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账户的类型有哪些

银行存款账户的类型有哪些
银行存款账户的类型有哪些

银行存款账户的类型有哪些

(一)基本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企业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必须以基本存款账户的开立为前提,凭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办理相关手续,并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进行相应登记。

(二)一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三)临时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是企业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主要时机构以及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该账户按规定可以支取现金,最长得超过两年。

(四)专用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是企业对特定用途的资金,由存款人向开户行出具相应证明账户。如企业的社保基金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都属于该类账户。

一般企事业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办理日常的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企事业单位的工资、资金等现金的支取,只有通过该账户办理。企事业单位可在其他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一般存款账户,该账户可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支取现金。

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如企业异地产品展销、临时性采购资金等。专用存款账户是企事业单位因

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如基本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农副产品资

金等,企事业单位的销售货款不得转入专用存款账户。

为了加强对基本存款账户的管理,企事业单位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要实行开户许可制度,必须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

户许可证办理,企事业单位不得为还贷、还债和套取现金而多头开

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出租、出借账户;不得违反规定在异地存款和

贷款而开立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

立账户存储。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同的存款人应按下列要求向就近商业银行

相关网点出具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2.非法人企业,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

3.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和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证明;非预算管理

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

4.军队、武警团级(含)以上单位以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应出具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财务部门、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5.社会团体,应出具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宗教组织还应出具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6.民办非企业组织,应出具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7.外地常设机构,应出具其驻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

8.外国驻华机构,应出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外资

企业驻华代表处、办事处应出具国家登记机关颁发的登记证。

10.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应出具其主管部门

的批文或证明。

11.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应出具其主管部门的基本存款账户开

户许可证和批文。

12.其他组织,应出具政府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第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第二,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按规定可以在异地(跨省、市、县)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除外。

第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企业应加强对预留银行签章的管理。

第六,存款人收到对账单或对账信息后,应及时核对账务并在规定期限内向银行发出对账回单或确认信息。

第七,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更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谋取利益。

第八,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许可证,银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存款人未按规定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的,应出具有关证明,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该账户。

第十,对存款人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生效日制度,即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在正式开立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除资金转入和现金存入外,不能办理付款业务,三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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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

定义: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是存款人的主要存款账户 (一)基本存款账户性质:存款人在银行的主要存款账户,各单位只能在一家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使用范围:存款人日常经营的资金收付,以及存款人的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 定义:存款人的辅助结算账户,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可通过该账 户办理。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该账户开立数量没有 限制。 (1)开立银行:只能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开立 (二)一般存款账户(2)使用范围: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 (3)能否支取现金:可以缴存现金,但不得支取现金。 (三)专用存款账户 定义: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1)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2)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3)下列账户如果需要支取现金,必须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 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4)银行对粮、棉、油收购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资金的使用负有监督义务。 (5)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可以支取现金。 定义: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因异地临时经 营活动需要时,可以申请开立异地临时存款账户,用于资金的收付。 (四)临时存款账户(1)使用范围: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 (2)存续期间:最长不得超过2年。 (3)能支取现金,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注册验资资金的,应出具工商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有关部门的批文)。

银行存款管理办法

银行存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 的 银行存款业务,防范因银行存款管理不规范给企业带来资金损失,确保公司资金的 安全与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及本公司业务需要, 公司只开 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和若干一般存款账户,按规定办理现金存取及转账结 算业 务。银行账户的开立、撤销统一由财务部负责,并须报经主管财务的公司领导 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 财务部应严格按照《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的规 定,在本公司开立银行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业务,具体可设基本存款账 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与专用存款账户,各账户功能如下所示 1. 基本存款账户 :办理公司日常转账结算与现金支付的账户,如日常经营活动 的资金支付,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等。 2. 一般存款账户 :办理公司的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此 账户只可办理现金缴存,不可办理现金支付。 3. 临时存款账户 : 办理临时机构或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在国 家现金管理的规定范围内可办理现金支取。 4. 专用存款账户 :此账户是公司为特定用途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而开设,如基 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资金、社 保基金、住房基金等。 财务部长及审计人员应不定期地审查银行账户,发现私开账户、出租、出借公 司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涉及银行存款业务的相关事项。 金。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 第二章 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第四条

公司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的银行存款业务,防范因银行存款管理不规范给企业带来资金损失,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与有效使用,根据国家《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中的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 第四条企业发生的经济往来 , 除《有限公司现金管理制度》中使用现金的规定外,都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第五条单位财务负责人对本单位银行存款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第二章银行账户管理 第六条企业银行账户开户工作统一由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由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七条企业开设账户的审批程序:企业账户分为基本户、一般户、专用户与临时户,开设与注销的审批流程为:资金管理专员申请T 财务部主任审核T财务负责人审核T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企业银行账户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开立,并用于办理结

算业务、资金信贷和现金收付,具体可设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各账户功能如下所示: 1、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企业日常转账结算与现金支付的账户,如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支付,奖金等现金的支取等。 2、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企业的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此账户只可办理现金缴存,不可办理现金支付。 3、临时存款账户:办理临时机构或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在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范围内可办理现金支取。 4、专用存款账户:办理企业的缴税业务或农民工预储保证金等资金收付,做到专款专用。 第九条开设企业银行账户时要根据上述审批程序进行,需有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批意见,不得私自以企业名义开设账户。 第十条开立银行账户,开户银行要尽量选择四大国有银行或对公司融资有帮助的银行。 第十一条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财务部应定期检查银行账户开设及使用情况,对不再需要使用的账户,及时清理销户。检查中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企业银行账户的开户、存储资金的分配、销户要立足于和银行发展长期的合作关系,不得随便因个人关系转移,企业原则上不办理各类保函业务。 第三章银行存款业务管理

银行存款管理的规定

银行存款管理的规定 一、开立银行账户的规定 广场按照规定在有关银行开立银行存款账户,广场银行账户应作为保密项目对待,广场内部工作人员需要银行账户,需经财务部经理批准。 二、银行支票的用途、领取、核销、保管及对账 1、银行支票是付款单位通知银行从其账户中支付款项的凭证。支票分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转账支票不能支取现金。 2、转账支票金额起点为100元,自签发之日算起,有效期限为十天,到期日遇假期顺延。 3、支票借款业务,必须填写“借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后,报总经理批准,财务部按规定办理借款手续。对先付款后获取发票的业务,支票借用者应填写“购物广场支票申领单”,经借用者部门经理签字,总经理批示,财务部经理签字后方可签发,签发支票时必须登记支票登记簿,签发的支票必须写明日期、收款人、用途和限额(知道确切金额时要在大小写金额内填写大小写金额),财务部留存支票申领单,支票领用人必须在支票存根及支票登记簿上签字。 4、外出采购人员要严格执行用款额度,做到专款专用,未经财务部同意挪作他用,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如超额度用款造成银行空头罚款由支票领用人负责赔偿。

5、支票支出后,经办人员必须马上到综合部行政部办理验收入库签收等内部手续,填写“购物广场支票支出凭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转财务部经理签字,报分管副总、总经理批示后,经财务部审核员审核并签章后到财务部出纳处办理报账手续,以上手续须五日内办理完毕,逾期不办或手续不全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6、严禁签发空白支票、远期支票,不准出租、转借支票或将支票抵押给对方,更不允许将大量支票交财务部以外人员保管。月末出纳员要对所发出支票进行一次清理,已付款者催其清账,暂时未用者予以收回。 7、空白支票和支票印章必须分人负责保管。每日下班时将支票与印章分别存放到保险柜内。作废支票必须加盖“作废”章,注明作废原因,作废支票订入月末最后一本凭证的后面进行保管,不得丢失或缺号。 8、对发生的银行存款经济业务,出纳根据记账凭证序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将企业银行账与银行企业账进行核对,次月5日前做出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由财务经理审核签字,与会计报表一同装订保管。 9、对银行存款未达账项,出纳、会计及时查询清理,清理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必要时由总经理催促有关人员解决未达账项。 10、支票、汇票、信电汇款项收款程序。收入的银行存款

农业银行存款类型介绍

农业银行存款类型介绍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中国农业银行存款产品介绍 人民币活期储蓄 什么是人民币活期储蓄 人民币活期储蓄(以下简称活期储蓄)是指个人将其所有的人民币存入银行储蓄机构,不规定存期,储蓄机构开具存款凭证,个人可随时续存或取款、存取金额不限的一种储蓄存款。 个人活期存款账户分为个人结算账户和个人储蓄账户两种。 个人结算账户是指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需要,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在储蓄机构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个人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开户时必须以人民币开户,开户后可以存入外币。 个人储蓄账户是指自然人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在储蓄机构开立的办理资金存取业务的人民币储蓄存款账户。个人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开户时不限制币种,一折多币。一元起存,多存不限。 能为您办什么 方便您将个人生活待用款和暂时不用款暂存;存款、取款灵活方便;在通存通兑区域内我行的任一营业网点可以办理存取款、查询及口头挂失等业务;还具有代收代付、代发工资等功能。 如何办理 1、开户 客户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开户。申请开户时,客户要正确填写储蓄存款凭条,交存一定金额并约定支取方式等,柜员审核无误后,签发存款凭证。 2、续存和支取 客户凭存折和约定的支取方式办理续存和支取,每笔业务均打印或登记在存折上。 3、销户 客户不再需要该存折时,可到银行办理销户。 常见问题解答 1、个人活期存款账户分为哪几种 个人结算账户和个人储蓄账户两种。 2、个人储蓄账户是否可以办理转账结算业务 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业务。 3、个人结算账户是否可以办理现金存取款业务 可以办理现金存取款业务。 4、个人结算账户开户时,存款的货币有何规定 必须是人民币。 友情提示 1、客户要妥善保管好存款凭证、密码和有效身份证件,同时要将存款凭证与有效身份证件分开保管。 2、存款凭证、密码等挂失要由客户本人亲自到银行办理。 人民币整存整取定期储蓄 什么是整存整取定期储蓄 人民币整存整取定期储蓄(以下简称整存整取定期储蓄)是指个人将其所有的人民币存入银行储蓄机构,约定存期、整笔存入,储蓄机构开具存单作为凭证,到期一次性支取本息的一种储蓄存款。

六大银行账户的区别

种类内容数 量 要求备注 基本存款账户它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主要办理日常经 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存款人的工资、奖金 和现金的支取。 只 能 开 一 个 现金可存可取个人不能开 一般存款账户它是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 行营业机构开立的,主要办理借款转存、 借款归还和其它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 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不可办理现金支取。 可 开 多 个 现金可存不可取 专用存款账户对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 1、“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基 本存款账户转入,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 务。 2、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等专用存款 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3、收入汇缴账户除……外,只收不付, 不得支取现金;业务支出账户除……外, 只付不收,现金支付按规定办理。 多 个 1、单位银行卡账 户不可存也不可 取 2、4个专用账户 可存不可取 3、收入汇缴账户 对现金可存不可 取,业务支出账户 可取不可存。 临时存款账户因临时需要而在规定的期限内使用而开 立的,用于办理临时机构或临时经营活动 发生的资金收付。 1、设立临时机构 2、异地临时经营活动 3、 注册验资。 有效期最长不超2年。 验资期间只收不 付,可存不可取, 其它可存可取 注:“临时机构(专案组) 和注册验资”没有基本存 款账户。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支取,而储 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 理转账结算。 储蓄账户即存折, 只可对现金存或 取,不可办理转账 业务 单位给个人款项超5万的, 应提供付款依据。单位给 个人款项应纳税的,应提 供“完税证明”。 异地结算账户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个人存款账户

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银行存款 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单位的银行存款业务,防范因银行存款管理不规范给单位带来资金损失,确保单位资金的安全与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及银行存款业务的相关事项。 第三条、本制度中的银行存款是指单位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全部货币资金。 第二章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第四条、单位银行账户开户工作统一由财务室负责,日常管理由财务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五条、单位银行账户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开立,并用于办理结算业务和现金收付,具体可设基本存款账户、专用账户。各账户功能如下所示 1、基本账户:办理单位日常转账结算与现金收付的账户,如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支付,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等。 2、专用账户:办理指定业务的资金结算收付,不可办理现金支付。 第六条、银行账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财务室应定期检查银行账户开设及使用情况检查中一旦发现问题,应及

时处理。 第三章银行存款业务办理管理 第七条、财务人员、业务人员应严格审查收到的支票或银行汇票等票据的合法性,以免收进假票或无效票。 第八条、单位各科室的业务或日常费用付款,应填写付款申请,由相关领导审批后,交由出纳办理,申请单中至少要列明用途、金额和收款单位及开户信息。经办人领取银行票据后,须在票据存根上签字确认。 第九条、出纳人员在办理结算业务时应选择合适的结算方式或结算工具,并在办理业务后取得结算凭证,如银行回单联等。 第十条、出纳员根据银行账户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和审核无误的收、付凭证后,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十一条、出纳人员不慎将结算凭证丢失后,应及时上报财务总监以方便采取挂失止损等补救措施。 第十二条、当月发生经济业务的存款账户,出纳员应于次月初及时取得各银行存款账户对账单,并逐笔与已登记的银行存款日记账发生额进行核对,发现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纠正;发现未达收支事项,要及时取得相关收付凭证并登记入账。月末不能取得凭证的未达事项与金额,由出纳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使调节后的余额相一致。 第十三条、每月月终,出纳员应分别结出各银行存款账户的当月发生额、累计发生额和余额,编制好各银行账户收支报表,出纳签名后连同记账凭证、对账单和调节表一并交财务经理复核;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公司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银行账户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银行账户为本公司在商业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第三条财务会计人员要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得出租、出借本企业银行账户。 第四条出纳人员签发支票时须以有关人员办理的手续齐全的有关凭据为依据,不得私自签发支票、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影响公司信誉。 第五条“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发现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企业账面与银行账面的余额相符。 第六条“银行存款日记账”要按月结清,月底,货币资金余额明细账必须与总账核对相符,会计、出纳要在日记账与总账上交叉加盖本人印章,做好对账记录。 第七条出纳员对个人借支未及时还清者,有权催收和拒绝办理新的借款手续。 第八条U盾管理 1、U盾分配:公司出纳执操作员U盾,主办财务执主管U盾,董事长执法人U盾分级管理本公司的银行帐户; 2、U盾一旦出现丢失的情况,24小时内上报公司财务部,由公司财务部去办理注销和补办业务; 3、网上银行支付流程(职责与权限) 3.1 付款:出纳根据付款报告的付款信息,在网上银行中生成网银支付信息。 3.2 主办财务、董事长依次根据付款信息核对网银支付信息,并进行支付授权董事长为网银最终审批人。(或董事长授权主办财务为最终审批) 3.3 网银支付确认后,如果发生银网退还需重新提交网银支付的,各审批人依据出纳打印出的网银支付交易不成功信息或对方退还入账凭证进行重新审批确认。 3.4 如审批操作员出差期间可以授权他人进行网上银行审批,但网银支付须得两人(含)以上审批。 3.5 网上银行安全管理 3.6 网上银行操作员(包括付款出纳、主办财务、董事长)需要妥善保管USB Key 或操作员密码。 第九条公司对企业银行账户管理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予以通报批评,涉及违法违纪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银行账户的分类及开户条件

银行账户的分类及开户条件 银行账户是各单位为办理结算和申请贷款而在银行开立的账户,银行账户是各单位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信贷以及现金收支业务的主要工具。具有反映和监督国民经济各部门经济活动的作用。凡新办的企业或公司在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后,可选择离办公地点附近的银行申请开设自己的结算账户。 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银行账户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四种。 1、基本存款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它是各独立结算单位或实行独立核算企业在银行开立的主要账户。按照规定是每一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主要用于办理日常的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企、事业单位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只能通过此账户办理。 (1)开设基本存款账户的当事人应具备的资格。 ①企业法人; ②企业法人内部单位核算的单位; ③管理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财政部门; ④实行财政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 ⑤县级(含)以上军队、武警单位; ⑥外国驻华机构; ⑦社会团体; ⑧单位附属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 ⑨外地常设机构; ⑩私营企业、个体经营承包户和个人。 (2)基本存款账户开立所需证明文件,按规定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①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②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人事、民政等部门的批文; ③军队以上、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 ④单位对附设机构同意开户的证明; ⑤驻地有关部门对外地常设机构的批文; ⑥承包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 ⑦个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 2、一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在基本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存款人可以通过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支取现金。 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下列情况的存款可以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并须提供以下的证明文件。 (1)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取得借款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开立该账户,并须向开户银行出具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据。 (2)与基本存款人账户的存款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可申请开立该账户,并须向开户银行出具基本存款户的存款人同意其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开户的证明。 3、临时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存款人可以通过该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规定办理现金收付。 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下列情况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银行存款账户相关身份信息报告

银行存款账户相关身份 信息报告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相关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工作的自查报告 会计部: 根据号文件《》的文件精神,我分理处自接到文件之日,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并对本行开展了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相关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的自查工作,保证了存量存款账户神风信息的真实性。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核实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高质量完成核实工作,积极推动此次工作的开展,我行就此次核实工作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对本网店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进行了全面摸底,了解了账户种类及数量、开户时间、金额大小、留存身份证件种类等情况,确保核实工作平稳开展。 组长: 成员: (二)按照指导意见中的核实工作措施,逐条对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对前来办理业务客户,均要求出示其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进行核实,核对为正式的,在系统中标注。对客户暂不提供有效证件的,加强了核实工作的宣传引导,要求呵护在下次办理业务时携带身份证件进行身份核实工作。 (三)存款人开户资料中留存的开户证明文件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复印件的,我们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或公安部门对存款人及代理人的身份信息进行核查,经核查,如信息相符的,可以认为账

户相关身份信息为真实;如姓名、身份证号码和照片存在一项或多项不一致的,作为疑义身份信息核实。 留存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复印件已过有效期,或姓名为手写、生僻字等难以识别的,要求存款人从新提交居民身份证原件进行核查。 存款人的开户资料中未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的,要求存款人重新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进行核查。经核查,信息相符的,可以认为账户相关身份信息为真实,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对于年月日以后在本系统开立业务的,我行必须以提供真实身份证件核实,对于办理新开户业务的客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落实人民币存款账户实名制的通知》(银发【2008】191号)文件以及《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管实施办法》要求,16周岁以上中国公民必须提供真实身份证,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应有监护人代理开立银行账户,出具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账户使用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核实工作中认真核对了信息采集表中带“*”项目,核实真实后打印“客户信息采集表”,同时留存客户身份证复印件。 (四)对尚未确认身份信息为真实的疑义身份信息,我行进行了分类整理,区别对待,有针对性采取进一步措施进行核实。 (五)我行开展长期宣传工作,除悬挂横幅外,在营业室醒目位置也张贴了公告,公告中明确告知呵护办理业务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等要求。在核实工作中及时妥善处理了出现的问题,避免引起社

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存款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严格控制、规范管理我市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存款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消,并逐步向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过渡,根据《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意见文件的通知》(京政办发号)、《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2001]54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第号令)和28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发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银发[1994]<>号)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255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

在银行开立的各类存款账户。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单位银行存款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 般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用于核算单位经费、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 收付等业务的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因借款或其它结算需要开立的账户。一般存款账户 只能用于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不能支取现金。 专用存款账户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财政部、国务院 其他有关部委、市政府等文件规定,对有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开立的银行账户。包括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开立的 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一般不能支取现金,确需支取现金的须经中国

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批准。 第四条凡本市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可按规定自主选择本市一家”“商业银行或所属分支机构开立银行存款账户。 第五条单位必须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方可到银行开立各类存”“款账户。 第六条单位开立的各类银行存款账户需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申请和管理,并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健全制度,严禁违反规定开设银行账户。 第二章银行存款账户管理

中国农业银行存款类型介绍

中国农业银行存款产品介绍 人民币活期储蓄 什么是人民币活期储蓄? 人民币活期储蓄(以下简称活期储蓄)是指个人将其所有的人民币存入银行储蓄机构,不规定存期,储蓄机构开具存款凭证,个人可随时续存或取款、存取金额不限的一种储蓄存款。 个人活期存款账户分为个人结算账户和个人储蓄账户两种。 个人结算账户是指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需要,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在储蓄机构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个人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开户时必须以人民币开户,开户后可以存入外币。 个人储蓄账户是指自然人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在储蓄机构开立的办理资金存取业务的人民币储蓄存款账户。个人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开户时不限制币种,一折多币。一元起存,多存不限。 能为您办什么? 方便您将个人生活待用款和暂时不用款暂存;存款、取款灵活方便;在通存通兑区域内我行的任一营业网点可以办理存取款、查询及口头挂失等业务;还具有代收代付、代发工资等功能。 如何办理? 1、开户 客户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开户。申请开户时,客户要正确填写储蓄存款凭条,交存一定金额并约定支取方式等,柜员审核无误后,签发存款凭证。 2、续存和支取 客户凭存折和约定的支取方式办理续存和支取,每笔业务均打印或登记在存折上。 3、销户 客户不再需要该存折时,可到银行办理销户。 常见问题解答 1、个人活期存款账户分为哪几种? 个人结算账户和个人储蓄账户两种。 2、个人储蓄账户是否可以办理转账结算业务? 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业务。 3、个人结算账户是否可以办理现金存取款业务? 可以办理现金存取款业务。 4、个人结算账户开户时,存款的货币有何规定? 必须是人民币。 友情提示

集团公司银行存款及账户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银行存款及账户管理制度 1.财务会计人员要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得出租、出借本企业银行账户。 2.出纳人员签发支票时须以有关人员办理的手续齐全的有关凭据为依据,不得私自签发支票、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影响公司信誉。 3.“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发现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企业账面与银行账面的余额相符。 4.“银行存款日记账”要按月结清,月底,货币资金余额明细账必须与总账核对相符,会计、出纳要在日记账与总账上交叉加盖本人印章,做好对账记录。 5.出纳员对个人借支未及时还清者,有权催收和拒绝办理新的借款手续。 6.集团公司内各单位银行账户的开立本着“合理布局、统一规划、履行审批、统一管理”的原则。 7.各公司、厂部的银行账户开设,一般情况下在集团公司指定的银行金融系统范围内办理。特殊情况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其它金融机构开设,但须经集团公司财务总监批准。 8.集团各公司及下属单位银行账户的开设必须是在公司指定的银行金融机构内。下属单位一般情况下在银行开立账户数不得超

过两个(一个基本户、一个结算户)。各公司及下属单位只允许在公司指定的银行金融机构中开设一个账户。因业务情况,需要开立个人账户的,要实行开户人、留密码人、持卡(折)人三者分立,确保资金的安全性,更换开户人需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9.各公司及下属单位的资金余额实行上限管理。公司根据各公司、厂部的经营规模、业绩水平、资产状况核定其流动资金。对超过公司核定流动资金限额以上的,各单位不得占用并及时划拨回集团公司财务部指定的账户。

公司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流程手册

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流程手册 编制人:授权人: 版本:生效日期: 目录 第一部分概述 1定义与范围 定义现金,指企业的库存现金,包括人民币现金和外币 现金; 银行存款,指企业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 币资金。 范围本流程手册主要针对财务部门出纳职能的现金和银 行存款管理流程,在传递到出纳以前,例如保留在 展业人员手中的现金或银行票据等,相关的管理控 制手段参见产、寿险业务财务管理流程。

2职能说明 现金 及时进行现金收付 保管现金,保证现金的完整和安全 根据管理层要求,出具与现金管理有关的报告 系统登记现金日记账 负责现金的日常盘点,编制定期的现金盘点报告 银行存款 及时进行银行收付 保管支票、电汇单和其它银行付款凭证,保证银行 存款的完整和安全 根据管理层要求,出具与银行存款管理有关的报告 系统登记银行日记账 记录保管支票备查簿 及时、准确地进行收入和费用的会计确认,保证截 止正确 编制现金流量表 不定期进行现金抽查盘点,检查现金盘点报告 监督抽查出纳编制的银行余额调节表 抽查现金盘点报告 复核银行余额调节表的重大调节项目,如长期未达 帐项目等 复核与现金、银行存款管理有关的报告

3 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运作分类 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的运作可分为: 控制环境 运作分类 具体工作 控制程序 经营管理的观念、方法和风格 组织结构 权限和责任分配 监控方法 内部审计 人 事政策和实务 现金收款 文件设计和 记录 资料管理和接触控制 职责分工 独立复核 会计系统 银行收款 文件设计和 记录 资料管理和接触控制 职责分工 独立复核 会计系统 付款准备 文件设计和 记录 资料管理和接触控制 职责分工 独立复核 授权 资金管理 会计系统 现金付款 文件设计和 记录 资料管理和接触控制 职责分工 独立复核 授权 资金管理 会计系统 银行付款 文件设计和 记录 资料管理和接触控制 职责分工 独立复核 授权 资金管理 会计系统

银行主要业务分类和简介

1负债业务 存款业务、借款业务 2资产业务 贷款业务、债券投资业务、现金资产业务 3中间业务 交易业务、清算业务、支付结算业务、银行卡业务、代理业务、托管业务、担保业务、承诺业务理财业务、电子银行业务本章通过负债业务、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三大类对银行的主要业务进行介绍。 负债业务是商业银行形成资金来源的业务,是商业银行资产业务和中间业务的重要基础。商业银行负 债主要由存款和借款构成。存款包括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两类,而借款包括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两大类。 存款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资金来源,存款业务也是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本章对银行负债业务的介绍主要针对存款业务。 资产是银行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银行拥有或控制、预期会给银行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商业 银行的资产主要包括贷款、债券投资和现金资产三大类。贷款是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资产,也是最主要的资 金运用。本章对银行资产业务的介绍主要针对贷款业务。 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包括交易业务、清 算业务、支付结算业务、银行卡业务、代理业务、托管业务、担保业务、承诺业务、理财业务和电子银行业务等。 本章包括负债、资产、中间业务三节内容。 3.1负债业务 商业银行的负债主要由存款和借款构成。 存款包括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两大类。 人民币存款:又分为个人存款、单位存款和同业存款,外币存款又分为个人外汇存款和机构外汇存款。 借款:包括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两大类。短期借款是指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借款。主要包括同业拆借、证券回购协议和向中央银行借款等。长期借款是指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借款,一般采用发行金融债券

银行存款管理办法

银行存款管理办法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保证银行存款收付准确、使用合法,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金融法律、法规办理银行存款的各项业务。为保证本公司银行存款的安全、完整,确保有效使用银行存款,避免营私舞弊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涉及银行存款业务的相关事项。 第3条本办法中的银行存款是指公司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货币资金。 第2章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第4条公司银行账户开户工作统一由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也由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 第5条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只供本公司业务经营范围的资金收付,不准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第6条公司开设账户的审批程序,如下图所示。 公司开设账户审批程序图 第7条公司银行账户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开立,并用于办理结算业务、资金信贷和现金收付,具体可设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与专用存款账户,各账户功能如下。 1.基本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办理公司日常转账结算与现金支付的账户,如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支付,工资、奖金等现金支取等。 2.一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办理公司的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账户,此账户只可办理现金缴存,不可办理现金支付。 3.临时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办理临时机构或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的账户,此账户在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范围内可办理现金支取。

4.专用存款账户 此账户是公司为对特定用途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而开设的,如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基金等。 第8条出纳开设公司银行账户时要依据上述审批程序进行,需有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批意见。不得私自以公司名义开设账户。 第9条开立银行账户时,开户银行要尽量选择全国性的、信誉和服务良好的大银行。 第10条对于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财务部应定期检查银行账户开设及使用情况,对不再需要使用的账户,及时清理销户。检查中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清理、销户。 第11条公司银行账户的开户、存储资金的分配、销户要立足于和银行发展长期的合作关系,不得随便因个人关系而转移。 第12条由财务主管牵头组织不定期地审查银行账户,发现私开账户或没按规定及时清理、撤销账户等问题时,须严肃处理,涉及犯罪的须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第13条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以选用银行本票、支票、汇票、委托收款或托收承付等结算方式进行银行结算。 第14条为了及时掌握公司货币资金动态,公司应指定专门的负责人与公司各开户银行保持联系,并及时收取银行结算凭证。 第15条银行存款的收款、付款凭证都必须附有加盖银行公章的银行结算凭证。公司应设专人对收款凭证、付款凭证、银行凭证及原始凭证进行稽核,并严格审查,以防套用、挪用资金,杜绝贪污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第16条银行支票(包括转账支票和现金支票)由出纳负责保管和签发,出纳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不能签发空头支票。 2.不能签发超出时间规定的支票,即远期或过期支票。 3.不能将支票交由收款公司或个人代为签发。 4.不能签发印鉴不全、不符合规定的支票。

存款种类介绍

存款种类介绍 按存款期限不同通常分为活期储蓄和定期储蓄两大类: 活期储蓄是指不确定存期,储户随时可以存取款、存取金额不限的一种储蓄方式。 开户和存取款程序为:开户时,储户填写内容有存款日期、户名、存款金额的活期储蓄存款凭条,并将凭条和现金交银行经办人员。银行经办人员审核后,发给储户存折;储户若要求凭密码或印鉴支取,要在银行网点的密码器上自行按规定格式输入密码,或向经办人员提供两张印鉴卡片。 存取款时,仍按上述步骤进行。只是取款时所填写的凭条是取款凭条。另外凭密码或印鉴支取存款的,每次都要按规定格式在银行网点的密码器上输入密码或在存款凭条上加盖印鉴。 活期存款起存金额为一元,存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挂牌利率计算,请见利率表。 定期储蓄是储户在存款时约定存期,一次或按期分次存入本金,整笔或分期、分次支取本金或利息的一种储蓄方式。定期储蓄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整存整取、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定活两便和通知存款。其存取方式因类型不同而有区别。 整存整取: 指约定存期,整笔存入,到期一次支取本息的一种储蓄。五十元起存,多存不限。存期分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二年、三年和五年。存款开户的手续与活期相同,只是银行给储户的取款凭证是存单。另外,储户提前支取时必须提供身份证件,代他人支取的不仅要提供存款人的身份证件,还要提供代取人的身份证件。该储种只能进行一次部分提前支取。计息按存入时的约定利率计算,利随本清。具体利率标准请见利率表。 零存整取: 指约定存期、每月固定存款、到期一次支取本息的一种储蓄。一般每月五元起存。存期分一年、三年和五年。开户手续与活期储蓄相同,只是每月要按开户时的金额进行续存。储户提前支取时的手续比照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有关手续办理。一般五元起存,每月存入一次,中途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齐。计息按实存金额和实际存期计算,具体利率标准请见利率表。 整存零取: 指本金一次存入,分次支取本金的一种储蓄。存款开户的手续与活期相同,存入时一千元起存,支取期分一个月、三个月及半年一次。在开户时由储户与银行储蓄机构商定。利息于期满结清时支付,具体利率标准请见利率表。 存本取息: 指约定存期、整笔存入,分次取息,到期一次支取本金的一种储蓄。一般是五千元起存。存期分三年和五年。每月凭存折支取利息,到期时支取本金。其开户和支取手续与活期储蓄相同,提前支取时与定期整存整取的手续相同,具体利率标准请见利率表。 定活两便: 指储户存款时不必约定存期,可随时支取的一种储蓄。一般五十元起存。其开户和支取均比照活期储蓄存款。 通知存款: 是指存款人不约定存期,在支取时事先通知银行的一种储蓄方式。起存金额为一千元,储户一次或分次支取。银行按支取金额、实际存期及支取日挂牌同期限的利率档次打六折计息。 个人支票存款

企业银行账户的分类

企业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 1、基本存款账户; 2、一般存款账户; 3、专用存款账户; 4、临时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 ◇简介: 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并且在其账户内应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存款人的基本存款账户,实行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开户许可证制度。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是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前提。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资格 凡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同时,有些单位虽然不是法人组织,但具有独立核算资格,有自主办理资金结算的需要,包括非法人企业、外国驻华机构、个体工商户、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等,也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非独立法人公司是指未取得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只是取得的营业执照的公司。 ◇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非独立法人)开立单位银行基本存款账户需提供的资料

◆一般存款账户 ◇简介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辅助结算账户,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可通过该账户办理。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该账户开立数量没有限制。 ◇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资格 有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的单位和组织。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都可以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非独立法人)开立单位银行一般存款账户需提供的资料 ◆专用存款账户 ◇简介 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银行存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精编版】

银行存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票据的签发与保管 第一条: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使用全部银行预留印鉴。由出纳持支票购买证负责各种票据的购买。 第二条:加强汇票、本票和支票等票据安全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接收、保管、领用、背书、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业务流程,专设登记簿进行及时记录,防止发生差错、遗失和被盗。严格有价票据的发出、接收、在途、在库等手续,保证账实相符。重要票据存放保险箱进行妥善保管,定期盘点空白支票。 第三条:对银行票据使用情况进行登记。支票、汇票等重要银行票据经管人员在购买、签发票据时应即时登记《银行票据登记簿》,登记内容包括购买、签发票据时间、使用单位、票据种类、号码、使用内容、金额、经办人员;支票、汇票等重要银行票据发生退票、作废等事项,票据经管人应顺序登记、妥善保管退回和作废的票据,连同《银行票据登记

簿》一并归档备查,其中,作废的支票应与重新签发的支票存根一并粘贴,编制记账凭证。 第四条:使用票据支付时,应按规定办理票据交接手续。向外部客户支付汇票、本票时,外部结算人员必须持收款单位的介绍信或授权书以及有效的身份证明。票据交割时,必须经双方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第五条:收到外单位传递的经审查合格的票据,必须认真登记,妥善保管,及时交存入账。票据的接收、传递、贴现、转让以及到期托收,必须建立备查账、签字交接和逐月盘点、按季稽核制度。 第二章:银行存款安全管理 第一条: 使用网上银行业务,应与提供网上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加强对计算机及网络运行安全的管理,必须指定系统管理员,定期对办理网上银行业务的计算机进行安全维护,安装必要的杀毒软件、防火墙及其他安全措施,避免遭到病毒和黑客的攻击,保证网上银行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的银行存款业务,防范因银行存款管理不规范给企业带来资金损失,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与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及银行存款业务的相关事项。 第三条、本制度中的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放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全部货币资金。 第二章银行账户管理规定 第四条、企业银行账户开户工作统一由财务部负责,日常管理由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五条、企业开设账户的审批程序,如下所示: 资金管理专员申请→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企业银行账户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开立,并用于办理结算业务、资金信贷和现金收付,具体可设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各账户功能如下所示 1、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企业日常转账结算与现金支付的账户,如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支付,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取等。 2、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企业的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此账户只可办理现金缴存,不可办理现金支付。 3、临时存款账户:办理临时机构或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

资金收付,在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范围内可办理现金支取。 第七条、资金管理人员开设企业银行账户时要根据上述审批程序进行,需有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批意见,不得私自以企业名义开设帐户。 第八条、开立银行账户,开户银行要尽量选择全国性的大银行或对公司融资有帮助的银行。 第九条、银行账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财务部应定期检查银行账户开设及使用情况,对不再需要使用的账户,及时清理销户。检查中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十条、企业银行账户的开户、存储资金的分配、销户要立足于和银行发展长期的合作关系,不得随便因个人关系转移。 第三章银行存款业务办理管理 第十一条、财务人员、业务人员应严格审查收到的支票或银行汇票等票据的合法性,以免收进假票或无效票。 第十二条、企业各部门的业务或日常费用付款,需预先领用支票或汇票的,申请人应填写付款申请,由相关领导审批后,交由出纳办理,申请单中至少要列明用途、金额和收款单位及开户信息。经办人领取银行票据后,须在票据存根上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出纳人员在办理结算业务时应选择合适的结算方式或结算工具,并在办理业务后取得结算凭证,如银行回单联等。 第十四条、出纳员根据月度各银行存款账户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和审核无误的收、付凭证后,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十五条、出纳人员不慎将结算凭证丢失后,应及时上报财务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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