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员工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员工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员工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发布时间:2010-07-09 来源:无浏览:87 次【打印】

员工的基本权利 (1)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

(2)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3)按劳取酬的权利;

(4)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的权利;

(5)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6)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和学习教育的权利;

(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8)对违法违纪和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有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9)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员工必须履行的的基本义务 (1)爱岗敬业、努力工作的义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

(3)维护公司利益、形象和荣誉的义务;

(4)保守公司机密(秘密)的义务;

(5)开展技术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议的义务;

(6)落实安全责任、坚持安全生产的义务;

(7)听从指挥,服从分配,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努力完成工作任务的义务。

从业人员权利和义务

从业人员权利和义务 新《安全生产法》确立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基本理念,这是新法的最大亮点,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本,也是立法、修法之根本。 在此背景下,安全生产的核心与关键,就是其从业人员。新《安全生产法》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责任也有了更为清晰明确的规定。所谓从业人员就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各项工作的人员,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作人员,也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临时聘用的人员和被派遣劳动者。这其中每一个环节按照新法而行,整个安全生产也就有了保障。 一、从业人员权利 1、安全健康保障权 新安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载明两个法定事项:一是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这种强制性规定是生产经营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更是从业人员享有的一项重要的权利。二是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工伤保险的权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全额缴纳保险,并在合同中载明。 2、知情权和建议权 知情权方面,新安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情况:一是存在的危险因素;二是防范措施;三是事故应急措施。同时,这也是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履行告知的义务。 3、监督权 首先从业人员依法享有批评权、检举权和控告权等基本权利。从业人员有依法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的权利,也有对其所在单位及有关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向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进行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其次,从业人员享有的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权的权利。违章指挥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不顾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指挥从

业人员进行生产活动的行为。强令冒险作业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对于存在危及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危险因素而又没有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作业,强迫命令、要挟从业人员进行作业。 4、紧急情况处置权 新安法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该权利简称紧急撤离权。值得注意的是,行使权利的选择权在从业人员,不要求从业人员应当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或者在征得有关负责人同意后撤离作业场所。 5、社会保险和民事赔偿 为了确保从业人员在因生产安全事故遭受损害的情况下可以获得充分、合理的救济,新安法规定,从业人员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和依法向用人单位主张民事损害赔偿的相关权利,从业人员在依法行使相关权利时,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推诿、拒绝承担其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6、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从业人员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的总体要求,结合各个工作岗位的特点,科学、合理安排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保证其具备从事本职工作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 二、从业人员义务 1、报告不安全因素 从业人员处于安全生产第一线,最有可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其应当履行不安全因素报告义务。一是在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后,应当立即报告;二是接受报告的主体是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的负责人,接到报告的人员必须及时进行处理。 2、遵章守纪、服从管理 新安法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教案)

第十三周教案第一节李海霞2015 11 25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教学目标 1.正确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树立宪法权威; 2.了解公民的八项基本权利和六项基本义务,并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现实现象; 3.理解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特点。 二、教学手段:使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将抽象的理论形象化、具体化。 三、教法引导:小组讨论、案例研讨、讲授分析 四、教学重难点: 重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其特点 教学难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五、教学过程 (一)设置悬念,导入新课 多媒体出示图片:《史上最牛的钉子户》 看材料,思考问题: 1、物权法高调保护合法私产说明了什么?(小结过渡到新课) 2、杨武和妻子吴苹杨武和妻子吴苹不是来清理房子迎接大限到来后的拆迁,往屋里搬些液化气钢瓶、桶装水、炒锅、床板等生活用品,这样子,是准备与小楼共存亡,抵制法院的强制拆迁。他们的做法对吗?为什么?对此你有何看法? 3、你认为开发商、房管局、法院、杨武夫妇怎么做才是最和谐的? (二)新课教学 一、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板书) 提问: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多媒体显示宪法的根本内容) 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 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 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基本权利和义务——八项权利和六项义务 [教师点拨] 板书1:宪法规定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 [展示材料] 《义务教育法》第一条为了发展基础教育,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刑法》第一条为了处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体育法》第一条为了发展体育事业,增强人民体质,提高体育运动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学生思考]:《义务教育法》、《刑法》、《体育法》等普通法律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教师点拨]:普通法律的制定必须以宪法为基础和依据。宪法在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是其他法律的母法。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板书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概述

《宪法》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概述 一、公民的条件只有一个,有国籍就是公民。国籍的取得通常有两种方式:出生国籍,是指因出生取得国籍。继有国籍,是指因加入而取得国籍。 出生国籍可以依据三种原则:出生地主义原则、血统主义原则、出生地主义与血统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继有国籍,自愿的基础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在中国居住的或有其他情况的可以依法取得中国的国籍。 二、公民与人民的区别,一般了解即可。 三、我国现行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新发展,以往的宪法都是把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这一章放在国家机构后面,82年宪法把它放在了前面。宪法关于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的条文,几部宪法不同,82年宪法规定了一些新变化,如增加了保障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等。 一、公民和国籍 (一)公民。 通常是指具有某个国家国籍的自然人。我国从1953年选举法开始,采用“公民”取代了“国民”的称谓,1982年宪法明文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判断一个人是否是公民的唯一标准就是是否具有该国的国籍,除此,并无其它的资格限制。 (二)国籍。 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个国家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一个人具有某个国家的国籍,它就通常被认作是该国的公民,就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并承担必须履行的义务。另外,该国对侨居外国的本国公民有义务给以外交保护,并有义务接纳他回国。 国籍的取得方式有两种:出生国籍和继有国籍。出生国籍是因出生而取得国籍,各国采取的立法原则不一,有的采用血统主义,有的采用出生地主义。有的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方式。既有国籍是因加入而取得的国籍,一般存在两种方式:①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取得。 ②根据法律规定的一定事实的出现而取得,如跨国婚姻、收养、领土转移等而取得新国籍。 我国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取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避免无国籍和多重国籍现象的产生。对于继有国籍,也规定了一定的前提和条件,以及申请手续。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申请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最后的批准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二、公民与人民 在我国,公民和人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的区别是:①范畴不同,公民是与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相对应的法律概念。人民是与敌人相对应的政治概念。人民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现阶段,人民指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

房地产员工权利与义务

房地产员工权利与义务 一、公司员工 (一)凡是按照本制度办理聘用手续、在公司各部门从业、并领取薪酬的人员,都是北京DL温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员工。 (二)公司员工有义务做到: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和政府的各项政策法规。 2、热爱和关心公司,维护公司的名誉、荣誉和权益。 3、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讲求经济效益。 4、团结协作,努力上进,服从上级领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以最佳的工作姿态为公司做贡献。 (三)与义务相一致,北京DL温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员工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有关待遇的权利;有享受节假日和休息的权利;由向各级领导反映有关情况和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由辞职的权利。 二、员工工资 (一)工资形式与发放形式 1、公司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根据员工所在岗位及所担任职务确定工资级别。 2、公司实行下发薪制度,每月5日为发薪日。 3、工资调升条件 公司依据员工的能力、技校、贡献等,可上下浮动员工工资。此外,在正常情况下,每年有适当调升,具体条件如下: (1)部门或个人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指标或定额的; (2)在某一项经营、业务中创造出突出经济效益或有重大贡献的; (3)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违法乱纪行为和严重过失的; (二)年终奖 1、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员工实绩发放,原则上一年发放一次。

2、年终奖发放条件:员工一年内工作努力,遵纪守法,无重大失误。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或扣发年终奖: (1)年内因(来自:)个人原因辞职或被公司辞退的; (2)工作有重大失误或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3)职权范围内或上级安排布置的单项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的; (4)年终考核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5)全年事假、病假累计30天以上的。 (三)员工浮动工资 1、公司每月从员工工资应发额中扣除10%~20%作为浮动工资,每半年发放一次。 2、员工离开公司时,须办理完规定的各种手续,然后发给浮动工资。对于受到除名或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有权取消其浮动工资,作为对公司损失的补偿。 三、员工福利 (一)养老统筹、大病统筹、失业保险 (二)人身意外保险 (三)年休假 (四)有薪假期 (五)伙食补助 四、员工培训 (一)培训方式及内容 岗前培训:即员工在正式受聘前需进行公司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本部门经营情况及一般业务知识的培训。 在职培训:即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结合工作和需要进行培训。 离职培训:即对部分员工进行新技术、新项目的培训,对专业性很强的技术人员进行深化

第二章浅谈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浅谈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概念 基本权利的概念所谓基本权利是指宪法赋予的、表明权利主体在权利体系中重要地位的权利。基本权利表明公民的宪法地位;是一国权利体系的基础;是稳定的权利体系;在一般情况下具有不可转让性;具有综合性。 基本义务的概念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和应尽的根本责任。公民的基本义务是公民对于国家的具有首要意义的义务,它构成普通法律所规定的义务的基础。对国家来讲,公民的基本义务就是国家的权利,国家有权要求公民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作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特定主体权利的保护;监督权。我国公民应该履行的基本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照法律纳税和其它义务。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有: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广泛性;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公民基本权利和义

务的一致性。 公民和人民公民,通常是指具有某个国家国籍的自然人。一个人具有某个国家的国籍,他就通常被认为是该国的公民,就享有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并承担必须履行的义务。取得国籍的方式:一种是出生国籍,即因出生而取得国籍;一种是既有国籍,即因加入而取得国籍。在我国,“公民”和“人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的区别是:1、范畴不同。公民是与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相对应的法律概念;人民是与敌人相对应的政治概念。人民在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现阶段,人民是指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2、范围不同。我国公民的范围较人民的范围更加广泛。公民中除了人民外,还包括人民的敌人。3、后果不同。公民中的人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并履行全部义务;公民中的敌人,则不能享有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公民的某些光荣义务。4、一般而言,公民所表达的是个体概念,人民所表达的是群体概念。 一、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自由具有广泛性 宪法确认和保障的公民权利自由,体现着民主的性质和人民在国家中的地位。社会主义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人民,广大人民享广泛的权利自由,能够通过各种途径"当家作主",享受各项权利自由,行使参加国家管理的权利。社会主义民主"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本质

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员工的权利 第一条员工正式录用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利。 第二条公司员工不因民族、性别、年龄、婚姻、社会地位或宗教信仰而受到歧视。 第三条公司员工有权按劳取酬,不低于本地区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员工本人,不得随意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四条公司员工在法定休息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有权取得工资报酬或享有调休的权利。 第五条员工有获得劳动安全保障的权利。公司必须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条件 第六条公司员工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第七条公司员工有权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申诉直接上级的不公正待遇;有权参加员工代表大会活动或其他企业活动。 第八条公司员工有权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当事人可以向公司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有权直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公司员工享有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员工义务 第一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遵守本岗位所属部门的各项管理细则。 第二条遵循公司利益第一的原则,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严格保守公司秘密。 第三条严格按公司的管理模式运作,确保工作流程和程序的顺畅和高效,对工作流程和程序中不合理支出及时提出,并报部门经理,确保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条积极学习、刻苦专研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提高职业技能水平,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安全规程,严格按岗位操作规程操作,对规程中的不合理问题,及时提出并报部门经理尽快解决。 第六条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共同提高、发扬团队协作精神,增强公司凝聚力。 公司制度

试述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试述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大学生如何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一)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政治自由:言论、出版、集会、游行、示威、结社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1)人身自由2)人格自由3)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5.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的权利 6.社会经济权利 1)劳动权利。2)劳动者的休息权3)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4)物质帮助权5)财产权 7.文化教育的权利 8.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特殊保护 9.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 二)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5.依法纳税的义务 6.其他基本义务:计划生育的义务;赡养和抚养义务 大学生如何正确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1)作为一名大学生在行使权利时,要自觉维护国家利益。 首先,国家利益代表了公民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维护了国家利益,公民个人利益、权利才能得到保障。 其次,国家利益要靠法制来维护,公民要自觉地维护国家利益,就必须在法制轨道上行使公民的权利,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才能维护国家利益。违反法律,不仅会损害国家利益,同时也会失去自己的权利。 (2) 作为一名大学生在履行义务时,要以国家利益为重。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公民利益与国家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但在某些具体问题上,也会产生矛盾。 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公民个人利益往往又表现为局部利益,眼前利益。如果一定时期,国家政策向国家利益倾斜多了,照顾了公民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就会影响公民当前利益的满足。国家工作的安排、政策的制定要做到统筹兼顾。但作为公民个人要坚持以国家利益为重,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必要时,还应牺牲个人利益来保证国家利益。

党员的八项基本权利和八项基本义务

党员的八项基本权利和八项基本义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入党介绍人与培养联系人 入党介绍人与培养联系人的任务总体上讲是一致的,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党组织指定。都是为了协助党组织,做好对申请入党人的教育和培养、考察工作。入党介绍人与培养联系人的区别主要有两点: 一是具体任务不同。在党支部和党小组的指导下,培养联系人的具体任务是:负责对所联系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具体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经常向党组织汇

员工的权利及义务

员工的权利及义务 一、公司员工 (一)凡是按照本制度办理聘用手续、在公司各部门从业、并领取薪酬的人员,都是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员工。 (二)公司员工有义务做到: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和政府的各项政策法规。 2、热爱和关心公司,维护公司的名誉、荣誉和权益。 3、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讲求经济效益。 4、团结协作,努力上进,服从上级领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 纪律,以最佳的工作姿态为公司做贡献。 (三)与义务相一致,公司员工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和有关待遇的权利;有享受节假日和休息的权利;由向各级领导反映有关情况和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由辞职的权利。 一、员工工资 (一)工资形式与发放形式 1、公司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根据员工所在岗位及所担任职务确定工 资级别。 2、公司实行下发薪制度,每月5日为发薪日。 3、工资调升条件 公司依据员工的能力、技校、贡献等,可上下浮动员工工资。此外,在正常情况下,每年有适当调升,具体条件如下: (1)部门或个人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指标或定额的;

(2)在某一项经营、业务中创造出突出经济效益或有重大贡献的; (3)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无违法乱纪行为和严重过失的; (二)年终奖 1、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员工实绩发放,原则上一年发放一次。 2、年终奖发放条件:员工一年内工作努力,遵纪守法,无重大失误。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发或扣发年终奖: (1)年内因个人原因辞职或被公司辞退的; (2)工作有重大失误或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3)职权范围内或上级安排布置的单项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的; (4)年终考核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5)全年事假、病假累计30天以上的。 (三)员工浮动工资 1、公司每月从员工工资应发额中扣除10%~20%作为浮动工资,每半 年发放一次。 2、员工离开公司时,须办理完规定的各种手续,然后发给浮动工资。 对于受到除名或开除处分的员工,公司有权取消其浮动工资,作为对公司损失的补偿。 二、员工福利 (一)养老统筹、大病统筹、失业保险 (二)人身意外保险 (三)年休假 (四)有薪假期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教案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教学设计 执教者:张振东 一、教学目标 1、通过学习,让学生初步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 3、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初步建立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二、教学重点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三、教学难点 明确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构建法治意识 四、教学过程 1、故事导入 师:《闻鸡起舞》《中流击楫》 师:祖逖、刘琨的英勇行为让我们敬佩不已。同学们,你们已经年满十周岁了,相对于一二年级的小弟弟、小妹妹,你们长大了,长高了,也更加懂事了。你们有自己的道德要求,让“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成为你们的习惯,因

为法律就是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师:这节法制课我们来学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公民、权利和义务的概念 看了课题你有什么疑问?结合生活实际谈谈你的理解。(引导理解概念) 学生自由发言讨论,师总结解释概念。 师: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3、权利的范畴 你们生活在家庭、社会和学校中,每一个成年人都有责任保护你们。了解自己的权利,知道权利被侵害后如何保护自己,是十分必要的,相信学习了本课之后同学们会有所收获。 师:描述案例1情景 课件演示《宪法》中密切联系小学生的权利的条款。 4、义务的范畴 说完了权利我们再来看看我们的义务。请先看案例2,课件出示案例2。 师:从中你了解了哪些信息?学生自由交流。

师:义务是我们必须去做的事情,宪法中对公民的义务也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课件出示)指名读。 5、知识拓展 不仅我们国内的法律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就是国际上也出台了许多法律法规来保护少年儿童的权利。 课件出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指名读。 6、知识梳理 本节课我们学习到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知道了小学生也是公民,也具有和成年人一样的法律赋予的权利,就是在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涉及保护我们少年儿童的法律还有很多很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等,我们会在今后的学习中慢慢接触,希望法律改变你们的生活。 7、巩固升华 最后送给同学们几首关于法律的小儿歌(课件出示)指名读。

结合实际谈谈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重点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特定主体权利的保护;监督权。我国公民应该履行的基本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照法律纳税和其它义务。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特点有: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广泛性;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一、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自由具有广泛性 宪法确认和保障的公民权利自由,体现着民主的性质和人民在国家中的地位。社会主义民主,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人民,广大人民享广泛的权利自由,能够通过各种途径 " 当家作主" ,享受各项权利自由,行使参加国家管理的权利。社会主义民主"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的本质属性,决定了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自由的规定具有广泛性。这种广泛性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享有基本权利自由的主体具有广泛性 我国公民权利自由的广泛性,首先表现在享受公民权利自由的主体极其广泛。在我国,被依法剥夺部分公民权利自由的公民,只是极少数,绝大多数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自由。 在政治权利方面,据统计,我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占 18周岁以上公民人数的 99.97%,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不到千分之一。剥夺政治权利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附加刑,必须经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才能适用。没有被适用该附加刑的被关押的罪犯,其在服刑期间,仍然享有选举权。 在人身自由方面,据统计,到 1994年底,我国监狱在押犯总数为128.7万人,仅占全国人口总数的万分之十点零七,比某些西方发达国家(万分之五十六点

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第二课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一、公民的基本权利 就是指公民按照宪法规定享受到的由国家强制力保障的权益。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 1.公民的平等权利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即所有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 都按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享有同等的权利, 承担同等的义务。 2.政治权利和自由 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除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等。 3.宗教信仰自由 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4.人身自由 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5.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权 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 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 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但是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 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6.社会经济权利 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残疾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员工权利与义务

员工权利与义务 员工权利 一、员工正式录用后,公司必须与其签定劳动合同,员工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利。 二、公司录用员工视岗位需要按招聘工作流程进行,同等条件下公司员工优先,即先考虑内部招聘。 三、内部招聘须公开招聘、考核结果公开,确保公平竞争。 四、公司员工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五、公司员工有权按劳取酬,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本地区本行业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员工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六、公司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有权取得工资报酬。 七、员工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和保护的权利。公司必须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八、公司员工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九、公司员工有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的权利。员工有权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投诉直接上级的不公正待遇,有权投诉公司高层领导的违法乱纪行为,有权按规定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活动或其它企业活动。 十、公司员工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有权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公司员工享有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员工义务 一、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公司有关规章制度,遵守本岗位所属部门的各项管理细则。 二、遵循公司利益第一的原则,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严格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 三、严格按公司的管理模式运作,确保工作流程和工作程序的顺畅高效,对工作流程、工作程序及工艺流程中不合理之处及时提出,并报直接上级,确保工作与生产的高效。 四、积极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提高职业技能水平,积极参加培训和考核。

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和谐佳艺//员工的权力和义务 1;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1;员工有权力给公司带来新的能量,展示新的面貌,提倡新的标准, 2;员工有权力为公司和家庭带来更多的幸福,更多的和谐, 3;员工有权力让自己的工作岗位事业更加成功,人生更加辉煌, 4;员工有权力和同事一起同心协力,打造巅峰的团队,创造一流的企业, 2;员工有权力享有公司提供的共享资源,谦虚,勤奋,好学,拼搏进取,开放的自我, 3;员工有权力对自己所享受的不公正待遇及任何违犯厂纪厂规,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向总经理投诉,投诉人必须在投诉信上写上真实姓名,以便查实处理,公司保证一定的时间内每项投诉都能得到明确回复,对投诉人负责保密,没有签上真实姓名的一般不给于处理,投诉信对公司处理工作有重大帮助的,公司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或精神鼓励。 4;员工有权力向公司提出生产或工作上的合理化建议,产生实际贡献的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5;员工有权力享有举荐与举荐的权利,员工应积极主动地举荐能力强,表现出色的员工,公司保证对被举荐者进行考察,合格的给予提拔任用。 6;员工有权力要求获得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各种培训,公司对此项要求应尽可能地给予支持。并作出适当按排。 7;员工有权力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文娱活动。 8;员工有权力享有要求公司投保养老保险的权力。 9;员工有权力享有国家最低工资保障的权力。 10;员工有义务应爱护公司财务,厉行增产节约,一张纸张,一颗螺丝钉,一滴

油,一滴墨都不能浪费。 11;员工有义务要保护好公司所发的上岗证,进出公司大门必须佩带上岗证,如果上岗证遗失,需立即到行政部补办。 12;员工有义务做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严格遵守生产操作规程,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13;员工有义务爱护公司财产,保持车间干净整齐,维护厂区环境卫生,不乱丢垃圾, 14;员工有义务严格保守公司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公司经营,管理等信息,严格遵守薪金保密规定。 15;员工有义务保持仪表整洁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对人礼貌,大方。 16;员工有义务自觉维护公司形象,不传播和散布不利于公司的各种言论。17;员工有义务享有遵守公司提倡的早会运动。 18;员工有义务服从领导安排,不偷懒,不消极怠工,不顶撞上司。 19;员工有义务在上班时间不准在生产现场嬉闹,串岗,串位,不准说脏话,20;员工有权力享有和公司签定劳动用工合同书。 21;员工必须树立厂兴我荣的崇高思想,做到爱厂如家,为公司出谋划策,尽心尽力为佳艺再上新的台阶作出更大的贡献。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名词解释 1.基本权利基本权利是由宪法律规范所确定的一种综合性的权利体系,所谓基本权利是指宪法赋予的、表明权利主体在权利体系中重要地位的权利。在权利体系中表明主体根本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地位的权利通常被纳入基本权利的范畴,体现权利的根本性、基础性与决定性。根据权利所表现的内容和内部结构体系,权利首先分为基本权利和普通权利。这种分类的基础是宪法和普通法律的特点,即宪法的价值源于基本权利的存在,它反映了权利主体的宪法地位。现代世界各国通常以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基本权利亦称之为宪法权利。一般在宪法律规范中确定的基本权利都是重要的、根本性的权利,在权利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 2.公民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的,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自然人。公民是基本权利的一般的、经常性的主体。各国宪法中规定的基本权利主要是通过公民的自主性活动而得到实现。公民具有下列特征:第一,公民是法律概念。第二,公民是具有某国国籍的自然人、是稳定的法律概念。公民概念的外延大于人民概念,不仅包括人民,而且包括敌对分子。第三,公民是个体概念。公民作为基本权利的主体,他表示个体在具体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即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二、简答、论述 1、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特点? 答:(1)基本权利是由宪法律规范所确定的一种综合性的权利体系,所谓基本权利是指宪法赋予的、表明权利主体在权利体系中重要地位的权利。基本权利作为宪法调整的权利形态,在整个权利体系中处于核心与基础地位,其基本特征表现在: 第一,基本权利表明公民的宪法地位。基本权利的行使与基本义务的履行构成公民在一国中的宪法地位。宪法地位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实现其主体意志的基础,是公民行为的合宪性的依据。不享有基本权利或者不能充分享有基本权利则意味着宪法地位的不稳定。因此,宪法上确定基本权利的首要意义在于使公民行使基本权利获得合宪性的基础。 第二,基本权利是一国权利体系的基础。如前所述,权利是有机组成的体系,包含着不同层次、不同形态的权利要素,其中具有母体性的权利则构成基本权利。这种权利客观上具有不可取代性,是公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普通法所规定的权利是基本权利的具体化,即是从母体性权利中派生出来的。权利体系中的这一母体性与派生性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构成了规定基本权利的宪法与规定普通权利的普通法律之间的区别,表明法律体系的不同等级。 第三,基本权利是稳定的权利体系。对于一个公民来说,基本权利既是最重要、最根本的权利,同时也是从事社会活动的最低限度的权利。在多样化的权利形态中被纳入到基本权利的范畴的一般是国家有能力给予保护并实现的具有现实基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之间的关系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之间的关系 我国公民的八大基本权力: (1)政治权利和自由;(2)宗教信仰自由;(3)人身自由;(4)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权;(5)社会经济权利;(6)文化教育权利;(7)妇女、老人、儿童受国家的保护;(8)保护华侨、归侨和侨誉的权利和利益。我国公民的五大基本义务: 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5)依法纳税。基本权利是由宪法律规范所确定的一种综合性的权利体系,所谓基本权利是指宪法赋予的、表明权利主体在权利体系中重要地位的权利。基本权利作为宪法调整的权利形态,在整个权利体系中处于核心与基础地位。基本义务是指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在社会生活中公民需要履行不同形式的法律义务,其中对于国家来说具有首要意义的义务,即对公民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义务构成宪法规定功义务。 公民的基本义务决定着公民在国家生活中的政治与法律地位。基本权力与基本义务之间的关系在不同层次上既有同一性,又有差异性。(1)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的辨证统一关系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的关系,马克思主义认为:"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人人在行使他的权利和自由的时候,只受法律所确定的限制,而确定该限制的唯一目的就在于保证对他人的权利和自由给予应有的承认和尊重。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由公民基本权利的社会属性所决定。因为人的权利只能在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中存在。在个人与个人、群体与群

体、个人与群体及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之中,某一主体享有某项权利,就意味着要求其他主体有尊重并不得侵犯这项权利的义务。否则,任何人的权利都无法实现和得到保障。但是,权利和义务又有可分性的一面。因为权利和义务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概念与范畴。在实际行使当中,有的主体可能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有的主体则可能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2)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的价值主次关系权利和义务是法的核心问题,两者之间不存在以谁为本位的问题,撇开法律赋予谁以权利和加给谁以义务这一本质问题,讨论谁为本位是没有意义的。权利本位说把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绝对化,将权利的主导地位固定化,事实上不存在固定的和普遍的权利本位和义务本位,作为矛盾统一体的各方的地位是依条件变化的。从法律规范的构成上看,权利和义务是保护和约束人们行为的两个方面,其质的规定性由具体行为的主导方面是保护还是约束所决定。由于任何一方都不可能单独存在,故而根本就无固定的权利或义务本位。从法的关系的构成要素看,权利和义务是人们一定关系的定型化。

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明确公司员工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员工的自主性、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制度适用部门: 财务部、行政人事部、PMC部、生产部、工程研发部、品质部、信息技术部。 三、制度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有在职员工。 四、定义: 4.1权利:一般是指法律赋予公民实现其利益的一种力量,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4.2义务:一般是个体对他人或社会做自己应当做的事,个人在社会生活中,需要履行各义务, 包括:政治义务、经济义务、法律义务,义务与权利相对应。 五、具体制度如下: 5.1员工的权利 5.1.1公司员工享有国家法律规定的各项公民基本权利;员工被录用后,公司与之签订劳动 合同,员工享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书》规定的各项权利; 5.1.2公司女性员工享有与男性员工平等的工作权利; 5.1.3公司员工有获得劳动、卫生、安全保护的各项权利,公司应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 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5.1.4公司员工有按所付出的劳动享有劳动报酬,以及享有公司规定的福利待遇和奖励的权 利;公司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员工本人,不得随意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5.1.5公司员工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公司应结合自身和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员工享 有的基本薪酬为基础,为其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等福利; 5.1.6公司员工有接受培训和职业教育,参加公司组织的文化、娱乐等各项活动的权利; 5.1.7公司员工有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对公司发展和工作上存在的不足,有向上级或公司 领导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5.1.8对于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指令,公司员工有权利拒绝执行,并有越级上报的权利; 5.1.9公司员工对自身利益受到侵犯时,有权向上级领导,直至向总经理提出申述,以得到 公正待遇; 5.1.10每位员工不论国籍、民族、种族、宗教信仰、性别、年龄、籍贯、婚姻、社会地位 及残疾均一视同仁,任何员工如有因此受到歧视或其它原因遭遇不公正待遇,均有向 上级或公司领导申诉之权力,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 5.1.11公司成员享有国家法律规定的其它权利。 5.2员工的义务 5.2.1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树立“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

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1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一、员工享有的权利 1.员工正式录用后,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享有规定的各项权利; 2.不因国籍、民族、种族、性别、年龄、婚姻、社会地位或宗教信仰而受 歧视; 3.女性员工享有与男性员工平等的工作权利; 4.员工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和保护的权利。公司应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 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5.公司员工有权按劳取酬,公司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员工本人,不得 随意克扣或者无故拖欠; 6.公司员工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公司应结合自身和本地区实际 情况以员工享有的基本薪酬为基础,为其办理有关社会保险等福利; 7.公司员工有权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有权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参加公司 组织的各项企业活动; 8.公司员工享有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二、员工应履行的义务 1.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守各项管理细则; 2.遵循公司利益第一的原则,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严格保守公司 的商业秘密; 3.尽忠职守,努力工作,能胜任各工作岗位的要求。 4.积极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提高职业技能水平,积极参加培 训和考核; 5.创造和谐的工作环境,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发扬团队精神, 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6.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进行经营活动; 7.员工除本职业务外,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或批准,不得从事下列活 动: 1)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2)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3)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8.员工未经公司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9.员工必须遵守与公司有关的保密政策的规定,员工不得与外人讨论有关 公司业务之机密信息,公司内的讨论亦只限于工作需要。员工还必须遵 守有关薪金政策的保密制度 其他公司规定员工必须履行的各项义务。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学习目标 1、通过学习,让学生初步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 3、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初步建立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教学重难点及关键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明确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构建法治意识 教法 自主预习,情景体验,分组探究,交流展示,归纳提升,达标测试。 学法 合作探究法,自主学习法 教具及学具准备 1.教师应就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专门的学习和了解。 2.教师应当了解学校所在地区的人民代表,并与其联系,争取得到他们的支持。 教学时数:两课时 教学过程及设计 1、故事导入 师:《闻鸡起舞》《中流击楫》 师:祖逖、刘琨的英勇行为让我们敬佩不已。同学们,你们已

经年满十周岁了,相对于一二年级的小弟弟、小妹妹,你们长大了,长高了,也更加懂事了。你们有自己的道德要求,让“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成为你们的习惯,因为法律就是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师:这节法制课我们来学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公民、权利和义务的概念 看了课题你有什么疑问?结合生活实际谈谈你的理解。(引导理解概念) 学生自由发言讨论,师总结解释概念。 师: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3、权利的范畴 你们生活在家庭、社会和学校中,每一个成年人都有责任保护你们。了解自己的权利,知道权利被侵害后如何保护自己,是十分必要的,相信学习了本课之后同学们会有所收获。 师:描述案例1情景 课件演示《宪法》中密切联系小学生的权利的条款。 4、义务的范畴 说完了权利我们再来看看我们的义务。请先看案例2, 课件出示案例2。 师:从中你了解了哪些信息?学生自由交流。 师:义务是我们必须去做的事情,宪法中对公民的义务也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课件出示)指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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