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矿集团气动单轨吊使用管理规定

徐矿集团气动单轨吊使用管理规定
徐矿集团气动单轨吊使用管理规定

徐矿集团气动单轨吊技术要求和管理规定(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应用气动单轨吊(以下简称单轨吊)辅助运输,保障单轨吊使用安全,特编制本技术规范和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技术要求和管理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矿井、工程公司。

第三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巷道,应优先采用单轨吊辅助运输。

1.巷道高度不小于2.4m,建立轨道系统有难度的巷道;

2.底鼓严重、卧底频繁的巷道;

3.有拐弯、起伏的巷道;

4.需人工扛料或者皮带机带料的巷道。

第二章单轨吊产品技术要求

第四条单轨吊产品必须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第五条单轨吊产品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1.基本要求

(1)单轨吊所用的非金属材料应符合MT113-1995的有关规定;

(2)单轨吊所用的外购件需出具相应的资质证明。

2.整机性能要求

(1)应设置制动装置,制动装置应为失效安全型;

(2)制动装置最大制动力应为设计最大牵引力的1.5~2倍;

(3)在最大载荷最大坡度上以最大设计速度向下或向上运行时,制动距离应不得超过500mm;

(4)通过能力应能在水平转弯半径5米和垂直拐弯半径10米的轨道上以正常运行速度进行往返运行,且无卡滞现象;

(5)制动和爬坡能力,应不得小于表1中给定相应坡道上所规定载荷起动、运行和制动能力;

(6)供气压力在0.4~0.8MPa间,整机能正常运行;

(7)最大运行速度不得低于20m/min,正常耗气量在 3.2-8.6m3/min 范围内。

3.外观质量要求

(1)单轨吊表面应清洁干净,防腐漆层均匀,结合牢固,不得有起皮脱落现象;

(2)各连接件固定牢靠,布置整洁;

(3)单轨吊车应在明显处固定有产品标牌和安全标识,标牌应符合GB/T13306有关要求,安全标识应符合AQ1043有关要求。

4.所用轨道轨型、操作方式、吊挂方式等可根据现场条件进行选择。

第三章单轨吊管理规定

第六条单轨吊使用矿井须建立以机电负责人为组长,掘进负责人为副组长,技术、安监等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单轨吊运输系统的设计、验收和管理,并分工明确,责任清晰。

第七条计划使用单轨吊的巷道,必须按照单轨吊系统的要求进行巷道设计和施工。

1.高度不得低于2.4米;

2.坡度不得大于20°;

3.水平转弯半径不得小于5米,垂直转弯半径不得小于10米;

4.压风管路必须每50米安装一个三通。

第八条安装单轨吊所用的锚杆、锚索等需具备以下要求。

1.安装单轨吊的锚杆(索)应专门施工,并锚固到稳定岩层中;

2.安装单轨吊的锚杆丝扣外露30mm~40mm,其余参数符合支护规范要求;

3.安装单轨吊应使用φ20mm及以上锚杆,抗拔力不小于100kN,安装锚索预紧力等参数符合支护规范要求;

4.锚杆(索)间、排距与单轨吊的安装间距相匹配,不得为了便于安装单轨吊而拆卸支护的锚杆(索);

5.安装前加强单轨吊安装锚杆(索)的检测,使用过程中须定期检查;

6.过断层、伪顶、应力集中区、淋水区及托顶煤掘进时,不得将锚杆(索)作为吊点,必须专门扶设架棚悬吊单轨吊。

第九条单轨吊安装前,由矿井技术部门按照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对巷道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进行安装。

第十条矿井须提前对单轨吊安装、使用和维护人员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制定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第十一条安装单轨吊须按以下要求进行。

1.由矿领导组织现场会审,编制符合现场实际的单轨吊安装施工技术

措施,并现场落实;

2.按照巷道支护方式和最大设计载荷,采用合适的吊挂方式安装好吊钩和导轨,调整好导轨的高度,在满足安全间距的情况下保持导轨在平直状态;

3.按照导轨连接方式进行导轨连接,保证牢固可靠;

4.根据单轨吊行进方向,按照单轨吊使用说明书安装好制动装置、主牵引装置、承载小车等部件,并按规定加注好润滑油;

5.连接各管路,确保气管无交错打扭、无严重弯曲或翘裂;

6.在导轨的两端安装好阻车装置;

7.在有淋水的地点,应有防止淋水浸蚀轨道的措施。

第十二条在安装完毕调试前,须对吊挂装置、导轨及单轨吊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

第十三条调试过程中,须确保单轨吊系统在10m范围内运行自如,无卡滞、跑偏等现象。

第十四条单轨吊系统安装调试完毕,矿井须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单轨吊需按以下要求使用。

1.运输前,操作人员必须检查各部件连接、制动系统、各导轨吊点、轨道面和物料捆绑等完好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运输过程中,如发现前方有人作业或走动,应提前警示,并提前10m 减速停车,待人员进入安全地点后方可再次启动运行,严禁人员从运行中的单轨吊下通过;

3.行走和提升不可同时进行,要提升重物时应先将设备停稳后再操作;

4.气动葫芦在提升过程中,其下方不得站人;

5.提升轻便物料时,可使用一台气动葫芦,提升2吨以上物料时,须同时使用2台气动葫芦;

6.单轨吊运行的坡度、速度和载重,不得超过设计规定的数值;

7.运行期间操作人员要与物料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3~5m为宜),并注意操作位置,下坡时应站在单轨吊的后侧操作,上坡时站在前侧操作,并时刻注意吊运物料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停车处理;

8.装卸地点须选择在平巷段,必须在物料平稳放置到地面后,方可进行摘挂钩;

9.运输物料时,物料到底板距离为200~500mm,严禁沿底板生拉硬拽,两侧安全间距不小于300mm;

10.每次起吊重物时,在吊离地面100mm左右要停车检查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继续工作;

11.物料吊装不得超过设备的额定载荷,针对所运输物料的重量、大小、形状等选择合适的吊具,并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12.物料要捆扎、吊挂牢固、重心平稳,严禁偏装偏载,起吊超长物料时,物料方向必须与轨道平行,并加以固定,防止旋转刮碰,吊运零散的物料时,必须使用专用箱体装运;

13.起吊重物必须做到垂直起升,严禁斜拉重物;

14.起吊时人员不得手扶、推拉重物,选择合适的站位并远程平稳操作,以防重物提升过程中甩动伤人,起吊钩头向上提升应留有一定的行程,以防挤坏起吊装置;

15.运输过程需跨越设备、物料运行前,应停车校验起吊物料与其相对位置,起吊物距跨越物安全高度不小于300mm,否则不得通过;

16.单轨吊操作、运行要连续平稳,减少频繁启动,启动和停止时要准确平稳,接近轨道末端时,要减速谨慎操作,防止冲撞阻车装置;

17.每次吊运作业应连续完成,因故障或其它原因停止运行时,应及时将物料安全落地,不得长时间悬空

18.单轨吊运行至指定位置后,物料应缓慢轻放,不得自由落下,物料放稳后方可摘去挂钩,确认各操作按钮处在停运位置,单轨吊要收放好操作手柄,防止误操作;

19.工作完毕后,单轨吊应停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压风;

20.停车位置应选择在支护良好、坡度较小地段,不得在大坡度地段停车,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在大坡度停车时,要有可靠的防滑措施,且物料下方严禁站人;

21.当发生故障无法停车时,要立即操作急停开关或切断压风,以防造成事故;

22.每班作业结束后,应认真填写单轨吊运行日志,将存在问题向下班交接清楚,以便及时维修处理。

第十六条单轨吊需按以下要求进行检修和维护。

1.单轨吊维护检修必须包机到人,并严格执行“三定四检”制度;

2.每班使用前应检查制动装置是否动作灵活可靠,吊点是否有松动,导轨是否弯曲过度,各气管是否有破皮、泄漏等,并及时处理;

3.每天要清理轨道及车轮,以防止轨道面、车轮外缘粘结过多煤尘,

造成四轮不能同时接触轨道面或车轮无法转动;

4.每天检查各气管和连接部件的情况,如有松动及时紧固;

5.每周对各个转动部位进行检查,对转动不灵活部件及时更换;

6.每周各连接销应涂抹防锈油,如有开口销等磨损严重应及时更换;

7.每旬做一次制动试验,制动性能应符合技术要求;

8.每旬对各转动部位涂润滑油;

9.每6个月更换一次减速箱内润滑油;

10.每次转用后,需检查各润滑、制动、密封部件的老化及转动部件磨损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11.气动总成内的油雾器内润滑油需定期检查,当低于容器1/3时及时补加,油水分离器内的杂质应及时清除;

12.检修维护时,不得随意改变零部件的规格和型号;

13.检修工作应在平巷内进行,若必须在斜巷内处理故障时,应制定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其它管理要求。

1.各使用矿井必须建立单轨吊使用管理制度(包括巷道设计和验收、设备安装和使用、系统检修和回收),加强安全监察;

2.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环节责任明确到人;

3.使用单轨吊巷道需悬挂单轨吊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技术管理牌板;

4.作业规程需相应增加单轨吊辅助运输系统的相关要求;

5.在单轨吊运输系统中,当部分运行区间不能满足单轨吊运输条件时,

可设计专门的辅助运输设施,提高单轨吊的适用范围。

第四章考核

第十八条凡符合第三条条件的巷道未推广使用单轨吊运输的,矿井机电负责人、掘进负责人按不履职考核。

第十九条凡使用单轨吊矿井未建立相关管理制度的,矿井机电负责人按不履职考核。

第二十条超过设计坡度、速度或载重进行运输的,责任人按严重“三违”处理。

汽车吊安全管理制度

汽车吊安全管理制度 1.必须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能上岗。 2.必须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酒后开车。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工作前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4.工作前应检查吊运现场作业环境,确认正常后方可吊运。 5.起重机在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垂物下面严禁站人、工作或通行。 6. 司机与起重工必须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 7.起重机在运行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和上下搭梯。 8.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 9.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十公分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10. 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并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起落。不准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 11. 汽车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如果必须允许或转动时,必须先将机身垫平。 12.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带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半径范围内,其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还应适当放大。起重机在输电线下面通过时,应先将起重臂放下。 13.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丝绳拉断或起重臂后翻。在起重臂起升到最大仰角和吊钩在最低位置时,卷扬筒剩的钢丝绳应至少保留三圈以上。 14.起重臂仰角不得小于30度,起重机在荷载情况下应尽量避免起落重臂。严禁在起重臂起落稳妥前变换操纵杆。 15.无论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悬挂在空中,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农业开发公司生产管理制度

农业开发公司生产管理制度 生产管理制度 为规范生产管理秩序,明确岗位职责,优质高效的完成生产任务,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总经理对生产管理负总责。 第二条公司设立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技术管理的具体工作,生产技术部经理由总经理聘任,对公司总经理负责并汇报工作。 第三条生产技术部经理全面指挥生产工作,在生产管理上对总经理负总责,其主要职责是: 1、对总经理负责,当好总经理的参谋和助手。 2、全面负责种植、田间管理、采摘收获等生产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3、做好公司技术措施的制定、落实和推广工作,审定技术方案和标准,积极指导科技创新,及时解决生产中遇到的技术困难和问题。 4、监督和检查各生产组种植和田间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完成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经理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

5、对生产管理各项工作进行监督,督促生产目标的落实完成。 6、协调综合部做好生产工具、生产资料的准备和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安排各生产组和员工做好生产前、生产中的各项工作,建立良好的生产秩序。 7、制订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岗前技术培训。 8、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及时发现并纠正生产过程中的违规操作行为。 9、对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10、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生产作业应做好科学规划。要按照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合理规划种植地块、种植面积、种植时间、种植作物和田间管理,并合理设计生产作业配套需要的道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 第五条生产经营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制定明确具体的技术标准,并在开工前对员工进行技术培训。应优先使用技术熟练的工人,对经反复培训不能掌握生产技术的工人不得使用。 第六条生产技术部负责生产工作的组织开展、工人管理和生产任务的验收落实。具体组织落实基地苗木种植、田间管理、劳力聘用、日常生产事务管理等工作。可根据工作需要,组成若干生产组,每个生产组可指定1-2人为工作组长,协助生产技术部

回柱绞车使用管理规定

回柱绞车使用管理规定 1、各单位采区斜巷运输使用的回柱绞车,应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负直接责任”的原则,该单位必须明确一名分管机电运输的副职,负责主要管理责任,每周查阅所辖范围绞车运输安全运行检查记录并签字,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本单位的运输安全检查,做出详细记录。 2、各单位机电副职及技术人员是本单位使用的回柱绞车管理的主要责任者,负责本单位各施工地点回柱绞车的设计审核、设备安装验收、监督、检查及验收工作,对施工地点的机电设备使用管理负直接责任。运管办、安监处机运科对采区辅助斜巷运输负检查、监督责任。 3、凡申请使用回柱绞车单位,必须依据施工巷道的坡度、运距、提升最大负荷、牵引方式等数据计算,正确选用绞车型号和钢丝绳,编写相应施工措施,措施经审核、批准后,配备合格的绞车、声光信号、电气小件及电缆,方可组织安装。 4、凡安装后的回柱绞车必须由调度所、机电科、运管办、安监处机运科及使用单位等共同组织验收,绞车安装符合要求,制度完善,管理责任明确,使用单位方可正常投入使用,并建立技术档案,明确专人负责。 5、回柱绞车的安装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回柱绞车必须采用混凝土基础固定绞车,其基础尺寸及地脚螺栓参照绞车使用说明书及现场施工地质环境,按要求施工。 (2)、绞车安装地点必须满足设备安装、方便检修和便于安全操作的要求,要有正规的绞车峒室。绞车与设备、巷帮的有效间距不小于

0.8米,绞车后部应大于0.8米。绞车安装在轨道中心线位置时,应安装盘绳装置,提升中心线与轨道中心线一致,误差不大于50mm,其过卷距离不小于3米,否则在绞车前方必须设置牢固的车档(霸王桩)或盘绳装置。绞车安装在轨道一侧时,距轨道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0.4米,必须安装盘绳装置,并在设计和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3)、对服务时间为三个月以上的绞车安装固定,必须使用混凝土基础固定。岩石底板可用锚杆固定,锚杆数量不得少于5根,埋入长度不小于1.4米。服务时间小于三个月的绞车也可采用不少于4根直径大于200mm木质压车柱固定,两根前戗柱打在顶板柱窝内,要固定牢靠,但压车柱不得妨碍司机操作和视线。绞车必须有可靠的生根绳,严禁固定在棚腿上,生根绳头用不少于3副钢丝绳卡卡紧,生根绳破断拉力总和应大于提升主钢丝绳的三倍。绞车的固定严禁使用金属支柱。 (4)、绞车滚筒中心应与轨道中心线重合;在近水平机、风巷中可采用侧向布置,其绞车滚筒中心线与轨道中心线的夹角要合适;做到钢丝绳排列整齐,不出现咬绳、爬绳、跳绳现象,滚筒上应经常缠留5圈摩擦绳,用以减轻固定处的张力,钢丝绳尾部绳头必须压在绞车滚筒上,压绳板不少于两副且有防松垫圈,绳头不得磨绞车电机端盖螺丝。 (5)、司机操作地点应有不小于2平方米的活动面积,保持卫生清洁;司机操作时应有照明。 6、回柱绞车牵引车数必须必须通过计算,并且标注在现场管理牌板

单轨吊使用管理规定

单轨吊使用管理规定 矿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单轨吊运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确保单轨吊运输安全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的发挥单轨吊效能,杜绝单轨吊事故发生,特制定山浪煤矿单轨吊使用管理规定,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职责划分: 1、明确单轨吊运输为小运输,责任领导为生产矿长,业务科室为生产科,负责单轨吊轨道安设过程验收、监督管理,单轨吊物料捆绑及单轨吊运输相关考核工作。 2、机电科是单轨吊设备的业务科室,负责单轨吊设备的安装、日常检查检修、维护及考核工作。 3、设备使用队组是单轨吊运输系统设备、轨道及安全设施安全责任主体单位,全面负责管辖区域内单轨吊运行、维护、检修的安全工作。 4、单轨吊设备、轨道和安全设施责任区域划分以调度室下发的《单轨吊责任区域划分及维护使用考核管理办法》为准。 二、单轨吊设备、轨道及安全设施的验收、检修及维护: 1、新安装单轨吊设备由机电科组织,施工队组负责施工安装,机电科全面负责技术指导工作,安装完成后,由机电科牵头,安全科、生产科、调度室、施工队组正职队干参加对安装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随工作面前进延伸敷设的轨道及安全设施由施工队组安装完成后,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当班安质副队长验收,纳入当班施工质量考核范围填写到验收表上,并由正职队干负责对轨道安全性能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前移轨道挡车器投入使用,验收以《单轨吊轨道安装标准》为准。 3、单轨吊使用队组要对单轨吊轨道进行编号管理,在轨道下表面进行喷号,并将对应号码填写到验收表上,便于下一步轨道验收、维护及管理工作。 4、单轨吊使用队组要在单轨吊轨道终端安设阻车装置及醒目的标志牌,防止单轨吊掉落。 5、单轨吊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单轨吊包机责任制度及相应的考核制度,做到单轨吊设备、轨道及安全设施包机到人、责任明确、考核到位。 6、单轨吊所属责任队组每班必须对单轨吊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处理。小班电工必须对单轨吊电气、机械部分及相关附属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保证单轨吊设备安全可靠使用。 7、单轨吊所属责任队组每班必须对单轨吊轨道梁、安全设施及螺栓连接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单轨吊轨道安全可靠使用。

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

行业资料:________ 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7 页

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 1.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能上岗。 2.必须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酒后开车。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工作前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4.工作前应检查吊运现场作业环境,确认正常后方可吊运。 5.起重机在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垂物下面严禁站人、工作或通行。 6.司机与起重工必须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 7.起重机在运行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和上下搭梯。 8.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 9.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十公分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10.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并严禁 第 2 页共 7 页

斜吊、拉吊和快速起落。不准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 11.汽车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如果必须允许或转动时,必须先将机身垫平。 12.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带电线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半径范围内,其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工作时安全距离还应适当放大。起重机在输电线下面通过时,应先将起重臂放下。 13.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丝绳拉断或起重臂后翻。在起重臂起升到最大仰角和吊钩在最低位置时,卷扬筒剩的钢丝绳应至少保留三圈以上。 14.起重臂仰角不得小于30度,起重机在荷载情况下应尽量避免起落重臂。严禁在起重臂起落稳妥前变换操纵杆。 15.无论在停工或休息时,不得将吊物悬挂在空中,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 16.禁止在风力过大或遇雷雨、大雾时进行吊装作业,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地面应坚实。 17.严禁乘坐或利用起重机载人升级,工作中禁止用手触摸钢丝绳和滑轮。 18.起重机在工作时,不准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9.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件重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车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车所允许的其中总和的75%。 20.汽车起重机严禁吊物行走。 第 3 页共 7 页

公司工程技术部管理规定

公司工程技术部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工程部 第一章公司工程技术管理制度 1、目的与说明 为提高工程技术管理水平,明确公司的技术管理职责,规范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公司工程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督导,本制度修改权和解释权属公司工程部。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3、组织机构与职责 工程部为公司工程技术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构建公司工程技术管理体系,为市场开拓、项目实施提供技术、信息支持。 成本预结算部协助做好技术进步的成本管理及控制。 项目经理部负责现场施工技术管理。 决策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公司技术管理工作总责任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总经理可授权项目经理进行决策和审批。 4、部门工作内容与岗位管理职责 部门工作内容 与管理 执行技术规范。 应及时对项目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难题提供技术支持,保障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 4 岗位管理职责 配合公司公司总工程师,组织本部门专业工程师参与重大工程和重点专业技术措施的技术交底;组织对项目部在项目开工前技术准备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和服务工作。 组织本部门专业工程师对项目部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作业指导书的执行情况及施工技术工作的受控状态进行检查,负责重要施工项目的现场技术监督,负责重大技术问题、课题的对内、对外联络。 组织本部门资料员及时收集、归档、移交项目部的工程竣工资料。 “四新技术”应用与推广活动;为公司年度技术进步成果总结交流工作会做好基础准备工作。 执行技术规范。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投标文件技术标的编制、编辑工作。 部门专业工程师参与审核分公司下属项目部的项目物资采购计划表;已经审批的下属项目部的项目物资需求计划表、项目大临设施需求计划表需向公司工程部备案。

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17页

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 一、斜巷巷道、车场和峒室 1、斜巷巷道、各车场、甩车场及峒室必须有设计,其巷道断面、人行道宽度、设备设施及车辆相互之间安全间距、双轨车场安全间距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1、2 2、23条规定。斜巷下车场和各甩道口必须设有躲避硐。躲避硐内不得存放物料、工具、设备等。 2、各车场具体要求: 1)采掘运输小斜巷各车场长度不小于一次提升串车长的1.5倍。 2)主要运输斜巷各车场的长度为一次提升串车长度的3倍以上。 3)上车场不得有负坡,以免车辆自溜下滑。 4)车场宽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3条规定要求。 3、斜巷轨道运输中部及下部车场甩道的轨道半径必须有设计,应能满足安设标准道岔的需要,轨道半径符合以下要求: 1)炮采工作面行驶一吨矿车时,应安设2#道岔,曲率半径不小于4m。2)机采工作面使用支架和机组时,应安设4#道岔,曲率半径不小于12m。施工单位要按设计要求对斜巷轨道运输中部及下部车场甩道进行施工,并能满足安设标准道岔的需要。 4、斜巷运输不应采用对拉绞车施工方式,如确需使用对拉绞车,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必须开凿绞车和设备峒室或在5m范围内把巷道拓宽1m以上。 5、倒拉绞车前方8至15米处必须支设有护身柱(不少于2根11#矿用工字钢)。 6、同一巷道内同时有轨道和皮带或溜子运输时,其相互之间安全间距必

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2条规定,在溜子和皮带机头处必须开凿司机操作室,禁止在轨道侧操作溜子和皮带。 7、斜巷内必须设计有正规水沟或安置专用排水管路,排水管路安置要符合要求,无滴、漏现象,流水不得冲刷道心。 8、绞车峒室应符合设计,其净高不小于1.8m,绞车最突出部分与巷道一侧距离不小于600mm,绞车后方要留有1米以上的操作空间,操作空间内不得有管线通过,峒室支护符合安全要求。 二、绞车 1、绞车滚筒中心线应与斜巷轨道中心线重合,安装稳固,操作方便。做到不爬绳,不咬绳,不跳绳,排列整齐。绞车滚筒最大容绳量,应距滚筒外沿2.5倍钢丝绳直径以上。 2、绞车发放审批由机电科具体负责。安装稳固好的井下所有绞车,在使用前必须经过机电科和安全科组织的验收;未经过验收的绞车,不得使用。 3、运输任务完成后,绞车司机要把所使用过的绞车清理干净,根据现场情况确保钢丝绳不锈蚀;钢丝绳在滚筒上排列整齐;钩头放置在绞车前2m 范围内并吊挂在巷道一侧,不得放置在轨道线路上,对于倒拉或对拉绞车的钢丝绳也必须吊挂在巷道一侧,吊挂应整齐有序。 4、对拉绞车只允许在直线段内往返牵引,禁止拐弯对拉,一台绞车禁止两个方向牵引矿车。 5、掘进上山施工倒拉绞车要安装在轨道外侧,绞车最突出部分与最近轨道的间距不得小于500毫米,迎头应装平式导向轮,其直径选择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16条规定,禁止用小滑轮代替;导向不得超过两次,导

电气动单轨吊使用、维修制度、完好标准

电(气)动单轨吊使用管理规定 小型电气动单轨吊是以气动马达或电机驱动滚轮沿吊挂在巷道 顶板上的轨道运行,用于井下采掘工作面机风巷的物料、设备运输。 电动单轨吊适用于坡度不大于18°的巷道,最大运行速度0.25m/s; 气动单轨吊适用于坡度不大于20°的巷道,最大运行速度0.335m/s; 额定起吊重量均为5吨,在各种坡度巷道上的运载物料重量不同,具 体如下表: 电动单轨吊在各种坡度上运载物料重量: 巷道坡度(度)0-8 10 12 14 16 18 吨位(T) 5 4.3 3.5 3 2.6 2.3 气动单轨吊在各种坡度上运载物料重量: 巷道坡度(度)0 2 4 6 8 10 12 14 16 18 20 吨位(T) 5 4.5 4 3.5 3 2.8 2.5 2.2 2 1.8 1.5 一、一般规定 1、结合单轨吊使用管理规定制定操作规程。 2.设备下井前进行验收,验收资料完备真实,煤安标志等证照齐全, 由机电科签发入井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3.单轨吊安装完毕后,由机电科牵头、运管办、技术科、安监处和安 装单位、使用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4、司机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司机必须熟悉机器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熟练操作设备,懂得设备的一般维护保养和故障应急处理知识。 6、单轨吊操作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协助并履行监护职责。 7、单轨吊检修工、司机离开设备及交接班时,必须切断上级电源(风源),停电检修时必须挂停电牌,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 8、前后挪移轨道时,必须有牢靠的作业平台和防护设施,保证人员和设备安全。 9、供应风动单轨吊的气源应清洁干燥,必要时应安设风包,保证风压、风量满足使用要求。 10、型材运输捆扎要牢固,散料运输采用袋状放入托子或集装箱。 二、使用前准备 1、作业环境检查: 1)对单轨吊运行区间的通风、瓦斯、巷道支护、有无障碍物等进行安全确认,行人侧巷帮距离单轨吊宽度不小于0.8米,另一侧宽度不小于0.3米。 2)对悬挂轨道的生根点(锚杆、锚索、U型棚或工字钢棚)和吊挂装置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牢固可靠。同时检查轨道及连接点是否完好,轨道内不得有杂物。轨道延设要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3)检查单轨吊轨道两端的限位和阻车装置,必须可靠有效,并悬挂醒目的警示牌板。 2、设备检查:

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34298 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能上岗。 2.必须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酒后开车。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工作前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4.工作前应检查吊运现场作业环境,确认正常后方可吊运。 5.起重机在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垂物下面严禁站人、工作或通行。

工艺品厂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目录 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安全主任证、企业负责人证(证件提供复印件及盖公章) 1、安全治理机构架构图 (2) 2、安全生产责任制 (3) 3、义务消防队架构图 (20) 4、企业义务消防队安全职责 (21) 5、消防安全治理制度 (22) 6、动火作业安全治理规定 (29) 7、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32) 8、安全建档制度 (35) 9、安全治理检查制度 (36) 10、设备及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38) 11、冲剪压设备交接班检查制度 (41) 12、隐患整改制度 (42) 13、事故治理制度 (43) 14、应急领导小组架构图 (46) 15、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47) 16、消防事故应急预案 (50)

17、突发性事故的处理具体指引 (53) 18、安全治理会议制度 (55) 19、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治理规定 (56) 20、叉车驾驶规定 (57) 21、仓库安全治理规定 (58) 22、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安全治理规定 (61) 23、粉尘作业安全生产治理制度 (63) 24、配电房安全治理规定 (64) 25、食堂卫生安全治理制度 (65) 26、宿舍安全治理规定 (66) 27、安全生产培训打算表 (67) 28、消防安全培训及演习记录 (68) 安全治理机构架构

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所有岗位均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并层层签订、落实) 一、范围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生产中安全工作的领导和治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本责任制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治理。 二、引用标准、术语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号) 2、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各级领导应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总的领导责任, 以及各级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治理人员和生产职员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工作应负的责任,是依照“管生产的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企业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明确地规定了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这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企业中最差不多的一项安全制度,是安全治理规章制度的核心。 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委员会):是由本公司要紧负责人组成 的领导机构,是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其下配备安全主任(设置安全办),具体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委员会)决议。 三、治理职能与内容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气动绞车管理制度

气动绞车管理制度 一、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方能持证上岗。 二、绞车司机必须熟悉本绞车的性能、结构、原理,熟悉操作方法,方能独立操作。 三、提升运输巷道内,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 四、所有气动绞车的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安装质量标准要求,安装竣工后应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五、气动绞车牵引距离超过15m时,都必须安装声光信号,执行“一声停、二声提升、三声下放”的信号。 六、气动绞车进气管路必须连接牢靠,严禁超载和超速运行,严禁停气或脱开离合溜放。 七、绞车管理要专人包机,保持完好,绞车离合、制动系统、护绳板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可靠,否则,不准使用。提升车辆的钢丝绳、连接装置、保险绳等必须符合要求。 八、绞车提升的钢丝绳必须严格执行定期检查制度,由使用单位的司机负责,在绞车使用现场应建有钢丝绳检查记录本,每天将验绳的情况详细记录在上面。 九、所有使用气动绞车的地点,必须建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绞车管理牌板。 气动绞车操作规程 一、运转前的准备

1、检查绞车周围环境:检查调度绞车安装地点5米范围内顶帮支护是否安全可靠,行车轨道有无障碍物,以便于操作和瞭望。 2、检查绞车的安装固定是否平稳牢固,绞车最突出部位距轨道外侧不小于500mm,绞车底座不得有裂纹。 3、检查制动闸和离合器:制动闸闸带必须完整无断裂。各部螺栓、销等完整齐全,无弯曲、变形。施闸后,制动闸不得过位(闸把位置在水平线以上30-40度,即应闸死,闸把位置严禁低于水平线),检查离合器开关是否灵活有效。 4、检查钢丝绳:钢丝绳无弯折、硬伤、打结、严重锈蚀,断丝不得超过规定,在滚筒上绳端固定要牢固,排列整齐,无咬绳、爬绳现象。检查钢丝绳绳头是否符合要求,缠绕绳长不得超过绞车规定允许容绳量,松绳至终点时,滚筒上余绳不得少于3圈,保险绳直径与主绳直径相同并连接牢固。 5、检查气动马达、油雾器:保证油液充足、润滑正常(润滑油刚到油位镜中心为最好)。 6、开车前,应先空转1-2分钟,检查验证绞车滚筒运行方向是否与手柄箭头标志一致,并检验刹车机构是否可靠,有无异常声音。 二、启动 1、接收到准确的开车信号后,辨明开车方向,按信号指令方向启动绞车。 2、操纵气动开关手柄,缓慢松开制动闸把,使滚筒平稳运转,达到正常运行速度。 3、司机必须站在护绳板后进行操作,严禁司机在绞车两侧或滚

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2021新版)

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2021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12

汽车吊安全管理规定(2021新版) 1.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能上岗。 2.必须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酒后开车。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工作前必须检查各操作装置是否正常,钢丝绳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动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和灵敏可靠,严禁机件带病运行。 4.工作前应检查吊运现场作业环境,确认正常后方可吊运。 5.起重机在工作时,作业区域、起重臂下、吊钩和被吊垂物下面严禁站人、工作或通行。 6.司机与起重工必须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操作前,

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手势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继续工作。 7.起重机在运行时,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驾驶室和上下搭梯。 8.在松软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机,应在使用前将地面垫平、压实。机身必须固定平稳,支撑必须安放牢固,作业区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地。 9.在起吊较重物件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十公分左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和有效,在确认正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10.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并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起落。不准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 11.汽车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横向运行,更不允许朝坡的下方转动起重臂。如果必须允许或转动时,必须先将机身垫平。

大型固定设备管理办法

附件: 大型固定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大型固定设备是矿井生产的关键性设备,其运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矿井安全生产。为了加强大型固定设备的管理,保证大型固定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大型固定设备主要指:主通风机、空压机、主排水泵、主提升胶带输送机、710瓦斯抽放泵、瓦斯加压泵、副井提升机等。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机电科 (一)对全矿大型固定设备业务管理和技术管理负牵头管理责任,监督大型固定设备的日常维护、定期检修和运行管理工作; (二)负责大型固定设备的普查登记, 参与设备选型、安装大修的方案论证,参加设备安装、大修等验收和试运转,审核安装大修队伍的资质,参与事故追查分析,且统一对外联络和协调相关工作; (三)分管大型固定设备管理人员要掌握设备的安全性能动态,强化各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督促检查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检修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使用单位负责所管辖范围内大型固定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使用单位必须加强设备的使用、维护、安全、运行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协调、处理,重大问题不解决、隐患不消除,设备不得运行。 (一)必须配备足够的专职操作和维护人员,并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达到“三知、四会、五严”考试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持证上岗;(二)大修后必须由技术监督部门出具合格报告,方可验收。第三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各使用单位的行政正职是所辖各大型固定设备的安全运行第一责任者。大型固定设备使用单位必须明确每台设备的管理人员,并书面报机电科备案。各岗位司机、维护电钳工对本岗位操作负全责。 第六条岗位人员要求 (一)各岗位司机必须参加上级及相关单位组织的年度安全技术统考,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除主排水泵以外,各岗位每班不少于2名司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严格执行岗位司机操作规程及巡回检查制。 (二)加强岗位交接班制和巡回检查制,严格按要求认真检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单位查、记录,发现一般问题及时处理, 领导和机电科;

单轨吊运输管理制度-修改

单轨吊运输管理制度 为规范单轨吊吊梁的敷设标准,提高单轨吊运输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物料集中运输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 工作面安装、撤除和掘进机安装、撤除地点以及各施工单位下井的设备、物料。 (二)劳动组织 1.4#交叉点集中供料。 2.运转工区负责各单位下井物料的装载、升井物料(包括废料)卸载工作。 3.运转工区负责下井、升井物料的运输工作。 4.物料的装卸载工作集中早班施工。 (三)运行程序 1.物料下井流程 (1)物料计划单审批 各施工单位提前一天计划物料,签订物料审批单,交于运转工区。 (2)物料的装载 运转工区根据物料审批单装载物料。 (3)料车的运输 运转工区负责将料车从料场运输至井口房,运输至井口时与信号把钩工交接并签字确认下井,井口信号把钩工做好下井物料 - 1 -

记录。下井后,运转工区负责运输至调度站,将料单交于调度员。 (4)单轨吊的运输 由调度站工作人员负责协调物料运输,将料单交于单轨吊或无轨胶轮车司机,物料运输到制定地点后,与施工单位交接签字确认。单轨吊出车时,沿途能外捎的物料必须外捎。 (5)物料单的反馈 物料单签字确认后,由班长负责交付工区值班室,值班室统计记录后将物料单交于经营部。 2.物料升井流程 (1)箱车审批 各施工单位使用箱车时,提前一天在调度会上进行申批,办理箱车使用计划单(一式四份),使用单位、机电工区、运转工区、调度室签字后方可生效,并将计划单分别报送调度、机电、运转留存。 (2)箱车供应 运转工区根据施工单位箱车使用计划单,在指定时间内将箱车送至施工地点,并签字确认。 (3)物料装载 箱车到位后,各施工地点组织人员将废旧物料进行装车,并与运转工区调度站联系,通知施工地点箱车需要升井,运转工区具体安排料车升井事宜。设备及大件升井时,施工地点的工作人员,必须将设备及大件运至单轨吊梁下,正对吊梁,确保单轨吊施工安全。 (4)箱车升井 - 2 -

最新起重机机械维修保养管理制度资料

起重机机械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一、日常检查、维修制度 1、使用前日常检查:由司机在每日使用前进行检查,多班作业由交接班司机共同按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 2、经常性检查:每月由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同司机共同对起重机的主要部位和润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组织处理。 3、定期检查:每年由起重机械安全责任人、专责人和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共同对起重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检查内容: (1)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2)安全保护装置和仪器的可靠性; (3)传动机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电气线路及电器元件; (4)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接,鉚接的联接情况; (5)钢丝绳的磨损、变形和尾端固定情况; 对检查发现的问要立即组织修复。 4、检验:除按定期检查的内容进行外,邀请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承担对其重机械的技术性能、安全保护装置做全面试验。 需全面试验的起重机械包括有: (1)正常工作的起重机械,每二年进行一次; (2)经过大修、新安装、及改造过的起重机械,交付使用前; (3)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起重机械,在重新使用前; (4)当起重机械的强度、刚度、构件的稳定性、机构的重要性能受到损害时。 二、起重机械事故处理制度 1、发生起重机械事故,专责司机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维修保养单位报告;事故中伴有重大人员伤亡的,专责司机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2、事故现场调查、处理完毕后,专责司机应会同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对发生事故的起重机械进行及时检查、维修和处理。 3、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聘请专业人员对发生事故的起重机械进行鉴定。鉴定人员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或者干涉事故调查的正常进行。 4、扣发起重机械第一责任人、安全责任及专责人安全奖。 三、起重机械现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措施及应急方案 为了保证一旦发生起重相关事故,能够迅速、有效的开展电气生产现场处置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生产工作,防止事故扩大,确保起重机械的正常工作和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订现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措施及应急方案。 1、初期处置:有关领导接到起重事故报告后,应立即进入工作状态,通知有关

公司技术管理制度--

技术管理制度 1总则 1.1技术管理是企业对生产全过程及其生产准备科学研究的全部技术活动进行科学管理的组织工 作,加强和完善技术管理,合理组织技术工作,建立严格的技术工作秩序,是现代企业生产的客观要求。 1.2技术管理是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政策,以经济效益为中心,节约能源,降低消耗, 提高产品性能和质量,提高企业职工技术素质。 1.3本公司实行总工程师领导下的各级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负责制,总工程师在公司总经理领导 下,负责全公司的技术管理工作,其他各技术管理部门在技术工作中受总工程师的领导。 2工艺技术 2.1工艺技术管理是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有工艺流程、工艺方法、工艺装备和 操作规程等。 2.2工艺技术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认真编制、审核、生产工艺规程,并监督工艺规程在生产上的贯 彻执行。 2.3制定合理的工艺指标,保证安全生产、设备正常运行,产品质量合格,原材料动力消耗降低。 2.4工程部要深入生产生产一线,调查研究,协助车间解决工艺问题,根据需要召开技术分析活 动会,组织制定保证生产的技术措施;指导车间工艺技术管理工作。 2.5工程部要积极了解和吸收国内外同行业的先进技术,进行技术改造和科研活动,不断提高工 艺技术水平,鼓励职工进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及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对新工艺、新技术或改进性意见组织技术鉴定,提出措施并监督落实情况,推荐奖励项目。 2.6技术部协助总工程师做好技术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审核工艺规程,审核新产品, 新工艺、新技术在生产上的试行方案,负责工艺改革和变更的审批,检查执行情况等。 3工艺规程 3.1工艺规程是生产活动的基本技术文件,每个产品的生产都必须有批准生效的工艺规程作为依 据。 3.2工艺规程是组织生产的技术依据,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不得违反,检查贯彻执行工艺规程的部 门为工程部。 3.3工艺规程由,技术部编制、审核。 3.4经批准后的工艺规程有技术部负责发放登记,由使用部门专门保管,不得丢失,不得转让。 3.5工艺改进需要变更时,经技术部审核,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变更。 3.6违反工艺规程进行操作或擅自变更工艺规程进行生产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由此引起安全 事故,损坏公司的资产或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根据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 技术培训 5.1 对于新招的职工或转岗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上岗前得技术培训。 5.2 技术培训的内容由技术部根据工作的具体要求确定,并纳入培训计划。 5.3 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要进行考核,由工程部统一命题,办公室组织考试,考试合格者发放工作证。 5.4 技术部,根据公司的需要,可提出外出培训计划和人员,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具体落实,拿到培训部门有效结业证件后到办公室办理存档手续,并进行登记。 6 技术情报 6.1 技术部负责各种科技图书、杂志及技术资料。产品设计等技术资料的管理、归档、登记工作。 6.2 需要借阅产品工艺技术文件。检验规程、产品标准以及产品设计、技术资料的人员,由总工签字批准后,方可借阅使用。 6.3 技术资料的复印、复制必须经总工签字批准后方可复印和复制。

小绞车安装标准及管理办法

调度绞车安装标准及管理办法为加强和尚嘴井下小绞车的管理,杜绝运输事故发生,制订本标准。本文所提到的小绞车主要包括:JD-1 、(25KW)、(40KW) 和JD-4(55KW)。 一、井下小绞车的安装要求及质量标准 1、新安装小绞车必须由技术科专业人员进行设计,科长审批,矿总工程师批准,基础设计要符合绞车生产厂家图纸设计要求。安装设计中,要明确标注绞车硐室尺寸、绞车型号、控制设备型号、绞车安装地点、安装尺寸、照明和信号的安装位置、钢丝绳型号、长度、最大载荷量、绳头的连接方式,以及下山安全设施(车档、安全门、地滚的安装尺寸和具体要求等) 2、小绞车的基础固定要满足以下要求: (1)固定使用三个月以上的上、下山小绞车和斜巷角度大于15°的小绞车或顶板条件差无法使用四压两戗固定的小绞车,必须作预埋架和浇筑水泥基础,并用螺栓将绞车牢固固定在预埋架上。 (2)运送大型综采、综掘设备的上、下山小绞车除作预埋架和浇筑水泥基础外,必须加装四压柱和两戗柱稳固。 (3)使用25kw以下的小绞车且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可使用锚固技术进行安装固定。其锚杆的直径、长度,使用数量、锚孔深度及锚固力必须符合规定,必须进行拉拔试验并详细记录备案. (4)平巷经常移动的小绞车,(使用时间在三个月以内及25kw 以下的小绞车),可打临时支柱固定,顶压支柱为四压两戗(或双压

柱和两地锚)将绞车稳固。地锚采用Ф18×1800㎜规格的锚杆,锚杆打入底板实体的深度不小于,每条锚杆的拉拔力不小于5吨;地锚拉拔抽检数量应不少于50%,试验时按对角选择锚杆。打地锚前,应先在绞车安装位置上打厚度不小于200㎜的混凝土基础台,地锚螺栓紧固后,露出的长度应30—50mm。地锚的拉拔力由施工单位进行试验,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用压戗柱固定时,戗柱固定必须牢固可靠,戗柱与地板倾角为55-75°; 压柱必须打在底座焊接的柱窝内,严禁穿鞋。压柱要用直径不小于180mm的红松木或硬杂木,颜色为红白相间,间距300mm。严禁直接打在支架上。柱头窝深:灰岩顶板100mm以上,砂页岩顶板:200mm以上。 (6)临时使用且牵引斜巷的角度不大于15°,载荷小于绞车额定值负载的四分之三时,可以采用四压两戗柱固定,压戗柱的固定情况,必须经常检查。 (7)严禁使用单体液压支柱和砼压柱固定绞车。 3、绞车安装地点必须满足设备摆放、方便检修和便于安全操作的要求。安装后的绞车最突出部位与最近轨道的间距不得小于500mm,绞车最突出部位与巷道帮之间应留有不小于300mm的检修空间,绞车司机操作侧应有不小于1m2 安全操作空间,绞车硐室高度不得小于2m。 4、绞车滚筒中心线应与斜巷轨道中心线一致,安装牢固,方便操

单轨吊管理制度

单轨吊运输管理制度 为加强单轨吊设备的管理,安全有序运输运行,最大限度的发挥设备效能,杜绝设备责任事故,特制定如下设备管理制度,望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责任划分: 1、机电科是单轨吊运输系统的主管单位,负责设备运行、维护、检修检查、监管、考核工作。 2、设备使用队组是单轨吊运输系统设备、轨道及安全设施安全责任主体单位,全面负责管辖单轨吊运行、维护、检修的安全工作,保证设备不出现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停运事故。 3、单轨吊设备和轨道及安全设施责任区域划分以调度室《单轨吊运输系统责任划分》为准。 二、单轨吊设备及轨道和安全设施的验收 1、新安装单轨吊设备由机电科牵头,施工队组负责施工安装,机电科全面负责技术指导工作,安装完成后,由机电科牵头安全科、调度室、施工队组正职队干参加对安装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随工作面前进敷设的轨道及安全设施由施工队组安装完成后,投入使用前必须经当班安质副队长验收,纳入当班施工质量考核范围,并由正职队干负责安全性能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前移轨道挡车器投入使用,要求队组建立有安全验收专门台帐。验收以《轨道安装及验收标准》为准。轨道终端必须设阻车装置,由调度室明确道轨责任范围,做到责任清楚。 掘进或综采队组单轨吊轨道及安全设施安装完毕具备运行条件

后,行驶单轨吊前由运输队安质副队长对其安装质量进行单轨吊运行前二次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行驶单轨吊,验收不合格运输队不得行驶单轨吊。 4、集中运输系统中的单轨吊运输系统的安装及运输前的验收由机电科牵头组织调度室、生产科、安全科、地测科、通风科等相关科室及施工单位正职队干参加进行验收,出具验收单,经验收合格后移交使用队组管理,对于验收中检查的问题由安装单位负责定期进行整改,在有较大安装质量问题时不得予以验收。 三、检修及维护 1、使用单位必须有实用有效的包机责任制度及相应的考核机制,做到单轨吊设备及轨道和安全设施包机到人,责任明确,考核到位。因检修不到位造成的事故或设备损坏按照机电科下发《机电设备管理制度》考核。 2、单轨吊所属责任队组每天检修班必须对单轨吊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处理,每班机电工必须对单轨吊电气、机械部分及所属的相关附属设施(如充电器)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保证单轨吊设备安全可靠使用,不出现责任事故。使用队组负责单轨吊的日常维护工作并对其安全性能和运输能力负责。 3、轨道所属责任队组每天检修班必须对单轨吊轨道梁和安全设施及螺栓连接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单轨吊轨道安全可靠使用,不出现责任事故。使用队组负责责任区域内单轨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