄色品种的动物作为亲本进行杂交,F1均为黄色,F2中毛色表现型出现了黄:褐:黑=52:3:9的数量比,则杂交亲本的组合是 A.AABBDD×aaBBdd,或AAbbDD×aabbdd B.aaBBDD×aabbdd,或AAbbDD×aaBBDD C.aabbDD×aabbdd,或AAbbDD×aabbdd D.AAbbDD×aaBBdd,或AABBDD×aabbdd 7.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糖类化合物也可称为碳水化合物 B.维生素D可促进人体对钙的吸收 C.蛋白质是仅由碳、氢、氧元素组成的物质 D.硒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但不宜摄入过多

2016年起有哪些新政策法规实施

2016年起有哪些新政策法规实施 A、居住证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大城市落户不是梦 《居住证暂行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持有人可享有六大基本公共服务和七项便利。其中,六大服务包括: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七项便利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B、提倡生育两个孩子,延长产假想生二孩的可以开始准备了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规定。草案中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政策,将来无论是生一孩还是二孩,生育假都会延长。至于到底能延长多少,就要看各地的规定了。 C、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买房花销可能变小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国家统计局12月18日发布的数据显示,11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上涨的城市个数分别为33个和40个,分别比上月增加6个和2个。 D、房贷利率下调部分房奴还款压力减小 今年3月份以前,5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为6.15%,经过了3月、5月、6月、8月和10月的5次降息后,目前的房贷基准利率为4.9%,降幅达20%。据悉,各家银行的房贷政策大都为次年调,即银行利率调整后,次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利率,因此大部分“老房奴”的月供将从1月份开始调整。根据最新的房贷利率,以购房者贷款100万元、期限20年为例,按照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购房者需要总共支出57万元的利息,月供6544元。如果按照5次降息前的基准利率6.15%计算,购房者总共需要支出74万元利息,月供7251元。5次降息后,购房者从2016年开始,月供将减少707元。 E、取消晚婚假、晚育假 23天婚假缩水至3天 据修正案草案,从明年1月1日起将取消晚婚假、晚育假。也就是说,只要新政策没实施,就按老政策执行,所以,只要12月31日前拿着结婚证去请假,符合条件的仍可享受23天的晚婚假。 2016年新法律法规梳理 2015年是名副其实的改革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农业现代化转型方向、进一步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脱贫攻坚”吹响冲锋号等一系列政策令人振奋。 新的一年,我国还将有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即将实施。一起来梳理一下这些新的法律法规。 全面二孩政策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日前正式通过,全面二孩政策将于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届时,施行了30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宣告终结,退出历史舞台。 修改后的计生法明确提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同时取消晚婚晚育假;自愿只生一孩的家庭也不会再享受到独生子女奖励;只要是计划内生育,不论生一孩还是两孩,都能享受到延长产假待遇。修法后的计生法还去掉了“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的字样,变为“群众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将避孕节育由目前的突出“知情”变为突出“自主”,体现了对公民的尊重。 居住证条例1月1日起正式施行 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不断加速,人力资源随之加速流动,2.6亿流动人口及房地产市场

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慈善组织 第三章慈善募捐 第四章慈善捐赠 第五章慈善信托 第六章慈善财产 第七章慈善服务 第八章信息公开 第九章促进措施 第十章监督管理 第十一章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发展慈善事业,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活动,保护慈善组织、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共享发展成果,制定本法。 第二条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慈善活动以及与慈善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法。其他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法所称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开展的下列公益活动:

(一)扶贫、济困; (二)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 (三)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四)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 (五)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六)符合本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 第四条开展慈善活动,应当遵循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依法开展慈善活动。 第六条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慈善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慈善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 第七条每年9月5日为“中华慈善日”。 第二章慈善组织 第八条本法所称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符合本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 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 第九条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2015—2016年安徽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内部押题密卷及答案

2015—2016年安徽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内部押题密卷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意的,请找出恰当的选项,并用2B 铅笔在答题卡相应题号下涂黑所选答案项的信息点,在试卷上作答一律无效。本大题共有40小题,每小题2分,共80分。) (1). 我国政府派出海监船和海巡船在钓鱼岛海域巡逻,体现了我国政府的( )。 A. 政治职能 B. 经济职能 C. 文化职能 D. 社会职能 参考答案:A ? (2). 习近平同志提出:“鞋子合不合脚,自己穿了才知道。一个国家的发展道路合不合适,只有这个国家的人民才最有发言权”——这一论断最能体现下列哪项哲学原理?( ) A. 矛盾同一性原理 B. 矛盾普遍性原理 C. _矛盾特殊性原理 D. 内外因辩证关系原理 参考答案:C ? (3). 中国共产党建立的各条统一战线中最广泛的统一战线是( )。 A. 爱国统一战线 B. 大革命时期统一战线 C. 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D. 人民民主统一战线

参考答案:A ? (4). 下列有关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关系描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经济制度决定经济体制 B. 经济体制是一种资源配置的方式 C. 经济体制反映了社会关系的根本性质 D. 社会主义国家也可以实行市场经济体制 参考答案:C ? (5). 下列关于我国文学史上诗人与诗派对应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王维、孟浩然——山水田园诗派 B. 岑参、王昌龄、高适——边塞诗派 C. 范仲淹、辛弃疾豪放派 D. 李清照、柳永、陆游——婉约派 参考答案:D ? (6). 下列公务性文体中属于上行文的是( )。 A. 通知 B. 请示 C. 决议 D. 公报 参考答案:B ? (7). 下列有关大气压强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大气压强是由于地球表面空气重力而形成的压强 B. 一般来说山底地区的大气压强大于山顶地区的大气压强 C. 随着温度的升高大气压强会越来越低 D. 标准大气压强采自标准大气条件下海平面的气压 参考答案:C ? (8). 下列关于物理现象描述正确的一项是( )。

2016年新版教育法律法规模拟试题及答案(2)

教育法律法规模拟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如果学校或教师在工作中有某些过失,但这些过失不是构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原因,而仅是发生事故的一种条件,则学校或教师( )责任。 A.完全不承担 B.几乎不承担 C.承担部分 D.承担全部 2.在学校事故中应负法律责任的学校,如果不具备法人资格,应由( )承担赔偿责任。 A.校长 B.教师 C.上级主管部门 D.学生本人 3.每年的9月10日定为“教师节”的决定颁布始于( )。 A.1985年 B.1989年 C.1993年 D.1995年 4.依据法律对权利冲突的解决,表现在法律上自行解决,或请求司法机关或其他机关给予解决,使受损害权益得到补救,即为()。 A.学校事故 B.法律救济 C.法律责任 D.法律义务 5.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及政府部门做出的处理不服或对其侵犯权益的行为,依《教师法》向主管行政机关申诉,请求处理的制度是()。 A.教师申诉制度 B.学生申诉制度 C.学校事故 D.法律救济 6.教育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是一种______法律责任。 A.行政 B.民事 C.经济 D.刑事 7.1980年,我国颁布了(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B.《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8.1986年颁布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9.以下不属于学校法律关系基本特征的是() A.学校与学生 B.学校与家长 C.学校与教师 D.学校与政府 10.在我国的教育法体系中,比部门教育法低一层次的是()。 A.政府教育规章 B.教育行政法规 C.部门教育规章 D.教育基本法律11.学校事故就其性质而言,主要适用() A.过错责任原则 B.无过错 C.过错推定 D.公平

2016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讲话 (2016年3月16日) 全国人大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张德江 各位代表: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会议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保持良好会风,开得很成功,是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会议期间,代表们肩负全国各族人民的重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讲大局、议大事,重实际、求实效,集思广益,凝聚共识,使会议各项成果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本次会议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审查批准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规划纲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集中全党全国各族人民

的智慧,描绘了未来五年国家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纲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本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对2016 年国家各方面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我们要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整体改善,把本次会议确定的工作部署、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贯彻好、落实好,努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良好开局。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慈善法,是我国慈善制度建设的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

2016年亳州事业单位考试真题及答案

2016年安徽省亳州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工作人员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每题1分,共30分) 1.以下各项中,属于空间技术的是(C ) A.探空气球 B.人工降雨 C.卫星通讯 D.大气环流探测 解析:空间技术就是探索、开发和利用宇宙空间的技术,又称太空技术和航天技术。 2.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合同的是(A ) A.国家订购合同 B.供用电合同 C.房屋租赁合同 D.劳务合同 解析:行政合同也叫行政契约,指为达到维护与增进公共利益,实现目标之目的,与之间经过协商一致达成的协议。在行政合同之中,并非以民事法人的身份而是行政主体的身份与行政相对人订立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以合同的方式来达到维护与增进公共利益的目的。在其间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 3.使用常用科技名词必须规范,在信息网络技术中,以下哪个科技名词是规范的?(A ) A.因特网 B.国际互联网 C.区域互联网 D.信息网 4.(C )不是市场经济主要规律。 A.价值规律 B.竞争规律 C.调节规律 D.供求规律 5.犯罪的未遂可能发生在(B ) A.犯罪着手以前犯罪 B.着手之后犯罪 C.预备阶段 D.犯罪中止之后 6.在中国历史上,有一个朝代先后定都于南京和北京,这个朝代是(C ) A.唐朝 B.宋朝 C.明朝 D.清朝 7.辩证法同形而上学的斗争(C ) A.是又一个哲学的基本问题 B.是唯物主义同唯心主义斗争的表现形式 C.是从属于唯物主义同唯心主义的斗争,并同这种斗争交织在一起 D.是高于唯物主义同唯心主义斗争的 8.感性认识必须上升到理性认识,是因为感性认识(C ) A.是不可靠的 B.是理性认识的基础 C.是对事物外部现象的反映 D.是和理性认识相互渗透的 9.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是因为它(A ) A.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根本动力 B.是理解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C.是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根本对立的焦点 D.是认识事物的根本方法 10.机械决定论和辩证决定论的区别在于(B ) A.是否承认必然性和因果联系的客观普遍性 B.是否承认意识的能动性 C.是否承认偶然性 D.是否承认因果联系的复杂性 1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B ) A.各国民间的国际金融组织 B.政府间的国际金融组织 C.欧洲的国际资本市场 D.西欧和北美的国际资本市场 12.某日,田某在班里银行信用卡时,发现几年前高考时本乡赵某冒用自己名字顶替上了大学,赵某侵犯了田某的(C ) A.名称权 B.荣誉权 C.姓名权 D.名誉权 13.人民民主专政(D ) A.是一种专政而不是一种民主 B.是一种民主而不是一种专政 C.是一种对全体公民的民主 D.是一种新型专政的国家制度 14.在金属货币流通条件下,通货膨胀(A ) A.不会发生 B.可能发生 C.取决于商品数量 D.是不可能的 15.著名作家姚雪垠有句名言:“耐得寂寞,才能不寂寞;耐不得寂寞,偏偏寂寞。”这句话主要体现了(A ) A.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 B.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互相依存 C.矛盾双方互相排斥,互相争斗 D.矛盾着的事物在不同阶段有着不同的特点 16.管理学上一个有趣的定律叫“酒与污水定律”。意思是一匙酒倒进一桶污水,得到的是一桶污水;把一匙污水倒进一桶酒里,得到的还是一桶污水。这给我们的辩证法启示是( D ) A.整体居于主导地位,统率着部分 B.量变必然引起质变,要重视量变 C.物质决定意识,一切从实际出发 D.必须重视部分的作用,搞好局部 17.(B )是促进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最终决定因素。 A.生产关系 B.生产力 C.生产要素 D.生活方式 18.小王小时候被人收养,长大后生父母要求其赡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 ) A.小王必须承担赡养义务 B.小王承担赡养义务需要养父母同意 C.小王可以不承担赡养义务 D.小王须放弃养父母赡养义务 19.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A )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A.被告 B.原告 C.行政复议机关 D.第三方

2016安徽省直事业单位试题

2016安徽省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真题(公基二) 1.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2015年10月29日在北京胜利闭幕,全会鲜明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_____的发展理念。A和平 B稳定 C共享 D法治 2.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而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是: A加强党的领导B全面 C从严D民主集中制 3. 每年的5月12日不仅是护士节,还是我国的___日。 A学习雷锋B防灾减害C禁毒D国耻 4.在2016年3月的人机大战中,可以学习并模仿人类下棋的人工智能围棋程序AlphaGo 以4:1战胜了韩国棋手李世石,这也代表着人工智能发展到了新的阶段,人工智能的出现及其发展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意义在于: A.改变了人类对意识的能动活动活动 B.肯定了人工智能可以代替意识的能动活动 C.否定了物质对意识的决定作用 D.峰峰了物质和意识相互关系的内容 5.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会议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人民政协在政治生活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主要是: A.进行政治协商,制定国家法律 B.检查政府工作,任免政府领导人 C.开展政治协商,进行民主监督,实行参政议政 6.2015年1月,习近平在中央财政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强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落实好“三去一降一补”,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三去”的是: A.去产能B去短板C去库存D去杠杆 7.经济全球化是指随着科学技术和国际社会分工的发展以及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世界各国各地区的经济活动越来越超出一国和地区的范围而相互联系和密切结合的趋势。经济全球化本质上是: A.生产的全球化B贸易的全球化C资源配置的全球化D资本的全球化 8.党的十八大提出从2010年到2013年要实现“两个倍增”计划。它们是: A.国内生产总值和外汇储备量倍增 B.外汇储备量和进出口贸易额倍增 C.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倍增 D.进出口贸易额和城乡居民收入倍增

辽宁省2019年高考数学试卷(理科)以及答案解析

绝密★启用前 辽宁省2019年高考数学理科试卷 本试卷共23题,共150分,共4页。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注意事项:1.答题前,考生先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码填写清楚,将条形码准确粘贴在条形码区域内。 2.选择题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必须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的签字笔书写,字体工整、笔迹清楚。 3.请按照题号顺序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 在草稿纸、试题卷上答题无效。 4.作图可先使用铅笔画出,确定后必须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描黑。 5.保持卡面清洁,不要折叠、不要弄破、弄皱,不准使用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 一、选择题:本题共12小题,每小题5分,共6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5分)设集合A={x|x2﹣5x+6>0},B={x|x﹣1<0},则A∩B=()A.(﹣∞,1)B.(﹣2,1)C.(﹣3,﹣1)D.(3,+∞)2.(5分)设z=﹣3+2i,则在复平面内对应的点位于() A.第一象限B.第二象限C.第三象限D.第四象限 3.(5分)已知=(2,3),=(3,t),||=1,则?=()A.﹣3B.﹣2C.2D.3 4.(5分)2019年1月3日嫦娥四号探测器成功实现人类历史上首次月球背面软着陆,我国航天事业取得又一重大成就.实现月球背面软着陆需要解决的一个关键技术问题是地面与探测器的通讯联系.为解决这个问题,发射了嫦娥四号中继星“鹊桥”,鹊桥沿着围绕地月拉格朗日L2点的轨道运行.L2点是平衡点,位于地月连线的延长线上.设地球质量为M1,月球质量为M2,地月距离为R,L2点到月球的距离为r,根据牛顿运动定律和万有引力定律,r满足方程:+=(R+r). 设α=.由于α的值很小,因此在近似计算中≈3α3,则r的近似值为() A.R B.R C.R D.R 5.(5分)演讲比赛共有9位评委分别给出某选手的原始评分,评定该选手的成绩时,从9

2016年法律法规培训记录

2016年法律法规培训记录 培训时间:2016年6月30日 培训地点: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院医务人员 主讲人:院长黄回春 培训主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护士条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培训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一)适用主体 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二)授权性规定 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 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 (三)义务性规定 1、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2、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3、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医师的告知义务,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4、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6、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师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7、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师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2016年十大宪法事件

十大宪法事例依次如下: 1.辽宁贿选案 2.聂树斌案 3.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香港基本法第104条 4.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 5.全面放开二孩 6.住宅用地使用权争议 7.同性恋者申请婚姻登记第一案 8.快播案 9.国务院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10.网约车新政 2016年度中国十大宪法事例简介: 1、辽宁贿选案 2016年9月17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第七次会议筹备组发布公告称,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全国人大代表过程中,有45名当选的全国人大代表拉票贿选,总计有523名辽宁省人大代表涉及此案。9月13日闭幕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此会议通过了《关于辽宁省人大选举产生的部分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当选无效的报告》,确定45名全国人大代表因拉票贿选当选无效。 2、聂树斌案 1995年4月25日,河北省鹿泉县人聂树斌因故意杀人、强奸妇女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年4月27日被执行死刑。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

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认为全案缺乏能够锁定聂树斌作案的客观证据,原审认定的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故意强奸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 3、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香港基本法第104条 香港立法会选举后,候任议员梁颂恒及游蕙祯等宣誓时辱国并宣扬"港独",引起了爱国民众极大的愤慨。11月7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明确了宣誓的法律意义,对宣示的形式、内容要求与效力问题做了清晰说明。 4、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3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探索实践,为在全国推广积累经验。定于12月19日至25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将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5、全面放开二孩 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指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201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正式施行,该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据推算,此次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影响到的目标育龄妇女人群在8000万人左右,政策实施第1年带来的新增人口大致为500万。 6、住宅用地使用权续期争议 2016年4月,温州一批20年产权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地方政府要求续期须按一定比例

2016年马鞍山事业单位考试真题及答案

2016年安徽省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工作人员考试 一、单选题(下面题目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入题内括号内,每题1分,共30分) 1.为了维护朝鲜半岛及东亚地区的和平和稳定,中国政府始终主张该地区的无核化, 并呼吁通过对话和协商的方式和平解决该地区的核问题。这表明( C )。 ①对话与协商是国际社会公认的解决争端的唯一方法 ②我国主张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来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 ③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是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目标之一 ④我国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任何时候都反对使用武力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②③ D.①④ 2.“人并没有创造物质本身。甚至人创造物质的这种或那种生产力,也只是在物质本身预先存在的条件下才能进行。”这告诉我们( A )。 ①人们利用和改造自然物的根本前提是自然物的客观存在 ②承认自然界的客观性是人类处理自身同自然界关系的首要问题 ③自然界的存在与发展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④人类只能消极地听凭大自然的摆布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3.某国有独资企业技术骨干的年收入,由工资、奖金、股票投资收入等构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 A.工资、奖金、股票投资收入都属于按生产要素分配 B.工资、奖金、股票投资收入都属于按劳分配 C.工资、奖金属于按劳分配,股票投资收入属于按生产要素分配 D.工资属于按劳分配,奖金、股票投资收入属于按生产要素分配 4.“博客”是英文单词“Blog”的音译,来源于“Weblog”(网络日志)的缩写。是继Email、BBS、ICQ之后的第四种网络交流方式。“博客”是以个人的视角,以整个互联网为视野,精选和记录在网上看到的精彩内容,为他人提供帮助,使其具有更高的共享价值。因此受到广大网民的普遍欢迎,给网站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这表明( B )。 A.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 B.商品的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 C.科技创新必然给企业带来高利润 D.科学消费观是物质消费与精神消费的统一 5.目前我国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恩格尔系数逐年下降,恩格尔系数逐年下降表明( D )。 ①我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在逐步提高②城乡居民对食品的需求量逐渐下降 ③城乡居民的实际收入在增长④城乡居民吃的消费水平高,其他消费低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③④ D.①③ 6.行政赔偿的义务主体是( B )。 A.国家 B.行政机关 C.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D.致害行政机关 7.属于效力未定合同的是( D )。 A.无权代理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 B.代理人签订的合同 C.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签订的合同 D.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签订的合同 8.述职报告侧重强调( A )。 A.成绩部分 B.做法部分 C.不足部分 D.改进部分 9.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保险法是( B )发布的。 A.英国 B.德国 C.苏联 D.美国 10.某机关经过开会研究同意某公司增加一辆车的决定,应用下列哪种公文?( B ) A.请示 B.批复 C.决定 D.通知 11.“国际生产折衷理论”是以下哪个人提出来的?( B ) A.小岛清 B.邓宁 C.弗农 D.海默 12.“亚太贸易协定”即“曼谷协定”,有( B )个成员国。 A.5 B.6 C.12 D.17 13.“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在( C )首次完整论述的。 A.2002年 B.2001年 C.2000年 D.1998年 14.地区经济一体化的最高阶段是( D )。 A.自由贸易区 B.共同市场 C.关税同盟 D.完全经济一体化 15.中国的汇率制度是( D )。 A.浮动汇率制 B.固定汇率制 C.管理汇率制 D.管理浮动汇率制 16.“巴山夜雨涨秋池”中的“夜雨”在( A )季节交替最多。 A.春夏 B.夏秋 C.秋冬 D.冬春 17.我国传统文化中有许多关于和谐文化的思想。《管子》说:“和合故能谐。”就是说,有了和睦、团结,行动就能协调,进而就能达到步调一致。从哲学上看,“和合故能谐”体现了( C )。 A.整体功能大于各个部分功能之和 B.部分以合理的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就具有全新的功能

2016年辽宁省高考数学试卷与解析word(理科)(全国新课标Ⅱ)

2016年辽宁省高考数学试卷(理科)(全国新课标Ⅱ) 一、选择题:本题共12小题,每小题5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5分)已知z=(m+3)+(m﹣1)i在复平面内对应的点在第四象限,则实数m的取值范围是() A.(﹣3,1)B.(﹣1,3)C.(1,+∞)D.(﹣∞,﹣3) 2.(5分)已知集合A={1,2,3},B={x|(x+1)(x﹣2)<0,x∈Z},则A∪B=() A.{1}B.{1,2}C.{0,1,2,3}D.{﹣1,0,1,2,3} 3.(5分)已知向量=(1,m),=(3,﹣2),且(+)⊥,则m=()A.﹣8 B.﹣6 C.6 D.8 4.(5分)圆x2+y2﹣2x﹣8y+13=0的圆心到直线ax+y﹣1=0的距离为1,则a=()A.﹣ B.﹣ C.D.2 5.(5分)如图,小明从街道的E处出发,先到F处与小红会合,再一起到位于G处的老年公寓参加志愿者活动,则小明到老年公寓可以选择的最短路径条数为() A.24 B.18 C.12 D.9 6.(5分)如图是由圆柱与圆锥组合而成的几何体的三视图,则该几何体的表面积为()

A.20πB.24πC.28πD.32π 7.(5分)若将函数y=2sin2x的图象向左平移个单位长度,则平移后的图象的对称轴为() A.x=﹣(k∈Z)B.x=+(k∈Z)C.x=﹣(k∈Z) D.x=+(k∈Z) 8.(5分)中国古代有计算多项式值的秦九韶算法,如图是实现该算法的程序框图.执行该程序框图,若输入的x=2,n=2,依次输入的a为2,2,5,则输出的s=() A.7 B.12 C.17 D.34 9.(5分)若cos(﹣α)=,则sin2α=()

2016年7月1日的新法律法规

一批新规7月1日起施行 身份证在外地丢失可以异地挂失申报、应急预案制定不得“走过场”、网络支付开始实名制、保健食品实施注册备案……这个7月,一批关系你我的新规开始施行,哪一条你最关心? 身份证异地受理启动 从7月1日起,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将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将历年积累的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信息及时导入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对收到的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妥善保管并将信息录入全国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系统。 按照部署,各地公安机关要扎实推进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和信息核查服务。对于系统上线前先行受理的挂失申报信息,要认真梳理并尽快录入系统;对所有发现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处理,并录入不诚信人员黑名单。挂失申报信息通过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统一汇集后,将尽快同步给公安部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和全国人口信息社会应用平台,为社会各用证部门和单位提供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核查服务。 网络支付实名制管理 7月1日起,《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将正式生效。根据办法,7月1日之前,各支付机构实名率需满足95%。届时未进行实名登记的,网络支付将受限。 支付账户将按照三类支付账户分级管理。Ⅰ类账户只需一个外部渠道验证客户身份信息,账户余额可以用于消费和转账,主要适用于客户小额、临时支付;Ⅱ类和Ⅲ类账户的客户实名验证强度相对较高,且具有较高的交易限额。办法规定,仅实名验证强度最高的Ⅲ类账户可以使用余额购买投资理财等金融类产品,以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其中,Ⅰ类个人支付账户在开立过程中对客户身份验证的强度较弱,交易规定的限额较低;Ⅱ类、Ⅲ类个人支付账户有年累计10万元、20万元的限额。 办法还规定,对于交易验证安全级别较高的支付账户“余额”付款交易,支付机构可以与客户自主约定单日累计限额;但对于安全级别不足的支付账户“余额”付款交易,办法规定了单日累计限额。 此外,综合评级较高且实名制落实较好的支付机构单日支付限额最高可提升到现有额度的2倍。 严控保健食品宣传 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7月起正式实施。该办法要求企业对产品安全性、保健功能和质量可控性有明确的材料表明,监管部门对企业可进行备案管理监督。 新办法明确,备案主体要求是必须是生产企业,不允许保健品贴牌生产。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主要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名称不得含有虚假、夸大或者绝对化的词语,明示或者暗示预防、治疗功能等误导消费者的词语。同一企业不得使用同一配方注册或者备案不同名称的保健食品,不得使用同一名称注册或者备案不同配方的保健食品。 办法还规定,保健品注册审评涉及的试验和检验工作必须要由国家食药监总局选择的符合条件的食品检验机构承担。 应急预案不得“走过场” 新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进一步强化应急预案的制定要求,剑指应急预案流于形式的问题。 办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编制应急预案或未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将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将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修正)-全国人大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三节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四章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国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活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对固体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国家鼓励、支持采取有利于保护环境的集中处置固体废物的措施,促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产业发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采取有利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乡建设、土地利用、区域开发、产业发展等规划,应当统筹考虑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 第五条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原则。 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使用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法承担污染防治责任。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先进的防治技术和普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科学知识。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宣传教育,倡导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第七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再生产品和可重复利用产品。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以及相关的综合利用活动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十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

2016年安徽省事业单位招聘专业知识笔试大纲(财会类)

安徽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6年安徽省事业单位招聘专业知识笔试大纲(财会类) 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统考笔试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供广大考生复习参考。 公共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一)和公共基础知识(二),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一)适用于应聘管理岗位人员;公共基础知识(二)适用于应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专业科目包括:文秘类、财会类、计算机类、地质类、水利类、临床医学类六个专业科目。 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公共科目考试时限150分钟,专业科目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20分。 公共科目 一、内容及权重 (一)管理岗位——公共基础知识(一) 考试范围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40分),判断推理(20分),言语理解与表达(20分),写作(40分)。 (二)专业技术岗位——公共基础知识(二) 考试范围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30分),判断推理(30分),资料分析(15分)、英语(15分),写作(30分)。 二、题型及作答方式 题型: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写作部分为主观题,其余部分均为客观题。 作答方式:客观题部分一律用2B铅笔在“客观题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在“主观题答题卡”上作答。 三、题型介绍 财会类 第一部分行政事业会计核算 1、政府单位会计核算: 行政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安徽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资产核算(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负债核算(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净资产核算(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其他资金结转结余、资产基金、待偿债净资产); 收入核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与支出核算(包括经费支出和拨出经费); 财务报表(包括会计报表及附注)的主要内容及编制。 2、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事业单位资产核算(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待处置资产损溢等)、负债核算(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净资产核算(包括事业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专用基金、财政补助结转等); 收入核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 支出核算(包括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经营支出等); 财务报表(包括会计报表及附注)的主要内容及编制。 第二部分企业会计核算 1、基础会计:会计职能和目标、会计核算基础(包括会计假设、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确认与计量、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和组织程序。 2、财务会计: 流动资产核算(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等); 长期资产核算(包括可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负债核算(包括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 所有者权益的核算(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留存收益); 收入、费用和利润核算; 财务报表编制(包括会计报表、附注)。 第三部分企业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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