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评价表

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评价表

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评价表

说明:本表供招标人参考,招标人可根据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

招标代理方案.doc

服务承诺及措施

目录 一、服务承诺 二、招标代理服务实施方案 三、招标代理工作流程 四、招标代理工作进度 五、招标代理时间安排 六、招标代理工作制度 七、内部质量控制措施 八、招标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九、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保证

服务承诺及措施 一、服务承诺 经过我公司有关专业人员对贵方招标文件的研究,若我公司有幸承担贵方拟建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为满足贵方的希望和要求,确保代理任务顺利圆满的完成,经公司领导研究并做出如下承诺: 1、忠实业主、诚信服务 把业主的利益作为最高利益,坚决忠实地执行业主地各项指令,不折不扣地满足业主目前招标要求,坚持诚信、诚实、诚心、诚恳地为业主做好全方位地服务工作。 2、即时响应、高效服务 把业主的需要作为本公司的需要,在任何情况下克服困难,最大限度的实现业主的招标目标和利益,做到即时服务,24小时响应全天候服务,只要业主的指令发出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往现场实施全天候服务,高效服务。严格响应业主的需求,严格响应业主在招标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 3、竭尽全力、优质服务 竭公司全力,调动项目组的所有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消化理解业主对本重点工程的各项需求,业主想到的坚决实施业主要求的,全面实现。业主没有考虑到的,我们及时完善并建议,提供优质的服务,便捷的服务。 4、技术支持、专业服务 充分发挥本公司信息系统和技术支持的优势,在施工队伍、材料品种、价格信息、质量标准、技术规范等方面提供有效的信息和数据供业主比选和择优,突出招标代理专业等特长,展现本公司的服务特色,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能我精,使本公司的专业服务在业主的指导下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和优化。 5、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七部委局第30号令等文件精神,遵守贵方的管理规定、接受贵方监督、杜绝一切违规行为;该项目由公司领导亲自挂帅,并选派有经验的工作人员组建“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招标小组,确保该项目能按时按质的开工建设,并最大限度满足业主的要求。 6、如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将派专业人员常驻甲方现场办理招标代理项目的相关事宜,做到事事都能及时高效的与甲方进行沟通、商定。按照投标文件的所有服务承诺,随叫随到,及时安排衔接各项工作。努力争取圆满完成各项招标任务。公司员工的服务意识

招标代理机构诚信与廉洁承诺书

招标代理机构诚信与清廉承诺书 为更好地为贵单位提供优质服务,有用地预防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全面落实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公司留意作出诚信与清廉承诺。 一、本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等法规规定,遵守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章制度和运行规则; 二、本公司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代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超出合同约定实施代理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三、本公司在该项目的招标代理过程中将秉承诚实信用、“公开、公平、公正”(以下简称“三公”)原则,在约定的期限内及时地开展全部招标代理工作; 四、本公司向招标人、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各类书面文件均为真实、合法、有用的,不伪造变造任何书面文件,出具的任何文件均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规定; 五、本公司在履行招投标职务时,严禁以包括并不限于用任何口头方式、暗示方式向投标人表达有可能影响“三公”原则的行为; 六、本公司发出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等内容均遵循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类规范性文件,遵守濮阳有关行业规章的要求,不制定有针对性的“量体裁衣”,不以不合理、不合法的条件设置障碍,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对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都是公平、公正的,不存在偏向性和歧视性内容; 七、在招标代理过程中不利用行贿、欺骗、弄虚作假等不合法手段承接招标代理业务; 八、进行代理业务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利用专业特长,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串通规避监管,不进行虚假招标、陪标、围标、串标等活动,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九、不背离职业道德,无原则附和个别招标人的违法违规要求和行为; 十、不以任何形式,包括并不限于口头及书面形式,作为及不作为的方式,向投标人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谋取不合法利益;

招标代理公司服务承诺书.docx

服务承诺书 *****************************: 如果我公司有幸能为贵单位进行招标代理服务,我公司向贵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1、我公司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最早入 围的招标代理公司,对交易中心各部门的相关业务非常熟悉并与各部门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作能力,能够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完成代理业务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附件一*************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采购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入围中标结果) 2、我公司的分公司设立在*****************,且在交易中心九楼办公区设 有办公室,可随时随地与交易中心各科室进行业务对接,保证项目进度等及时推进、全过程受控。 3、我公司自2014年与****************开展电力行业招标代理业务,至今 已有3年电力行业货物、施工、服务相关招标经验,拥有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交易中心及**************招标业务流程,有效提高了***************各项工程的招投标进度。(附件二:招标业务流程) 4、可集中公司优势资源,调动全公司最优秀的技术力量确保项目优质高效 实施。 5、公司各种办公设施齐全,先进的办公设备一应俱全,为做好招标代理业 务提供了硬件上的保证。 6、公司以“100%的服务承诺率、100%客户服务满意率、100%服务及时率” 为质量目标,竭诚为业主提供科学、严谨、优质、高效、热情周到的服务。 7、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行业自律性规定,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的各项程序进行招标投标活动,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使招标代理服务规范化,使中标结果具有权威性,具有法律效力。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正常监督和检查,力争使项目在业主计划内完成。 特此承诺 招标代理机构:************************ 2016年***月*****日

XXXXXXXX(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服务评价办法(试行)

XXXXXXXX(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服务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行为,提高招标代理机构业务水平,确保招标代理机构工作质量,切实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XXXX招标投标条例》等招投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代理我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机构,是指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以招标人的名义,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行为的机构。 第四条凡从事我司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我司将对每个招标代理机构建立评价档案。 第五条评价标准按照现行招投标法、招投标管理条例以及公司制定的招标代理管理实施细则执行,评价内容包括工作效率、文件编制质量、资料收集整理、服务质量四个方面。 第六条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将直接评价为不合格。 (一)参与项目的代理人员不是代理机构本单位人员的; (二)与所代理招标项目的招标人有隶属关系、合作经营关系以及其他利益关系; (三)从事同一招标代理项目的投标咨询活动; (四)超越资格许可岗位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五)采取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六)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转让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七)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八)与招标人或者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九)对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的确定拒不执行或者以弄虚作假方式隐瞒真相;(十)擅自修改招标人同意并加盖了招标人公章的工程招标代理成果文件; (十一)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被投诉举报查实处理的违法违规行为及行政处罚等情况; (十二)招标文件未按照专家意见修改的或中标公示、中标通知书及评标记录内容等重要结果文件出现错误的; (十三)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推荐意向中标人,干预评标委员会评标的;(十四)发现违法、违规的招投标行为,未及时向招标人或监督部门报告的; (十五)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七条评价方法采用按次评价和年度评价。 第八条次评价,即在每次代理业务完成后,对照工作服务质量评价表(附件1)进行详细评分,其中文件编制质量部分评分将由招标文件专家审查组评分,其余部分将在代理工作全部结束后由公司进行评分。 第九条年度评价,为在每年12月20日由公司负责收集汇总,每个代理公司不同代理项目的次评价得分之和除以代理次数,该平均值作为代理单位的年度评价得分。 第十条评分分类。评分95分以上(含95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95分以下为优良,80分以上(含80分)90分以下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一条评价结果的运用。次评价作为招标人在当年选取的参考依据,评分不合格者则在本年度不再选取;年度评价为合格者在次年只可代理总投资金额为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为优

山东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_[2002]198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计价格[2002]1980号]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2002-10-15发布) 第一条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各类招标代理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收取服务费用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 第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符合招标人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六条招标代理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招标人强制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或强制具有自行招标资格的单位接受代理并收取费用。 第七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照招标代理业务性质分为: (一)各类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以及附带服务的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二)原材料、产品、设备和固态、液态或气态物体和电力等货物及其附带服务的货物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三)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矿业权、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保险等工程和货物以外的服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第八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第九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按本办法附件规定执行,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20%。具体收费额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委托人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第十条招标代理服务实行"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应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工程招标委托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可计入工程前期费用。货物招标和服务招标委托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列支。 第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收取代理费用和出售招标文件后,不得再要求招标委托人无偿提供食宿、交通等或收取其他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承诺

招标代理服务承诺 1、公司服务宗旨:“严谨、专业、守法、高效、服务”。 2、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进行招标代理活动。 3、严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招标原则,公平对待各投标人或供应商,及时披露招投标信息。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招投标的各项程序进行招投标活动。 5、热情对待各投标人,尽情解答各投标人就招标事宜提出的有关疑问,并将有关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书面通知各投标人或网上公布。 6、充分发挥作为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的桥梁作用,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使各方达到预期的目的和利益。 7、为政府采购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采购人提供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咨询及相关服务,使采购人对招投标活动有更好的了解,并通过招投标活动既获得高质量的货物或服务,又达到节省资金目的。 8、衷心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司招投标过程的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形象承诺 1、仪表整洁,文明办公,持证上岗。 2、热情诚恳,礼貌待人,使用文明用语。 3、交易场所整齐、明亮,环境清洁、卫生。 二、业务承诺 1、认真负责,严格按招投标工作流程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前来公司办事的服务对象,首问责任人(被询问或接待的第一位工作人员)不管是否与已有关,都要热情接待,提供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属本职范围内的,严格按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予以办理;不属于本职范围内的,应负责及时介绍给有关职能部门和人员。 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1)公司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应一次性告知所办事项的办理依据、规定的操作程序、应具备的全部条件及注意事项; (2)对符合办理条件但手续不齐全的服务对象,应一次性告知补齐所缺的相关资料后再办理。 (3)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服务对象,做到态度平和、耐心解答,一次性告知其不能办理的原因及相应的依据。 4、实行限时办结制度。 (1)服务对象前来公司办事时,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

招标代理机构评价标准及办法

招标代理机构评价标准及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树立我省招投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办事的典型,促进招标代理机构信用建设,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招标代理机构评级工作,评定办法如下: 一、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组织国家权威的资信机构对全省招投标代理机构开展评级工作,委托湖北省招标投标协会具体办理。 二、为积极、稳妥地推进评级工作,先在湖北省招标投标协会会员单位的招标代理机构中试点,取得经验后,将推展到全省招标代理机构。非会员单位的招标代理机构,可先申办入会手续,再行申报参评。 三、评级基本条件: 1.机构健全。具备与企业经营业务范围,招标业务范围和完 成业务量相适应的组织机构。 2.制度完善。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企业管理良好;在招 投标活动中有监督、制约机制,分工、职责明确。 3.人员齐备。有与完成企业经营范围和招投标业务范围相适 应的专职技术人员,专业结构合理。 4.素质优良。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良好,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 规,正确理解和掌握招投标程序和方法,未出现重大差错。 5.遵守纪律。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职业道德良好,近二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及有

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法律诉讼或核实为违法行为的记录。 6.业绩突出。在多行业或本行业、本系统或某个领域服务质量和社会信誉较好。 四、申报材料及评价标准。 评选活动采取自愿申报,监督部门推荐,第三方机构评级,组 织者公示,组织者监制发布的机制,申请单位需填写《湖北省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申领表》(附件1)并按《招标代理机构信用指标评价标准》(附件2)规定的各项评价指标提供相关材料,申请单位对所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一)申报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企业简历 4.企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5.劳动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 6.内部管理制度(复印件) 7.年度代理业绩一览表(需提供代理合同的复印件) 8.内部质量控制体系(以书面制度或文本资料为依据,复印 件) 9.通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10.获奖证书(复印件)

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 第一条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地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地各类招标代理服务地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地签订等业务所收取地费用. 第四条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收取服务费用地,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地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 第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地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符合招标人地技术、质量要求. 第六条招标代理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自愿、有偿地原则.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招标人强制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或强制具有自行招标资格地单位接受代理并收取费用. 第七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照招标代理业务性质分为: (一)各类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以及附带服务地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二)原材料、产品、设备和固态、液态或气态物体和电力等货物及其附带服务地货物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三)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矿业权、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保险等工程和货物以外地服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第八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第九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按本办法附件规定执行,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具体收费额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委托人在规定地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第十条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 工程招标委托人支付地招标代理服务费,可计入工程前期费用.货物招标和服务招标委托人支付地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列支. 第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收取代理费用和出售招标文件后,不得再要求招标委托人无偿提供食宿、交通等或收取其他费用. 第十二条招标代理业务中有超过本办法第三条规定地要求地,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招标委托人就所增加地工作量,另行协商确定服务费用. 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四条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其授权、委托地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招标投标管理职能分工规定履行监督职能,要求招标投标当事人履行审批、备案及其他手续地,一律不得收费. 违反前款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收费标准以及收取管理性费用地,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地,由政府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查处.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家计委负责解释.

招标代理服务承诺书

招标代理服务承诺书 篇一:招标代理服务承诺 招标代理服务承诺 1、公司服务宗旨:“严谨、专业、守法、高效、服务”。 2、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进行招标代理活动。 3、严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招标原则,公平对待各投标人或供应商,及时披露招投标信息。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招投标的各项程序进行招投标活动。 5、热情对待各投标人,尽情解答各投标人就招标事宜提出的有关疑问,并将有关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书面通知各投标人或网上公布。 6、充分发挥作为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的桥梁作用,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使各方达到预期的目的和利益。 7、为政府采购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采购人提供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咨询及相关服务,使采购人对招投标活动有更好的了解,并通过招投标活动既获得高质量的货物或服务,又达到节省资金目的。 8、衷心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司招投标过程的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形象承诺 1、仪表整洁,文明办公,持证上岗。 2、热情诚恳,礼貌待人,使用文明用语。 3、交易场所整齐、明亮,环境清洁、卫生。 二、业务承诺 1、认真负责,严格按招投标工作流程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前来公司办事的服务对象,首问责任人(被询问或接待的第一位工作人员)不管是否与已有关,都要热情接待,提供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属本职范围内的,严格按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予以办理;不属于本职范围内的,应负责及时介绍给有关职能部门和人员。 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1)公司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应一次性告知所办事项的办理依据、规定的操作程序、应具备的全部条件及注意事项; (2)对符合办理条件但手续不齐全的服务对象,应一次性告知补齐所缺的相关资料后再办理。 (3)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服务对象,做到态度平和、耐心解答,一次性告知其不能办理的原因及相应的依据。

XX公司甲方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最新

xxx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全面落实“真招实招”工作要求,切实做到“放权不放责”,确保采购项目委托招标代理规范运作,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依据《烟草企业采购管理规定》、《烟草企业“真招实招”实施指南》和公司《采购管理程序》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由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具备从事招标代理服务资质, 经公开招标进入“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库”,并在其资格许可、招标人委托范围、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约定的职责和权限内办 理相关招标事宜的社会中介组织。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库”内招标代理 机构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库, 并签订《招标代理框架协议》;负责牵头组织选取公司本部委托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协调招标代理机构与相关部门、 单位的工作关系;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

各部门(单位)项目评价结果,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动态管 理,并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评价。 第六条各部门(单位)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 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管理、考核评价;各单位采购管理部门 牵头组织从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库中选取本单位委托项目的招 标代理机构;负责协调招标代理机构与本单位采购项目实施 部门的工作关系;负责对招标代理机构在本单位代理项目的 监督管理工作,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项目评价,参与招标代 理机构的年度综合评价工作。 第七条公司及各单位采购项目实施部门负责签订《招标代 理业务约定书》(附件1),协调具体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负责牵头组织委托项目的评价,实行“一项一评”。 第八条投标保证金的管理 (一)公司本部实施的采购项目由公司财务管理部统一收 取、保管和按规定退还;各单位实施的采购项目由各单位财务部门统一收取、保管和按规定退还。 (二)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及时填写《投标保证金交纳通知 及回执单》(附件2),向采购项目实施部门反馈应交纳投标 保证金信息,主要包括应交纳金额、交纳单位名称、交纳账号及开户行等信息。 (三)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及时填写《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

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公式.

招标代理服务费-差额费率法 100万元×1.0%=1万元 (500-100万元×0.7%=2.8万元 (1000-500×0.55%=2.75万元 (5000-1000×0.35%=14万元 (6000-5000×0.2%=2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 施工承包合同价在3000万元以下(含3000万,1.2‰施工承包合同价在3000万元以上(含1亿,0.8‰ 施工承包合同价在1亿元以上,0.6‰ 意外伤害保险低于300的,按300计算 按定额计价: 1.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0000以外费率3%*直接费

50000以内费率3.4%*直接费 20000以内费率4%*直接费 2.装饰工程费率17%*人工费 3.安装工程费率21%*人工费 4.市政工程道路.桥梁费率4.4%*直接费 管道费率4%*直接费 5.绿化工程费率5.4%*人工费 6.庭园工程费率3.2%*直接费 7.地铁工程土建工程(区间费率4.03%*直接费 土建工程(车站费率3.03%*直接费 轨道工程费率1.08%*直接费 通信、信号、人防、机电工程费率20%*直接费 按清单计价: 1.建筑工程建筑面积5000以外费率 2.48%*分部分项清单费用合计建筑面积5000以内费率2.81%*分部分项清单费用合计建筑面积2000以内费率 3.3%*分部分项清单费用合计 2.装饰工程费率2.19%*分部分项清单费用合计 3.安装工程费率2.7%*分部分项清单费用合计

4.市政工程道路.桥梁费率3.63%*分部分项清单费用合计 管道费率3.3%*分部分项清单费用合计 5.绿化工程费率0.69%*分部分项清单费用合计 6.庭园工程费率2.64%*分部分项清单费用合计 7.地铁工程土建工程(区间费率3.33%*分部分项清单费用合计土建工程(车站费率2.5%*分部分项清单费用合计 轨道工程费率1.49%*分部分项清单费用合计 通信、信号、人防、机电工程费率2.57%*分部分项清单费用合计 4287.20433007.21 3000.003000.00

招标代理服务承诺

招标代理服务承诺 1、公司服务宗旨:“严谨、专业、守法、高效、服务”。 2、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进行招标代理活动。 3、严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招标原则,公平对待各投标人或供应商,及时披露招投标信息。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招投标的各项程序进行招投标活动。 5、热情对待各投标人,尽情解答各投标人就招标事宜提出的有关疑问,并将有关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书面通知各投标人或网上公布。 6、充分发挥作为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的桥梁作用,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使各方达到预期的目的和利益。 7、为政府采购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采购人提供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咨询及相关服务,使采购人对招投标活动有更好的了解,并通过招投标活动既获得高质量的货物或服务,又达到节省资金目的。 8、衷心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司招投标过程的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形象承诺 1、仪表整洁,文明办公,持证上岗。 2、热情诚恳,礼貌待人,使用文明用语。 3、交易场所整齐、明亮,环境清洁、卫生。二、业务承诺 1、认真负责,严格按招投标工作流程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前来公司办事的服务对象,首问责任人(被询问或接待的第一位工作人员)不管是否与已有关,都要热情接待,提供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属本职范围内的,严格按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予以办理;不属于本职范围内的,应负责及时介绍给有关职能部门和人员。 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1)公司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应一次性告知所办事项的办理依据、规定的操作程序、应具备的全部条件及注意事项;(2)对符合办理条件但手续不齐全的服务对象,应一次性告知补齐所缺的相关资

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考核评价表

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考核评价表 考核单位 考核日期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 机构名称 考核内容 考核结果 代理合同签定及履行情况 1、依照法律法规及行业内相关制度规范签订代理合同,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职责 明确 2、按合同规定按按时包质完成委托任务 3、提出并实施了积极的、科学合理的措施,保证了招标代理合同的有效实施。 优() 良() 中() 差() 招标文件编制质量 1、招标文件编制清晰、完整、合法,无排斥潜在投标人条款; 2、招标范围明确,标段划分合理;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既符合法律法规又充分考虑招标人的合理需求; 4、招标文件主要条款符合有关规定 5、评标标准、评分办法和定标原则科学合理合规; 6、招标过程无任何技术差错。

优() 良() 中() 差() 规范管理、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 1、代理项目有完整、合理、可行的实施计划; 2、代理项目工作人员配置齐全、职责明确; 3、全过程服务细致、耐心,严格规范,态度端正; 4、有专职的项目负责人和招标交易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高,运作程序规范。 优() 良() 中() 差() 职业道德及企业信誉 1、严格遵守执业行为准则、职业道德准则; 2、以服务质量、企业信誉参与市场竞争; 3、坚持实事求是,维护招标人的合法利益; 4、严格保守执业过程中的技术和商务秘密。 优() 良() 中() 差() 代理过得其它方面的评价 招标代理过程细致、无疏漏,组织协调工作到位,未对招标过程产生不良影响,未

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无违法违规行为。 优() 良() 中() 差() 各单位综合考核评价: 优()良()中()差() 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费用计算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各类招标代理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是指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收取服务费用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 第五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符合招标人的技术、质量要求。 第六条招标代理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严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招标人强制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或强制具有自行招标资格的单位接受代理并收取费用。 第七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照招标代理业务性质分为: (一)各类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以及附带服务的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二)原材料、产品、设备和固态、液态或气态物体和电力等货物及其附带服务的货物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三)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矿业权、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和保险等工程和货物以外的服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第八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第九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按本办法附件规定执行,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20%。具体收费额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委托人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出售招标文件可以收取编制成本费,具体定价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制定。 第十条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 工程招标委托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可计入工程前期费用。货物招标和服务招标委托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列支。 第十一条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收取代理费用和出售招标文件后,不得再要求招标委托人无偿提供食宿、交通等或收取其他费用。 第十二条招标代理业务中有超出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招标委托人就所增加的工作量,另行协商确定服务费用。 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四条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其授权、委托的单位,按照国务院关于招标投标管理职能分工规定履行监督职能,要求招标投标当事人履行审批、备案及其他手续的,一律不得收费。 违反前款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制定收费标准以及收取管理性费用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查处。

招标代理服务承诺及措施方案

招标代理服务承诺及措施 方案

(一)概况 对于该项目的代理工作我公司领导给予高度重视, 为全面完成业主方招标代理工作,为招标人挑选即经济又有实力的中标人,我公司针对项目进行了认真的组织和准备,挑选了专业齐全、学历、职称、年龄结构合理并具有丰富经验和强烈服务意识、熟悉相关业务人员组成专项业小组,负责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并针对该项目的特点编制各类文件,依法实施招标组织活动,确保本项目顺利进行。 我公司在实施代理活动中,认真领会低投入、高产出的办事原则,维护业主方的利益,真实反映项目具体特点、管理模式,为招标人提供更详细、更全面的建议和意见,提供专业工程咨询和代理服务,对潜在风险提出防范建议,制定在代理工作中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做出服务承诺。 我公司切实做到在整个招标服务过程中,认真贯彻《招标投标法》,贯彻落实及有关部门的政策、法规,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维护了招标单位的利益,同时也维护了各投标单位的合法权益。我们的工作不仅得到各业主单位的好评,也得到广大投标单位的信任,至今我公司在招标代理工作中仍保持零投诉。

(二)招标流程 根据,工作流程如下: 1、与招标人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并指定双方联系人员、方式、电话、传真等。 2、招标人提供本项目的立项批复、项目的详细情况(资金、施工图纸、技术标准、拦标价、工程量清单等),我公司负责拟定投标人的资格认定、编制招标文件、制定招标工作时间安排,同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备案申请。 3、招标文件、工作时间由招标人审查完成后,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在指定媒体公开发布招标公告。 4、报名结束后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接受投标人在踏勘结束后结合项目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拦标价提出的疑问并统一进行解答(在开标前15日内完成)。 5、接受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并详细核对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的缴纳情况。检查是否有同一账户提交多家投标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的情况并及时向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6、组织开标、评标。根据规定,现场从政府设立的评

招标代理机构诚信与廉洁承诺书

招标代理机构诚信与廉洁承诺书 致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本机构接受的招标代理工作,为更好地为提供优质服务,有效地 预防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全面落实公开、公平、公正( 以下简称“三公” ) 原则,本机构郑重作出诚信与廉洁承诺。 、招标代理诚信承诺 l 、本机构将完全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的计费方式承包该项目的代理服务,未经贵单位书面同意不随意增加收费项目。 2 、本机构在该项目的招标代理过程中将秉承诚实信用、原 三公”则,在约定的期限内及时地开展全部招标代理工作。 3 、本机构向招标人、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各类书面文件均为真实、合法、有效的,不伪造变造任何书面文件,出具的任何文件均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规定。 4 、本机构在履行招投标职务时,严禁以包括并不限于用任何口头方式、暗示方式向投标人表达有可能影响“三公”原则的行为。 5、本机构发出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等内容均遵 循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类规范性文件,遵守北京市有关行业规章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都是公平、公正的,不存在偏向性和歧视性内容。 二、招标代理廉洁承诺 1 、在招标代理过程中不利用行贿、欺骗、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承接招标代理业务。 2 、与投标人进行代理业务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履行自己的职责,不与任何第三方串通进行虚假招标、陪标、围标、串标等活动;与招标人进行的各项代理业务始终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

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 3 、不以任何形式,包括并不限于口头及书面形式,作为及不作为的方式,向投标人泄露招投标秘密。 4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约束、规范白己行为。 5 、在履行自己职责时,与各关系人之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本机构人员的行为。 6 、不向投标人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其他任何有可能影响公正招标的礼物,不以任何形式变相收取或间接收受礼品等,包括未来利益。 7 、不在投标人和相关单位报销或变相报销代理机构或个人费用。 8、在职权范围内的各类招投标项目中,不向自己或任何第三方 的亲属、任何关系人介绍、暗示招投标项目的任何事宜。 本机构若有违反上述任何承诺条款(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后, 完全愿意接受党纪政纪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等依法依规进行的任何处罚与处分,并承担招标人或相关部门在网络上公开我公司 不诚信或不廉洁”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若构成违约,向招标人 承担全部违约责任;若造成财产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触犯刑律,承担刑事责任。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项目组负责人签名: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1、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XX工程建设监理工程有限公司 XX包装设备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贵公司组织的XX包装设备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工程二期项目3#车间招标(招标编号:XX)中参与投标,在此我们承诺:如我公司中标,我公司保证在接到中标通知书时,以现金、支票或电汇方式向贵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交纳中标服务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200%在投标保证金扣缴。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章) 承诺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日期:20XX年8月23日 2、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新疆新能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中心 我单位在贵公司组织的新疆电力公司2010年电网工程施工第五批集中规模招标(标段)项目施工招标活动中如获中标,保证按照《电网工程预算编制及计算标准》(2006年版)的标准支付招标代理费用万元(招标代理费或标书编制费计算详见附件)。我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招标代理单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前,以支票、汇票、电汇、现金形式,按以下计算结果向贵公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应在购买本工程《招标文件》前,单独提交工程招标代理单位。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投标人签名盖章后交招标代理单位一份,另一份作为中标单位支付依据。未中标单位的本《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不予退回,将自动作废。 我方如违约,愿意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标准的200%在投标保证金中扣缴。

特此承诺! 附件:《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书及其它》 投标人名称(单位名称及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日期: 3、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常德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临澧县交通局机关办公室维修工程公开招标项目中如果获中标,我们保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自愿替业主向贵方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此项费用我公司将在投标总价中予以考虑。 我方如违纳,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在投标保证金中扣除。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湖南鹏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临澧县安福镇安福路 电话:xxxx 传真:xxxx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xxxx 承诺日期:二OO七年九月十二日

招标代理机构评价标准及办法

招标代理机构评价标准及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树立我省招投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办事的典型,促进招标代理机构信用建设,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招标代理机构评级工作,评定办法如下: 一、省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组织国家权威的资信机构对全省招投标代理机构开展评级工作,委托湖北省招标投标协会具体办理。 二、为积极、稳妥地推进评级工作,先在湖北省招标投标协会会员单位的招标代理机构中试点,取得经验后,将推展到全省招标代理机构。非会员单位的招标代理机构,可先申办入会手续,再行申报参评。 三、评级基本条件: 1.机构健全。具备与企业经营业务范围,招标业务范围和完 成业务量相适应的组织机构。 2.制度完善。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企业管理良好;在招 投标活动中有监督、制约机制,分工、职责明确。 3.人员齐备。有与完成企业经营范围和招投标业务范围相适 应的专职技术人员,专业结构合理。 4.素质优良。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良好,熟悉招标投标法律法 规,正确理解和掌握招投标程序和方法,未出现重大差错。 遵守纪律。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 5. 和规范性文件。职业道德良好,近二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及有被相

关部门通报批评,法律诉讼或核实为违法行为的记录。 6.业绩突出。在多行业或本行业、本系统或某个领域服务质量和社会信誉较好。 四、申报材料及评价标准。 评选活动采取自愿申报,监督部门推荐,第三方机构评级,组 织者公示,组织者监制发布的机制,申请单位需填写《湖北省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等级申领表》(附件1)并按《招标代理机构信用指标评价标准》(附件2)规定的各项评价指标提供相关材料,申请单位对所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一)申报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企业简历 4.企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5.劳动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 6.内部管理制度(复印件) 7.年度代理业绩一览表(需提供代理合同的复印件) 8.内部质量控制体系(以书面制度或文本资料为依据,复印件) 9.通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10.获奖证书(复印件) 企业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11. (二)信用等级

招标代理服务承诺书

招标代理服务承诺书 【篇一:招标代理服务承诺】 招标代理服务承诺 1、公司服务宗旨:“严谨、专业、守法、高效、服务”。 2、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进行招标代理活动。 3、严守“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招标原则,公平对待各投 标人或供应商,及时披露招投标信息。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及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招投标的各项程序进行 招投标活动。 5、热情对待各投标人,尽情解答各投标人就招标事宜提出的有关疑问,并将有关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书面通知各投标人或网上公布。 6、充分发挥作为招标人和投标人之间的桥梁作用,在法律许可的范 围内,使各方达到预期的目的和利益。 7、为政府采购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采购人提供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 咨询及相关服务,使采购人对招投标活动有更好的了解,并通过招 投标活动既获得高质量的货物或服务,又达到节省资金目的。 8、衷心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对我司招投标过程的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形象承诺 1、仪表整洁,文明办公,持证上岗。 2、热情诚恳,礼貌待人,使用文明用语。 3、交易场所整齐、明亮,环境清洁、卫生。 二、业务承诺 1、认真负责,严格按招投标工作流程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前来公司办事的服务对象,首问责任人(被 询问或接待的第一位工作人员)不管是否与已有关,都要热情接待,提供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属本职范围内的,严格按 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予以办理;不属于本职范围内的,应 负责及时介绍给有关职能部门和人员。 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1)公司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应一次性告知所办事项 的办理依据、规定的操作程序、应具备的全部条件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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